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家族企業傳承工具解析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曾邀請德國默克控股公司董事長史丹格.哈弗坎(Frank Stangenberg-Haverkamp)來臺演講,他第一個被問到的問題就是:「默克家族治理的秘訣是什麼?」他表示,制定一份詳盡的家族憲法,避免家族內部紛爭,而且家族的長輩曾告誡過,家族鬥爭的結果,將全部是輸家,沒有贏家。
雖說「家和萬事興」是華人治家的期待,但「減少家族衝突及化解衝突」才是家族永續的關鍵。一般來說,家族企業傳承所運用的工具大致可分五類:家族控股公司、閉鎖性公司、家族信託、家族憲法、家族辦公室。
本章提供各項傳承工具解析及案例分享,無論是家族企業的掌門人、接班人或專業經理人,都能從中依實際情況瞭解傳承過中可能面臨的挑戰,並選擇最適合的傳承方式。
傳承工具①:家族控股公司
當家族企業擴展為多事業體架構,或引進外部資金時,如何確保經營策略一致性與家族控制權?控股公司模式常是解決此雙重挑戰的基本工具。透過集中持股架構,既能整合資源又能抵禦股權稀釋風險。
什麼是控股公司
控股公司是常見維持家族事業控制權的方式,通常是由家族成員持有控股公司股權,透過控股公司持有各類資產,包括公司股權、資金、不動產等,所有資產以家族控股公司(投資公司)名義集中持有,避免資產過度分散在個人名下。
控股公司的特色
1. 創建決策防火牆:家族爭議在控股層解決,不衝擊營運實體
根據調查有75% 的臺灣受訪者運用家族控股公司做為股權管理工具。臺灣家族企業的家族成員擔任股東的比例高,優點在於,當家族成員意見相左時可在控股公司內部解決,家族企業不會受到家族內部意見分歧而有影響,控股公司的模式可以確保家族在下層各公司的絕對控制權,其次,也可以利用現有企業已經獲得的成果,進行多角化並互助拓展。
2. 稅務效率最大化:臺灣《所得稅法》第42 條規定,轉投資收益免計所得稅
從稅收角度來看,家族控股公司會獲得家族企業的分紅收益,其所獲配之股利或盈餘不計入所得額課稅,收益部分可用於消費或轉投資,對家族來說具有延遲交稅的效果。
3. 阻斷資產分散化:避免繼承導致的產權碎片化
對擁有多個子公司的家族企業來說,如果家族企業傳承能盡量做到「不分家」,控股公司是基本的運用工具。不過,面臨代際傳承時,仍難以避免股權因兄弟分家而規模縮小,甚至繼承人的部分成員對經營家族企業不感興趣者,出賣繼承取得的股權,形成外人介入家族公司的破口,或遭其他公司併購的風險。因此,後文將會探討其他傳承工具可供搭配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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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投資公司型式傳承之案例
儘管控股公司是可使用的傳承工具,但仍面臨兩大傳承困境,一是分產的必然性,二是股權流通的自主性,當創辦人傳至二代,股權將依民法均分,繼承人若無心經營,外部勢力可透過收購散股奪取經營權。
老闆生前設立家族控股公司管理家族企業的股權、有價證券、不動產,希望未來家族後代子孫能一代傳一代,叮嚀子女不動產是祖產,千萬不能變賣。不料老闆過世後,妻子認為自己年事已高,便將繼承權全數留給子女,子女無意管理自家企業,加上有債務纏身,便將公司股權及不動產全都處分了。
為了避免這種情況,控股公司設立時可選擇不同的型態(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閉鎖性公司),建議可採用閉鎖性家族控股公司的結構,能夠更有效的限制家族成員出售股權。其特色為,以書面契約約定共同行使股權表決權的方式、於公司章程規定股權轉讓規則,也可採用發行特別股的方式,賦予接班股東與非接班股東不同的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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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承工具②:閉鎖性公司
為確保家族永續經營權,須阻斷股權因繼承、債務或轉讓而外流,閉鎖性公司正是鞏固經營權的戰略解方。
什麼是閉鎖性公司?
自2015 年《公司法》修改後增訂「閉鎖性公司」專章,可於公司章程明訂股份轉讓條件或限制股東轉讓股票、出售予外部人等條件。因此,閉鎖性公司已成為確保家族企業所有權、經營權、受益權符合創辦人的規劃與家族企業長遠穩健發展的另一項工具。
閉鎖性公司的特色
1. 限制股權轉讓:公司章程在法律上具有效力,家族企業主可於公司章程明定股份轉讓的限制,如要轉讓,必須獲得特定比例股東的同意才能進行,以避免外流。
2. 特別股機制設計:可發行複數表決權特別股或具有特定事項否決權之特別股,俗稱「黃金股」。
3. 比一般公司更具彈性:允許勞務出資無須鑑價、發行新股不須保留員工及原股東優先承購新股的規定,也可發行無面額股票(惟不可與票面金額股同時發行),股東會開會方式可採視訊會議、書面決議。
4. 股東人數不得超過50 人:不過,隨著家族成員世代增加,或因公司原股東死亡而繼承人不只一位,股份繼承轉讓後的股東人數可能會超過50 人,股權是否會因此而改變?(如超過人數,應辦理變更為一般股份有限公司)
5. 留意後代股東修改章程的風險:雖然閉鎖性公司可透過公司章程規定股權轉讓之限制,但該限制也可由後代股東於繼承股權後透過修改章程內容,修改為普通公司而放寬限制,自由處分股權。相反地,信託契約中可約定股份轉讓限制,並約束受託人及後代不得變更該限制,將在後續章節介紹。
股權三權分離新思維
家族企業股權傳承應該先從股權的特性來分析,股權對於股東而言,有三種權利:第一,股票的所有權;第二,股票的經營權(投票權);第三,股票的受益權。臺灣過去的傳統常因股權分散,每一位股東的股權都是所有權、經營權、受益權三權合一,誰的股數多、股權多、誰就有說話權。
當股東們的理念相同時,公司事情都好談;當股東間理念不相同時,對公司經營權的想法及掌握就看每個人手裡的股數多寡,所以容易產生紛爭。
萬一家族成員有積欠債務或心生不滿時,進而將股份轉讓賣給外人引狼入室,可能會讓外人有機會吃掉股權、主導公司營運方針,最後導致辛苦建立的家族企業頓時分崩離析或被吞併。
掌門人對股權要有嶄新的思維,為未來接班傳承做好準備:
● 所有權集中:家族股東對於企業的核心持股是否足夠,須檢視股東的結構、確保對家族控制有一定支持度的持股比率,以確保家族對企業的經營權。
● 經營權傳承:在思考接班梯隊人選、決策機制、家族成員的能力意願及外部專業經理人的狀況,讓家族接班人能遵循規則、培養、選任、監督及退場,而非過去傳統以股權數量比拳頭大小的方式決定接班人。
● 受益權安排:家族成員在家族及企業的角色不同,對家族或企業也有不同的貢獻與責任,就家族利益或企業盈餘的分配上,對家族成員與家族股東應該要有不一致對待的思維。
閉鎖性公司為家族股權傳承設下防護罩
實務上,有些家族企業選擇將營運公司變更為閉鎖性公司,有些則是設立或變更控股公司為閉鎖性公司,甚至也有將營運公司及控股公司都變更為閉鎖性公司,各有不同的考量及效果,運用上相當靈活。此外,閉鎖性公司與一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設計差異僅剩普通股移轉限制的要求,且特別股的設計發行須特別注意安排過程是否存有稅務及法律風險。
有鑑於此,傳承規劃者宜思考先直接利用閉鎖性公司的普通股移轉限制機制,達到家族企業傳承規劃的第一步—所有權集中,築起家族與企業間的防火牆後,再進行如特別股等高質量的傳承規劃,更勝於直接仰賴一般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別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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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閉鎖性公司集中家族成員持股之案例
● 家族傳承情境
某老董事長擁有多家公司,其中兩家為上市櫃公司,營運遍及科技、傳產及化工等產業。老董的五個小孩分別在不同公司嶄露頭角,老董希望二代可以分業不分家,分別管理但需同舟共濟,確保家族資源公平地永續共享。
● 傳承遭遇的痛點
老董擔心平均分配股權給五個小孩有股權分散疑慮,但如針對每個小孩專注的公司給予該公司全數股權又有家族資源不集中的疑慮?
● 解決方案
設立產業控股及家族控股的兩層控股架構,並對兩層控股公司皆轉制為「閉鎖性公司」後,再透過產業控股公司發行特別股給五個小孩,使得五個小孩可以依興趣分別在不同產業發揮長才,各自擁有事業的一片天,家族資源又可妥善集中在家族控股公司手中。
綜上所述,家族企業善用閉鎖性公司或信託等傳承工具,或許能解決家族一代傳一代的傳承問題,值得注意的是,當閉鎖性公司的持股者是「個人」時,因為人的生命終究會有終點。這時候可制定家族憲法,將企業精神與家族核心價值透過書面化的方式來建立規範,並在閉鎖性公司上面再架一層信託架構,以信託契約來規範家族跨代傳承的事務。
建議企業主應依其具體目標和家族成員實際狀況,跟擁有多年實務經驗的專業人士討論後再具體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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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曾邀請德國默克控股公司董事長史丹格.哈弗坎(Frank Stangenberg-Haverkamp)來臺演講,他第一個被問到的問題就是:「默克家族治理的秘訣是什麼?」他表示,制定一份詳盡的家族憲法,避免家族內部紛爭,而且家族的長輩曾告誡過,家族鬥爭的結果,將全部是輸家,沒有贏家。
雖說「家和萬事興」是華人治家的期待,但「減少家族衝突及化解衝突」才是家族永續的關鍵。一般來說,家族企業傳承所運用的工具大致可分五類:家族控股公司、閉鎖性公司、家族信託、家族憲法、家族辦公室。
本章提供各項傳承工具解析及案例分享,無論是家族企業的掌門人、接班人或專業經理人,都能從中依實際情況瞭解傳承過中可能面臨的挑戰,並選擇最適合的傳承方式。
傳承工具①:家族控股公司
當家族企業擴展為多事業體架構,或引進外部資金時,如何確保經營策略一致性與家族控制權?控股公司模式常是解決此雙重挑戰的基本工具。透過集中持股架構,既能整合資源又能抵禦股權稀釋風險。
什麼是控股公司
控股公司是常見維持家族事業控制權的方式,通常是由家族成員持有控股公司股權,透過控股公司持有各類資產,包括公司股權、資金、不動產等,所有資產以家族控股公司(投資公司)名義集中持有,避免資產過度分散在個人名下。
控股公司的特色
1. 創建決策防火牆:家族爭議在控股層解決,不衝擊營運實體
根據調查有75% 的臺灣受訪者運用家族控股公司做為股權管理工具。臺灣家族企業的家族成員擔任股東的比例高,優點在於,當家族成員意見相左時可在控股公司內部解決,家族企業不會受到家族內部意見分歧而有影響,控股公司的模式可以確保家族在下層各公司的絕對控制權,其次,也可以利用現有企業已經獲得的成果,進行多角化並互助拓展。
2. 稅務效率最大化:臺灣《所得稅法》第42 條規定,轉投資收益免計所得稅
從稅收角度來看,家族控股公司會獲得家族企業的分紅收益,其所獲配之股利或盈餘不計入所得額課稅,收益部分可用於消費或轉投資,對家族來說具有延遲交稅的效果。
3. 阻斷資產分散化:避免繼承導致的產權碎片化
對擁有多個子公司的家族企業來說,如果家族企業傳承能盡量做到「不分家」,控股公司是基本的運用工具。不過,面臨代際傳承時,仍難以避免股權因兄弟分家而規模縮小,甚至繼承人的部分成員對經營家族企業不感興趣者,出賣繼承取得的股權,形成外人介入家族公司的破口,或遭其他公司併購的風險。因此,後文將會探討其他傳承工具可供搭配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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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投資公司型式傳承之案例
儘管控股公司是可使用的傳承工具,但仍面臨兩大傳承困境,一是分產的必然性,二是股權流通的自主性,當創辦人傳至二代,股權將依民法均分,繼承人若無心經營,外部勢力可透過收購散股奪取經營權。
老闆生前設立家族控股公司管理家族企業的股權、有價證券、不動產,希望未來家族後代子孫能一代傳一代,叮嚀子女不動產是祖產,千萬不能變賣。不料老闆過世後,妻子認為自己年事已高,便將繼承權全數留給子女,子女無意管理自家企業,加上有債務纏身,便將公司股權及不動產全都處分了。
為了避免這種情況,控股公司設立時可選擇不同的型態(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閉鎖性公司),建議可採用閉鎖性家族控股公司的結構,能夠更有效的限制家族成員出售股權。其特色為,以書面契約約定共同行使股權表決權的方式、於公司章程規定股權轉讓規則,也可採用發行特別股的方式,賦予接班股東與非接班股東不同的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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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承工具②:閉鎖性公司
為確保家族永續經營權,須阻斷股權因繼承、債務或轉讓而外流,閉鎖性公司正是鞏固經營權的戰略解方。
什麼是閉鎖性公司?
自2015 年《公司法》修改後增訂「閉鎖性公司」專章,可於公司章程明訂股份轉讓條件或限制股東轉讓股票、出售予外部人等條件。因此,閉鎖性公司已成為確保家族企業所有權、經營權、受益權符合創辦人的規劃與家族企業長遠穩健發展的另一項工具。
閉鎖性公司的特色
1. 限制股權轉讓:公司章程在法律上具有效力,家族企業主可於公司章程明定股份轉讓的限制,如要轉讓,必須獲得特定比例股東的同意才能進行,以避免外流。
2. 特別股機制設計:可發行複數表決權特別股或具有特定事項否決權之特別股,俗稱「黃金股」。
3. 比一般公司更具彈性:允許勞務出資無須鑑價、發行新股不須保留員工及原股東優先承購新股的規定,也可發行無面額股票(惟不可與票面金額股同時發行),股東會開會方式可採視訊會議、書面決議。
4. 股東人數不得超過50 人:不過,隨著家族成員世代增加,或因公司原股東死亡而繼承人不只一位,股份繼承轉讓後的股東人數可能會超過50 人,股權是否會因此而改變?(如超過人數,應辦理變更為一般股份有限公司)
5. 留意後代股東修改章程的風險:雖然閉鎖性公司可透過公司章程規定股權轉讓之限制,但該限制也可由後代股東於繼承股權後透過修改章程內容,修改為普通公司而放寬限制,自由處分股權。相反地,信託契約中可約定股份轉讓限制,並約束受託人及後代不得變更該限制,將在後續章節介紹。
股權三權分離新思維
家族企業股權傳承應該先從股權的特性來分析,股權對於股東而言,有三種權利:第一,股票的所有權;第二,股票的經營權(投票權);第三,股票的受益權。臺灣過去的傳統常因股權分散,每一位股東的股權都是所有權、經營權、受益權三權合一,誰的股數多、股權多、誰就有說話權。
當股東們的理念相同時,公司事情都好談;當股東間理念不相同時,對公司經營權的想法及掌握就看每個人手裡的股數多寡,所以容易產生紛爭。
萬一家族成員有積欠債務或心生不滿時,進而將股份轉讓賣給外人引狼入室,可能會讓外人有機會吃掉股權、主導公司營運方針,最後導致辛苦建立的家族企業頓時分崩離析或被吞併。
掌門人對股權要有嶄新的思維,為未來接班傳承做好準備:
● 所有權集中:家族股東對於企業的核心持股是否足夠,須檢視股東的結構、確保對家族控制有一定支持度的持股比率,以確保家族對企業的經營權。
● 經營權傳承:在思考接班梯隊人選、決策機制、家族成員的能力意願及外部專業經理人的狀況,讓家族接班人能遵循規則、培養、選任、監督及退場,而非過去傳統以股權數量比拳頭大小的方式決定接班人。
● 受益權安排:家族成員在家族及企業的角色不同,對家族或企業也有不同的貢獻與責任,就家族利益或企業盈餘的分配上,對家族成員與家族股東應該要有不一致對待的思維。
閉鎖性公司為家族股權傳承設下防護罩
實務上,有些家族企業選擇將營運公司變更為閉鎖性公司,有些則是設立或變更控股公司為閉鎖性公司,甚至也有將營運公司及控股公司都變更為閉鎖性公司,各有不同的考量及效果,運用上相當靈活。此外,閉鎖性公司與一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設計差異僅剩普通股移轉限制的要求,且特別股的設計發行須特別注意安排過程是否存有稅務及法律風險。
有鑑於此,傳承規劃者宜思考先直接利用閉鎖性公司的普通股移轉限制機制,達到家族企業傳承規劃的第一步—所有權集中,築起家族與企業間的防火牆後,再進行如特別股等高質量的傳承規劃,更勝於直接仰賴一般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別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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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閉鎖性公司集中家族成員持股之案例
● 家族傳承情境
某老董事長擁有多家公司,其中兩家為上市櫃公司,營運遍及科技、傳產及化工等產業。老董的五個小孩分別在不同公司嶄露頭角,老董希望二代可以分業不分家,分別管理但需同舟共濟,確保家族資源公平地永續共享。
● 傳承遭遇的痛點
老董擔心平均分配股權給五個小孩有股權分散疑慮,但如針對每個小孩專注的公司給予該公司全數股權又有家族資源不集中的疑慮?
● 解決方案
設立產業控股及家族控股的兩層控股架構,並對兩層控股公司皆轉制為「閉鎖性公司」後,再透過產業控股公司發行特別股給五個小孩,使得五個小孩可以依興趣分別在不同產業發揮長才,各自擁有事業的一片天,家族資源又可妥善集中在家族控股公司手中。
綜上所述,家族企業善用閉鎖性公司或信託等傳承工具,或許能解決家族一代傳一代的傳承問題,值得注意的是,當閉鎖性公司的持股者是「個人」時,因為人的生命終究會有終點。這時候可制定家族憲法,將企業精神與家族核心價值透過書面化的方式來建立規範,並在閉鎖性公司上面再架一層信託架構,以信託契約來規範家族跨代傳承的事務。
建議企業主應依其具體目標和家族成員實際狀況,跟擁有多年實務經驗的專業人士討論後再具體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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