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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豪頓對海瑟說: 「妳是這整個不在乎個別生命的進化過程中的副作用。妳是突變的失敗例子。」
這是個很有趣的觀點,也極可能是事實。 這幾年我看世界的目光變得複雜,很多事像爆彈一樣,瞬間驚嚇,之後不知該平復還是淡忘。
有人吃食健康、時常運動,醫生常說的正常生活,都做了,卻還是在壯年時得癌症,人說七十開始前便過往了;有人還是孩子,十歲以下,十八歲前,如本書的主角正是十六、七歲的孩子,生理機能最活潑的時期卻在跟病魔打戰,世界的毒害還來不及浸泡他們的身體,缺陷的副作用便開始了。
人類在進步,環境卻崩壞了,無害的事物漸漸被有害的廢棄物取代。
或許生病是一種巧合,一種聚合所有人無心的巧合。為了驅蟲灑了農藥,為了製造商品排出了污水,為了吸煙吐出了二手煙,為了載運噴放了大量碳氣,為了土地砍伐了樹林,為了種種需求釋出了不要的垃圾,排斥的不適應融化成隱形的精神傷害,人或物都是,為了共同的幸福,無形中我們都無心地插了一手。
這個世界,在所有人眼前無限擴展,但最終會忘了我們每一個人。 我不得不真心認同萬豪頓說的,尾隨美好之後的那種種缺憾,或許真是演化的副作用。
這本小說給我的感覺,很靈巧。不知我怎麼會蹦出"靈巧"這兩個字。就是有種心情,像在說那是一種輕盈的靈魂在跳躍的感覺。
本書以十六的海瑟與十七的奧古斯都,與他們的父母及親友為角色,故事則是說當他們面對情況不一的癌症,他們該何去何從?
總覺得作者似乎試圖在書中找一個答案,一個為何人類必須面對這樣悲劇的理由。
作者在書裡編造了一種新藥,而海瑟則是使用這種新藥的特殊例子,比如說:她還活著。奧古斯都的病有百分之八十的機會能治癒,但在這之前他已經先失去他的一隻腳。他們的共同朋友以撒則是罕見的眼癌,只能移除病根的來源,眼睛。
書裡沒有對抗病魔的奮鬥過程,也沒有真善至上的感言,更沒有無數的加油,讚美,我無意影射什麼,只是這樣,真讓我鬆了口氣。
聽到別人對我說加油、要勇敢之類的話,心裡雖萬分明白那只是很單純的善意,心卻會感到沮喪,彷彿被期盼了什麼,又彷彿讓人落空了什麼。只是想,安靜地做好一件事,給我一個微笑就好,像是要告訴我,每天都會這樣平安順利的。
海瑟很喜歡彼得‧萬豪頓所寫的《莊嚴的痛苦》,這本書所寫的內容是一位叫安娜的女孩的故事,安娜同樣也得了某種重病。作者與書的內容當然也是虛杜的。奧古斯都問她最喜歡哪本書,海瑟本想在心中獨自保留對這本書的喜愛,但她還是告訴了他。
後來,奧古斯都和海瑟討論起書末像是突然中斷的結局,海瑟告訴他,她曾寫過多封信拜託作者能否告訴她其他人後來的發展,卻始終石沉大海,沒想到也做了同樣的事的奧古斯都竟收到了回信。
萬豪頓在信中告訴他們,他無法在信裡或電話裡告訴他們後來發生了什麼,只能當面告訴他們,於是透過一個給予每個癌症病童實現一個願望的機構,他們飛去了阿姆斯特丹。
我很喜歡他們在阿姆斯特丹去吃晚餐約會的那一段,說句感傷的話,那畫面就像末日前的甜美氣息。喝著以星星為名的香檳,兩個年輕生命,他們的未來擺盪不安,但他們感受到喜悅新奇,運河上的景色與街道上的人們,河旁的榆樹綻放出無數種子,宛如失去色彩的迷你玫瑰花瓣,生命就是現在。
但世界不是為了製造願望的場所,他們早就明白,不會事事都如意的。
書裡滿是彷彿看透生死的逗趣對談,卻沒由地感到哀傷,他們不得不看透,其實他們不想這麼做,奧古斯都不想他的生命毫無價值,既要死也想成就一點小事也好,他希望人們記得他曾做了什麼,海瑟一點也不想成為這樣的人,她相信世上的一切最後都會被遺忘,若這是事實,又何必在乎被人遺忘。
但這都只是他們對自己未來的死亡在找尋理由。有人在瞬間死亡甚至來不及去想最後的願望,有人則是被死亡給了期限,在步步靠近終點的過程裡,想著要成為什麼樣的人,但這些最後都會徒然,如萬豪頓惡毒的批評,跟所有生病的孩子一樣,說不需要憐憫,但他們的生存就是依靠憐憫。
沒有人可以幫奧古斯都成就什麼,有些無限比其他無限更大,他在某人心裡會無限,甚至超過宇宙的無限。 因為愛。
書蟲悅讀 /部落客推薦
2013.04.26
火星地球正在播放地球音樂
文/懸光
就這樣我有了人生第一個部落格。其實那陣子我的心情很低落,對自己對未來都有種失去方向的迷茫,我不知道朋友問我要不要申請部落格這事,是因為心血來潮抓我一起趕流行,還是朋友看出了什麼,想讓我寫些東西紓發心情,還是讓我找個目標。我到現在也沒問過,因為我想大概不會有答案,因那位朋友是個不會去煩惱別人的煩惱的樂天人士。
之所以取名為「火星電台正在播放地球音樂」,是因為胡亂寫久了,每當看了電影或是書,聽了某段曲子,內心開始產生「寫出來」的欲望。認真寫出的第一個心得就是我當時很喜歡早已解散的迷幻團體Mazzy Star少數專輯中的一張,加上搖滾樂總讓我有種脫離地球的空泛感,所以我以音樂為靈感,希望延續一種無邊無際的自由,不過當時說不定還有點科幻夢。可不久後我就迷上看電影,音樂文就少寫了,現在迷上試讀,連電影文都沒寫了,但我沒忘初衷:記下感受的那一剎那,只要我抓得住。
我小學的年紀就對閱讀很有興趣了,上國中前我看了很多書,像是《傲慢與偏見》《長腿叔叔》之類。其實我也沒注意到我是何時不再有固定的看書習慣,現在回想似乎就是從上國中後,然後一連續的升學,耳邊聽到的不會是鼓勵你出去走走或多看看書,全是成績是如何重要、影響將來。等有自己的時間跟自主權後,我才又開始拿起書閱讀。不過彷彿是為了填滿那空去的時光,等我發現時,我的房間已經堆滿了書,從在外租房到搬回家,這些書就一直很沉重地跟著我,到現在只有一直不斷增加,卻不見我有多消耗一本。這大概也是參加試讀這個癮一直戒不掉的原因,逼迫我不斷地看,不能停。
我個人很喜歡諷刺與黑色調的小說,也很喜歡跟繪畫、設計相關的書,不過基本上各類書我都會看,尤其參加試讀後看的書又更廣泛。太多書來不及看,如果沒看遍所有的書,我實在很難說出最喜歡,我只能說到目前為止我心意未變的兩位作家是史蒂芬‧金與金庸。但我最愛的書卻不見得是這兩位的。以近期看的書中,角田光代的《樹屋》大概算得上目前的第一。
可能是因為個性偏冷,我一直都比較偏愛靜態的活動。其實書我多半只在睡前看而已,其他時間多數是被工作占掉,空閒時間不多。大概是因為這樣,我開始習慣利用一點時間出門散步,以往不會去注意的氣候變化與野景,是額外收穫,最大的收穫則是幫助腦袋淨空。最近的願望是希望能再重拾畫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