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拉合爾巿集的一間茶館裡,巴基斯坦男子跟美國陌生人叨叨述說自己的故事。
當夜越來越深,男子的故事漸漸透露出,兩人的相遇或許並非偶然……
生命中會有那麼些時候,一些比金錢、地位,甚至愛情更重要的東西,從心底蠢蠢湧出……
來自巴基斯坦沒落家族的成吉思,曾經努力編織美國夢,而他也的確過上了許多移民夢寐以求的生活:從普林斯頓大學畢業,被曼哈頓的頂尖財務顧問公司招攬,跟氣質高雅的富家女談戀愛,擠身紐約上流社會。沒落貴族出身的他悄悄以為,命中注定他就是要過這樣的生活。然而,九一一恐怖攻擊之後,什麼都變了。成吉思周遭的世界、自己深愛的女人、內心的自我認同,所有的一切開始分崩離析,而一些過去從沒注意過、潛藏在心底最深處的東西,開始慢慢湧出。
來自巴基斯坦的成吉思在美國過著許多移民夢寐以求的生活:從普林斯頓大學畢業後,?身曼哈頓財務管理菁英的行列,還跟家境富裕、氣質高雅的女同學談戀愛,擠身紐約上流社會。但九一一恐怖攻擊之後,一切都變了,成吉思的自我認同陷入劇烈的掙扎。
全書由成吉思在拉合爾茶館裡跟一個美國陌生人的「對話」寫成,雖說是對話,讀者卻只能聽到成吉思單方面的聲音,美國人則始終神祕地躲在陰影裡。成吉思向美國人叨叨述說自己的故事,說到最後他決定放棄大好前程與富足人生,回到家鄉拉合爾,變成一個仇恨美國的激進分子,也就是眼前這個蓄鬍子、有點陰沉的敘事者。故事接近尾聲,夜也很深了,成吉思陪美國人走回他的飯店,兩人身後似乎還跟了一些人,美國人愈來愈不安,伸手進口袋裡彷彿要掏出什麼,全書結尾在控制得恰到好處的懸疑氣氛中達到高潮。
當夜越來越深,男子的故事漸漸透露出,兩人的相遇或許並非偶然……
生命中會有那麼些時候,一些比金錢、地位,甚至愛情更重要的東西,從心底蠢蠢湧出……
來自巴基斯坦沒落家族的成吉思,曾經努力編織美國夢,而他也的確過上了許多移民夢寐以求的生活:從普林斯頓大學畢業,被曼哈頓的頂尖財務顧問公司招攬,跟氣質高雅的富家女談戀愛,擠身紐約上流社會。沒落貴族出身的他悄悄以為,命中注定他就是要過這樣的生活。然而,九一一恐怖攻擊之後,什麼都變了。成吉思周遭的世界、自己深愛的女人、內心的自我認同,所有的一切開始分崩離析,而一些過去從沒注意過、潛藏在心底最深處的東西,開始慢慢湧出。
來自巴基斯坦的成吉思在美國過著許多移民夢寐以求的生活:從普林斯頓大學畢業後,?身曼哈頓財務管理菁英的行列,還跟家境富裕、氣質高雅的女同學談戀愛,擠身紐約上流社會。但九一一恐怖攻擊之後,一切都變了,成吉思的自我認同陷入劇烈的掙扎。
全書由成吉思在拉合爾茶館裡跟一個美國陌生人的「對話」寫成,雖說是對話,讀者卻只能聽到成吉思單方面的聲音,美國人則始終神祕地躲在陰影裡。成吉思向美國人叨叨述說自己的故事,說到最後他決定放棄大好前程與富足人生,回到家鄉拉合爾,變成一個仇恨美國的激進分子,也就是眼前這個蓄鬍子、有點陰沉的敘事者。故事接近尾聲,夜也很深了,成吉思陪美國人走回他的飯店,兩人身後似乎還跟了一些人,美國人愈來愈不安,伸手進口袋裡彷彿要掏出什麼,全書結尾在控制得恰到好處的懸疑氣氛中達到高潮。
名人推薦
優美,同時又令人不寒而慄。這本小說高明之處在於呈現出主人翁往上爬的企圖心與內心掙扎,他的仇恨至少有部分是針對他自己、針對那個他差點就要變成的美國人。──《紐約時報》
莫欣‧哈密一點也沒有被文學技巧性的筆法難倒,反倒樂在其中,語帶雙關的敘事一開始是為了特殊的結構安排,到結尾時卻推演成充滿不安的高潮。──《紐約書評》
作者對主人翁的塑造非常有說服力,讀到一半時,讀者即使無法認同他的行為,卻能完全理解他內心的憤怒。──《西雅圖時報》
莫欣‧哈密在這部小說中表現不俗。對於九一一事件的效應,想要看看不同觀點、聽聽不同聲音,很應該讀讀這本書。──《華盛頓郵報》
一則精心構築、關於對美國的癡迷與覺醒的寓言。──《衛報》
這是一本好書,驚悚處有所節制,氣氛控制得恰到好處。哈密爬梳東西方最近這一輪衝突的根由,不過本書不僅寫出了仇恨的逐漸形成,敘事之中還蘊含了一股愛的力量,足以與邪惡的力量相抗衡,儘管這愛的力量最後退縮到只剩下一縷渺茫的希望。──姬蘭‧德賽(《繼承失落的人》作者,2006布克獎得主)
莫欣‧哈密一點也沒有被文學技巧性的筆法難倒,反倒樂在其中,語帶雙關的敘事一開始是為了特殊的結構安排,到結尾時卻推演成充滿不安的高潮。──《紐約書評》
作者對主人翁的塑造非常有說服力,讀到一半時,讀者即使無法認同他的行為,卻能完全理解他內心的憤怒。──《西雅圖時報》
莫欣‧哈密在這部小說中表現不俗。對於九一一事件的效應,想要看看不同觀點、聽聽不同聲音,很應該讀讀這本書。──《華盛頓郵報》
一則精心構築、關於對美國的癡迷與覺醒的寓言。──《衛報》
這是一本好書,驚悚處有所節制,氣氛控制得恰到好處。哈密爬梳東西方最近這一輪衝突的根由,不過本書不僅寫出了仇恨的逐漸形成,敘事之中還蘊含了一股愛的力量,足以與邪惡的力量相抗衡,儘管這愛的力量最後退縮到只剩下一縷渺茫的希望。──姬蘭‧德賽(《繼承失落的人》作者,2006布克獎得主)
編輯推薦
聽《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娓娓道出異鄉情
如果在某個茶館裡,有一位陌生人絮絮叨叨的要跟你分享他過往的故事,你願意聽嗎?如果是我,我願意聽,因為那位陌生人可能有一個讓人意想不到的過往,而他的人生可能像一部精采的電影,如同《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中所講的故事一般,在人心中低迴不已。
拉合爾茶館中的陌生人名字叫成吉斯,他有一個漂亮的學歷──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畢業,也曾經有一個令人羨慕的工作──大學剛畢業,即進入安德伍參孫評估公司當分析師,這間公司只要在那兒當個兩、三年分析師,就等於保送哈佛商學院了。可是如今,成吉斯卻在巴基斯坦的第二大城拉合爾的茶館裡,拉著一位美國人,講述他的過往,這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從巴基斯坦到美國唸書、工作,若非異常頂尖,是很難在異鄉生存的,成吉斯一直讓自己擺脫疑慮和約束,別無牽掛的專注在「比賽」上──一場在異國適者生存的比賽。但在九一一恐怖攻擊事件之後,他之前所有的努力逐步瓦解──他擺盪在國家民族和自我生存之間,擺盪在心愛的女人和女人已故的前男友之間,還擺盪在自我認同和被認同之間。
作者莫欣‧哈密出生於巴基斯坦的拉合爾,曾在普林斯頓大學求學,他將自己的出生和求學背景融入書中,用迥異於美國人看九一一的角度,道出了異色人士那段期間在美國所遭受的待遇及心路歷程。
而作者在書中也時不時的用反差,從一些小地方對美國做一些批判。例如:當成吉斯決定放棄高薪工作時,他的思緒忽然反省到「……環顧我們亞洲大陸的每一場大型衝突跟政治僵局,美國都扮演了重要角色。而且,身為巴基斯坦人,美國有時援助巴基斯坦,有時制裁巴基斯坦,我從這樣的經驗裡了解到,資金是美利堅帝國施展權力的主要手段……」;而在故事尾端,成吉斯和美國客人在茶館中要付賬時,他說:「……在我們這裡,你要不就全付,要不就不付。這倒讓我想起,我剛到貴國時,覺得你們這種朋友之間各付各的做法還真奇怪。在這種事情上,我從小就被教要大家你請我、我請你,而不是錙銖必較……」從這兩段文字中反映出──一向予人熱心助人的美國,其實是冷漠的、是為利而為的;而被視為恐怖份子的異色人士,在生活上反而有他們溫暖的民族性。
「一個人的疆界在一段感情中被模糊、變得可滲透以後,不一定都能重新還原,不管怎麼努力,我們就是沒辦法把自己重新組回以前我們自以為的那個獨立存在的個體。有些原本屬於我們的東西跑到外面去了,外面的一些東西又進到我們裡面來了。」這是成吉思所說的一段話,用它做結尾,是因為看完《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之後,有些東西會從心底蠢蠢湧出,而有些東西又進到我們裡面來,至於是什麼東西,就由讀者自己體會了!
試閱
〈一〉
先生,對不起,有什麼我可以幫忙的嗎?啊,我看我讓你警戒起來了,別被我的鬍子嚇到,我可是個熱愛美國的人。我注意到你在找東西,不只在找東西,其實還比較像是有任務在身,既然我會說你的語言,又是本地人,我想我可以為你效勞。
我怎麼知道你是美國人?不,不是因為你的膚色,我們這個國家也有各種膚色的人,像我們西北邊界的人,就常常有你這種膚色;也不是因為你的衣著,你這套單開叉西裝和領尖有釦的襯衫,任何一個歐洲遊客都很容易在Des Moines買到。的確,你的平頭、還有你寬闊的胸膛──我敢說那胸膛是固定做臥舉的人才會有的,最重可以舉到兩百二十五磅以上吧──那的確是某一類美國人的典型;不過話說回來,不管哪個國籍的運動員和軍人,看起來常常都像這個樣子。其實,是你的舉止讓我看出你是美國人。我這樣說沒有侮辱你的意思,因為我看你的臉沉下來了,我只是純粹說出我的觀察而已。
來嘛,告訴我,你在找什麼?在這種時刻,當然只有一件事會讓你來到阿娜卡莉舊城區─—你大概也知道,這個地名是以一個愛上王子而被囚禁的名妓命名的──你到這裡來是想喝上一杯好茶。我猜對了嗎?先生,那容我在眾多茶館裡跟你建議我個人最鍾愛的一家。對,就這家。這家店的金屬椅子的椅墊沒有比別家軟,木頭桌也同樣粗糙,而且跟別家一樣,都是露天的,不過它茶的品質啊,我跟你打包票,可是無與倫比喔。
你比較喜歡那個座位嗎,背那麼靠近牆壁?好吧,只是你會比較享受不到陣陣的微風,有風吹來的時候,這熱烘烘的午後會舒服許多。你也不把外套脫下來嗎?這麼正式啊!這就不是典型的美國人作風囉,至少跟我經驗過的不一樣。我的經驗可豐富了:我在貴國待了四年半。哪裡啊?我在紐約工作,那之前在新澤西上大學。沒錯,你說對了:就是普林斯頓!你還真會猜。
我覺得普林斯頓怎麼樣?嗯,要回答這個問題,得說上一整個故事。剛到普林斯頓時,我環顧四周那些哥德式建築──後來我才知道那些建築並不比我們城裡的許多清真寺久遠,只是經過酸性處理,加上巧奪天工的石刻技術,才會看起來比較古老──我當時心想:這真是美夢成真啊!普林斯頓讓我心裡有一種感受:我的人生好像一部電影,我就是電影中的大明星,一切都有可能成真。我心想:我能進出這個美麗的校園,接觸到在各個領域裡出類拔萃的教授,還能跟未來將要成為哲學家皇帝的同學們為伍。
我得承認,一開始我高估了學生整體的程度。他們幾乎都很聰明,有不少人更是才華橫溢,但我入學時班上包括我在內只有兩個巴基斯坦人──要知道這是從一億多人口中脫穎而出的兩個喔,而美國人在選拔過程中的成功機率就高得多了。你的同胞有一千人入學,足足我們的五百倍,雖然你們的人口只有我們的兩倍。結果就是,我們非美國籍學生平均表現都比美國學生好,以我來說,我升大四的時候還從沒得過一個B呢。
現在回頭看,我懂得了那個體制的力量,既講實際、又有效率,就跟美國許許多多的事情一樣。我們國際學生是從世界各地延攬過來的,不僅要通過精雕細琢的標準測驗,還有精心製訂的評估方法:面談、作文、推薦函,透過這些篩選過程,務必從我們之中找出最優異最聰明的人。我自己在巴基斯坦的考試成績是屬於名列前茅的,除此之外我還踢足球,球技好得可以參加大學校隊,我也真的參加過,直到大二那年膝蓋受傷才退出。像我這樣的學生,他們會給你簽證和獎學金,注意喔,是全額補助喔。我們受邀進入英才教育的行列,反過來,他們也期待我們把才能貢獻給你們的社會,也是我們準備要加入的社會。大體來說,我們很樂意這麼做,我自己肯定樂意,至少一開始的時候是這樣。
每年秋天,企業到校園徵才,普林斯頓會撩起裙擺──你們在美國會這麼說──露點皮肉給他們瞧瞧。當然,普林斯頓露的是上等皮肉:年輕、聰明、能言善道,不過即使在那一堆皮肉之中,我大四的時候就已經知道我是特出的。這麼說吧,我是個完美的胸部:古銅色、豐滿、彷彿不受地心引力影響,我有自信自己想要什麼工作就能到手。
只有一間公司例外:安德伍參孫。你沒聽過他們?他們是一家評估公司,專門告訴客戶哪家企業值多少錢,據說他們的評估精準得可怕。他們規模很小,其實就像一家精品店,人員非常精簡,但薪水很高,給剛畢業社會新鮮人的底薪也有超過八萬美金。但更重要的是,他們給你一套扎實的技能,還有響亮的品牌,響亮到什麼程度呢?只要在那兒當分析師當個兩三年,就等於保送哈佛商學院了。因為這樣,普林斯頓二○○一年那屆,有超過一百個學生把成績履歷寄給安德伍參孫。有八個人屏雀中選──我要講清楚,不是錄取喔,只是面試而已──我也是其中之一。
你一臉憂慮的樣子,別擔心,這個大個兒只是服務生,你不必把手往外套底下伸,我猜你是想拿皮夾吧,我們等一下喝完再付錢就可以了。你想要一般加牛奶跟糖的茶,還是綠茶?還是要香味比較濃的特調喀什米爾茶?選得好,我也要一樣的好了,也許再來一盤水果糖條jalebis吧。看,他走了,我承認這傢伙是有點兒嚇人,可是他的彬彬有禮真是沒話說:要是你聽得懂烏爾都語,你會很驚訝他說起話來有多甜。
我們剛講到哪?啊對,安德伍參孫。面試那天,我很緊張,一點都不像平常的我。他們只派了一個人來負責面試,那人在納索飯店的一個房間接待我們,你知道嗎,只是普通房間喔,不是豪華套房;他們知道我們已經夠仰慕的了。輪到我的時候,我走進去,看到一個體型跟你還蠻像的男人,他長得也很像身經百戰的軍官。他問:「成吉斯?」我點點頭,那是我的名字。「進來吧,坐下。」
他告訴我他叫吉姆,我有整整五十分鐘來說服他把工作給我。他說:「推銷你自己吧,說說看你有什麼特別?」我從我的成績開始說,提到如無意外我應該會以特優成績畢業,還有如同我先前提過的,我還沒得過一個B。「我知道你很聰明,」他說,「可是我今天面談的人裡面,也沒有一個得過B。」這個意想不到的事實讓我坐立不安。我告訴他,我韌性很強,膝蓋受傷後我只花了醫師預期的一半時間,就完成了物理治療,雖說我再也沒辦法在校隊上踢球,可是我又能在六分鐘內跑完一哩了。他說:「那還不賴。」我頭一回覺得他好像對我有點刮目相看了,這時他又問:「不過,還有別的嗎?」
我靜了下來。我通常還蠻愛聊的,你大概也看得出來,可是那一刻,我卻不知道該說些什麼。我看著他在看我,試著體會他想要的到底是什麼。我們之間的桌面上放著我的履歷,他低下頭去看了一下,然後又抬起目光。他的眼睛冷冰冰的,淺藍色,帶著評斷的意味──不是我們一般所說的那種評斷,而是專業評估的感覺,就像珠寶商出於好奇檢視一顆他並沒打算買或賣的鑽石。過了一會──應該不到一分鐘吧,可是感覺上還要久──他終於說:「告訴我,你哪兒來的?」
我說我從拉合爾來的,拉合爾是巴基斯坦第二大城,旁遮普的古都,人口幾乎跟紐約一樣多,這座城巿就像沉積平原一樣層層堆疊著入侵者的歷史,從亞利安人、蒙古人一直到英國人。他只點點頭,然後說:「那你有領助學金嗎?」
我沒有馬上回答他。我知道有些話題是不允許面試者提出的,比方說宗教、性傾向等,我猜助學金也是其中一項。可是那不是我遲疑的原因,我遲疑是因為他的問題讓我渾身不舒服。然後我說:「對。」他問:「國際學生申請補助的話,想入學不是更難嗎?」我又說:「對。」他說:「所以,你那時真的很需要錢。」我第三次說:「對。」
吉姆向後靠到椅背上,把腿叉到膝蓋上,就像你現在這樣,然後說:「你很有教養,穿著又體面,還說得一口高雅的口音。多數人大概會以為你家很有錢。」那不算是問題,所以我沒回答。他又說:「你這裡的朋友知不知道,沒有獎學金的話,你家根本出不起錢送你來普林斯頓?」
我說過,這是我最重要的一場面試,我也知道自己應該保持冷靜,但是我不禁越來越惱火,這樣的盤問我受夠了,於是我說:「對不起,吉姆,請問問這些有什麼意義嗎?」話一出口,比我原先預期的還要不客氣,我的嗓門提高,也變尖銳了。吉姆說:「所以他們不知道囉。」他笑了笑,繼續說:「你脾氣不小嘛,我喜歡。我也是普林斯頓的,八十一年那屆,特優畢業。」他眨了眨眼。「我是家族裡第一個上大學的。我在特倫頓上夜班,賺錢付學費,那裡離校園夠遠,大家不會發現。所以,成吉斯,你經歷過的那些我也經歷過。你很飢渴,這在我的字典裡是件好事。」
我得承認,事情有點出乎我意料之外,我不知該怎麼反應。但我知道我對吉姆心服口服,畢竟他在幾分鐘之內就把我看穿,比許多認識我好幾年的人都看得透澈。我能理解他為何擅長做評估,還有,更進一步說,為何他的公司能在這個領域裡備受推崇。我也很高興他在我身上看到他重視的東西,而我從見到他以來就動搖的信心,也慢慢開始恢復。
說到這裡,請容我岔開一下話題,這件事還蠻值得說的。我不是窮人家的孩子,一點都不是,舉例來說,我曾祖父是個律師,他有辦法捐贈一所學校給旁遮普的回教徒,他上的是英國的大學,我祖父和父親也是。我們家的房子就在古爾堡中心,占地一英畝,是城裡最貴的地段之一。我們請了好幾位幫傭,包括一個司機跟一名園丁──如果在美國,這就表示我們是富豪之家了。
可是我們並不富有,我們家的男人和女人都是上班族,專業人士──是的,連女人也是。而我曾祖父過世的半個世紀以來,巴基斯坦的專業人士過得並不好,薪資沒有隨著通貨膨脹調高,盧比對美元匯率節節失利,我們這些曾經擁有豐厚祖產的人,看著祖產被人數越來越多的下一代一分再分。於是我祖父負擔不起他父親的那種生活,我父親又負擔不起他父親的那種生活,等到該送我上大學的時候,就是沒有這筆錢就對了。
〈二〉
你看到那些女孩嗎?就是在那邊走著、穿著潑了漆的牛仔褲的女孩。是啊,她們是很迷人,而且跟我們隔桌那一家子裡面穿著傳統服飾的女人比起來,她們是多麼不同。這裡離國立藝術學院不遠,國立藝術學院就在轉角那裡,那的學生常來這裡喝茶,就像我們現在這樣。看來有一位特別吸引你的目光喔,她的確是個大美女。先生,告訴我,你是不是有心愛的人──是男是女都好,我不會自以為了解你的性向,雖說你強烈的目光暗示是後者──你把愛人留在家鄉了,是嗎?
你聳肩是什麼意思我不懂,不過我可以坦白告訴你,我的確丟下了我的愛人,她叫作艾芮卡。我們在畢業那年的暑假,因為跟一群普林斯頓人同遊希臘而認識。她和那群人都是普林斯頓最有名望的長春藤飲食俱樂部的成員,他們去畢業旅行都是父母出的錢,當作畢業禮物,要不就是用他們名下的信託基金的利息──他們已經到了可以動用基金的年齡。我呢,向來是在宿舍地下室自己煮三餐,之所以能去希臘,多虧有安德伍參孫給我的簽約金。我跟長春藤一個叫恰克的傢伙交情不錯,他是我在足球隊那時結交的朋友,透過他又認識了另一些人,他們蠻喜歡我的,把我當成還不錯的異國友人。
我們各自搭不同的班機抵達,在雅典會合。第一次看到艾芮卡,我就忍不住主動想幫她扛背包,她是那麼的高雅,頭髮盤在頭頂上,像戴著皇冠一樣;還有她的腹部──啊,好結實的肚子,後來我才知道,那是多年來練跆拳道的結果──她穿著印有毛主席圖像的短T恤,肚子就露在外面。有人介紹我們認識,她跟我握手時面帶笑意,到底是因為覺得我斯文有禮魅力無法擋呢,還是覺得我是個跟不上時代的怪胎,我就不知道了;然後我們就跟著整群人往港口城巿皮里亞斯出發。
情勢馬上明朗起來,追求艾芮卡的,不會只有我一個人。事實上,坐上前往群島的渡輪後,船一開就有個青年在甲板上彈吉他對她唱起情歌來,那人坦露著胸膛,可是沒什麼肌肉,胸前垂著一顆用皮繩掛著的獸牙。「這是哪國話啊?」艾芮卡傾身問我,她靠得很近,氣吹得我耳朵癢癢的。「我想是英文吧!」我凝神細聽一會之後答道:「其實啊,就是布萊恩‧亞當斯的〈Summer of '69〉(註1)。」她笑了,說:「你說的沒錯。」然後又有禮貌地降低音量說:「哇,他唱得真爛!」我想表示同意,但是既然已經知道這位吟遊詩人不構成威脅,我選擇了沉默以示肚量。
比較令人擔心的對手是恰克的好友麥克。第二天,在桑托里尼島上,我們到懸在破火山口上的一家餐廳吃飯,麥克若無其事地把手伸到艾芮卡的椅背上,接下來的大半個鐘頭,他都一直保持這個姿勢,即使這個姿勢久了一定很不舒服。艾芮卡並沒有露出她希望麥克把手移開的表情,不過值得安慰的是,整頓晚飯的時間裡,只要我一說話,她都很專心在聽,還不時用綠色的眼眸看著我對我微笑。可是,後來走回小旅館的路上,她跟麥克掉隊走在我們一群人後面,結果那天夜裡,我竟然輾轉難眠。
隔天早上,看到她比麥克先下來用早餐──而不是跟他一起,我鬆了口氣。看來我倆是最早醒來的,這也讓我很開心。她在牛角麵包上塗果醬,分一半給我,然後說:「你知道我想做什麼嗎?」我問她是什麼,她說:「我想自己待在這邊,在其中一座島上租個房間,專心寫作。」我跟她說她應該就去做,可是她搖搖頭說:「我撐不過一個禮拜的,我不善於獨處。不過如果是你的話,」她把頭一歪,叉起手臂,「我想你就沒問題。」
就我自己的了解,我從不怕孤單,所以我聳聳肩表示同意,並解釋說:「我小時候,家裡有八個小孩,八個堂兄弟姊妹全住在一個大院子裡,那是我祖父留給幾個兒子的地,就只用一道圍牆圍起來。我們幾家人總共養了三條狗,有段時間還有一隻鴨呢。」她笑了,說:「所以獨處是一種奢侈囉?」我點頭。她說:「你知道嗎,你有一種很強烈的家庭氣息,就是那種『我來自大家庭』的感覺,蠻好的,會讓你感覺很扎實。」我很開心,即使不大確定是否完全了解她的意思。由於想不出還能說什麼,我說了聲謝謝,然後,因為不想顯得太魯莽,我用遲疑的語氣問:「那你呢?你感覺扎實嗎?」
她想了想,說:「有時候吧,可是沒有,不怎麼覺得。」我覺得她的聲音裡有一絲悲傷,但我還沒來得及回應,恰克已經過來加入我們,接著是麥克,於是話題就轉到海灘、宿醉以及渡輪的時間安排上。不過當我看著艾芮卡,而她也回看我的時候,我感覺我倆都明白彼此之間有了某種交流,也許這就是邁向友誼的第一步,於是我耐心等待機會再續我們的話題。
這樣的機會要過好一段時間才出現,事實上,是好多天以後。你可能以為我會等得越來越沮喪,可是你不要忘記,我這輩子還沒有像這樣度過假呢。我們去租摩托車;我們買草蓆鋪在海灘的黑色火山沙上,因為太陽把沙子晒得會燙皮膚;我們住在古雅別致的屋子裡,那是當地老夫婦出租給夏天遊客的;我們大啖烤章魚、暢飲氣泡礦泉水和紅酒。在這之前,我還從來沒有去過歐洲,甚至沒在海裡游過泳──你也知道,拉合爾離海岸有九十分鐘的飛航距離──所以,我讓自己盡情享受跟這群富有的年輕人在一起的樂趣。
但是我得承認有些小地方讓我很生氣。比如說,他們花起錢來毫不在乎,有時候一個人一餐可能得花上五十美金,而且這種時候還不少,他們卻一點都不覺得有什麼。還有,只要是付了錢的服務,他們對那些提供服務的人總是一副自以為是的模樣,他們會跟年紀比他們大一倍的希臘人說:「可是你明明跟我們說過啊。」然後堅持事情要照他們的方式來辦。我手頭上有多少錢是固定而且不斷在損耗中的,加上我傳統的想法覺得應該尊敬長輩,所以我不禁納悶,人類歷史到底在哪兒轉錯了彎,把我的這些同伴們擺在這樣的位置上,讓他們一言一行彷彿自己是全世界的統治階級一樣;而其中有不少人是如此缺乏教養,要是在我的國家,我早就把他們當暴發戶了。
不過也許我在回顧的時候,因為清楚自己跟貴國的關係後續發展如何,所以有意誇大了這些惱人的事情。何況,其他人對我來說只是無謂的背景罷了,在前景閃閃發光的,是艾芮卡,而觀察她帶給我無窮的滿足。她曾告訴我她討厭獨自一人,我後來也注意到她很少獨處,她有辦法把人吸引到她的身邊。她風姿綽約,有一種不平凡的吸引力,要是有自然學家在旁邊記錄她對棲地的影響力,大概就會把她比擬為一頭母獅:強壯、毛色光亮、無時無刻不被她的獅群拱繞著。
然而你會有一種感覺,她活在自己的內心世界裡,跟四周的人有一段距離。不是說她冷漠,她的性情其實很隨和,但你會覺得有某部分的她是無人能觸及、迷失在未說出口的思緒裡的──她會這麼有吸引力,這也許是個不容忽視的因素。可以這麼說吧,以貴國同輩的女性偶像來說,她比較是派特洛那一派,而不是小甜甜布蘭妮那一型的(註2)。
不過,我提出來的文化參考點全被當耳邊風了!先生,你好像分神了喔,國立藝術學院的那些漂亮女孩顯然又擄獲你的注意力了,還是你注意的其實是那個男的,那個鬍子比我還長、在她們身旁停下腳步的男人?你想他會因為她們衣著不端莊、穿的是T恤跟牛仔褲而痛罵她們嗎?我猜不會,這些女孩在這一帶顯得很自在,大概常來這裡,倒是那男的看起來格格不入。而且,拉合爾市集管治條例裡有這麼一項:要是有女人被男人騷擾,她有權請求群眾發揮他們本能的手足之愛,而眾所皆知,群眾可是會把騷擾他們姊妹的男人打個半死的。喏,先生,你看到了吧?他繼續往前走了,他剛剛只是盯著引起他興趣的東西在看,就跟你一樣,只不過當然,你的方式要謹慎多了。
至於我呢,跟艾芮卡同遊希臘的那個夏天,我努力試著別老盯著人家看。可是接近假期尾聲,在羅德斯島上的時候,我實在情不自禁。你沒去過羅德斯島?你一定得去,我覺得它跟我們之前去過的島嶼截然不同,它的城市四周都有防禦堡壘,由古老的城堡護衛著,目的是抵禦土耳其人,就像現代希臘的陸海空三軍一樣。防禦東邊的城牆有部分牆面還屹立在那裡,一想到我是在牆的另一面長大的,感覺還真奇怪!
不過這不重要。我剛剛跟你講到我沒辦法不盯著看的那一刻,我們躺在沙灘上,附近有好幾個歐洲女人照例以上空裝在作日光浴──這個做法我全心贊成,可惜我們這群普林斯頓人的女生之中,還沒有人可以欣然接受。這時,我注意到艾芮卡正在解開她比基尼的肩帶,然後,就在我一臂之遙外,我看著她露出胸部來晒太陽。
過了片刻──是,是,你說的沒錯,是不止片刻,我剛剛不老實──她轉過頭來,看到我正盯著她瞧。我有幾個可以應對的方案:我可以突然轉開眼光,不過這樣正好證明了我不只盯著她看,還對她的裸體感到不自在;我可以停頓半晌,再若無其事地將目光移開,彷彿她的胸部是再自然不過的景象了;我也可以繼續盯著看,以這種方式誠實地表達我對她袒露出來的部位的贊賞;或者,我可以透過恰到好處的文學典故,讓她把注意力轉移到《帕洛瑪先生》(註3)裡面有個段落完全寫出了我的窘境。
可是這些我都沒做,我只是紅著臉說:「哈囉。」她露出微笑,在我看來,那笑中有她平常沒有的嬌羞,然後她答道:「嗨。」我點點頭,努力想找別的話講,不成,只好又說:「哈囉。」話一出口,我恨不得自己馬上消失,我知道自己聽起來蠢得不可思議。她大笑,小小的胸部跟著抖動,她說:「我要去游泳了。」不過起身走開時,又半轉過身加了句:「你要來嗎?」
我跟著她去,看著她腰部以下緊繃的肌肉優美地托著脊椎。我們走到水邊,海水溫暖又清澈,看得到水面下的鵝卵石和一閃而過的小魚。我們溜進水裡,她強勁有力地划著水,一路游到了海灣裡,然後在原地踢水等我趕上。有一陣子我倆不發一語,只用兩腳攪動著海水,我可以感覺到我們滑溜的雙腿輕輕掠過彼此。終於,她開口說:「我想,同年齡的人裡面,我從沒遇過像你這樣有禮貌的〈三〉
這種天氣在拉合爾算是春天的尾巴,我們本地人最珍惜了;太陽雖然熱烘烘的,但是很有舒緩身心的作用。或者我應該說,是對我們才有舒緩作用,因為,先生你啊,看來還是渾身不自在的樣子。我這麼說,希望你不要介意:你老是煞有介事地前後左右張望,腦袋裡好像有一個規律的滴答、滴答、滴答聲隨著你的眼光從這一點移到下一點,讓人想到一頭野獸遠離了自己的地盤,來到陌生的環境裡,已經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捕食者還是獵物哪!
來,拋掉外地人那種老是以為有人在注意你的感覺吧。你看,街上的影子都已經拉長了,他們很快就會把市集兩端的柵門關起來不讓車輛通行,阿娜卡莉舊城區就會變成行人徒步廣場,其實他們已經開始了。警察會不會捉那些騎機車溜進來的小鬼頭?要看捉不捉得到啊!你看那些小鬼頭已經閃電似地騎過去、逃之夭夭囉。不過他們是最後一批通過的了,你也看到,柵門這會兒已經鎖上了,剩下那些入口,都只容得下一個人通過。
你應該已經注意到,拉合爾的新興區域很不符合沒有交通工具的人的需求,空間太大了,公園綠地啦,寬闊的林蔭道啦,所以有一種鄉下古老階級制度的色彩,也就是有交通工具的人比步行的人優越。可是在這裡,在我們坐著的這個地方;還有在我們跟拉維河之間更古老、擁擠得像迷宮一樣的巿中心,拉合爾就比較都會、比較民主。事實上,在這些地方,有車的人反而不得不下車來加入步行的人群中呢。
像曼哈頓?對,一點也沒錯!這就是為什麼我剛搬到紐約時,出乎意料地感覺就好像回到老家一樣。可是我會有這種感覺,還有別的原因:這裡的計程車司機會講烏爾都語;我住在東村的公寓,兩條街口之外就有一家賣咖哩角和鷹嘴豆的店,叫作「巴基旁遮普熟食店」;有一次我在第五街過馬路,剛好有遊行活動,我聽到「南亞同志協會」花車上的擴音器傳來一首曲子,就是我在一個堂哥的婚禮上跟著跳舞的曲子。
在地鐵車廂裡,我的膚色會很有代表性地落在色譜中央。走到街角,有觀光客會向我問路。在美國待了四年半,我從來不是美國人,可是我可以馬上就變成紐約客。什麼?我越說越大聲?你說得對,一想到紐約,我很容易就情緒化起來。我心裡還是很喜歡紐約,真不簡單,因為其實我才住了八個月就走了。
當然,我對紐約一開始的興奮感,跟我對安德伍參孫的興奮感是分不開的。我還記得去報到當天,我那種充滿驚奇的感受。他們的辦公室座落在市中心一棟大樓的四十一跟四十二樓,把拉合爾任何兩幢大樓疊在一起,都沒這棟大樓高。雖然我搭過飛機,也去過喜馬拉雅山,但是從他們的大廳看出去的景觀,那種氣勢,還是讓我非常震撼。我這才明白,這裡跟巴基斯坦是兩個世界;把我托在這半空中的,是人類有史以來最先進的科技文明的成就。
在我旅居貴國的那段日子裡,這樣的比較常讓我很困擾,其實不只困擾,還讓我感到忿恨。四千年前,我們這些印度河盆地的民族就已經有了棋盤式的城市,還有下水道系統,而後來入侵和殖民美國的那些人的祖先,在當時還是目不識丁的野蠻人。現在我們的城市大體沒什麼規畫,也不講究衛生;而美國有些大學收到的個人捐款,竟然比我們全國的教育預算還要多。一想到這巨大的差別,就讓我覺得羞恥。
不過那天我沒有這種感覺。那天,我沒想過自己是巴基斯坦人,只覺得自己是安德伍參孫的新鮮人,而公司氣派的辦公室讓我感到非常自豪,我真希望能讓爸媽和哥哥也見識一下!我一動不動地站在那裡,讓景觀盡收眼底,不過也沒站多久;我們這些新進分析師到齊後不久,就被帶到會議室參加迎新報告。會議室裡有位副總裁,叫作謝爾曼,頭頂剃得光溜溜的,他向我們說明我們這個新團隊的精神。
「我們這裡是個任人唯才的公司。」謝爾曼說:「我們相信要成為最好的。你們是全國頂尖學府裡最優秀的學生,所以你們才會在這裡,可是選任人才不會在招聘完畢後就結束,我們每六個月會評鑑你們一次,你們會知道自己的排名,你們的排名會決定你們可以得到多少獎金和人員配備。如果表現優良的話,你就會得到嘉獎;如果表現不佳,你就會被掃地出門。訓練課程結束的時候,你們就會拿到第一份評鑑結果。」
真是簡單扼要。我瞥了一下四周,想看看跟我一起受訓的新同事有什麼反應。會議室除了我以外,還有五位新同事,其中四位僵硬地坐得筆直,第五位是個叫溫萊特的傢伙,他比較放鬆,手中不停地轉著一支筆,那樣子讓人想到《捍衛戰士》裡的方基墨。他向我靠過來,低聲說:「獨行俠,第二名就沒意思了。」我學著海軍飛行員拉長聲調的語氣回答:「冰人,你真是個危險人物啊。」(註4)說完我倆相視一笑。
除了這類輕鬆的玩笑話,在那裡工作其實並沒什麼樂子可言。接下來的四週,我們每天都按表操課,早上有三小時的研討課程,這是把商學院一整年的課程濃縮起來的一系列課程之一,教授都是從最有名望的學術機構請來的,例如教我們財金的是華頓商學院的女教授。此外還有測驗,成績都仔細地記錄起來。
午餐就到自助餐廳享用。我們一邊吃著蕃茄乾青醬雞肉捲,一邊觀察那些老鳥們舉手投足間流露的帶著自信的匆忙。午餐過後,我們上的是電腦程式講習,目的是讓我們熟練PowerPoint、Excel、Access等電腦程式,課堂上我們圍著輕聲細語、長得像圖書館員的講師坐成半圈,溫萊特戲稱這堂課是「微軟家族時光」。
最後,到了下午的下半段時間,我們分成兩個三人小組,進行謝爾曼口中的「軟技能訓練」。這個時段的課程包括模擬實境的角色扮演,像如何應付怒氣沖沖的客戶,或是不肯配合的財務主管。我們學會認清別人的思考模式、駕馭對方的議題,把它導向我們想要的結果。事實上,你可以把它形容成一種商場心理的柔道術。
你覺得我們的訓練鉅細靡遺吧,我也這麼覺得,這種訓練完全體現了系統化的實用主義──所謂的專業主義。貴國在很多領域上能取得成功,就是拜這種精神所賜。在普林斯頓,我們是在充滿創意的氛圍中學習;而在安德伍參孫,創意雖然沒被摒棄,它仍然存在而且受到重視,只不過最高指導原則的寶座讓給了效率。最大報酬率成了我們的座右銘,我們必須時時回歸這個原則。我們學會找出優先順序,決定事情要以哪條軸心來進展才能獲得最大效益,然後就一心一意投入到達成那個目標上。
可是或許我這些思考有點枯燥吧!我不是要暗示說我不喜歡踏入金融圈,恰恰相反,我蠻喜歡的。我覺得被賦予了權力,除此之外,各式各樣新的可能性在我面前展開。就給你一個例子吧,拿費用帳戶來說,別人給你一張信用卡,跟你說只要看起來跟工作有關的用餐或娛樂,公司都會買單,你知道這有多讓人興奮嗎?喔,抱歉,你當然知道了,你現在就是在出差嘛。可是對二十二歲的我來說,這真是讓人意想不到的事。如果想要,我下班後可以帶同事去喝一杯,這種活動可以列在「新進員工聯誼」那個類別裡,然後臉不紅氣不喘地在一個鐘頭內花掉比我父親的一天所得還多的錢。
你應該能想像,我們這些新進員工當然好好利用這機會經常彼此聯絡感情了。我記得第一次聯誼那晚,我們去了第四十四街上的羅亞頓飯店的酒吧,謝爾曼那次也跟我們去了,還點了一瓶頂級香檳慶祝我們就任。大家舉杯敬酒時,我環顧身邊:五位同事裡面有兩位是女性,溫萊特跟我不是白人。我們是這麼的多元……但同時也不是,我們所有人,包括謝爾曼,都來自菁英學府:哈佛、普林斯頓、史丹福、耶魯;我們全都散發出一種自信的自我滿足感,而且我們當中沒有一個人長得矮或胖。
那時我突然想到──不對,老實說,是現在我才突然想到──要是我們都剃光頭、穿上迷彩戰鬥裝,我們之間就根本分辨不出你我了。或許溫萊特也有類似的想法,他眨眨眼對我說:「小天行者,當心黑暗面!」(註5)後來的發展證明他還蠻有先見之明的。他偏愛引用熱門電影裡的對話,就像我母親喜歡引用法伊茲和迦利布(註6)的詩句一樣。可是我猜溫萊特用這個《星際大戰》的典故,主要只為了好玩,因為他一說完,就跟大家一樣開懷暢飲起來。
香檳一喝完,謝爾曼就離開了,不過他要我們繼續玩到盡興為止,帳單就報給安德伍參孫。我們一直玩到午夜,才搖搖晃晃地走到街上,溫萊特跟我共乘一輛計程車回市中心。在車上,他說:「嘿,老兄,你瘋板球嗎?」我問他是什麼意思,他說:「我老爸迷死板球了,他是從巴貝多來的。西印度群島對巴基斯坦……」說到這裡,他不由自主地轉成輕快活潑的加勒比海腔調:「是我看過的試賽裡最他媽的精彩的一個。」我笑了,說:「那肯定是八○年代的事了,現在兩個球隊都沒以前好。」
我倆都餓了,我提議到巴基旁遮普熟食店吃點東西。櫃台後頭的男人認出我來,前幾天早上,我跟他說那天是我第一天上班時,他免費請我吃了一頓早餐。他一看到我就張開雙臂,口中說著:「我的朋友。」我向他點點頭,說:「先生,你都不回家的嗎?」他說:「回得不夠多。」我說:「這回一定要讓我買單。」我抽出我那張信用卡,傾身向前,神祕兮兮又醉醺醺地補充說:「我有費用帳戶喔。」店內滿臉倦容的計程車司機都津津有味地看著我們。他搖搖頭跟我說對不起,他不收美國運通卡,如果我身上沒錢,以後再付也行。
雖然我們說的是烏爾都語,溫萊特似乎聽得懂。他說:「我有現金。這些東西看起來好好吃。」我很高興他這麼覺得,美食是我們拉合爾人很引以為傲的東西;你在這裡的期間,一定也感覺出來了。而且,人家請你吃飯就是友好的表示,表示已經進入一種有來有往的關係。所以,十五分鐘過後,當我看著溫萊特掃光他盤裡的最後一塊碎屑,舔吮起手指來時,我知道我在辦公室找到一個志同道合的人了。
你怎麼直往後縮?啊,是了,這乞丐是個特別不幸的傢伙,不知是怎麼樣的一連串意外讓他落得這樣〈四〉
我看你注意到我前臂的傷疤了,這邊的皮膚顏色比周圍深,也比較光滑。有人跟我說看起來很像被繩子擦傷,常做體能活動的朋友則說,跟玩繩索下降──也就是說跟登山活動在身上留下的疤還蠻像的。這類的想法或許也在你腦海中掠過,因為我看得出你神情有點嚴肅,彷彿正在猜想,像我這種從平地來的人,是什麼樣的訓練營會讓我有機會進行這種活動呢?
如果是那樣的話,請你放心,我受傷的原因還蠻平淡無奇的。我們國家有個現象你肯定很陌生,因為你家鄉的特點就是富庶。在這裡,特別是冬天的時候,大水壩的貯水池會幾乎見底,那時我們就會面臨電力短缺的問題,會有的現象就是輪流斷電。我們把這種狀況叫作限電,我們會在家裡儲備很多蠟燭,這樣生活才不至於大亂。我小時候,有一次限電,我隨手抓起一根蠟燭,不小心打翻,蠟油就濺到身上。要是在美國,這很可能就會觸發一場漫長的訴訟案,因為製造商用熔點這麼高、這麼危險的蠟來製作蠟燭;在這裡,我只是哭了一整晚,加上你今天看到的這個淡淡的、直得有點奇怪的疤。
啊,他們把彎彎地懸掛在市集上空的飾燈打開了!有點俗?對,你說得沒錯,要是我,我可能會挑顏色沒那麼豔的。不過瞧瞧我們周圍,大家仰起的臉都帶著笑容,真是神奇啊,天一黑之後,人造燈光的效果就是那麼戲劇化,那麼容易牽動我們的情緒,即使在二十一世紀初的今天,在像拉合爾這樣明亮的大城市裡,都還有這樣的效果。想想看,帝國大廈那種千姿百態的美,聖派翠克節(註7)的時候是綠色燈海,法蘭克‧辛納屈(註8)忌日當晚則打上淡藍色的光。毫無疑問,紐約的夜景是世上最壯觀的景致之一。
我還記得初到紐約,晚上在曼哈頓四處逛的情況,通常艾芮卡就是我的嚮導。從希臘回來不久,她邀我到她家吃晚飯。那整個下午我都在煩惱該怎麼穿,我知道她家境富裕,我想穿得跟她家人一樣,我想像他們的穿著應該是很優雅但也很休閒的。我的西裝似乎太正式了,穿運動夾克會好一點,可是我那件夾克已經穿了好幾年,感覺有些邋遢。最後我取了個巧,選擇所有禮儀規範都會例外通融的少數民族服飾,穿了一件漿過的白色庫兒塔長衫(註9),上頭有細緻的棉線刺繡,下半身配一條牛仔褲。
我這身打扮去坐紐約地下鐵,完全沒有不自在,這證明了那時候的紐約是個真正開放、四海一家的大都會。事實上,除了有個男同志禮貌地對我媚然一笑以外,沒有人多注意我一眼。我從第六大道線出來,走上七十七街,來到上東區的中心,這裡有迷人的小酒吧、高級商店,還有穿著短裙遛迷你狗的漂亮女生。雖說我從沒來過,讓我意外的是這裡感覺好熟悉,後來我才明白,我的熟悉感是從電影來的,很多電影都用這一區當背景。
艾芮卡的家在一棟富麗堂皇的大樓裡,有藍色的頂蓋,還有一個年長的門房。門房表情冷漠不屑,我在拉合爾開著生鏽的小破車去一些大宅院時,看門人臉上也會有這種神情。很自然的,我也以同樣冷漠傲慢的語調說明來意,這語調是經過小心拿捏的,務必同時傳達出我被冒犯了,以及我沒攤開來說是不想跟他一般見識的訊息。這招果然奏效,他馬上撥電話詢問是否該放我通行,被告知要讓我過去之後,他親自帶我去坐電梯,並指示我撳閣樓的按鈕,「閣樓」這個詞在我心中代表著奢華──是的,我承認也會聯想到色情刊物。所以,我是滿心期待地來到艾芮卡的公寓門口的。我還沒敲門,門就開了。
艾芮卡笑臉相迎,晒成古銅色的肌膚散發著健康的光澤。我本已忘了她有多麼明豔動人,此刻兩人擠在狹窄的入口通道,我不得不垂下目光。「哇!」她一邊驚嘆,一邊用指尖滑過我長衫上面的刺繡,說:「你看起來好棒。」我回說她也是,那是真話,儘管她穿的只是一件太空飛鼠的短T恤,看來她不像我花那麼多心思在挑選服裝上。她說想讓我看一樣東西,我跟著她走進她的臥房。她的臥房大約是我套房公寓的一倍大,房裡有一箱箱大學用書,書桌上有電腦和雷射印表機,一張大床上堆滿了衣物,還有一只拳擊袋,用鍊子從天花板垂掛下來。總而言之,這是個看上去很有人氣、那種像住了一輩子的房間。
我有一種奇特的感受,我覺得很自在,像回到老家一樣。也許因為我近年過得很漂泊,總是從一間宿舍搬到另一間宿舍,所以對過去那種安定的日子有一種渴望;也許是因為我想念老家,還有幾代同堂大家庭的那種安逸,而不是不同年齡層四散各處的分裂狀態;也可能是因為這間在上東區高級公寓裡的寬敞臥房,以美國講法來說,代表的政經地位就等同於在古爾堡一間豪宅裡的寬敞臥房,就像我從小到大住的那個房間。不管原因是什麼,我因為這感覺笑了起來,艾芮卡見了,也報以微笑,並舉起一個薄薄的棕色大信封。
「這個,完成了。」她嚴肅地說。我等她說下去,但是她沒再開口,於是我問:「『這個』是什麼?」她說:「我的手稿,我明天就會寄給經紀人。」我畢恭畢敬地用雙手接過,掌心朝上捧著,說:「恭喜。」發現信封相當輕,又問:「全都在這兒了嗎?」她點點頭說:「比較像短篇小說,不是長篇,留點空間讓讀者的想法去迴盪。」我把信封翻過來,欣賞它的質感:封口的膠帶、角落的凹痕。我問她:「會緊張嗎?」她說:「倒不是緊張,是不安穩的感覺。我覺得自己好像一隻牡蠣,身體裡有顆刺刺的沙粒很久了,我一直想把它弄得舒服點,於是慢慢地將它化成了一顆珍珠。現在終於取出來了,可是一離開我身體,我才發現它留下了一個缺口,你明白嗎,我肚子裡它原來占據的地方,現在凹陷了一塊。所以我有點想把它多留一段時間。」「那,為什麼不呢?」我問,一面把手稿遞還給她。「我已經留過了。」她說著,又恢復了微笑,說:「我們去希臘以前稿子就已經在這個信封袋裡面了。」
她這樣對我吐露心聲,我既是榮幸又是開心。我看著她的眼睛,第一次察覺到那後面有什麼東西破裂了,就像鑽石上的細小裂縫,只有透過放大鏡才會看出來,平常只隱藏在鑽石的光輝之下。我想知道那裂縫是什麼,到底是什麼讓她創造出她所說的珍珠,可是我想我要是問的話,就太冒昧了,這種事情要由當事人自己選擇什麼時候說、跟誰說。所以我沒再說什麼,只是嘗試以表情來傳達我想了解她的渴望。
離開她房間的時候,我注意到牆上有一幅素描,畫的是暴風雨天際下的一座熱帶島嶼,島上有一條河道和一座尖聳的火山,破火山口裡藏著一座湖,湖中有一座更小的島,這座島上之島在火山口巧妙的遮蔽之下,顯得異常平靜安穩。我問:「這是什麼?」她答道:「克里斯畫的,在我們八九歲的時候,靈感來自丁丁歷險記漫畫集的其中一本:《七一四航班》。」我說:「好美。」她點頭說:「是啊,好美。他媽媽清理他的東西時送給我的。」我又多看了一會兒,那複雜的鉛筆筆觸讓我著迷,畫中對細節的講究,讓我想到我們巴基斯坦的細密畫,你如果繞過那個街角,到拉合爾博物館或是國立藝術學院,就能找到那種繪畫;當然,兩者在風格或題材上是很不同的。
艾芮卡帶我朝外頭走,到他們的屋頂陽台去,那是個居高臨下的私人場地,可以鳥瞰整個曼哈頓。艾芮卡把我介紹給她的父母。她母親坐在一張桌球桌旁,球桌上擺了四套餐具,成了這頓晚飯的餐桌。艾芮卡的母親握著我的手說哈囉,然後,一面仍握著我的手不放,一面滿臉贊同地對艾芮卡說:「很不錯喔。」艾芮卡回道:「媽,正經一點啦。」她父親站在烤肉架那邊,正把漢堡肉放進盤子裡,從他舉手投足間明顯看得出來,他在企業界是個舉足輕重的人物。我們就座用餐時,他舉著一瓶紅酒對我說:「你喝酒嗎?」艾芮卡的母親代我回答:「他已經二十二歲了。」語氣彷彿在說:他當然喝囉。艾芮卡的父親說:「我以前有個巴基斯坦員工,從來不碰酒。」我向他確保說:「伯父,我喝的,謝謝您。」
我喝酒這點似乎讓你很困惑,而且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你可能誤解我留鬍子的意義了,不過無論如何我應該澄清一下,我到紐約的時候還沒有蓄鬍子。事實上,很多巴基斯坦人都喝酒,酒在我們國家的確是非法的,但差不多就跟大麻在貴國是非法的一樣吧。再說,我們國家喝酒的人,也不全都像我一樣,是受西方教育的都市人,我們的報紙常報導,有村民喝了劣質私酒而喪命或失明。其實我們的詩詞民謠裡也常有「醉」的意象,還扮演愛情跟精神啟蒙的推手。什麼?你問喝酒難道不是罪嗎?是啊,當然是,可是要這麼說的話,「貪戀人的妻子」(註10)也是罪啊。我看你笑了,那意思我們都懂囉。
不過我扯遠了。我剛剛跟你說到我第一次跟艾芮卡的家人共進晚餐。那個晚上有點熱,跟今晚一樣──紐約的夏天就像拉合爾的春天。那晚也跟現在一樣,有微風輕吹,風裡有烤肉的香味,就跟現在市集裡很多露天餐廳正在準備晚餐而傳來的香味一樣。那晚真是環境好、氣氛佳、紅酒香、漢堡肥美,我們的談話大體也蠻愉快的。艾芮卡似乎因為有我在場而顯得高興,而她的快樂也感染了我。
不過,我記得談話中有一度我是被惹惱了。艾芮卡的父親問我家裡近況如何,我回答我家人都很好,謝謝。他接著說:「不過你們的經濟快不行了,不是嗎?貪污啊,獨裁啊,有錢人過得跟王公貴族一樣,老百姓卻在受苦受難。你可別誤會,我喜歡巴基斯坦人,人民都很強韌,可是菁英把整個國家都搜括精光了,對吧?還有基本教義派的問題,你們這方面的問題可嚴重了。
」
我感覺胸中怒火燒了上來。他的話並無明顯可議之處,其實還很像對巴基斯坦現況做了一番總結,蠻了解情況的,跟《華爾街日報》頭版的簡短新聞很像──我那一陣子已經開始讀那份報紙。可是他的語氣讓我很反感,請原諒我這麼說,就是典型美國人那種趾高氣昂的語氣。要不是顧及禮貌,我才不會只回應說:「是,伯父,是有很多難題沒錯,但是我的家人在那裡,我可以跟你保證情況沒那麼糟糕。」
還好,那頓晚餐接下來都相安無事。飯後,艾芮卡跟我一起搭計程車到切爾西區,她有〈五〉
先生,你看,這廣場上空開始有蝙蝠出現了。你說叫人心裡毛毛的?多麼有趣的美式說法啊,我有好幾年沒聽到人家這麼說了!我倒不覺得蝙蝠會讓人心裡毛毛的,說真的,我還蠻喜歡蝙蝠的,讓我想起小時候,我們在祖父家的池塘游泳時,那些蝙蝠會朝我們俯衝下來,可能把我們當青蛙了。那時候,拉合爾還有更大型的夜間動物呢,我父親以前都叫那種動物狐蝠,晚上我們開車駛過林蔭路的時候,會看到牠們倒掛在老樹的樹冠上。現在早就沒有狐蝠的蹤影了,可能狐蝠也跟蝴蝶和螢火蟲一樣,屬於比較夢幻的世界,不適合在污染擁擠的現代都會裡生存吧。如今,你只有在附近鄉間才有可能看到狐蝠的蹤跡了。
可是蝙蝠卻在這裡存活了下來,牠們是成功的都會住民,像你跟我,動作夠快,不會被人發現;也夠精明,能在人群之中狩獵。牠們在都市裡穿梭自如的本領實在令我驚嘆,不管離這些建築物有多近,牠們從來不會撞上去。另一方面,蝴蝶就很容易在路過車輛的擋風玻璃上撞得粉碎,我還看過一隻螢火蟲不斷往房子的窗戶撞了又撞,無法理解有一片玻璃擋在牠面前。也許狐蝠缺少的是牠的小型近親蝙蝠的那種雷達跟敏捷度吧,所以都撲到拉合爾新蓋的辦公大樓和購物中心建築上撞死了,這些樓房建得比以往都高。這樣說起來,狐蝠在紐約或甚至馬尼拉,就滅絕得更早了!
來到菲律賓展開我在安德伍參孫的第一份任務時,我真是興奮極了。我們搭的是頭等艙,我永遠也忘不了當時那種感受:我西裝筆挺地倚躺在座位裡,一位漂亮而風騷的空姐遞給我一杯香檳──是的,我厚顏無恥地相信她是在對我賣弄風情。我覺得自己是如假包換的○○七詹姆斯龐德,只是比較年輕、比較黑,薪水可能還比較高呢。現在回想起那段時光,覺得好怪,我的自我滿足感後來消失得真快!
不過我說過頭了。我剛剛跟你說到馬尼拉。先生,你去過東方嗎?去過!真的,以一個美國人來講,你去過的地方真多──說起來,以任何國家的人來講都算多。我對你的業務性質越來越好奇了,不過我相信時候到了你自然會說,現在你似乎比較希望我繼續講下去。既然你去過東方,就不用我來告訴你,地球那一角正發生多大的變化。我本來預期會看到像拉合爾這樣的城市,或頂多像喀拉蚩,結果我看到的卻是一個高樓大廈林立、高速公路交錯的地方。沒錯,馬尼拉也有貧民窟,從機場坐車進城的路上就看得到:大片大片的區域,穿著髒兮兮白汗衫的男人,無所事事地在修車行前面閒晃,就像《火爆浪子》(註11)這類電影裡描繪的一九五○年代的美國,只是貧窮一點的版本。可是馬尼拉映在天際閃亮的高樓大廈景觀,還有超級富豪用圍牆築起的小王國,這些都是我在巴基斯坦從沒見過的。
我盡量讓自己別耽溺在這樣的比較當中,可是接受紐約比拉合爾富裕是一回事,要吞下馬尼拉也比拉合爾富裕這個事實,又是另一回事了。我感覺自己像個長跑選手,本來自以為表現還不賴,直到轉頭一瞥才發現,領先自己一圈的那個傢伙並不是跑第一的選手,而是落後選手之一。也許就因為這樣,我在馬尼拉做了一件以前從來沒做過的事:在我的尊嚴許可的範圍內,我盡量讓自己言談舉止更像個美國人。跟我們一起工作的菲律賓人看來都很尊敬我的美國同事, 幾乎直覺式地就把他們當成國際企業的主管階層了,我也想要得到那樣的敬重。
於是我學會跟年紀和我父親差不多的主管人員說「我現在就要」,我學會面帶境外人士享有豁免權的微笑插隊,別人問我從哪裡來的時候,我學會回答從紐約來的。你問我這些事情會不會困擾我?當然會,先生,我常常都覺得羞愧。可是我沒有流露出來,不管怎樣,我可以引以為傲的地方很多,舉例來說,在工作上我很有天分,還有同儕對我的表現評價都非常好。
我剛才跟你提過,我們是去那裡評估一家音樂製作公司。那家公司的負責人在當地藝人經紀圈中是一號響噹噹的人物,他摘下墨鏡後,雙眼透出的那種無限開闊的感覺,很像長期服用迷幻藥的人會有的。雖然他的過去放浪不羈,他卻有辦法簽到利潤豐厚的外包合約,幫兩家國際大唱片公司製作、發行CD。其實,他還聲稱他的公司是東南亞同類型裡最大家的,而且儘管盜版、下載的情況猖獗,加上中國的競爭,他的公司還是能夠快速穩健地成長。
為了找出這家公司真正的價值,我們日以繼夜地工作了一個多月。我們跟供應商、雇員,還有各色各樣的專家面談,我們跟會計師和律師關在房間裡好多個鐘頭,我們的電腦裡蒐集了十幾億位元的資料,我們把營運狀況的指標拿來跟基準點對比;最後,我們建立了一個有無數排列組合、十分複雜的財務模型。我大部分時間都花在電腦前面,不過我也去了工廠和好幾家唱片行,這些參訪行程讓我覺得大權在握,因為我知道我們的團隊正在塑造未來。這些工人會不會被炒魷魚?這些CD會不會轉移陣地到別的地方去製造?這些都將由我們協助做決定,當然,是間接的。
然而,我有時會感到迷失了方向。我特別記得有那麼一次,我跟同事坐在大型豪華轎車裡,困在交通堵塞中前後動彈不得,這時我不經意望出窗外,看到幾呎之外有一輛吉普尼(註12),那司機正迎上我的目光,不曉得為什麼,他神情裡有一抹毫不隱藏的敵意。我們素未謀面,這點我十分確定,而幾分鐘之後我們大概也永遠不會再見到彼此了,可是他的嫌惡卻是那麼明顯、那麼私密,讓我覺得渾身不自在。我回瞪他,心裡也光火了──你在此地這段期間應該也已經注意到,我們拉合爾男人對瞪眼這回事是看得很嚴重的──我一直跟他四目交接,直到前面的車子動了,他才不得不把注意力轉回馬路上。
過後,我試著去了解他的行徑。我想,也許他太太剛剛離開他,也許我的西裝跟豪華轎車所代表的特權讓他憎恨我,也許他就是不喜歡美國人。過了很久,我的心思都還在這件事情上面,我不斷尋找各種可能性,而每個可能性後面都不自覺地潛藏著一個基本假設──那司機跟我共有一種來自第三世界的感受。然後,有個同事問了我一個問題,我轉身準備回答他時,一件怪異的事情發生了。我看著他──他那淺色的頭髮和眼睛,還有最主要的,他因沉浸在工作的細節裡而對周遭的那種冷漠──然後我想,你跟我是兩個世界的人。那一刻,我覺得自己跟那個菲律賓司機比跟他還要親近,我覺得自己正在演戲,而真實的我早該像大街上的行人那樣,走在回家的路上了。
當然,我什麼也沒說,可是這一連串特殊事件──其實應該說特殊印象,因為也構不成什麼事件──已經讓我心神不寧到那天晚上輾轉難眠了。不過還好,我們這次任務的工作非常密集,不容我任意失眠,第二天我在辦公室工作到凌晨兩點,回到飯店房間後,我睡得像個小寶寶似的。
在馬尼拉那段時間──我是七月下旬抵達,九月中離開的──我跟朋友和家人的聯繫,主要是每個禮拜打一次電話到拉合爾,還有跟在紐約的艾芮卡通電郵。因為時差的關係,她早上寫的信寄到我的信箱是我這裡的晚上,所以我很期待在就寢前讀到她的信、回她的信。她的電子郵件總是很簡短,從來不超過一、兩段,可是她有辦法在三言兩語之中表達豐富的含意,比方說,有一封信的意思大概是這樣:「成:我人在漢普頓。今天我們一夥人在海灘閒晃,我獨自去散步。我找到一個潮池,你喜歡潮池嗎?我好愛,就像小小的世界,完美、自足、透明,像在時間裡凝住了。然後漲潮了,海浪打進來,留下新的魚兒,整個潮池又重新開始。我回去時,每個人都追問我到哪去了,我才發現自己在潮池邊待了整個下午。感覺有點超現實,讓我想到你。──艾」
這樣的電郵就足以讓我精神振奮好幾天了。你可能覺得我言過其實,可是你要了解,在拉合爾,至少在我還是中學生的時候──現在這裡的青少年大概就跟其他地方一樣,已經變得比較自由了──那時候我們談戀愛通常只能靠簡短的電話、請朋友幫忙帶口信,還有就是從來沒有實現過的見面約定。很多父母都管教得很嚴,有時一連幾個星期都沒辦法跟我們自以為的女朋友見面,於是我們學會細細品味那種無法滿足的快感,真是一種很不美國的享受!所以只要有像我剛剛說的那種電子郵件,我就已經很高興了。
不過我當然很想再見到艾芮卡,所以當我們的專案接近尾聲時,我心情變得特別好。吉姆從美國飛過來,用我們最後得出的結論來滿足他自己。他請我坐下來喝一杯。「那,成吉斯,」他一面說,一面朝我們下榻的精緻飯店──馬卡迪香格里拉大手一揮,「習慣這一切了嗎?」我答:「的確是,長官。」「每個人都對你讚不絕口哪。」他說著,停下來看看我的反應,看到我露出微笑,又說:「唯一的抱怨是你工作太賣力了,你不會希望現在就把自己榨乾吧。」我說:「請您放心,我休息得很夠。」他揚起眉毛大笑起來,說:「我喜歡你,知道吧?真的,不是胡扯,也不是說點什麼好話來提振你這孩子的士氣那一套。你是一頭大白鯊,那是我發自內心的恭維。我剛加入時他們也這樣叫我:大白鯊,我不斷向前游,從來沒停下來過。我還是個酷傢伙,從來不表現出我覺得跟這個世界格格不入,就跟你一樣。」
吉姆用這種方式跟我說話,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我總是不確定該如何回應。這種把聽眾牽連進去的表白,就像我們打板球時所說的,是個棘手的魔鬼球。要是駁回去,就是輕慢了表白者;如果接下它,又等於自認有罪。所以我小心翼翼地說:「你為什麼覺得格格不入?」他笑了,又是那種彷彿看穿我的笑。他答說:「因為我是在另一邊長大的。小伙子,我半輩子都站在糖果店外面朝裡頭望,而在美國,不管你有多窮,電視都會給你一個美好的觀感,可是我是一貧如洗啊,我爸是生壞疽死的,所以花一百塊美金買一瓶發酵葡萄汁的那種荒謬我很了解,如果你懂我意思的話。」
我思索他的這番話。我跟你說過,我不是在貧困中長大的,可是我的成長過程的確伴隨著一種窮孩子的渴望,對我來說,不是渴望我家裡從來沒擁有過的東西,而是我們曾經擁有但又失去的東西。我【導讀】美國夢碎──莫欣‧哈密與《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台北‧李有成
巴基斯坦前總理班娜姬‧布托(Benazir Bhutto)遭到槍殺的那天晚上,我跟任教於新加坡國立大學的老同學飯後在永康街散步。走到冰館正對面一家二手光碟店的門前時,店裡的電視正好播放有線電視新聞網(CNN)的新聞報導。電視音量很大,吸引我們駐足觀看。電視上是班娜姬的巨型半身像,幾占了整個畫面。主播正在播報世界新聞:班娜姬在參加群眾大會後,乘車離去時被人槍擊身亡。緊接的電視畫面相當混亂,電視台對事件的資訊顯然掌握不足,只知班娜姬站在車上探出頭來向群眾揮手時被槍手近身射殺。
班娜姬在遇難前兩個月才結束八年的流亡歲月,從杜拜回到巴基斯坦,準備參加即將舉行的大選,希望東山再起。班娜姬死於非命,原本已經動盪不安的巴基斯坦政情更形雲譎波詭,短期的動亂恐怕在所難免。班娜姬一家的悲劇頗能反映巴基斯坦獨立六十年來整個國家的坎坷命運。二○○七年十一月號的《印刻文學生活誌》曾經刊出我的長文〈在甘地的銅像前〉,我在文中約略提到近代巴基斯坦顛躓崎嶇的政治進程:「印、巴紛爭不斷,甚至不惜兵戎相見,血流成河;巴基斯坦的民主搖搖欲墜,軍閥當權,貪腐無能,不幸走上某些第三世界國家當家作主後的宿命;孟加拉雖然另自巴基斯坦分裂建國,但也是連連天災人禍,苦難重重。」班娜姬被刺身亡不幸為我的敘述再添註腳。
上面這些文字所勾勒的大抵是一般人對巴基斯坦的粗略印象,在莫欣‧哈密(Mohsin Hamid)的第一本小說《蛾煙》(Moth Smoke,2000)中,我們看到的卻是另一個更為墮落、更為沉淪的當代巴基斯坦社會。《蛾煙》在精神上屬於《大亨小傳》(The Great Gatsby)的文學家族,小說的敘事時間是一九九八年的夏天,印度與巴基斯坦正為核子試爆劍拔弩張,南亞次半島的情勢極為險惡。在這樣的地緣政治背景之下,莫欣‧哈密的小說毫不留情地暴露了當代巴基斯坦社會陰暗而又粗暴的一面:走私販毒、貪污腐敗、欺詐謀殺、司法不公,不一而足,我們看到的是一個令人髮指的罪惡淵藪。小說的年輕主角達魯(Daru)身陷這樣的一個世界,彷彿燈蛾撲火,最後火焚身亡,只留下一嬝輕煙,這就是書名的寓意。莫欣‧哈密筆下的巴基斯坦就像行將破裂的腫瘤,享譽國際的印度作家安妮塔‧德薩伊(Anita Desai)就認為,莫欣‧哈密眼光銳利,觀察獨到,他將當代巴基斯坦社會的權力結構由講求出身的舊封建主義轉移到以財富為基礎的新封建主義,確是見人所未見。
《蛾煙》不僅獲得安妮塔‧德薩伊在《紐約書評》(New York Review of Books)撰文評論,美國著名女作家歐慈(Joyce Carol Oates)和南非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葛蒂瑪(Nadine Gordimer)也在書前提辭推薦。對一位新進作家而言,這些國際級前輩的青睞意義非凡。這本初試啼聲之作後來獲得鼓勵新人的貝蒂特拉斯克文學獎(Betty Trask Award)、《紐約時報》二○○○年年度好書獎,並且還進入美國筆會的海明威文學獎的決選書單。
一九七一年,莫欣‧哈密出生於巴基斯坦的文化古城拉合爾(Lahore),現居倫敦的諾丁丘(Notting Hill)。成長的年代正好碰上獨裁者齊亞(Zia ul-Haq)鐵腕統治巴基斯坦——齊亞就是在一九七九年四月把班娜姬的父親布托(Zulfikar Ali Bhutto)送上絞架的軍事強人,自己後來卻死於直昇機失事。《蛾煙》的敘事背景雖然是一九九○年代末期,但敘事中有關販毒與吸毒的情節其實可以溯及齊亞主政的一九八○年代。齊亞是美國的盟友,與美國聯手對抗由蘇聯所支撐的馬克思主義阿富汗人民民主黨政權,因此獲得美國的大量援助,同時齊亞也默許海洛英氾濫,從中謀取暴利,以挹注當時對抗阿富汗所需的巨額軍費。
莫欣‧哈密童年時期曾在美國北加州度過,由於他的父親在史丹福大學修讀博士學位,因此他就在帕羅奧多(Palo Alto)上小學。後來回到拉合爾,在拉合爾念完中學後,他再度來到美國,入普林斯頓大學就讀,主修公共與國際事務。在普林斯頓大學期間,他還選修了歐慈與莫莉生(Toni Morrison)的文學創作課程。《蛾煙》完成於一九九三年,初稿是他交給莫莉生的作業,這一年莫莉生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回想他在文學創作上的起步階段,他認為這兩位良師對他的啟發甚大。普林斯頓畢業後,他轉到哈佛大學法學院繼續深造,曾經選修年輕講師李察‧巴克(Richard Parker)所開的法律與文學這門課,《蛾煙》也曾經過他的過目。
莫欣‧哈密於一九九七年取得哈佛法學院的法律博士(J.D.)學位,不久即加入紐約曼哈頓的一家財務管理公司擔任管理顧問。二○○一年發生九一一恐怖攻擊時,他剛被公司派駐倫敦不久。他發現九一一之後情勢大變,整個美國陷入近乎瘋狂的愛國主義之中,伊斯蘭教徒的處境非常困難,恐怖分子、美國政府及大眾媒體似乎有志一同,聯手合擊,在美國社會中製造恐慌與恐懼。莫欣‧哈密在接受加拿大廣播公司(CBC)的訪談時指出,自九一一之後,人們即生活在一個過度簡化的世界:「就是我們對抗他們。還有邪惡軸心。就是伊斯蘭教對抗基督教或西方。」這以後進出美國,他的經驗說明了美國不再是個友善的國家。莫欣‧哈密的第二部小說企圖捕捉的正是這樣的政治氣候。《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The Reluctant Fundamentalist)於二○○七年面世,出版後佳評如潮,不僅暢銷,還進入曼布克獎(The Man Booker Prize)決選小說之列。莫欣‧哈密認為,這本小說之所以廣受重視,部分原因可能與其出版時機有關。「幾年前出版像我的這本小說比較困難。我想現在已開始有傾聽這類故事的飢渴。」他說。
《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屬於日漸增多的後九一一小說。九一一恐怖攻擊已經事隔將近七年,但其效應至今仍然餘波盪漾,全球的地緣政治與地緣文化固然因之改觀,阿富汗戰爭與伊拉克戰爭也師老無功,結束無期,非但死傷日增,而且似乎無日無之,這兩個國家的人民家亡城毀,數百萬人流離失所,無家可歸,中東與南亞的和平一時無望;而美國所發動的反恐戰爭更是鋪天蓋地,幾乎以全世界為戰場,某些舉措卻又過猶不及,甚至違反人權,戕害自由,不符公理正義,在古巴島上的美軍關達納摩(Guantanamo)拘留營已經成為美國之恥,也難怪越反恐似乎恐怖分子越多。環繞著九一一恐怖攻擊的各種報告、考察與論述可謂汗牛充棟,不少作家、藝術家、電影工作者更以其文化生產,從不同角度、形式與立場介入對九一一的挪用、詮釋、批判,乃至於再創造。
《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出版前曾經數易其稿。莫欣‧哈密在二○○○年夏天開始創作這本小說,九一一恐怖攻擊之前三個月完成初稿,情節所敘主要涉及一位任職於紐約的管理顧問決心回返巴基斯坦的心路歷程,這樣的情節顯然自傳性很強。九一一發生之後,莫欣‧哈密決心另起爐灶,把小說重寫,並且把背景擺在九一一之前。第二稿完成後,莫欣‧哈密認為完全不去面對或處理九一一似乎有些矯情,於是決定徹底修訂第二稿,而且要把後九一一的效應納入小說中。由於九一一的各種衝擊日漸擴大,莫欣‧哈密花了不少時間思考九一一事件,以及隨後發生的反恐戰爭——包括阿富汗戰爭、伊拉克戰爭,乃至於印度與巴基斯坦之間的宗教爭執在內。這段時間他又重寫這部已經多次易稿的小說,在他完成第五稿時,已經是二○○五年了。他的經紀人和《蛾煙》的編輯看過第五稿後並不滿意,他們認為這本小說的理念可取,可惜整個呈現方式是個敗筆。就在莫欣‧哈密向其未來妻子求婚的這一天,他接到出版社捎來的壞消息。出版社的編輯也是對小說的形式不盡滿意。據莫欣‧哈密透露,第五稿採用美國人的聲音,以第一人稱平鋪直敘的形式推展情節。幾經思考,他決定再易原稿。在接受他的英國出版商的訪談時,莫欣‧哈密表示:「我決定採用一種既優雅而又具威脅性的聲音,一種含混的時代錯誤的聲音,根植於巴基斯坦菁英學校的英印傳統,隱含某種較古老的價值系統與長久的歷史自尊。」於是他選擇了兩個觀點、兩個視境,擺在同一個敘事者身上,讓這位敘事者出入於美國與巴基斯坦這兩個現實,互相映照,互相糾纏。這份第六稿就是今天我們所看到的《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這位第一人稱的敘事者也就是小說的主角成吉思(Changez)。《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原書雖然不滿兩百頁,卻是莫欣‧哈密經營了六年、六易其稿的心血結晶。
《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的形式結構很像舞台上的獨白,或者說對白——至少是對白的情境,只不過我們聽到的只是一個人的獨言獨語,卻聽不到另一個人的反應或答話。說話者是成吉思——由於小說中的他對美國的態度前後不一,有些書評者就認為他的名字Changez意指改變(英文的change),其實這是烏爾都語(Urdu)的Ghengis,也就是曾經以鐵蹄橫掃歐亞大陸的成吉思汗。Changez是南亞一帶相當普通的男性名字,如果一定要從中尋找象徵意義,這個名字當然指涉男主角成吉思的東、西方(巴基斯坦與美國)雙重經驗。莫欣‧哈密否認這本小說的自傳性,男主角的成長、教育及工作與他的經歷雖有若干雷同之處,但那只是出於寫作上的方便,因為他習慣取材自本身所熟悉的經驗。
小說的情節在過去與現在之間穿梭來回。成吉思是一位約二十五歲的巴基斯坦年輕人,一個暮春的午後,他在拉合爾阿娜卡莉舊城區(Old Anarkali)的一家茶館遇到一位美國人,於是開始與他攀談,這一談就是大半天,一直到服務生「晚班的下班時間也到了」,他們才一起離開茶館。成吉思陪這位美國陌生人往旅館的方向走去,他把他們的路程稱作「午夜漫步」,可知這兩個陌生人的談話——或者說成吉思的個人獨白——持續了好幾個小時。莫欣‧哈密承認,這樣的談話情境在現實中不太可能,因此這樣的談話更可能隱含現實之外的政治與文化寓意。成吉思設法刺探這位美國人來到巴基斯坦的目的,美國人顯然不願據實以告,不過從美國人的種種反應來看,他不認為這個美國人是個單純的遊客。他對美國人說:「已經排除你是遊客,只是來到這世界一隅漫無目的遊蕩的可能性了。」
成吉思的談話大部分與他的美國經驗有關。他出生於拉合爾,在這座城市長大。拉合爾是巴基斯坦旁遮普省的古都,用成吉思的話說,「這座城市就像沉積平原一樣,層層堆疊著入侵者的歷史,從亞利安人、蒙古人,一直到英國人。」這句話深具後殖民批判,當然也一語道盡強權下許多第三世界國家與社會的普遍命運。成吉思屬於巴基斯坦上層社會的仕紳階級,從曾祖父到父親三代,上的都是英國大學,只是在後殖民的巴基斯坦,這一類仕紳階級已經逐漸凋零,取而代之的是「那些靠合法或非法事業起家的新興企業家階級」。成吉思一家經過幾代分產之後,已經家道中落,因此等他負笈普林斯頓大學時,他必須「在校內兼三份工作」,才能支付他的留學費用。成吉思選擇到美國的長春藤盟校深造,而沒有像他的父祖輩那樣到殖民宗主國的英國升學,當然也饒富象徵意涵:美國的全球新霸權顯然已經取代舊日的大英帝國,支配獨立建國後的巴基斯坦社會。
成吉思就讀普林斯頓時有一次與同學到希臘旅遊,認識了同校的美國女同學艾芮卡(Erica)。艾芮卡住在紐約,志在創作,希望成為作家。成吉思畢業後,在百中選一的情況下進入曼哈頓的一家管理顧問公司任職。由於表現優異,很受上司器重,他與艾芮卡也同時感情日增。艾芮卡有一位青梅竹馬的戀人叫克里斯(Chris),不幸因肺癌早逝,艾芮卡無法忘情,在某個意義上成吉思只是克里斯的替身,在艾芮卡心中,他只是被動地填補克里斯留下的空位子。對艾芮卡而言,克里斯「有一種『舊世界』的魅力」。艾芮卡家庭富裕,她引領成吉思進入「紐約最核心的時髦圈子」。有書評者認為,艾芮卡的名字Erica可以被視為America的縮寫,是成吉思心嚮往之的新世界,可是這個新世界總是以自己的想像——艾芮卡心中的克里斯——來形塑別人,強迫別人聽命、順從(艾芮卡之對成吉思)。艾芮卡深陷於對克里斯的思念而無法自拔,就像美國那樣迷戀自己的價值與形象,而且總是要以自己的價值與形象強行改造別人的國家。
九一一之後,成吉思與艾芮卡見面,他發現「她整個人繃得很緊,憂心忡忡又一臉憔悴,就跟恐怖攻擊過後紐約的很多人一樣,顯得焦躁萬分」。艾芮卡後來舊病復發,住進距紐約市區有一個下午車程的一家精神療養院,最後竟然不知所終:「到了後期,她越來越常自己一個人在外頭遊蕩,有一天,她出去後就再也沒有回來。他們在俯瞰哈德遜河的懸崖上找到她的衣服,整整齊齊地折成一疊。」莫欣‧哈密自承在當代英國小說家中,他最欣賞日裔的石黑一雄(Kazuo Ishiguro);而在亞洲作家當中,他獨鍾村上春樹。他甚至同意自己筆下的艾芮卡具有亞洲女性的氣質,宛如《挪威的森林》中的直子;只是美國人無法理解艾芮卡對初戀的執著,因此最後她會被送到療養院,接受精神治療。
成吉思自普林斯頓大學畢業後,應聘進入設於紐約曼哈頓的安德伍參孫(Underwood Samson)公司擔任管理顧問。這是「一家評估公司,專門告訴客戶哪家企業值多少錢,據說他們的評估精準得可怕」。成吉思第一天到安德伍參孫報到時,即被公司大樓的氣勢所震懾:「他們的辦公室座落在市中心一棟大樓的四十一跟四十二層,把拉合爾任何兩幢大樓疊在一起,都沒這棟大樓高。雖然我搭過飛機,也去過喜馬拉雅山,但是從他們的大廳看出去的景觀,那種氣勢,還是讓我非常震撼。我這才明白,這裡跟巴基斯坦是兩個世界……。」
安德伍參孫英文原名Underwood Samson的開頭字母是US,正好是美國的國名縮寫。莫欣‧哈密在這本小說中耽於操弄名字寓意,這是另一個例證。安德伍參孫是間顧問公司,本身並未從事製造或生產,但是公司的生意擴及全球,是美式全球資本主義的具體象徵,膜拜的是新自由主義至高無上的神祇:市場。成吉思即曾被派到馬尼拉與智利的法耳巴拉索(Valparaso)去評估當地公司行號的財務與價值。成吉思最初完全認同安德伍參孫所擁抱的企業價值,同時也對自己的工作和角色感到自得。公司裡所有的人「都來自菁英學府:哈佛、普林斯頓、史丹福、耶魯:我們全都散發出一種自信的自我滿足感」。身為全球企業的一員,何況還定居在全球資本主義中心的紐約,難怪成吉思這位來自第三世界的菁英要躊躇志滿,意氣風發:「我感覺自己沐浴在一股溫暖的成就裡,沒什麼能再困擾我,我是個年輕的紐約客,紐約就在我腳下。」成吉思在被派往馬尼拉期間,也就是直接面對同屬第三世界的人民時,他努力表現自己的美國屬性:「在我的尊嚴許可的範圍內,我盡量讓自己言談舉止更像美國人。」就像成吉思的女友艾芮卡一樣,安德伍參孫也是美國夢的象徵。至少在發生九一一恐怖攻擊之前,成吉思曾經短暫實現他的美國夢。
對於第三世界或邊陲國家而言,象徵美國夢的安德伍參孫卻是一場夢魘。這場夢魘當然也是一場全球化的進程,成吉思參與這個進程,只是開始時他毫無自覺。他和同事飛到馬尼拉評估一家音樂公司,其中的參訪行程甚至讓他「覺得大權在握,因為我知道我們的團隊正在塑造未來。這些工人會不會被炒魷魚?這些CD會不會轉移陣地到別的地方去製造?」。換言之,遠在紐約曼哈頓某一幢大樓的安德伍參孫可以決定萬千公里之外某些工人的命運,而與這些工人毫不相干的幾個菁英就可以左右他們的未來。
在智利的法耳巴拉索,成吉思奉派去評估一家出版公司,負責人叫璜-包蒂斯塔(Juan-Bautista),年紀很大,出版公司的老闆卻另有其人。老闆有意把出版公司出售,因此璜-包蒂斯塔很不高興。他指著成吉思質問:「靠破壞別人的生活來餬口,你不覺得不安嗎?」當他了解成吉思來自巴基斯坦的旁遮普之後,他甚至將成吉思比擬為土耳其禁衛軍(the janissaries)。這些禁衛軍「原本是基督教民族的小孩,被鄂圖曼帝國的土耳其人擄走,訓練成回教軍隊的士兵,回教軍是當時世界上最強大的一支軍隊。土耳其禁衛軍非常凶悍,而且百分之百忠心,他們為消滅自己的文明而戰。」璜-包蒂斯塔的一番話如醍醐灌頂,讓九一一之後深陷認同危機的成吉思大夢初醒。他這樣反省:「毫無疑問,我是現代的土耳其禁衛軍,正當美國侵略我的兄弟國,甚至可能跟別人串通要讓我的國家面臨戰爭威脅的時候,我卻甘作美利堅帝國的僕人。」
九一一恐怖攻擊發生時,正好是成吉思留在馬尼拉的最後一晚,他在電視螢幕上目睹紐約世貿中心的兩幢大廈先後倒塌,竟然笑了起來。他對別人的苦難不是無動於衷,只不過他的心思「全陷在整個事件的象徵意義上,那就是有人在眾目睽睽之下把美國打倒了」。成吉思的反應不只一次讓作者莫欣‧哈密面對質疑。莫欣‧哈密認為,將小說作者與小說角色嚴格區分還是有必要的。九一一發生時他已經先後在美國住了十五年,不僅是半個美國人,更是道道地地的紐約人。他從前的一位室友就在世貿中心上班,他擔心他的安危,因此非常害怕,他的反應不可能與小說中成吉思的反應相同。
九一一事件是個分水嶺。成吉思發現,恐怖攻擊發生之後的美國不再是一個他所熟悉的國家,種族與宗教歧視極為嚴重,而且極端排外,成吉思的鬍子竟然成為分別你我、區隔敵友的符號。他說:「留鬍子之後,我搭地鐵時不只一次被素不相識的人辱罵;而在安德伍參孫,我也似乎在一夜之間變成了眾人交頭接耳或盯著看的對象。」鬍子成為成吉思的文化屬性的一部分,是他「表示抗議的一種方式,強調文化認同的一種象徵」。個人的即是政治的,這是身體政治最好的例證。此時的美國完全「陷入一種危險的懷舊感之中。那些國旗與制服、將領在作戰指揮室裡面對鏡頭的講話、報紙頭條打出義務、榮耀等字眼」,整個國家籠罩在極端民族主義與愛國主義的氛圍中。面對這樣充滿敵意的情境,在智利法耳巴拉索時璜-包蒂斯塔的一記當頭棒喝,讓成吉思從他的美國夢中驚醒過來。艾芮卡既不知去向,他於是決定離開安德伍參孫,回到巴基斯坦去。他的美國夢至此徹底破碎。
在我讀過的後九一一的小說中,《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對美國的批判最為直接、最為赤裸。莫欣‧哈密曾經多次表示,小說中的批判出自主角成吉思,並不代表他的立場;不過他也說過,他之所以撰寫這麼一部小說,是因為他半生在美國度過,對美國的感情深厚。這麼說又似乎出於愛之深,責之切的善意。成吉思回想九一一之後美國的種種倒行逆施,忍不住對著眼前萍水相逢的美國人說:
你們跟攻擊你們的人有了同樣的痛苦,這讓你們跟他們有了連結,可是整個社會根本不願意去反省這點。你們陷入一種迷思,以為自己與眾不同,以為自己高人一等,你們把這種信念落實到世界的舞台,讓全球都因為你們的震怒而受到波及,連我的家人都不能倖免,遠在千里之外的他們也面臨著戰爭的威脅。這樣的美國必須有人制止,不只是為了其他國家的人著想,也為了美國人自己著想。
證諸美國這幾年來在阿富汗與伊拉克的所作所為,這一席話義正辭嚴,寧非可信?這一席話難道真的只反映主角成吉思的想法嗎?莫欣‧哈密對民族主義向無好感,對民族國家的觀念也很有意見。他在二○○七年七月十三日《衛報》(The Guardian)的訪談中表示,地緣政治對他非常重要。他這樣解釋:「說政治應該與藝術分開,政治會敗壞好的作品,對我而言,這整個觀念大有問題。」莫欣‧哈密雖然無意將《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歸類為政治小說,不過他也相信,他「個人的生命與他所生活的政治世界是分不開的」。《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之所以富於政治寓意,其理自明。
小說的最後兩章敘述成吉思離開美國的經過與其在拉合爾的生活。回到家鄉之後,成吉思在一所大學擔任講師,除了講授財經課程,他還「把鼓吹巴基斯坦跟美國劃清界線當作自己的使命」。他甚至變成了許多青年男女的精神導師,更成為反對美國帝國主義的急先鋒:「當國際電視新聞台來我們校園採訪時,我跟他們說: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像美國一樣,隨時能置別國公民於死地,並且讓那麼多遠在千里之外的人擔心受怕。」他激烈的反美言論讓他的同志憂慮,擔心美國會「派一個間諜來恐嚇我,或者用更糟的手段對付我。」
《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中最大的謎當然是那位願意耗掉大半天時間傾聽成吉思敘述他的故事的美國陌生人。小說中獨缺他的聲音,但從成吉思的談話中也多少可以窺測此人的種種反應。在茶館裡他設法背靠牆壁,「老是煞有其事地前後左右張望」,就像「一頭野獸遠離了自己的地盤,來到陌生的環境裡,已經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捕食者還是獵物」。他還有一支「特殊的手機」,成吉思提醒這位美國人,「你輕薄的西裝料子下面鼓了出來,位置剛好就在胸骨這邊,也就是敝國的國家便衣通常配戴腋窩式槍套的地方,好用來攜帶附屬槍枝。」成吉思是說者無心,讀者則是聽者有意,尤其對照小說臨結束時,成吉思提到美國可能對他採取報復的臆測,這位美國人的身分更添神祕與聯想。這個美國人是誰?成吉思可能會面對什麼樣的命運?莫欣‧哈密在小說結尾故意留下若干空白,挑戰讀者的想像力。這也是這本小說之所以充滿懸宕的原因。
李有成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英語系畢業,國立台灣大學比較文學博士,現任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研究員兼所長,國立中山大學合聘教授,國立台灣大學與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兼任教授,《歐美研究》季刊主編,曾任中華民國比較文學學會理事長。研究領域主要包括非裔與亞裔美國文學、當代英國小說、文學理論、文化批評等。主要著作有詩集《鳥及其他》、《時間》,文學評論與學術專書《文學的多元文化軌跡》、《在理論的年代》、《踰越:非裔美國文學與文化批評》,編有《帝國主義與文學生產》、《在文學研究與文化研究之間》(合編)等書。
【專輯】〈複雜名字底下的平靜心靈:專訪莫欣‧哈密〉/台北‧張紫蘭‧採訪、翻譯
二○○七年春,莫欣‧哈密(Mohsin Hamid)的《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The Reluctant Fundamentalist)在美國出版之後,不但迅速躍上各大排行榜成為暢銷書,同時也引起坊間熱烈的討論。媒體對這本書督多有好評,讀者之間卻不乏撻伐之聲,許多批評者認為,小說裡充滿了仇恨美國的情緒,而這種情緒並無充分理據,像這樣一部以「疑似」恐怖分子的角度寫成的小說,美國人不應該還去追捧。不過,也有不少讀者認為,透過小說敘事者的告白,美國才能更了解自己,反省自己為何會招致他族如此大的仇恨。
《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描寫一個巴基斯坦年輕人到美國求學發展,就在事業、愛情漸上軌道之際,發生了九一一事件,喚起他內心深處的身分認同掙扎,同時他生活周遭的一切也開始分崩離析。
二○○七年秋天,《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進入曼布克獎決選,小說的文學價值獲得了肯定。在中文版《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即將出版之前,我們請作者莫欣‧哈密談談這部小說以及他對身分認同的想法。
《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的構想是怎麼來的?
我在二○○○年夏天開始寫這部小說,就在我的第一部小說《蛾煙》(Moth Smoke)出版之後不久,也就是九一一事件發生整整一年以前。我的九○年代大部分時間都是在美國度過的,我想透過小說挖掘我自己的感受,為什麼我越來越想離開那裡。我對美國的感覺很矛盾,我很喜歡美國──到現在都還是──但我卻不大想留下來。同樣的,我喜歡巴基斯坦,但我也不是很想回去。另外,我既是管理顧問,又是小說家,我的職業身分也很分裂。我的族群身分和理想身分的這些裂痕,讓我寫下了這部小說的初稿,當時只有很簡單的架構,講一個巴基斯坦籍的管理顧問決定返回自己的國家,儘管他很喜歡紐約。
這麼有爭議性的題材,你會不會擔心不好處理?
一開始不會,因為那時九一一事件還沒發生。當時我只想嘗試不同的寫作手法。《蛾煙》是以多個敘事者的聲音寫成的,文字風格比較華麗放縱,所以著手寫《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時,我用一個敘事者的聲音來寫,非常的簡單樸實。然後,初稿完成三個月後,九一一事件發生了,我書中所探討的敏感議題成了報紙頭條。我決定重寫,但維持原來的架構,背景仍舊是九一一之前。可是寫得很痛苦,而且感覺不大真實,我必須假裝不知道之後會發生什麼事。於是我又把小說徹底重修一遍,這次直接把九一一寫進去。我說「重修」,可是其實我完全沒看之前的草稿,這部小說的最初幾稿我每次都是重新寫起,只憑記憶加入原素,所以每次草稿都很不一樣,幾乎就是不同的小說了。我花了很長時間去思考九一一、阿富汗戰爭、伊拉克戰爭,還有巴基斯坦和印度之間一觸即發的戰事,等我寫完第五稿,已經是二○○五年了,小說的人物和情節也定了下來,不過我還是不滿意。到那時候,我的確會擔心題材不好處理。我知道自己想表達的是什麼,可是我想表達的東西很複雜,也許還帶有爭議性,我希望能用一種有力的方式把它說出來,換句話說,就是利用敘事小說的那種吸引力,傳達一些令人不那麼愉快的東西。
小說主人翁在看到雙子星大樓倒塌時笑了,美國讀者是否因此對你很有敵意?
我在朗讀會上經常會碰到一上來態度很不好的讀者,不過一旦你開始跟他們談,他們很快就緩和了。我不會說他們有敵意,有些人只是覺得生氣,或心裡不舒服,他們需要一個解釋,我就盡量跟他們解釋說:請別把敘事者的觀點和作者觀點混為一談,我的出發點是我對美國有深厚的感情,我覺得向美國讀者說這些,對美國是會有幫助的。而很多讀者都聽進去了。
這個問題你一定被問過很多遍了:雙子星大樓倒塌時,成吉思笑了,那你自己的反應又是什麼?
我害怕極了。九一一發生時我三十歲,而我在美國就生活了整整十五年,所以我可以說是半個美國人,更是個不折不扣的紐約客。我以前的室友在世貿中心上班,當時我第一個想法就是:不知他怎樣了?我不希望我關心的人遭遇不測,接著我想到:我的世界就要改變了。我的直覺告訴我,是某個穆斯林恐怖組織幹的,這之後誰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我母親在巴基斯坦看到現場轉播,歇斯底里地哭起來。她以前每年都來紐約看我,每次都住上一個月,她很喜歡紐約。我只好不停安慰她。
《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是用獨白形式寫成,由一個巴基斯坦人向一個美國人講述自己在美國的經歷,但讀者由始至終聽不到那個美國人的聲音。你為什麼選擇這樣的形式?
敘事者和他的聽眾同時也是小說中的人物,這種形式可以反照出美國人跟巴基斯坦人(或者說穆斯林世界)之間的相互猜疑。巴基斯坦籍的敘事者在猜:眼前這傢伙只是個普通人呢,還是衝著我而來的殺手?那個充當聽眾的美國人也是這麼想。這讓小說有了內在的情緒世界,呼應著我們外在的政治世界。這種形式是一個邀請,讀者如果接受,就會開始介入故事之中,因為最後的結局必須由讀者自己來決定。
你認為哪一方面讓成吉思比較困擾,是政治還是愛情?
我深信個人生命跟政治是分不開的,是相輔相成的。以成吉思來說,他身為巴基斯坦人的政治身分加強了他對艾芮卡的愛,而艾芮卡的遺棄又激化了他與美國的決裂。同樣的,國家也跟人一樣,國家不會是單一的整體──就連個人也有分裂的身分認同和自我矛盾的念頭;自豪、熱情、懷舊、嫉妒,各種不同觀感形塑著一個國家的行為。在穆斯林的世界,對美國事物的熱愛和對美國的憤怒是同時並存的,至於哪一方面比較強烈,是政治還是愛,這就像在問呼和吸哪一個動作比較強烈一樣,它們都是一體的兩面。
《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結局非常緊張,留下讓人猜測和討論的空間。你自己心中對最後一幕有沒有一個答案?是否在開始寫這部小說時就已打定主意要安排一個意外的結局?
我絕對是想安排一個沒有定論的結局,讓讀者的答案去反映出他自己的世界觀。讀者可以把這本書看成驚悚小說,也可以看成兩個古怪男子之間的一場相遇,端看讀者怎麼認知小說背景的那個世界。不過,由於我這部小說會帶讀者在情感上走一趟充滿騷動的旅程,我知道我要用一種強烈的敘事方式,要有謎團,讓人讀來更感緊張,而我希望結尾是整個故事的高潮。
你在巴基斯坦長大,在美國生活多年,現在又定居英國,你會說自已是哪國人?
我覺得最好還是不要去想自己是特定的什麼人,這點很重要。人常常會對自己的身分認同感到混亂,會設法抓住某個面向去形容自己是什麼人:美國人啦、共和黨啦、穆斯林啦……這些形容都很不完整。我是一個在巴基斯坦和美國住過很多年、現在住在倫敦、喜歡吃壽司、愛寫作的傢伙,我不像成吉思,我不想選定「穆斯林」和「巴基斯坦人」這兩種身分,我寧可選擇複雜的名字而擁有平靜的內心,我不要選擇簡單的名字,然後因捨棄了其他身分而必須面對內心的掙扎。
這本書多大程度反映了你自己的經驗和感受?
我寫小說不太會去蒐集資料,主要根據自己的經驗寫。當然,《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並不是我的故事,但是我知道進普林斯頓、在紐約企業上班、在印巴兩國情勢緊張時回去拉合爾是什麼樣的感覺。如果我寫的是真實故事,我大概不會把自己寫成主角,只會當個小角色。話雖如此,我必須想像別人的感覺,想像自己是我筆下那些虛構人物,因為如果我沒辦法想像自己是他們,我就無法有同理心,而同理心正是身為小說家的核心所在,因為閱讀和創作之間所要追求的就是這個。
這本書已被翻譯成多國語言,在二十多個國家出版。這麼具爭議性的題材,不知在各地反應如何?
據我所知,各地反應都不錯。當然,有些評論家和讀者抨擊這部小說,這種負面反應世界各地都有,不過,總體而言正面評價比負面的多,在很多地方都很暢銷,特別是在美國和巴基斯坦。這本書入圍好幾個文學獎,被不少媒體選為年度好書,不過最重要的還是,它吸引了一群熱情的支持者,這些讀者對這本書深有共鳴。你沒辦法討好每一個人,我寧可寫一本讓一些人深愛的書,而不要寫一本大家都覺得還算不錯的書。我為這本書在英國、義大利、芬蘭、摩洛哥、印度等地巡迴時也發現,讀者對這本書的好惡並不以地域來分,不同人會有不同反應,而每個地方都會有忠誠的支持者。
先生,對不起,有什麼我可以幫忙的嗎?啊,我看我讓你警戒起來了,別被我的鬍子嚇到,我可是個熱愛美國的人。我注意到你在找東西,不只在找東西,其實還比較像是有任務在身,既然我會說你的語言,又是本地人,我想我可以為你效勞。
我怎麼知道你是美國人?不,不是因為你的膚色,我們這個國家也有各種膚色的人,像我們西北邊界的人,就常常有你這種膚色;也不是因為你的衣著,你這套單開叉西裝和領尖有釦的襯衫,任何一個歐洲遊客都很容易在Des Moines買到。的確,你的平頭、還有你寬闊的胸膛──我敢說那胸膛是固定做臥舉的人才會有的,最重可以舉到兩百二十五磅以上吧──那的確是某一類美國人的典型;不過話說回來,不管哪個國籍的運動員和軍人,看起來常常都像這個樣子。其實,是你的舉止讓我看出你是美國人。我這樣說沒有侮辱你的意思,因為我看你的臉沉下來了,我只是純粹說出我的觀察而已。
來嘛,告訴我,你在找什麼?在這種時刻,當然只有一件事會讓你來到阿娜卡莉舊城區─—你大概也知道,這個地名是以一個愛上王子而被囚禁的名妓命名的──你到這裡來是想喝上一杯好茶。我猜對了嗎?先生,那容我在眾多茶館裡跟你建議我個人最鍾愛的一家。對,就這家。這家店的金屬椅子的椅墊沒有比別家軟,木頭桌也同樣粗糙,而且跟別家一樣,都是露天的,不過它茶的品質啊,我跟你打包票,可是無與倫比喔。
你比較喜歡那個座位嗎,背那麼靠近牆壁?好吧,只是你會比較享受不到陣陣的微風,有風吹來的時候,這熱烘烘的午後會舒服許多。你也不把外套脫下來嗎?這麼正式啊!這就不是典型的美國人作風囉,至少跟我經驗過的不一樣。我的經驗可豐富了:我在貴國待了四年半。哪裡啊?我在紐約工作,那之前在新澤西上大學。沒錯,你說對了:就是普林斯頓!你還真會猜。
我覺得普林斯頓怎麼樣?嗯,要回答這個問題,得說上一整個故事。剛到普林斯頓時,我環顧四周那些哥德式建築──後來我才知道那些建築並不比我們城裡的許多清真寺久遠,只是經過酸性處理,加上巧奪天工的石刻技術,才會看起來比較古老──我當時心想:這真是美夢成真啊!普林斯頓讓我心裡有一種感受:我的人生好像一部電影,我就是電影中的大明星,一切都有可能成真。我心想:我能進出這個美麗的校園,接觸到在各個領域裡出類拔萃的教授,還能跟未來將要成為哲學家皇帝的同學們為伍。
我得承認,一開始我高估了學生整體的程度。他們幾乎都很聰明,有不少人更是才華橫溢,但我入學時班上包括我在內只有兩個巴基斯坦人──要知道這是從一億多人口中脫穎而出的兩個喔,而美國人在選拔過程中的成功機率就高得多了。你的同胞有一千人入學,足足我們的五百倍,雖然你們的人口只有我們的兩倍。結果就是,我們非美國籍學生平均表現都比美國學生好,以我來說,我升大四的時候還從沒得過一個B呢。
現在回頭看,我懂得了那個體制的力量,既講實際、又有效率,就跟美國許許多多的事情一樣。我們國際學生是從世界各地延攬過來的,不僅要通過精雕細琢的標準測驗,還有精心製訂的評估方法:面談、作文、推薦函,透過這些篩選過程,務必從我們之中找出最優異最聰明的人。我自己在巴基斯坦的考試成績是屬於名列前茅的,除此之外我還踢足球,球技好得可以參加大學校隊,我也真的參加過,直到大二那年膝蓋受傷才退出。像我這樣的學生,他們會給你簽證和獎學金,注意喔,是全額補助喔。我們受邀進入英才教育的行列,反過來,他們也期待我們把才能貢獻給你們的社會,也是我們準備要加入的社會。大體來說,我們很樂意這麼做,我自己肯定樂意,至少一開始的時候是這樣。
每年秋天,企業到校園徵才,普林斯頓會撩起裙擺──你們在美國會這麼說──露點皮肉給他們瞧瞧。當然,普林斯頓露的是上等皮肉:年輕、聰明、能言善道,不過即使在那一堆皮肉之中,我大四的時候就已經知道我是特出的。這麼說吧,我是個完美的胸部:古銅色、豐滿、彷彿不受地心引力影響,我有自信自己想要什麼工作就能到手。
只有一間公司例外:安德伍參孫。你沒聽過他們?他們是一家評估公司,專門告訴客戶哪家企業值多少錢,據說他們的評估精準得可怕。他們規模很小,其實就像一家精品店,人員非常精簡,但薪水很高,給剛畢業社會新鮮人的底薪也有超過八萬美金。但更重要的是,他們給你一套扎實的技能,還有響亮的品牌,響亮到什麼程度呢?只要在那兒當分析師當個兩三年,就等於保送哈佛商學院了。因為這樣,普林斯頓二○○一年那屆,有超過一百個學生把成績履歷寄給安德伍參孫。有八個人屏雀中選──我要講清楚,不是錄取喔,只是面試而已──我也是其中之一。
你一臉憂慮的樣子,別擔心,這個大個兒只是服務生,你不必把手往外套底下伸,我猜你是想拿皮夾吧,我們等一下喝完再付錢就可以了。你想要一般加牛奶跟糖的茶,還是綠茶?還是要香味比較濃的特調喀什米爾茶?選得好,我也要一樣的好了,也許再來一盤水果糖條jalebis吧。看,他走了,我承認這傢伙是有點兒嚇人,可是他的彬彬有禮真是沒話說:要是你聽得懂烏爾都語,你會很驚訝他說起話來有多甜。
我們剛講到哪?啊對,安德伍參孫。面試那天,我很緊張,一點都不像平常的我。他們只派了一個人來負責面試,那人在納索飯店的一個房間接待我們,你知道嗎,只是普通房間喔,不是豪華套房;他們知道我們已經夠仰慕的了。輪到我的時候,我走進去,看到一個體型跟你還蠻像的男人,他長得也很像身經百戰的軍官。他問:「成吉斯?」我點點頭,那是我的名字。「進來吧,坐下。」
他告訴我他叫吉姆,我有整整五十分鐘來說服他把工作給我。他說:「推銷你自己吧,說說看你有什麼特別?」我從我的成績開始說,提到如無意外我應該會以特優成績畢業,還有如同我先前提過的,我還沒得過一個B。「我知道你很聰明,」他說,「可是我今天面談的人裡面,也沒有一個得過B。」這個意想不到的事實讓我坐立不安。我告訴他,我韌性很強,膝蓋受傷後我只花了醫師預期的一半時間,就完成了物理治療,雖說我再也沒辦法在校隊上踢球,可是我又能在六分鐘內跑完一哩了。他說:「那還不賴。」我頭一回覺得他好像對我有點刮目相看了,這時他又問:「不過,還有別的嗎?」
我靜了下來。我通常還蠻愛聊的,你大概也看得出來,可是那一刻,我卻不知道該說些什麼。我看著他在看我,試著體會他想要的到底是什麼。我們之間的桌面上放著我的履歷,他低下頭去看了一下,然後又抬起目光。他的眼睛冷冰冰的,淺藍色,帶著評斷的意味──不是我們一般所說的那種評斷,而是專業評估的感覺,就像珠寶商出於好奇檢視一顆他並沒打算買或賣的鑽石。過了一會──應該不到一分鐘吧,可是感覺上還要久──他終於說:「告訴我,你哪兒來的?」
我說我從拉合爾來的,拉合爾是巴基斯坦第二大城,旁遮普的古都,人口幾乎跟紐約一樣多,這座城巿就像沉積平原一樣層層堆疊著入侵者的歷史,從亞利安人、蒙古人一直到英國人。他只點點頭,然後說:「那你有領助學金嗎?」
我沒有馬上回答他。我知道有些話題是不允許面試者提出的,比方說宗教、性傾向等,我猜助學金也是其中一項。可是那不是我遲疑的原因,我遲疑是因為他的問題讓我渾身不舒服。然後我說:「對。」他問:「國際學生申請補助的話,想入學不是更難嗎?」我又說:「對。」他說:「所以,你那時真的很需要錢。」我第三次說:「對。」
吉姆向後靠到椅背上,把腿叉到膝蓋上,就像你現在這樣,然後說:「你很有教養,穿著又體面,還說得一口高雅的口音。多數人大概會以為你家很有錢。」那不算是問題,所以我沒回答。他又說:「你這裡的朋友知不知道,沒有獎學金的話,你家根本出不起錢送你來普林斯頓?」
我說過,這是我最重要的一場面試,我也知道自己應該保持冷靜,但是我不禁越來越惱火,這樣的盤問我受夠了,於是我說:「對不起,吉姆,請問問這些有什麼意義嗎?」話一出口,比我原先預期的還要不客氣,我的嗓門提高,也變尖銳了。吉姆說:「所以他們不知道囉。」他笑了笑,繼續說:「你脾氣不小嘛,我喜歡。我也是普林斯頓的,八十一年那屆,特優畢業。」他眨了眨眼。「我是家族裡第一個上大學的。我在特倫頓上夜班,賺錢付學費,那裡離校園夠遠,大家不會發現。所以,成吉斯,你經歷過的那些我也經歷過。你很飢渴,這在我的字典裡是件好事。」
我得承認,事情有點出乎我意料之外,我不知該怎麼反應。但我知道我對吉姆心服口服,畢竟他在幾分鐘之內就把我看穿,比許多認識我好幾年的人都看得透澈。我能理解他為何擅長做評估,還有,更進一步說,為何他的公司能在這個領域裡備受推崇。我也很高興他在我身上看到他重視的東西,而我從見到他以來就動搖的信心,也慢慢開始恢復。
說到這裡,請容我岔開一下話題,這件事還蠻值得說的。我不是窮人家的孩子,一點都不是,舉例來說,我曾祖父是個律師,他有辦法捐贈一所學校給旁遮普的回教徒,他上的是英國的大學,我祖父和父親也是。我們家的房子就在古爾堡中心,占地一英畝,是城裡最貴的地段之一。我們請了好幾位幫傭,包括一個司機跟一名園丁──如果在美國,這就表示我們是富豪之家了。
可是我們並不富有,我們家的男人和女人都是上班族,專業人士──是的,連女人也是。而我曾祖父過世的半個世紀以來,巴基斯坦的專業人士過得並不好,薪資沒有隨著通貨膨脹調高,盧比對美元匯率節節失利,我們這些曾經擁有豐厚祖產的人,看著祖產被人數越來越多的下一代一分再分。於是我祖父負擔不起他父親的那種生活,我父親又負擔不起他父親的那種生活,等到該送我上大學的時候,就是沒有這筆錢就對了。
〈二〉
你看到那些女孩嗎?就是在那邊走著、穿著潑了漆的牛仔褲的女孩。是啊,她們是很迷人,而且跟我們隔桌那一家子裡面穿著傳統服飾的女人比起來,她們是多麼不同。這裡離國立藝術學院不遠,國立藝術學院就在轉角那裡,那的學生常來這裡喝茶,就像我們現在這樣。看來有一位特別吸引你的目光喔,她的確是個大美女。先生,告訴我,你是不是有心愛的人──是男是女都好,我不會自以為了解你的性向,雖說你強烈的目光暗示是後者──你把愛人留在家鄉了,是嗎?
你聳肩是什麼意思我不懂,不過我可以坦白告訴你,我的確丟下了我的愛人,她叫作艾芮卡。我們在畢業那年的暑假,因為跟一群普林斯頓人同遊希臘而認識。她和那群人都是普林斯頓最有名望的長春藤飲食俱樂部的成員,他們去畢業旅行都是父母出的錢,當作畢業禮物,要不就是用他們名下的信託基金的利息──他們已經到了可以動用基金的年齡。我呢,向來是在宿舍地下室自己煮三餐,之所以能去希臘,多虧有安德伍參孫給我的簽約金。我跟長春藤一個叫恰克的傢伙交情不錯,他是我在足球隊那時結交的朋友,透過他又認識了另一些人,他們蠻喜歡我的,把我當成還不錯的異國友人。
我們各自搭不同的班機抵達,在雅典會合。第一次看到艾芮卡,我就忍不住主動想幫她扛背包,她是那麼的高雅,頭髮盤在頭頂上,像戴著皇冠一樣;還有她的腹部──啊,好結實的肚子,後來我才知道,那是多年來練跆拳道的結果──她穿著印有毛主席圖像的短T恤,肚子就露在外面。有人介紹我們認識,她跟我握手時面帶笑意,到底是因為覺得我斯文有禮魅力無法擋呢,還是覺得我是個跟不上時代的怪胎,我就不知道了;然後我們就跟著整群人往港口城巿皮里亞斯出發。
情勢馬上明朗起來,追求艾芮卡的,不會只有我一個人。事實上,坐上前往群島的渡輪後,船一開就有個青年在甲板上彈吉他對她唱起情歌來,那人坦露著胸膛,可是沒什麼肌肉,胸前垂著一顆用皮繩掛著的獸牙。「這是哪國話啊?」艾芮卡傾身問我,她靠得很近,氣吹得我耳朵癢癢的。「我想是英文吧!」我凝神細聽一會之後答道:「其實啊,就是布萊恩‧亞當斯的〈Summer of '69〉(註1)。」她笑了,說:「你說的沒錯。」然後又有禮貌地降低音量說:「哇,他唱得真爛!」我想表示同意,但是既然已經知道這位吟遊詩人不構成威脅,我選擇了沉默以示肚量。
比較令人擔心的對手是恰克的好友麥克。第二天,在桑托里尼島上,我們到懸在破火山口上的一家餐廳吃飯,麥克若無其事地把手伸到艾芮卡的椅背上,接下來的大半個鐘頭,他都一直保持這個姿勢,即使這個姿勢久了一定很不舒服。艾芮卡並沒有露出她希望麥克把手移開的表情,不過值得安慰的是,整頓晚飯的時間裡,只要我一說話,她都很專心在聽,還不時用綠色的眼眸看著我對我微笑。可是,後來走回小旅館的路上,她跟麥克掉隊走在我們一群人後面,結果那天夜裡,我竟然輾轉難眠。
隔天早上,看到她比麥克先下來用早餐──而不是跟他一起,我鬆了口氣。看來我倆是最早醒來的,這也讓我很開心。她在牛角麵包上塗果醬,分一半給我,然後說:「你知道我想做什麼嗎?」我問她是什麼,她說:「我想自己待在這邊,在其中一座島上租個房間,專心寫作。」我跟她說她應該就去做,可是她搖搖頭說:「我撐不過一個禮拜的,我不善於獨處。不過如果是你的話,」她把頭一歪,叉起手臂,「我想你就沒問題。」
就我自己的了解,我從不怕孤單,所以我聳聳肩表示同意,並解釋說:「我小時候,家裡有八個小孩,八個堂兄弟姊妹全住在一個大院子裡,那是我祖父留給幾個兒子的地,就只用一道圍牆圍起來。我們幾家人總共養了三條狗,有段時間還有一隻鴨呢。」她笑了,說:「所以獨處是一種奢侈囉?」我點頭。她說:「你知道嗎,你有一種很強烈的家庭氣息,就是那種『我來自大家庭』的感覺,蠻好的,會讓你感覺很扎實。」我很開心,即使不大確定是否完全了解她的意思。由於想不出還能說什麼,我說了聲謝謝,然後,因為不想顯得太魯莽,我用遲疑的語氣問:「那你呢?你感覺扎實嗎?」
她想了想,說:「有時候吧,可是沒有,不怎麼覺得。」我覺得她的聲音裡有一絲悲傷,但我還沒來得及回應,恰克已經過來加入我們,接著是麥克,於是話題就轉到海灘、宿醉以及渡輪的時間安排上。不過當我看著艾芮卡,而她也回看我的時候,我感覺我倆都明白彼此之間有了某種交流,也許這就是邁向友誼的第一步,於是我耐心等待機會再續我們的話題。
這樣的機會要過好一段時間才出現,事實上,是好多天以後。你可能以為我會等得越來越沮喪,可是你不要忘記,我這輩子還沒有像這樣度過假呢。我們去租摩托車;我們買草蓆鋪在海灘的黑色火山沙上,因為太陽把沙子晒得會燙皮膚;我們住在古雅別致的屋子裡,那是當地老夫婦出租給夏天遊客的;我們大啖烤章魚、暢飲氣泡礦泉水和紅酒。在這之前,我還從來沒有去過歐洲,甚至沒在海裡游過泳──你也知道,拉合爾離海岸有九十分鐘的飛航距離──所以,我讓自己盡情享受跟這群富有的年輕人在一起的樂趣。
但是我得承認有些小地方讓我很生氣。比如說,他們花起錢來毫不在乎,有時候一個人一餐可能得花上五十美金,而且這種時候還不少,他們卻一點都不覺得有什麼。還有,只要是付了錢的服務,他們對那些提供服務的人總是一副自以為是的模樣,他們會跟年紀比他們大一倍的希臘人說:「可是你明明跟我們說過啊。」然後堅持事情要照他們的方式來辦。我手頭上有多少錢是固定而且不斷在損耗中的,加上我傳統的想法覺得應該尊敬長輩,所以我不禁納悶,人類歷史到底在哪兒轉錯了彎,把我的這些同伴們擺在這樣的位置上,讓他們一言一行彷彿自己是全世界的統治階級一樣;而其中有不少人是如此缺乏教養,要是在我的國家,我早就把他們當暴發戶了。
不過也許我在回顧的時候,因為清楚自己跟貴國的關係後續發展如何,所以有意誇大了這些惱人的事情。何況,其他人對我來說只是無謂的背景罷了,在前景閃閃發光的,是艾芮卡,而觀察她帶給我無窮的滿足。她曾告訴我她討厭獨自一人,我後來也注意到她很少獨處,她有辦法把人吸引到她的身邊。她風姿綽約,有一種不平凡的吸引力,要是有自然學家在旁邊記錄她對棲地的影響力,大概就會把她比擬為一頭母獅:強壯、毛色光亮、無時無刻不被她的獅群拱繞著。
然而你會有一種感覺,她活在自己的內心世界裡,跟四周的人有一段距離。不是說她冷漠,她的性情其實很隨和,但你會覺得有某部分的她是無人能觸及、迷失在未說出口的思緒裡的──她會這麼有吸引力,這也許是個不容忽視的因素。可以這麼說吧,以貴國同輩的女性偶像來說,她比較是派特洛那一派,而不是小甜甜布蘭妮那一型的(註2)。
不過,我提出來的文化參考點全被當耳邊風了!先生,你好像分神了喔,國立藝術學院的那些漂亮女孩顯然又擄獲你的注意力了,還是你注意的其實是那個男的,那個鬍子比我還長、在她們身旁停下腳步的男人?你想他會因為她們衣著不端莊、穿的是T恤跟牛仔褲而痛罵她們嗎?我猜不會,這些女孩在這一帶顯得很自在,大概常來這裡,倒是那男的看起來格格不入。而且,拉合爾市集管治條例裡有這麼一項:要是有女人被男人騷擾,她有權請求群眾發揮他們本能的手足之愛,而眾所皆知,群眾可是會把騷擾他們姊妹的男人打個半死的。喏,先生,你看到了吧?他繼續往前走了,他剛剛只是盯著引起他興趣的東西在看,就跟你一樣,只不過當然,你的方式要謹慎多了。
至於我呢,跟艾芮卡同遊希臘的那個夏天,我努力試著別老盯著人家看。可是接近假期尾聲,在羅德斯島上的時候,我實在情不自禁。你沒去過羅德斯島?你一定得去,我覺得它跟我們之前去過的島嶼截然不同,它的城市四周都有防禦堡壘,由古老的城堡護衛著,目的是抵禦土耳其人,就像現代希臘的陸海空三軍一樣。防禦東邊的城牆有部分牆面還屹立在那裡,一想到我是在牆的另一面長大的,感覺還真奇怪!
不過這不重要。我剛剛跟你講到我沒辦法不盯著看的那一刻,我們躺在沙灘上,附近有好幾個歐洲女人照例以上空裝在作日光浴──這個做法我全心贊成,可惜我們這群普林斯頓人的女生之中,還沒有人可以欣然接受。這時,我注意到艾芮卡正在解開她比基尼的肩帶,然後,就在我一臂之遙外,我看著她露出胸部來晒太陽。
過了片刻──是,是,你說的沒錯,是不止片刻,我剛剛不老實──她轉過頭來,看到我正盯著她瞧。我有幾個可以應對的方案:我可以突然轉開眼光,不過這樣正好證明了我不只盯著她看,還對她的裸體感到不自在;我可以停頓半晌,再若無其事地將目光移開,彷彿她的胸部是再自然不過的景象了;我也可以繼續盯著看,以這種方式誠實地表達我對她袒露出來的部位的贊賞;或者,我可以透過恰到好處的文學典故,讓她把注意力轉移到《帕洛瑪先生》(註3)裡面有個段落完全寫出了我的窘境。
可是這些我都沒做,我只是紅著臉說:「哈囉。」她露出微笑,在我看來,那笑中有她平常沒有的嬌羞,然後她答道:「嗨。」我點點頭,努力想找別的話講,不成,只好又說:「哈囉。」話一出口,我恨不得自己馬上消失,我知道自己聽起來蠢得不可思議。她大笑,小小的胸部跟著抖動,她說:「我要去游泳了。」不過起身走開時,又半轉過身加了句:「你要來嗎?」
我跟著她去,看著她腰部以下緊繃的肌肉優美地托著脊椎。我們走到水邊,海水溫暖又清澈,看得到水面下的鵝卵石和一閃而過的小魚。我們溜進水裡,她強勁有力地划著水,一路游到了海灣裡,然後在原地踢水等我趕上。有一陣子我倆不發一語,只用兩腳攪動著海水,我可以感覺到我們滑溜的雙腿輕輕掠過彼此。終於,她開口說:「我想,同年齡的人裡面,我從沒遇過像你這樣有禮貌的〈三〉
這種天氣在拉合爾算是春天的尾巴,我們本地人最珍惜了;太陽雖然熱烘烘的,但是很有舒緩身心的作用。或者我應該說,是對我們才有舒緩作用,因為,先生你啊,看來還是渾身不自在的樣子。我這麼說,希望你不要介意:你老是煞有介事地前後左右張望,腦袋裡好像有一個規律的滴答、滴答、滴答聲隨著你的眼光從這一點移到下一點,讓人想到一頭野獸遠離了自己的地盤,來到陌生的環境裡,已經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捕食者還是獵物哪!
來,拋掉外地人那種老是以為有人在注意你的感覺吧。你看,街上的影子都已經拉長了,他們很快就會把市集兩端的柵門關起來不讓車輛通行,阿娜卡莉舊城區就會變成行人徒步廣場,其實他們已經開始了。警察會不會捉那些騎機車溜進來的小鬼頭?要看捉不捉得到啊!你看那些小鬼頭已經閃電似地騎過去、逃之夭夭囉。不過他們是最後一批通過的了,你也看到,柵門這會兒已經鎖上了,剩下那些入口,都只容得下一個人通過。
你應該已經注意到,拉合爾的新興區域很不符合沒有交通工具的人的需求,空間太大了,公園綠地啦,寬闊的林蔭道啦,所以有一種鄉下古老階級制度的色彩,也就是有交通工具的人比步行的人優越。可是在這裡,在我們坐著的這個地方;還有在我們跟拉維河之間更古老、擁擠得像迷宮一樣的巿中心,拉合爾就比較都會、比較民主。事實上,在這些地方,有車的人反而不得不下車來加入步行的人群中呢。
像曼哈頓?對,一點也沒錯!這就是為什麼我剛搬到紐約時,出乎意料地感覺就好像回到老家一樣。可是我會有這種感覺,還有別的原因:這裡的計程車司機會講烏爾都語;我住在東村的公寓,兩條街口之外就有一家賣咖哩角和鷹嘴豆的店,叫作「巴基旁遮普熟食店」;有一次我在第五街過馬路,剛好有遊行活動,我聽到「南亞同志協會」花車上的擴音器傳來一首曲子,就是我在一個堂哥的婚禮上跟著跳舞的曲子。
在地鐵車廂裡,我的膚色會很有代表性地落在色譜中央。走到街角,有觀光客會向我問路。在美國待了四年半,我從來不是美國人,可是我可以馬上就變成紐約客。什麼?我越說越大聲?你說得對,一想到紐約,我很容易就情緒化起來。我心裡還是很喜歡紐約,真不簡單,因為其實我才住了八個月就走了。
當然,我對紐約一開始的興奮感,跟我對安德伍參孫的興奮感是分不開的。我還記得去報到當天,我那種充滿驚奇的感受。他們的辦公室座落在市中心一棟大樓的四十一跟四十二樓,把拉合爾任何兩幢大樓疊在一起,都沒這棟大樓高。雖然我搭過飛機,也去過喜馬拉雅山,但是從他們的大廳看出去的景觀,那種氣勢,還是讓我非常震撼。我這才明白,這裡跟巴基斯坦是兩個世界;把我托在這半空中的,是人類有史以來最先進的科技文明的成就。
在我旅居貴國的那段日子裡,這樣的比較常讓我很困擾,其實不只困擾,還讓我感到忿恨。四千年前,我們這些印度河盆地的民族就已經有了棋盤式的城市,還有下水道系統,而後來入侵和殖民美國的那些人的祖先,在當時還是目不識丁的野蠻人。現在我們的城市大體沒什麼規畫,也不講究衛生;而美國有些大學收到的個人捐款,竟然比我們全國的教育預算還要多。一想到這巨大的差別,就讓我覺得羞恥。
不過那天我沒有這種感覺。那天,我沒想過自己是巴基斯坦人,只覺得自己是安德伍參孫的新鮮人,而公司氣派的辦公室讓我感到非常自豪,我真希望能讓爸媽和哥哥也見識一下!我一動不動地站在那裡,讓景觀盡收眼底,不過也沒站多久;我們這些新進分析師到齊後不久,就被帶到會議室參加迎新報告。會議室裡有位副總裁,叫作謝爾曼,頭頂剃得光溜溜的,他向我們說明我們這個新團隊的精神。
「我們這裡是個任人唯才的公司。」謝爾曼說:「我們相信要成為最好的。你們是全國頂尖學府裡最優秀的學生,所以你們才會在這裡,可是選任人才不會在招聘完畢後就結束,我們每六個月會評鑑你們一次,你們會知道自己的排名,你們的排名會決定你們可以得到多少獎金和人員配備。如果表現優良的話,你就會得到嘉獎;如果表現不佳,你就會被掃地出門。訓練課程結束的時候,你們就會拿到第一份評鑑結果。」
真是簡單扼要。我瞥了一下四周,想看看跟我一起受訓的新同事有什麼反應。會議室除了我以外,還有五位新同事,其中四位僵硬地坐得筆直,第五位是個叫溫萊特的傢伙,他比較放鬆,手中不停地轉著一支筆,那樣子讓人想到《捍衛戰士》裡的方基墨。他向我靠過來,低聲說:「獨行俠,第二名就沒意思了。」我學著海軍飛行員拉長聲調的語氣回答:「冰人,你真是個危險人物啊。」(註4)說完我倆相視一笑。
除了這類輕鬆的玩笑話,在那裡工作其實並沒什麼樂子可言。接下來的四週,我們每天都按表操課,早上有三小時的研討課程,這是把商學院一整年的課程濃縮起來的一系列課程之一,教授都是從最有名望的學術機構請來的,例如教我們財金的是華頓商學院的女教授。此外還有測驗,成績都仔細地記錄起來。
午餐就到自助餐廳享用。我們一邊吃著蕃茄乾青醬雞肉捲,一邊觀察那些老鳥們舉手投足間流露的帶著自信的匆忙。午餐過後,我們上的是電腦程式講習,目的是讓我們熟練PowerPoint、Excel、Access等電腦程式,課堂上我們圍著輕聲細語、長得像圖書館員的講師坐成半圈,溫萊特戲稱這堂課是「微軟家族時光」。
最後,到了下午的下半段時間,我們分成兩個三人小組,進行謝爾曼口中的「軟技能訓練」。這個時段的課程包括模擬實境的角色扮演,像如何應付怒氣沖沖的客戶,或是不肯配合的財務主管。我們學會認清別人的思考模式、駕馭對方的議題,把它導向我們想要的結果。事實上,你可以把它形容成一種商場心理的柔道術。
你覺得我們的訓練鉅細靡遺吧,我也這麼覺得,這種訓練完全體現了系統化的實用主義──所謂的專業主義。貴國在很多領域上能取得成功,就是拜這種精神所賜。在普林斯頓,我們是在充滿創意的氛圍中學習;而在安德伍參孫,創意雖然沒被摒棄,它仍然存在而且受到重視,只不過最高指導原則的寶座讓給了效率。最大報酬率成了我們的座右銘,我們必須時時回歸這個原則。我們學會找出優先順序,決定事情要以哪條軸心來進展才能獲得最大效益,然後就一心一意投入到達成那個目標上。
可是或許我這些思考有點枯燥吧!我不是要暗示說我不喜歡踏入金融圈,恰恰相反,我蠻喜歡的。我覺得被賦予了權力,除此之外,各式各樣新的可能性在我面前展開。就給你一個例子吧,拿費用帳戶來說,別人給你一張信用卡,跟你說只要看起來跟工作有關的用餐或娛樂,公司都會買單,你知道這有多讓人興奮嗎?喔,抱歉,你當然知道了,你現在就是在出差嘛。可是對二十二歲的我來說,這真是讓人意想不到的事。如果想要,我下班後可以帶同事去喝一杯,這種活動可以列在「新進員工聯誼」那個類別裡,然後臉不紅氣不喘地在一個鐘頭內花掉比我父親的一天所得還多的錢。
你應該能想像,我們這些新進員工當然好好利用這機會經常彼此聯絡感情了。我記得第一次聯誼那晚,我們去了第四十四街上的羅亞頓飯店的酒吧,謝爾曼那次也跟我們去了,還點了一瓶頂級香檳慶祝我們就任。大家舉杯敬酒時,我環顧身邊:五位同事裡面有兩位是女性,溫萊特跟我不是白人。我們是這麼的多元……但同時也不是,我們所有人,包括謝爾曼,都來自菁英學府:哈佛、普林斯頓、史丹福、耶魯;我們全都散發出一種自信的自我滿足感,而且我們當中沒有一個人長得矮或胖。
那時我突然想到──不對,老實說,是現在我才突然想到──要是我們都剃光頭、穿上迷彩戰鬥裝,我們之間就根本分辨不出你我了。或許溫萊特也有類似的想法,他眨眨眼對我說:「小天行者,當心黑暗面!」(註5)後來的發展證明他還蠻有先見之明的。他偏愛引用熱門電影裡的對話,就像我母親喜歡引用法伊茲和迦利布(註6)的詩句一樣。可是我猜溫萊特用這個《星際大戰》的典故,主要只為了好玩,因為他一說完,就跟大家一樣開懷暢飲起來。
香檳一喝完,謝爾曼就離開了,不過他要我們繼續玩到盡興為止,帳單就報給安德伍參孫。我們一直玩到午夜,才搖搖晃晃地走到街上,溫萊特跟我共乘一輛計程車回市中心。在車上,他說:「嘿,老兄,你瘋板球嗎?」我問他是什麼意思,他說:「我老爸迷死板球了,他是從巴貝多來的。西印度群島對巴基斯坦……」說到這裡,他不由自主地轉成輕快活潑的加勒比海腔調:「是我看過的試賽裡最他媽的精彩的一個。」我笑了,說:「那肯定是八○年代的事了,現在兩個球隊都沒以前好。」
我倆都餓了,我提議到巴基旁遮普熟食店吃點東西。櫃台後頭的男人認出我來,前幾天早上,我跟他說那天是我第一天上班時,他免費請我吃了一頓早餐。他一看到我就張開雙臂,口中說著:「我的朋友。」我向他點點頭,說:「先生,你都不回家的嗎?」他說:「回得不夠多。」我說:「這回一定要讓我買單。」我抽出我那張信用卡,傾身向前,神祕兮兮又醉醺醺地補充說:「我有費用帳戶喔。」店內滿臉倦容的計程車司機都津津有味地看著我們。他搖搖頭跟我說對不起,他不收美國運通卡,如果我身上沒錢,以後再付也行。
雖然我們說的是烏爾都語,溫萊特似乎聽得懂。他說:「我有現金。這些東西看起來好好吃。」我很高興他這麼覺得,美食是我們拉合爾人很引以為傲的東西;你在這裡的期間,一定也感覺出來了。而且,人家請你吃飯就是友好的表示,表示已經進入一種有來有往的關係。所以,十五分鐘過後,當我看著溫萊特掃光他盤裡的最後一塊碎屑,舔吮起手指來時,我知道我在辦公室找到一個志同道合的人了。
你怎麼直往後縮?啊,是了,這乞丐是個特別不幸的傢伙,不知是怎麼樣的一連串意外讓他落得這樣〈四〉
我看你注意到我前臂的傷疤了,這邊的皮膚顏色比周圍深,也比較光滑。有人跟我說看起來很像被繩子擦傷,常做體能活動的朋友則說,跟玩繩索下降──也就是說跟登山活動在身上留下的疤還蠻像的。這類的想法或許也在你腦海中掠過,因為我看得出你神情有點嚴肅,彷彿正在猜想,像我這種從平地來的人,是什麼樣的訓練營會讓我有機會進行這種活動呢?
如果是那樣的話,請你放心,我受傷的原因還蠻平淡無奇的。我們國家有個現象你肯定很陌生,因為你家鄉的特點就是富庶。在這裡,特別是冬天的時候,大水壩的貯水池會幾乎見底,那時我們就會面臨電力短缺的問題,會有的現象就是輪流斷電。我們把這種狀況叫作限電,我們會在家裡儲備很多蠟燭,這樣生活才不至於大亂。我小時候,有一次限電,我隨手抓起一根蠟燭,不小心打翻,蠟油就濺到身上。要是在美國,這很可能就會觸發一場漫長的訴訟案,因為製造商用熔點這麼高、這麼危險的蠟來製作蠟燭;在這裡,我只是哭了一整晚,加上你今天看到的這個淡淡的、直得有點奇怪的疤。
啊,他們把彎彎地懸掛在市集上空的飾燈打開了!有點俗?對,你說得沒錯,要是我,我可能會挑顏色沒那麼豔的。不過瞧瞧我們周圍,大家仰起的臉都帶著笑容,真是神奇啊,天一黑之後,人造燈光的效果就是那麼戲劇化,那麼容易牽動我們的情緒,即使在二十一世紀初的今天,在像拉合爾這樣明亮的大城市裡,都還有這樣的效果。想想看,帝國大廈那種千姿百態的美,聖派翠克節(註7)的時候是綠色燈海,法蘭克‧辛納屈(註8)忌日當晚則打上淡藍色的光。毫無疑問,紐約的夜景是世上最壯觀的景致之一。
我還記得初到紐約,晚上在曼哈頓四處逛的情況,通常艾芮卡就是我的嚮導。從希臘回來不久,她邀我到她家吃晚飯。那整個下午我都在煩惱該怎麼穿,我知道她家境富裕,我想穿得跟她家人一樣,我想像他們的穿著應該是很優雅但也很休閒的。我的西裝似乎太正式了,穿運動夾克會好一點,可是我那件夾克已經穿了好幾年,感覺有些邋遢。最後我取了個巧,選擇所有禮儀規範都會例外通融的少數民族服飾,穿了一件漿過的白色庫兒塔長衫(註9),上頭有細緻的棉線刺繡,下半身配一條牛仔褲。
我這身打扮去坐紐約地下鐵,完全沒有不自在,這證明了那時候的紐約是個真正開放、四海一家的大都會。事實上,除了有個男同志禮貌地對我媚然一笑以外,沒有人多注意我一眼。我從第六大道線出來,走上七十七街,來到上東區的中心,這裡有迷人的小酒吧、高級商店,還有穿著短裙遛迷你狗的漂亮女生。雖說我從沒來過,讓我意外的是這裡感覺好熟悉,後來我才明白,我的熟悉感是從電影來的,很多電影都用這一區當背景。
艾芮卡的家在一棟富麗堂皇的大樓裡,有藍色的頂蓋,還有一個年長的門房。門房表情冷漠不屑,我在拉合爾開著生鏽的小破車去一些大宅院時,看門人臉上也會有這種神情。很自然的,我也以同樣冷漠傲慢的語調說明來意,這語調是經過小心拿捏的,務必同時傳達出我被冒犯了,以及我沒攤開來說是不想跟他一般見識的訊息。這招果然奏效,他馬上撥電話詢問是否該放我通行,被告知要讓我過去之後,他親自帶我去坐電梯,並指示我撳閣樓的按鈕,「閣樓」這個詞在我心中代表著奢華──是的,我承認也會聯想到色情刊物。所以,我是滿心期待地來到艾芮卡的公寓門口的。我還沒敲門,門就開了。
艾芮卡笑臉相迎,晒成古銅色的肌膚散發著健康的光澤。我本已忘了她有多麼明豔動人,此刻兩人擠在狹窄的入口通道,我不得不垂下目光。「哇!」她一邊驚嘆,一邊用指尖滑過我長衫上面的刺繡,說:「你看起來好棒。」我回說她也是,那是真話,儘管她穿的只是一件太空飛鼠的短T恤,看來她不像我花那麼多心思在挑選服裝上。她說想讓我看一樣東西,我跟著她走進她的臥房。她的臥房大約是我套房公寓的一倍大,房裡有一箱箱大學用書,書桌上有電腦和雷射印表機,一張大床上堆滿了衣物,還有一只拳擊袋,用鍊子從天花板垂掛下來。總而言之,這是個看上去很有人氣、那種像住了一輩子的房間。
我有一種奇特的感受,我覺得很自在,像回到老家一樣。也許因為我近年過得很漂泊,總是從一間宿舍搬到另一間宿舍,所以對過去那種安定的日子有一種渴望;也許是因為我想念老家,還有幾代同堂大家庭的那種安逸,而不是不同年齡層四散各處的分裂狀態;也可能是因為這間在上東區高級公寓裡的寬敞臥房,以美國講法來說,代表的政經地位就等同於在古爾堡一間豪宅裡的寬敞臥房,就像我從小到大住的那個房間。不管原因是什麼,我因為這感覺笑了起來,艾芮卡見了,也報以微笑,並舉起一個薄薄的棕色大信封。
「這個,完成了。」她嚴肅地說。我等她說下去,但是她沒再開口,於是我問:「『這個』是什麼?」她說:「我的手稿,我明天就會寄給經紀人。」我畢恭畢敬地用雙手接過,掌心朝上捧著,說:「恭喜。」發現信封相當輕,又問:「全都在這兒了嗎?」她點點頭說:「比較像短篇小說,不是長篇,留點空間讓讀者的想法去迴盪。」我把信封翻過來,欣賞它的質感:封口的膠帶、角落的凹痕。我問她:「會緊張嗎?」她說:「倒不是緊張,是不安穩的感覺。我覺得自己好像一隻牡蠣,身體裡有顆刺刺的沙粒很久了,我一直想把它弄得舒服點,於是慢慢地將它化成了一顆珍珠。現在終於取出來了,可是一離開我身體,我才發現它留下了一個缺口,你明白嗎,我肚子裡它原來占據的地方,現在凹陷了一塊。所以我有點想把它多留一段時間。」「那,為什麼不呢?」我問,一面把手稿遞還給她。「我已經留過了。」她說著,又恢復了微笑,說:「我們去希臘以前稿子就已經在這個信封袋裡面了。」
她這樣對我吐露心聲,我既是榮幸又是開心。我看著她的眼睛,第一次察覺到那後面有什麼東西破裂了,就像鑽石上的細小裂縫,只有透過放大鏡才會看出來,平常只隱藏在鑽石的光輝之下。我想知道那裂縫是什麼,到底是什麼讓她創造出她所說的珍珠,可是我想我要是問的話,就太冒昧了,這種事情要由當事人自己選擇什麼時候說、跟誰說。所以我沒再說什麼,只是嘗試以表情來傳達我想了解她的渴望。
離開她房間的時候,我注意到牆上有一幅素描,畫的是暴風雨天際下的一座熱帶島嶼,島上有一條河道和一座尖聳的火山,破火山口裡藏著一座湖,湖中有一座更小的島,這座島上之島在火山口巧妙的遮蔽之下,顯得異常平靜安穩。我問:「這是什麼?」她答道:「克里斯畫的,在我們八九歲的時候,靈感來自丁丁歷險記漫畫集的其中一本:《七一四航班》。」我說:「好美。」她點頭說:「是啊,好美。他媽媽清理他的東西時送給我的。」我又多看了一會兒,那複雜的鉛筆筆觸讓我著迷,畫中對細節的講究,讓我想到我們巴基斯坦的細密畫,你如果繞過那個街角,到拉合爾博物館或是國立藝術學院,就能找到那種繪畫;當然,兩者在風格或題材上是很不同的。
艾芮卡帶我朝外頭走,到他們的屋頂陽台去,那是個居高臨下的私人場地,可以鳥瞰整個曼哈頓。艾芮卡把我介紹給她的父母。她母親坐在一張桌球桌旁,球桌上擺了四套餐具,成了這頓晚飯的餐桌。艾芮卡的母親握著我的手說哈囉,然後,一面仍握著我的手不放,一面滿臉贊同地對艾芮卡說:「很不錯喔。」艾芮卡回道:「媽,正經一點啦。」她父親站在烤肉架那邊,正把漢堡肉放進盤子裡,從他舉手投足間明顯看得出來,他在企業界是個舉足輕重的人物。我們就座用餐時,他舉著一瓶紅酒對我說:「你喝酒嗎?」艾芮卡的母親代我回答:「他已經二十二歲了。」語氣彷彿在說:他當然喝囉。艾芮卡的父親說:「我以前有個巴基斯坦員工,從來不碰酒。」我向他確保說:「伯父,我喝的,謝謝您。」
我喝酒這點似乎讓你很困惑,而且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你可能誤解我留鬍子的意義了,不過無論如何我應該澄清一下,我到紐約的時候還沒有蓄鬍子。事實上,很多巴基斯坦人都喝酒,酒在我們國家的確是非法的,但差不多就跟大麻在貴國是非法的一樣吧。再說,我們國家喝酒的人,也不全都像我一樣,是受西方教育的都市人,我們的報紙常報導,有村民喝了劣質私酒而喪命或失明。其實我們的詩詞民謠裡也常有「醉」的意象,還扮演愛情跟精神啟蒙的推手。什麼?你問喝酒難道不是罪嗎?是啊,當然是,可是要這麼說的話,「貪戀人的妻子」(註10)也是罪啊。我看你笑了,那意思我們都懂囉。
不過我扯遠了。我剛剛跟你說到我第一次跟艾芮卡的家人共進晚餐。那個晚上有點熱,跟今晚一樣──紐約的夏天就像拉合爾的春天。那晚也跟現在一樣,有微風輕吹,風裡有烤肉的香味,就跟現在市集裡很多露天餐廳正在準備晚餐而傳來的香味一樣。那晚真是環境好、氣氛佳、紅酒香、漢堡肥美,我們的談話大體也蠻愉快的。艾芮卡似乎因為有我在場而顯得高興,而她的快樂也感染了我。
不過,我記得談話中有一度我是被惹惱了。艾芮卡的父親問我家裡近況如何,我回答我家人都很好,謝謝。他接著說:「不過你們的經濟快不行了,不是嗎?貪污啊,獨裁啊,有錢人過得跟王公貴族一樣,老百姓卻在受苦受難。你可別誤會,我喜歡巴基斯坦人,人民都很強韌,可是菁英把整個國家都搜括精光了,對吧?還有基本教義派的問題,你們這方面的問題可嚴重了。
」
我感覺胸中怒火燒了上來。他的話並無明顯可議之處,其實還很像對巴基斯坦現況做了一番總結,蠻了解情況的,跟《華爾街日報》頭版的簡短新聞很像──我那一陣子已經開始讀那份報紙。可是他的語氣讓我很反感,請原諒我這麼說,就是典型美國人那種趾高氣昂的語氣。要不是顧及禮貌,我才不會只回應說:「是,伯父,是有很多難題沒錯,但是我的家人在那裡,我可以跟你保證情況沒那麼糟糕。」
還好,那頓晚餐接下來都相安無事。飯後,艾芮卡跟我一起搭計程車到切爾西區,她有〈五〉
先生,你看,這廣場上空開始有蝙蝠出現了。你說叫人心裡毛毛的?多麼有趣的美式說法啊,我有好幾年沒聽到人家這麼說了!我倒不覺得蝙蝠會讓人心裡毛毛的,說真的,我還蠻喜歡蝙蝠的,讓我想起小時候,我們在祖父家的池塘游泳時,那些蝙蝠會朝我們俯衝下來,可能把我們當青蛙了。那時候,拉合爾還有更大型的夜間動物呢,我父親以前都叫那種動物狐蝠,晚上我們開車駛過林蔭路的時候,會看到牠們倒掛在老樹的樹冠上。現在早就沒有狐蝠的蹤影了,可能狐蝠也跟蝴蝶和螢火蟲一樣,屬於比較夢幻的世界,不適合在污染擁擠的現代都會裡生存吧。如今,你只有在附近鄉間才有可能看到狐蝠的蹤跡了。
可是蝙蝠卻在這裡存活了下來,牠們是成功的都會住民,像你跟我,動作夠快,不會被人發現;也夠精明,能在人群之中狩獵。牠們在都市裡穿梭自如的本領實在令我驚嘆,不管離這些建築物有多近,牠們從來不會撞上去。另一方面,蝴蝶就很容易在路過車輛的擋風玻璃上撞得粉碎,我還看過一隻螢火蟲不斷往房子的窗戶撞了又撞,無法理解有一片玻璃擋在牠面前。也許狐蝠缺少的是牠的小型近親蝙蝠的那種雷達跟敏捷度吧,所以都撲到拉合爾新蓋的辦公大樓和購物中心建築上撞死了,這些樓房建得比以往都高。這樣說起來,狐蝠在紐約或甚至馬尼拉,就滅絕得更早了!
來到菲律賓展開我在安德伍參孫的第一份任務時,我真是興奮極了。我們搭的是頭等艙,我永遠也忘不了當時那種感受:我西裝筆挺地倚躺在座位裡,一位漂亮而風騷的空姐遞給我一杯香檳──是的,我厚顏無恥地相信她是在對我賣弄風情。我覺得自己是如假包換的○○七詹姆斯龐德,只是比較年輕、比較黑,薪水可能還比較高呢。現在回想起那段時光,覺得好怪,我的自我滿足感後來消失得真快!
不過我說過頭了。我剛剛跟你說到馬尼拉。先生,你去過東方嗎?去過!真的,以一個美國人來講,你去過的地方真多──說起來,以任何國家的人來講都算多。我對你的業務性質越來越好奇了,不過我相信時候到了你自然會說,現在你似乎比較希望我繼續講下去。既然你去過東方,就不用我來告訴你,地球那一角正發生多大的變化。我本來預期會看到像拉合爾這樣的城市,或頂多像喀拉蚩,結果我看到的卻是一個高樓大廈林立、高速公路交錯的地方。沒錯,馬尼拉也有貧民窟,從機場坐車進城的路上就看得到:大片大片的區域,穿著髒兮兮白汗衫的男人,無所事事地在修車行前面閒晃,就像《火爆浪子》(註11)這類電影裡描繪的一九五○年代的美國,只是貧窮一點的版本。可是馬尼拉映在天際閃亮的高樓大廈景觀,還有超級富豪用圍牆築起的小王國,這些都是我在巴基斯坦從沒見過的。
我盡量讓自己別耽溺在這樣的比較當中,可是接受紐約比拉合爾富裕是一回事,要吞下馬尼拉也比拉合爾富裕這個事實,又是另一回事了。我感覺自己像個長跑選手,本來自以為表現還不賴,直到轉頭一瞥才發現,領先自己一圈的那個傢伙並不是跑第一的選手,而是落後選手之一。也許就因為這樣,我在馬尼拉做了一件以前從來沒做過的事:在我的尊嚴許可的範圍內,我盡量讓自己言談舉止更像個美國人。跟我們一起工作的菲律賓人看來都很尊敬我的美國同事, 幾乎直覺式地就把他們當成國際企業的主管階層了,我也想要得到那樣的敬重。
於是我學會跟年紀和我父親差不多的主管人員說「我現在就要」,我學會面帶境外人士享有豁免權的微笑插隊,別人問我從哪裡來的時候,我學會回答從紐約來的。你問我這些事情會不會困擾我?當然會,先生,我常常都覺得羞愧。可是我沒有流露出來,不管怎樣,我可以引以為傲的地方很多,舉例來說,在工作上我很有天分,還有同儕對我的表現評價都非常好。
我剛才跟你提過,我們是去那裡評估一家音樂製作公司。那家公司的負責人在當地藝人經紀圈中是一號響噹噹的人物,他摘下墨鏡後,雙眼透出的那種無限開闊的感覺,很像長期服用迷幻藥的人會有的。雖然他的過去放浪不羈,他卻有辦法簽到利潤豐厚的外包合約,幫兩家國際大唱片公司製作、發行CD。其實,他還聲稱他的公司是東南亞同類型裡最大家的,而且儘管盜版、下載的情況猖獗,加上中國的競爭,他的公司還是能夠快速穩健地成長。
為了找出這家公司真正的價值,我們日以繼夜地工作了一個多月。我們跟供應商、雇員,還有各色各樣的專家面談,我們跟會計師和律師關在房間裡好多個鐘頭,我們的電腦裡蒐集了十幾億位元的資料,我們把營運狀況的指標拿來跟基準點對比;最後,我們建立了一個有無數排列組合、十分複雜的財務模型。我大部分時間都花在電腦前面,不過我也去了工廠和好幾家唱片行,這些參訪行程讓我覺得大權在握,因為我知道我們的團隊正在塑造未來。這些工人會不會被炒魷魚?這些CD會不會轉移陣地到別的地方去製造?這些都將由我們協助做決定,當然,是間接的。
然而,我有時會感到迷失了方向。我特別記得有那麼一次,我跟同事坐在大型豪華轎車裡,困在交通堵塞中前後動彈不得,這時我不經意望出窗外,看到幾呎之外有一輛吉普尼(註12),那司機正迎上我的目光,不曉得為什麼,他神情裡有一抹毫不隱藏的敵意。我們素未謀面,這點我十分確定,而幾分鐘之後我們大概也永遠不會再見到彼此了,可是他的嫌惡卻是那麼明顯、那麼私密,讓我覺得渾身不自在。我回瞪他,心裡也光火了──你在此地這段期間應該也已經注意到,我們拉合爾男人對瞪眼這回事是看得很嚴重的──我一直跟他四目交接,直到前面的車子動了,他才不得不把注意力轉回馬路上。
過後,我試著去了解他的行徑。我想,也許他太太剛剛離開他,也許我的西裝跟豪華轎車所代表的特權讓他憎恨我,也許他就是不喜歡美國人。過了很久,我的心思都還在這件事情上面,我不斷尋找各種可能性,而每個可能性後面都不自覺地潛藏著一個基本假設──那司機跟我共有一種來自第三世界的感受。然後,有個同事問了我一個問題,我轉身準備回答他時,一件怪異的事情發生了。我看著他──他那淺色的頭髮和眼睛,還有最主要的,他因沉浸在工作的細節裡而對周遭的那種冷漠──然後我想,你跟我是兩個世界的人。那一刻,我覺得自己跟那個菲律賓司機比跟他還要親近,我覺得自己正在演戲,而真實的我早該像大街上的行人那樣,走在回家的路上了。
當然,我什麼也沒說,可是這一連串特殊事件──其實應該說特殊印象,因為也構不成什麼事件──已經讓我心神不寧到那天晚上輾轉難眠了。不過還好,我們這次任務的工作非常密集,不容我任意失眠,第二天我在辦公室工作到凌晨兩點,回到飯店房間後,我睡得像個小寶寶似的。
在馬尼拉那段時間──我是七月下旬抵達,九月中離開的──我跟朋友和家人的聯繫,主要是每個禮拜打一次電話到拉合爾,還有跟在紐約的艾芮卡通電郵。因為時差的關係,她早上寫的信寄到我的信箱是我這裡的晚上,所以我很期待在就寢前讀到她的信、回她的信。她的電子郵件總是很簡短,從來不超過一、兩段,可是她有辦法在三言兩語之中表達豐富的含意,比方說,有一封信的意思大概是這樣:「成:我人在漢普頓。今天我們一夥人在海灘閒晃,我獨自去散步。我找到一個潮池,你喜歡潮池嗎?我好愛,就像小小的世界,完美、自足、透明,像在時間裡凝住了。然後漲潮了,海浪打進來,留下新的魚兒,整個潮池又重新開始。我回去時,每個人都追問我到哪去了,我才發現自己在潮池邊待了整個下午。感覺有點超現實,讓我想到你。──艾」
這樣的電郵就足以讓我精神振奮好幾天了。你可能覺得我言過其實,可是你要了解,在拉合爾,至少在我還是中學生的時候──現在這裡的青少年大概就跟其他地方一樣,已經變得比較自由了──那時候我們談戀愛通常只能靠簡短的電話、請朋友幫忙帶口信,還有就是從來沒有實現過的見面約定。很多父母都管教得很嚴,有時一連幾個星期都沒辦法跟我們自以為的女朋友見面,於是我們學會細細品味那種無法滿足的快感,真是一種很不美國的享受!所以只要有像我剛剛說的那種電子郵件,我就已經很高興了。
不過我當然很想再見到艾芮卡,所以當我們的專案接近尾聲時,我心情變得特別好。吉姆從美國飛過來,用我們最後得出的結論來滿足他自己。他請我坐下來喝一杯。「那,成吉斯,」他一面說,一面朝我們下榻的精緻飯店──馬卡迪香格里拉大手一揮,「習慣這一切了嗎?」我答:「的確是,長官。」「每個人都對你讚不絕口哪。」他說著,停下來看看我的反應,看到我露出微笑,又說:「唯一的抱怨是你工作太賣力了,你不會希望現在就把自己榨乾吧。」我說:「請您放心,我休息得很夠。」他揚起眉毛大笑起來,說:「我喜歡你,知道吧?真的,不是胡扯,也不是說點什麼好話來提振你這孩子的士氣那一套。你是一頭大白鯊,那是我發自內心的恭維。我剛加入時他們也這樣叫我:大白鯊,我不斷向前游,從來沒停下來過。我還是個酷傢伙,從來不表現出我覺得跟這個世界格格不入,就跟你一樣。」
吉姆用這種方式跟我說話,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我總是不確定該如何回應。這種把聽眾牽連進去的表白,就像我們打板球時所說的,是個棘手的魔鬼球。要是駁回去,就是輕慢了表白者;如果接下它,又等於自認有罪。所以我小心翼翼地說:「你為什麼覺得格格不入?」他笑了,又是那種彷彿看穿我的笑。他答說:「因為我是在另一邊長大的。小伙子,我半輩子都站在糖果店外面朝裡頭望,而在美國,不管你有多窮,電視都會給你一個美好的觀感,可是我是一貧如洗啊,我爸是生壞疽死的,所以花一百塊美金買一瓶發酵葡萄汁的那種荒謬我很了解,如果你懂我意思的話。」
我思索他的這番話。我跟你說過,我不是在貧困中長大的,可是我的成長過程的確伴隨著一種窮孩子的渴望,對我來說,不是渴望我家裡從來沒擁有過的東西,而是我們曾經擁有但又失去的東西。我【導讀】美國夢碎──莫欣‧哈密與《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台北‧李有成
巴基斯坦前總理班娜姬‧布托(Benazir Bhutto)遭到槍殺的那天晚上,我跟任教於新加坡國立大學的老同學飯後在永康街散步。走到冰館正對面一家二手光碟店的門前時,店裡的電視正好播放有線電視新聞網(CNN)的新聞報導。電視音量很大,吸引我們駐足觀看。電視上是班娜姬的巨型半身像,幾占了整個畫面。主播正在播報世界新聞:班娜姬在參加群眾大會後,乘車離去時被人槍擊身亡。緊接的電視畫面相當混亂,電視台對事件的資訊顯然掌握不足,只知班娜姬站在車上探出頭來向群眾揮手時被槍手近身射殺。
班娜姬在遇難前兩個月才結束八年的流亡歲月,從杜拜回到巴基斯坦,準備參加即將舉行的大選,希望東山再起。班娜姬死於非命,原本已經動盪不安的巴基斯坦政情更形雲譎波詭,短期的動亂恐怕在所難免。班娜姬一家的悲劇頗能反映巴基斯坦獨立六十年來整個國家的坎坷命運。二○○七年十一月號的《印刻文學生活誌》曾經刊出我的長文〈在甘地的銅像前〉,我在文中約略提到近代巴基斯坦顛躓崎嶇的政治進程:「印、巴紛爭不斷,甚至不惜兵戎相見,血流成河;巴基斯坦的民主搖搖欲墜,軍閥當權,貪腐無能,不幸走上某些第三世界國家當家作主後的宿命;孟加拉雖然另自巴基斯坦分裂建國,但也是連連天災人禍,苦難重重。」班娜姬被刺身亡不幸為我的敘述再添註腳。
上面這些文字所勾勒的大抵是一般人對巴基斯坦的粗略印象,在莫欣‧哈密(Mohsin Hamid)的第一本小說《蛾煙》(Moth Smoke,2000)中,我們看到的卻是另一個更為墮落、更為沉淪的當代巴基斯坦社會。《蛾煙》在精神上屬於《大亨小傳》(The Great Gatsby)的文學家族,小說的敘事時間是一九九八年的夏天,印度與巴基斯坦正為核子試爆劍拔弩張,南亞次半島的情勢極為險惡。在這樣的地緣政治背景之下,莫欣‧哈密的小說毫不留情地暴露了當代巴基斯坦社會陰暗而又粗暴的一面:走私販毒、貪污腐敗、欺詐謀殺、司法不公,不一而足,我們看到的是一個令人髮指的罪惡淵藪。小說的年輕主角達魯(Daru)身陷這樣的一個世界,彷彿燈蛾撲火,最後火焚身亡,只留下一嬝輕煙,這就是書名的寓意。莫欣‧哈密筆下的巴基斯坦就像行將破裂的腫瘤,享譽國際的印度作家安妮塔‧德薩伊(Anita Desai)就認為,莫欣‧哈密眼光銳利,觀察獨到,他將當代巴基斯坦社會的權力結構由講求出身的舊封建主義轉移到以財富為基礎的新封建主義,確是見人所未見。
《蛾煙》不僅獲得安妮塔‧德薩伊在《紐約書評》(New York Review of Books)撰文評論,美國著名女作家歐慈(Joyce Carol Oates)和南非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葛蒂瑪(Nadine Gordimer)也在書前提辭推薦。對一位新進作家而言,這些國際級前輩的青睞意義非凡。這本初試啼聲之作後來獲得鼓勵新人的貝蒂特拉斯克文學獎(Betty Trask Award)、《紐約時報》二○○○年年度好書獎,並且還進入美國筆會的海明威文學獎的決選書單。
一九七一年,莫欣‧哈密出生於巴基斯坦的文化古城拉合爾(Lahore),現居倫敦的諾丁丘(Notting Hill)。成長的年代正好碰上獨裁者齊亞(Zia ul-Haq)鐵腕統治巴基斯坦——齊亞就是在一九七九年四月把班娜姬的父親布托(Zulfikar Ali Bhutto)送上絞架的軍事強人,自己後來卻死於直昇機失事。《蛾煙》的敘事背景雖然是一九九○年代末期,但敘事中有關販毒與吸毒的情節其實可以溯及齊亞主政的一九八○年代。齊亞是美國的盟友,與美國聯手對抗由蘇聯所支撐的馬克思主義阿富汗人民民主黨政權,因此獲得美國的大量援助,同時齊亞也默許海洛英氾濫,從中謀取暴利,以挹注當時對抗阿富汗所需的巨額軍費。
莫欣‧哈密童年時期曾在美國北加州度過,由於他的父親在史丹福大學修讀博士學位,因此他就在帕羅奧多(Palo Alto)上小學。後來回到拉合爾,在拉合爾念完中學後,他再度來到美國,入普林斯頓大學就讀,主修公共與國際事務。在普林斯頓大學期間,他還選修了歐慈與莫莉生(Toni Morrison)的文學創作課程。《蛾煙》完成於一九九三年,初稿是他交給莫莉生的作業,這一年莫莉生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回想他在文學創作上的起步階段,他認為這兩位良師對他的啟發甚大。普林斯頓畢業後,他轉到哈佛大學法學院繼續深造,曾經選修年輕講師李察‧巴克(Richard Parker)所開的法律與文學這門課,《蛾煙》也曾經過他的過目。
莫欣‧哈密於一九九七年取得哈佛法學院的法律博士(J.D.)學位,不久即加入紐約曼哈頓的一家財務管理公司擔任管理顧問。二○○一年發生九一一恐怖攻擊時,他剛被公司派駐倫敦不久。他發現九一一之後情勢大變,整個美國陷入近乎瘋狂的愛國主義之中,伊斯蘭教徒的處境非常困難,恐怖分子、美國政府及大眾媒體似乎有志一同,聯手合擊,在美國社會中製造恐慌與恐懼。莫欣‧哈密在接受加拿大廣播公司(CBC)的訪談時指出,自九一一之後,人們即生活在一個過度簡化的世界:「就是我們對抗他們。還有邪惡軸心。就是伊斯蘭教對抗基督教或西方。」這以後進出美國,他的經驗說明了美國不再是個友善的國家。莫欣‧哈密的第二部小說企圖捕捉的正是這樣的政治氣候。《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The Reluctant Fundamentalist)於二○○七年面世,出版後佳評如潮,不僅暢銷,還進入曼布克獎(The Man Booker Prize)決選小說之列。莫欣‧哈密認為,這本小說之所以廣受重視,部分原因可能與其出版時機有關。「幾年前出版像我的這本小說比較困難。我想現在已開始有傾聽這類故事的飢渴。」他說。
《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屬於日漸增多的後九一一小說。九一一恐怖攻擊已經事隔將近七年,但其效應至今仍然餘波盪漾,全球的地緣政治與地緣文化固然因之改觀,阿富汗戰爭與伊拉克戰爭也師老無功,結束無期,非但死傷日增,而且似乎無日無之,這兩個國家的人民家亡城毀,數百萬人流離失所,無家可歸,中東與南亞的和平一時無望;而美國所發動的反恐戰爭更是鋪天蓋地,幾乎以全世界為戰場,某些舉措卻又過猶不及,甚至違反人權,戕害自由,不符公理正義,在古巴島上的美軍關達納摩(Guantanamo)拘留營已經成為美國之恥,也難怪越反恐似乎恐怖分子越多。環繞著九一一恐怖攻擊的各種報告、考察與論述可謂汗牛充棟,不少作家、藝術家、電影工作者更以其文化生產,從不同角度、形式與立場介入對九一一的挪用、詮釋、批判,乃至於再創造。
《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出版前曾經數易其稿。莫欣‧哈密在二○○○年夏天開始創作這本小說,九一一恐怖攻擊之前三個月完成初稿,情節所敘主要涉及一位任職於紐約的管理顧問決心回返巴基斯坦的心路歷程,這樣的情節顯然自傳性很強。九一一發生之後,莫欣‧哈密決心另起爐灶,把小說重寫,並且把背景擺在九一一之前。第二稿完成後,莫欣‧哈密認為完全不去面對或處理九一一似乎有些矯情,於是決定徹底修訂第二稿,而且要把後九一一的效應納入小說中。由於九一一的各種衝擊日漸擴大,莫欣‧哈密花了不少時間思考九一一事件,以及隨後發生的反恐戰爭——包括阿富汗戰爭、伊拉克戰爭,乃至於印度與巴基斯坦之間的宗教爭執在內。這段時間他又重寫這部已經多次易稿的小說,在他完成第五稿時,已經是二○○五年了。他的經紀人和《蛾煙》的編輯看過第五稿後並不滿意,他們認為這本小說的理念可取,可惜整個呈現方式是個敗筆。就在莫欣‧哈密向其未來妻子求婚的這一天,他接到出版社捎來的壞消息。出版社的編輯也是對小說的形式不盡滿意。據莫欣‧哈密透露,第五稿採用美國人的聲音,以第一人稱平鋪直敘的形式推展情節。幾經思考,他決定再易原稿。在接受他的英國出版商的訪談時,莫欣‧哈密表示:「我決定採用一種既優雅而又具威脅性的聲音,一種含混的時代錯誤的聲音,根植於巴基斯坦菁英學校的英印傳統,隱含某種較古老的價值系統與長久的歷史自尊。」於是他選擇了兩個觀點、兩個視境,擺在同一個敘事者身上,讓這位敘事者出入於美國與巴基斯坦這兩個現實,互相映照,互相糾纏。這份第六稿就是今天我們所看到的《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這位第一人稱的敘事者也就是小說的主角成吉思(Changez)。《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原書雖然不滿兩百頁,卻是莫欣‧哈密經營了六年、六易其稿的心血結晶。
《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的形式結構很像舞台上的獨白,或者說對白——至少是對白的情境,只不過我們聽到的只是一個人的獨言獨語,卻聽不到另一個人的反應或答話。說話者是成吉思——由於小說中的他對美國的態度前後不一,有些書評者就認為他的名字Changez意指改變(英文的change),其實這是烏爾都語(Urdu)的Ghengis,也就是曾經以鐵蹄橫掃歐亞大陸的成吉思汗。Changez是南亞一帶相當普通的男性名字,如果一定要從中尋找象徵意義,這個名字當然指涉男主角成吉思的東、西方(巴基斯坦與美國)雙重經驗。莫欣‧哈密否認這本小說的自傳性,男主角的成長、教育及工作與他的經歷雖有若干雷同之處,但那只是出於寫作上的方便,因為他習慣取材自本身所熟悉的經驗。
小說的情節在過去與現在之間穿梭來回。成吉思是一位約二十五歲的巴基斯坦年輕人,一個暮春的午後,他在拉合爾阿娜卡莉舊城區(Old Anarkali)的一家茶館遇到一位美國人,於是開始與他攀談,這一談就是大半天,一直到服務生「晚班的下班時間也到了」,他們才一起離開茶館。成吉思陪這位美國陌生人往旅館的方向走去,他把他們的路程稱作「午夜漫步」,可知這兩個陌生人的談話——或者說成吉思的個人獨白——持續了好幾個小時。莫欣‧哈密承認,這樣的談話情境在現實中不太可能,因此這樣的談話更可能隱含現實之外的政治與文化寓意。成吉思設法刺探這位美國人來到巴基斯坦的目的,美國人顯然不願據實以告,不過從美國人的種種反應來看,他不認為這個美國人是個單純的遊客。他對美國人說:「已經排除你是遊客,只是來到這世界一隅漫無目的遊蕩的可能性了。」
成吉思的談話大部分與他的美國經驗有關。他出生於拉合爾,在這座城市長大。拉合爾是巴基斯坦旁遮普省的古都,用成吉思的話說,「這座城市就像沉積平原一樣,層層堆疊著入侵者的歷史,從亞利安人、蒙古人,一直到英國人。」這句話深具後殖民批判,當然也一語道盡強權下許多第三世界國家與社會的普遍命運。成吉思屬於巴基斯坦上層社會的仕紳階級,從曾祖父到父親三代,上的都是英國大學,只是在後殖民的巴基斯坦,這一類仕紳階級已經逐漸凋零,取而代之的是「那些靠合法或非法事業起家的新興企業家階級」。成吉思一家經過幾代分產之後,已經家道中落,因此等他負笈普林斯頓大學時,他必須「在校內兼三份工作」,才能支付他的留學費用。成吉思選擇到美國的長春藤盟校深造,而沒有像他的父祖輩那樣到殖民宗主國的英國升學,當然也饒富象徵意涵:美國的全球新霸權顯然已經取代舊日的大英帝國,支配獨立建國後的巴基斯坦社會。
成吉思就讀普林斯頓時有一次與同學到希臘旅遊,認識了同校的美國女同學艾芮卡(Erica)。艾芮卡住在紐約,志在創作,希望成為作家。成吉思畢業後,在百中選一的情況下進入曼哈頓的一家管理顧問公司任職。由於表現優異,很受上司器重,他與艾芮卡也同時感情日增。艾芮卡有一位青梅竹馬的戀人叫克里斯(Chris),不幸因肺癌早逝,艾芮卡無法忘情,在某個意義上成吉思只是克里斯的替身,在艾芮卡心中,他只是被動地填補克里斯留下的空位子。對艾芮卡而言,克里斯「有一種『舊世界』的魅力」。艾芮卡家庭富裕,她引領成吉思進入「紐約最核心的時髦圈子」。有書評者認為,艾芮卡的名字Erica可以被視為America的縮寫,是成吉思心嚮往之的新世界,可是這個新世界總是以自己的想像——艾芮卡心中的克里斯——來形塑別人,強迫別人聽命、順從(艾芮卡之對成吉思)。艾芮卡深陷於對克里斯的思念而無法自拔,就像美國那樣迷戀自己的價值與形象,而且總是要以自己的價值與形象強行改造別人的國家。
九一一之後,成吉思與艾芮卡見面,他發現「她整個人繃得很緊,憂心忡忡又一臉憔悴,就跟恐怖攻擊過後紐約的很多人一樣,顯得焦躁萬分」。艾芮卡後來舊病復發,住進距紐約市區有一個下午車程的一家精神療養院,最後竟然不知所終:「到了後期,她越來越常自己一個人在外頭遊蕩,有一天,她出去後就再也沒有回來。他們在俯瞰哈德遜河的懸崖上找到她的衣服,整整齊齊地折成一疊。」莫欣‧哈密自承在當代英國小說家中,他最欣賞日裔的石黑一雄(Kazuo Ishiguro);而在亞洲作家當中,他獨鍾村上春樹。他甚至同意自己筆下的艾芮卡具有亞洲女性的氣質,宛如《挪威的森林》中的直子;只是美國人無法理解艾芮卡對初戀的執著,因此最後她會被送到療養院,接受精神治療。
成吉思自普林斯頓大學畢業後,應聘進入設於紐約曼哈頓的安德伍參孫(Underwood Samson)公司擔任管理顧問。這是「一家評估公司,專門告訴客戶哪家企業值多少錢,據說他們的評估精準得可怕」。成吉思第一天到安德伍參孫報到時,即被公司大樓的氣勢所震懾:「他們的辦公室座落在市中心一棟大樓的四十一跟四十二層,把拉合爾任何兩幢大樓疊在一起,都沒這棟大樓高。雖然我搭過飛機,也去過喜馬拉雅山,但是從他們的大廳看出去的景觀,那種氣勢,還是讓我非常震撼。我這才明白,這裡跟巴基斯坦是兩個世界……。」
安德伍參孫英文原名Underwood Samson的開頭字母是US,正好是美國的國名縮寫。莫欣‧哈密在這本小說中耽於操弄名字寓意,這是另一個例證。安德伍參孫是間顧問公司,本身並未從事製造或生產,但是公司的生意擴及全球,是美式全球資本主義的具體象徵,膜拜的是新自由主義至高無上的神祇:市場。成吉思即曾被派到馬尼拉與智利的法耳巴拉索(Valparaso)去評估當地公司行號的財務與價值。成吉思最初完全認同安德伍參孫所擁抱的企業價值,同時也對自己的工作和角色感到自得。公司裡所有的人「都來自菁英學府:哈佛、普林斯頓、史丹福、耶魯:我們全都散發出一種自信的自我滿足感」。身為全球企業的一員,何況還定居在全球資本主義中心的紐約,難怪成吉思這位來自第三世界的菁英要躊躇志滿,意氣風發:「我感覺自己沐浴在一股溫暖的成就裡,沒什麼能再困擾我,我是個年輕的紐約客,紐約就在我腳下。」成吉思在被派往馬尼拉期間,也就是直接面對同屬第三世界的人民時,他努力表現自己的美國屬性:「在我的尊嚴許可的範圍內,我盡量讓自己言談舉止更像美國人。」就像成吉思的女友艾芮卡一樣,安德伍參孫也是美國夢的象徵。至少在發生九一一恐怖攻擊之前,成吉思曾經短暫實現他的美國夢。
對於第三世界或邊陲國家而言,象徵美國夢的安德伍參孫卻是一場夢魘。這場夢魘當然也是一場全球化的進程,成吉思參與這個進程,只是開始時他毫無自覺。他和同事飛到馬尼拉評估一家音樂公司,其中的參訪行程甚至讓他「覺得大權在握,因為我知道我們的團隊正在塑造未來。這些工人會不會被炒魷魚?這些CD會不會轉移陣地到別的地方去製造?」。換言之,遠在紐約曼哈頓某一幢大樓的安德伍參孫可以決定萬千公里之外某些工人的命運,而與這些工人毫不相干的幾個菁英就可以左右他們的未來。
在智利的法耳巴拉索,成吉思奉派去評估一家出版公司,負責人叫璜-包蒂斯塔(Juan-Bautista),年紀很大,出版公司的老闆卻另有其人。老闆有意把出版公司出售,因此璜-包蒂斯塔很不高興。他指著成吉思質問:「靠破壞別人的生活來餬口,你不覺得不安嗎?」當他了解成吉思來自巴基斯坦的旁遮普之後,他甚至將成吉思比擬為土耳其禁衛軍(the janissaries)。這些禁衛軍「原本是基督教民族的小孩,被鄂圖曼帝國的土耳其人擄走,訓練成回教軍隊的士兵,回教軍是當時世界上最強大的一支軍隊。土耳其禁衛軍非常凶悍,而且百分之百忠心,他們為消滅自己的文明而戰。」璜-包蒂斯塔的一番話如醍醐灌頂,讓九一一之後深陷認同危機的成吉思大夢初醒。他這樣反省:「毫無疑問,我是現代的土耳其禁衛軍,正當美國侵略我的兄弟國,甚至可能跟別人串通要讓我的國家面臨戰爭威脅的時候,我卻甘作美利堅帝國的僕人。」
九一一恐怖攻擊發生時,正好是成吉思留在馬尼拉的最後一晚,他在電視螢幕上目睹紐約世貿中心的兩幢大廈先後倒塌,竟然笑了起來。他對別人的苦難不是無動於衷,只不過他的心思「全陷在整個事件的象徵意義上,那就是有人在眾目睽睽之下把美國打倒了」。成吉思的反應不只一次讓作者莫欣‧哈密面對質疑。莫欣‧哈密認為,將小說作者與小說角色嚴格區分還是有必要的。九一一發生時他已經先後在美國住了十五年,不僅是半個美國人,更是道道地地的紐約人。他從前的一位室友就在世貿中心上班,他擔心他的安危,因此非常害怕,他的反應不可能與小說中成吉思的反應相同。
九一一事件是個分水嶺。成吉思發現,恐怖攻擊發生之後的美國不再是一個他所熟悉的國家,種族與宗教歧視極為嚴重,而且極端排外,成吉思的鬍子竟然成為分別你我、區隔敵友的符號。他說:「留鬍子之後,我搭地鐵時不只一次被素不相識的人辱罵;而在安德伍參孫,我也似乎在一夜之間變成了眾人交頭接耳或盯著看的對象。」鬍子成為成吉思的文化屬性的一部分,是他「表示抗議的一種方式,強調文化認同的一種象徵」。個人的即是政治的,這是身體政治最好的例證。此時的美國完全「陷入一種危險的懷舊感之中。那些國旗與制服、將領在作戰指揮室裡面對鏡頭的講話、報紙頭條打出義務、榮耀等字眼」,整個國家籠罩在極端民族主義與愛國主義的氛圍中。面對這樣充滿敵意的情境,在智利法耳巴拉索時璜-包蒂斯塔的一記當頭棒喝,讓成吉思從他的美國夢中驚醒過來。艾芮卡既不知去向,他於是決定離開安德伍參孫,回到巴基斯坦去。他的美國夢至此徹底破碎。
在我讀過的後九一一的小說中,《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對美國的批判最為直接、最為赤裸。莫欣‧哈密曾經多次表示,小說中的批判出自主角成吉思,並不代表他的立場;不過他也說過,他之所以撰寫這麼一部小說,是因為他半生在美國度過,對美國的感情深厚。這麼說又似乎出於愛之深,責之切的善意。成吉思回想九一一之後美國的種種倒行逆施,忍不住對著眼前萍水相逢的美國人說:
你們跟攻擊你們的人有了同樣的痛苦,這讓你們跟他們有了連結,可是整個社會根本不願意去反省這點。你們陷入一種迷思,以為自己與眾不同,以為自己高人一等,你們把這種信念落實到世界的舞台,讓全球都因為你們的震怒而受到波及,連我的家人都不能倖免,遠在千里之外的他們也面臨著戰爭的威脅。這樣的美國必須有人制止,不只是為了其他國家的人著想,也為了美國人自己著想。
證諸美國這幾年來在阿富汗與伊拉克的所作所為,這一席話義正辭嚴,寧非可信?這一席話難道真的只反映主角成吉思的想法嗎?莫欣‧哈密對民族主義向無好感,對民族國家的觀念也很有意見。他在二○○七年七月十三日《衛報》(The Guardian)的訪談中表示,地緣政治對他非常重要。他這樣解釋:「說政治應該與藝術分開,政治會敗壞好的作品,對我而言,這整個觀念大有問題。」莫欣‧哈密雖然無意將《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歸類為政治小說,不過他也相信,他「個人的生命與他所生活的政治世界是分不開的」。《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之所以富於政治寓意,其理自明。
小說的最後兩章敘述成吉思離開美國的經過與其在拉合爾的生活。回到家鄉之後,成吉思在一所大學擔任講師,除了講授財經課程,他還「把鼓吹巴基斯坦跟美國劃清界線當作自己的使命」。他甚至變成了許多青年男女的精神導師,更成為反對美國帝國主義的急先鋒:「當國際電視新聞台來我們校園採訪時,我跟他們說: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像美國一樣,隨時能置別國公民於死地,並且讓那麼多遠在千里之外的人擔心受怕。」他激烈的反美言論讓他的同志憂慮,擔心美國會「派一個間諜來恐嚇我,或者用更糟的手段對付我。」
《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中最大的謎當然是那位願意耗掉大半天時間傾聽成吉思敘述他的故事的美國陌生人。小說中獨缺他的聲音,但從成吉思的談話中也多少可以窺測此人的種種反應。在茶館裡他設法背靠牆壁,「老是煞有其事地前後左右張望」,就像「一頭野獸遠離了自己的地盤,來到陌生的環境裡,已經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捕食者還是獵物」。他還有一支「特殊的手機」,成吉思提醒這位美國人,「你輕薄的西裝料子下面鼓了出來,位置剛好就在胸骨這邊,也就是敝國的國家便衣通常配戴腋窩式槍套的地方,好用來攜帶附屬槍枝。」成吉思是說者無心,讀者則是聽者有意,尤其對照小說臨結束時,成吉思提到美國可能對他採取報復的臆測,這位美國人的身分更添神祕與聯想。這個美國人是誰?成吉思可能會面對什麼樣的命運?莫欣‧哈密在小說結尾故意留下若干空白,挑戰讀者的想像力。這也是這本小說之所以充滿懸宕的原因。
李有成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英語系畢業,國立台灣大學比較文學博士,現任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研究員兼所長,國立中山大學合聘教授,國立台灣大學與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兼任教授,《歐美研究》季刊主編,曾任中華民國比較文學學會理事長。研究領域主要包括非裔與亞裔美國文學、當代英國小說、文學理論、文化批評等。主要著作有詩集《鳥及其他》、《時間》,文學評論與學術專書《文學的多元文化軌跡》、《在理論的年代》、《踰越:非裔美國文學與文化批評》,編有《帝國主義與文學生產》、《在文學研究與文化研究之間》(合編)等書。
【專輯】〈複雜名字底下的平靜心靈:專訪莫欣‧哈密〉/台北‧張紫蘭‧採訪、翻譯
二○○七年春,莫欣‧哈密(Mohsin Hamid)的《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The Reluctant Fundamentalist)在美國出版之後,不但迅速躍上各大排行榜成為暢銷書,同時也引起坊間熱烈的討論。媒體對這本書督多有好評,讀者之間卻不乏撻伐之聲,許多批評者認為,小說裡充滿了仇恨美國的情緒,而這種情緒並無充分理據,像這樣一部以「疑似」恐怖分子的角度寫成的小說,美國人不應該還去追捧。不過,也有不少讀者認為,透過小說敘事者的告白,美國才能更了解自己,反省自己為何會招致他族如此大的仇恨。
《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描寫一個巴基斯坦年輕人到美國求學發展,就在事業、愛情漸上軌道之際,發生了九一一事件,喚起他內心深處的身分認同掙扎,同時他生活周遭的一切也開始分崩離析。
二○○七年秋天,《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進入曼布克獎決選,小說的文學價值獲得了肯定。在中文版《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即將出版之前,我們請作者莫欣‧哈密談談這部小說以及他對身分認同的想法。
《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的構想是怎麼來的?
我在二○○○年夏天開始寫這部小說,就在我的第一部小說《蛾煙》(Moth Smoke)出版之後不久,也就是九一一事件發生整整一年以前。我的九○年代大部分時間都是在美國度過的,我想透過小說挖掘我自己的感受,為什麼我越來越想離開那裡。我對美國的感覺很矛盾,我很喜歡美國──到現在都還是──但我卻不大想留下來。同樣的,我喜歡巴基斯坦,但我也不是很想回去。另外,我既是管理顧問,又是小說家,我的職業身分也很分裂。我的族群身分和理想身分的這些裂痕,讓我寫下了這部小說的初稿,當時只有很簡單的架構,講一個巴基斯坦籍的管理顧問決定返回自己的國家,儘管他很喜歡紐約。
這麼有爭議性的題材,你會不會擔心不好處理?
一開始不會,因為那時九一一事件還沒發生。當時我只想嘗試不同的寫作手法。《蛾煙》是以多個敘事者的聲音寫成的,文字風格比較華麗放縱,所以著手寫《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時,我用一個敘事者的聲音來寫,非常的簡單樸實。然後,初稿完成三個月後,九一一事件發生了,我書中所探討的敏感議題成了報紙頭條。我決定重寫,但維持原來的架構,背景仍舊是九一一之前。可是寫得很痛苦,而且感覺不大真實,我必須假裝不知道之後會發生什麼事。於是我又把小說徹底重修一遍,這次直接把九一一寫進去。我說「重修」,可是其實我完全沒看之前的草稿,這部小說的最初幾稿我每次都是重新寫起,只憑記憶加入原素,所以每次草稿都很不一樣,幾乎就是不同的小說了。我花了很長時間去思考九一一、阿富汗戰爭、伊拉克戰爭,還有巴基斯坦和印度之間一觸即發的戰事,等我寫完第五稿,已經是二○○五年了,小說的人物和情節也定了下來,不過我還是不滿意。到那時候,我的確會擔心題材不好處理。我知道自己想表達的是什麼,可是我想表達的東西很複雜,也許還帶有爭議性,我希望能用一種有力的方式把它說出來,換句話說,就是利用敘事小說的那種吸引力,傳達一些令人不那麼愉快的東西。
小說主人翁在看到雙子星大樓倒塌時笑了,美國讀者是否因此對你很有敵意?
我在朗讀會上經常會碰到一上來態度很不好的讀者,不過一旦你開始跟他們談,他們很快就緩和了。我不會說他們有敵意,有些人只是覺得生氣,或心裡不舒服,他們需要一個解釋,我就盡量跟他們解釋說:請別把敘事者的觀點和作者觀點混為一談,我的出發點是我對美國有深厚的感情,我覺得向美國讀者說這些,對美國是會有幫助的。而很多讀者都聽進去了。
這個問題你一定被問過很多遍了:雙子星大樓倒塌時,成吉思笑了,那你自己的反應又是什麼?
我害怕極了。九一一發生時我三十歲,而我在美國就生活了整整十五年,所以我可以說是半個美國人,更是個不折不扣的紐約客。我以前的室友在世貿中心上班,當時我第一個想法就是:不知他怎樣了?我不希望我關心的人遭遇不測,接著我想到:我的世界就要改變了。我的直覺告訴我,是某個穆斯林恐怖組織幹的,這之後誰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我母親在巴基斯坦看到現場轉播,歇斯底里地哭起來。她以前每年都來紐約看我,每次都住上一個月,她很喜歡紐約。我只好不停安慰她。
《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是用獨白形式寫成,由一個巴基斯坦人向一個美國人講述自己在美國的經歷,但讀者由始至終聽不到那個美國人的聲音。你為什麼選擇這樣的形式?
敘事者和他的聽眾同時也是小說中的人物,這種形式可以反照出美國人跟巴基斯坦人(或者說穆斯林世界)之間的相互猜疑。巴基斯坦籍的敘事者在猜:眼前這傢伙只是個普通人呢,還是衝著我而來的殺手?那個充當聽眾的美國人也是這麼想。這讓小說有了內在的情緒世界,呼應著我們外在的政治世界。這種形式是一個邀請,讀者如果接受,就會開始介入故事之中,因為最後的結局必須由讀者自己來決定。
你認為哪一方面讓成吉思比較困擾,是政治還是愛情?
我深信個人生命跟政治是分不開的,是相輔相成的。以成吉思來說,他身為巴基斯坦人的政治身分加強了他對艾芮卡的愛,而艾芮卡的遺棄又激化了他與美國的決裂。同樣的,國家也跟人一樣,國家不會是單一的整體──就連個人也有分裂的身分認同和自我矛盾的念頭;自豪、熱情、懷舊、嫉妒,各種不同觀感形塑著一個國家的行為。在穆斯林的世界,對美國事物的熱愛和對美國的憤怒是同時並存的,至於哪一方面比較強烈,是政治還是愛,這就像在問呼和吸哪一個動作比較強烈一樣,它們都是一體的兩面。
《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結局非常緊張,留下讓人猜測和討論的空間。你自己心中對最後一幕有沒有一個答案?是否在開始寫這部小說時就已打定主意要安排一個意外的結局?
我絕對是想安排一個沒有定論的結局,讓讀者的答案去反映出他自己的世界觀。讀者可以把這本書看成驚悚小說,也可以看成兩個古怪男子之間的一場相遇,端看讀者怎麼認知小說背景的那個世界。不過,由於我這部小說會帶讀者在情感上走一趟充滿騷動的旅程,我知道我要用一種強烈的敘事方式,要有謎團,讓人讀來更感緊張,而我希望結尾是整個故事的高潮。
你在巴基斯坦長大,在美國生活多年,現在又定居英國,你會說自已是哪國人?
我覺得最好還是不要去想自己是特定的什麼人,這點很重要。人常常會對自己的身分認同感到混亂,會設法抓住某個面向去形容自己是什麼人:美國人啦、共和黨啦、穆斯林啦……這些形容都很不完整。我是一個在巴基斯坦和美國住過很多年、現在住在倫敦、喜歡吃壽司、愛寫作的傢伙,我不像成吉思,我不想選定「穆斯林」和「巴基斯坦人」這兩種身分,我寧可選擇複雜的名字而擁有平靜的內心,我不要選擇簡單的名字,然後因捨棄了其他身分而必須面對內心的掙扎。
這本書多大程度反映了你自己的經驗和感受?
我寫小說不太會去蒐集資料,主要根據自己的經驗寫。當然,《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並不是我的故事,但是我知道進普林斯頓、在紐約企業上班、在印巴兩國情勢緊張時回去拉合爾是什麼樣的感覺。如果我寫的是真實故事,我大概不會把自己寫成主角,只會當個小角色。話雖如此,我必須想像別人的感覺,想像自己是我筆下那些虛構人物,因為如果我沒辦法想像自己是他們,我就無法有同理心,而同理心正是身為小說家的核心所在,因為閱讀和創作之間所要追求的就是這個。
這本書已被翻譯成多國語言,在二十多個國家出版。這麼具爭議性的題材,不知在各地反應如何?
據我所知,各地反應都不錯。當然,有些評論家和讀者抨擊這部小說,這種負面反應世界各地都有,不過,總體而言正面評價比負面的多,在很多地方都很暢銷,特別是在美國和巴基斯坦。這本書入圍好幾個文學獎,被不少媒體選為年度好書,不過最重要的還是,它吸引了一群熱情的支持者,這些讀者對這本書深有共鳴。你沒辦法討好每一個人,我寧可寫一本讓一些人深愛的書,而不要寫一本大家都覺得還算不錯的書。我為這本書在英國、義大利、芬蘭、摩洛哥、印度等地巡迴時也發現,讀者對這本書的好惡並不以地域來分,不同人會有不同反應,而每個地方都會有忠誠的支持者。
配送方式
-
台灣
- 國內宅配:本島、離島
-
到店取貨:
不限金額免運費
-
海外
- 國際快遞:全球
-
港澳店取:
訂購/退換貨須知
退換貨須知:
**提醒您,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退回商品須為全新狀態**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以下商品購買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商品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