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和遺事彙編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本書彙編鄭和世系年表,及其七次出使之年歲大事與諸國朝貢事略。末章收錄鄭和軼聞及補遺,以文物考據或補闕,或與史籍載錄相互佐證。
(附錄:諸史籍所載鄭和出使諸國數目對照表與國名考證)
本書特色
1.本書彙編鄭和世系年表,及其七次出使之年歲大事與諸國朝貢事略。
2.本書以文物考據鄭和事蹟或補闕,或與史籍載錄相互佐證。是為研究明代外交史重要參考書籍。
目錄
自序
編輯凡例
第一章鄭和之世系與里邸
第二章鄭和之品性與時代
第三章鄭和之生卒與年表
第四章鄭和經歷之地方與港口
第五章鄭和出使之年歲與大事
第六章諸國朝貢之事略
第七章鄭和之軼聞
補遺
附錄一 諸書所載諸國之數目
附錄二 諸國名稱之異同
序/導讀
自序
我國歷代之政治思想,向持「人不犯我,我不侵入」之態度,以「保境安民」為上策。明太祖雖以武力平定全國,然奠定統一之規模後,即從事於政治上之建設,絕不思無故用兵異域,且垂示子孫,以無故用兵異域為戒。例如洪武二年諭云:「四方諸夷,皆阻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他不足以供給,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自不揣量,來撓我邊,則彼為不祥;彼既不為中國患,而我興兵輕犯,亦不祥也。吾恐後世子孫倚中國富強,貪一時戰功,無故興兵,致傷人命,切記不可。但胡戎與西北邊境,互相密邇,累世戰爭,必選將練兵,時謹備之。」(皇明祖訓箴戒章)並列不征諸國,已明示之。於此可見明初國防在正北西北,而不在東南西南,對於東南西南諸國,則不過示以羈糜而已。
洪武七年,太祖因暹羅番商詐貢,詔中書禮部曰:「古者中國諸侯於天子,比年小聘,三年一大聘,九州之外,番方遠國,則每世一朝,其所貢方物,不過表誠敬而已。高麗稍近中國,頗有文物禮樂,與他番異是,是以命依三年一聘之禮,彼若就每世一見,亦從其意。其他遠國如占城、暹羅、西洋瑣里等處新附國土,入貢既煩,勞費甚大,朕不欲也。今遵古典而行,不必煩貢,其移文使諸國知之。」(殊域周咨錄卷八瑣里古里)言雖如此,然四方朝貢者不絕。自永宣間鄭和屢使西洋諸國,宣示明廷威德,來者益眾,而日本尤為恭順。查繼佐云:「永樂初,詔太監鄭和等率舟師三萬下西洋,日本國王源道義者,遣人來貢,并縛獻犯邊者二十餘人。上即令其使人治之,置甑中無死。」(罪惟錄卷三十六日本傳)則其時威勢之隆,可以想見。
因明初對於海外諸國,皆以共享太平為目的,故其對於諸國間一切非禮紛爭之事,莫不持公正和平之態度,以抑強扶弱,而負其國際仲裁之責任。然此種義舉,必須有堅固之政府,始克奏功,故欲安定各國,必自安定中國始。洪武三年以平定沙漠,頒詔海外諸國曰:「自古為天下主者,視天地所覆載,日月所照臨,若遠若近,生人之類,莫不欲其安土而樂生。然必中國安而後四方萬國順附。元君妥懽帖木兒荒淫昏弱,志不在民,天下英雄,分裂疆宇。朕憫生民之塗炭,興舉義兵,攘除亂略,天下軍民,共尊朕居帝位,國號大明,建元洪武。前年克取元都,四方底定,占城,安南,高麗諸國,俱來朝貢。今年遣將北征,始知元君已沒,獲其孫買的八里刺,封為崇禮侯。朕倣前代帝王治理天下,惟欲中外人民各安其所。又慮諸番僻在遠方,未悉朕意,故遣使者往諭,咸使聞知。」(明史卷三百二十四爪哇傳)此種「己立立人,己達達人」之抱負,實為我國國民世傳之俠義精神。保持信義,一體同仁,共享太平,為其最高之理想,絕非利其土地人民如後世帝國主義者之所為。鄭和之出使即所以貫澈上述之主張者也。
近世以來,帝國主義者侵略之風盛行,弱肉強食,爾詐我虞,一般弱小民族,幾全為強大民族所併吞。毀滅其城池,殺戮其人民,損人利己,慘無公理,我國抑強扶弱之風,邈焉無聞。茲者日本帝國主義者變本加厲,益肆其侵略之狂燄,既奪我朝鮮,割我台灣,又欲侵占我全國,以遂其大陸之政策,擾亂世界之和平,蔑視人類之信義。我政府實逼處此,乃與同盟諸國,起而抵抗,剷除侵略之野心,發揮互助之公理,以自力更生之信念,奠定人類之和平。緬懷鄭和出使之往事,當益知所自勉也已。
余承潘公展印維廉兩先生之約,為勝利出版社撰鄭和傳一書,初稿既竣,適金兆梓先生有北碚之行,余約飲於蘆溝橋路之寓廬,金先生見余案頭有鄭和材料,因屬再為中華書局另撰一稿。因就前稿所未備者,復為此編。余兄鶴春先生亦來函云昆陽李縣長有修葺鄭和祖塋之舉,並請於袁藹耕先生刊其尊翁袁樹五先生馬哈只碑跋,而藹耕先生復屬余兄為跋於後,亦可謂能崇敬先賢者矣,并書之已告讀者。至本書疏舜舛謬誤之處,仍希讀者有所指教焉。
民國三十三年七月七日浙東鄭鶴聲謹識于北碚寓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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