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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心理學取向的科學(摘錄)
要從心理學的途徑詮釋科學,首先必須敏銳意識到科學是人的產物,而不是自主、不受人影響而自有其內在規則的「事物」(thing)。科學源於人的動機(motives),其目標為人的目標,它因為人而得到創造、更新與延續。科學的法則(laws)、組織與表達方式不僅取決於其所探究的現實具有何種特質,亦取決於身為人的探究者所具有的人性本質。所有心理學家,特別是有臨床經驗的心理學家,在面對任何主題時,都會自然且自發地從人的角度切入,研究人而非人所產生的抽象物,也就是不只研究科學,也研究科學家。
有些人企圖假裝情況並非如此,不斷想方設法讓科學完全自主且自我掌控(self-regulating),並將其視為一種無偏私的活動,擁有西洋棋般抽象內建的規則。心理學家對於這種昧於真相的嘗試,必然視之為不符現實、謬誤,甚至違背經驗(anti-empirical)。
接下來這個章節,我希望先闡明上述「科學是人的產物」這項論點是基於哪些特別重要的自明之理,接著說明此論點的涵義與影響。
════科學家心理學════
▌科學家的動機
  科學家與所有人一樣,都受到人類這個物種所共有的需求驅動,包含對於食物的需求;對於安全感、保護與照顧的需求;對於群體生活(gregariousness)以及情感與愛的關係的需求;對於尊重、聲望與地位以及由此產生的自我尊重的需求;此外,還有自我實現(self-actualization),亦即充分發揮個人獨特潛能與人類共通潛能的需求。以上是最為心理學家所知的需求,原因很簡單,因為這些需求一旦受挫,便可能引發心理病理現象。
  還有一類需求比較少人研究,但是可以透過日常觀察而認識,即認知需求:一方面是純粹知識的需求,也就是求知欲(curiosity);另一方面是對理解的需求,也就是透過哲學、神學或建立價值體系來解釋的需求。
  最後,人們所知最淺的需求是對於美感、對稱,可能還有簡約、完滿與秩序的衝動(impulses),也可以稱之為美的需求(aesthetic needs),以及與之相關的表達、實踐與推動事物完成的需求。
  如今似乎都認為,所有其他需求、欲望或驅力(drives)若不是為了滿足上述基本目的的手段,就是出於精神官能症(neurotic),或者是某些類型的學習歷程的產物。
  科學哲學家最關心的顯然是認知需求。人類鍥而不捨的求知欲正是科學在自然史階段的最大推手,也是因為我們對於理解、解釋與建立體系有同樣堅持不懈的欲望,才產生了更理論與抽象層次的科學。事實上,後者對於理論的迫切渴望才是科學的必要條件(sine qua non),畢竟單純的求知欲也經常出現在動物身上(172, 174)。
  然而,其他動機必然也參與在科學發展的所有階段。人們很容易忽略早期的科學理論家其實經常將科學視為主要是幫助人類的手段,例如英國哲學家培根(Francis Bacon)(24)
  期待透過科學改善疾病與貧窮。即使是古希臘時期的科學,雖然偏重柏拉圖式純思考而少實作的傳統,仍然有相當強大的實用與以人為本(humanistic)的趨向。許多科學家的主要動機常常來自於對他人的認同感與歸屬感,甚至更強烈的對於全人類的愛。有些人投身科學就如同他們也可能踏入社工或醫學領域,都是為了幫助他人。
  最後,我們必須認知到,所有其他人類需求也都可能成為一個人走入、致力於或留在科學領域的主要動機。科學可能作為謀生之道、受人景仰的來源、自我表達的手段,也可能是為了滿足某一種精神官能症的需求。
  相較於擁有單一且至高無上的主要動機,多數人更常出現的情況是具備所有動機,它們以不同分量結合並同時發揮作用。我們可以非常合理地假設,驅動任何一位科學家工作的都不只是愛,也包含單純的求知欲;不僅為了受人景仰,也為了賺錢的需求等。
理性與衝動協力的特性
  無論如何,如今清楚可見將理智(reason)與動物性(animality)截然二分早已過時,因為理智就如同進食般都屬於動物的一部分,至少在人類這種動物身上確實如此。衝動也不必然與有智慧的判斷相對,因為智慧(intelligence)本身就是一種衝動。總之,我們愈來愈清楚看見在健康的人身上,理性與衝動會協力作用(synergic),而且絕大多數時候會得出相似而非相反的結論。非理性(nonrational)不一定是不理性(irrational)或反理性(antirational),更經常是朝向理性的(prorational)。意動(conation)與認知之間長期存在的落差或對抗,往往本身就是一種社會或個人病理的產物。
  人類對於愛或尊重的需求與對於真理的需求同樣「神聖」。「純」科學相較於「以人為本的」科學,前者固有的善並沒有比後者更多或更少,兩者皆取決於人的本性,甚至不需區分為二。要在科學中獲得樂趣的同時幫助他人,絕對是可能的。希臘人尊崇理智並沒有錯,只是太具有排他性,亞里斯多德(Aristotle)不明白愛與理智同樣屬於人。
  在滿足認知需求與滿足情緒需求之間,偶爾也會出現暫時的衝突,這種情況帶給我們的問題是關於整合、協調與步調設定,而非衝突與對立。純科學家客觀無偏私、不帶人本關懷的單純求知欲確實可能危及其他同等重要的人類需求,例如安全,在此我指的不只是顯而易見如原子彈的這種例子,而是更廣泛而言,科學本身就隱含了某種價值體系。畢竟所謂「純」科學家推到極限的結果並非愛因斯坦或牛頓,而是執行集中營實驗的納粹「科學家」,或者好萊塢電影中的「瘋狂」科學家。對於真理與科學更以人為本且超越性的定義,可以參見書目(66, 292, 376)。為了科學而科學可能與為了藝術而藝術同樣不健康。
▌科學的多元本質
  人們在科學工作中,就如同在社交生活、職場或婚姻中,也會追求許多不同類型的滿足感。所有人都能在科學中得其所欲,這點不分老少,也不論性格是大膽冒險或羞怯謹慎,盡忠職守或愛好玩樂。有些人進入科學會立刻投向以人為本的目的,有些人則正是因為科學非關個人與人類而找到樂趣。有人主要追求科學的律則性(lawfulness),有人重視具體內容,想更了解「重要的」事物,即使這些事物並不如此精確優美。有些人喜歡成為開疆闢土的先鋒,有些人偏好耕耘既有的土地,整頓、收斂並保衛已經開拓的領土。有的人在科學中尋求安全感,有的人想要冒險與刺激。要描述理想的科學、科學家、科學方法、科學問題、科學活動或科學研究,就像描述理想的妻子一樣困難。而如同我們可以在認可婚姻制度的共識下,讓每個人依自身愛好選擇對象,我們也能以同樣的方式在科學中維持多元(pluralistic)。
  我們可以區分出科學至少具有以下功能:
  1. 尋找問題、提出問題、鼓勵直覺預測(hunch)、形成假說(hypothesis)
  2. 測試(testing)、檢查(checking)、驗證(confirming)與反證(disconfirming)以及證實(verifying);假說的試驗與檢定;重複實驗並檢查實驗設計;累積事實;鞏固事實
  3. 組織事物、形成理論、提供架構;尋找適用性愈來愈廣的普遍化結論(generalization)
  4. 蒐集史料的學術功能
  5. 科技上的功能;提供工具、方法與技術
  6.行政、執行與應用於機構的功能
  7.推廣知識與教育的功能
  8.應用於人之所需的功能
  9.鑑賞、享受、慶賀與榮耀
  功能的多樣性代表必須分工,因為幾乎沒有人能集上述所有技能於一身,而分工需要各種不同的人、品味、能力與技術。
  品味反映並表現出性格與人格。這指的不只是對於不同科學領域的品味,例如物理學相對於人類學,對於單一領域中不同專業的品味,例如鳥類學相對於遺傳學,也是如此;甚至在單一領域中選擇特定問題的品味亦然,例如心理學中的倒攝抑制作用(retroactive inhibition)相對於頓悟(insight),雖然在問題選擇上反映的程度可能較低;乃至於所選擇的研究方法、素材、精準程度、應用性或實用性,以及多大程度切合當前人類關懷等的品味,皆牽涉性格與人格。
  在科學裡,我們互相補足也互相需要,如果所有人都偏愛物理學甚於生物學,科學不可能進步。幸好我們在從事科學時各有偏好,就如同不是所有人都喜歡同一種氣候或相同的樂器。正因為有人喜歡豎笛,有人偏愛鼓,才會有交響樂團。最廣義的科學也是因為品味的差異才得以存在。科學就如同藝術、哲學或政治,需要各式各樣的人(此種說法不同於「科學可以包容各式各樣的人」),因為每個人可以提出不同的問題,看見不同的世界。甚至連思覺失調症患者(the schizophrenic)都可能帶來特別的貢獻,因為疾病使他們在某些方面格外敏感。
  獨尊一元(monistic)的壓力是科學中真實存在的危機,因為所謂「關於人類的知識」真正指涉的常常只是「關於自己的知識」。我們太容易將自己的品味、偏見與希望投射至天地萬物,舉例而言,物理學家、生物學家與社會學家皆已透過其所選擇的領域證明他們在重要層面上有根本的差異(401)。我們可以相當合理地預期,因為此種基本的品味差異,他們會以不同方式定義科學、科學方法以及科學的目標與價值。顯然我們需要以在其他人類活動範疇中同樣的包容與接納,來面對科學家之間的個體差異。
════心理學取向的科學之涵義════
▌對於科學家的研究
  對於科學家的研究毫無疑問是科學研究中一項基本甚至必須的面向。由於科學作為一種制度,有一部分是人性某些面向的放大投射,因此,在這些人性面向上所增進的所有知識透過科學都會自然而然乘以數倍。舉例來說,每一種科學與科學當中的理論都會因為取得以下幾種知識的進展而受到影響:(1)偏見與客觀性的性質、(2)抽象化過程的性質、(3)創造力的性質、(4)濡化(enculturation)以及科學家對此抗拒的性質、(5)願望、期盼、焦慮、期待對知覺的汙染、(6)科學家角色或身分的性質、(7)我們文化中的反智主義(anti-intellectualism)、(8)信念、執念、信仰、確定性等的性質。當然更首要的影響來自於我們前面提到的問題,特別是關於科學家的動機與目的(292, 458)。
▌科學與人的價值觀
  科學建立在人的價值觀之上,本身即為一種價值體系(66)。人的情緒、認知、表達與美的需求賦予科學源頭與目標,而滿足這類需求當中的任何一項都是一種「價值」,不論是對安全感的渴求,或者對真理或確定性的渴求皆然。從簡明、簡約、優美、單純、精準、齊整中獲得的美感滿足是數學家與科學家的價值,就如同它們是匠人、藝術家或哲學家的價值。
  這些可以說獨立於另一項事實,那就是作為科學家的我們也共享我們文化的基本價值,如誠實、人道主義(humanitarianism)、對個體的尊重、對社會的付出、基於民主精神尊重每個人有權為自己做出哪怕是錯誤的決定、維護生命與健康、緩解痛苦、讚賞應得之人、共享光榮、運動家精神、公平性等。不僅現在如此,未來至少某種程度上很可能也必須一直如此。
  顯然「客觀性」與「無偏私的觀察」都是需要重新定義的詞彙(292)。「排除價值觀」原本的意思是排除神學或其他預先判定事實的威權教條,這種排除做法如今的必要性不亞於文藝復興(Renaissance)時期,因為我們仍然希望盡可能讓所得到的事實不受汙染。即使現今宗教在國內只構成輕微威脅,我們仍需對抗強大的政治與經濟教條。
▌理解價值觀
  然而我們現在知道,要阻止人的價值觀汙染我們對於自然、社會與我們自己的知覺,唯一的方法就是隨時清楚意識到這些價值,理解它們對於知覺的影響,並且藉由此種理解做出必要的修正。(我所謂的汙染是指混淆了現實的決定因素與心理的決定因素〔psychic determinants〕,儘管我們企圖知覺的是後者。)對於價值觀、需求與願望、偏見、恐懼、喜好與精神官能症的探究必須成為所有科學研究的基本面向。
  這項主張也必須包含所有人類最普遍具有的傾向,也就是會將事物抽象化、分類、看見相似處與差異,以及一般而言會選擇性地關注現實,或依據人的喜好、需求、願望與恐懼改動並重組現實。以這種方式組織我們知覺到的內容以符合各種類型,即類型化(rubricize),就某些方面來說是可喜的,卻也會在其他方面造成傷害,因為這種作法雖然使現實的某些面向鮮明突出,同時也使另外一些面向隱蔽不明。我們必須理解,雖然自然會給我們分類的蛛絲馬跡,有時也確實存在「自然」的分野,然而這些分類線索只會非常微弱或模糊不清。很多時候我們仍然必須創造或強加一種分類於自然,此時我們所依據的就不只是自然的暗示,還有我們自己的人性、無意識(unconscious)的價值、偏見與喜好。如果科學的理想是盡可能降低理論當中這些人類的決定因素,則否認這些因素的影響絕對無濟於事,唯有認識它們才有可能達成理想。
  若有純科學家對此心懷擔憂,打消疑慮的方式是讓他們知道,上述關於價值觀的看似擾人之論,其實是為了更有效達成他們的目標,也就是增進我們對於自然的知識,藉由研究求知者(knower)去除我們知識所遭到的汙染。
▌人類與非人類的法則
  人類心理的法則與非人類的自然法則在某些方面如出一轍,卻也在其他方面全然迥異。儘管人類確實活在自然界中,卻不代表兩者的規則(rules)與法則必須相同。當然,活在真實世界的人類必須為此有所遷就,但這點無法否定人類自有其不屬於自然現實法則之內在法則。人的願望、恐懼、夢想與期盼都以不同於礫石、電線、氣溫或原子的方式運作,我們建構哲學的方法也不同於建築橋梁,更不能以同樣的方式研究家庭與晶體。所有這些關於動機與價值觀的討論並沒有隱含想將非人類的自然主觀化(subjectivize)或心理化(psychologize)的願望,與此同時,我們對於人的本性當然也必須從心理學的角度說明。
  上述非人類的現實獨立於人的願望與需求,不存善意也不懷惡意,沒有任何目的、意圖、目標或功能(只有生物才會有目的),也沒有任何抑制或情感的趨向。即使人類全部消失──這件事並非全無可能──此種現實仍將繼續存在。
  能夠如其所是而非依據我們所願地認識這份現實,從任何一種觀點而言都值得追求,不論是基於「純粹」無偏私的求知欲,或者為了達成立即性的人類目的而關心如何預測並控制現實,皆是如此。康德(Immanuel Kant)所言顯然是對的,我們永遠無法完全認識非人類的現實,卻有可能更靠近它,以更真實或更不真實的方式認識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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