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日、美及韓國化學品管理及監督機制之探討 103-A317
內容簡介
為評估我國職業安全衛生法(簡稱職安法)修訂與執行前可能造成的衝擊與準備,本研究以蒐集和分析主要領先國家(日本、歐盟、韓國及美國)之相關化學品管理機制之作法,共86份相關資料。本研究考量我國擬執行法規制度,顯示我國在執行化學品管控機制,與國際間之接軌良好。問卷設計採結構式設計,內容區分為四個部分:1.基本資料及工作現況 ; 2.檢查機構之檢查人員在執行檢查之新及修法認知性困難度; 3.人力及職能提升之需求度;及4.綜合性建議。施測共寄發145份問卷,收回問卷計108份,有效問卷計72份。經統計與分析探討,顯示因應職安法執行困難,檢查機構檢查人員亟需風險分級管理之相關化學品管理指引,製造或輸入新化學品評估報告認知訓練,及管制性化學品及優先管理化學品之運作管理及許可檢查監督之標準程序。此外,危害性化學品登錄資訊之運用訓練,可提供檢查機構篩選高風險工作場所,以為監督檢查優先之決策參考;亟待增加資訊設備,藉由國家化學雲資訊系統,迅速取得事業單位使用化學物質詳細資訊,可輔導業界文書及電子填報能力,以落實檢查與輔導宣導工作;需建立專業輔導諮詢及必要之監督查核機制,並有統一之執法標準;建議檢查機構可規劃實施分級或分組執行,採檢查機構間的統合協調,跨部會聯合檢查推動。未來工作則建議規劃檢查人員教育訓練教材,職業安全衛生法中化學品管理機制對產業界執行之衝擊研究,及研擬「代行補助檢查」機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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