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企劃
2014.09.01
趁著年輕,盡量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文/史丹利(知名部落客、作家)

我只能想到我每次的報告大概都是在要交的前一、兩天才開始寫,絕對不能超過在要交的前三天以上寫,因為這樣會沒有動力,會寫不出好東西;我只知道在那時還是網路剛開始的時候,所以黏在電腦前的時間沒那麼多,黏在床上看電視的時間反而多很多。
因為是念文化大學還住山上,所以要下山都會嫌麻煩,士林夜市算是極限,但士林夜市逛久了也覺得無趣,往山上跑也會很懶,就這樣每天都在不上不下的陽明山半山腰,繼續黏在床上與朋友打屁看電視。
喔,我大學的女友也是我的同班同學,她佔了我大學四年的一半以上,這一點很不好,因為你在最能揮霍青春換取感情的經驗值的時候,永遠也只能在一個人身上揮霍而已,所以戀愛經驗值可以說趨近於零。到現在我還是覺得我可以畢業算是個神蹟,大概只有獵人可以順利完結才能超越的神蹟。
但也因為在山上太無聊,又沒有網路,所以我就只好一直看書看雜誌。我記得每個月我都會看個10本雜誌,什麼類型都看,反正就是無聊,也因此累積了好多無用的知識。但或許當時無用,我總覺得我現在寫東西可以這麼瞎扯,可能也是基於那時看了好多東西所累積的底子吧!
所以,還在念大學的朋友,趁你們還可以的時候就盡量去做自己想做的無聊事吧!反正也不會有什麼損失,只要自己開心就好啊!因為出社會後你們就會知道,你會有多珍惜那段無聊的時光的。
喔,然後不要交同班的女友,這樣你真的會失去很多的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