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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期間:2026.04.24-2026.05.31
國中組
臺北市市立敦化國中  七年五班  彤云密布

連續殺人鬼青蛙男:心神喪失者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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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抓到了一隻青蛙喔。我把牠放進盒子裡一直玩一直玩,然後就玩膩了。後來想到,乾脆把牠弄成布袋蟲的樣子吧。就在牠的嘴巴裝上鉤子,吊在高高的地方吧。」

Natsuo回到家中,自從母親離家後,父親不停地侵犯著他,不過在田野中,他可是一位掌握小動物生殺大權的喔!最近他認識了一位非常依靠自己的小女生,他壓抑著心壓抑著心中的惡魔,抱著疼愛面對那女孩,直到......。「那女孩真可愛,操他一定比操你爽幾百倍!」Natsuo心中的最後一道防線瓦解了,他一直忍受著屈辱,只為討父親的歡心,結果現在卻被一位素不相識的外人搶走了,他心中的惡魔抬起了頭,露出了一抹扭曲的微笑。幾天後,那女孩的屍體被發現了,地點在——他的腳下。

古澤正裝作水電工,在別人的家裡裝模作樣的「檢查」。他起身,趁旁邊的母親還未反應過來時,他用繩子勒死了他。一旁的三歲小女孩嚎啕大哭,卻引來了古澤的厭煩。他隨手拿起根鐵管,向女孩打去。片刻後,空氣中回歸安靜,古澤褪去女屍的衣服,將性器官放入正在漸漸失溫的他,那快感無法言喻、難以忘懷。直到被捕後,法律制裁帶來的懼意爬滿了他的全身,在耳邊輕聲細語。「你知道刑法第三十九條嗎?」他的律師聯合精神科醫師,偽造出他患有精神病的假象,矇騙了法官,矇騙了日本,也矇騙了法律。但他們卻忘了那女屍的父親正式精神疾病界的權威——御前崎宗孝。

留在案發現場的紙條、上面笨拙的字跡、看似純真的內容、被當成青蛙玩弄的屍體、只因名字而被殺......。以飯能市為中心,青蛙男到處散佈恐懼,明知兇手的性別、體型等,卻遲遲無法鎖定目標,似乎在嘲笑著警方的無能,屍體以不同的慘狀呈現在警方的面前......。而此時,古手川正踏入小百合的家中,以確定作為觀護人的他所負責的當真勝雄——一位患有自閉症,曾殺害幼女的病人——是否為犯人。但在不知不覺中,小百合的鋼琴和他的母性正吸引著童年破碎的古手川......。

精神病的人權真的那麼重要嗎?

我曾和一位患有精神疾病的同學同班,平時的他與常人無異,但一發作,下至桌椅,上至同學和老師,皆無一倖免。不過是上課老師請他回答問題,他卻暴跳如雷,瘋狂般的衝出教室,隨手抓起一隻掃帚,打向了同學們。當下的他就像一隻飢餓的野獸,正撲食著我們。老師奮不顧身的保護我們,自己卻忍受著如雨點般打在背上的棍擊。直到有同學逃去輔導室,向老師們求助,三位老師好似消防員,救出了在火場的我們。本以為他至少也會受到一點懲罰,結果只因為患有精神病,他帶著得意洋洋的笑容,毫無歉意的回來了。不僅如此,回來後揚言要殺人、強姦的他,也確實霸凌、性騷擾了多人,幾乎為所欲為,最後仗著疾病毫髪無傷,只是在每次事件後都露出一個耐人尋味的笑容。可是,精神疾病患者真的不知道自己在幹嘛嗎?如果是,那麼他們為何不會闖入警察局大鬧一番呢?

面對患有精神疾病的犯人,我們為何無能為力?只因他一人的人權,所以我們要乖乖雙手奉上我們的安全,甚至性命嗎?究竟心神喪失的標準在哪?為何傷人者知道不能惹壯漢,卻因患有心神喪失所以傷害老弱婦孺?面對精神病患者,我們只能一昧地退縮,可這是法律存在的意義嗎?究竟從哪一刻,本該公平的法律開始偏向心神喪失者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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