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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難道你就不能多用點心嗎?


珍柏金的家人原本為她規劃的未來實在有夠老套,簡直就像來自珍.奧斯汀(Jane Austen)筆下的那個時代。她將住在倫敦的家中,等到十七、十八歲時,以名媛的身分初登場,正式步入社交界,進入上流社交圈,認識那些出身良好的富裕人士。在那之後,她就可以嫁入有錢人家,就像其他同階級、受人尊重但胸無大志的乖巧女孩一樣。但是一九六三年時,她年僅十六歲,還要等上幾年才能夠以社交舞會初登場。珍柏金沒有工作,而且依然對學業不感興趣。她的父母需要找事情給她做,而且還要讓她能夠在大眾面前亮相。最後,他們送她去巴黎待幾個月。

巴黎原本應該要是珍柏金完成學業的地方,跟她同樣出身的年輕女性常常都走上這條路。這段經歷會給她帶來一點文化洗禮,而且還能打發時間,等時機成熟再回到倫敦認真找人嫁。這趟旅程就像壯遊,過去幾百年來,出身富貴人家的年輕女性都會被送到歐洲,稍微認識英國以外的世界,並且培養品味和風格,未來才能打理豪華大宅。

珍柏金一開始其實興趣缺缺,她以中性風格示人,因此前往巴黎簡直是找罪受。她最喜歡待的地方就是海風颯颯的海灘,跟家人一起隨興編劇演出。她把巴黎比作另一種寄宿學校,還當著父母的面說:「我被送去懷特島已經夠慘了,如果你還送我去法國,我就去死!」不過最終她還是去了。

珍柏金在巴黎時,與一群年輕女性一起住在P夫人家,這位夫人也稱為普熱伯爵夫人(Countess Puget),常常在巴黎西邊十六區的拉納大道(Boulevard Lannes)為英國女孩舉辦小型聚會,這個地區老派富裕,這些女孩在這裡接受訓練,以成為歷練的妻子、母親和女主人。這些女孩在此接受法式生活指導,例如學習做出完美的松露巧克力,逛跳蚤市場,去國立網球場現代美術館(Jeu de Paume)看法國印象派畫作,當然還要練習法文。打從一開始,珍柏金就學不好法文,英國口音過重,而她的英式法文也讓她接下來一生中受人喜愛,為他人帶來歡笑,不過有人也為此嘲諷她,有時這兩者甚至會同時出現。

她跟巴黎的關係一開始其實一言難盡,她喜歡雷諾瓦的畫作,但是討厭「他畫筆下肥胖的粉紅色裸女,簡直就像備胎!」她也喜歡法國美食,曾經在日記裡讚賞:「塞滿了蒜頭」。她很享受晚上九點在還開著的內衣店買胸罩,也覺得哥德式教堂令人驚豔,只是禮拜太長而且很無聊。她喜歡巴黎的步調,這裡的人午餐時間很長,而且會坐在咖啡店,一聊就是好幾個小時。雖然整座城市以及市民活力充沛,但是他們的個性急促,也比倫敦人更咄咄逼人。雖然珍柏金一開始心有疑慮,但她的家人看得出來,她即便不情願,其實很享受巴黎生活,因為她在給家人的信中,常常生氣蓬勃地分享她遇到的各種插曲。

珍柏金在海外期間,她更投入在獨旅,而不是與其他P夫人家的女性建立一生的情誼。在這段期間,她遇到了一位名叫貝爾東(Bertrand)的男生,跟對方發展出柏拉圖式的純友誼,也因此認識到男女關係的不同樣貌。他們會一起在巴黎附近兜風,經過凱旋門,有時一路駛向凡爾賽宮,或是在布洛涅林苑(Bois de Boulogne)划小船。這段感情聽起來像是完美的浪漫小說,但其實只是一段純友誼,而這種可能性對珍柏金來說是重大發現。她不用再費心想他們會不會接吻,而是可以放心分享她羞於和他人開口的親密情事,例如每個人在婚前應該至少要談幾段感情。

珍柏金在法國停留的這段時間,首次短暫體會到當名人的感覺。她發現自己與傳奇歌手愛迪琵雅芙(Edith Piaf)住在同一條街上,這位歌手在一九六三年十月不幸去世,當時珍柏金人正在巴黎。這位巨星的離世吸引大批民眾湧入哀悼,街上到處都是自發的追思活動。她住的地方一陣混亂,在這當中,有人突然誤把她認為法國流行歌手馮絲華哈蒂(Francoise Hardy),這位歌手唱的是一種泡泡糖流行音樂,叫做耶耶曲風(yéyé)。珍柏金留著長瀏海和金棕色的頭髮,乍看就像哈蒂。珍柏金受寵若驚,甚至將這件事寫在日記中,語氣相當不可置信。哈蒂是家喻戶曉的人物,而且形象還很酷,相較之下,珍柏金當時還覺得自己是個小孩,即使哈蒂不過大她三歲。哈蒂的事業如日中天!更別提那雙標誌白靴了……

珍柏金之所以被誤認為哈蒂,也是因為她們兩人的穿著在巴黎都很醒目。珍柏金剛到巴黎時,她的風格可以說是多元但帶點稚嫩。她把頭髮染得比平常的棕色還要淺,而且她穿的是貼身的針織上衣和短裙。她就像那種努力追趕英國流行的青少女,絕對不是什麼時尚先驅。她的英式美感帶著青春氣息,而法式主流時尚則是連年輕女性都走低調優雅路線,兩者完全扯不上關係。
以青春文化和流行來說,珍柏金的故鄉倫敦遠遠走在巴黎前面。當時,法國青少年比起像珍柏金這樣的英國人來說,還是顯得相當保守。年輕法國女性打扮得精緻優雅,宛若她們優雅母親的年輕翻版。「法國女性用的是同樣的素材,但她們駕馭得更好,」珍柏金說:「她們總是如此優雅地戴上絲絨頭帶和夾式珍珠耳環,肩上還隨興掛著一條絲巾。」法國女人懂得如何適當散發魅力,這也是為什麼有些家長會希望稍微迷失方向的女兒來到巴黎邁入成年。

一九六四年,十七歲的珍柏金從巴黎返家,她抵達滑鐵盧車站,並在日記寫下:「回到倫敦的感覺很奇怪,眼前是灰色建築和高聳磚屋。我覺得既渺小又微不足道。」回到家,第一位迎接她的是來自義大利的家務幫手艾達(Elda),當天晚餐過後,珍柏金回到自己的房間,盯著鏡子看。她寫道,她覺得自己看起來好土。雖然她有馮絲華哈蒂的影子,但還不夠亮眼。她在鏡中看到的自己,與她希望讓世人看到的大膽形象略有差異。她希望受人關注,所以她開始自己剪頭髮,讓瀏海更顯眼。隔天,她前往國王路(King’s Road)的伍爾沃斯連鎖百貨(Woolworths),買了睫毛膏、口紅、緊身牛仔褲,以及一件條紋上衣,讓自己不再像女學生,而是更有張力、更趕得上流行。

當時的英國青年文化運動能量充沛,影響力十足,珍柏金也完全受到感染。她會在國王路上的咖啡廳看別人開著敞篷車經過,或是在熱鬧的星期六,穿上她買得到的最短裙子,在切爾西區的路上走著,享受男性投注的目光。一九六四年是英國「青年震盪」(Youthquake)文化運動,看待美感與社會風氣的態度也單方面發生了變化。一九六六年四月,《時代》雜誌將倫敦命名為「搖擺城市」,文章內說,每隔十年都會有一座城市作為代表,例如世紀末的維也納、一九二○年代的巴黎、威瑪時期的柏林,以及戰後的紐約。《時代》在文中寫道:「現在輪到倫敦了,這個城市深具傳統,也經歷了改變,並且因為富裕而解放,到處都妝點了水仙花與銀蓮花,公園和廣場綠意而然,就像大家所說的,可以一路踏著綠地穿城而過。」這樣的變化來得正是時候,為戰後拮据的過去那幾年帶來了一絲人人所需的活力。(舉例來說,英國食物配給制度遠遠超過二戰的時間,珍柏金一九四六年出生時還在實施,直到一九五四年才結束。)

像珍柏金這樣的二十歲年輕人,成為這股文化變革的主力,讓全國掀起追求青春的熱潮。「青年震盪」是一種文藝復興,全國上下在戰後終於鬆了一口氣,新世代也開始邁入成年了。全國注入了一股無拘無束、幾近躁動的能量,可以觀察到,不僅是社會氛圍變得更寬容,就連眾人所穿的衣服、拍出來的電影、流行的音樂都改變了,這點也呈現在當時產出的文學,以及反映出這個時代的藝術當中。

這場文化變革中的重要人物就是瑪莉官(Mary Quant),她以明亮蠟筆色調的簡約連身裙聞名,另外還有一位是芭芭拉.胡蘭妮姬(Barbara Hulanicki),她所設計的Biba波希米亞風連身裙,常以鐵鏽色與珠寶色調為主,並綴以新藝術風格的印花。「過去數十年,女性時尚還在強調胸部跟臀部,但胡蘭妮姬的短裙設計則將焦點放在腿。戰後的人營養不良,因此這些女性最適合穿她的服裝,只有她們能夠塞進她那不近人情的設計洋裝(當時可還沒發明彈性布料)。」這是英國V&A博物館(Victoria and Albert Museum)服裝部門對於Biba客戶的形容。這些衣服不論是美感或實際版型都很適合珍柏金。這些設計師都是本地人,有些像瑪莉官這樣的人,甚至就出沒在珍柏金家的步行範圍內,而她們的服裝設計很顯然啟發了她。

珍柏金在青春期的時候還因為身材而遭到霸凌,如今她卻受益於這股新潮流。一九六○年代,時尚界的女性理想形象與崔姬(Twiggy)和珍詩琳普頓(Jean Shrimpton)畫上等號,她們直率又有點脫線,而且一點都不像一九五○年代如日中天的模特兒那樣帶有貴族氣息,另一位時尚大人物則是女星茱莉.克莉絲蒂(Julie Christie),珍柏金深愛她那百變又隨興的風格。珍柏金日後回憶道:「當時可以看到茱莉.克莉絲蒂走下自家前門階梯,睡衣外套上防雨外套,腳上踩著雨靴,鼻梁上掛著眼鏡,整個人看起來毫不做作,而且完全體現了英式風格。」年輕的珍柏金此時已經培養出敏銳的時尚品味,而她追求的美感,就是不希望看起來太完美或太刻意。

她的同齡人穿著打扮走的是青春路線,參考了過去數十年的流行時尚,而且以二手服飾店為中心。珍柏金雖然喜歡在國王路上逛街,但如果她想真的發揮自己的風格,脫穎而出,那麼她必須再更深入一點。例如說,她不能只是買Biba服飾,而是該買啟發Biba創始者芭芭拉.胡蘭妮姬的裙裝。在當時的一九六○年代中期之前,購買二手衣物只是出於經濟需求。但是像珍柏金這樣買得起設計服裝的年輕女性,也開始光顧二手商品店,這成為一種刻意的選擇。這不僅是致敬英國的古怪特色,也向二十世紀初期的波希米亞文化源頭致敬,把英式玫瑰的貴族氣息,和更多工人階級元素揉合在一起,藉此展現了對自身國族的驕傲。

大約在這個時期,珍柏金在貝里克街市集(Berwick Street Market)買了一只葡萄牙的藤編籃子,這個市集位於倫敦西區,是劇院集中的地方。珍柏金到哪都提著這只籃子,裡頭裝滿她需要的東西,例如現金、化妝品和日記本,不過籃子裡亂成一團。(佛洛伊德曾說一個女人的包能夠視為其私密處,而在包包裡掏東西就象徵自慰,他看到珍柏金的籃子大概又能夠長篇大論一番。)4珍柏金選擇藤編籃子作為日用包,確實是標新立異,而往後三十年,這將成為她的招牌裝飾,隨著她的名氣提升,她的形象也隨處可見,粉絲愈來愈愛她的這個風格,並且群起效仿。她的瀏海、眼線以及莽撞的充沛能量,讓她的外表與形象立刻脫穎而出。她跟上了時尚潮流,卻又與眾不同,穿著「青年震盪」潮流的迷你裙以及膝上襪,再加上致敬美國波希米亞文化的鄉村風上衣,還踏著芭蕾舞鞋,讓人想起巴黎無處不見的Repetto和香奈兒品牌。

珍柏金的母親常常一天要換三套衣服,她其實希望自己的女兒看起來更正經一點,應該多穿一點淑女服飾,而不是牛仔褲加上扎進褲頭的合身羅紋針織衫,或是原色極短連身裙。珍柏金的母親常常看了她的打扮一眼後問說:「難道你就不能多用點心嗎?」珍柏金的父親也不欣賞這種風格,他對她說,她塗在臉上的睫毛膏和眼影,讓她看起來同時像埃及豔后和妓女。珍柏金試圖讓自己看起來更前衛,就像美國模特兒佩姬.莫菲(Peggy Moffitt),莫菲鮮明的幾何眼妝,受到了日本歌舞伎的啟發。對珍柏金這樣出身良好的女孩來說,時尚變成一種打破階級形象的溫和手段,同時還可以讓有錢的父母頭痛不已,不過這其實不是她的用意,她反而還希望獲得父母的認同。在她的日記裡,她坦承當父親說她看起來像蕩婦,她其實很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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