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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學史(中):16-18世紀哲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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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卡兒是法國人,生性聰穎,又好學深思。1604年,其父送他入耶穌會(Society of Jesus)創辦的學校就讀,8年時光(到1612),學習邏輯、哲學,及數學。

「我總覺得我不會比同學差,雖然他們之中有些人註定可充作我們的老師。」

耶穌社是舊教徒力抗新教對天主教的批評而興起的改革教派,尤其重視信徒之教育。笛卡兒其後對傳統教育甚為不滿。孩提時除了數學一科之外,其他學門他都厭惡;不過他也持平地說,耶穌社中的教父,令他尊敬也深愛不已,比起其他當時的教育措施,他算是最為幸運的。令他遺憾的,是教學上的各種講解,論證力脆弱;哲學課時老師要學生說出一些真理,但老師卻是所知不多,幾乎無一不引發爭議,也無一不令人起疑,唯有數學才既確實又一清二楚,這也是他獨鍾該科的主因。

著作語文以拉丁為主,其後譯為法文、英文、德文;旅遊歐洲各地且從軍,從荷蘭抵瑞典,是應瑞典女王之邀向她講授他的哲學,時為1649年9月,北歐冬季嚴寒。笛卡兒習於躺在床上沉思冥想,但女王卻要他早晨五點即到她的圖書室授課。笛卡兒本來就身體不健壯,又染上風寒,終於在1650年一月不支而辭世。他脾氣好,心地仁慈,對僕人大方慷慨。雖有至交,但卻深信,退隱於世過寧靜生活,才是他的最愛。一生不婚,是個虔誠的天主教徒。生性膽怯懦弱,謹言慎行;即令他內心中深信,擬建立一套全新的哲學體系,必不會誠心純意地信奉天主教教條。卻也指出,通往天堂之道,對無知者及博學者而言,都是開放的。啟示性的神祕道理,遠超出人的知識範圍之外,因之,避免觸及純神學的爭論議題;光以理性來解決,已夠令人操煩的了。自認是數學家及哲學家,而非神學家,也據此作為他言行一致的基地。第一節 方法論

依理性來尋求哲學上的真理,畢生致力於真理的追求,真理是絕無誤的,是自明的,也不是繁多的,卻是建立知識大廈的基座。懷疑論對真理的腐蝕及破壞,他要迎面擊之,此任務急迫且必要。他把哲學定義為一種智慧的研究,而智慧之尋求,不只在實務界中中規中矩,且盡悉一切知識到完美的程度。因此不只可以身心健康,且也可藉之發明各種技藝。依此定義,哲學包括形上學及物理學或自然哲學;前者是樹根(roots),後者是樹幹(trunk)。經由幹而生枝(branches),即其他科學,而以醫學(medicine)、力學(mechanics),及道德學(morals)為主要的枝葉。

哲學有二:

形上學(後物理學)(metaphysics)

物理學(自然哲學,physics, natural philosophy)。物理學有三種:

醫學(medicine)、力學(mechanics)、道德學(morals)

道德學是最完整之知識學問,也是獲智慧的最後境界。

由此可見,哲學最具實用價值。任何國家的文明,也以此來評價高低。以樹作喻,果實是長在枝葉上的,而非生在根或幹上。「始」上看不出果,「終」才現出「果」來。笛卡兒此種比喻,在「經驗事實」上是有漏洞的,花生或蕃薯之果是長在根上的。其次,依他的此番見解,倫理學該是他最強調的學門,但終其一生,他奮力以求的卻是對方法學用力最勤。《方法論》(Discourse on the Method of rightly conducting the Reason and Seekig for Truth in the Sciences)。該書於1637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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