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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咎

Schuld
在罪的深淵中,人無所掩蔽,只剩下赤裸裸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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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情報

寬恕,才有幸福時光

2013/01/07 回憶起多年前主跑社會、司法新聞的那段時光,我看過很多次的命案現場,見過太多殺人不眨眼的魔王,也曾親赴刑場,看著他們命喪黃泉。每回經歷過這些驚心動魄的採訪過程後,我總是默默思索,什麼叫公平、正義? 固然,讓犯罪者為其罪行付出代價,是一種正義的表現,但殺掉罪犯,是正義的終極實現嗎? 我發現,不只是我有這樣的疑惑。本書的作者在書中也提出同樣的問題:「就因為我認為那混蛋是人間敗類,該死,所以我把他吊死,那就是殺人;若把殺了人的我逮捕,以殺人罪名吊死我,那就是正義,是這樣嗎?一樣都是由人判斷此人該死,一樣是人殺人,但一個是殺人,一個是執行死刑!一個成了殺人犯,所以被處死罪;另一個卻能獲得晉升……這就是正義嗎?」 是的,這是一本討論死刑的小說。但它一點也不教條。相反地,書中有太多感人肺腑的情節,讓人動容。 所以,身為一個大男人,即使說出這種事,會覺得很汗顏,但還是必須很誠實地說,沒錯,我哭了。在讀到這本《我們的幸福時光》最後四十頁的地方,眼淚就像斷了線的珍珠項鍊般,無法抑止地從臉龐滑落…… 那是在沒有心理準備的情形下受到的奇襲,被本書的作者孔枝泳突襲了。 儘管,在此之前,已經讀過她的另一部作品《熔爐》;儘管,拿到書稿之前,已經知道這是一本討論死刑存廢的小說,但怎麼都沒想到,書中從一開頭就一直蘊釀、累積的情感衝擊,到最後會如同排山倒海般地襲來,讓人承受不住。淚水,就這麼不由自主地溢出眼眶。 那不是一種激情,而是一種無奈與心痛。是面對無力回天的現狀,看到人們如同木偶般地被命運擺弄,朝著不願卻又無法拒絕的最終旅程踽踽前進時,那種無力感。 故事的情節其實不複雜。 一位年輕時曾受過親戚性侵的大學講師,一位曾經犯下三死命案的死囚,在修女莫尼卡居中安排下,讓女教授在每週四上午到看守所輔導死囚。在此之前,女教授曾自殺三次,對生命嚴重絕望。這樣的人,要如何輔導死囚?而每天生活在朝不保夕恐懼之中的死刑犯,就算再怎麼努力,也不可能改變自己的人生結局,他又何必悔過? 然而,在一次次的對話中,雙方逐漸有了交集,冰冷的心開始融化,當塵封的往事逐一掀開,女教授才發現,可惡之人必有可憐之處,縱使是十惡不赦之人,也有值得憫恕的地方。而弔詭的是,在最後的結局裡,尋得救贖,並找到繼續活下去力量的人,是女教授。每週四上午的這場心靈輔導,究竟是誰輔導了誰? 書中點出了很多人生哲理,也拋出了許多問題,值得我們思索。 例如,為什麼有人想尋死?是真的不想活了嗎?作者透過莫尼卡修女的口告訴我們:「想死,換個方式說,就是不想這樣活下去;不想這樣活下去,再換個方式說,就是想要活得更好……所以,我們該將『想死』換成『想要活得更好』。人不該隨便說死,因為『生命』這兩個字的含意是『叫人生活下去的命令』……」、「活在這世間的每一天,只要活得像人……這才重要。」 談到死刑,作者讓贊成死刑的人發聲:「那些受害家屬,等於要繳稅來養活殺死自己家人的壞蛋,不是嗎?」 但作者顯然也對於獄政制度有所不滿:「監獄官的工作不就是教化嗎?……不是讓他趕快死吧?」縱然是死囚,但也應該有其基本人權。 再者,死刑犯面對的,是怎麼樣的人生?一般人理解嗎?「有人說,死刑犯要死六次。首先是被捕的時候,再來是一審、二審、三審聽讀宣判死刑的時候,以及之後每天早上醒來心想『是不是今天?』的時候,還有最終正式執行死刑時。」這種每天活在命懸一線的恐懼,誰能體會? 書中雖然有一位偉大的修女,但她絕對不是唯神論者。她甚且很坦白地說:「石頭會變麵包,魚會變成人,那是魔術;但是人如果改變了,那是奇蹟。」 書中也傳達了一個觀念:原諒,才能得到幸福。但要原諒一個人何其困難?特別是面對一個曾對自己犯下嚴重暴行的罪人,在經歷過那種撕肝裂肺的痛苦後,要談原諒,又何其不易。所以,修女莫尼卡說:「知道並不代表什麼,從某種意義看來,知道有時比不知道更糟。重要的是,要有所領悟。知道與領悟兩者之間的差別,在於領悟需要經歷痛苦。」、「若要覺悟就要心疼,若要心疼就要對人對己關心、體會、諒解。」 就我而言,我必須說,我非常認同作者說的這兩段話:「目擊殺人現場的人會成為死刑支持者,目擊死刑現場者會成為廢除死刑的支持者。」、「這世上唯一我們可以預測而且可以阻止其發生的死亡,就是執行死刑……但我們無法阻止。」 懲罰罪犯,多麼容易。可是,有誰真正了解過,罪犯是怎麼形成的?在有限的人生中,他們為什麼會走到錯得那麼離譜的歧途? 我曾經在凌晨時分追著救護車,一路尾隨到林口長庚醫院,看著醫護人員將陳進興的遺體拖出,送到手術室準備摘除他要捐贈的器官,此時車上的收音機卻傳出廣播記者不帶感情的聲音:「惡貫滿盈的陳進興今天凌晨終於伏法……為他罪惡的一生贖罪……」他的罪,真的巨大到即使付出生命作為代價也無法原諒嗎?我一直無法理解。 終究,人還是得努力學習寬恕。很不容易,但總要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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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人活得太費力,我想為大家、包括我自己,找到比較省力、又能活得更舒服的方法。─蔡康永

內容簡介

法律與良知,在審判的天平上,究竟孰輕孰重?
人又應該為自己的過錯付出多大的代價?
換做是你,會選擇接受刑罰,
還是寧可背負一輩子的罪咎?
罪與罰、公平與正義,從來都不簡單。


◎德國最會說故事的辯護律師,繼《罪行》之後又一力作!
◎從800件真實刑案中汲取的人性故事,媒體高度讚譽,德國60萬書迷欲罷不能!
◎《明鏡週刊》暢銷書榜冠軍,作家、導演、醫師、律師、書虫、愛書人爭看,熱烈期待電影上映!
◎本書榮獲德國歌德學院 Goethe-Institut 「翻譯贊助計畫」支持出版

在罪的深淵中,人無所掩蔽,
只剩下赤裸裸的存在。

犯了錯的人,未必都以接受刑罰作結,
但罪咎可能就此生根,以超乎想像的方式,崩毀原來的世界。


兩名女子殺人,各自被判無罪獲釋;一個司機阻止了可能的變態謀殺,卻遭判徒刑。一對伴侶殺了強暴犯,一生飽受不堪過往糾纏。九名管樂隊的凡夫俗子毀了某個女孩的人生,竟沒有任何人背負刑責……

費迪南.馮.席拉赫將刑事案件化為偉大的文學作品。這位德國最會說故事的辯護律師,再次執起毫無矯飾的紀實之筆,以其獨一無二的語言,輕聲但堅定的對善與惡、有罪或無罪,以及我們每個人的道德責任,提出更尖銳而核心的質問。

「閱讀這些故事,會產生一種只有在讀費茲傑羅或卡波提的作品時才會有的幸福體會。每一個字都恰如其分,透過一種清楚簡潔的文字風格,呈現出特有的詩意,在讀者的腦海中形成一部引人入勝的(我們想不出其他的形容詞)電影。雖然書中人物及他們的故事發展出溫暖的人性,但在字裡行間也清楚傳達出,人類所造成的悲劇是無可避免的。」──《週日世界報》

「馮.席拉赫的文字簡明曉暢,對主題的掌握精準到位,彷彿他向來就是作家。他是一個傑出的敘述者,因為他相信人、相信他們的命運。」─蘇珊娜.拜亞,《明鏡週刊》

名人推薦

書評推薦

「每一篇都是一次令人毫無招架之力的撞擊!」

吳念真、小野、光禹、黃國華、冬陽、盧蘇偉、張大魯、蘇絢慧、許澤天、詹宏志、藍祖蔚、戴立忍、林永頌、盧郁佳、王浩威、顧立雄、林峰正、吳宜臻、李偉文、彭樹君、陳玉慧、馮光遠、丁文玲……各界粉絲欲罷不能,震撼推薦!

和作者的上一本書《罪行》比較起來,《罪咎》艱難太多了。
艱難,指的不是閱讀的過程,而是每一個「故事」讀完之後的感覺──鬱結於心、難以言語、不知如何是好。
如果《罪行》的每一個故事都是一部電影的話,《罪咎》的每一個故事,對我來說則都是一次在毫無準備、毫無預料之際,令人毫無招架之力的撞擊。
什麼罪?過程怎樣?誰加害了誰?破案了沒?正義是否得到伸張?這些因為書名有個「罪」字而自然產生的「閱讀預設」,最後你會發現它們似乎一點都不重要,因為它們只不過是作者用來逼使你思考、逼使你認真感受撞擊之後那種劇痛的工具而已。
犯罪者、受害者、律師、法官、甚或法律本身,在這本書裡都已失去我們所熟悉的定義。
天地不仁……掩卷之際閃入眼前的是這四個字。
吳念真

我無法一次讀完費迪南.馮.席拉赫寫的這兩本書,因為太濃的哀傷和太悲慘的命運像是在一個暗夜不斷膨脹的妖怪。我得趕快逃離現場,怕被那個妖怪吞喫了。
我知道我很快又會拿出他的書來繼續讀下一個故事。
在我緩緩細嚼慢嚥他細膩的文字時,我的內心深處得到了一種共鳴和救贖。
我是那麼熟悉裡面的痛苦和無奈甚至於絕望,不是因為我曾經經歷過完全相同的情境,而是我對那些痛苦完全能夠體會理解和同情。
我會選擇創作,或許就是這個原因。
小野

是非對錯,誰來評斷?
形形色色的人生,透過律師柔軟的心靈,緩緩道出。
林峰正律師(民間司改會執行長)

真正參與過審判的人都知道,不論在發現真實或妥適處刑上,審判工作確實艱難,誤判總是難免。加上,審判者對懲罰的過度渴望與急切,往往讓天平的一端,原本應該沉甸甸的砝碼,也就是無罪推定原則,變得像羽毛一樣地輕,正義與不正義的那條線也就因此更模糊不清了。
顧立雄律師(萬國法律事務所)

如果要打官司,遇上費迪南.馮.席拉赫,請盡快迴避,因為他洞悉人性,讓你無所遁形。
如果要讀犯罪文學,費迪南.馮.席拉赫是你最佳選擇,因為他的文筆犀利,布局迂迴,總在始料未及處,給你意外震撼。
藍祖蔚(影評人)

當代最受注目的德國作家,他與眾不同之處在於,他的親身經歷真的與眾不同,很少人可以像他那樣地寫,他活在他的故事中,他自己便是故事的一部分。他不但可以上法庭為犯人辯護,說故事的能力和文筆又絕佳,老天,就有這樣的作家,讓我也不得不讀。我先是在《明鏡週刊》上固定讀他的專欄,現在也固定拜讀他的小說。
陳玉慧(旅歐作家)

除了精采的故事與人性省思外,本書也為我們帶來最佳的法律教材。我國法律向來與德國淵源深厚,實際操作是否也像故事中的發展一樣,耐人尋味。
許澤天(成功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失去了自我監控與覺知,失去了求助的勇氣與改變的力量,人其實就像是實驗箱中的小老鼠,逃不出被擺布的命運。……唯有承認人性黑暗面的存在,不再否認,我們才能真正學習正視黑暗的力量,通透黑暗面的影響。而不是在無知中被黑暗席捲,陷入無法自拔、無法意識與無法掌控的人性災難。
蘇絢慧(馬偕醫院協談中心諮商心理師)

這是一本好書!不只是懸疑的故事,你還會看到自己內在的罪惡的對話!
盧蘇偉(作家、親職教養專家)

如果《罪行》是審視犯罪者,《罪咎》就是審判了律師這職業。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辯護律師到底該站在受害人或加害人的立場?
到底是為了正義伸張?還是個人的勝訴率?
看完書,我很高興我不是律師,也求此生不要與律師交手。
張大魯(這些人那些事 網路廣播電台製作人)

現實生活中遭遇的許多事,往往是沒有「唯一正解」的。縱使已備妥必要的工具、制定完善的規則,不見得一定能求出合理、公平的,可預期且符合正義的答案。我藉〈慶典〉中的一段話,來表達我閱畢本書後深刻且強烈的感觸:「我們一夕之間長大成人……事情再也不會是簡單的。」
冬陽(推理評論人)

《罪咎》比起《罪行》充滿更多的人性情欲、貪婪、宰制的描述,然而故事中的人物在正義女神面前,未必得到應有的罪罰。這本書可以讓國內讀者深思司法制度改革的可能!如果正義女神蒙著眼,就幫她拿下布巾,看清楚這個人性的世界。
吳宜臻律師(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理事長)

也許沒有真正的惡人,只是誰都敵不過內心的軟弱。
閱讀馮.席拉赫的書,我的感動是,在這個世界上的某個地方,曾經發生過這樣的真實。而我的感傷,也是這一切殘酷,竟然都是真實發生過的故事。
彭樹君(作家)

《罪行》帶來的閱讀震撼歷歷在目,續集《罪咎》又衝擊著我們,驅使我們在閱讀中不時針對故事中法律、道德、人性、犯罪或懲罰面這些元素間的糾葛,掩卷陷入思考。《罪咎》中不少極短篇,雖然情節簡單,但是提供給讀者的反思空間,與那些長篇相較之下絲毫不遜色。
馮光遠(作家)

繼《罪行》一書後,作者完成《罪咎》的十五個短篇故事,高潮迭起,引人入勝。
每個故事述說不同社會背景、不同心理狀態的被告、被害人或相關人,在面對案件、面對責任和司法時的真實處境及人性反應。讀者可以從這些故事更了解司法的極限,當事人複雜的內心世界,及認定責任的困難。
林永頌律師

當代的德國人,是最貼近「罪」的一群。天主教基督教的傳統、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歷史包袱,都迫使著她/他們必須想清楚道德與刑罰的疆界。新生的德國,是受到無罪推定的被告,但他/她不願保持緘默。
因此德國的文學藝術電影創作者,屢屢不自覺的再現、重塑審判場景與畫面,閱讀大眾得以有幸見識天堂的極底層,理解了一念一步即墮入地獄的恐慌。當然有時,我們讀者也喜歡閒坐在上帝的門階,俯瞰人間的悲慘糾結,帶著一絲幸災樂禍的心情,像幼稚園孩童一樣,學習什麼是同情憐憫。
這是相較於英美的犯罪與偵探小說,德國敘事更像驚悚片的原因。這本書像是虛擬的角色扮演電玩,可以讓人細細體會當一個刑案律師的複雜滋味。
丁文玲(文化評論人)

作者

費迪南.馮.席拉赫(Ferdinand von Schirach)

1964年生於慕尼黑,自1994年起擔任執業律師,專司刑事案件。他的委託人包括前東德中央政治局委員君特.沙博夫斯基、前聯邦情報局特務諾貝特.尤瑞次科、工業鉅子、達官顯貴、中下階層人士及常民百姓。2009年出版處女作《罪行》,引起廣大迴響,德國讀者及媒體好評不斷,售出32國版權。2010年獲《慕尼黑晚報》選為年度文學之星。同年獲頒德國文壇重要獎項克萊斯特文學獎。2010年第二本書《罪咎》出版,立即登上《明鏡週刊》暢銷書榜冠軍。
《罪行》及《罪咎》獲得60萬書迷擁戴,電影版權皆已由《香水》的出品者康士坦丁電影公司買下,第一個改編故事由以《當櫻花盛開》聞名國際的導演多莉絲.朵利撰寫劇本及執導,於2011年開拍。
《罪行》中文版在台出版亦大獲讀者喜愛,上市未滿一週即登上《蘋果日報》當週統計全台暢銷小說榜第一名,且久踞不退,推薦之聲絡繹不絕。

譯者

薛文瑜

專職德文譯者。譯有《罪咎》《罪行》《最後的邀請:父予子的告別禮物》《饗宴的歷史》《小心!偏見》《偉大的失敗者》(合譯)等,譯著屢次獲選開卷年度十大翻譯類好書獎。

目錄

各界書迷震撼推薦

慶典
DNA
孩子
解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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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
渴望
光明會

鑰匙
孤單
司法
補償
家族
祕密

〈推薦人佳評分享〉
些不能不承認的黑暗人性 蘇絢慧
驚心動魄的殘酷與真實 彭樹君
罪咎──認識它,我們會更加認識自己 許澤天
人性難題,沒有「唯一正解」 冬陽
為正義女神取下蒙眼的布巾 吳宜臻

序/導讀

【推薦人佳評分享】

※以下推薦文透露書中部分情節,進入閱讀前請注意!

那些不能不承認的黑暗人性
馬偕醫院協談中心諮商心理師 蘇絢慧


費迪南.馮.席拉赫無疑的再一次透過他筆下的故事,帶我們走進充滿詭譎、迷惑與冷冽的罪惡世界,再次體會人難以捉摸的性情及難以收拾的欲念,如何讓自己的人生與他人的人生付出代價。

許多罪行的發生,是先源自於許多人道德感的喪失,與無法適可而止的放縱私欲,而造成令人錯愕的傷害。失去了自我監控與覺知,失去了求助的勇氣與改變的力量,人其實就像是實驗箱中的小老鼠,逃不出被擺布的命運。

在司法制度上,也許某些人道德層面的問題可以不被判刑,不構成法律上的罪,但心理上真的可以不背負罪惡感與內疚嗎?真的可以若無其事的繼續過著自由與自在的日子嗎?一句「不干我的事」,或「我不知道會這樣」,就能屏除對於一件慘無人道傷害的罪咎嗎?

那些沒有被判刑坐牢的,或許他所背負的自責與罪惡感陰霾,才是一輩子的,無期限,無法解脫,也無法終結。相較於那些雖然被判刑,卻在心裡對於傷害他人沒有任何感受與內疚的罪犯來說,他的生命因此徹底的失去了自由。

費迪南.馮.席拉赫以不強烈摻入個人價值觀的書寫風格,讓讀者可以有自己的思考空間,對故事發展可以有自己的見解與判斷。即使如此,讀者仍然可以清晰看見一個犯罪案件背後環環相扣的因素,以及在過程中,許多人迴避道德責任的影響與造成的傷害。當然,也可以清楚看見,人是如何的逼迫另一個人,虐待另一個人,使生命一步步的走向毀滅。我們不能忽略人性所存在的黑暗面,自私與貪念所造成的災難其實是很巨大的。

但願所有讀者都可以再次在這些故事中,承認人性中黑暗面的存在。唯有承認人性黑暗面的存在,不再否認,我們才能真正學習正視黑暗的力量,通透黑暗面的影響。而不是在無知中被黑暗席捲,陷入無法自拔、無法意識與無法掌控的人性災難。

驚心動魄的殘酷與真實
作家 彭樹君


這個夏天,我讀了馮.席拉赫的第一本書《罪行》,立刻成為這位德國辯護律師的書迷。
到了秋天,先覺出版社要我為他的第二本書《罪咎》寫推薦文。有幸能在付梓之前先睹為快,實在是書迷的樂事。

然而讀他的書,不能說是快樂的,而是驚心動魄的,感慨萬千的,是會在心裡悄悄淌出熱淚的。

《罪咎》一如《罪行》,是馮.席拉赫以律師執業生涯中的真實案例寫成的短篇故事。身為一個為罪犯辯護的律師,他以乾淨簡潔的文筆、律師專業的冷靜,以及人性的溫度,沒有任何批判,帶領讀者深入那些罪行背後的動機,回到心理的第一現場,讓我們像看電影一樣,了解那些幽微的內在變化過程,那些難以捕捉、稍縱即逝卻太重要的浮光掠影。而那往往超越了是非黑白,那是人性的灰色地帶。

「人最有趣的,莫過於人身上的罪──人一生負載的罪,人所經歷的一切,人所追求的一切。當我們理解了某人身上的罪,才會真正理解這個人。」他說。

所以,「我寫的是人,是他們的失敗,他們的罪責和他們的偉大。」他又說。

真實故事往往比虛擬的小說更曲折,在《罪咎》裡,每一篇都是活生生的案例,而我們也在這些故事之中看見自己隱約的倒影。人性是如此深幽難解,誰也不知道自己是否也像那些罪犯一樣,可能在孤獨無援之下走向某個臨界點,然後從此回不了頭。

也許沒有真正的惡人,只是誰都敵不過內心的軟弱。

而法律能做的竟也如此有限。因此,一個十七歲的少女被輪暴了,卻沒有人被定罪;在嚴重的校園霸凌之中,一個無意間進入犯罪現場的女老師喪命了,卻沒有人被定罪;一個男人的行李箱裡被發現一堆怵目驚心的屍體照片,還是沒有人被定罪;一個空虛的主婦以偷竊紓解生活中巨大的虛無,依然沒有人被定罪。

但是,為了一個小女孩假想遊戲的指控,一個無辜的男人賠上了他的人生;為了一個初次謀面的女人,一個老人頂下了不是他犯的罪;為了荒腔走板的判斷,警察抓錯了人,一個倒楣鬼進了冤獄,卻連一個道歉都沒能得到。

什麼是公平正義?什麼是有罪無罪?沒有答案,只是令人低迴。

法庭能做出的只是判決,但太多時候那與公平正義無關。人不能為人心定罪,真正的審判權在上帝的手中。人的法庭永遠無法取代神權,因此,太多時候人們更需要的不是法律,而是救贖。

閱讀馮.席拉赫的書,我的感動是,在這個世界上的某個地方,曾經發生過這樣的真實。而我的感傷,也是這一切殘酷,竟然都是真實發生過的故事。

罪咎──認識它,我們會更加認識自己
成功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許澤天


作為一個刑法老師,課堂喜歡舉實例──如甲唆使乙去殺丙,乙卻誤丁為丙殺之,結果丁非當場死亡,而是死於其後的送醫車禍──向同學解說刑法。考試時也冀望同學能夠循此來解析實例,尤其是處理其中複雜的法律爭點──如因果歸責、錯誤、共犯──以判斷例題中的甲與乙在法律上的刑責。這樣的教育方式,對培養學生精緻且不帶情緒的法律思維能力,絕對有其必要,但卻容易讓人對法律的理解流於形式。因為,案例中的甲與乙,跟你我一樣,在實際案件背後各自有其人生,要談他們的真正罪咎,絕非像我們在課堂解題時,說得如此輕鬆。

當我看完本書後,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要推薦給自己的學生,希望他們去讀讀這些故事,觀察圍繞在犯罪的加害人與被害人,並了解涉案的法律工作者(警察、檢察官、律師與法官)的想法。如在〈慶典〉中滿懷熱情的年輕律師們,何以在被告獲釋後一語不發,而事實上他們只是依照所學,指導被告行使緘默權。相對地,〈DNA〉裡的律師似乎為了來不及指導被告緘默而感到遺憾,兩名被告也竟因十九年前的罪行遭到揭發而自殺身亡。在〈孤單〉裡的受性侵懷孕的女孩,雖對嬰兒的死亡,因被認定精神缺陷獲判無罪,卻常常夢起與想念那個死嬰。在〈補償〉裡,辯護律師想為涉嫌謀殺的被告爭取法條所不容許的減刑,孰料法官竟然認為殺死睡夢中親夫的女子,可以成立正當防衛而無罪,法官似乎透過對被告的無罪宣告,告訴我們十年來對被告施暴的親夫是死有餘辜,難怪這篇故事的名稱要叫「補償」!更離奇的是,法官很可能刻意忽略兇手另有其人的真相,律師目睹著被告走出法院後,與她發生婚外性關係的男子接她回家。

當然,除了精采的故事與人性省思外,本書也為我們帶來最佳的法律教材。我國法律向來與德國淵源深厚,實際操作是否也像故事中的發展一樣,耐人尋味。如〈慶典〉裡的法官雖明知多數涉嫌者中的數人必是罪犯,卻願意因證據不足而釋放所有的涉嫌者,這在司法遭到媒體追殺的台灣,不知法官是否願意在類似情節的偵查階段就撤銷對被告的羈押?還是能拖就拖。不過,〈司法〉故事裡的涂朗,就沒像那些強姦犯這麼好運,他只是法官手中眾多案號中的一個姓名,在未經辯解下,就遭檢察官和法官聯手判處罪刑確定,程序如此從簡的理由,不外是法律人認為案情簡單輕微。然而,處理過成千上萬案件的法律人,甚至從未碰過刑案的大眾,或許不覺得這種簡單小案有慎重處理的必要;但許多一生難得碰上司法的人,卻可能跟涂朗一樣不懂得如何應付這樣的司法,而只能含冤受罪。這個女警口中的「可憐蟲」,可能就在你我身邊。

看了這本書,我們也許不能真正了解罪咎是什麼,但會比過去更想知道它是什麼,也想知道作者說的罪咎,是否不是只有罪犯才有。我想,罪咎,不只是旁人的責難,也是人內心若隱若現的枷鎖,認識罪咎,我們將會更加認識自己。

(本文作者為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專攻刑事法)

人性難題,沒有「唯一正解」
推理評論人 冬陽


前不久,一個朋友這麼問我:「聽說你看了不少犯罪推理小說,如果要你從中選出最喜歡的,會是怎樣的題材內容?」

我偏頭想了想,過了一會兒才回覆對方:「我想,我還是比較喜歡偏向現實的題材。那種人物有血有肉、貼近真實生活一些的作品。」

換做是十年前,我的答案肯定不是如此。或許是因為那時還在學生時代吧,帶著面對課業、考試的習性與觀念,認為大抵所有事都有一個「解」,眼前待解決的是早已設計好的問題(若最終得不出解答,肯定是題目出壞了)。因此,在虛構的小說世界中,我更是認定唯有鬥智解謎的故事才是王道,若沒能早名偵探一步揪出真凶、看穿真相,只能說是技不如人,輸得心甘情願,被騙得心滿意足。

離開校園、進入社會後,我才慢慢發覺,現實生活中遭遇的許多事,往往是沒有「唯一正解」的。縱使已備妥必要的工具、制定完善的規則,不見得一定能求出合理的、公平的、可預期的、符合正義的答案,甚至因而造成更大的問題與紛爭,在人們的心底種下重重疑惑──我所喜愛的犯罪推理小說,以及這本《罪咎》和前一本已出版的姊妹作《罪行》,就是這樣具探討性的文學作品。

刑事律師馮.席拉赫將多年的親身見聞,轉化為一個個令人感到驚愕、恐懼、哀傷、憤怒、同情、或悲憫的犯罪故事。他一路追溯事件的起點,避開可能倒果為因的主觀意識,不特別針砭批判,直白且簡潔地將人的行為動機與律法的準則界限一一陳述,進而從人性、善惡、社會正義等諸多面向,靜靜地提出種種探問。

最後,我用作者在〈慶典〉中所說的一段話,來表達我閱畢本書後深刻且強烈的感觸:「我們一夕之間長大成人……事情再也不會是簡單的。」
在此誠心推薦!

為正義女神取下蒙眼的布巾
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理事長 吳宜臻律師


這本書的第一篇故事

試閱

慶典

這年的八月一日熱得出奇,小城慶祝建城六百年,空氣中瀰漫著糖炒杏仁和棉花糖的味道,烤肉散發出的氣味也附著在頭髮上,各式各樣在一 年一度的市集才會出現的攤位麇集於此,有旋轉木馬、碰碰車和空氣槍射擊等等。老一輩的人會形容這種天氣是「大太陽天」或「三伏天」,出門穿著淺色的褲子, 敞開襯衫。

那是一群循規蹈矩的男人,從事的不外是保險業務員、車商、工匠等規規矩矩的行業。他們沒什麼壞毛病,幾乎都已婚,育有子女,按時納稅和繳貸款,每晚也固定收看德國電視一台的新聞。他們是再普通也不過的常民百姓,沒有人相信會發生這樣的事。

他 們是管樂隊的成員。常應邀表演的場合多半沒什麼大不了,不過就是葡萄酒選美皇后、射擊協會和志願消防隊之類的派對。有一回他們應邀參加了總統府的夏日音樂 會,在庭園中表演,會後還有冰啤酒和小香腸。這張照片現在掛在管樂隊協會的辦公室裡,但照片上看不到總統本人,所以有人把報紙相關報導貼在照片旁,以茲證明。

他們戴著假髮、黏上大鬍子,坐在舞臺上,每個人的老婆都為他們抹上白色粉底和腮紅。市長說,「為了小城的榮耀,」今天應該顯得隆重莊 嚴,但從他們身上完全看不出來。他們喝了太多酒,在黑色布幕前汗如雨下,襯衫黏在身上,透出一股交織著酒氣和汗臭的味道,他們的腳邊還擺滿了空酒瓶。儘管 如此,他們還是繼續演奏,而且即使吹奏錯了也無妨,因為觀眾同樣也喝多了。樂曲與樂曲間掌聲響起,有新鮮啤酒送上來。中場休息時播音員會播放唱片。舞臺前方的木板上塵土飛揚,大家頂著高溫褥暑依然盡情熱舞。這時演奏者就走到布幕後方喝酒。

這個女孩才十七歲,如果要在男友家過夜,還得跟家裡報備。再 過一年就要高中畢業會考了,之後她想在柏林或慕尼黑讀醫科,對此她非常期待。她長得很美,有坦率的臉孔、迷人的藍眼睛,讓人視線離不開她。她在為客人端餐 上酒時,總是笑容滿面,因此小費收入頗豐。她打算和男友在放長假時去環遊歐洲。

天氣炎熱,她只穿了件白T恤、牛仔褲,戴上太陽眼鏡、頭髮 用綠色髮帶綁成馬尾。一名演奏者來到布幕前對她招招手,指指他手上的空啤酒杯。於是她走過熱舞區,爬上四層階梯走到舞臺上,勉力平衡手上的托盤,對她纖細 的雙手來說,這托盤是太重了。她覺得男人的假髮和白色臉頰看起來很滑稽。他在微笑。她後來回憶起,他笑起來時牙齒看起來黃黃的,因為他的臉太白了。他把布 幕拉到一邊,讓她進來,只見那群男人坐在長凳上,口乾舌燥。在那一瞬間,她的白T恤在陽光照耀下顯得特別亮眼,她的男友一直很喜歡她穿這件衣服。一個不小 心,她跌了一跤,往後方倒去,這跤摔得一點都不痛,但啤酒全倒到她身上。她的T恤剎時變成透明的,她沒穿胸罩。她覺得很難為情,不好意思的笑了起來,然後 她看到那群男人突然靜靜盯著她。其中一人先對她伸出鹹豬手,一切就這麼開始了。布幕又被闔起,擴音器播放著麥可.傑克森的歌,舞臺上的節奏與男人的律動合而為一。後來,沒有人能對此提出任何解釋。(待續)警方動作太慢,他們不相信從公用電話亭打電話報案的男人說的話。他說他是管樂隊的成員,但沒報上姓名。接獲報案的員警告訴同僚通話內容,但所有人都覺得這通電話是惡作劇,只有最資淺的警員說要去現場看看,然後就穿過大街走到慶典廣場。

舞臺下方陰暗又潮濕,她全身光溜溜的躺在汙泥裡,浸在精液、尿液及血泊之中。她無法說話也動彈不得,兩根肋骨、左臂和鼻梁都斷了,玻璃杯和啤酒瓶碎片劃破了她的背部和手臂。那群男人對女孩性侵完畢後,將地板上的一片木板扳起,把她丟到舞臺下面,還對著她尿尿,然後他們又回到舞臺前。警方將被害的女孩從爛泥中拖出來時,他們正在吹奏一首波卡舞曲。

「辯護如同戰鬥,為被告的權益而戰。」這句話寫在一本紅色塑膠封套的小書裡,也就是《辯護律師手冊》,那時我總是隨身攜帶著它。當時我才剛考完第二次國家考試,取得律師資格不到幾個禮拜。我對那句話深信不疑,我以為我懂這句話的意思。

一位大學同學打電話給我,說還缺兩名律師,問我是否願意參與這件刑案的辯護。我當然願意,這是數一數二的大案子,占據各報大篇幅的版面。我相信,這是我新人生的開始。

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沒有人必須證明自己是無辜的,沒有人必須為自己辯護,舉證責任是落在原告身上。而這也是我們的策略:所有被告保持緘默,除此之外,我們無需多做些什麼。

本案發生時,DNA分析結果才剛獲准可在法庭上作為呈堂證據。女孩一被送進醫院,警方便將她的衣物當作物證,塞進一只藍色的垃圾袋中,並將它放在警車行李箱內,再送到法醫那裡分析鑑定。他們以為,所有步驟都正確無誤。但警車在大太陽下曝曬一個小時又一個小時,高溫下塑膠袋裡的黴菌及細菌滋生,改變了DNA的線索,因此,也分析不出個所以然來。

而醫生們在救治女孩的同時,也破壞了最後的證據。她躺在手術檯上,皮膚經過消毒,罪犯遺留在她的陰道、肛門和體內的痕跡也被抹去,除了急救,醫生的腦中沒有別的念頭。後來,首都的警方和法醫試圖從手術室的垃圾中找尋蛛絲馬跡,但為時已晚,最後他們還是放棄了。凌晨三點,他們坐在醫院附屬餐廳,桌上的淺藍色杯子內裝有冷掉的濾泡式咖啡,他們累極了,不知道事情怎會發展成這樣。有位護士說,他們該回家去。

女孩認不得犯案者,也無法指認那些男人,在假髮及化妝的掩飾下,他們看起來一模一樣。對質時她原不想再看到他們,而當她終於克服心理障礙要挺身指認罪犯時,又一個都認不出來。沒有人知道,是誰打電話到警察局的,但很清楚的是,報案者是這群男人其中之一,因此他們每個人都可能是那個報警的人。八個人都有罪,但 每一個也都有可能是那個無辜的人。

他很瘦,戴著金邊眼鏡,臉孔有稜有角,下巴突出,當時在監獄的會客室是可以抽菸的,他抽了不知多少根香菸。當他說話時,唾液在嘴角形成泡泡,他再用手帕把它擦掉。我第一次看到他時,他在牢裡已待了十天。整個狀況對我來說是頭一遭,和他一樣。我詳細的跟他解說了他的權利,以及委託人和律師的關係,這些都是大學教科書中照本宣科的知識。他談到他的妻子、兩個小孩,談到他的工作,最後終於談到慶典。他說,那天太熱了,而且他們都喝多了,他不知道為什麼會發生這樣 的事,他所說的理由就只有──那天太熱了。我從沒問過他,他是否也涉案,我並不想知道。(待續)被告律師團住在內城市集廣場旁的飯店,我們在房間裡討論案情,看到女孩受盡凌虐的身體和她腫脹的臉孔,我從沒看過這樣的照片。她的陳述非常混亂,拼湊不出任何圖像。卷宗裡的每一頁都可以感覺到憤怒,警方的憤怒、檢察官的憤怒和醫生的憤怒。但這無濟於事。

夜裡,我房間內的電話響起,我只聽得到對方的呼吸,他一句話都沒說,也沒撥錯電話。我靜靜聽著,直到過了很久,他才掛掉電話。

地方法院和飯店座落在同一個廣場旁,那是一座有小型門階的古典主義風格式建築,是為了彰顯法治國家的偉大而建造的。小城是以葡萄榨汁坊聞名,商人和葡萄農世居於此,這裡不曾受到戰爭侵擾,是一處富足祥和的地區,處處散發著尊嚴與正義。法院的窗台上擺了天竺葵。

法官請我們一個一個進他的辦公室,我穿了法袍,因為我不曉得在這樣的約見場合不必穿法袍。羈押審查程序一開始,我說得太多,因為菜鳥律師總以為,無論說什麼,都比不說話強多了。法官只是看著我的當事人,我不覺得他在聽我陳述。但有某些其他的、比起我們的訴訟規則更古老的東西,處在法官和男人之間,那是一種控訴,與書面法條無關的控訴。當我說完以後,法官再問一次,我的當事人是否要保持沉默。他詢問的聲音很輕,語調不帶任何抑揚頓挫,同時收起老花眼鏡並靜候答覆。我的當事人會如何回答,其實法官早已心知肚明,但他還是照例提問。而在這帶有涼意的審訊室內的所有人都知道,程序將在此終結,至於究竟有罪或無辜則 完全是另一回事。

後來我們在走廊上,靜候法官的裁定,總共九人組成的被告律師團中,我和友人是最資淺的,為了此案,我們還添購了新西裝。 我們和其他幾位律師一樣,以故作輕鬆的說笑來化解空氣中的尷尬,而我也是其中一員。走廊的盡頭有名警衛靠在牆上,他身形肥胖,看起來非常疲倦,而且可以看出他鄙視我們。

法官在下午撤銷了羈押令。他宣讀裁定書上的裁定,雖然只有兩個句子。他說,因為被告保持緘默,因此沒有證據證明他們涉案, 緊接著全場一片靜默。辯護在策略上完全正確,但這時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該站起來,直到書記官將裁決書交給我,我們才離開了審訊室。除了撤銷羈押,法官不可能作出其他裁決。走廊上聞起來有股油布和老卷宗的氣味。

那群男人獲釋後,從後門離開,回到他們的妻兒身邊,也重新回歸生活常軌。他們還是繼續繳稅金、付貸款,一樣送孩子們上學,沒人再談論過此事,只有管樂隊遭到解散。審判從來不曾開始。

女孩的父親站在地方法院前階梯的中間,我們從他的左右兩邊走過,沒有人碰觸到他。他相貌堂堂,盯著我們看,哭過的雙眼泛紅。市政府對面依然高掛著建城慶典的海報。較資深的律師對記者發言,麥克風在陽光下閃閃發亮,如同躍出海面的魚。在他們的後方,那位父親坐在法院的門階上,把頭埋在手臂間。

* * *
羈 押審查結束後,我和大學同學一起走到火車站。我們理應談論勝訴的快感、閒聊鐵道旁的萊茵河或其他任何話題,但我們只是坐在斑駁的木頭長凳上,沒有人願意開口說話。我們知道,我們失去了童貞,而且這無足輕重。在火車上,穿著新西裝、提著幾乎沒用過的公事包的我們依然一語不發。我們的眼神不曾交會,而女孩的身 影和那些看似中規中矩的男人,在我們的腦海中縈繞。經過此役,我們一夕之間長大成人。下車時,我們已經知道,事情再也不會是簡單的。(待續)孩子
  
在他們來拘提他之前,荷爾布雷希家一切安好。荷爾布雷希在朋友家的晚餐席間認識米麗安,她穿了件黑色洋裝、圍著一條有彩色天堂鳥圖案的絲巾。她是小學老師,他是辦公傢俱的代理人,他們愛上對方,而當熱戀期過去,他們依然相知相惜。在家庭聚會上人人都說,他們真是郎才女貌,而且大多數人真的都這麼覺得。

結婚一年後,他們在柏林一處治安良好的郊區,買下雙拼透天厝中的一戶,五年後他們幾乎還清所有貸款。「比預計的時間早」,國民銀行分行經理說。當他看到米麗安或荷爾布雷希來到櫃檯前,他都會起身迎接,荷爾布雷希對此很滿意,「沒什麼好挑剔的」,他想。

荷爾布雷希想要孩子,「明年吧」,米麗安說,「讓我們再享受一下人生。」她今年二十九,他大她九歲,他們想在冬天去馬爾地夫,只要談到這事,米麗安都會微笑看著他。
客戶很欣賞他率直的作風,他的收入加上紅利每年超過九萬歐元,當他結束行程在回家途中,會在車上聽爵士樂。他什麼都不缺。

他們在早上七點整來到家裡,這天他得前往漢諾威,那是一位新客戶,委託他負責所有的辦公設施,這筆生意很不錯。他們將他銬上手銬帶離家中時,米麗安身上還穿著那件他很喜歡的睡衣,她盯著羈押令:「性侵兒童二十四次」,她認得那個女孩的名字,那是她任教班級的學生。當兩名穿著制服的員警穿過小徑,將荷爾布雷希帶上警車時,她和一名警員站在廚房。黃楊樹是她去年才種下的,她去年耶誕送他的夾克,斜搭在他的肩上。這位警員說,大多數的妻子都不會意識到,這聽起來像是在安慰人。然後,他們就搜索整棟房子。

審理庭期並不長,荷爾布雷希否認一切指控,法官指出,在他的電腦中找到色情影片,雖然不是孩童、片子也都是合法的,但片中的女人非常年輕,其中一名胸部幾乎還未發育。這位法官六十三歲,他相信女孩的說詞。她說,荷爾布雷希總是在她回家的路上攔截她,並碰觸她「下面那裡」,她邊說邊哭,那是在他家陽台發生的事。另一個女孩證實她的說法,她還甚至親眼目睹過兩次。兩個女孩也具體描述出他的房子和小庭院的樣子。

開審理庭時米麗安沒來,她的律師寄了離婚協議書到拘留所,荷爾布雷希看都沒看就簽了名。
法官判處他三年半有期徒刑,判決理由中寫到,法庭沒有理由懷疑女學生的陳述。荷爾布雷希服刑到最後一天,心理治療師希望他認罪,但他默不作聲。

他的鞋因浸到雨水而變軟,雨水沿著鞋緣滲入鞋內,濕透了襪子。公車站有個塑膠頂棚,但荷爾布雷希站在棚外,雨水順著頸部往下流,滲進他的大衣裡。他所有家當,都在身邊那只灰色行李箱中,裡面有幾件衣物、幾本書、大約兩百五十封寫給前妻、但從未寄出的信。褲子口袋中有假釋官和他可以暫時投宿的民宿地址,他還有一些在獄中工作賺來的錢,可以支付出獄初期的生活所需。荷爾布雷希現在四十二歲了。

接下來五年平順的度過。他靠著為一家觀光客常去光顧的餐館宣傳維生,他在身上掛起厚紙做成的看板,上面有彩色Pizza的圖片,在庫坦大街上做起活動廣告。他戴著一頂白帽子,當他發傳單給路人時,會跟對方點點頭,多數人都會接下他的傳單。
他住在柏林薰納貝格區一間一房一廳的公寓裡,老闆很器重他,他從沒生過病。他不想靠社會救濟過活,但也不想做別的事。

他一眼就認出她來,她現在應該十六或十七歲了,她身穿一件緊身T恤,看起來是個無憂無慮的年輕女孩。她和男友走在路上,她吃著冰,她向後甩甩頭,她笑著,她就是那個女孩。
他快速轉過身去,渾身不適,他脫下身上的廣告宣傳板,告訴餐廳老闆他病了,他一臉蒼白,這是毫無疑問的。

在捷運火車上,有人在佈滿灰塵的窗玻璃上寫著「我愛你」和「母豬」。回家後他和衣躺在床上,臉上蓋著一條廚房用毛巾,他睡了十四個鐘頭,起床後煮了咖啡,打開窗坐在窗戶旁。鄰居的天棚上躺著一隻鞋,孩子們試著用木棍搆著它。
下午他和朋友碰面,那是一個遊民,他在施普雷河釣魚,荷爾布雷希坐到他身旁。

「事關一個女人」,荷爾布雷希說。
「事情永遠和女人有關」,另一人說。
然後他們沉默起來。當他的朋友從水中釣起一條魚,並在岸邊將魚打死時,他走回家去。
回家後他又看著窗外,那隻鞋依然躺在天棚,他從冰櫃拿出一瓶啤酒,並將瓶子壓住太陽穴,他幾乎無法冷靜下來。

每個星期六她都會在庫坦大街和他及他身上的活動廣告擦身而過,每個週末他都會排休假等待著,當她出現時就跟蹤她,然後在商店、咖啡館和餐廳門口等她,沒有引起任何人注意。在第四個週六她買了電影票,他在她的正後方找到位子,他的計畫漸漸成形。她把手放在男友的大腿上,荷爾布雷希坐下來,他聞到她的香水、聽到她低聲細語。他從褲帶抽出切菜刀,以夾克掩飾著,她把頭髮盤起,他看到她脖子後面的金色汗毛,他幾乎可以算出她每一根汗毛。
他相信,他有權利討回公道。(待續)我不知道,荷爾布雷希為什麼偏偏會來到我的事務所,我並沒有接受臨時客戶的業務,但是事務所就在戲院附近,也許就因為這樣吧。祕書一大早打電話給我,說有個男人沒有預約就自顧自的坐在事務所前的樓梯上等著,身邊還帶著刀。這位女祕書跟著我很久了,她非常害怕。

荷爾布雷希垂頭喪氣的坐在椅子上,瞪著擺在桌子上的刀子,一動也不動。我問他我能不能把刀子拿走,他點點頭,但沒起身。我把刀放進信封,再送進祕書室,然後我坐到他身邊等他開口。終於,他抬起頭來看著我,他說的第一句話是:「我沒有犯案。」我點點頭,對當事人來說,有時要談論案情是很困難的。我給他一杯咖啡,然後我們靜靜坐著抽著煙。那時時序正是盛夏,透過談話室敞開的大窗戶,可以聽到參加遠足的學童、及對面咖啡館的青少年傳來清脆的嘻鬧聲。於是,我把窗戶關上,屋內變得寧靜且暖和起來。

等了很久他才開口跟我說他的故事,他說話的方式很特別,會在每個句子後面點點頭,好像對自己所說的話都要再確認一次。然後他停了許久,最後他說,他跟蹤女孩到戲院,但是他沒有殺她,他做不到。他顫抖著。他在事務所前坐了整個晚上,此刻疲憊不已。祕書打電話到戲院,確認的確沒有事情發生。

隔天荷爾布雷希帶來舊案的訴訟資料,女孩的地址在電話簿中找得到,我寫了封信給她,問她是否願意前來一談。我們只能這麼做,沒有別的辦法。但當她真的出現時,我還是非常驚訝。

她是個年輕女子,在餐旅業接受職訓,滿是雀斑的臉龐透露出她的緊張。她的男友陪她一起來,我請他到另一個房間等候。當我跟她說荷爾布雷希的故事時,她沉靜下來,看著窗外。我告訴她,沒有她的證詞,我們無法贏得再審之訴。她沒有看我,也沒有回答。我不確定她是否願意幫助荷爾布雷希,但當她跟我握手道別時,我看到她哭了。

幾天後她將以前的日記寄來給我,那是本粉紅色的日記,布質封面上印有馬兒和心形圖案,因為這件事讓她耿耿於懷,因此她在事發幾年之後才寫下這些日記的,她還為我在某幾頁貼上黃色紙條。她在八歲時,想出這整個計畫:她很喜歡米麗安老師,想把她據為己有,因此對偶爾會來接她的荷爾布雷希心懷嫉妒,於是她說服了同學幫她作證。那只是小女生的幻想,這就是案情真相。

再審之訴通過後,她的同學坦承,一切都是女孩所做的,荷爾布雷希在新的審理庭洗刷冤屈宣告無罪。對兩個年輕女孩來說,說出真相並不容易,她們在法庭上向荷爾布雷希道歉,這他一點也不在乎。我們沒有對媒體發佈消息,他也得到冤獄賠償,金額比三萬歐元高一些。
  
荷爾布雷希在夏洛登堡區買下一間小咖啡館,那裡有手工巧克力和好咖啡。他和一名愛上他的義大利女子同居。偶爾我會去那裡喝杯義式濃縮咖啡,關於此案,我們完全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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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裝訂
    • 紙本平裝
    • ISBN
    • 9789861341804
    • 分級
    • 普通級
    • 頁數
    • 200
    • 商品規格
    • 25開15*21cm
    • 出版地
    • 台灣
    • 適讀年齡
    • 全齡適讀
    • 注音
    • 級別

商品評價

(共4 則好評)
  • sa******520 說:
    2015-05-14
    這些故事一步一步推翻我對法律的定義和信心-並非所有不公不義之事都能等到正義的伸張。但有些人雖然僥倖地遊走在法律圈外,卻因為良心譴責而陷入罪咎的深淵中。
  • ji*tw0 說:
    2012-11-07
    人類以理性自傲,但在碰上感情的時候標準總會兩極,費迪南.馮.席拉赫在本書當中告訴大家,我們自傲的法律其實並不完美,遇上例外總是漏洞百出,偏生我們又拿他無可奈何,因為我們本就不完美,又如何指望能創造出一種可以是用各種狀況的規定?
  • me******ler 說:
    2012-02-27
    讓人省思究竟司法是在究竟是道德的最後一道防線?還是有權勢之人操縱普羅百姓的工具?法律是冰冷、死板的條文?還是我們所追求純粹的正義?
  • s9**725 說:
    2011-11-30
    最讓我意外的案子是:孩子。 不由得讓我想起來電影《刺激1995》的男主角也有著相似的際遇...看完久久無法忘懷。 罪咎不同於第一本的罪行,一次花了三小時看完。 這本書有幾個令我覺得莞爾的故事,像解剖學、司法、鑰匙、祕密,可能是因為相較於本書其他案例是比較不沉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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