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3~1105_神奇柑仔店1920完結篇

歌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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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類:
    中文書文學現代華文創作現代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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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馬世芳 追蹤 ? 追蹤作者後,您會在第一時間收到作者新書通知。
  • 出版社: 新經典文化 追蹤 ? 追蹤出版社後,您會在第一時間收到出版社新書通知。
  • 出版日:2014/06/04

出版情報

我想把耳朵借給馬世芳

2014/06/06 「有些男生迷棒球,他們可以背出每一場季後賽第幾棒打者的打擊率;有些男生迷戰車,他們可以背出二戰?軍坦克的規格型號;迷NBA的會知道每一場比賽某人在幾比幾的時候打了什麼樣的球。我可以背出披頭四從一九六二年到一九六九年每一張冠軍單曲、出版年月、冠軍週數,以及英國搖滾入侵美國那段時間各大樂團的成員變化。當你迷上某樣事物、有了熱忱,自然而然地就會想要知道更多。」 馬世芳這段話,可以總結我認識了四分之一世紀的他。 大學時代,我在文學院地下室第一次看見馬世芳,離他國三那一年在母親抽屜中發現一捲錄音帶,聽起全球流行了20年的披頭四,也不過五年。從初萌探索世界熱情的15歲走來,他開始了自己對音樂莫名的熱忱,開始了他跟周遭青年對文化不同的追尋。 那是八0年代,麥可.傑克森MTV瑪丹娜麥當勞一股腦衝入原本蒼白單純世界的時代,很多人還懵懂分不清瑪丹娜穿的是內衣或打歌服時,出沒於地下室的馬世芳,已經在自己主編的大學刊物籌畫《台灣流行音樂百張最佳專輯》專題,當時他還主持廣播節目、為滾石唱片寫側標、談唱著年代久遠又很厲害的西洋歌,知道的樂壇軼事比報紙影劇版還多……簡單說,當年他就像電影MIB裡被登記有案的外星人一樣,任誰看到他都會想:這傢伙是人嗎? 後來我知道,年少的馬世芳不像一般人,因為他太早知道音樂世界的天高地厚。太早弄清楚「美麗島」這首歌被禁的緣由、太早聽出李宗盛「生命中的精靈」吹起流行音樂大潮將變的哨音、太早懂得音樂不是只有偶像、一首歌曲背後的製作人扮演了要角……因此他早早脫掉傻乎乎的青春狂妄,認真豎起耳朵。 從那捲錄音帶開始,聽到好東西,他就回頭找更好的東西,別人追流行,他追歷史追經典,所以第一次跟馬世芳合作《地下鄉愁藍調》(時報文化),爽快答應寫序的詹宏志就說他「彷彿是一個老靈魂裝錯了青春的身體」,言下之意:你怎麼會聽懂我這一代人聽的東西?三年多前合作《昨日書》(新經典文化),陳昇在新書發表會上嘻笑怒罵,直白地表達他對馬世芳少年老成的感嘆。 但如果沒有馬世芳,沒有一個年少就願意將青春時光獻給聆聽,不斷用耳朵向好聲音致意的樂評,那麼樂壇的高手們該有多寂寞,兩岸三地的華語音樂人會少了多少行家知音。 再度合作出版,兩本書《2018551650580》和《2018551650610》(皆為新經典文化)一起登場,平日根本不看樂評的李宗盛居然一口答應寫序,早早交了稿,還答應6月25日出席一場我們自己都不敢奢想的超級對談,我於是體會到華語音樂人那熱切的心意:讓這個世界多幾個人想把耳朵借給馬世芳吧! *文中馬世芳照片,由新經典文化提供。

活動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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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林夕、詹偉雄一致推薦

聶永真設計 × 限量特殊車縫裝幀 × 10.5X15cm迷你收藏開本

17樣物件、30幀照片

馬世芳以物件收藏音樂,重現它們的秘密與盛世傳奇

 

兩岸三地資深樂評家馬世芳睽違四年之作

挑戰全新音樂類型書寫

示範流行搖滾樂盛世的樂迷態度

 

把「聽歌」從一樁殺時間的消遣,變成一件自我啟蒙的任務,馬世芳是華人世界第一人。──詹偉雄


《歌物件》分為兩輯:輯一「經典物件」中暢談十四件縱橫音樂史上的音樂物件。從保羅麥卡尼「曲目單」、巴布迪倫的「口琴架」、平克弗洛伊的「飛豬」、 HMV標誌上的「名犬」、LP唱片上的「蜘蛛」……這些「歌物件」守著它們的秘密,全在作者馬世芳筆下逐一解謎;輯二「私藏物件」,則娓娓道出馬世芳自己 學樂器與未竟的玩團夢中,懷念彷彿漫長得看不到盡頭的青春期,直到那一刻才真正結束……。

作者馬世芳透露,每一則物件透過傳奇的烘托,成就不可思議的故事畫面,甚至化身「聖物」。《歌物件》要寫的,其實是那些「聖徒」的故事。全書融入真情 至性的文采、豐富的樂史知識,說著一段又一段彷彿身歷音樂現場的「魔術時刻」,讓我們像是瞬間被擲入平行宇宙的另一個空間裡,見證音樂盛世發展的過程。

裝幀說明:

本書邀請國際金獎設計師聶永真設計,聶永真發想自六○年代期許世界和平、啟蒙無數音樂人與樂迷的「和平記號」,正是作者馬世芳在全書中第一個分享的 「歌物件」。聶永真將和平記號車縫在厚磅書衣紙上,壓縫跨過書名、作者名。因為一本一本車縫加工流程費工耗時,此版本限量發行,成為樂迷們忍不住蒐藏的 「歌物件」。

目錄

代序:少年藍儂的臥房

輯一:經典物件
物件1:和平記號
物件2:名犬Nipper
物件3:飛豬紀事
物件4:隨身聽
物件5:口琴架
物件6:「蜘蛛」
物件7:靴子腿
物件8:曲目單
物件9:櫥窗小狗與搖滾獵犬
物件10:天火
物件11:再見,HMV
物件12:會唱歌的貝斯
物件13:唱片行在京都
物件14:漂亮音樂醜封面

輯二:私藏物件
物件15:玩團夢
物件16:學樂器
物件17:青少年的荒原

後記:最初的聲響

序/導讀

代序

少年藍儂的臥房

這題目很難回答,但若硬要我選一首最喜歡的披頭(Beatles)的歌,很可能是一九六六年的〈永遠的草莓園〉(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打從十五歲初識披頭,這首歌我應該聽了不只一千遍,它的每一句吐納、每一粒音符、每一道聲效,都跟自己的掌紋一樣熟悉。然而有一句歌 詞,始終搞不大明白:

Nothing is real, and nothing to get hung about
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

高中時在校刊寫披頭分析文章,遇到這一句便卡住了。查字典,hang about似乎可以和hang around互通,那就姑且理解成「那裡沒有什麼值得流連」吧。但明明整首歌都是以利物浦「草莓園」(Strawberry Field)作為精神原鄉的象徵啊,這麼解釋總覺得怪怪的。

直到那天在「草莓園」門口,聽一位帶團導遊的計程車運將解說,我纔知道那句歌詞的意思就像字面上說的:「犯不上吊死的罪」──約翰藍儂(John Lennon)小時候常常跟玩伴爬牆跑到「草莓園」的庭院去玩,屢被撫養他的姨媽咪咪(Mimi)責罵。小藍儂則回嘴道:「唉唷咪咪,他們不會因為這樣就 把你吊死的啦!」

那天早上,當我走到「草莓園」著名的紅漆花式鑄鐵門前,那兒並沒有別的遊客。我在照片上看過那扇門無數次,在腦中想像過無數次親訪此地的場景,但我終 究是來晚了──二○一一年五月,「草莓園」拆下了那對百年歷史的鑄鐵大門,換上全新的複製品。管理者說:「鐵門老舊不堪,壽數已盡。」然而許多人懷疑他們 真正的意圖是要賣掉那兩扇門。此舉惹來利物浦市民和全球披頭迷的怒火,就算要夷平倫敦塔、改建成觀光飯店,也未必能引起更大的抗議聲浪。不過,新門終究取 代了老門。至少到現在為止,老門還妥妥地躺在倉庫裡,並沒有被賣掉。或許哪天它會供在某個博物館──最合適的去處莫過於利物浦觀光勝地「披頭故事館」 (The Beatles Story),反正館裡本來就有一景是「草莓園」大門複製品,不如就讓它留在藍儂的故鄉吧。

我必須說,新門做得很不錯,再過幾年雨淋日曬,味道應該會更對。纔短短一年,鐵門已經佈滿世界各地歌迷的塗鴉,和牆上層層疊疊的塗鴉連成一氣。我站著看了很久,然後伸出手,輕撫古老門柱上紅底白字的STRAWBERRY FIELD字樣。這一天我等了二十五年。

「草莓園」在利物浦市郊的伍爾頓,十九世紀曾是種草莓的農場(鑄鐵門頂緣的裝飾,正是一顆顆的草莓),一九三四年慈善機構救世軍(Salvation Army)買下這塊地,蓋起了育幼院。藍儂少年時代的家,就在「草莓園」隔鄰的街區,每逢節日,救世軍樂隊的演奏聲傳過來,小藍儂就會興奮地跳上蹦下,要 姨媽趕緊帶他去看熱鬧。

一九六六年,披頭狂潮早已橫掃全球,然而夢想成真的代價,是連續幾年精神和體力的徹底透支。藍儂對一切失控與瘋狂感到幻滅,面對可厭的現實、擱淺的婚 姻,他一頭栽進大麻和迷幻藥的世界,寫下了〈永遠的草莓園〉:那童年玩耍的庭園,在意識流的告白中化為夢境深處的原鄉。歌裡提到的那棵樹,則象徵藍儂成長 過程的矛盾和糾結:

No one I think is in my tree
I mean it must be high or low

藍儂多年後解釋這首歌:「我一輩子都跟別人不一樣......我太害羞、沒自信。我想說的是:似乎沒有人跟我一樣屌,所以我要嘛是個瘋子,要嘛就是天才。」

那棵樹,據考證,最可能的靈感來自藍儂兒時故居後院的一棵榆樹。藍儂的姨丈替他蓋了一間樹屋,小藍儂常常躲在枝繁葉茂的樹上消磨光陰,畫畫、寫詩,從 樹上一眼就能望盡「草莓園」的庭院。那株榆樹在七○年代末罹病枯死,僅存的一叢枝葉,如今陳列在「披頭故事館」供人瞻仰。

「草莓園」育幼院二○○五年正式關閉。鑄鐵大門深鎖,通往庭園的道路蔓草蕪生。作為利物浦最著名的景點,它其實一眼也就看完了。我在那兒待了半小時, 專營「披頭觀光半日遊」的計程車、廂型車前前後後載來五批遊客,他們下車,聽司機兼導遊比劃講解,拍照留念,然後上車趕赴下一站,總共停留不過五分鐘。我 不禁慶幸自己選擇「單人自助徒步行程」,每一站愛留多久就留多久。

離開「草莓園」,彎回曼洛夫大道,五分鐘腳程,便是藍儂少年時代的故居。你會先路經一道斑馬線,那裡曾是悲劇的場景:一九五八年七月十五日,藍儂的母 親茱莉亞在過馬路時被車撞死,當時藍儂十七歲。他後來說:我失去母親兩次,第一次是她放棄撫養我,第二次是她的死──藍儂的父母很早就分開了,大戰正酣, 母親無力照顧藍儂,只好把他交給姐姐撫養。母親的死是藍儂一生的痛,他在一九七○年那首〈媽媽〉(Mother)曾經痛切呼喊:

媽媽,你擁有過我,我卻不曾擁有你
我想要你,你卻不想要我
於是我只能跟你說:
再見,再見......

藍儂從他二樓臥房的窗戶,便能望見母親倒臥血泊的傷心地。曼洛夫大道二五一號,那是他從五歲住到二十三歲的家。我在那幢房子外面駐足,冷雨淅淅落下。 院門深鎖,閒人免進,只有透過國民信託(National Trust)預約導覽,纔能進去參觀──二○○二年,老房子差點兒被拆,藍儂遺孀小野洋子出面以十五萬英鎊買下產權,復原藍儂少年時代的裝潢細節,再把房 子捐贈給國民信託,以保永續管理。

一輛觀光計程車載著一對貌似南歐血統的母子來訪,司機用簡單的英語配合誇張的手勢說故事:前些年有一天,一個人來敲門,主人打開大門,那人直直走上二樓,踏進藍儂睡過的臥房,躺在那張床上,然後開始哭。你知道他是誰嗎?巴布迪倫(Bob Dylan)!
唉,那故事太誇張了。真實情形是這樣的:二○○九年五月迪倫在英國巡演,透過經紀人聯繫國民信託,希望能安排參加藍儂故居導覽。管理單位受寵若驚,他們從 來沒接待過這麼大牌的巨星。他們讓迪倫參加下午梯次的導覽團,他細細翻看了紀念相冊,並在藍儂臥房流連良久。據說,那天從頭到尾沒有一個人認出身邊這個老 頭就是迪倫。

我在門外張望二樓藍儂臥房的窗戶,浮想聯翩。冒著一陣一陣的冷雨,我跨越曼洛夫大道,穿過阿勒頓公園蜿蜒的小徑。這段二十分鐘的路程,是少年麥卡尼 (Paul McCartney)和藍儂無數次並肩走過的路線。他們揹著吉他,哼著搖滾,討論一起寫的歌,從藍儂家散步到福斯林路二十號的麥卡尼家。咪咪姨媽對少年藍 儂滿腦子搖滾樂非常不以為然,對他那個流里流氣的麥卡尼小朋友更是不假辭色,只准他從後門進屋。兩人若要練歌,多半還是得跑到麥卡尼家。

麥卡尼家外觀比藍儂故居樸素,是戰後興建的連棟式國民住宅,如今也由國民信託管理。我隔著院子看了一陣,便決定回飯店得去預約藍儂、麥卡尼故居的導覽行程。

第二天下午,我就站在了少年藍儂的臥房。

那是一車以英國老太太為主的觀光客,我是最年輕的團員,也是唯一的外國人。是啊,披頭狂潮顛峰時滿場尖叫的少女,現在都六、七十歲啦。我跟在他們後面 慢慢走上二樓,耐心地等裡面的人看完出來,再輪到下一批進去。老太太們一個挨著一個,細細地看,輕輕地笑,間或發出小小的感嘆。我也跟了進去,端詳牆上的 貓王和碧姬芭杜海報、單人床上的老搖滾雜誌、床頭擺的木吉他、臨窗的書桌......。那是藍儂躺在床上聽著收音機、做著明星夢、抱著吉他寫下第一批披頭 歌曲的所在。那小小的房間,便是我們如今所知的搖滾史的起點。

忽然, 一切聲音淡了遠了──我抬頭,發現房間裡只剩下我一個人。

那是人生中只會遇見寥寥幾次的「魔術時刻」,像是瞬間被擲入平行宇宙的另一個空間。我一吋一吋掃視房間裡的一切,深深呼吸。那是他呼吸過的空氣,那是 他熟悉的氣味,那鄉愁的氣味不會變的,我知道。我感覺那空氣通過我的鼻腔,進入我的肺,溶入我的血液。雲破天開,陽光從拼花玻璃窗斜斜灑進來,照得那張老 書桌一片燦爛。我站在少年藍儂的臥房,踩在他踩過的地板,看著他看過的風景。

抬頭四顧,那牆壁深深浸滲著古遠而生猛的琴聲和歌聲。它們守著秘密,不發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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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語言
    • 中文繁體
    • 裝訂
    • 紙本平裝
    • ISBN
    • 9789865824228
    • 分級
    • 普通級
    • 頁數
    • 256
    • 商品規格
    • 25開15*21cm
    • 出版地
    • 台灣
    • 適讀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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