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繪者的話
任何人,只要讀過《柳林中的風聲》,都知道在書頁間著迷而失魂的樂趣,即使只是短短一兩個小時。
為這部作品繪製插圖,自然需要久一點的時間。以我的例子而言,我花了兩年──那是有水鼠、鼴鼠、獾先生、蛤蟆相伴的愉快的日子。當手上的工作進行著,我發現自己越來越常想起創造他們的作者──葛拉罕(Kenneth Grahame)。
或許,這是一個人全心投入一樣工作時必然的感覺。但我相信,這也是因為我們都那麼鍾愛英國鄉野。到那兒尋找插畫的靈感泉源,彷彿──即使只有那麼一會兒──我們曾共享了一個春天。
英格.莫爾Inga Moore
●推薦序 一本受大人歡迎、小孩也喜愛的理想讀物--林良
《柳林中的風聲》這本書的作者葛拉罕(Kenneth Grahame, 1859-1932)是一位蘇格蘭作家。他年輕時在英格蘭求學,後來成為英國銀行的高級職員。他喜愛文學,常利用業餘的時間寫作。生平寫了四本書,以這一本《柳林中的風聲》最有名。這本書受到兒童的歡迎,也受到成人的歡迎,被大家承認為優秀的英文作品之一。
《柳林中的風聲》,來源是葛拉罕為他的獨生子阿拉斯泰爾所講的床邊故事,前後兩年多。兒子聽得入迷,他自己也越講越有興致。據說有一年,兒子應該到南方去度假,調養身體,卻因為捨不得這有趣的故事而不肯出門遠行。葛拉罕只好答應按期給兒子寫信,把故事寫在信裡,讓陪伴兒子度假的保母按時念給他聽。兒子這才勉強答應了。
葛拉罕居住的地方,離泰晤士河岸的一片森林不遠。他喜歡那裡的大自然景色,喜歡林中的小河和住在那裡的小動物。他常去那裡走動,跟林中的景物和住在那裡的小動物親近。
在《柳林中的風聲》這本書裡,葛拉罕寫出了兩樣有價值的東西。其一是他寫出了他對陽光、流水、森林以及溫馨安定生活的喜愛。其二是他講了一個孩子愛聽的故事。前者受到成人讀者的歡迎,後者得到小讀者的喜愛。
那個小孩子愛聽的故事裡,有四個重要的角色。小鼴鼠,聰明伶俐。水鼠,做事勤快。獾,身材高大,有正義感。這三個都是會挖地洞的穴居動物,經常住在地洞裡。第四個就是愛吹牛、做事沒耐性的蛤蟆,他經常惹禍,為大家帶來麻煩。
故事從鼴鼠跟著水鼠學划船,雙雙翻船落水說起。接著說到鼴鼠和水鼠結伴去看望住在蛤蟆大廈的蛤蟆,三個好朋友乘坐蛤蟆的篷車出遊,在村道上遇到一輛橫衝直撞、呼嘯而過的汽車,造成篷車翻落溝裡的交通事故。這兩段都是很逗笑的,足夠喚醒阿拉斯泰爾那個四五歲小男孩的幽默感。
接著是寫鼴鼠在一個雪夜,悄悄出門要去野林中探訪獾的住所,像個小型探險故事,充滿詭譎氣氛。鼴鼠迷了路,差點凍死,幸虧水鼠趕來救援,才撿回一條命。
安定日子沒過多久,獾帶來了壞消息,他聽說蛤蟆又要亂花錢,想拿父親留給他的錢買一輛汽車風光風光。三個好朋友去相勸,把蛤蟆關起來,不讓他出門去胡鬧。沒想到蛤蟆卻有辦法溜走,一出門就闖了禍。他偷人家的汽車,又罵了警察,被關在監牢裡。沒想到鬼聰明的蛤蟆,竟能化裝成洗衣婦,順利逃獄。他在得意中不小心跌落河中急流,漂到水鼠在河岸邊挖的地洞口,又為水鼠所救。
獲救的蛤蟆因為離家太久,他華麗的蛤蟆大廈已經被一群黃鼠狼所占領。獾、水鼠、鼴鼠,三個好朋友決心要幫蛤蟆奪回蛤蟆大廈。故事寫到這裡,就急轉直下,把他們四個好友怎樣英勇戰鬥,奪回大廈的過程,寫得有聲有色,一氣呵成,節奏很快的為整個故事寫下了一個令人滿意的句點。
葛拉罕寫這四個角色,一方面把他們當動物來寫,一方面又把他們當「人」看待。他們都穿人類的服裝,而且口說英語。葛拉罕更故意疏忽似的,把他們在林中的生活跟他們在人類社會中的生活融合在一起。例如鼴鼠和水鼠都會坐火車,掏錢買車票。這樣的手法簡直可以形容為「葛拉罕」式的幽默。我們讀這篇故事,彷彿也可以聽到他的獨生子聽故事時候嘻嘻的笑聲。
《柳林中的風聲》全書分為十二章。從第一章講到第八章,故事有一個停頓,那就是第九章的〈南方的召喚〉。在長長的第九章之後,故事才又接上了線,直到結尾。第九章寫的是森林區季節的變換,夏天將過,秋天已到,會飛的鳥兒都急急的往南方飛去。葛拉罕用童話的語言寫出了他對大自然變化的細膩觀察,值得一讀。我們有理由相信,這一章是為了鼓勵兒子到南方度假而寫的。
《柳林中的風聲》,不但是一本好看的故事書,同時也是培養孩子「自然生態保育」觀念的理想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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