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首楞嚴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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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簡稱《大佛頂首楞嚴經》、《大佛頂經》、《首楞嚴經》,一般稱之為《楞嚴經》,大乘佛教經典。最早記錄始於唐朝開元年間智昇所著《開元釋教錄》與《續古今譯經圖紀》,據傳由般剌密諦在唐朝時傳到中國,經懷迪證義,房融筆受,譯成漢文。在北宋之後,《楞嚴經》逐漸被重視,至明朝與清朝後,《楞嚴經》地位更見上升。但因《楞嚴經》梵文原文本未傳,在唐朝出現時沒被列入正式的譯經目錄,譯出與傳述記載皆不清楚,自唐代開始,就有認為是在中國寫出的說法,對於它的真假,出現非常久遠的爭議。
目錄
大佛頂首楞嚴經 卷一
大佛頂首楞嚴經 卷二
大佛頂首楞嚴經 卷三
大佛頂首楞嚴經 卷四
大佛頂首楞嚴經 卷五
大佛頂首楞嚴經 卷六
大佛頂首楞嚴經 卷七
大佛頂首楞嚴經 卷八
大佛頂首楞嚴經 卷九
大佛頂首楞嚴經 卷十
序/導讀
序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題為全經之總,經乃一題之別;全經要義,萃於一題,欲識經中別義,須解法題總綱。凡釋題者,當知經家,既以題目冠列經前,而釋題者,自應據經而取其義。如密因、了義等,即當說是何等法,經中何文即是,未可儱侗拈弄,而與經文毫不相涉。若陡事論量文體,不依解釋文體,安能令文義雙暢乎?此題,乃佛自命五名中,結集者,揀擇重要,略取十九字,合成一題。前三字,分取第一題;中八字,全取第三題;後八字,分取第五題。名異諸經,故謂之別題。經之一字,凡是經藏,諸部同名為經,故謂之通題。今先約別題,依古判定,後合通別,逐句分釋:
一切諸經,別名無量,按古德所判,不出七種立題:以人、法、喻三字,單字三種,雙字三種,具足一種。一單人:如《佛說阿彌陀》;二單法:如《大涅槃》;三單喻:如《梵網》;四人、法:如《地藏菩薩本願》,五人、喻:如《如來師子吼》;六法、喻:如《妙法蓮華》:七人、法、喻:如《大方廣佛華嚴》。此經以人、法為題。如來是果人,菩薩是因人,密因是理法,了義是教法,萬行是行法,首楞嚴是果法:故以人、法為題,亦可略兼於喻。以佛頂二字,非舉相似之物,比類發明,乃舉直稱法體之佛頂,以表勝妙,故曰略兼於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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