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故事 /書的故事
2011.04.11
終於上路的《在路上》
文/何穎怡(《在路上》譯者)
我是效率很差的譯者,碰到跟我有仇的書,翻譯期間,我一星期平均要偏頭痛個兩三回。有時碰到難查的用語,得拚死命在網路上流浪,恨自己不是在玩youtube,而是在查甚麼是chickenshack。
交稿後大病一場是必然的,因為長期的壓力突然得到釋放。病完後,另一種痛苦才開始,因為開始跟編輯對稿了。我一看到自己三校過才出手的稿子還有漏譯、錯譯、白字、贅字、標點錯誤,就開始大聲咒罵,甚麼爛翻譯,我大學才畢業嗎,我第一次當翻譯嗎,我中文這麼超特爛啊,甚麼鬼翻譯會出現「我剛剛大病初癒」這種句子,「剛剛」不就是「初」嗎,這麼明顯的贅字,我要到排成PDF檔才看出來,我是豬嗎?……如此這般,我跟翻譯的愛恨情仇周而復始。
翻譯過程如此痛苦,我為什麼還繼續翻譯?
可能是翻譯迫使我每天至少待在電腦前四五個小時,一次開八個網頁,其中五個是字典網站,兩個新聞,一個youtube。唯有音樂能撐著我最後一口氣,每翻譯一本書,我就完成一個小小的音樂研究;《在路上》的翻譯工作足足花了一年時間,我聽完Beastie Boys, Public Enemy, Run DMC, Digital Underground, Roxanne Shante等嘻哈先鋒的作品,理解了嘻哈音樂互相挪用的傳統與脈絡。
也可能是翻譯讓我經常慶幸「友直、友諒、友多聞」我都有。《在路上》是垮世代(Beat Generation)三大文學代表作之一,名列《時代雜誌》與美國圖書館票選的二十世紀英語百大小說。寫作此書,凱魯亞克創造了一種「自發性寫作」風格,這種風格深受爵士樂影響,尤其是咆勃爵士(bebop)。不難想像本書裏許多章節都牽涉到爵士。我耳聽嘻哈,筆翻爵士,當然阻礙重重。幸好我有小威老師、沈鴻元當靠山。要不是小威老師,我很可能將書中一個無名樂手Prez直接翻譯為裴瑞斯。原來那是Lester Young的綽號,總統(president)的縮稱,意指Young威風八面。放在文內,應該是說這個薩克斯風手的風格模仿Lester Young,所以作者才叫他Prez,不代表此人名Prez。好險好險啊。
有時為了一個句子,我得跟朋友多邊會議,譬如書中,凱魯亞克的姑媽勸他少跟主角狄恩鬼混,凱魯亞克說,他當然知道不好,但是Life is life, kind is kind。這樣一個句子,要抓意思,本來就不容易,要連對仗都翻譯出來,更是難。朋友陳儀芬是中古英文高手,她說:命就是命,德性就是德性。作家朋友張讓建議翻譯為:生活就是生活,臭味就要相投。因為kind is kind稍加衍伸,就有物以類聚的意思。我老公一覺醒來,突得一對聯,說翻譯成這樣吧:人生如此,本性如此。馬上,張讓就說,甚麼「如此,如此」,太文言,簡直看到梁山伯的老師在搖頭晃腦。她常批判我筆下「太文」,不喜歡用「的」「了」、地」,行文沒有呼吸空間,缺氧。友直排行榜,她始終是第一名。最後為了配合對仗,定稿的翻譯是「人生就是人生,德性就是德性」。
書中還有一句法國小說家賽琳(Louis-Ferdinand Celine)講的Nine lines of crime, one of boredom。我上網查了數小時,查到快哭了,都找不到正解。(因為不知道它的法語原文是甚麼。)只好跟素有文藝復興人之稱的朋友陳儀芬求救,她連上下文都不知道,大約只花了兩秒鐘,就跟我說「應該跟十誡」有關,「十誡九條是罪,一條是窮極無聊」。是用存在主義者賽琳的話,來譏諷基督教。我從來沒這麼嫉妒別人的學問,眼睛都綠了。友多聞是也。
越是不好翻譯的書,我在翻譯期的衍生收穫就會越多。因為心情極端低盪,痛苦得尋找歡樂出口。今年的收穫是我終於完成我的苗圃夢,種在小盆裏的水仙與鬱金香球莖,經過三場大雪,居然抽芽了。我極端受不了加拿大人種鬱金香像「站衛兵」,總是直直一排排,看起來像塑膠花。所以,我圍著前院的大樹種一圈,圓圈不是很圓,開花後,可能會被鄰居投訴「不合群,破壞社區景觀」。管它的,凱魯亞克說「沙漠裏不能沒有岩石,歷史的荒漠裏也不能沒有印第安人」。排排站衛兵的鬱金香荒漠裏,總要有幾株是在稍息。
以上種種,其實無法說明翻譯壓力大,我居然還一本接一本幹下去,動力來自何方。我最長期合作的編輯咕咕咕說得好——手癢,犯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