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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成功心法
揭開互聯網之神,貝佐斯的做事態度

1 決定:用「後悔最小化」,做出不後悔的決定
傑夫‧貝佐斯要是不創辦亞馬遜的話,是否也會成功呢?
一九八六年,他以優秀成績畢業於普林斯頓大學,並受到一流企業爭相邀約。但因為貝佐斯早有創業的念頭,於是決定先到兩家創投企業學習商業組織管理,並且累積經驗。一九九○年他轉職到D.E. Shaw金融公司,因為電腦方面的工作成果得到認可,在二十八歲榮升副社長,前途一片看好。

但是一九九四年,他希望能透過急速成長的網際網路販售書籍,卻被社長蕭否決了,因此他便重新燃起自行創業這個想法。

蕭也是白手起家的經營者,且十分欣賞貝佐斯的才華,於是強力慰留。他試著說服他:創意相當有趣,但你已經是非常成功的人,不需要冒這個險,這應該是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失去的人才該去挑戰的。希望貝佐斯能就此回心轉意,繼續留在公司。

但貝佐斯以「後悔最小化」觀點做出了決定。也就是等年紀大了,回顧過去時,哪一個選擇最不會讓自己後悔。

到了八十歲,會後悔三十歲時沒有拿到更多的獎金嗎?不。那麼會後悔沒有創業嗎?是的。

他認為「要是沒有去挑戰一定會後悔」。挑戰之後感到後悔還能接受,但因為沒有挑戰而後悔,就沒有任何人能挽回了。所以貝佐斯才決定踏出創立亞馬遜的第一步。

2 機會:把「網路潮」當成十九世紀的「淘金潮」
人類通常有辦法處理眼前的危機,但對於數年後才會發生的更大危機卻會選擇忽視。

貝佐斯把「未來危機」當作是「眼前危機」的想法,讓他隨時保有警覺性,也為他帶來無比的力量。

貝佐斯在一九九四年時曾遵從蕭的指示進行市場調查,他發現有一個跟十九世紀「淘金潮」類似的機會即將出現,那就是「網路潮」。當時網路正以一年二三○○%的速度快速成長。

不少人都掌握到這個數據,但察覺這是機會的人卻少之又少。所以貝佐斯認為,如果想贏得先機,就應該立即採取行動。

行動立即卻不能匆忙,要是急就章地起了頭,然後又不慎跌倒,那麼就會被接踵而至的人潮當作踏板。做好嚴謹的準備之後再開始,那麼成長的速度當然不會被輕易超越,這就是貝佐斯的策略。

在一九九三年,貝佐斯和同為普林斯頓大學畢業的麥肯西小姐結婚。面對接下來的創業,他與妻子和友人一起克服了所有難關。

亞馬遜在拓展新的服務項目時,貝佐斯曾表示「必須勇敢踏出第一步。而只要攀登上第一個山頭,那麼從山頂就能看到下一座山頂了」。

3 定位:該賣什麼?不該賣什麼?缺口在哪裡?
其實貝佐斯當初的想法只是「利用網路來賣東西」,至於要賣什麼,他打算先研究之後,然後再從數十種商品當中選擇。不管是販售哪種商品,對新手來說都有點難度,但如果是販售書籍,那麼原本存在的「困難點」或許能成為成功的因素。

○1競爭對手相當多。
小書店競爭激烈,所以如果是實體書店的話,勝算可能不大。但要是能導入完全不同的系統,那麼就有贏得勝算的可能。競爭對手是大型連鎖書店巴諾等幾家書店。

○2種類過多。
書籍的種類超過音樂CD的十倍以上,因此新加入的業者通常很難全部進貨。但如果是在網路販售,那種類繁多反而成了優點,而且每一本書都有ISBN,所以要建立搜尋資料也很簡單。

○3沒有效率。
大多數上架的書籍最後都會被退還,變成製造商(出版社)的庫存。但網路販售的話,幾乎不會有任何退貨,憑著這點,將有利於跟製造商交涉。
最後貝佐斯對雲端運算的看法是「從我們的角度來看,這是非常沒有效率的。但危機或許就是轉機,原本欠缺效率的地方,或許潛藏著機會。」這在出版業也是一樣的。

4 修正:你得勇敢破壞,自己定下的完美計畫
公司必須要有經營計畫,但網路屬於發展中的產業,未知因素太多了,例如網路購物者的數量,以及網路技術等。所以亞馬遜很難做出預測,更不可能事先建立計畫。

但聽說個性嚴謹的貝佐斯,卻在他辭去D.E. Shaw前往創業根據地西雅圖的車內,寫出一份完美的計畫書。

雖然貝佐斯也說過「遇到實際狀況後,就會發現所有計劃都派不上用場」,也就是說計畫永遠趕不上變化。要是堅持按照計畫進行,就會因為不知變通而錯失大好機會。但毫無計畫就盲目採取行動也不可行,所以建立計畫能夠幫助我們整理出問題點,並且讓我們更有衝勁。

計畫要縝密,但發現狀況有了變化,就要果斷地破壞原有的計畫,想要成功就必須膽大心細。

隔年,貝佐斯就改寫了經營計畫,但也是很快就跟不上變化。因為亞馬遜的成長相當迅速,快到這星期決定的方案,下個星期就可能需要調整。

有關計畫,一九九八年創業的谷歌執行長艾立克‧史密特(Eric Schmidt)曾說過:「做出什麼樣的計畫都無所謂,最重要的就是機運。」這句話的意思跟貝佐斯說的相同,但兩人的行動卻完全不一樣,未來兩家公司必然會成為競爭對手。

5 心態:把失敗說在前頭,行動時才無後顧之憂
成立公司時,最大難關或許就是籌措資金了。空有想法但沒有資金的話,是不可能創業的。就算剛開業時狀況良好,但要是沒有資金周轉的話,還是無法經營下去。

貝佐斯認為網路商務的成功率大約是一成,即便是相當有自信的亞馬遜,成功機率也只有三成左右。換句話說,失敗率高達七成。所以他老實對親友說,要是經濟不夠寬裕的話,最好還是不要投資。

有些人會因為想籌措足夠的資金畫出大餅,或是提供假情報等,但貝佐斯卻誠實告知。理由是「先有失敗的覺悟,做起來就比較不會有壓力」。的確,要是不把最壞的狀況告訴對方的話,萬一失敗就沒有臉見他們了,簡直是是雙重打擊。

貝佐斯曾經前後在三家公司任職,存了不少錢,所以在一開始他自己先投資了美金五萬四千元,但很快就見底了。幸好父母幫他準備了美金十萬元,只不過,他們不是因為相信亞馬遜會成功才投資的,而是因為相信兒子。父親麥克‧貝佐斯是在美國國防部工作的技術人員,即便是有此背景,在那個時代對網路還是一無所知。

而不到兩年,他父母投資的金額就翻漲了百倍以上。

6 互補:慎選合作對象,才有可能在最佳地段「開店」
貝佐斯在一九九四年七月以「Cadabra」這個名稱登記創業,然後在隔年二月將公司名稱改成亞馬遜,並在同年七月開始營運。不久後顧客便急速增加,就整體來說經營狀況相當不錯。

但是資金方面還是遇上了困境。就網路商務來說,顧客越是增加,需要投資在伺服器的金額就越多。再加上花了一年的時間準備,而貝佐斯對花在提升服務的成本也毫不手軟,所以一九九四年的損失超過了三十萬美金,以他的個人資產和家人資產已無法支撐下去。

雖然早有會長期虧損的覺悟,但資金問題還是得解決。
就在走投無路時,出現了一個不錯的機會。創投公司看到了亞馬遜的成長,於是紛紛表示願意投資。

面對多方提案,貝佐斯也有他自己的想法。他沒有立刻同意,而是在創投公司相互競爭時,將目標設定在KPCB公司。這家公司在矽谷設點,是在業界廣為人知的高規格風險投資公司。貝佐斯說「跟他們合作就像在最佳地段開店一樣」。
既然同樣都是投資,當然要跟一流公司合作,才會連帶被認為是成功的企業,這對合作對象和人才吸收都較為有利。貝佐斯積極地交涉,最後得到美金八百萬元的投資金額。

7 簡單:三個公司名稱命名法,打響知名度
源自咒語的「Abracadabra」的公司名Cadabra評價並不好。因為Cadabra會被誤解為屍體(註:當時,貝佐斯的律師多次把公司名稱誤聽成cadaver,意思是「屍體」,才讓他興起更名的念頭),而且也很難拼得出來。貝佐斯說過:「要是不知道關鍵字的拼法,那就很難搜尋到它。這一點非常重要,但卻很少有人在意。」

相反地,新的公司名稱Amazon.com是最好的選擇。
這個字很容易拼。

亞馬遜比起世界第二的河川要大上好幾倍,這跟貝佐斯希望公司能成為壓倒性存在的想法很契合。

每個人都知道,而且很熟悉。

貝佐斯周遭也有人覺得亞馬遜並不適合當作公司名稱,但如果是這樣的話,蘋果這個名字不是也挺奇怪的。

因為業務內容不固定,所以加上了「.com」以做出區隔。亞馬遜也就是所謂「.com企業」的第一成功者。

幸運的是,開始營運後第三天,雅虎表示希望能在自己的人氣網站上介紹亞馬遜,這代表了點擊率將會激增。雖然公司還沒完全準備好,但考慮周全又行事果決的貝佐斯立刻答應了。

結果,成效相當顯著,訂單如雪片般飛來,亞馬遜的成長已指日可待。

8 品質:當危機來臨,別為了成本切斷「企業的生命線」
營運開始兩年後,亞馬遜在一九九七年正式上市。初期的每股面額是美金十八元,共募得資金五千四百萬。

但令人驚訝的是,亞馬遜仍是虧損的。顧客大幅增加,營收也往上攀升,但貝佐斯卻花了更多成本充實服務內容。

亞馬遜之所以會上市,或許也是因為當時的風潮所致,IT潮流已然啟動。但其實早在一九九五年,開啟網路時代的網景通訊公司在創業第一年就上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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