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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翻開這本書時,長路就這麼開始了……
在這途中,必須面對眼前未知的險境,過著挨餓受凍,還要時時提防他人的難以計數的日子。沒有確切的時間、地點,就連人物也以男人、孩子做稱呼。而唯一出現的名字──艾利,也只是編造出來的。
在孩子出生的幾天前,天空突然變了色,從前的種種美好,全都成了過去式。有別於妻子的厭世,男人選擇活下來,陪孩子走過這條通往南方的漫漫長路。然而,男子的心中對於過去一直難以忘懷,卻成為他口中的故事,這與孩子一出生就必須面對的現實,直是天壤之別,孩子看不見,也無法想像故事中所說的美好,現實中那些醜陋、殘忍的畫面,早以深深烙印在孩子幼小的心靈,縱使男人希望孩子能忘卻這些人性的貪婪、殘酷。
長路,就像是人生的縮影。什麼是善?什麼是惡?好人?壞人?全都在這本書裡,其箇中滋味,只能自行細細體會。
如果說這故事不可能在現實世界中發生,那麼,永遠不可能和從未發生有什麼不同?故事結束了,長路並未結束,對孩子而言,這條路才剛開始……
我們都害怕,終有一天要拋下所愛,任其孤單面對我們再不知曉的世界。我們也希望,能為所愛尋得、建構一個美好的世界,令其不受任何傷害。
書蟲悅讀 /部落客推薦
2008.12.22
La vie est la
文/Rachelle
她說寫部落格就好比寫日記一樣,可以記錄生活中的點點滴滴。不同的是部落格還可以放置圖片、影音、小裝飾和各式各樣的連結,比單純寫日記豐富多了。所以她將部落格取名為「La vie est la」,法文意即「生活就是那樣」,因為她覺得部落格就像是生活的剪影,不論是開心、還是不開心,La vie est la!
因為小時候很內向不喜歡說話,所以她很喜歡窩在房間裡看書。那時,Rachelle家裡有很多故事書、童話書,「那是阿姨把哥哥姊姊的書整理後給我們的,我常常待在那個放書的房間裡看書,一待就待了好幾個小時,看過的書一看再看,一點也不覺得膩。」除此之外,她也會看看報紙、副刊,並從中看見一些不一樣的東西,「有時候實在太安靜了,媽媽還會看一下我在哪裡。」
Rachelle目前是大四學生,她說喜歡看書是因為每次看書的時候,書中的文字會變成一幕幕的影像,在腦海裡放映著,「所以我喜歡沉浸在書的世界裡。」至於書的類型,則喜歡文學類的翻譯小說,「有時會看一些像是《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時報文化)這類的書。」此外,像《夜市》(皇冠)的寫作模式、用《我在雨中等你》(圓神)中恩佐的角度來看這個世界,以及《盲視》(臉譜文化)對人物心理的刻劃,都是她覺得還不錯的幾本書。
「幻想~讓一切變成可能。」Rachelle在部落格中如此寫道,所以除了看書之外,平日她最大的嗜好就是發呆和看卡通了,因為發呆可以讓她沉靜下來、整理思緒;而看卡通是因為一些卡通人物十分可愛,看了之後會讓她心情頓時變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