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孩,我有話要說
改寫自《兒童權利公約》易懂有力。內容簡介
將「身為人,應該如何被對待」的思考深植兒童內心,
讓《兒童權利公約》保障的權利在台灣社會得以落實。
「不管我的父母是誰,不論我的國籍、膚色是什麼,所有的孩子都是大家的寶貝,
應該得到地球上每一個人的愛護與尊重。我用的語言、我的宗教信仰、我的文化,
以及我出身是貧窮或富裕、我是男生或女生,我們每個人都擁有一樣的權利。」-摘自內文頁4-頁5
國家人權館與玉山社/星月書房合作出版,邀請臺灣兒童文學的重要推手林真美老師撰文,為讀者們整理擷取《兒童權利公約》的重點概念,並集結臺灣十六位優秀圖畫書創作者,一同為孩子們齊力發聲、倡議,譬如:孩子有隱私權、受教權與表意權;我們應盡力維持孩子的健康與自尊;而每個人都有責任一起守護被捲入戰爭的孩子、失去家人的孩子……。
《我是小孩,我有話要說》文字內容改寫自《兒童權利公約》,淺白並富有力量。繪者群以文字為主軸發展的圖像創作,風格多元、細節豐富精采。全書兼具圖像藝術性和文字律動性,促使孩子利用想像的力量,打開感官、覺察文圖內涵,進一步理解與討論「兒童權」蘊含的意義和價值。
《我是小孩,我有話要說》不只是一種宣言,更是值得落實生活的原則。希望閱讀完本書,能激發孩子們意識到自我的存在是多麼獨特而重要;並引起大眾慎重思考日常與孩子的互動模式,試著改變既有概念,讓兒童不再侷限成「被照顧者」,而是讓兒童做個真正的「權利主體」。
*適讀年齡:親子共讀3-6歲;自行閱讀7歲以上
目錄
人人生而平等
請給我一個家
一切以兒童的最佳利益做考量
讓大家知道「我是誰」
我有話要說
讓我們自由翱翔
請為我們打開理解世界的門窗
讓我們遠離暴力和傷害
請保護被捲入戰爭的兒童
平等對待身心發展障礙兒童
我要健康長大
在教育中我們學習我們成長
請給我們「做自己」的自由
兒童也有「隱私權」
大人不可以利用兒童做非法的事
特別處理兒童觸法相關事宜
序/導讀
序
二○一八年國家人權博物館成立以來,自許作為人權教育的中央廚房,基於不同的需求或年齡層,規劃各種人權的教學資源,提供各式各樣的教學素材,落實人權教育,向下扎根。《我是小孩,我有話要說》就是人權館邀請重要大廚們反覆嘗試下,隆重推出的重點料理。
這道料理的誕生,要從人權館規劃一系列倡議兒童權利的計畫開始談起。為充實人權教育中的「兒童專區」,二○一八年,國家人權博物館邀請臺灣兒童文學的重要推手林真美老師,與小大讀書會聯盟總召林以琳老師,將人權議題、兒童、閱讀三方結合,創設「繪本工作坊」。工作坊中,透過繪本說故事,並設計專屬兒童的導覽活動,讓參與者除了認識臺灣過去人權遭受侵犯的歷史,也理解自身的權利,進而提供參與者透過藝術創作的反饋與對話,希望藉由多元形式,將「身為人,應該如何被對待」這樣的思考深植兒童內心,讓人權價值的落實,不再僅為形式上的法條文字。
二○一九年,適逢《兒童權利公約》頒布三十週年。鑒於臺灣大眾仍對這部公約感到陌生,以及累積了工作坊活動中孩子們的生動迴響,激發我們進一步思索:當整體社會慣常將兒童定位為「被照顧者」,著眼於「兒童福利」討論之際,我們應正本清源,將兒童更精準定位為「權利主體」,進行「兒童權利」更為全面地討論與實踐。因此,我們特別規劃了「我是兒童.我有權利」特展。此外,我們邀集了十六位創作者,在會議上反覆琢磨共識,大家各自運用不同媒材、不同風格,有志一同地為「兒童權利」齊力發聲、倡議、實踐。在此深深向真美老師以及本書繪者群,願意共襄盛舉,參與這項有意義的創作計畫,表示由衷感謝。
我們期待,本書能吸引親子與師生踏進並走入國家人權博物館,帶著對人權議題的認識和思考的種子向外散播;我們也期待本書成為親子共讀、師生課堂上的素材,讓彼此有許多對話可能;當然,我們更期待本書是敲門磚,鼓舞本土創作者,用豐富的藝術觀點帶領大眾切入議題的多元討論,讓《兒童權利公約》所保障的權利,在臺灣社會得以落實。
文/國家人權博物館館長 陳俊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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