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企劃
2014.06.09
關於寫作的技術性
文/詹姆斯‧傅瑞(作者)
3.好文筆和戲劇性,哪個更重要?
Q.讀者提問:假設我手上有兩本小說:第一本文筆絕佳,但故事普普;第二本的故事很有創意,但文筆普普。哪一本才是比較好的小說呢?A.傅瑞回答:
這點可能跟品味有關。一般來說,我認為讓人難忘的作品都是深富戲劇性的作品。十九世紀的美國作家西奧多‧德萊賽(Theodore Dreiser)寫過多本大受歡迎的小說,其中包括兩本極具戲劇張力、很有力量的故事,被公認為經典,就是《美國的悲劇》(An American Tragedy)和《嘉莉妹妹》(Sister Carrie)。雖說德萊賽的文字並不出色,句子常寫得很笨拙,對話很老套,而且故事極度濫情,但是他的作品一直到今天都還有人讀。另一本寫得很不好、又過度濫情的十九世紀小說是《湯姆叔叔的小屋》(Uncle Tom’s Cabin),由哈麗葉.比奇爾.史托(Harriet Beecher Stowe)所著,內容批判了蓄奴制度。這本書當年大受歡迎,對南北戰爭的開打扮演了推波助瀾的角色,有幾十萬人在南北戰爭中喪命,但是黑奴最終獲得自由。
有好幾年時間,我都是斯闊谷作家大會(Squaw Valley Writers Conference)的工作人員,而負責帶領工作坊的伙伴有不少是文學作家,每個人都以優美行文而聞名。他們寫出了沒有情節(plotless)──但其實對我來說,根本是沒有重點(pointless)──的現代派小說跟短篇故事。但是,我們這個時代的學院派文評家卻偏好這類小說,常常冠以偉大藝術(great art)的美名,但就我看來,卻是讓人大打哈欠(great yawn)的無聊東西。我要敦促大家做的,是藉由美妙的行文功力,寫出深具戲劇性的故事。我希望大家對語言文字的運用,可以跟劇情內容搭配無間。
4. Writing is a Bitch and Then You Die
Q.讀者提問:我在寫故事的時候,會忍不住不停地去構思結局,但是當結局寫好了以後就沒有動力去寫中間的內容了,這該怎麼辦?A.傅瑞回答:
我不會把寫作當成是事業或工作;對我來說,寫作是一種生活。能夠創造出有意義而且能在讀者內心與靈魂引起共鳴的故事,是莫大的尊榮。寫作的人常會發現,在創作的過程中有某部分會讓他們心跳加快,但其他部分則讓他們覺得繁瑣又乏味。我認識一位作家,在寫作的過程中,他最愛的就是最後潤稿的階段;但我也認識不少作家會因為潤稿而抓狂。有些作家喜歡設計情節,有些不喜歡。如果你發現,寫作的過程裡有某個部分很繁瑣乏味或是對你來說很困難,那我只給你一句話:
「Writing is a bitch and then you die.」
(意譯:寫作就是他媽的不停地寫,直到死為止。)
給自己這個挑戰:讓最繁瑣和最困難的那部分,變成你作品裡最精采的部分。
【延伸閱讀】關於怎麼寫好故事中段部分的「技述性」問題,可以參考《超棒小說這樣寫》的第三章與第四章,以及《超棒小說再進化》的第四章與第五章,當中講到關於「前提」與「步驟表」的運用方式,對你或許會有幫助。
5.不可能的任務
Q.讀者提問:我常常把故事寫完了,才發現在其他書裡已經有了類似的情節。我雖然沒有要刻意引用或抄襲,但有時候會不自覺地把以前讀過的內容,寫進我自己的作品裡。我有時候想到世界上已經有那些相似的作品,就無法繼續我自己的創作。我是否太在意自己無法創新呢?A.傅瑞回答:
要寫出一個故事,讓裡頭的所有元素都不曾在其他作品裡出現過,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你當然不會希望讀者把你的故事當成是別人作品的「衍生物」,可是,每個故事裡都一定會有其他故事的影子,因為人類的情緒種類畢竟有限,而且可以用來考驗這些情緒的方式也有限。身為寫作者的我們,都在尋找新穎的方式來呈現人的故事。每個超棒的戲劇性故事,都是關於某個角色陷入某種有意義的掙扎,我們將那種掙扎稱為「戲劇衝突」,而藉由親身陷入掙扎,角色產生了轉變。所以我們會尋找新種類的掙扎、新穎的角色,與富有新意的轉變。我們通常找不到全新的東西,所以退而求其次,轉而藉由新角度或新見解,來切入某些我們熟悉的戲劇情境或人物。
再回到你的情況。以人類心理運作的方式來說,你可能在潛意識裡壓抑了你對過去所讀過的東西的記憶,但是在你創作的時候,你進入潛意識裡去挖掘可用的精采素材。然後你挖掘到的,常會是當初曾讓你留下深刻印象的對話或場景。當你看出你寫的某個場景其實是別人作品的衍生物時,唯一可做的,就是把它重頭寫過。你也知道,我鼓勵大家去找自己信得過、又懂劇情小說規則的讀者,讓他們讀你的作品並提供意見。如果你的讀者跟你說,你的場景就像他們在電影裡看過的或在某本書讀過的那樣,你就必須思考他們說得對不對。如果他們說得對,你就必須重寫、改寫,改完了以後再投稿。每位作家都會有這樣的恐懼,擔心自己無心地模仿了其他作家,因而被指控抄襲。這樣的擔心是寫作生活的一部份。要處理這種情況,就是要信任為你試讀草稿的讀者,讓他們為你挑出可能會招惹麻煩的東西。
6. 創造角色的大工程
Q.讀者提問:我認為角色是「超棒小說」的關鍵。在我的寫作過程當中,角色的個性到最後往往會與起初的設定有極大差異,這時候我該怎麼做?是否一開始不要做太多的角色設定會比較好?還是說,我應該要先徹底熟悉我的筆下角色,然後才著手去寫故事?A.傅瑞回答:
創作過程運作的方式,挺神奇的吧?在擬草稿、重寫與修潤故事的過程當中,角色一定總是持續地演化。有時候,下意識的心靈運作方式,會妙到教你嘖嘖稱奇。你可能會替角色創造出某種背景,但在故事進展的過程當中,那個角色表現出來的卻是另一種樣貌。這並不是壞事。
有個角色曾經讓我頭痛極了,因為她不願意做我要她做的事。我老婆覺得我簡直神精病。她說,我就直接寫這角色做了我要她做的事,不就得了。作者才是老大,不是嗎?角色一定得乖乖聽命行事啊!
我試了,但就是行不通。於是我假扮成這個角色的精神科醫師,要她坐在我的沙發上,問她問題到底出在哪裡──問她為何如此沮喪又氣憤?她說,那是因為她在十三歲的時候,就殺了自己的父母。當我查出這件事的時候,她這個角色就說得通了。
所以,就某方面來說,我認為角色的確會在創作的過程中演化,而且會在故事發展的過程當中找到自我。但我也認為,如果你先替這個角色寫好傳記,用這個角色的聲音寫日記,你對這些角色是什麼樣子的人就會有紮實的認識,這樣可能是最好的作法。這麼一來,這些角色對你來說就會是真實的人。
我在《超棒小說這樣寫》裡提到過的一個重點,就是找出那個角色的「執念」所在。一旦你知道某個角色的執念是什麼,那個角色通常就會繞著那個中心概念逐漸成形。
有時候,在寫作的過程中,我必須回到一開始所寫的傳記,去改變角色的背景與設定,因為那個角色已經有所改變,不同於我原本的想像。只要那種改變不會讓你嚴重偏離故事的前提,不會讓故事失控,就沒有關係。在「掌控」跟「失控」之間的那條線在哪,我不知道。但我確實知道,如果你放任角色帶著你的故事走,你的作品很快就會一團亂,而你也會失去你的讀者。
【延伸閱讀】更多關於角色塑造的基本觀念與技藝,請參考《超棒小說這樣寫》的第一章〈小說是在寫「人」〉與《超棒小說再進化》的第三章〈創造難忘人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