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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克・倫敦動物文學經典套書(全新中譯本)(二冊): 《野性的呼喚(隨書附贈英文版)》+《白牙》

The Call of the Wild & White Fang
  • 79 687
    870
  • 分類:
    中文書文學世界古典文學世界古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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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傑克・倫敦 追蹤 ? 追蹤作者後,您會在第一時間收到作者新書通知。
  • 譯者:謝海盟
  • 出版社: 本事出版 追蹤 ? 追蹤出版社後,您會在第一時間收到出版社新書通知。
  • 出版日:2026/04/15

活動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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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套書組合:《野性的呼喚(隨書附贈英文版)》+《白牙》共兩冊

「傑克・倫敦這兩部作品專注描寫的都是狼種狗,《白牙》與《野性的呼喚》是各自獨立的作品,但兩者之間存在互文關係,甚至可以視為一個整體,也就是『狼變成狗,狗變成狼』的完整故事。」
                            ──譯者謝海盟

《野性的呼喚(隨書附贈英文版)》
激發生存勇氣的動物文學.回應大自然召喚的原始本能!
世界上被讀過最多次的美國小說!

巴克是一隻溫馴高貴的家犬,卻遭無良園丁拐賣到荒野之地,
終日忍受殘酷冷血的高壓訓練,被迫成為淘金客利用的雪橇犬。
繼任飼主的無情與極地環境的嚴苛考驗,以及犬群間血腥的階級鬥爭,
喚醒了巴克內心深處的原始本性,直到他遇見出手相救的善良人類;
溫暖的愛感化了巴克的野性,並讓他誓死效忠救命恩人……
然而好景不常,巴克的恩人在一場印地安人的襲擊中喪命,
讓巴克認為這世間再也沒有值得留戀的事物了,
於是他決定走進森林,因為他知道自己並非孤獨……
在漫長的冬夜裡,每當狼群追趕獵物來到低谷,便能看見巴克率領著狼群,
在一輪慘白的明月與隱然閃爍的極光下,巴克那龐大的身軀奔躍在所有同伴前方,
寬厚的喉嚨唱響了來自遠古世界的歌,那是一首狼群之歌。

「狼種的狗一生只接受一個主人,這完全是無條件的;但是,要是他一直不得其主,定主之後又失去了主人,他就會變得像貓似的獨立,就算再跟人住在一起,他也是我行我素。」
「狼性較重的狗雖說比較忠心,但服從性較差,牠固然會對主人至死不渝,可絕對不是奴隸。雖然牠活著不能沒有你,可是牠仍過著一種屬於自己的生活。」
         ──奧地利動物學家 康拉德・勞倫茲(Konrad Lorenz)


《白牙》
一隻野生混血狼犬的馴化之旅,一段人犬共生的動人故事。
最受全球讀者喜愛的動物文學小說,影視界高度青睞的動物題材。

白牙是一隻混血狼犬,母親具有一半的狗血統,父親是隻獨眼的老狼;
白牙在出生後不久,遇到了第一任飼主,被迫成為雪橇犬,
在飼主的棍棒訓練及狗群欺凌下,造就了他孤僻且凶狠的性格。
後來,飼主酗酒成性,因貪杯而將他轉賣給第二任飼主,
繼任飼主以虐待白牙為樂,同時逼迫他鬥狗,藉以賭錢獲利,
白牙也因此變成一隻凶殘嗜血的「鬥狼」。
然而,戰無不勝的白牙卻在一次比賽中失利,慘遭對手咬傷且命危,
幸虧被第三任飼主救下並細心照料到痊癒。
新飼主用仁慈和愛感化白牙,使他變得善良、忠誠,
並開始接受文明世界的生活法則……

若白牙不曾來到人類的火邊,荒野會將他塑造成一匹真正的狼,
但「神」給了他不同的環境,於是他被塑造成一隻狗,
雖然是隻有點像狼的狗,但終究是狗而不是狼。

「貓和狗都不是人的奴隸,但只有狗是人的朋友──一個聽話而樂於服侍你的朋友。」
「狼種的狗,只要牠一旦認了主,就永遠是這個人的狗了,任何人對牠再好再巴結也沒有用,牠頂多對你搖搖牠的粗尾巴而已。」
           ──奧地利動物學家 康拉德・勞倫茲(Konrad Lorenz)

「傑克・倫敦這兩部作品專注描寫的都是狼種狗,《白牙》與《野性的呼喚》是各自獨立的作品,但兩者之間存在互文關係,甚至可以視為一個整體,也就是『狼變成狗,狗變成狼』的完整故事。」           ──譯者謝海盟

作者

二十世紀美國作家。傑克・倫敦出身於舊金山的貧農家庭。一九○○年起,他連續發表和出版了許多小說,內容多是講述美國底層平民的日常生活。他的作品多半帶有濃厚的個人主義色彩,因此有人認為他是表現個人主義和大眾哲學的自然主義作家。他一生的著作相當豐富,計有十九部長篇小說、一百五十多篇短篇小說,以及大量散文集和論文。
一九○三年,他創作了美國文學史上的經典作品《野性的呼喚》。這是一部動物冒險小說,被譽為「世界上被讀過最多次的美國小說」,小說的主題──推崇戰勝敵人後而存活所需的力量與勇氣,一直是傑克·倫敦創作的核心思想。
一九○六年,他寫下了小說《白牙》、《亞當之前》和《熱愛生命》。《白牙》敘述了一隻狼犬逐漸習慣人類世界,最後甚至願意犧牲生命以拯救主人的感人故事。《白牙》經常與《野性的呼喚》相提並論,被視爲《野性的呼喚》的姊妹作。

譯者

一九八六年生於台北市,國立政治大學民族學系畢業,著有《行雲紀》、《舒蘭河上》。

目錄

《野性的呼喚(附英文版)》
關於作者
譯序/生命的重量/謝海盟

CHAPTER1 步入蠻荒
CHAPTER2 棍棒與獠牙的法則
CHAPTER3 原始野獸的統治欲
CHAPTER4 贏得領導權
CHAPTER5 苦役、縴繩與雪道
CHAPTER6 為了他的愛
CHAPTER7 野性的呼喚


《白牙》
關於作者
譯序/生命的重量/謝海盟
PART1
CHAPTER1 食物的蹤跡
CHAPTER2 母狼
CHAPTER3 飢餓的嚎叫

PART2
CHAPTER1 獠牙的戰鬥
CHAPTER2 巢穴
CHAPTER3 灰色狼崽
CHAPTER4 世界之牆
CHAPTER5 弱肉強食

PART3
CHAPTER1 造火者
CHAPTER2 束縛
CHAPTER3 放逐
CHAPTER4 神的蹤跡
CHAPTER5 契約
CHAPTER6 饑荒

PART4
CHAPTER1 同類之敵
CHAPTER2 瘋狂的神
CHAPTER3 仇恨的控制
CHAPTER4 纏人的死亡
CHAPTER5 不屈不撓
CHAPTER6 親愛的主人

PART5
CHAPTER1 漫長的旅途
CHAPTER2 南國
CHAPTER3 神的領域
CHAPTER4 族類的呼喚
CHAPTER5 睡狼

序/導讀

譯序/生命的重量

最好的動物文學寫法
能夠翻譯《白牙》、《野性的呼喚》,對我個人意義深重。
《野性的呼喚》是我閱讀的第一本小說,版本是東方出版社的世界少年文學叢書,這套極好的兒童讀物存在於我們這一代許多人的童年中,這一版的《野性的呼喚》今日仍在我的書架上,是在長大成人、甚至譯完整本書後回看也相當優秀的改寫版。相較之下,《白牙》改編的電影《雪地黃金犬》就顯得平庸了,但也差不多是我的第一部電影。說這部電影平庸,是因它省略了白牙的在荒野度過的幼狼時光、在印第安部落成長並性格定形的階段、被重塑成一隻文明世界家犬的過程,在我看來,這三個階段才是全書最精采的部分——當然省略的原因也顯而易見,這些有著大量對白牙內心側寫的部分,根本就無法要求動物演員表演出來。
正因為已有各優秀版本在前,其實很難在翻譯方面再有突破,此次做出與其他翻譯版本較大的區別,就是以擬人的第三人稱「他/她」取代「牠」來稱呼書中的動物,這麼做一來是貼近原作——傑克・倫敦原文使用的第三人稱本就是he/she;再來是為了行文順暢,明明原文中能以「他/她」清楚區分描述對象,若一概以「牠」稱呼,便得不斷提及雙方名字,相當破壞原文的流暢節奏。
使用擬人的第三人稱,獨獨不是為了擬人,因為「不擬人」正是傑克・倫敦的對動物描寫的最可貴之處,他筆下的動物不會說話、不會像人一樣思考——至多是以一種近似人類幼童的思考方式,一次只能顧好一個念頭,對任何事物的因果僅以歸納法處之,不會去推論背後的邏輯關聯。他不僅不試圖把動物寫得像人,更盡可能不讓他筆下的動物像人,我認為這才是真正尊重動物為主體,也是最好的動物文學寫法。

連動物學權威都嘆服的精準度
既然提到動物文學,動物學權威又是怎麼看待傑克・倫敦的作品的?著名的奧地利動物學家康拉德・勞倫茲在多本著作中,屢屢提及傑克・倫敦對動物行為描寫的精準,例如巴克和白牙都對領袖犬這一地位極度執著,無論如何非要搶到手不可,更會代替主人在狗群中執行紀律與賞罰。勞倫茲對此的解釋是,雪橇犬這類較原始的狗品種具有強烈的社會性,本身自然成群,與人類的關係反而不那麼直接,在整群雪橇犬中,只有領袖犬是屬於主人、對主人效忠的狗,其他狗則都是這隻狗的部下。
同時,這隻領袖犬只認家長或族長為主人——神奇的是,狗就是有辦法快速從一群人中識別出掌權者,無論是一家之主,還是一個部落的酋長。所以白牙只認可灰狸和史考特這前後兩任主人,而將其家人都視為他們的財產或附屬物;巴克對桑頓雖然多了一重救命之恩、以及學會了愛為何物的浪漫色彩,但仍不脫這種只認一主的模式,視桑頓的同伴如無物。
又比如犬科「男不與女鬥」的種族法則,雄性至多撞開對方來避免與雌性衝突。勞倫茲曾觀察過一隻笑嘻嘻的公狗以肩撞肩的方式,將一隻咆哮的母狗扔到一旁去,並在其著作《攻擊與人性》提及,白牙就是以這種方式躲開來自可麗的攻擊。全書更探討動物的一切避戰行為,尤其是天生配備了致命爪牙的掠食動物,他們的相處模式往往比看起來無害的草食動物更和平,在爭奪地盤或交配權的打鬥中,要了對手性命的,往往是看似無害的鹿,或是象徵和平的鴿子,而不是被賦予凶猛甚至是邪惡形象的狼,畢竟避免衝突才最有利自身乃至整個種群存續。傑克・倫敦讚揚的多半是人和動物為生存而奮戰的勇氣,但也不乏對這類避戰行為的描述,例如前述的「男不與女鬥」,也例如巴克與狼兄弟在荒野中相遇的種種舉措,無論是以威嚇的模樣表達避戰之意,或是緊張又害羞地打鬧,皆是如此。

他的人生,就是田野場域
為何要特別提及勞倫茲對傑克・倫敦筆下動物行為的肯定?勞倫茲是公認的現代動物行為學創始者,因此作為勞倫茲前代之人的傑克・倫敦是沒有任何動物行為學基礎的,然而他對動物的描寫幾乎完全符合後世理論,這一點格外不易,以動物行為學的角度而言,傑克・倫敦走的是一條沒有前人走過的拓荒之路,卻走得出奇精采。
傑克・倫敦之所以能做到,憑藉的是廣博的見識,是在看過不計其數的狼與狗後,歸納與側寫而來的。其人在世短短四十年,卻有他人好幾輩子的經歷:報童、牧童、罐頭廠工人、碼頭工、牡蠣偷盜者、水手、鐵路工、流浪工人、社會主義者、淘金者、記者、職業作家⋯⋯他的四十年似乎比任何人的四十年都漫長,不然要如何塞進這麼多的經歷,他的人生就是田野場域,不斷供給他寫作的材料,因此他既然能精準地歸納並描寫狼與狗,對書中的另一種主體——人類,想必也是同理,那些對勞工階級、對社會底層人物、甚至是對罪犯的描寫,也多少能夠一窺傑克・倫敦曾經身處的人群,與他經歷過的艱辛生活。
勞倫茲將家犬分類為狼種(Lupus)和豺種(Aureus,也譯作胡狼種),後來勞倫茲又推翻後者血統源自豺的理論,改為某些小型的狼類,但無論如何,兩者的性格截然不同。豺種狗較常獨來獨往,因此比起同類,反倒與人類更親;至於狼種狗,就如同前面所說,本身社會性強烈,重視自身群體,與人類的關係就比較疏遠了,而且只認一個人為主人,一旦失去主人,就會成為像貓一樣冷漠、無主的野生動物狀態(雖然我個人不很認同貓是這種性格,至少我認識的大部分貓都不是),勞倫茲稱這種現象為「變貓」。
勞倫茲特別喜愛狼種的鬆獅犬,以及他刻意育種的鬆獅犬與牧羊犬的混血犬。許多人乍聞鬆獅犬屬於狼種都十分訝異,乃是因為人類畸形的育種將這一狼性十足的古老狗種摧毀成了一身肥厚皮褶的癡傻家犬,就好像同樣的育種也毀了波斯貓,將原本臉部正常的長毛貓扭曲成了扁臉、呼吸道疾病纏身的畸形生物。勞倫茲當時已對鬆獅犬畸形的育種方向憂心不已,並以圖畫呈現一代代鬆獅犬外型的演變,但今日回看當時(二十世紀初)的鬆獅犬照片,會發現相較現代鬆獅犬,勞倫茲的鬆獅犬仍有明顯的吊梢眼、三角耳、短吻特色,是一隻臉部稍浮腫但典型的狼種狗。
人人皆可親近與只認一主,幾乎就是豺種狗與狼種狗最大的區別。而毫無疑問的,傑克・倫敦這兩部作品專注描寫的都是狼種狗,《白牙》與《野性的呼喚》是各自獨立的作品,但兩者之間存在互文關係,甚至可以視為一個整體,也就是「狼變成狗,狗變成狼」的完整故事。狼與雪橇犬混血的白牙自不用說;以勞倫茲的理論,歐洲的主流犬種皆屬豺種,聖伯納犬與牧羊犬也不例外,兩者混血的巴克卻是相當明顯的狼種狗,只認桑頓為主人,在失去桑頓之後,順從了來自荒野的呼喚,從此成為一匹野狼,也符合勞倫茲所說的「變貓」。也許這就是這部作品中屬於文學創作,而非田野觀察的部分,意在藉由這樣的混血血統,創造出一頭有著狼頭和龐大體格、像狼但又比任何一匹狼都魁偉的巨犬。

不論狼種豺種,凡生命皆有重量
我既無傑克・倫敦的廣博見識,也沒有康拉德・勞倫茲的嚴謹理論,但好歹是在多貓多狗家庭中長大,打過交道的貓狗都在百隻以上,對於動物行為,多少也有自己的觀察和歸納。而畢竟攸關了與飼主的互動,狼種狗與豺種狗確實是最明顯的區別方式之一。我們甚至開玩笑地把接觸過的貓也分作狼種貓和豺種貓,當然,這完全指的是每一隻貓的性格,與血統沒有任何關係,雖然都有例外,但總的來說,母貓多狼種,公貓多豺種。
亦有飼養鸚鵡多年的好友描述過非洲灰鸚鵡的奇特,即便以智力超群於眾鳥之上的鸚鵡來說,灰鸚鵡也是獨一無二的存在,即便生活在多人的家庭中,這種鳥依然只擇一人為主人,那位朋友對此的描述亦是「狼種鳥」。
沒有與動物相處過的人、動念要擁有一隻友伴動物——原諒我實在不想使用寵物二字——的人,往往會對狼種狗狼種貓狼種鳥抱持著嚮往,勞倫茲自己也在飼養過狼種狗後,「曾經滄海難為水」,很難再接受豺種狗。畢竟一隻只屬於你、對你忠誠而專情、眼中只有你而無他人的友伴動物,聽上去實在太吸引人了。
但相處了這麼多年下來,我們都更屬意豺種的動物,畢竟生命的重量太沉重,擁有一隻狼種狗狼種貓狼種鳥,意味著要單獨肩負著這份重量,這不光只是出遠門時,無法讓親友或業者代為照顧友伴動物這麼淺層次的困擾,而是承擔者會非常清晰地感受到,自己就是這隻動物的全部,是牠的整個世界。若只想與友伴動物保持著愉快而輕鬆——當然這裡的輕鬆只是相對的說法,照顧友伴動物一輩子絕無可能是件輕鬆的事——的關係,豺種的動物會是比較好的選擇,同時,與豺種的動物也比較容易維持人與動物的正常關係,與狼種動物相處日久,很容易與之發展成人與人的關係,這也是剛開始飼養友伴動物的人常有的幻想,但與動物相處一圈下來,我不覺得這是種健康的關係。
當然,我們的建議只是給予還有選擇餘地的人,但不是要人拒絕擔起這份生命的重量,畢竟我們也不曉得,一隻狼種的動物幾時會降臨在身邊。
約翰・桑頓承擔著這份重量,所以他是巴克與人類世界的唯一紐帶,他的愛是最後一樣能將巴克留在篝火邊的東西。
威登・史考特承擔著這份重量,所以他無論冒著多大的風險,都必須將白牙帶入文明的世界裡,還好傑克・倫敦願意給這個故事一個近乎童話的美好結局。
《野性的呼喚》、《白牙》書寫的,正是這份生命的重量。
                         ──二○二五,謝海盟

試閱

《野性的呼喚(附英文版)》

CHAPTER 1 步入蠻荒
流浪的古老熱望躍動著,
在舊習的束縛下憤怒不已,
自冬日的長睡下,
再次喚醒不羈的野性。

巴克不看報紙,不然他就會曉得大麻煩正在醞釀,不光針對他一個,而是從普吉特灣到聖地牙哥,每一隻肌肉強壯、有著禦寒長毛、水性良好的大狗都面臨相同處境。這一切全是人類的緣故,他們在北極的黑暗中探索,找到了一種黃色金屬,蒸汽船與運輸公司大肆宣揚這一發現,令成千上萬的人湧入北方,這些人都需要狗,而且是體型龐大的狗,要有受得了苦役的強健肌肉,還有能抵禦酷寒的厚實皮毛。
巴克居住的大宅邸位在陽光明媚的聖塔克拉拉谷,是米勒法官的住所。這棟房子坐落在離大馬路不遠的地方,就在樹林掩映下,從葉隙間可以一窺環繞在房屋四面的陽台,寬闊而蔭涼。通往宅邸的礫石車道蜿蜒在平曠的草坪上,上有高大的白楊樹交織的樹蔭。宅邸後方甚至比前門更寬敞,馬廄大到塞得進十幾名馬夫和僮僕,讓他們在那裡閒話家常。成排的傭人小屋被蔓藤覆蓋,同樣排列整齊的庫房更是一眼望不盡,還有長長的葡萄藤架、新綠的牧場、果園和莓果園、裝上打水幫浦的自流井,大游泳池用水泥砌成,米勒法官的兒子們早上在此晨泳,也會在炎熱的午後泡水納涼。
這片廣闊的莊園全是巴克的領土,他出生於此,已在這裡生活了四個年頭。這裡確實還有別的狗,這麼寬廣的地方不可能就他一隻狗。但那些狗根本就不算數,他們來來去去,不是住在擁擠的狗窩裡,就是像日本巴哥犬突茲和墨西哥無毛犬伊莎貝那樣,在宅邸深處長居不出——這對古怪的生物少有把鼻子探出門外的時候,甚至連四隻腳都不怎麼沾地。另一方面,這裡還養了一大群獵狐㹴,至少有二十隻,每當突茲和伊莎貝在武裝著掃帚和拖把的女傭大隊護衛下,由窗口探頭張望時,這群獵狐㹴便會對他倆發出恐怖尖銳的吠叫。
但巴克既不是養在室內的狗,也不擠在外頭的犬舍,這裡全是他的領土。他會跳進泳池,陪法官的兒子們游泳,也會跟著他們去打獵,或在黃昏和清晨時分,護衛法官的女兒莫莉和愛麗絲外出散步。冬天的夜晚,在書房裡猛烈燃燒的爐火前,他躺在法官的腳邊。他會馱著法官的孫子,陪他們在草地打滾,或亦步亦趨護衛他們到馬廄所在的院子,去那裡的噴水池探險,有時他們甚至會跑到更遠的地方,比如牧馬的小圍場或莓果園。在從那群獵狐㹴中間走過時,他專橫而跋扈,更視突茲和伊莎貝如無物,因為他是國王——在米勒法官的莊園,所有走的、爬的、飛的生物都要臣服於他,包括人類也是。
他的父親亞爾默是一隻龐大的聖伯納犬,曾是法官形影不離的夥伴,而巴克有望繼承這個位子。他的體型不如父親那麼大,體重只有一百四十磅,因為他母親謝普是蘇格蘭牧羊犬。儘管如此,這一百四十磅的身軀在養尊處優的生活下,顯得格外威嚴,更令他的一舉一措都十足國王派頭。從出生到現在的四年裡,他過的是富裕得過頭的貴族生活,這令他非常自豪,甚至像那些與世隔絕的鄉紳一樣,有些夜郎自大起來。不過,至少他沒讓自己成為一隻被寵壞的家犬,他熱中打獵或其他類似的戶外活動,因此身上幾乎沒有脂肪或贅肉,更練就了堅實的肌肉。就像所有喜歡跳進冷水游泳的動物,他也熱愛水,游泳能振奮他的精神,強健他的身體。
到一八九七年秋天為止,巴克過的都是這樣的生活,他不看報紙,不知道彼時正值克朗代克淘金熱,把世界各地的人們都吸引到嚴寒的北國,他也不知道其中一名園丁助手曼紐爾是個壞朋友。曼紐爾有個怎樣都改不掉的不良嗜好,那就是熱愛中國彩券,而且他在賭博時,還有個弱點同樣也改不掉,那就是對包牌有著堅定的信仰,這也註定了他永遠無法贏錢,畢竟包牌需要大把的錢,而園丁助手的工資甚至還不夠他養活妻小。
在那個令人難忘的夜晚,法官正與葡萄乾製造協會的成員會面,男孩們則忙著籌組一個運動俱樂部,曼紐爾終於幹出了背信棄義的事,沒人看到他和巴克穿過果園,巴克也以為他們只是出去走走。而除了某個孤身一人的傢伙外,同樣沒人看見他們走進一個叫做大學公園的信號停車站,這個人上前和曼紐爾交談,錢幣在他們轉手時叮噹作響。
「交貨之前,好歹先把東西拴起來啊。」那個陌生人粗魯地說,於是曼紐爾用一條粗繩繫在巴克的項圈下,還纏了兩圈。
「只要一拽繩子,就可以勒緊他了。」曼紐爾說,陌生人咕噥一聲表示明白。
對於被繫上繩索,巴克平靜而尊嚴地接受了,可以肯定的是,這不是個尋常的舉動,但他已習慣信任熟識的人,也認為人類的智慧超乎自己之上。但當繩頭一交到陌生人手裡,他開始威嚇地低吼起來,這單純只是暗示他的不滿。高傲如巴克,始終認為別人該把自己的暗示當作命令,但令他驚訝的是,套在脖子上的繩子突然收緊,勒得他喘不過氣。在被激怒之下,他撲向那個人,撲到一半就被勒緊咽喉,繩子一擰,他被四腳朝天摔在地上。接著繩子又無情收緊,巴克狂怒掙扎,舌頭掛在嘴角,厚實的胸膛猛烈喘息,卻吸不到空氣。他這輩子還沒被這麼羞辱過,因此怒氣也是從所未有,但他已氣力用盡,目光呆滯,因此對那兩人是怎麼舉旗攔下火車,又是怎麼將他扔進行李車廂的,全都一無所知。
當他恢復知覺時,只依稀感到舌頭疼得厲害,他正在某種交通工具中被顛來晃去,當火車通過平交道時發出沙啞的汽笛聲,讓他終於明白這是哪種交通工具。他經常和法官一起旅行,不會不知道身在行李車廂的感覺。一睜開眼,這位被綁架的國王露出怒不可遏的眼神,那個陌生人撲上來,打算扼住他的咽喉,但巴克的速度太快了,一口咬住那隻手,說什麼都不放開,直到又被勒暈過去為止。
「沒錯,他的瘋病犯了。」那個人向被這陣騷動引來的行李員解釋,同時遮住被咬傷的手,以免被看到。「我替老闆帶他去舊金山,那裡有個厲害的獸醫,說是可以把他的毛病治好。」
到了舊金山,在海邊一間酒館後方的小棚屋裡,那個人非常生動地描述著這一晚在行李車廂內發生的事。
「我幹這事只有五十塊報酬,」他抱怨道,「就算給我一千塊現金,也別想讓我再幹一次。」
他手上纏著一塊染血的手帕,右邊的褲管從膝蓋到腳踝都被扯碎了。
「另外那個傻瓜拿了多少?」酒館老闆問。
「一百塊,」那人答道,「還一毛都不肯少,所以幫幫我吧。」
「所以是一百五十塊了。」酒館老闆計算著,「他一定要值這個價錢,不然我就是個笨蛋。」
那名綁匪解下手上染血的包紮,看著皮開肉綻的手,「這要是得了狂犬病⋯⋯」
「那也是你命該如此,」酒館老闆大笑起來,「來吧,趁你還沒走,幫我個忙。」他又加了一句。
巴克恍恍惚惚,又被喉嚨和舌頭難以忍受的疼痛折磨著,幾乎只剩半條命,卻仍打算反抗這些折磨他的人,但他只是被一再掀翻並緊勒,直到他們成功將沉重的黃銅項圈從他脖子上解下來,當然也就去掉了那條緊勒他的繩子,他隨即被他們扔進一個像是籠子的板條箱裡。
他就躺在板條箱裡,過完了這個令他心力交瘁的夜晚,試著緩解一肚子的怒火與受創的尊嚴。他無法理解這一切意味著什麼,那些陌生人想把他怎麼樣?他們為何把他關在這狹窄的箱子裡?他不知道為什麼,但隱然有種大難臨頭的感覺,他被這種感覺壓迫著。整夜有好幾次,當棚屋的門喀嚓一聲打開,他總會跳起來,以為來者是法官,或至少是法官的兒子們,但每次出現的都是酒館老闆那張鼓脹的臉,用手中牛脂蠟燭微弱的火光照他、仔細查看他,巴克喉間震顫的喜悅吠叫也一次次扭曲為凶惡的低吼。
但酒館老闆沒有進一步騷擾他。到了早上,有四個人過來抬走板條箱。更多要來折磨自己的人!巴克如此斷定,畢竟他們髒兮兮的,衣衫襤褸,怎麼看都不像好東西。他在箱子裡猛力衝撞,透過木條縫隙朝他們發怒,但他們只是哈哈大笑,用棍子戳他。他立刻反擊,想咬住棍子,但馬上意識到他們就是要激怒他,於是慍怒地躺下,任由他們把木箱抬上貨運馬車。接下來,他和關押他的板條箱被一再轉手,貨運公司的職員接手了他,將他用推車轉移到另一輛貨運馬車上,再由一輛貨車連著其他各式各樣的箱子和包裹送上一艘渡輪,一下渡輪,又被一輛貨車運到一處大型火車站,最後被放上一輛快車。
兩天兩夜間,快車都由鳴著尖銳汽笛聲的火車頭拖著行駛。巴克在這段期間完全沒有吃喝,貨運公司的人起初對他還算不錯,但他對他們發怒咆哮,令他們也用戲弄的態度來報復他。當他氣到發抖,口吐白沫撲上箱子的橫板,他們便哈哈大笑,對他冷嘲熱諷。這些討厭鬼有時學狗狺狺吠叫,有時又學貓喵喵叫,還鼓動胳膊發出雞啼。這真的很蠢,巴克自己也明白,但正是如此才冒犯到他的尊嚴,令他的怒火愈燒愈旺。餓肚子倒是沒什麼,但乾渴帶給他強烈的痛苦,更讓他的怒火燒到了極致。在這種狀況下,他變得敏感易怒,受虐待令他的喉嚨和舌頭都乾澀腫脹,還因此發了燒。
唯一值得高興的,就是他脖子上的繩子已經解掉。那些人是靠著繩子才占他便宜的,現在既然沒了繩子,那就該給他們點顏色瞧瞧了,他下定決心,絕不讓他們再拿繩子往他脖子上套。兩天兩夜以來,他沒吃沒喝,還被各種戲弄折磨,因此積累了一肚子怒火,誰先碰到他誰就要遭殃。他的雙眼充血赤紅,徹底變成了一個發怒的魔鬼,他的變化如此巨大,就是法官來了也認不出他來,也因此,那些貨運公司的人在西雅圖將他匆忙搬下火車時,不約而同地鬆了口氣。
四個人小心翼翼將板條箱搬下貨運馬車,移到一個高牆環繞的小後院。走出來跟馬車夫簽收貨物的是一名壯碩的男子,穿著領口鬆垮的紅色毛衣。這個人一定是接下來要折磨自己的傢伙,巴克猜想,於是凶猛地衝撞箱子的橫板。那個人冷酷微笑,拿起一把斧頭和一根棍子。
「你該不會現在就要放他出來吧?」馬車夫問道。
「當然是現在。」男子答道,將斧頭砍進板條箱,使勁一撬。
那四個負責搬運的人立刻四散退開,他們爬上高聳的牆頭,找好位置欣賞這場表演。
巴克撲向碎裂的木板,咬著它們一頓拉扯,外面的斧頭往哪裡砍,他就從裡面往哪裡衝撞,咆哮個不停。他有多急切地想衝出去,紅衣男子就有多沉著地要把他弄出去。
「好了,你這紅眼惡魔。」男子說著,在箱子上劈開一道夠讓巴克出來的口子,在此同時,他扔下斧頭,把棍子換到右手上。
巴克確實像個紅眼惡魔,當他繃緊身子準備撲擊時,鬃毛倒豎,口吐白沫,充血的雙眼閃現瘋狂的光芒。他一百四十磅的身軀帶著鬱積了兩天兩夜的怒火,直直撲向男子。就在他躍到半空中,嘴吻就快碰到對方時,一記重擊打斷了他的動作,疼得他咬緊牙關。他一個翻滾,身側和後背重重著地。他這輩子還沒被棍子打過,因此也搞不清是怎麼回事,他的咆哮中帶著點怒吼,但更多的是慘叫。他翻身而起,又一次撲到空中,又一次挨了一棍,也又一次倒地不起。至此,他終於明白自己是被棍子打倒的,但他已經發狂到什麼都顧不得了,他一連撲了十幾次,但每次都被棍子打斷攻勢,重重摔回地上。
在挨了特別凶狠的一棍後,他重新爬起來,眼前卻天旋地轉,再也撲不動了。他一瘸一拐,搖搖晃晃近前,鼻子、嘴和耳朵都血流不止,華麗的毛皮也濺滿了斑斑血跡。男子走過來,從容地給了他的鼻子狠狠一棍,造成的劇痛讓他感到先前遭受的折磨根本不算什麼,他發出獅吼般的凶猛咆哮,再次朝男子撲去。然而男子將棍子換到左手,冷靜地用右手捉住他的下顎,同時向下與向後一扭,巴克凌空翻了一圈半,以頭和胸重重摔在地上。
男子刻意保留最凶狠的一擊,在保留了這麼久之後,當巴克最後一次朝他撲來,他終於將這一擊打在巴克身上,巴克徹底被擊潰,倒地昏迷不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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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文繁體
    • 裝訂
    • 紙本平裝
    • ISBN
    • 9786267800256
    • 分級
    • 普通級
    • 頁數
    • 608
    • 商品規格
    • 14.8*21*4.00
    • 出版地
    • 台灣
    • 適讀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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