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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組
新北市北大高中  一年一班  王紹安

最後十四堂星期二的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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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活著,哪一個才是最重要的?這本書的作者的老師因為得到了肌肉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導致生命不到兩年,這種症狀是一種可怕無情的神經系統重症,沒有方法可以醫治。在他得病之後,許多來自各地的學生紛紛來看他,也包含作者。作者在大學時期就非常喜歡上教授的課, 在畢業時,更送給教授一只手提箱,希望提醒教授和自己要記得對方,並且承諾要在聯絡,但是,由於作者在大學畢業後生活四處撞壁,工作屢遭不順,導致他四處漂泊,更覺得世人對他沒有很感興趣,這也是他第一次嚐到失敗的滋味。在這之後,他因為舅舅的死亡,而意識到自己的時間變得很珍貴,像水一樣一去不復返,所以他重振了自己,並成為了一名新聞記者,跑遍世界各地,賺了許多錢,成為了所謂的“人生勝利組”。可是,在某一天晚上他忽然轉到了一個頻道,讓他豎起了耳朵,他偶然得知他最摯愛的教授生病了。於是,他出發去找教授,每個禮拜二聽他講課,上了他的最後十四堂課 。 在我看完這本書後,我感受滿深的是第四個禮拜二他們講的內容,學會死亡,才能學會活著, 我覺得這句話說得很不錯 ,如果人意識到了自己要死掉了, 那他就不會浪費他任何一分一秒的人生,去做一些沒有意義的事情 ,把每一天都當成最後一天來過, 但是人們總是以為自己的人生還有很長 ,那麼他們不會珍惜現在所擁有的,總會想著,反正之後還會有機會做,他們對死亡沒有做準備,那就無法真正的投入人生。另一個感受也很深的是第七個星期二的內容,擁抱衰老,人們總是在說,希望回到年輕時,但墨瑞說, 這是對生命的不滿意 ,對生命的抱憾,沒有找到生命的意義。我覺得他講的很有道理,人老了,並不只單純指年紀,知識、人生歷練也會一起成長,如果一昧只想要回到年輕時,那就永遠都不會體會到這些。從這本書,我學到了對於死亡的看法,不需要去害怕死亡, 而要勇敢的去接受他,雖然最後主角的教授依舊死了,但我相信在最後的這十四堂課裡面 ,作者也從老師的講述中,學到了一般人學習不到的生活道理,我也非常敬佩那位教授, 在人生只剩下短短的歲月裡,仍然把剩下的生命發揮的比平常更有價值,而不是就頹廢在那,他對於人生的態度,是我需要努力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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