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含各設備檢查表填寫說明及範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含檢查表填寫說明及範例)(消防設備師(士)/各機關執法人員/管理權人/防火管理人)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依最新辦法與基準整合編著,並含各設備檢查表填寫說明及範例
◎符合各類消防考試必考範圍
◎各機關執法人員、消防專技人員、管理權人或防火管理人必備實務
◎圖說皆依標準圖例繪製並含各表填寫說明及範例
◎初學者快速熟悉消防工程的超實用工具寶典
檢修為檢測消防安全設備功能是否能正常運作重要的一環,於中華民國86年10月6日始發布「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計二篇二十章,並經民國89、95、97、98、100、105、106年等多次的增修,后因106年1月18日「消防法」修正第9條第2項規定:「前項定期檢修消防安全設備之項目、方式、基準、期限、檢修結果報請備查期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內政部遂依前法授權規定並參考「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於108年03月27日初訂「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並於112年03月01日修訂實施;消防署亦於109年08月21日修正發布「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計二十七章,並廢止「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嗣後內政部又於112年10月17日以內授消字第1120821105號令發布增訂第二十四章之一「防災監控系統綜合操作裝置」,合計共有二十八個章節。
本書係依前述最新規定之辦法與基準整合編著而成,是各類消防考試必考的範圍,更適於參加消防專技人員考試之學員學習;本書同時加入填寫範例,更方便各機關執法人員、消防專技人員、管理權人或防火管理人參考應用。
消防法自民國 74 年公布實施以來,在消防專技人員法定執業範圍中,設計及監造(已於91年7月8日訂定「消防機關辦理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審查及查驗作業基準」) 、檢修(亦於109年08月21日修正發布「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迄今獨缺裝置基準,為落實消防設備工程之安全可靠,權責機關實應儘速訂定;除此之外為圓滿消防預防工作之完整性,除112年06月21日通過「消防設備人員法」確立執業團體自治外,下列工作亦應儘速推展:
一、制定消防工程承攬業管理規章、落實消防工程三級品管及查核制度。
二、速訂「消防安全設備裝置基準」、落實消防監造品質。
三、推行消防安全設備及配管配線使用安全年限汰換更新制度◦
四、應將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方式中之「性能檢查」移由製造生產商後端管理◦
五、檢修完成標示張貼於各系統之主設備,減化張貼量◦
編者歷經的職場工作橫跨了現場工程實務、設計監造、評估鑑定及教育訓練等,近十餘年來更在各大專院校教授消防相關課程,深諳初學者欲了解檢修的全貌若無有經驗的教者來引導是非常辛苦的一件事;基此,編者是以初學者的欲求心境來編寫本書,並融入多年的實務與教學經驗,期使讀者輕鬆受益◦本書出刊雖經字斟句酌,多次核校,但因個人的認識有其局限,仍難免有疏漏之處,還望賢達智士不吝指教◦
◎符合各類消防考試必考範圍
◎各機關執法人員、消防專技人員、管理權人或防火管理人必備實務
◎圖說皆依標準圖例繪製並含各表填寫說明及範例
◎初學者快速熟悉消防工程的超實用工具寶典
檢修為檢測消防安全設備功能是否能正常運作重要的一環,於中華民國86年10月6日始發布「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計二篇二十章,並經民國89、95、97、98、100、105、106年等多次的增修,后因106年1月18日「消防法」修正第9條第2項規定:「前項定期檢修消防安全設備之項目、方式、基準、期限、檢修結果報請備查期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內政部遂依前法授權規定並參考「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於108年03月27日初訂「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並於112年03月01日修訂實施;消防署亦於109年08月21日修正發布「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計二十七章,並廢止「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嗣後內政部又於112年10月17日以內授消字第1120821105號令發布增訂第二十四章之一「防災監控系統綜合操作裝置」,合計共有二十八個章節。
本書係依前述最新規定之辦法與基準整合編著而成,是各類消防考試必考的範圍,更適於參加消防專技人員考試之學員學習;本書同時加入填寫範例,更方便各機關執法人員、消防專技人員、管理權人或防火管理人參考應用。
消防法自民國 74 年公布實施以來,在消防專技人員法定執業範圍中,設計及監造(已於91年7月8日訂定「消防機關辦理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審查及查驗作業基準」) 、檢修(亦於109年08月21日修正發布「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迄今獨缺裝置基準,為落實消防設備工程之安全可靠,權責機關實應儘速訂定;除此之外為圓滿消防預防工作之完整性,除112年06月21日通過「消防設備人員法」確立執業團體自治外,下列工作亦應儘速推展:
一、制定消防工程承攬業管理規章、落實消防工程三級品管及查核制度。
二、速訂「消防安全設備裝置基準」、落實消防監造品質。
三、推行消防安全設備及配管配線使用安全年限汰換更新制度◦
四、應將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方式中之「性能檢查」移由製造生產商後端管理◦
五、檢修完成標示張貼於各系統之主設備,減化張貼量◦
編者歷經的職場工作橫跨了現場工程實務、設計監造、評估鑑定及教育訓練等,近十餘年來更在各大專院校教授消防相關課程,深諳初學者欲了解檢修的全貌若無有經驗的教者來引導是非常辛苦的一件事;基此,編者是以初學者的欲求心境來編寫本書,並融入多年的實務與教學經驗,期使讀者輕鬆受益◦本書出刊雖經字斟句酌,多次核校,但因個人的認識有其局限,仍難免有疏漏之處,還望賢達智士不吝指教◦
目錄
序
第一篇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
第二篇 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
第一章 滅火器
第二章 室內消防栓設備
第三章 室外消防栓設備
第四章 自動撒水設備
第五章 水道連結型自動撒水設備
第六章 水霧滅火設備
第七章 泡沫滅火設備
第八章 乾粉滅火設備
第九章 簡易自動滅火設備
第十章 海龍滅火設備
第十一章 惰性氣體滅火設備
第十二章 鹵化烴滅火設備
第十三章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第十四章 緊急廣播設備
第十五章 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第十六章 一一九火災通報裝置
第十七章 標示設備
第十八章 避難器具
第十九章 緊急照明設備
第二十章 連結送水管
第二十一章 消防專用蓄水池
第二十二章 排煙設備
第二十三章 緊急電源插座
第二十四章 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
第二十四章之一 防災監控系統綜合操作裝置
第二十五章 冷卻撒水設備
第二十六章 射水設備
第二十七章 配線
第一篇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
第二篇 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
第一章 滅火器
第二章 室內消防栓設備
第三章 室外消防栓設備
第四章 自動撒水設備
第五章 水道連結型自動撒水設備
第六章 水霧滅火設備
第七章 泡沫滅火設備
第八章 乾粉滅火設備
第九章 簡易自動滅火設備
第十章 海龍滅火設備
第十一章 惰性氣體滅火設備
第十二章 鹵化烴滅火設備
第十三章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第十四章 緊急廣播設備
第十五章 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第十六章 一一九火災通報裝置
第十七章 標示設備
第十八章 避難器具
第十九章 緊急照明設備
第二十章 連結送水管
第二十一章 消防專用蓄水池
第二十二章 排煙設備
第二十三章 緊急電源插座
第二十四章 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
第二十四章之一 防災監控系統綜合操作裝置
第二十五章 冷卻撒水設備
第二十六章 射水設備
第二十七章 配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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