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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遊戲:私家偵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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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殺風景
1.
庄子內溪復育前,流經淡水市區的段落一度是窒礙不通的臭水溝,泥灘裡的垃圾該有的都有,少不了寶特瓶、利樂包、鋁罐,不該有的亦詫然可見,奶瓶、填充布偶、相框、行李箱、沙發,足以拼湊成一個破碎家庭的殘骸。如今溪水暢通無阻,澄澈見底,看得到魚兒魚兒水中游。
我的新居附近有一道順著溪流而設的路肩和欄杆,短短的,不到三十公尺,欄杆底下的溪水住滿魚群,每回走過總會低頭探望,偶爾聯想尼采和他的牛,琢磨著「魚兒和我誰比較幸福」的問題。小溪底部凹凸起伏,深淺不一,天晴時水流涓細,底部突出的部分高出水面,暴露陽光之下,魚群只得分批擠在兩三窪較深的區域;大雨來時,混著泥沙的洪水滾滾滔滔,嘩啦啦地遮掩了牠們的身影。這時,我總希望魚群能夠跟著大水順流而下,一路翻越障礙,奔向寬敞遼闊的淡水河,但每回大雨過後魚群仍在,似乎一尾也沒少。你或許以為每一輪迴便換來一批新囚犯,其實不然,即便不易辨識,我可是認得出幾尾特大的,牠們一直都在。看來魚兒只求安逸,就像尼采眼中的那隻牛未曾為了存在的問題而煩惱。
魚量豐盛而得保身,可謂奇蹟。台灣人不會放過任何可以變成食物的東西,看到雞便想到宮保雞丁,看到豬便想到紅燒排骨,連紅尾伯勞都不放過了,怎麼可能任由野生的魚兒游來游去樂悠悠而對人類一點貢獻也沒有?
這得感謝護欄懸掛的告示牌,上面寫著「敬告:此庄子內溪目前復育中,魚類請勿垂釣、捕撈」,並附上檢舉違規的電話。敬告?請勿?太客氣了吧。不可思議,淡水文化園區旁有個軍營,營地前的車道掛著一支告示立牌,上面竟然寫著「軍事重地 請勿進入」,難怪很多人說台灣公權力硬不起來。
確也如此,卑微的告示對君子有效但防不了小人,三不五時有人會站在路肩憑欄垂釣,甚至有一回,某個傢伙居然下到溪裡拿著一把自製三叉戟,準備大幹一場。不管低調高調,只要給我撞見,一定打到淡水中山派出所報案。
公權力惹來的麻煩理應由公權力出面解決。我不會留影存證讓它在網路串流,因為我鄙視爆料文化。台灣監視器氾濫且人人都有手機,導致警方和媒體偷懶起來,鼓勵老百姓充當眼線以「檢舉達人」為榮,搞得民眾的嘴臉一個個越來越像抓耙仔。我也不敢當面勸阻,只因修養欠佳,但凡動怒便迸出髒話,到頭來理虧的總是自己;要是一言不合幹起架來,無論打贏打輸,一旦鬧上法庭,惹上無妄之災的依然是我。還有一個理由,我不想和釣客為了語意起爭執,要是對方耍賴,跟我說「敬告不是警告,請勿不是禁止,既然如此恁爸還客氣啥的」,我只能閉嘴,祝他一路好釣、滿載而回,吃魚的時候當心刺。
路肩盡頭對面有一間土地公廟,其雕像被鎖於神龕前的鐵欄裡,用意當然是為了防盜,不是怕神明偷跑。情有可原,但視覺上令人難過,每回向老人家請安,不免有一絲探監的惆悵。我只於重要時節,大年初一或鬼月將至,才去燒香拜拜,卻有不少善男信女,還有可愛的小學生,每次經過必拜一回。看著他們站在路肩邊緣,隔著馬路向土地公合十鞠躬,兩者中間不斷有超速的車輛呼嘯而過,景象怵目驚心。然而,最可憐的應是蓋在畸零地的侷促小廟,前後都是馬路且車流頻繁,日夜處於驚險之中,要不是看在土地公面上,我想早被挖土機剷平。土地公至今老神在在,擋住了都市計畫,也連帶救了在一旁守護的龍眼樹。
過了土地公廟,路肩結束,賞魚的愜意瞬間化為烏有。為了避開車流,只能偏離小溪,繞路而行,轉進一條謐靜便道。
無論在新北市哪個行政區,人行道之稀有與駕駛者禮讓精神之薄弱,早已是見怪不怪的組合。看似矛盾卻也相得益彰,因為不管是行人或駕駛,雙方皆已練就一身好功夫,皆有隨機應變的能力。
水源路鄧公國小路旁掛著一張紅布條:「紳士社會大學:上一堂課,改變你的一生!」
顯然很少人從那裡畢業。
台北居民不時嚷嚷生活在行人地獄,新北市的行人其實加倍可憐,長年忍受比地獄更糟的情況卻少有怨言,這或許是認命與冷漠導致的麻痺。某位監理所官員曾呼籲民眾要因地制宜,行走街頭時最好靠左,這樣才能看得到來車,較易閃躲。這句話的另一層意思是,萬一不幸,至少知道是怎麼死的。我曾讀過一段文字,作者呼籲大家「過馬路一定要走斑馬線,出事了賠償較多」。不是因原則而守規矩,是為了維護自身利益—這句話頗傳神地道出台灣精神裡務實與苟且的一面:既然問題無從解決,至少得敗中求勝。
這條便道經過某些人家的後門,鮮有人跡,只有兩三隻野貓出沒,由一位習慣以媽媽口吻對牠們訓話的中年婦女每日餵食。
便道沿途曾有一口長方形水池,由某戶人家用木板與帆布搭建而成,裡面養植荷花、黃百合、小浮萍、纈草,自成天地,清幽雅致,讓人不禁佇足多看幾眼,任由心思跟著潺潺水聲流浪起來。然而,美景已成過去。
都是青蛙惹的禍。自從牠們進駐,每於求偶期便嘓嘓叫個不停,毫無羞恥心,猶如台語俗話所云「不留一寡仔予人探聽」。附近鄰居(怕吵的、淺眠的、欲求不滿者)群起抗議,多次向環保局告狀,搭建水池的人家不堪其擾,索性清乾一切,撒手不管。青蛙走了,水草不見了,寂靜中帶著一絲遺憾。如今水池只剩空殼,剛開始乾涸枯竭,近來卻已出現垃圾和積水,成了登革熱病毒的溫床。
便道之後是學府路早期開發的社區,四周盡是有三四十年歷史的公寓。多數人家早已懶得理會斑駁的牆面與髒亂的陽台,任其外觀日漸凋零,倒是有些住戶試著抹去時間肆虐的痕跡,重新粉刷自家牆面並換上米白色氣密鋁門窗,看起來格外醒目。
這一帶住家居多,只有部分一樓用來做生意,便利商店、早餐店、瓦斯行、香鋪……嗯,這個順序不太吉利。除外,有兩間家庭髮廊,專為女士服務,不時從裡面傳來唧哩喳啦的交談聲;有一家由車庫改造的烘焙屋,開張的時段零零落落,顧客只能碰運氣;還有一間早已歇業的牙醫診所,鐵門多半拉下,難得開啟時裡面仍黑漆一片,雖然沒開燈,上古時期的儀器依稀可見。有人嗎?年邁的醫師還在嗎?
隔一條街,一個住底層的獨居老人,他一直都在。白天時敞開門戶,大方展示客廳,其內昏暗,唯一的照明來自面向馬路的神桌上兩盞壽桃造型的紅燈。他不是坐在客廳的藤椅看電視,就是眼神呆滯地站在門口,對路過的人毫無反應。某天,住家門口停了兩輛轎車,客廳和門外出現數名中年男女,我猜是老人的兒女們。轎車離開後,屋前屋內再度落入死寂,然而過了幾天,藤椅不見了,客廳多了一把龐大的電動按摩椅。自那時起,老人不是坐在按摩椅上就是站在門口,神情依然落寞。據我觀察,在那之後兒女們已很久沒回來探望了。
老舊住宅的低靡總是難免,環境雖然雜沓倒不至於髒亂不堪,一旦習慣了自然有些親切感。然而只因其中一戶人家,這個社區令人生氣。一個星期裡總有兩三天,大約下午兩點左右,某戶人家便拉起飽受酒精滋潤的嗓子唱起歌來,聲音之粗嘎、咬字之含糊、音階之失準,讓人想切腹。不過話說回來,即使唱功一流,美如天籟,這種行為任誰都無法接受吧。每當我不巧路過,每一條神經都受攻擊,得克制自己才能忍住而不破口大罵。
避開了行人地獄,卻誤闖魔音冥府,算我倒楣。然而,其他住戶怎麼啦?都沒意見?總該有人上門跟他們說卡拉不OK吧?莫非他們受不了蛙鳴,卻可以忍受家庭KTV?
我猜鄰居早已抗議多次,環保局想必也開了幾次罰單,但這一家子天生犀牛臉皮,幾杯下肚便禁令什麼的甩都不甩;或者他們是六合彩組頭,深受街坊鄰里倚重,享有特權;抑或他們是地方角頭,鄰居惹不起,只能乖乖在家打拍子助興。
2.
走出社區,視野豁然開朗,正式進入淡水鬧區。
我跟隨在地人的腳步抄捷徑,走上一條更窄的通道,於出入口穿越學府路,三五步便可擺脫攘往熙來的車流,踏上由石礫鋪成的小徑。兩旁是種植各式蔬菜的農田,青蔥、高麗菜、空心菜、芋頭、玉蜀黍,以及圍繞菜圃四周的樹叢,讓人一時以為回到漫步於田埂的童年。可惜,愜意再度遭到破壞。
小徑上除了路人,還有兩輪的腳踏車和機車往返,行人為了安全只得禮讓,但騎士們絕少為此表示歉意或感謝,彷彿他們偷懶不走正路、與行人爭道乃天經地義之事。有時我怒從中來,想跟騎士理論,但這只會讓心情更加低落,還是看開點,總不能成天駐守於此督導交通吧。或許是我的問題,氣度褊狹而老犯嘀咕,其他行人似乎不以為意,從未露出不耐的表情,總是自動停下腳步讓車輛先行,至於他們的真正感受就不得而知了。
這一畦菜園的土地所有權屬誰,我沒去打聽。
或許它是公家用地,在地方政府還拿不定主意如何開發之前,由一戶農家領養,善盡其用。或許產權屬於這戶農家,卻因申請土地使用變更未果,當不成待價而沽的田僑仔,只好持續經營這片由鋼筋水泥建築環繞的綠地。無論如何,他們真的在行—菜園生機勃勃,依著節氣更換品種—不是雅痞的週末農人可比。
這戶農家在小徑兩旁搭起兩個建物,一邊是存放工具的鐵皮寮舍,由兩隻成天被鐵鍊拴住的土狗看管,另一邊是一座茅草涼亭。
白天,農家夫婦下田時,經常可見其友人坐在涼亭底下,多半是三個六七十歲的男子,大清早便喝起酒來。接近傍晚時,三口組換為四人幫,勞動一天的農夫和三名男子就著幾盤小菜開喝起來,至於早上的三人和後來的三位是否為原班人馬,無法分辨。我只認得農夫的長相,矮小枯瘦,耳朵尖長,灰白短髮底下的臉龐和手腳全都曬成棕褐色,酷似《聊齋》裡的人物。至於其他人的身形,全都如魑魅般的模糊不清。
絕對和我的心情有關,如此田園風情竟透著一股不祥。日出三酒鬼猶似有緣見證耶穌誕生的東方三博士,只不過他們窩在茅草底下只顧漫天唬爛,天空若顯祥兆,恐怕也是不知不覺;至於日落四人,儼然代表瘟疫、戰爭、死亡、饑荒的天啟四騎士,向人類預示最後審判即將來臨。在我的黑色心緒裡,白天出門、傍晚回家,來回這麼一趟便已歷經從希望走向毀滅的過程,日復一日,循環不止。
從涼亭往右看去,接近邊緣之處,一雙黑色長筒橡膠鞋倒插在菜圃上,乍看還以為有人倒栽蔥被埋進田裡。
3.
之前提過了嗎?我搬家,愛人也跑了。不對,該這麼說,愛人跑了,我怕觸景生情於是搬家。
艾瑪的雙親年事已高,爸爸去年因腦中風而成為半植物人,而媽媽的阿茲海默症已逐漸從輕度轉為中度。艾瑪上有大哥,下有小妹,但兩人都幫不上忙。大哥一家移民澳洲多年,因過往不合已極少跟原生家庭聯絡,小妹則遇人不淑,和那隻懶屍仔離婚後,在夜市擺攤獨自撫養三個小孩,最大的那個才高二。艾瑪只好隻身扛起責任,先是透過仲介找來一名外籍看護應急,然而她心裡明白,單單一人應付不來,並非長久之計。她捨不得生病中的父母身旁無一親人陪伴,也不願把他們送進養老院,於是暫時關閉酒吧,回到台中老家親自照料。半年後,打算長期抗戰的艾瑪賣掉了淡水的公寓和酒吧。
沒有煙火,沒有最後的乾杯與祝福,DV8默默走入歷史。
整個過程和重要決策我都參與,不得不承認她的結論是對的。我沒明說但她了解。我愛她,倚賴她的程度已無法想像生命裡沒有她的我會變成什麼模樣。回到之前的德行?或者更糟?
她搬回台中後,總是由我從淡水坐捷運到台北車站,在那兒轉搭高鐵到台中。然而,兩人見面的時間比我來回的車程短暫。艾瑪不能離家太久,更不可能在外過夜,只能在家附近找個旅館和我相聚幾個小時。一開始,思念之情為我們的約會添增熱度,兩人急著交換近況和心情,貪婪地享受對方的肉體,恨不得時間能於雲雨之際靜止。然而過了一年,幽會的甜蜜已無法彌補分隔兩地的痛苦,激情逐漸冷卻,兩人之間的談話變少了,彷彿見面只為了做愛而做愛只為了維持形式。艾瑪或許需要肉體的歡愉來抒解緊繃的神經,但身心俱疲已使她無法達到最後一步,導致和我見面變成一件差事。
分開越久,見面的頻率越低。
「你會不會覺得很累?」艾瑪穿上衣服時背對著我這麼問。
「妳是說妳累還是我累?」
「兩人都累。」
短暫沉默後,我帶著不太堅定的口吻說,「我可以搬過來。」
「絕對不能這麼做,你會後悔的。」
以上是我倆最後一次相聚後分手時的對話。不知自何時開始,沒有一方主動提議見面,兩人之間再也不傳訊息問候,是她先的,還是我,記不得了,等我驚覺兩人關係如此淡漠已為時晚矣。我想挽回但不知從何著手,我同時也不想挽回,讓它去吧。像我這種人哪來的資格期望和誰長長久久?我能對她承諾任何事嗎?
正如酒店收攤沒任何儀式,兩人之間沒正式的道別,於情緣沙漏悄悄流光之際結束了。艾瑪淡出我的生命現場,但不至消失於記憶園地;不時會想起她,甜蜜中帶著苦澀,有萬般無奈與不捨,只能在心裡的唱盤重複播放俗濫的情歌。換個地方,搬出由我和她一起布置的小窩是為了振作,不是為了遺忘。
誰曉得,說不定有那麼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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