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理論闡述,層次分明,務求詳盡,並與實務見解融會貫串,前瞻與實用兼顧,引註多而新,是進修物權法之最佳素材,研究物權法之重要指南,經由實務案例之引用及評析,更使物權法奠基於實際,內容生活化、實用化。本書另闢「延伸探討」,引領新思維,開啟新視野,或以不同視角,審思爭議問題,拋磚引玉,增添物權法園地之綠意花香。又擔保物權乃企業融資之重要工具,本書就擔保物權論述最詳,並講究可操作性,實為融資實務之法學寶典。
本書理論闡述,層次分明,務求詳盡,並與實務見解融會貫串,前瞻與實用兼顧,引註多而新,是進修物權法之最佳素材,研究物權法之重要指南,經由實務案例之引用及評析,更使物權法奠基於實際,內容生活化、實用化。本書另闢「延伸探討」,引領新思維,開啟新視野,或以不同視角,審思爭議問題,拋磚引玉,增添物權法園地之綠意花香。又擔保物權乃企業融資之重要工具,本書就擔保物權論述最詳,並講究可操作性,實為融資實務之法學寶典。
本書期望以簡明的文字、淺顯的論述,引導法律初學者順利進入法學堂奧。同時,在國家考試上,法學緒論是重要的共同科目(或稱法學知識、法學常識、法學大意等),亦能為有志參與公職或公營事業考試者,提供準備方向,並附有些許近年考題,讀者可以自我練習,檢驗學習效果。
本書係講授民事訴訟法課程之口述講義,其內容旨在闡述新民事訴訟法之基礎理論及基本構造,既就訴訟理論為體系性及批判性闡釋,又舉具體案例予以反覆演練及說明,助益於全盤理解新民事訴訟法學,並學會靈活運用之本領。本書下冊說明訴訟之審理及事案之解明、訴訟程序之終了及判決效力之範圍、小額訴訟與中間程序,與聲明不服及事後救濟。
本書具有三大特色:介紹刑法解例的基本通則,讓讀者能掌握解題訣竅,此為特色一。實例選材偏向較具爭議性的議題,讓讀者挑戰自我,此為特色二。解例針對爭議要點且為較深入的探討,增進讀者對法學思辯之興趣,此為特色三。同時,藉由刑法實例研習一系列書籍的法學傳播,喚起在法學教育中學以致用的重要性。
民法總則與債法以及物權法,共同構築財產法體系。民法總則乃法學之基礎,亦為法律人之入門,對於法律人的專業涵養,實有深遠之意義。為使讀者能有效建立清晰且完整的民法總則體系,本書乃於課文講述之中介紹中外精湛之學說,並舉實務案例以為進一步之說明,且適度地表達本書之意見;各章節均附有圖表協助閱讀,再另闢【例題】及【簡析】,俾令讀者透析掌握民法之基礎理論與應用。本書共計十二章之編排,內容包括第一章概論、第二章法例、第三章權利主體(一)自然人、第四章權利主體(二)法人、第五章權利客體、第六章法律行為、第七章意思表示瑕疵、第八章法律行為之附款、第九章代理、第十章法律行為效力、第十一章期日與期間及第十二章消滅時效。其中第五章第四節權利之行使,係將第148條以下的規定與理論移列,以利於對該章第三節權利的整體瞭解;第六章第二節契約之成立,則係加列債編第153條以下的規定,以有效建立法律行為的完整體系。第九章代理,則整列債編第167條以下代理權之授與,並於第五節無權代理一併作完整而詳細的介紹。
本書係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家事事件法之口述講義。講義內容專注於家事事件法之基礎理論及基本構造,期使讀者短期內得就家事事件法學獲致整體及立體之理解。為此,首先在第一編說明家事事件法之總則,其次續分四編,依序分別解說家事調解程序、家事訴訟程序、家事非訟程序及家事執行程序。
本書係繼拙著『公司法原論』、『證券交易法導論』二書後,再編整成書的第三本教科書,定名為『企業法制實例與裁判解析──股份有限公司篇』,其內容分成〈設立商業組織──股東、資金與章程〉、〈建構公司法人機關──股東會、董事(會)與監察人〉、〈企業資金與財務運作──盈餘分派、虧損撥補與增減資〉、〈企業編整與轉型──公司重整、併購與關係企業〉及〈公開發行股票與證券市場──上市櫃企業〉等五大核心單元,就企業實務運作的法學教室、實例演習與司法判決評析等,相關公司法制的議題,依作者在月旦法學(教室、裁判時報)、台灣(本土)法學等雜誌上所發表的小篇論文,彙整收錄在本書各單元,共68篇。當然,本書教材的彙編理念,在於公司企業法制的初學者,並期使讀者在閱讀上與學習公司、上市櫃公司法制的過程中,藉以有效因應、掌握我國股份有限公司與現行企業法制的發展。
銀行為世界各國經濟活動中資金匯集及資金分配之主要機構,除辦理存款及授信業務外,並經營投資、代理、保管、出租保管箱、財務顧問、財富管理、衍生性金融商品及國際金融等各種業務,具有信用中介、支付中介、金融服務、信用創造和調節經濟等功能,乃國家經濟發展之重要基礎。銀行法與經濟發展環環相扣,規範內容博大精深,具有綜合性、專業性、技術性、交錯性及國際性之特徵,本書質量俱豐,乃作者貫通其學術涵養與實務歷練撰輯而成。本書共分七章,依序介紹銀行之種類、設立及股東、銀行之負責人、銀行之業務規範、銀行之財務規範、外國銀行之監理、行政監督與金融檢查及問題銀行之退場機制,並整理國內外新近案例加以評析,期能建構更符當代需求之銀行法體系,推動銀行法制之發展及改革。
刑事訴訟之內涵,近年一直處於變動狀態,稍不留意,昔日熟悉之條文或判決,即遭廢止或變更。在此變革中,一些新興的重要理論也逐漸浮現與建立,如何掌握這些理論,成為學習刑事訴訟法最重要的課題。我國近來修法方向,多採美國、日本之經驗,如證據排除法則、當事人進行主義、認罪協商、傳聞法則等等。本書由台灣大學、輔仁大學、台北大學的王兆鵬、張明偉、李榮耕三位具留美背景之教授合著,三位教授各有所長,許多論文已成為大法官解釋、增修法律、最高法院判決之內容。本書儘可能囊括當今刑事訴訟重要議題,詳細整理、分析、闡釋相關理論與實務見解,更重要者,本書提出許多新的議題及新的理論,希望能引領我國刑訴發展,也讓讀者預知未來可能之變動。
我國民法債編第二章「各種之債」,其所規範者,實質上係各種契約之債,可謂係抽象契約或法律行為之具體化,屬於契約法各論,本書即以此為論述對象。由於民法債編各種之債,不僅條文多,內容錯綜複雜,且為理論及適用之經緯,在在與吾人之實際生活有密切關聯。故本書在敘述上,除介紹一般理論外,主要在闡釋法條文義及基本概念,區別並比較各種契約之特性及適用範圍,說明其體系位置及法律效果,此外,亦引用較多之判例或解釋,以促進理論與實務的交流。
本書為第一版之修正,除原本勞工保險條例及就業保險法之內容外,另針對今年5月1日施行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臚列其與本書相關之議題,納入說明,並對於新舊制度之變更有進一步之比較。本書分為五篇,除有關勞工保險制度與其他相關法制之基本說明外,並針對保險主體、保險費、保險給付及罰則做詳細論述,對於新施行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中有關於勞工遭遇職災保護部分,例如職業重建,亦有初步說明。有關保險主體部分區分為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與就業保險主體,以及強制投保、自願加保、繼續保險以及新增的自願加保等議題討論。有關保險費部分則深入了解勞工保險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與就業保險法投保薪資之計算、費率及費用之負擔,以及未繳納保險費之法律效力作一研析。本書之另一大重點,為使各種保險給付實務上碰到之爭議作一詳細解析,主要論述於第四篇,將其區分為總論及各論,了解保險事故之發生、保險給付間之關聯,另針對生育、傷病、老年及死亡各項保險給付之請領要件及給付上爭議歸納整理,並以案例方式作解析。最後,有關於此等相關保險法制之施行,重在其落實,因此於第五篇特別論述規範違反時之法律效果。
‧解題架構建立→培養讀者迅速分析案例能力‧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及憲法法庭裁判作為案例分析主軸→確保案例分析不偏倚方向‧完整模擬解答→提供讀者作答鋪陳的訓練參考
本書第一章「債之關係總論」,除從債權與物權之不同說明債權之本質外,尚特別強調債編通則法定之債以外其他規定最主要適用對象為雙務契約。第二、第三章關於契約內容部分,除探討契約關係內容的形成及其義務群與債權的類型外,也從契約類型論的觀點,將債編各種之債紛然雜陳的契約,耙梳釐清其輪廓,架構其體系,並針對若干交易上重要的有名契約,敘述其基本法律關係與核心問題,期使讀者不僅能對債權的內容,也能對契約類型特徵與基本的契約內容有所認識。第四章「債之消滅」,對清償、代物清償、間接給付、債之更改契約的法律性質論,提出不少與通說不同的看法。
本書以臺灣憲政發展下的憲法案例為主軸,搭配國外的憲法案例與相關學理論述,引導憲法議題的討論。本書定位為大學憲法課程的教材,透過結構鋪陳及素材的選取,引導學生思考及課堂討論。本書分為九章,分別討論:憲法與憲政主義、司法違憲審查、權力分立原則與中央政府體制、權限之制衡與分享、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地方自治,以及憲政發展與憲法變遷。
本書為作者關於契約違反救濟體系的後半部,探討契約違反損害賠償及契約解消兩大救濟。歸責事由之判斷及違約損害賠償之內容,傳統債總教科書多語焉不詳,卻為訴訟成敗的關鍵。因歸責事由並非契約違反之內涵,乃違約損害賠償責任之要件,本書特從違約責任之觀點探討歸責事由之概念,關於契約違反損害賠償責任的內容,則側重在觀察我國民法在無契約違反損害賠償特別規定而適用損害賠償一般規定情形下,基於契約責任與侵權責任本質的不同,違約損害賠償所應呈現之面貌。契約解消之部分,除論述契約違反契約解除之要件及回復原狀關係外,尚探討因契約無效、被撤銷、合意解消、終止權之行使、解除條件成就等使契約給付返還關係發生的情形,適用給付不當得利之規定的困境。
本書探討債之涉他關係。代理制度之運用,使代理人代理行為的效果直接歸屬於本人,真正利他契約有效性之承認,使第三人對債務人取得直接給付請求權,均為契約相對性原則之例外(本書第一章及第二章)。債權讓與、免責債務承擔及契約承擔,使第三人取代原本債之關係之當事人,成為債權人、債務人或契約當事人(本書第三章)。多數債權人及債務人,除原本之債之關係(對外關係)外,多數當事人間亦發生內部關係,互為當事人與第三人。多數債務人對同一債務負責,常具有擔保他人債務之履行之功能,保證及其他債務擔保契約,亦復如是(本書第四章)。代位權及詐害行為撤銷權,因涉及第三人,學說認為屬於債之對外效力,第三人之法律地位因保全債務人之責任財產而受到影響(本書第五章)。
大學或技職學院商事法的教學只能是照本宣科,背頌條文嗎?商事法所用的教科書難道不能生動一點,用案例來教學嗎?可否教我們非法律系的學生一些作為現代企業經營者或現代公民的商事法必備基本知識而非過時的瑣碎內容?這是非法律學院老師,特別是商學院系主任經常提出的疑問。「當代案例公司法與票據法」即是回應此一需求而出版。
本書著重於政府機關採購人員參與政府公共建設之參考用書,內容重在實用且機關與廠商經常接觸而宜深入討論及決策之部分,其內容不在單純討論政府採購法相關條文,尚包括工程會函釋、各子法規定及相關的行政規則、投標須知及各項契約範本之彙整等,使內容周延並與實務運作結合。另設有選擇性招標及採購規劃與決策專章,為採購實務作業需要,但少見於其他類似參考書籍。另儘量使用圖形或表格,使讀者容易瞭解,遇有投標須知範本之重要或複雜選項者,一併納入分析說明。本書對政府採購法之實務有完整的論述,並附有習題,適合機關辦理政府採購之公務人員及參與各政府機關之投標企業、老師、學生及對於政府採購有興趣之學術研究人員閱讀。
本書是國內第一本體系完整介紹勞動訴訟實務之專書,全書以民事程序法為主幹,輔以勞動實體法各重要爭點。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之「勞動事件法」全部重要條文內容均已納入各章節當中。修訂二版並已盡可能納入最新實務見解,每一章均有修訂增補,二版較初版約新增30頁篇幅之內容。第一章勞動訴訟總論,內容包括當事人、管轄、準據法、裁判費、保全程序、訴訟救助與法律扶助。其次依序介紹各主要勞動訴訟類型,包括違法解僱訴訟、違法調動訴訟、給付資遣費訴訟、給付退休金訴訟、職業災害補償訴訟、最低服務年限約款訴訟、離職後競業禁止訴訟及服務證明書訴訟等,俾使盡量呈現勞動訴訟實務運作之全貌。其中違法解僱訴訟佔全書篇幅四成,分成三章十節是最重要的勞動訴訟類型。全書以實務見解為主,學說見解為輔,間亦佐以作者個人淺見,對實務見解認有不合時宜、不合理者,也提出坦率而直白的評述,期待能建構一個勞雇雙方都信服的勞動訴訟體系。
本書係對於非訟事件法之體系性介紹,對於非訟程序法理在我國及德國法上之發展有較為詳細之介紹與比較,而與一般法條說明或僅著重實務見解之書籍不同。但因非訟事件法著重於可實踐性,對於個別法條之解釋適用,自亦應對於其實務見解有所掌握,本書乃亦強調實務見解之蒐集與整理,其亦應有助於讀者對於此法之了解及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