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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道」的多重意涵

  李贄雖然反對假道學,但是他對「道」範疇的內容的論述與其他五大範疇相比,是最多也是最豐富的。透過對李贄文本的全面考察,其所論之「道」大致有五個方面的內容:第一,天道,主要內容是客觀自然的本性,世界的源頭和自然界的規律;第二,人道,內容包括人與道的關係,人的本性和基本的道德觀;第三,社會之道,主要內容是以尊重個體為前提的社會平等觀,批判傳統理學的「道統說」和歷史發展的規律問題;第四,真理之道,主要包括求道、聞道、言道等方面的內容;第五,方法之道,既包含方法論問題,也包含處理具體問題的方法,並且涉及行道問題,對理論和實踐的關係這一知識論的重大課題提出了自己獨到的見解。程朱理學對「道」範疇的五個方面都有充分的論述,因而完成了本體論的建構。李贄作為哲學主體性轉向的代表人物,在他的文本中對「道」範疇的這些內容的解釋,都充滿了主體性精神。

一、主體精神的創造

  在「道」的範疇內包含著客觀自然之道的意義,用現在的話說,就是客觀本體之道,表達了人們對客觀世界總體根源的認知。以朱熹為代表的理學,最終完成了中國古代哲學的本體論建構,其中對「天道」的解釋,是其哲學基石。而晚明時期哲學主體性的轉向,首先表現在對這種作為客觀本論的「天道」的重新解釋上。在我們具體介紹李贄在「天道」範疇中表達的主體性思想之前,有必要先略述朱熹對「天道」的基本觀點,在對比中,我們可以加深對李贄哲學主體性特徵的理解。朱熹將具有本體意義的道稱為「道體」,認為它是永恆的,無論人們是否遵循它,它都不會消失。雖然「道體」因人的因素或絕或存,或隱或顯,但皆天命之所為,非人之智力所能及。作為客觀本體的「道體」概念,在朱熹的文本中,大致有三層含義,其一是無限性,其二是整體性,其三是普遍性。作為本體而存在的道,不再是具體事物的理,而是天地萬物所有理的總和,它涵蓋一切。在這個意義上朱熹還使用「天道」這個概念來表達。在朱熹使用的「天道」與「天理」之間,也有細微的區別:天理具有永恆性和主宰意義,而「天道流行,造化發育」,它是宇宙創造萬物的過程。這就是程朱理學對「天道」的基本理解,它具有絕對的權威性,構成了天地萬物,是人類社會的主宰。李贄的主體性哲學首先向這個永恆的主宰展開了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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