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圖書館故事經典套書(卷一)-(卷三)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國家圖書館,原稱國立中央圖書館,1933年創立於南京迄今,卷一敘述遷臺與聯管處、遷徙與館舍建築,因事名篇,本末原委也依時間編寫,構成完整的國家圖書館發展和遷徙史。卷二敘述了圖書館經營兩次的範式轉移(Paradigm Shift),共5章。卷三將日美歐等國學術圖書館分別從中國海、陸兩方蒐集漢學研究資料之經過,以其作為建立漢學圖書館館藏基礎,並加以分類編目整理,完整呈現漢學家及政府應用的過程。
目錄
第三章 遷徙與館舍建築
序/導讀
前言
國家圖書館(「國圖」)前身為國立中央圖書館,1933 年籌創於南京。未及5 年抗戰軍興,輾轉播遷至重慶,1940 年結束籌備正式成立。抗戰勝利復員遷回南京,正待恢弘舊制,1949 年渡海遷臺。國家貧弱,典籍顛離。迨政局初告安定,1954 年在臺北市南海學園復館。1986 年在文化建設政策下,國圖新館遷建工程完工並啓用。1996 年改稱現名。國圖歷史悠久,始終以保存文化,弘揚學術,建設現代國家圖書館為職志,奮勵精進。
國家圖書館也是圖書館類型之一。依《圖書館法》規定,「圖書館依設立機關(構)、服務對象及設立宗旨」分為國家圖書館、公共圖書館、大專校院圖書館、中小學圖書館及專門圖書館等5 大類型。「國家圖書館:指由中央主管機關設立,以政府機關(構)、法人、團體及研究人是為主要服務對象,徵集、整理及典藏全國圖書資訊,保存文化、弘揚學術,研究、推動及輔導全國各類圖書館發展之圖書館。」
業師王振鵠教授曾在圖書館學理上提出國家圖書館的重要(獨特)功能,為1.典藏國家圖書文獻; 2.廣徵世界名著; 3.提供目錄服務; 4.推展國際交換; 5.輔導全國圖書館事業; 6.研究改善圖書館技術; 7.訓練專業人員。他主持國立中央圖書館館務,將國圖定位為「本身是國家級的領導圖書館,也是一個學術性研究圖書館,同時又是全國圖書館事業的中心圖書館。」
中央圖書館既作為一個國家圖書館,應具備哪些功能?王館長認為應具備1.文化典藏的責任; 2.國家書目的編製; 3.資訊服務與協助研究; 4.出版品國際交換業務; 5.圖書館事業的研究與輔導。根據這些功能,王館長於1977年2 月定出中央圖書館未來應該做的事,包括1.加強館藏的發展與管理; 2.改進國家書目與聯合目錄的編印; 3.提升圖書借閱及參考服務的品質; 4.注意海外漢學研究資料的蒐集; 5.行政支援與配合。中央圖書館的業務,自是確定朝向學術性國家圖書館發展,凝成共識,形成組織文化的一部分。王館長在任內,中央圖書館新館落成啓用,開發中文圖書作業自動化,成立漢學研究中心,推動實施國際標準書號,籌組全國人文社會科學圖書館館際合作組織等新猷陸續推出,為我國圖書館事業奠定基礎。逢1996 年1月31 日總統明令公布《國立中央圖書館組織條例》,修正為《國家圖書館組織條例》;國立中央圖書館改稱國家圖書館,國家圖書館同人也認為中央圖書館原就在履行國家圖書館的職能,更名後更是信心滿滿,全力以赴。
配送方式
-
台灣
- 國內宅配:本島、離島
-
到店取貨:
不限金額免運費
-
海外
- 國際快遞:全球
-
港澳店取:
訂購/退換貨須知
退換貨須知:
**提醒您,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退回商品須為全新狀態**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以下商品購買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商品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