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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詭祕暗物質的由來
1.1 什麼是暗物質?
  我們知道,宇宙中有兩類天體:一類是像太陽那樣的發光的天體,在沒有光的環境中能被我們看到;另一類像月亮那樣,雖然不發光,卻可以反射或吸收光,在有光照的環境中也能被我們看到。但是人們發現,還有一類很詭異的物質暗藏在宇宙中,既不發光,也不吸收光、反射光或折射光,不僅在沒有光的黑暗中看不到,在有光線的環境中也完全透明,同樣看不到。這種不發光又絕對透明、在任何環境下都無法看到、卻又有質量的物質,被稱為暗物質,即暗藏在宇宙中的物質。
  當然,這裡說的「光」不僅僅是指可見光,而是包括幾乎所有波段的「光」;這裡說的「看」也不僅僅是用人的眼睛看,它包括了所有形式的現代望遠鏡或探測器的觀察。因此在暗物質的研究中,「暗」具有更為廣泛的含義。

「暗」的廣泛含義
  「暗」的廣泛含義是什麼?更廣泛意義的「暗」,是基於更廣泛意義的「光」。光是什麼?光實質上是電磁波。科學家通常依據波長,把光(或稱電磁波)劃分為七個區段:無線電波、微波、紅外線、可見光、紫外線、X射線和伽馬射線。天文和宇宙科學藉助於各種電磁波天文望遠鏡觀測宇宙中的天體。今天的天文觀測幾乎涵蓋了所有波段的電磁波。但是,不同探測設備對各波段「光」的反應不同,看到的圖像也不同。可見光只能看到表面,而X射線可以看到內部。同樣,我們藉助紅外光、紫外線和X射線分別看到了不同的宇宙。
  由物理規律可知:①任何物體的溫度都不可能低於熱力學溫標的零度(相當於攝氏-273℃,用K表示);②任何高於熱力學溫標零度的物體,都一定會有電磁波(或稱光波)輻射發出,只是輻射波長有所不同而已。這兩點告訴我們,宇宙中的任何物質都會有電磁波輻射。此外,物體還會與電磁波發生吸收、反射或折射等作用。因此,只要我們能靈敏測量到所有波段的輻射光,宇宙中的任何物質都逃不過我們的觀察。
  不難看出,塵埃、恆星及黑洞,無一不在我們所能觀察到的波長範圍內。可以說,不論是從表面發出的還是從星球內部發出的任何波段的「光」,均逃不過人類的「火眼金睛」,人類已經可以全波段、全方位觀察整個宇宙。
  然而不幸的是,暗物質既不發出任何波段的電磁波,也不和任何波段的光發生作用,它深深隱藏在宇宙中。暗物質是用任何波段的探測器或望遠鏡都無法觀察到的物質,構成暗物質的基礎粒子,應該是暗物質粒子,大量暗物質聚集也可能形成暗物質天體。
  這裡要注意,首先,暗物質不是我們通常講的黑物質,普通黑物質因為能夠吸收可見光而呈黑色,並非與可見光不發生作用。有人將尋找暗物質比喻成「在各種彩色豆中尋找黑豆」是不恰當的;其次,暗物質也不是黑暗中的物質。我們看不到黑暗中的物質是因為沒有光線,只能說明暗物質是「不發光的物質」,而無法證明「是否與光發生作用」。因此,把尋找暗物質比喻為「在暗室中尋找黑貓」也欠妥。應當說,暗物質是「既不發射任何波段的光、又對任何波段的光都絕對透明的物質」。某種意義上,暗物質類似於乾淨無瑕的普通玻璃,就像有時我們誤認為玻璃門沒有玻璃而撞到頭。(當然這僅僅是對可見光而言,普通玻璃強烈吸收紫外線,對紫外線就不透明了),我們尋找暗物質可以想像成在光線充足的明亮屋中,尋找不發光的絕對透明物體。

歷史上的「暗」物質事件
  看不見的「暗」物質的事件,在二十世紀就曾經發生過。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科學家在放射線的研究中,發現微觀世界中能量的吸收和發射是不連續的,不僅原子的光譜不連續,從原子核中放出的射線也不連續。
  金Au198原子核不連續的能階及其能階間的衰變,其射線能量正好等於原子核不同能階間的能量差,即射線的能量是單一的,符合量子世界中的能量守恆定律。奇怪的是,在釋放出電子的β衰變過程中,發現電子的能量並不單一,其能譜是連續的,電子所帶的能量只是能階差的一部分,還有一部分能量失蹤了。
  1930年,奧地利物理學家包立(Wolfgang Ernst Pauli)依據能量守恆定律提出了一個假設:在β衰變的過程中,除了電子之外,同時還有一種質量為零、不帶電、與光子不同的未知粒子被發射,並帶走了一部分能量,因此出現了能量「丟失」,即能量守恆定律依然成立。透過能量守恆定律,我們知曉了一種未知粒子的存在,但當時還沒有能力探測到,便將它稱為看不到的「暗物質粒子」。後來透過實驗證實這種粒子的存在,並稱之為微中子。微中子與其他粒子並非不發生作用,只是交互作用極其微弱,難以探測。微中子實驗不僅看到了「未知的暗物質粒子」,還發現了當時還不了解的另一種交互作用,即弱交互作用(弱力)。
  另一個有趣的事件,發生在從天王星之謎到海王星發現的過程中。
  西元1820年,法國天文學家布瓦爾(Alexis Bouvard)依據當時的觀測資料和天體運動學原理,在計算天王星的運動軌道時出現了難以理解的瓶頸:他算出的軌道與觀測值落差很大。後來的很多年裡,人們累積了更多的觀察數據,計算時又考慮了離天王星最近的土星和木星的影響,但理論值和觀測值仍然相差很遠。天王星的觀測位置與計算位置相差之大,已遠遠超出了觀測的誤差範圍。
  面對天王星運動之謎,人們一方面對依據牛頓力學的天體力學原理提出質疑,另一方面提出存在有看不到的「暗衛星」或「暗行星」的假設,並開始求證各種假設和質疑。直到1845年前後,兩位年輕的天文學家──英國的亞當斯(John Couch Adams)和法國的勒威耶(Urbain Le Verrier)基於逐漸逼近法,提出有可能在比天王星更遠的天區裡,有我們尚未看到的行星,並建議柏林天文臺的伽勒(Johann Gottfried Galle)立即搜尋該天區;沒過幾天,伽勒就觀察到這顆發光微弱的行星,並命名為海王星。
  今天,如果我們相信主宰天體運動的引力理論是正確的話,那假設存在有看不見的暗物質,就和當年沒有發現海王星的情景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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