樸實.詩畫.黃鷗波(附DVD)
內容簡介
	黃鷗波本名黃寬和,1917年出生於嘉義。受到當時嘉義藝壇活躍氣氛的影響,1937年前往日本,進入東京川端畫學校日本畫科學畫。婚後接到殖民政府的徵調,前往中國揚州擔任通譯官,直到大戰結束之後返台。
	
	戰後初期,黃鷗波參考川端畫學校的體制,於台北市成立「新光美術補習班」,培育美術人才。同時也積極參加省展、教員美展,並多次獲獎,以膠彩畫、水墨畫嶄露頭角。黃鷗波曾加入春萌畫會,參與創立青雲美術會、長流畫會,以及綠水畫會;1973年協助長子黃承志創立長流畫廊,也就是長流美術館的前身。
	
	黃鷗波的創作來自深入觀察與寫生,將生活之中的所見所感,透過詩畫交融的方式,描繪台灣在地的風物景致,格外彰顯亞熱帶的台灣地方色彩。除此之外,別出心裁的題畫文學,在台灣前輩膠彩畫家之中獨樹一幟。黃鷗波創作時慧眼獨具,加上細膩的觀察和考證,樸實而敦厚地捕捉許多失傳的民俗采風,例如連結成結婚三部曲的作品:〈放性地〉、〈迎親〉和〈週歲測志〉。這一類深入台灣民俗的接地氣畫風,俗中見雅,成為其獨到鮮明特質。
	
	此外,創作生涯長達一甲子的黃鷗波曾多次上書直言並撰文發聲,極力爭取膠彩畫家的參展機會,凸顯其耿直的道德勇氣,對於催化膠彩畫重登省展的舞台,並得以發展的貢獻著力頗深,堪稱是一位捍衛戰後台灣膠彩畫的健將。
	
	黃鷗波擁有深厚的漢學素養,同時也涉獵台語文學、童謠及話劇劇本,參加瀛社、鷗社等詩詞團體,創辦漢文、古詩文班,推廣傳授古典文學。他在書法方面也頗具造詣,在其畫中蘊含文學的底蘊,深化了畫境的內涵。黃鷗波病逝於2003年,是將詩、書、畫三位一體,充分發揮相輔相成的前輩膠彩畫家。
	
	本書特色
	
	「家庭美術館──美術家傳記」系列叢書
	精選十位各擅油畫、版畫、水墨、素描、書法等領域之臺灣資深美術家
	細述他們生命旅途中的層層風景,以及銘刻在臺灣藝壇的美術成就
	全套書以深入淺出的文字、精美細緻的圖版,結合電子書與影音的多元化閱讀模式
	為讀者打造一套兼具美感、質感,輕鬆認識臺灣美術史的優質讀物
目錄
	1 日治時期的成長與學習 8
	日治時期的「畫都嘉義」 10
	漢學詩文的啟蒙與學習 15
	川端畫學校的專業美術訓練 21
	
	2 成家立業與職業歷練 26
	戰時任職揚州日軍通譯 28
	返臺初期的任職和多元藝文的開展 30
	新光美術補習班的社會美術教育 41
	
	3 畫藝的開展 50
	於全省美展和全省教員美展中嶄露頭角 52
	藝文團體的參與 67
	首次個展 76
	
	4 致力於膠彩畫的存續與發展 84
	為膠彩畫爭取官展舞臺 86
	長流畫會的成立 89
	催化膠彩畫重登省展舞臺 93
	綠水畫會與長流畫廊的催生 96
	
	5 詩畫交融的藝術生涯 100
	詩文書畫,相輔相成 102
	擬人托物,遷想妙得 110
	民俗采風,樸實敦厚 118
	雪泥鴻爪,反映生活 124
	
	6 在地的詩畫健將 142
	樸實的臺灣在地畫風 144
	戰後捍衛臺灣膠彩畫的健將 147
	膠彩畫家中的典範學者兼詩人 153
	
	附錄
	參考資料 155
	黃鷗波生平年表 156
序/導讀
	序
	
	照耀歷史的美術家風采
	
	「家庭美術館--美術家傳記叢書」於民國八十一年起陸續策劃編印出版,網羅二十世紀以來活躍於藝術界的前輩美術家,涵蓋面遍及視覺藝術諸領域,累積當代人對前輩美術家成就的認知與肯定,闡述彼等在我國美術史上承先啟後的貢獻,是重要的藝術經典,同時,更是大眾了解臺灣美術、認識臺灣美術家的捷徑,也是學子及社會人士閱讀美術家創作精華的最佳叢書。
	
	美術家的創作結晶,對國家社會以及人生都有很重要的價值。優美的藝術作品能美化國家社會的環境,淨化人類的心靈,更是一國文化的發展指標,而出版「美術家傳記」則是厚實文化基底的重要工作,也讓中華民國美術發展的結晶,成為豐饒的文化資產。
配送方式
- 
                                    台灣
- 國內宅配:本島、離島
 - 
                                                到店取貨:
不限金額免運費
                                                        
                                                        
                                                 
 - 
                                    海外
- 國際快遞:全球
 - 
                                                港澳店取:
                                                    
                                                     
 
訂購/退換貨須知
退換貨須知:
**提醒您,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退回商品須為全新狀態**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以下商品購買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商品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