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書】第八屆台北律師公會 法律文學創作獎作品集
活動訊息
用閱讀開啟視野,讓書成為照亮你人生的光
【金石堂選書】本月推薦您這些好書👉 快來看看
內容簡介
第八屆台北律師公會 法律文學創作獎
藉由文學的魅力及影響力,
重拾對於人權、正義的理解與熱情──
★【決選評審】
吳曉樂(作家,作品有《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等)
李家驊(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副教授/導演,作品有《我的兒子是死刑犯》等)
林佳萱(律師/編劇,作品有《無罪推定》等)
唐福睿(律師/作家/導演,作品有《八尺門的辯護人》等)
靳家驊(導演,作品有《小曉》等)
蔡毓貞(台北律師公會常務理事)
謝良駿(台北律師公會常務監事)
【故事簡介】
●散文組
首獎〈即期食品〉
作者:盧子樵
冒雨逃難到超商的我,該報廢的,是感情,還是心?
評審獎〈火燒孤島〉
作者:黃怡華
九二一地震後的塵土延燒,燒不斷親情的羈絆……
特別獎〈流浪者之歌〉
作者:陳甘華
上學只為領便當的特教生堂堂,該如何找到人生的出路?
●小說組
首獎〈壺穴之家〉
作者:陳怡如
山上的祖厝、心頭的重擔,壺穴之家最後的結局是……?
評審獎〈三二一之二〉
作者:Melchior
怎能用漢人的法,治原住民的地?Lili要力爭到底!
評審獎〈Am I Friend?〉
作者:潘丁菡
當這個世界僅剩AI願意陪你說話,與之為友的後果是?
評審獎〈FILM NOIR〉
作者:黃可偉
玻璃國、野芳城,現實與課堂上的黑色電影。
小說組特別獎〈歡迎光臨白月光博物館〉
作者:蔡昀涵
本館將為您展示您生命中最渴求、最刺激,以及最隱祕的部分。
藉由文學的魅力及影響力,
重拾對於人權、正義的理解與熱情──
★【決選評審】
吳曉樂(作家,作品有《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等)
李家驊(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副教授/導演,作品有《我的兒子是死刑犯》等)
林佳萱(律師/編劇,作品有《無罪推定》等)
唐福睿(律師/作家/導演,作品有《八尺門的辯護人》等)
靳家驊(導演,作品有《小曉》等)
蔡毓貞(台北律師公會常務理事)
謝良駿(台北律師公會常務監事)
【故事簡介】
●散文組
首獎〈即期食品〉
作者:盧子樵
冒雨逃難到超商的我,該報廢的,是感情,還是心?
評審獎〈火燒孤島〉
作者:黃怡華
九二一地震後的塵土延燒,燒不斷親情的羈絆……
特別獎〈流浪者之歌〉
作者:陳甘華
上學只為領便當的特教生堂堂,該如何找到人生的出路?
●小說組
首獎〈壺穴之家〉
作者:陳怡如
山上的祖厝、心頭的重擔,壺穴之家最後的結局是……?
評審獎〈三二一之二〉
作者:Melchior
怎能用漢人的法,治原住民的地?Lili要力爭到底!
評審獎〈Am I Friend?〉
作者:潘丁菡
當這個世界僅剩AI願意陪你說話,與之為友的後果是?
評審獎〈FILM NOIR〉
作者:黃可偉
玻璃國、野芳城,現實與課堂上的黑色電影。
小說組特別獎〈歡迎光臨白月光博物館〉
作者:蔡昀涵
本館將為您展示您生命中最渴求、最刺激,以及最隱祕的部分。
目錄
理事長序
主委序
散文組首獎〈即期食品〉
作者:盧子樵/講評:唐福睿
散文組評審獎〈火燒孤島〉
作者:黃怡華/講評:吳曉樂
散文組特別獎〈流浪者之歌〉
作者:陳甘華/講評:靳家驊
小說組首獎〈壺穴之家〉
作者:陳怡如/講評:蔡毓貞
小說組評審獎〈三二一之二〉
作者:Melchior/講評:林佳萱
小說組評審獎〈Am I Friend?〉
作者:潘丁菡/講評:李家驊
小說組評審獎〈FILM NOIR〉
作者:黃可偉/講評:謝良駿
小說組特別獎〈歡迎光臨白月光博物館〉
作者:蔡昀涵/講評:吳曉樂
台北律師公會第八屆法律文學獎決選會議
【小說組評議】
【散文組評議】
主委序
散文組首獎〈即期食品〉
作者:盧子樵/講評:唐福睿
散文組評審獎〈火燒孤島〉
作者:黃怡華/講評:吳曉樂
散文組特別獎〈流浪者之歌〉
作者:陳甘華/講評:靳家驊
小說組首獎〈壺穴之家〉
作者:陳怡如/講評:蔡毓貞
小說組評審獎〈三二一之二〉
作者:Melchior/講評:林佳萱
小說組評審獎〈Am I Friend?〉
作者:潘丁菡/講評:李家驊
小說組評審獎〈FILM NOIR〉
作者:黃可偉/講評:謝良駿
小說組特別獎〈歡迎光臨白月光博物館〉
作者:蔡昀涵/講評:吳曉樂
台北律師公會第八屆法律文學獎決選會議
【小說組評議】
【散文組評議】
訂購/退換貨須知
購買須知:
使用金石堂電子書服務即為同意金石堂電子書服務條款。
電子書分為「金石堂(線上閱讀+APP)」及「Readmoo(兌換碼)」兩種:


- 請至會員中心→電子書服務「我的e書櫃」領取複製『兌換碼』至電子書服務商Readmoo進行兌換。
退換貨須知:
- 因版權保護,您在金石堂所購買的電子書僅能以金石堂專屬的閱讀軟體開啟閱讀,無法以其他閱讀器或直接下載檔案。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不受「網購服務需提供七日鑑賞期」的限制。為維護您的權益,建議您先使用「試閱」功能後再付款購買。
商品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