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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1

從鄭性澤到徐自強,一條必要的進擊之路

文/編輯部
小編上星期受到邀請去觀看了「進擊之路」的電影,主角之一曾威凱開場白就說:「電影中主角都胖胖的,可能要看好幾次才能分辨,歡迎大家邀請親朋好友來多看幾次~而且有的主角胖瘦不連戲,不專業的部分再請見諒。」

坐在底下的我們哄然大笑,但也明白身為人權律師的辛苦與奔波,他們設想臥軌的關廠工人是自己的爺爺奶奶,在太陽花學運衝突時站在警察與青年學子之間,電影能記錄得不多,但紀錄片跟著這些人權律師將近四年,身材的胖瘦改變倒是隱約說明了什麼。

其中有一段劉繼蔚律師在2014年替犯下台北捷運隨機殺人的鄭捷做他的法扶律師,當時受到眾人唾罵,甚至收到恐嚇信,臭罵他「司法敗類」,這個案子最後當然迅速判決,然後緊接著在法務部長羅瑩雪簽核下執行槍決了。

劉繼蔚律師事後在影片中說:「鄭捷案判決出來,稍微有點blue吧,不是說他判錯,但是我會覺得他判得不好。我看到一個很迎合社會期待的死刑判決,但判決內容,卻什麼都不願意回答,我所提出的問題。如果社會容不下其他完美的人,那社會又容得下我這個,也不是很完美的人嗎?我覺得否定他有時候也是一定程度在否定自己阿。所以當我問我自己這個問題的時候,反過頭來從被告角度出發,我就會試圖去想,那我還有什麼方式,可以更理解他做這件事的動機與想法。」

費迪南.馮.席拉赫在著作《2018750087019》第一節就強調「德國基本法第一條:人之尊嚴不可侵犯。」但事實上,人之尊嚴經常被侵犯!台灣社會的討論重點不應該執著放在討論廢死刑或是不廢死刑,或是罪該萬死地鄭捷是否有資格讓律師為他辯護。而是,在法律面前,當喧囂的多數揮舞著民主與道德的旗幟,歧異的少數依然保有容身之處?

鄭捷的例子判決毫無疑問,但是其實社會上也有許多判錯的可能。德國是臺灣人心目中的法治先進國,但你知道嗎?德國的刑事判決很可能有四分之一是冤案!德國法學博士的記者湯瑪斯在《2015860050131》書中,說明誤判是如何以及為何這麼常見。另外在《2015800102623》這本書裡,從人類認知與心理的先天限制,探討受害者、嫌疑人、法官、律師、證人、專家、群眾……法律判決中各個行動者的視角如何受限,如何阻礙我們實現真正的正義?

在臺灣也有判錯的例子,有人等不到為他平反就送去執行了,但是也有人幸運(不幸運?)改判無罪。鄭性澤以一份疑似刑求下的自白犯罪而被判死刑,在關了14年以後終於有機會大聲說:「我沒有開槍殺警察」獲判無罪。徐自強僅是法官根據黃春棋、陳憶隆自白陳述就被判刑,歷經法院9次判死、2次無期徒刑、羈押16年、纏訟至今21年,終於平反無罪確認。

這是一條漫長的路,對人權律師、對當事人、對當事人的父母親更是,他們莫名成為嫌犯,卻走不出司法迷宮……《進擊之路》透過近四年的時間拍攝與後製,從一開始單純的想關注人權律師的行動,走到後來,我們發覺這並不只是關於律師,因為故事中的主角就跟我們一樣,都是努力在這塊土地上奮鬥的老百姓,這是一部關於你我的紀錄片。

《進擊之路》電影上映時間: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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