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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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怎麼定義結婚前一年的時間?
臨刑前的最後狂歡?球賽的垃圾時間?
對幸福的熱切嚮往?無止盡婚禮籌備的繁文縟節?」
我叫楊艾倫,一個在臺北當律師的臺中人,我剛剛向交往三年的女朋友求婚,我們約定,在她一年留學回來後,我們會結婚,廝守終身。但上帝總愛在你做好決定後才擲骰子。就在我女友出國之後,分手已久的前女友回來找我,告訴我她要離婚,委託我擔任她的律師。我能做什麼?我應該做什麼?我能不能安然地走過這婚前的一年呢?
目錄
自序
一、「需要承諾的愛情就不是真愛。」
二、「你有遇過比前女友還難搞的客戶嗎?」
三、「說人生無常的人的人生通常都不無常。」
四、「就算『心裡有鬼所以不敢說』為真,也不等於『不說便一定心裡有鬼』。」
五、「你相信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嗎?」
六、「如果含了別人的老二,我應該也會吐出來。」
七、「你沒有聽過職場上的墨菲定律嗎?只要一喊沒事幹,接著讓你忙到幹。」
八、「就算有驗傷單,離婚也不一定告得成。」
九、「那天回去以後,我聽了落日飛車所有的歌。」
十、「有錢沒權,就是替人顧錢財。」
十一、「妳為什麼一直交不到男朋友?因為『FP dilemma』。」
十二、「紅杏出牆,事所恆有,果熟自落,亦僅平常。」
十三、「只有愛情的婚姻是走不下去的;沒有愛情的婚姻也是走不下去的。」
十四、「妳讀過張愛玲的紅玫瑰與白玫瑰嗎?」
十五、「不要只想著要教給孩子什麼,也要從孩子身上學習。」
十六、「沒有一個人喜歡另一半身邊有蔣恩這種異性的。」
十七、
跋
序/導讀
自序
人生中的那麼一小段時間
你會怎麼定義結婚前一年的時間?臨刑前的最後狂歡?球賽的垃圾時間?對幸福的熱切嚮往?無止盡婚禮籌備的繁文縟節?
《婚前一年》說的是一個在台北的男性律師從求婚到完婚之間一年的故事,我寫他的日常生活,寫他在婚約、女性、工作、家庭之間的周遊與掙扎。我盡可能在寫實與娛樂間抓取平衡,讓故事樂而不淫、和而不同、並且平衡兩性觀點,避免這本小說被歸類為後宮文學—只能盡量,建後宮是男人的天性,逆天而行很難。
有些認識我的讀者可能會想問這是不是一本推理小說,此誠大哉問,因為我也沒有答案。依我對推理小說的定義,答案是否定,因為這故事並不需要解謎與推理;但我相信有些人讀完本書後會得到不同的結論,畢竟我總歸是寫推理小說的,字裡行間不自覺便會帶上相關的基因。
「婚前一年」這個故事概念在2013年便有了,此有微軟的文件存檔日期為證,當時我寫了一個小小的故事開頭。現在回頭去看,2013年尚為未婚的我對於「婚前一年」的想法,與現時歷經婚姻小孩磨難/淬煉的我相比,誠有天壤之別的差異,我現在已經無法想像2013年故事版本的結局,就像二維的圓形無法想像三維的球體一樣。
《婚前一年》一書真正開始寫作的時間是2020年初,也是我們舉家從瑞士搬回台灣定居的時候,本來以為故事取材自生活經驗,應該可以寫很快(我每次動筆前都這樣以為),但寫作期間遇上換工作、疫情、小孩上學等事,寫寫停停,一度斷稿,最終撐著一口氣寫完,發現竟是將近十五萬字的大長篇,誠然是「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
本書付梓首先感謝尖端出版社的呂尚燁總編輯與相關同仁,我交出定稿的時間比我最初向呂總編輯承諾的期限晚了二十四個月,已達到應切腹謝罪的程度,我只能一直請吃飯以表歉意。另外我要感謝許多朋友在《婚前一年》成書過程中提供的協助,包括(隨機排序):林家禾先生、謝易哲律師、周依潔律師、呂聿雙律師、熊全迪律師、黃若羚律師、蘇瀚民律師、李頲翰檢察官,李宣漢醫師等;他們或是提供專業訊息,或是對故事內容提出指教,再此特別致謝。
當然我最要感謝的是我的老婆,她是我的缪斯女神兼私人編輯,從故事構思、故事逐章寫作與調整到完稿審定,我的老婆都是最大幫手,也讓漫長的寫作過程沒那麼孤單。我必須說,這故事中所有女性角色好的部分都是取自我老婆,壞的部分都是我虛構的。
最後我要說,《婚前一年》雖取材自日常生活,但絕對不什麼作者的類自傳或懺情錄。本故事純屬虛構,當然如果讀者想對號入座,作者也不反對。
祝盼疫情平息,世界和平。Love and Peace。
李柏青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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