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故事 /書的故事
2012.03.05
令人熱血的成功實踐記憶術故事
文/張妙如(知名作者)

去年我有一個失聯近二十年的老朋友和我連絡上了,起初我只記得他是誰、他大概的身世故事和長相,但隨著之後的交流越來越頻繁,我想起了關於他的很多細節來,甚至他在哪時候講過哪句他自己現在也不記得的話。
我於是意識到,記憶並不會無緣無故消失,再小再小的事都曾被我們的腦記錄下來了,不需要用到它們時你或許以為對這些事早已不復記憶,可是只要一點火光,你就會發現,遺忘是件比想像中更不容易的事!
我自己的記憶力其實不算差,只是多數用在沒路用的事情上(比如誰X月X日穿了什麼衣服和鞋子),真的有需要記住的像單字,別人的電話號碼等等,幾乎就完全進不了我的記憶體,雖然那也沒有很困擾我,畢竟,嘿嘿嘿我已經老到不用考試了(幼稚囂張地做鬼臉),可是,我依然很好奇究竟頭腦是怎樣運作的?那些能記得三副撲克牌的人真的是天賦異稟嗎?正因為它不是,它是人人都可以經由學習而達到的境界,所以這本書真的值得看一下!尤其它一開始就寫著:本書作者挑戰全美記憶冠軍盃,決賽的場面──你看!他辦到了!他曾經一介平民,也是經由訓練竟能站在台上和那些特異功能的人士們比賽記憶!就可見這種說服力有多強,銀杏的功效和傳奇馬上就弱掉了,你需要的只是一本書告訴你怎樣使用你的大腦,怎樣專業地去記憶!
表面上,《2011760239263》是本講述專業、超級記憶術的秘笈書,但實際上這本書可比這更豐富有趣得多了!作者喬許‧佛爾是個記者,在採訪生涯中他偶然遇上幾位記憶大賽的選手,和普通人一樣,一開始喬許對於某些人可以在幾秒內記憶一副洗過的牌的順序、背出圓周率後面五萬個小數點這種能力,直接視其為特異功能人士,不過他感到狐疑的,總是這些天才們都紛紛表示:這是普通人就能做到的事,只要你知道怎麼訓練和使用你的腦。
喬許隨後不僅自己實際展開了記憶訓練,更蒐集資料整理了許多關於記憶之於人的時空背景意義,記憶之於人生的意義,還有和超級記憶相反的案例:那些僅有片刻記憶力的人。
和超級記憶力相反的,則是有些人只有很短的,不到幾分鐘的記憶力,當然這些案例多數是後天腦部受創或疾病所造成的,喬許同樣深入探討採訪他們的案例,只為了更佳地解釋我們人腦是怎樣運用不同的部位去記憶。例如有個簡稱EP的人,他一開始像是只得了一場普通感冒,可是兩天後病毒侵襲了他的腦,這之後他就只剩年輕時的記憶還留著,並且此後也失去新添記憶的功能,前十分鐘說的話或見過的人,後十分鐘他已經完全不記得,每次他看到自己的太太也都像是隔了二十年沒見到她!如果你請他幫你做某件事,他現在耍脾氣不答應,沒關係,你過幾分鐘後再問他一次就會得到不同的答案了。EP還是有喜怒哀樂的情緒,可是不論多麼大悲大喜,他下一分鐘就失去這些記憶了……。
EP的例子也給我很多省思。我曾經也夢想過,如果人能不記得生命中悲傷的事該有多好!如果人總是能忘記那些撕裂你心的苦楚,該有多好!就連某些科學家也認為類似忘情水的東西是大商機,他們還在致力研究出一種能讓人選擇失去痛苦記憶的東西,但EP的例子讓我猶疑了,他是否幸福無憂,我也在心裡打了個大問號。
讓人訝異的恐怕是,儘管EP的腦已經沒有記憶的能力,他每天去散步的路線確實天天走起來都像第一次,可是,他的慣性卻仍讓他保有像直覺般的意識!那並不是光靠腦所儲存下來的。所以說,這本書真的是非常有意思!
我覺得,比起任何其他類型的書,我最喜歡的其實是這類既有真實故事穿插其中又有知識性的讀物,會「說故事」真的很重要,就如同「圖像記憶法」對記憶力為什麼更有實質幫助一樣,不只重要,還是關鍵。要不然,人想要獲得知識其實去啃生冷的學術報告類型的讀物不是更直接嗎?問題是,那種東西一般人即使重讀五次以上恐怕也仍印象不深刻,而,留不住的知識最終等於無知識。不要否認,方法不等於迂迴不真誠的計謀,方法有時候是更體貼的作為,唯其體貼,所以你感動了,你記住了。
本書還意外地使我了解了為什麼多年來我記住的無用事件更多,而重要的資訊反而很難留在腦海,因為無用的事(比如誰穿了什麼衣服)多數是影像,重要的資訊(電話號碼或某些文句)就只是生硬的數字文字,記憶的秘密確實是圖像影像,不只如此,還越是3D或4D以上(嗅覺,味覺,觸覺等各種「覺」的加入)越能讓你印象深刻,也就越能把記憶留在腦海。不過,你又該怎樣把文字數字轉化為影像(而且是能記住的影像而不是任何隨便的影像),讓他們有系統又不混亂地留在腦中呢?這就是這本書要教你的。
然而,本書讓我感觸更深的,結果卻不是有效記憶這件事!而是記憶在一個人身上和時代所扮演的角色,及造成的影響。
在古代那個連紙筆都沒有的時空,記憶能力比現在遠遠重要,記憶事項也大不同:先從與求生有關的一切事記起,什麼植物能吃或不能吃,怎樣認得回家路等。而現在這個時代連GPS都有了,記憶力好不好,似乎不再是很重要的事?忘了紅樓夢裡很值得記憶的一句話?沒關係,網路一查不就有了!嗯,真的是這樣嗎?
連作者都曾質疑自己為何要花那麼大的功夫去訓練專業的記憶術,去挑戰美國記憶冠軍盃?說真的,便利貼也不難用啊!更何況現在幾乎人人都有智慧型手機,誰還需要費工甚至去記自己家裡的電話號碼?於是,這議題也自然扯上了教育方針,究竟我們還需不需要讓孩子死背書?不需要?可是當全美有三分之二的十七歲青少年說不出南北戰爭是何時爆發的,這樣的依時空不同而修正的教育方針難道又是對了嗎?
還有,為什麼人年紀越大會覺得時間過得特別快?後來成為喬許的記憶訓練教練愛德(他就是那些記憶強人之一)有以下見解:
── 一成不變會摧毀時間感,新奇事物可將時間展開。每天固定運動、飲食健康均衡可以延年益壽,卻會讓你覺得生命一下就過了。
── 年紀越長,時間似乎過得越快,因為難忘的事情越來越少。「如果留住記憶是為了活得像人,那麼記住更多就表示活得更像人。」(請別忘了EP的例子。)
讓我比較訝異的是,這本書看到最後才發現,它原來不只有有趣多樣的知識性,它居然還像友情小說般熱血!喬許一開始就提他去挑戰全美記憶冠軍盃,中間也偶爾穿插他去接受檢測,開始特訓等一些過程,他怎樣遇到跨不過的學習瓶頸,怎樣經由愛德和相關友人們的提醒幫助而進步等。最後,比賽登場,一關關闖過,他喬許,居然真的贏得了冠軍盃!事後這群和喬許友好的記憶強人們,大家一起慶功狂歡喝得亂七八糟,胡搞瞎鬧,連我看到這裡都差點哭出來,「比賽」可真是永遠扣人心弦的故事情節啊!
除了用各種不同的角度去探討記憶這件事,和透露專業記憶術的技巧,這本書,也是作者對自己成功實踐了記憶術的一個熱血記憶吧。闔上書的那一刻,我真的覺得只有兩個字能說: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