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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即使是B2B,也會產生「非理性決策」的理由

以超市賣場為主戰場的B2C,因為消費者往往都是在「順手」或「一時興起」的狀態下拿起商品,自然比較容易出現衝動購買的消費傾向。
相較之下,B2B是組織對組織的決策流程,因此常有人認為:「B2B模式比較容易做出理性判斷,行為經濟學能發揮的效用其實不大。」

然而實則是,B2B也一樣會被非理性的心理所綁架。

例如,法國與英國曾合作推動的超音速客機「協和式飛機」(Concorde),這是一項典型的B2B國家級大型專案,甚至還攸關到國家威信。

然而開發過程中問題頻出,事實證明,就算將票價訂得非常高,顯然也無法獲利回本。

即使現實如此嚴峻,但因為已經投入了龐大的金錢與時間,相關單位遲遲無法做出「中止計畫」的理性決策。

最後是因墜機事故及美國911恐怖攻擊事件後航空需求全面下滑等因素,才終於決定停飛並退出市場。

◎即使身在組織中,也會做出不合理的決定

行為經濟學借此案例之名,把這種「因為過去投入太多,反而更難抽身,進而讓損失擴大」的心理現象稱為「協和效應」(ConcordeEffect)。而在相似情境下,「人們因捨不得已付出的金錢和時間,反而一再追加投入,導致接連蒙受損失」的狀況則被稱為「沉沒成本謬誤」(SunkCostEffect,另參閱第46頁)。

也就是說,就算是B2B 商業模式,依然能體現行為經濟學的價值,因為
人類很難完全逃離這類「心理魔咒」的束縛。

正因為即使是企業等大型組織也無法做出冷靜理智的決策,才會出現縱然
已盡最大努力卻無法帶來收益的計畫案,或是簽訂了冷靜思考後發現會明顯虧
本的合約等這類非理性的判斷。

此外,只要有過職場經驗,大概也曾經歷過,明明都是能力很強的主管與同事聚在一起開會,最終卻導出一個愚蠢的結論,像這類情況其實並不少見。

◎組織與人一樣,都適用行為經濟學

若看過土地詐騙或投資詐騙等企業受害的新聞,就不難想像,除了土地登記簿、資格證照等偽造文件都可以做得維妙維肖之外,更關鍵的重點在於「是人被人給欺騙了」。

這種受顯著特徵或權威性影響而導致判斷扭曲的心理現象,源自於「米爾
格蘭的服從實驗」所提出的主張。在以詐騙案件為代表的交易類型中,人們會
因對方的資格或頭銜而產生誤判的現象,正是源於這種心理效應(※ 另參閱
第112 頁)。

舉例來說:「持有資格證照,信用絕對沒問題」「已經取得國際專利,技術不容質疑」「擁有博士學位,當然優秀」「畢業於美國名校,肯定是菁英」等,這類話術往往會讓人頓失冷靜判斷。

B2B 模式中常見的非理性決策案例
● 為了避免自己的工作量增加,而將業務外包給主打提供一站式服務,但價格偏高的公司。
● 即使是公司內部也能完成的簡單作業,卻因為嫌現場生產線調整很麻煩,儘管知道會虧損也要外包出去。
● 明知另一家企業品質較差仍將其變更為主供應商,就只為了反對由前任負責人制定的方針。
● 即使價格明顯高於競爭對手,卻仍執意向熟識的企業下單。
● 雖明知有能夠供應優質產品的公司,但因無故地討厭負責窗口,所以總是刻意疏遠他們。

再舉個更貼近商業現場的例子:

某空氣清淨機廠商將自家高品質產品供貨給A 鐵道公司,卻無法供貨給B 鐵道公司。並非是產品或價格問題,而是A 與B 彼此「互相討厭」,因此,與A 往來的公司,就不能跟B 做生意,反之亦然……

如果說在B2B 領域,只要具備高性能與價格等值得引進的優勢(合理性),就無須在意個人喜好,但現實是,B2B 模式也很容易被人類情緒所左右。

◎ B2B 與B2C 的界線其實很模糊

像啤酒、汽車這類商品雖看起來是B2C 模式,但幾乎都須要與原料供應商、經銷商(超市、便利商店)等進行交易,而最終銷售對象往往同樣是企業(餐飲店等)的情況並不罕見。

另外,近年增加的獨資企業主與自由接案者,就算已辦理合法公司登記,實際上也常是由一人進行評估與決定採購。

由此可見,行為經濟學對於企業或組織也能發揮影響力,這也代表了本書介紹的心理效果對企業及個人來說,都能擁有很大的施力空間。


2在B2B 模式中,更該運用行為經濟學「反其道而行」!

那麼,為什麼公司或組織也會陷入非理性判斷的圈套呢?
理由說穿了很簡單:「企業再怎麼制度化,終究還是人在做決策。」也就是說,就算在制度健全的企業或組織裡,真正拍板定案的依然是容易被情緒與偏見影響的人類。

讓我們以權力高度集中於高層管理者的公司來做說明。

日本國內企業有96.3% 是「家族企業」※,經營者往往因為大量持股等背景而擁有強大的決定權,一句話就能決定很多事。
※ 資料來源:日本國稅廳「公司標本調查結果(2020)」

將決策權集中到經營高層的確十分容易符合股東與市場要求的「速度經營」,因此近年這種做法不只盛行於新創公司,甚至也擴展到大型企業。
但不論經營者多麼精明能幹,只要身為人,就會被情緒左右,從而在某些時刻做出不夠理性的決定。

◎讓「決策者/關鍵人」一眼就抓到重點

此外,忙碌的高層們必須在短時間內,根據少量資料就做出決策。
若能反過來利用這一點,將提案資料製作成清晰易懂的版本,具備「自我推銷」的能力,也就是無須額外說明即可精準傳達,那將會是非常強大的武器。

如果這份資料只要讓專案負責人呈交給高層過目,就能精準傳達重點、進
而促成成交,這就是最理想的情況。

即便是將權限下放到第一線的公司也一樣。
各部門的關鍵領導者如同「小型決策者」,承擔著同等分量的決定責任。
既然如此,進行商務洽談或簡報時,應先釐清誰才是擁有決策權的領導者,並鎖定該關鍵人物最重視的決策要點,提出相應的簡報內容即可。

◎再聰明的人,一進到群體內也可能做出錯誤判斷

讓我們來試著思考一個不採用自上而下的決策,而是透過多數決來達成共識的組織模式。

人們通常會期待「集思廣益」的形式能導出正確結論,但也很可能會因為多數決而產生「缺乏責任感的決定」。

就算有再多聰明人聚在一起討論,在群體中也可能因屈服於同儕壓力而做出錯誤判斷,這種現象被稱為「團體迷思」(Groupthink)。
常被提及的包括美國NASA 的太空梭「挑戰者號」事故及越戰升級導致情勢惡化等具體例子。

此外, 正因為是組織,有時反而會變得不理性。
例如因為專業性太高、決策要素太複雜,最後乾脆依靠現場直覺與先入為主觀念(偏誤)做決定的例子也時有所聞。

然而,雖投入心力仔細研究並制定了複雜的採購決策模式,一旦遇上環境改變,導致決策失去合理性,仍可能出現依循相同模式持續採購的現象。

又或者,負責人因管理不當,不小心讓生產用的關鍵原料出現短缺,卻因為害怕自己會受到整個組織指責,因此就算要價不菲也非得緊急以高價採購不可,這類情況想必也時常可見。


◎比起品質,接觸時間更會決定成交?
確實有業務員不擅長登門拜訪與交際應酬,但也有業主會因為某家公司來訪頻率高,最終決定下單給對方。
這般看來不甚理性的作為,正是行為經濟學中經常被運用的「單純曝光效
應」(Mere Exposure Effect)。
「單純曝光效應」指的是,人們會因見面次數愈多而愈容易產生好感的心
理現象(※ 另參閱第82 頁)。
以「日本最高薪資」聞名、從事光電業的「基恩斯」(KEYENCE)公司為例,該公司已將員工與客戶的接觸時間長短設為KPI* 之一。
實際上,「正因為拜訪次數多,所以一遇到狀況首先想到的就是你。」於是客戶會把問題拿出來討論、分享需求,像這樣進而促成提案與交貨的案例並不
少見。

當然,基恩斯公司之所以能成交,前提仍是其優秀的提案能力。然而,毫無疑問,這一切的基礎仍在於實體的緊密接觸式銷售,也是我認為巧妙地採用行為經濟學的例子。

* 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關鍵績效指標。用於衡量企業最終目標達
成程度之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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