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傑明.富蘭克林:美國心靈的原型(《賈伯斯傳》作者經典巨作)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要理解當代美國及世界如何形成,你不可不理解富蘭克林。」
前《時代》雜誌執行總編輯、CNN董事長兼CEO
《賈伯斯傳》、《愛因斯坦傳》作者華特.艾薩克森另一經典傳記巨作
美國之父班傑明.富蘭克林──最具權威傳記
去除神話,重新認識真實的富蘭克林
苑舉正(台灣大學哲學系教授)、顏擇雅(出版人)──專文導讀
班傑明.富蘭克林,18世紀美國啟蒙運動的開創者、實業家、科學家、作家、政治家、外交家,更是美國獨立革命的領導人之一,協助《美國獨立宣言》及美國憲法的起草與修改。他傳奇性的一生及人格特質,使他成為美國人民景仰的對象,鋼鐵大王卡內基、投資大師華倫.巴菲特、查理.蒙格等人更將富蘭克林視為心目中的英雄。從美國百元鈔上的富蘭克林肖像,即可看出他在美國人民心中的地位。而在這個世界局勢動盪不安的年代,正是時候讓我們重新回顧這位「美國之父」的一生,是如何在亂世中催生出一個偉大的國家,並奠定當代世界的重要價值基礎。
本書作者華特.艾薩克森曾任《時代》雜誌執行總編輯、CNN董事長兼CEO,在歐巴馬總統上任後,更被指派擔任美國廣播理事會(BBG)主席。他不僅是一位傑出的媒體人,更是備受讚譽的傳記作家。包括賈伯斯親自登門請他撰寫的《賈伯斯傳》(Steve Jobs)。除此之外,《愛因斯坦:他的人生,他的宇宙》(Einstein: His Life and Universe)、《季辛吉傳》(Kissinger: A Biography)等暢銷傳記作品。
而本書誕生於富蘭克林300歲冥誕前夕,當時市面上出版了許多他的傳記作品,但艾薩克森的《富蘭克林傳》卻在亂局中脫穎而出,被公認是目前為止最好的富蘭克林傳記,更獲得伊隆.馬斯克(Elon Musk)等人公開推薦。
在這本結構清晰、現代性及可讀性兼具的富蘭克林傳中,作者以近似文學小說的優美筆法,全面而深刻地記述了他傳奇的一生。你將看見富蘭克林在他84年的人生當中,如何在波士頓、賓州、倫敦、巴黎等地輾轉遷徙,從一個逃跑的印刷學徒,一步步變成當時美國首屈一指的作家、發明家、媒體大亨、科學家、外交官、商業鉅子,以及最足智多謀而務實的政治領導者,促使美國獨立建國。
除此之外,我們更能看見未曾知曉的富蘭克林:發現他更是一個懂得生活的生活家,一生有一半的時間不在美國而在歐洲遊歷;還有,他絕大多數時候並不認為自己是個美國人,甚至一開始並不主張美國獨立;從家庭看來他也並不完美,我們將看到他私底下多情的一面……本書將揭露世人並不知情的那些面向,讓我們得以更深刻地理解他的生命經驗及思想哲學。
富蘭克林本人的自傳由於已是兩百多年前的作品,對現代讀者來講筆法可能有相當的距離感及門檻,此書正好能夠補足該缺失,讓我們能夠重新深刻理解這位美國第一位偉人。此外,富蘭克林自傳內容只寫到1760年,也就是美國獨立前夕為止,而本書更進一步補足後面自傳中未提到的部分,以及富蘭克林逝世後美國的發展。
理解偉人,我們需要的從來都不是完美的神話。本書從務實的角度,替我們找回富蘭克林的血肉,並帶我們回到300年前,看見一個人類史上極為重要的年代,以及塑造出這個輝煌年代的重要角色的一生。每個時代都有許多值得景仰的人物,但少有人的生命故事及思想能如此歷久彌新。透過作者的詳細考據,此書全面、詳實且客觀,呈現了此位偉人及該時代的完整面貌,並理解為何二十一世紀還是能和他的一生遙相呼應,絕對是本不可不讀的當代經典。
名人推薦
▍各界讚譽
王文靜 商周集團執行長
何飛鵬 城邦出版集團首席執行長
苑舉正 台灣大學哲學系教授
詹宏志 PChome Online網路家庭董事長
蔡康永 作家、導演
蔡進發 亞洲大學校長
鍾子偉 關鍵評論網執行長暨共同創辦人
顏擇雅 出版人
──聯名推薦
從一位印刷工人成為科學家、發明家、作家到起草《美國獨立宣言》,推動黑奴解放運動,進而躍身為美國傑出的政治哲學家。班傑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被史學家譽為「第一位偉大的美國人」。他的一生堅持崇高的美德,生命充滿冒險創新的精神。作者華特·艾薩克森(Walter Isaacson) 是一位傑出的傳記作家,他以宏觀的敘事角度,描繪班傑明·富蘭克林不凡的生平際遇、科學成就、政治理想以及人格特質,並以人文的角度客觀地呈現班傑明·富蘭克林的歷史評價,讓這位「美國之父」從歷史的場景栩栩如生地走出來。在這快速變動與不確定的年代,班傑明·富蘭克林一生堅守勤奮、節儉、誠實的品格,以及樂在學習、不斷創新之精神,是年輕世代值得學習的典範!
--亞洲大學校長 蔡進發博士
「鑒於富蘭克林的天賦與成就,他的任何傳記都相當於六人或多人合一的編年史,而且每個身份都活力十足,妙趣橫生。這本精彩的傳記就是以這種方式,帶我們瞭解無與倫比的富蘭克林。他是人人都想瞭解、卻永遠也瞭解不完的偉人。艾薩克森以精彩洗鍊的筆觸,以及對政治圈、媒體圈、外交圈的細膩瞭解,勾勒出富蘭克林傳奇的一生。這是我期待已久的作品,令我愛不釋卷,欲罷不能。」史學家大衛.麥卡勒(David McCullough)
「艾薩克森為我們重現了一個經典的富蘭克林形象。在這本精采絕倫的著作中,富蘭克林是美國建國大業的主角,讀者將會愛上這位超凡入聖的熱血人物。無論是實務或理論上,他都是開國元勛中最善體民心的一位。」史學家多瑞絲.基恩斯.古德溫(Doris Kearns Goodwin)
「富蘭克林曾說:『讓自己廣為人知,但別讓人徹底熟知。』每位傳記作家都曾經探究那句格言的意義,但沒有人做得比艾薩克森更徹底。艾薩克森帶我們從富蘭克林的種種人際關係,深入瞭解他究竟是什麼樣的人物,舉凡友人和敵人、妻子和孩子、政治家、哲學家和外交官等等,艾薩克森都逐一窺探他們與富蘭克林的關係,從而勾勒出這位偉人及其人脈圈的全貌。」史學家艾德蒙.摩根(Edmund S. Morgan)
「這是一本引人入勝的傳記,也精彩刻畫了富蘭克林對他那個年代及後代的影響。畢竟,這樣一位對美國厥功甚偉的人物,不僅是最前衛的開國元勛,更充分體現了民族性的美德與矛盾。」史學家亞瑟.史列辛格二世(Arthur Schlesingger Jr.)
目錄
第一章 富蘭克林與美國的誕生
第二章 天路歷程(波士頓,1706–1723年)
第三章 幫工歲月(費城與倫敦,1723–1726年)
第四章 印刷工(費城,1726–1732年)
第五章 社會公民(費城,1731–1748年)
第六章 科學家和發明家(費城,1744–1751年)
第七章 政治家(費城,1749–1756年)
第八章 亂局(倫敦,1757–1762年)
第九章 返鄉探親(費城,1763–1764年)
第十章 密使(倫敦,1765–1770年)
第十一章 反叛(倫敦,1771–1775年)
第十二章 獨立(費城,1775–1776年)
第十三章 朝臣(巴黎,1776–1778)
第十四章 長袖善舞的享樂家(巴黎,1778–1785年)
第十五章 和平使者(巴黎,1778–1785年)
第十六章 賢哲(費城,1785–1790年)
第十七章 後記
第十八章 結語
謝辭
人物表
資料來源與縮寫
附註
富蘭克林年表
貨幣購買力兌換說明
序/導讀
專文導讀一一位偉人的一生,一個國家的崛起
國立台灣大學哲學系教授苑舉正
閱讀本書之前,我對美國這個國家,感覺既困惑,又羨慕。
我羨幕美國的富強。美國的富,不僅是地大物博,也是全世界有才華與錢財的人,願意移入的結果。美國的強,也不單是軍事力量的先進,更是精神力量的完備,尤其是高等教育與社群意識;高等教育吸收全球的人才,而社群意識則發展出在地的團結。
然而,我對於美國的困惑來自於日常的經驗。我每次觀察美國人時,就發覺美國人的行事風格,充滿矛盾。我不知道,美國人是小氣,還是大方?美國人注重存錢,還是偏愛樂捐?美國人追求勤勞,還是享受?美國人的生活究竟是節儉,還是浪費?
我甚至搞不清楚,在生活中,美國人是嚴肅,還是幽默?就政治層面來說,我不知道美國人強調的是理想,還是現實?就社會來說,我不知道美國人是追求自由,還是固守傳統?就信仰來講,我不知道美國人是世俗的,還是篤信的?對於想認識美國的人而言,我這一連串問號,都是值得探索的問題。
這些困惑我的問題,包含令我羨慕的美國富強,都在閱讀這一本書的過程中,得到了答案。班傑明.富蘭克林出生於1706年,卒於1790年。從出生到過世的84年中,富蘭克林的生命都在十八世紀。了解的歷史的人都知道,十八世紀是啟蒙運動的歲月,也是法國人所謂的「光的世紀」(le siècle des lumières)。啟蒙運動就像光照在黑暗的大陸上,讓一切有關真理、道德、美感以及神聖的事物,都因為理性像光一般地點亮了世界,讓真實呈現,驅逐了先前的蒙昧。
啟蒙運動所標榜的精神,並不單純地是一種革命式的轉變,但也不是演化式的過渡。就像德國大哲學家康德所說的,啟蒙運動是人憑藉其理性,對於所有眼前事物重新檢視,並以勇於求知的態度,開創未來。富蘭克林就是這樣一位開創新局面的人物。在他多彩多姿的一生中,富蘭克林具有三種不同的身份:第一、擁有精湛文字能力的印刷商;第二、擁有強大求知欲的科學家;第三、擁有崇高政治理想的外交家。這三個角色說明了富蘭克林一生的主要階段。但是,在人生的所有階段中,啟蒙思維一直貫穿所有他做過的事,成為畢生的準則。
富蘭克林自幼聰穎,他的父親也確實想讓他受最好的教育,以待日後成為優秀的牧師。他自幼讀書就比一般人表現好得多,甚至毫無疑問可以進入哈佛學院。但是,他的父親以學費太貴為由,沒有讓他繼續就學,反而讓失學的十六歲青年,出外打拼,進入印刷業作學徒。
富蘭克林不是一般的印刷工人,而是一個深具文字能力的作家。傑出的寫作能力,不但成為他解決生活的利器,也是他日後創造生涯(尤其是政治生涯)的工具。富蘭克林極擅於以假名的方式,甚至以孤苦老太婆的的名義,發表既諷刺又令人發噱的文章。在這些充滿辛辣文字與幽默思想裏,富蘭克林藉由辦報的形式,傳遞著他所堅持的人生價值:勤勞、儉節與實用。
在閱讀本書的過程中,我非常驚訝地發現,富蘭克林總是能是提起如椽之筆,寫出擲地有聲的文章,不但引人深思,還能達到銷售目的。這種既認真工作,又努力賺錢的觀念,是他畢生的基本信念。看到這一點,我突然理解,德國社會學家韋伯在《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中所強調的,「勤奮工作、榮耀上帝」。重視工作與篤信上帝之間能夠連在一起的主要理由,就是在人間以勤奮與節儉的態度,回報上帝。
富蘭克林是一位天生的哲學家。他雖然沒有發明了什麼偉大的哲學理論,但是他的人生,體現了美國最重要的哲學思想:實用主義。對於富蘭克林來說,沒有兼顧世俗生活的理想,失於空泂,但沒有思想作為導引的人生,必然迷失。雖然當初美國是一個為了追求宗教自由而成立的國家,可是我發現,18世紀的美國人,對於如何調和宗教規範與人生欲望,一樣感到徬徨與無助。
富蘭克林當然也不例外,但是他總能將宗教的規範轉化為生活的啟發,勇於開創自己的人生。他做判斷從不遲疑,原因就是他的宗教信念。他絕不把宗教規範與《聖經》的內容當作教條。對這些規範,他維持了相當大的詮釋空間,並在其中,讓理性與感性都扮演重要的角色。理性讓他維持方向,不會迷失,而感性卻時時提醒他,人是有限的。在很多地方上,人不但應該服從於上帝的規定,也必須承認自己的限制。每當我看到富蘭克林對於異性的追求與欲望時,我都不禁莞爾,想他這種不斷反省的過程,不正是每個人都需要的道德支柱嗎?
生長於啟蒙世代的富蘭克林,最令人膾炙人口的地方,莫過於他發現了電的妙用。我們從小都聽過富蘭克林如何透過風箏,把天上的電引到地上,讓鑰匙閃耀著火花。本書的作者非常仔細地講述這個傳奇故事,而且特別強調富蘭克林的確放過這風箏,還有兒子在旁可以作證。其實,相較於富蘭克林對於科學整體的發明與興趣,這一切不過是九牛一毛。
富蘭克林在現在科學的開創上,功勞卓著,足稱為北美新大陸的啟蒙高峰。他對於科學的理解,完全來自於日常生活中的實用精神。當他看到任何值得進一步檢視的現象時,他總會不斷地在腦海中浮現出「為什麼?」的問題。然後,他會用實驗的方法,理解這個異於常態的現象發生的原因。掌握這個原因之後,他很自然地提地出一套解釋的理論,再藉由先前的經驗現象與實驗的架構,證視這個理論的有效性。
我發現,這正是美國實用主義的應用。我也逐步理解,美國人的基本思路,就是在日常生活中,找出需要解決的問題,然後面對它們。我不敢說美國實用哲學的落實,完全是富蘭克林一個人的功勞,但是就實際情況而言,這位一度在歐洲最知名的美國科學家,確實是美國啟蒙精神的主要代表人物。
富蘭克林一生中功績最偉大的部分,就是建立美利堅合眾國了。集結智慧、膽識與幽默感於一身的富蘭克林,成功地經營出版事業的結果,使他能夠心無旁騖地於四十多歲就決定退休。同時,科學上的的發明與成果,也讓他成為美國家喻戶曉的人物。財富與知名度的結合,讓他的政治理念獲得進一步驗證的機會,也使他在美國脫離英國的獨立戰爭中,扮演關鍵角色。
極少人注意到,富蘭克林原來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英國支持者,甚至就是愛國者。他一直認為,只要英國重視北美殖民地的議會,把殖民地的人當成國內公民來看待的話,他壓根兒沒想到美國會從英國獨立出來。對我而言,這其實就是民主政治的不歸路,因為富蘭克林所說的兩種理想(英國國家主義與個人公民訴求),對於十八世紀的大英帝國來說,根本就是矛盾的。帝國的公民來自英國本土,而海外殖民地終究是為了剝奪各種資源而建立的。
因此,富蘭克林很早就以英國子民的身份告誡過英國大官們,如果英國執迷不悟,不把把北美殖民地這些人當成公民看待的話,那麼一場脫離英國的獨立運動就不可避免。事實的發展的確如此,讓富蘭克林毅然決然地選擇了獨立的這條路。當我閱讀到這一段的時候,心中不斷的反覆思索,是什麼樣的力量讓一個人從熱愛英國,轉變到對英國宣戰?我一直在想,富蘭克林如何在情勢所需的關鍵時刻,做出決定性的改變?
富蘭克林的改變是建立美國至為關鍵的一步。在當時,曾經居住英國,並且與當地知識份子熟識的北美人士並不多,而富蘭克林就是其中的一位佼佼者。在閱讀本書的過程中,作者有意地無意地提醒讀者,富蘭克林是最了解英國的人。果然,從1776年,美國大陸會議宣布獨立以來,富蘭克林立即被認命為駐法大使,爭取海外奧援。他不辱國人期待,憑藉才華與精力,在英法的紛爭中尋找機會,見縫插針,爭取貸款,贏得法國成為第一個公開支持美國獨立的盟友。富蘭克林出使法國的成果,讓美國在法皇路易十六的財政與軍事的兩重援助下獲得獨立,也為富蘭克林的一生畫下最精彩的句點。
就在富蘭克林以七十歲高齡出使法國之際,他已經感覺到,這將是他人生的封刀之作。當他圓滿完成任務的時候,富蘭克林在新成立的美國制憲會議展開與英國的談判,並規劃了美國的未來。在這些豐功偉業中,富蘭克林總是能夠展現他的寫作長才,規畫出一套套方案。在這些規畫當中,他有極為理想的部分,認為落實民主是讓美國強大的主要理由;也有極為現實的考量,認為與英國交涉時,要藉機拿下加拿大,以確保美國從此永無後患。這種理想與現實的綜合考量,無論最終成功與否,但為美國的未來,指出一個方向。
如果你也像我一樣,懷有本序一開始所列舉的那些問題,因而對美國感到困惑的話,你會發現,美國人思想的特徵,不是矛盾與衝突,而是實用與彈性。因此,縱使表面上看似不一致,但在骨子裏,美國人一貫的實用精神,才是讓他們在作判斷時,不受拘束的主因。富蘭克林就是這種富有實用精神與彈性判斷的人。閱讀本書時,我們不但能看到一位偉人精彩的一生,也看到一個國家如何從原始的樹林走出來,朝向世界舞台的中心前進。
本書不但內容精采,而且譯筆奇佳無比。在這一段複雜的歷史中,牽涉這麼多人物的情節下,譯者總是能夠精晰地把富蘭克林的一生,活生生地呈現在讀者面前。我認為,這份辛勞與努力,不但讓讀者可以平順地進入富蘭克林的生命,也是對於這位偉人的最大敬意。
基於以上所述,我向國人鄭重推薦本書,也希望所有想理解美國精神的人,都能像我一樣,找到思考的方向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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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導讀二閱讀《富蘭克林傳》的理由
出版人顏擇雅
用中文念,富蘭克林就是姓富,這中譯真是
試閱
他初抵費城的那一幕,是自傳文學中最出名的情景之一:十七歲離鄉背井的邋遢少年,貌似謙遜,實則莽撞。他匆匆下船,買了三個麵包捲,徘徊在馬路上。但是,且慢!事情沒那麼單純。那本自傳再往前翻個幾頁,我們看到他是六十五歲的犀利觀察者,坐在英國的鄉間小屋裡,提筆寫信給兒子,描述那個情境。那個兒子其實是他的私生子,此時已貴為總督,自命不凡,需要人提醒他,家族乃系出寒門。
不過,再仔細翻閱他的手稿,又可以瞥見另一番事實。他除了在正文裡描述自己在費城街頭徘徊的情景以外,也在邊角注記,當時他正好經過未來妻子黛博拉.里德(Deborah Read)的家門,說「她站在門口看見了我,心想這傢伙怎麼那麼狼狽,但我確實就是那副窘樣。」從這段簡短的文字中,我們可以清楚看到那位自傳作家的筆下有個心愛的主角,名叫班傑明.富蘭克林,他有重重交疊的身分:先是從他花甲之年的眼中,看到一位年輕的小伙子;接著再由妻子的角度,回憶當時自己的模樣;最後巧妙地以「我確實就是那副窘樣」自我解嘲,幾乎難掩他對於自己傳奇一生的驕傲。
富蘭克林是個親和力十足的開國元勛。相較之下,喬治.華盛頓向來氣勢威嚴,連夥伴都不敢搭他的肩,如今更是讓人敬畏,傑弗遜和亞當斯也一樣令人畏懼。但富蘭克林就不同了,他是充滿抱負的創業家,感覺像血肉之軀,可直呼名諱,而不是神格化的雕像。他似乎從歷史的舞台上轉向我們,透過那副新奇的眼鏡,對著我們眨眼睛。他透過書信、玩笑和自傳跟我們談話,從來不用華麗的辭藻,而是以出奇現代的犀利言語侃侃而談。即使是現代,我們仍不時看到其身影。細數那八十四年的精采人生,他不僅是美國最卓越的科學家、發明家、外交家、作家、策略家,也是最務實的政治思想家。他以放風箏證明閃電是電力,更發明了避雷針以避免雷擊。他發明了雙光眼鏡、可排廢氣的火爐、墨西哥灣流(Gulf Stream)的洋流圖,以及流感傳染的理論。他推動許多改善民生的方案,例如圖書館、大學、消防隊、保險協會、配套補助的募款活動。他為我們帶來了獨特的美式幽默和務實理念。在外交政策方面,他設計出一種方法,讓理想和權力平衡的現實得以相容。在政治上,他提出開創性的計畫以統一殖民地,並為國民政府建立聯邦模式。
不過,富蘭克林最有趣的發明,而且不斷翻新改造的,其實是他自己。他是美國第一位公關大師,窮其一生都在努力塑造一個新的美國原型。過程中,他精心塑造自己的公眾形象,並為後代不斷地精雕細琢,精益求精。
就某種程度來說,這一切都是為了塑造形象。年少時,他在費城做印刷工,推著裝滿報紙的推車在街頭穿梭,給人一種刻苦耐勞的形象。年老時,他是駐法大使,戴著毛帽,呈現出賢哲的形象。而那之間的數十載歲月,他為自己營造了簡樸勤奮的商賈形象,孜孜矻矻地琢磨良商及良民的美德(勤奮、節儉和誠實)。
不過,他營造的形象都是有事實根據的。出身貧寒的富蘭克林,大半輩子都覺得自己跟勞動者與思想家相處,比跟權貴往來更加自在。他厭惡貴族世家的排場和權勢,終其一生習慣以「印刷工富蘭克林」自稱。
這些態度反映了富蘭克林最重要的願景:以中產階級的美德和價值觀為基礎的美國國族認同。相較於其他的開國元勛,富蘭克林先天就比較接納民主,也沒有後世批評家對其經商價值觀所指責的勢利態度。他一直很相信老百姓的智慧,深信中產階級是新國家的力量源泉。他不斷地精進個人品德,推動社會公益,幫美國創造出一個由平民百姓組成的全新統治階級,並大加頌揚。
富蘭克林呈現出多元的面向:他的巧思與機靈、不拘泥於陳規的新教徒品德、堅守及願意妥協的原則等等,每個交乘出來的新面向都反射與折射出美國不斷變革的價值觀。他在浪漫主義時期遭到詆毀,在創業時期受到膜拜,每個時代都重新評價他,也因此彰顯出那個時代的價值觀。富蘭克林和二十一世紀特別有共鳴,身為極富創意與好奇心的成功出版商及社交達人,面對當前的資訊時代,想必遊刃有餘。他努力力爭上游的過程,也讓社會評論家大衛.布魯克斯(David Brooks)給了他「雅痞元祖」的封號。我們不難想像下班後跟他去喝一杯,教他使用最新的數位裝置,跟他分享創業企畫案,討論最新政治醜聞或政策理念的模樣。他聽了最近流行的笑話應該也會跟著大笑,我們會由衷欽佩他的真誠和幽默自嘲,也可以理解他想在追求名譽、財富、世俗道德、精神價值觀之間拿捏平衡的用心。
有些人擔心富蘭克林的思想反映出靈魂的膚淺和精神的自滿,是在鼓吹功利主義的文化。他們認為富蘭克林是在教大家如何過務實的物質生活,而不是追求清高。但也有一些人欽佩他的中產階級價值觀和民主意識(那些想法正是現代菁英、激進分子、反動守舊派,以及撻伐中產階級的人大肆攻擊的目標),他們認為富蘭克林是個人品德和公民道德的典範,那兩者正是美國時下最欠缺的。
眾人對於富蘭克林的讚譽與疑慮都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富蘭克林的一生遠比其崇拜者和批評者所描述的還要複雜。雙方常把富蘭克林本人以及他在自傳中刻畫的那個勤奮移民混為一談,誤以為他編寫的那些道德格言就是激勵其行動的基本信念。
富蘭克林的道德觀是建立在一種真摯的信念上,他深信人應該過正派的生活,為自己熱愛的國家效力,藉由行善獲得救贖。那促使他把個人品德與公民道德連在一起,同時根據微弱的證據猜想,那些世俗品德也和神聖品德有關。他為其創立的圖書館題了以下的格言:「為大眾謀福利最為高尚。」同年代的喬納森.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認為,人類是落在憤怒上帝手中的罪人,唯有上帝大開恩門,人類才能獲得救贖。相較於愛德華茲等人的觀點,富蘭克林的看法可能顯得有些自滿,就某些方面來說確實是如此,但也是最真誠的。
無論你抱持哪一種觀點,重新認識富蘭克林的一生還是很有幫助,因為這樣做可以幫我們解開一個存在已久的根本議題:如何過有益於社會、行事正派、受人敬重、有道德又有意義的人生?這議題中的哪些特質最為重要?無論是在尊崇自我價值的年代或是充滿變革的年代,這些問題都非常重要。第七章 政治家 費城,一七四九- 一七五六年
▍興學及設立醫院
那個未能進入哈佛求學的聰明男孩,年輕時難掩妒意而撰文批評哈佛的虛假,後來在求知若渴下自學成材,成為該時代最卓越的作家和科學家。但多年來,富蘭克林一直有個興學的夢想,建立自己的學院。早在一七四三年,他就曾經和互助學習會及朋友討論過這個想法。退休之後,科學和閱讀帶給他的樂趣,使他的興學念頭更加強烈。所以,一七四九年,他出版一本小冊子,名叫〈賓夕法尼亞青年教育的相關提案〉,以其一貫的認真態度,詳細闡述創辦學校的必要、學校該傳授什麼,以及資金如何籌募等議題。
當時北美殖民地已有四所學院(哈佛、威廉瑪麗、耶魯、普林斯頓),這類菁英學校都是宗教的附屬單位,富蘭克林不想創辦那種學院。他認為學院的教學應以實用為重,例如寫作、算數、記帳、演講、歷史、商業技能等等,「學習內容應與學生想從事的職業相關」。學校應灌輸學生為人處事的美德,學生的生活應「樸實、節制、節儉」,「經常跑跳、參與角力、游泳等運動」。
富蘭克林的興學計畫,就像教育改革者挑戰僵化的古典主義者。他認為,這所新的學院不該培養只會讚美上帝或是只為自己學習的學者,而是應該培養學生「造福人群、國家和親友的志趣與能力」。富蘭克林最後總結,那才是「所有的學習都應該抱持的偉大宗旨與目的」。
那本小冊子裡大量引用古代學者以及他自己在各方面的經驗,從游泳到寫作風格等等。他就像卓越的啟蒙運動思想家一樣,喜愛條理及精確的程序。他為互助學習會、共濟會、圖書館、北美殖民地賢哲會、消防隊、巡邏隊、民兵等單位規畫章程時,這種詳列細節的偏好已表露無遺,他的興學提案更是把這個特質發揮到極致,裡面鉅細靡遺地列出各種程序,說明如何以最好的方式傳授從發音到軍事史等各方面的學問。富蘭克林很快就募到兩千英鎊的捐款(不是他自傳裡寫的五千英鎊),草擬了一份和原始提案一樣詳盡的章程,並獲選為校董會的會長。多年前費城為了懷特菲爾德牧師興建了大會堂(Great Hall),後來因宗教復興運動降溫,大會堂廢棄多年。富蘭克林剛好也是大會堂的理事,於是與理事會協商,讓新學院承接那棟建築,把它分成數個樓層並隔間打造成教室,保留一些空間讓來訪的牧師使用,並為貧窮子弟提供免費的教育。
一七五一年一月,這所學院正式成立,成為北美殖民地第一所無教派的學院(一七九一年更名為賓夕法尼亞大學)。富蘭克林的改革本性有時也會遇到阻撓,當時多數的校董是富有的聖公會教徒。富蘭克林推舉拉丁大師、而非英文大師來擔任校長,但是那些校董投票反對,因此後來是由來自蘇格蘭的威廉.史密斯牧師(William Smith)出任校長。富蘭克林和史密斯原是朋友,但兩人很快就因為政治歧見而撕破臉。不過,富蘭克林終其一生都擔任該校的校董,並把該校視為他一生最自豪的成就之一。
學院成立不久後,富蘭克林開始投入下一個計畫,募款創立醫院。他在報上對大眾提出的訴求,洋溢著典型的富蘭克林風格,生動地主張人人皆有道德義務幫助病弱者:「獨自行善幫助病人的成效,遠不如眾人集資,一起濟世救人。」
由於募款成效不彰,他想出一套絕頂聰明的方法:他讓費城的議會同意,只要他能向大眾募到兩千英鎊,公帑就必須等額贊助兩千英鎊。富蘭克林回憶,那個計畫使大家的「捐款動機更強,因為這樣一來,每個人的捐款都會加倍」。日後,一些政治對手批評富蘭克林狡詐,但他對於自己想出這招頗為得意。「我不記得還有哪項政治計策的成功帶給我那麼多的快樂,或是事後回想起來更容易原諒我自己的機巧。」
▍美式政治理念
富蘭克林藉由這種「配套補助」(matching grant)的模式,顯示政府計畫和私人計畫可以緊密結合,如今這仍是一種非常美式的做法。他主張「志工主義」(volunteerism)及「有限政府」(limited government),但他也認為政府有責任促進公益。他覺得,透過這種公私合作的方式,政府可以發揮最大的影響力,又可以避免過度干預民間的運作。富蘭克林的政治風格帶有一些保守特質,但是以現在的觀點來看,那算是慈悲型保守主義。他覺得秩序很重要,所以日後他費了好一番功夫才轉型成美國革命者。他向來慈善為懷,熱中公益活動,但是他也擔心社會運動太多可能帶來始料未及的影響,所以對於社會運動依然抱持謹慎的態度。
這些思想傾向在他寫給倫敦友人克林森的一封信中表露無遺,他在那封信裡探討了人性,「改善神旨的每一次嘗試都應該謹慎小心,以免一片好心卻做了壞事。」也許為窮人提供平等的福利就是一例。他質疑「英國特有的法律強迫富人支應窮人的生計,是否導致窮人產生依賴」,他說「幫同胞紓解不幸」確實是「像神一樣」的善舉,值得讚美,但最後會不會變成「鼓勵懶惰」?他又補充一個警示故事:新英格蘭人決定消滅那些跟他們搶食作物的烏鴉,結果也倚賴烏鴉捕食的害蟲大量繁衍,毀了綠地與良田。
但這些只是他提出的疑問,不是主張。富蘭克林的政治理念就像其宗教信仰和科學一樣,一般是沒有意識形態的,他厭惡任何武斷的意見。他在生活的許多面向,都只想尋找真正實用的東西。誠如一位作家所言,富蘭克林充分展現了啟蒙運動「對理性和自然、社會意識、進步主義、包容、世界大同、溫和慈善的重視」。他的實證性格,和一頭熱的瘋狂正好相反。他支持溫和的人文主義,強調「行善助人」這種有點感性(但依然真實的)的世俗目標。
他先天厭惡權威,使他有點叛逆(日後叛逆的特質更加明顯)。他不畏階級,努力避免把英國那種僵化的階級觀念帶進北美殖民地。即使他已退休並以紳士自居,他在寫作及信件中仍持續頌讚商人、店主、工匠等中產階級的勤奮。美國這個國家的願景,就是從這樣的理念衍生出來的:任何人不分身世或社會地位,只要願意勤奮努力,培養美德,就能累積財富及提高地位。就這方面來說,富蘭克林的理想甚至比湯瑪斯.傑弗遜的「自然貴族」(natural aristocracy)更為平等及民主。所謂的「自然貴族」是指精選有「品德和才華」的人才,把他們培養成新的領導菁英。富蘭克林的理念比較寬廣,他認為應該給每個人機會,鼓勵大家只要勤奮努力、有美德和抱負就能成功。富蘭克林的興學提案(後來變成賓夕法尼亞大學),目的不是為了篩選菁英,而是為了鼓勵與充實所有「有抱負」的年輕人,那和傑弗遜為創立維吉尼亞大學所提出的建議截然不同。
富蘭克林的政治態度,連同他的宗教信仰和科學理念,結合成一貫的世界觀。不過,一如他不像阿奎納(Aquinas)或牛頓那樣,是個高深的宗教或科學理論家,他也不是像洛克或傑弗遜那樣高深的政治理念家。他在政治思想方面,就像其他領域,比較務實而不抽象。
這點從他最重要的政治論著〈論人類繁衍〉即可明顯見得。該文寫於一七五一年,他說北美殖民地有大量未開墾的土地,將使人口成長較快。這不是理論臆測,而是實證計算。他指出,北美殖民地的未婚比例僅英國的一半,而且較早結婚(約二十歲),平均子女數(約八人)是英國人的兩倍。所以他推論,北美殖民地的人數每二十年會翻一倍,一百年後的人口將會超過英國。
事實證明,富蘭克林的推論沒錯,美國人口於一八五一年超越英國,而且直到十八世紀末土地開墾完畢為止,人口每二十年就翻一倍。一七七六年,亞當.斯密(Adam Smith)在經典著作《國富論》(TheWealth of Nations)中引用富蘭克林的論述。馬爾薩斯(Thomas Malthus)因提出「人口過剩一定會導致貧窮」的悲觀觀點而聞名於世,他也是採用富蘭克林的計算方式。
不過,富蘭克林不像馬爾薩斯那麼悲觀。他認為,生產力提升的速度會超越人口成長的速度,所以隨著國家成長,人民的生活水準也會跟著提高,至少北美殖民地是如此。事實上,富蘭克林(成功地)預測,未來可能限制北美殖民地人口成長的因素,應該是財富,而不是貧窮,因為富人對於結婚生子的態度通常比較「謹慎」。富蘭克林影響最大的論點(這個觀點在其未來爭取美國獨立中扮演一大要角),是反對英國當時盛行的重商主義。英國的重商主義者想要局限北美殖民地的製造業發展。當時英國國會剛通過一項法案,禁止北美殖民地製造鐵製品,堅持殖民地只能作為供應祖國原物料的產地及銷售製成品的市場。
對此,富蘭克林反駁,北美殖民地有大量未開墾的土地,因此不會出現大量廉價的城市勞力。「所以,這些殖民地幾乎不可能干擾到祖國那些有賴勞務、製造等因素的產業,英國無須為此擔憂。」英國的生產很快就無法供應殖民地的一切需要。「所以,英國不該過度限制殖民地的製造業發展。明智的好母親不會這樣對待孩子,限制會導致弱化,而削弱孩子只會弱化整個家庭。」
關於帝國與殖民地之間的關係,富蘭克林除了提出上述的嚴肅論點以外,也在同一時期寫了一篇嘲諷的文章。英國一直以來都把囚犯流放到北美殖民地,聲稱是在協助殖民地發展。富蘭克林以「美洲人」的筆名在《賓夕法尼亞報》上發表文章,諷刺地指出「祖國如此關心北美子民的福祉,我們應當滿懷感恩之心回報」,所以他提議北美殖民地應該送一整船的響尾蛇到英國,也許氣候的不同可能馴服那些響尾蛇,就像英國聲稱把囚犯送到北美殖民地可以感化他們一樣。即使無法改變,英國相對來說還是比較划算,「因為響尾蛇攻擊人之前,起碼還會先發出聲音預警,犯人可不會先提醒你。」
▍黑奴與種族
史學家評價美國的開國元勛時,碰到黑奴這個道德議題總是糾葛許久,富蘭克林也不例外。當時黑奴約占費城人口的百分之六,富蘭克林的報紙也會刊登買賣黑奴的廣告,例如他曾替岳母在報上刊登一則廣告:「出售一名可靠的黑人婦女,詳情請恰寡婦里德。」另一則廣告寫道:「出售一名可靠的黑人青年,詳情請洽本報印刷商。」富蘭克林自己也有一對奴隸,但一七五一年他決定出售他們。他告訴母親,因為他不喜歡「黑人幫傭」,覺得家裡養傭人很浪費。不過,後來有些時候他身邊還是有黑奴當僕役。在〈論人類繁衍〉中,富蘭克林從經濟的角度抨擊蓄奴制度。他比較蓄奴的成本和效益,最後的結論是不合成本。他寫到「引進奴隸是減損國力」的原因之一,但他只把焦點放在蓄奴對主人的不利影響,而不是蓄奴的不道德上。他說:「蓄奴的白人不再勞動,因此身體逐漸衰弱。蓄奴也導致家庭惡化,白人孩子愈發傲慢,不願勞動。」
事實上,那篇論述裡有不少偏見。他譴責德國移民,並主張北美殖民地應該是英國白人後代移民的地方。他寫道:「純白人在世界上的比例已經夠少了,既然我們在這裡有大好機會可以排除所有的黑人和有色人種,繁衍更多可愛的白人和紅人,那又何必把黑人移來美洲,增加他們的人數呢?但也許我對自己的膚色情有獨鍾,畢竟那種偏愛是人之常情。」
從最後一句可以看出,富蘭克林開始重新檢討自己對同種族的「偏愛」之情。在第一版〈論人類繁衍〉中,他寫道:「幾乎每個奴隸本質上都是賊。」十八年後該文再版時,他把那句話改寫成他們「因奴隸制的本質」而變成賊。另外,他原本提到希望北美殖民地大多由白人組成,後來那一段也全部刪除了。
他之所以轉變態度,主要是另一項慈善活動讓他改觀了。一七五○年代末期,他開始積極參與一個組織。那個組織的目的是在費城為黑人兒童建立學校,後來也推廣到北美殖民地的其他地方。一七六三年造訪費城的黑人學校以後,富蘭克林寫了一封信,反省自己以前的偏見:
參觀完學校以後,我很高興,也比以前更瞭解黑人的先天能力。他們的理解力、記憶力、各方面的學習力,似乎都和白人孩子一樣好。你也許驚訝我竟然曾經對此有所懷疑,我不想為我的一切偏見辯解。
我們後面會看到,富蘭克林晚年變成北美殖民地最積極的廢奴主義者之一,他不僅從道德層面譴責蓄奴制度,也協助提升黑人的人權。
富蘭克林在〈論人類繁衍〉中,曾提到在北美殖民地繁衍更多「可愛的白人和紅人」,可見他對印第安人的觀感大體上是正面的。他在寫給克林森的信中曾驚嘆,印第安人野外生活的簡樸別具魅力,「他們從未因為我們的出現而想要改變生活方式,即使一名印第安男孩在我們的環境中成長,學習了我們的語言,習慣了我們的風俗,他只要去見印第安的親戚,和印第安人閒聊,就不想再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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