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書】做對3件事,不怕醫療糾紛、改善醫病關係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各科醫師自保之道
多說一句話,省下一大堆麻煩
多寫一件事,省下高額賠償金
多按一個鈕,省下寶貴的時間
鄧政雄醫師橫跨醫療與法律領域,長達二十五年行醫執業的經驗,讓他深刻理解遭遇醫療糾紛醫師內心的痛,在四十歲時考入東吳法律專業碩士班研修。法律研究所的訓練,讓他持續鑽研醫療法律,並堅持以白話易懂的通俗語言,傳達醫療法律的眉角,希望有更多醫師聽得懂、願意聽,並且聽了用得上。
鄧醫師有上百件醫療糾紛調處的豐富經驗,是台北市衛生局第一位牙醫師任調處委員,也是台北市第一位牙醫師調處醫科醫療糾紛,並受邀前往法官學院講座,與法官交換心得經驗、解答疑惑,深獲好評。
鄧醫師認為在現今健保與醫療制度之下,醫療糾紛件數與日俱增,醫師的當務之急不是抱怨或消極作為,而應積極了解自保之道,主動完成預防糾紛的準備,創造出讓醫病雙方更安心、放心的醫療環境。
只要醫師能在執行醫療業務過程中,將 3 件事情做好、做對、做到位,即落實「告知」、「病歷」、「錄音」這三步驟,不僅不用擔心害怕醫療糾紛找上門來,還可重建良好的醫病關係,致力於優良的行醫品質。
書中分享的方法,絕對不是要醫師「諜對諜」去對抗病患,或是採取「以告止告」的模式,讓自己在訴訟中疲於奔命,而是要以「止戰而不懼戰,備戰而不求戰」的態度,確實做好防範未然的準備動作,因為──
只要多說一句話,就可以替你省下一大堆麻煩;
只要多寫一句話,就可以替你省下高額賠償金;
只要多按一個鈕,就可以替你省下寶貴的時間。
全書分為三大篇:告知、病例、錄音,共30章。每章體例統一,第一段落是醫療糾紛「案例」的敘述,均為真實發生的事件;第二段落是「分析與討論」,說明案例的爭點與問題所在,以及醫療法律的相關規定、法官判決的理由等;第三段落「老鄧給個說法」則是鄧醫師提出的具體建議,遇到相關情況時,醫師該如何準備與應對,掌握有效方法,預防類似糾紛的發生。
鄧醫師長期精進簡報與演說技巧,深諳有助於聽眾理解的表達方式。在撰寫醫療法律文章時,文字更是清楚流暢,淺白易懂,讓讀者能夠在友善的閱讀中,充分理解,迅速吸收。
目錄
第一篇 告知
1. 告知很重要,不要被告才知
2. 你沒錯不代表你對
3. 告知與告知同意書,誰來說明、誰來同意
4. 到底要告知什麼內容?及告知到何種程度?
5. 幼有所「長」,到底誰才算是小朋友的「長」輩啊?
6. 確認告知同意書有效性三步驟(一):停不急
7. 確認告知同意書有效性三步驟(二):看清楚
8. 確認告知同意書有效性三步驟(三):聽明白
9. 有效同意書的效力
10. 醫師,你幫我決定就好
第二篇 病歷
1. 病歷不是回憶錄
2. 不要寫一份只有自己看得懂的病歷
3. Chief complaints,是主「訴」,還是主「輸」?
4. 你該知的其他應記載事項(一):醫師已告知事項
5. 你該知的其他應記載事項(二):病人已同意事項
6. 你該知的其他應記載事項(三):病人拒絕事項及醫師處置的理由
7. 你該知的其他應記載事項(四):病人未告知及未配合事項
8. 依法增、依法刪、勿塗改
9. 補登前確認病歷未被保全
10. 自費病歷,不要自廢病歷
第三篇 錄音
1. 「錄」死誰手:醫師看診能用行醫記錄器嗎?
2. 了解規範:公共開放空間放心錄
3. 了解規範,但不就範(一):保密不漏一定要
不得洩漏健康資訊與錄音
4. 了解規範,但不就範(二):能得同意是最好
未得同意的錄音真的會怎樣嗎?
5. 了解規範,但不就範(三):只錄彼此沒煩惱
錄了就會觸犯刑法妨害祕密罪嗎?
6. 了解規範,但不就範(四):錄音隱私爭議少
錄音與隱私之拉鋸
7. 未得同意所錄的影音可當作證據嗎?
8. 怎麼錄?個別錄 vs全都錄?
9. 病人堅持要邊看邊拍或邊錄,你可以怎麼做 ?
10. 有錄不知誰死誰手,沒錄只能死於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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