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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很喜歡你,也可以沒有你(暢銷紀念版) 【隨書贈送「時光的夾層」霧透卡 四款隨機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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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類:
    中文書文學現代華文創作現代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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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七樓的貓 追蹤 ? 追蹤作者後,您會在第一時間收到作者新書通知。
  • 出版社: 時報文化 追蹤 ? 追蹤出版社後,您會在第一時間收到出版社新書通知。
  • 出版日:2025/11/21

活動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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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現在想想,喜歡一個人怎麼可以卑微到那種樣子呢?
不去看他不喜歡自己的事實,
又不停尋找或許他還喜歡自己的蹤跡。
真是太累了,那時的我,為什麼這樣樂此不疲呢?
每個女生的心裡都有七樓的貓。
她在你暗戀隔壁班男孩時陪你,在你收到分手簡訊時陪妳,
在你蜷縮在無光的房間時陪你,在你卑微到找不到自己時陪你。

★隨書贈送 時光的夾層 霧透卡★
將愛過你的日子,存在時光的角落。
共4款,隨機2入。
尺寸:8.5*5.4cm,PVC防水材質,可用於牆面布置或書籤。

找到屬於自己的句子,哭過,失望過,
想你也好,不想你也可以,都是我喜歡過你的痕跡。

|請你過得好,並讓我一無所知|
•有些人出現在你的生命中,只是剛好想陪你走一程,他從一開始就沒說要陪你走到終點,所以他在中途下車時,你也別惋惜。
•可是你終究要知道,他不是不喜歡遠距離戀愛,只是不喜歡你;而你也不是喜歡遠距離戀愛,只是你喜歡他。
•我想你是真的,我想和你在一起也是真的,但你給的失望也是真的。

|我想你了|
•我們在同一個時區,卻有著一輩子的時差。
•儘管白天你努力地忙到讓自己沒有時間去想念他,但在深夜的時候,他還是會深入你的夢境揭穿你辛苦掩飾的太平。
•我們總是在等待和反覆猶豫之間錯失了很多,真正的喜歡是等不及的,想他就去見他吧,記得跑著去。

|長大注定要失去的那些|
•我們總是說自己害怕失戀、害怕離家、害怕說再見,說到底,不是因為我們真的有多害怕分別,而是害怕那種有人陪的狀態被打破,害怕一個人。
•我真的太討厭「期待」這個詞了,因為我根本不知道要對這件事情保持五十分的期待,還是九十分的期待。
•我們往前過的每一天,都是在努力地把身邊的事物往後推,越來越遠,遠到慢慢看不見,慢慢說再見。

作者

七樓的貓
經營知名情感社群專頁,永遠愛人間煙火。90後自媒體作者,是一個在努力長大的小女孩。正如她所說,你不在的時候,我都在忙著長大。
代表作:〈寫給前任的一封信〉,網路點閱率數千萬,許多人看了感同落淚,文章多次被知名社群KOL轉發。

目錄

PART 1 請你過得好,並讓我一無所知
分開後,我活成了自己喜歡的樣子
原來愛而不得,是人生常態
陪你酩酊大醉的人,是沒辦法送你回家的
遺憾的是,你沒那麼喜歡我
曾經那麼好的兩個人,怎麼就分開了呢?
想你是真的,失望也是真的
你等的那個人不會來找你
有些人注定不能在一起
我是真的不想和你做朋友
請你過得好,並讓我一無所知

PART 2 關於「我想你」這種病
我們在同一個時區,卻有著一輩子的時差
關於「我想你」這種病
你別哭好不好,我抱不到你
感受不到的喜歡都是不喜歡
我們最後會嫁給什麼樣的男孩呢
那個「一輩子都不會找我的人」
像大人一樣去生活,像孩子一樣去愛人
如果去見你,我會用跑的
最後總是不懂事的女孩得到了愛情
會曬恩愛的男生加一千分
好的愛情會讓你變成孩子

PART 3 我可以很喜歡你,也可以沒有你
我愛了七年的男孩明天就要娶別人了
訊息要發給會回覆的人
萬一我一輩子單身怎麼辦?
因為是大孩子了,所以我們是不會和好的
我可以很喜歡你,我也可以沒有你

PART 4 成長的過程裡有一節叫「失去」的必修課
改天一起吃飯啊
封鎖其實是一種垃圾分類
媽媽發給我的訊息,每一句都是我愛你
原來好朋友和好朋友不一樣
長大之後的友情是一個減法過程
成長的過程裡有一節叫「失去」的必修課
那些殺不死你的,總會讓你更強大
我私立大學剛畢業,怎麼了?
像我這樣愚笨的人,要更用力一點生活
經常說「好的」的人都過得不太好
比失戀更慘的是你窮啊
長大就是把一個可愛的神經病變成無趣的正常人
用自己喜歡的方式過完這一生

後記 那個讓我再一次心動又奮不顧身的人

試閱

請你過得好,
並讓我一無所知

凌晨兩點,我和朋友從後海酒吧走了出來,頭有點暈,但走路還算穩,當然我不是去買醉的,是被拉去參加朋友的生日宴。
我和朋友一起站在街口,分別叫了車,打算各自回家,好藉著酒勁睡一覺。朋友叫的車先到了,我微紅著臉,送朋友上車,關上車門,朝她揮了揮手,大喊了一聲「晚安」。果真我是有點喝多了,不然一向沉悶不愛說話的我怎麼可能做出這麼丟人的事。
我轉身晃了晃身體,坐在路邊的臺階上等司機來接我,才發現在離我三公尺遠的地方有個男生在看我,但當我試圖和他對視時,他又假裝低頭玩手機。
我開始仔細打量他,總感覺他的舉止很熟悉,身上那件橘紅色的愛迪達運動外套也有些眼熟,髮型好像也和那個他很像,我的心跳突然開始加快,是他嗎? 夜太黑了,又沒看到他的正臉,但周圍就好像出現了磁場一樣,有一種久違的熟悉感。
後來,車到了,我們倆竟共乘了同一輛車。他自然地打開副駕駛的車門,我也快速地上了車,我的心跳更快了,真的有可能是他,聽朋友的朋友說,他畢業後也來了同一個城市,雖說我不確定這消息是否屬實,但知道後的那一刻,一邊受著驚嚇感嘆著這孽緣,一邊幻想著有一天可以在擁擠的人流中相遇,和他說一句:「好久不見。」
計程車飛速地行駛,一路上我都不再敢抬頭,生怕他從後視鏡裡看到有些狼狽的我,畢竟他還沒見過我喝多的樣子,總不能讓他覺得,分開這幾年後我變得不安分。
在我住的那個社區附近,他下了車,我這才舒了口氣。抬頭透過車窗看看這凌晨兩點多的城市,看著他下車離去的背影,走路的姿勢和他像極了,我那顆不安的心仍舊亂跳著。
難道他真的也來這裡工作了嗎? 可能是吧。但這個城市這麼大,又怎麼可能遇見? 哎,我剛剛遇見的那個人一定不是他,丟了緣分的人是不會再見的,我一邊安慰著自己,一邊搭電梯上樓。
嗯,寫下這些文字的時候,已經是凌晨三點了,沖了個冷水澡從浴室走了出來,好像已經有些醒酒了,頭也沒那麼暈了,於是給自己沖了杯即溶咖啡,坐在桌子前,打開電腦,想從頭到尾梳理一遍,關於我們的故事。

十七歲那年,高中一年級,我遇見了他。他不愛笑,總喜歡穿一身紅色的球衣,第一次見他時,是在新生報到那天,他站在教室門口,手裡抱著一顆籃球,我盯著他看了好久,看他一邊用手擦了擦額頭上的汗水,一邊大口大口喝下旁邊男生遞給他的礦泉水,我心想,他打籃球的樣子一定很好看。
他坐在教室的最後一排,而我坐在教室的第一排,我下課的時候不愛出去,總喜歡趴在桌子上看著窗外,而他總是在老師還未說完「下課」兩個字時就已經衝到教室門口,在上課鈴聲響起的前一秒才跑進教室。我旁邊的那個走道是他回到座位的必經之路,他每次從我旁邊路過的時候,我都會假裝低下頭,不敢看他,直到他走過去,我才敢慢慢地抬頭看一眼他的背影,心想,真是鮮衣怒馬的少年啊。
一開始我不是很喜歡籃球這項運動,更是對什麼NBA 無感,可是因為一次體育課,改變了我之前對於籃球的認知。
那時候,上體育課對我來說是逃離繁重功課的一種形式,體育課上我總喜歡一個人坐在操場旁的樹下,透過遠處的柵欄望著那條沒有盡頭的公路,臉上一副與這個世界格格不入的表情,像是一隻脫離了大雁群的幼雁,找不到任何歸屬感。
某天體育課時,我仍是一個人坐在樹下發呆,突然被好朋友拉去看班裡的男生打籃球,我極不合群地站到了一群歡呼雀躍的女生中間,在吵鬧聲中我抬起頭來掃了一眼籃球場上的少年,再一次看到了一身紅色球衣的他,那一瞬間我盯著紅色的球衣看了好久好久,看著他在賽場上奔跑跳躍,看著那一個一個三分球被他準確無誤地扔進球框,我不由地跟著旁邊的女生不間斷地喊著加油。
那節體育課結束之後,我開始期待下一次見他打籃球時的樣子,於是我陷入了一種很「可怕」的狀態裡。一到課間活動的時候,就會悄悄跟在他身後偷偷地跑去籃球場,躲在旁邊的布告欄後面遠遠地看著他打球,一到體育課,我就會拉著好朋友去福利社買兩瓶水,一瓶給打籃球的鄰座同學,一瓶留給他,看他大口大口喝水的樣子,一種心滿意足的感覺油然而生。
他只知道我送過水給他,卻不知道我在課間活動的時候曾偷偷跟隨過他。
他不喜歡笑,很喜歡裝酷,所以在他面前的時候我也會表現得很酷,可總是掩飾不住那顆想要靠近他的心。他和班裡大多數男生一樣,不喜歡寫國文作業,身為國文課小老師的我總是拿他沒轍,天天在他屁股後面追著要作業,而他卻總是用他那壞壞的笑容收買我。
我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還是因為數學老師在課堂上的一次提問,聽著數學老師喊出「徐超」兩個字的時候,我隱約感覺到這個名字在未來某一天可能會和我有那麼一點點關係。他緩緩地站了起來,我回頭注視了他兩秒鐘。
原來真的是他,來不及思考地就在本子上本來要寫公式的位置寫下了他的名字,寫完後又對著那兩個字傻笑了好久,直到我被數學老師叫起來回答問題的那一刻才回過神來,可是我滿腦子裡都是「徐超」這兩個字,哪還記得那道應用題要用什麼公式啊,最後我被罰站了一節課。
那節課結束後,我沒有一絲絲不開心,而是滿心歡喜地盯著作業本上那兩個字看了好久,嘴裡唸著他的名字,真好聽啊。闔上作業本的時候超滿足地對鄰桌同學拋過去一個微笑,理所當然地對方回應了我一個奇怪的表情,那種感覺真的很奇怪,就是他可能永遠都不會注意到你,但會因為偶然知道了一點點關於他的消息,哪怕出糗都是超開心的。
其實從小到大,我一直都是那種很乖很聽爸爸媽媽話的小女孩,也一直都知道高中不應該談戀愛,可是遇見他的那一刻,我就知道那份喜歡是我想要的。
上課寫化學方程式的時候會想到他,做物理試題的時候會想到他,背文言文的時候會想到他,默寫各種歷史戰役的時候還是會想到他︙︙在做這些事情的時候,我總是在想,坐在教室最後一排的他是不是也在因為一個寫不出來的化學方程式發愁呢? 我不會的申論題他一定會吧? 我討厭的歷史默寫他是不是也很討厭呢?
大概就在那樣的狀態下,我帶著對他的那份小喜歡,遮遮藏藏地度過了高中的第一年,我第一次知道心動原來是這種感覺。
再後來,我從小心翼翼費盡心思地接近他,到坐在他的鄰座,我們的關係突然變得像是認識很久的老朋友了。
那時候我變得很愛讀書,總是會從物理練習冊上翻出一堆答錯的題目,然後趴在他的桌子上,請他教我。怎麼說呢,物理之於我,就像是五指山之於孫悟空,誰都救不了,它就像是一個我怎樣都躲不掉的劫數,可是那段時間,我會覺得物理題變得很可愛,當然它的可愛之處就是,我可以以它為由離他更近一些。
我們成為鄰居後,我習慣了每天早上悄悄地坐在他旁邊,趴在桌子上眨著眼睛看他睡覺的樣子。白襯衫,短髮,乾淨的臉龐,與籃球場上大汗淋漓的少年相比,又是另一般模樣啊。原來這世界上真的有我想像中的那個男孩子啊,他睡覺的樣子怎麼能這麼可愛呢,我以後會不會和他在一起呢?
那之後的一切好像都順其自然了,我們在一起了。

感情裡有一種很微妙的感覺,就是當你慢慢去靠近你暗戀的那個人時,
驚訝地發現原來那個人也有點喜歡你,然後那份有點喜歡變成真的很喜歡。
你能體會那種感覺嗎?
就是那種宇宙爆炸之後,你心心念念地去尋找另一半碎片時,
突然發現原來他也在找你。
我和他便是這樣。

我對他的喜歡是費盡心思的,從一開始的靠近到後來的小禮物,每一個舉動都在無限放大著我對他的喜歡,而他對我的喜歡大概是循序漸進的,不擅表露感情的他一直都在用他自己的方式來愛我。
他能察覺到我的情緒變化,能及時對我做出回應,會一直告訴我有你真好;會在晚上十點多結束自習後,悄悄問我今天的物理考卷有沒有不會的;會堅持每天傳來晚安訊息;會在我生日的時候,提前好久精心策劃準備禮物,儘管那份禮物只有幾百塊錢。
長大後的我還是很喜歡在睡前和朋友聊天,對我說晚安的人換了一個又一個,每年生日時,也總是收到林林總總的禮物,幾百上千的都有。可我卻很想念十八歲那年的晚安和生日禮物。我想了很久,大概還是最想念少年時代你的樣子。
後來,我們上了大學。兩所學校的距離是三十三公里,對於那時的我們來說,那段距離真的很遠,坐公車要兩個小時,中間換乘兩次。我在上大學之前坐半小時的公車都會暈車,但因為總是跑去找他,我練就了「不暈車大法」,雖然沒什麼用,反正不討他歡喜。
剛上大學我就意識到我們的關係開始變淡了,於是我試圖在他那裡找存在感,可是我的話越來越多,他對我的厭倦也與日俱增。因為距離的原因,我變得敏感,原本他覺得有些神經質的女孩是可愛的,現在卻只覺得我很矯情。

我聽說「喜歡」就是「喜歡在一起」,相愛的人們吵了架,見一面就會和好,
可是如果在一起都覺得厭煩,大概「喜歡」已經離我們很遠了。

上大學後,在一年半的時間裡,我大概去找過他十多次。
很多次都是在路上的時間多於見面的時間;很多次他都是讓我餓著肚子回學校的,或是在路邊攤隨便買點吃的給我,從來沒想過正經地帶我去吃一頓飯,哪怕只是他們學校餐廳也好;很多次都是我一個人坐車到他的學校,又一個人從他的學校坐車到車站再回我的學校;很多次和他一起走在他們學校附近的路上,看到熟人走過來他都要先走一步,只是不想公開我們兩個人的關係;很多次見他,我都要提前好幾週省吃儉用,只是想見他的時候多買點好吃的給他。
以前我以為這些他都不知道,後來才明白,不是他不知道,只是裝作不知道,他只是沒有那麼喜歡我了。
再後來,我們的分手也順其自然,他坦誠地向我承認沒有那麼喜歡我了,雖然我沒有很理智地接受,但也明白要向現實妥協。就像我總是擺出來安慰別人的那句話一樣,我是喜歡你啊,可是我也要臉啊。

現在想想,喜歡一個人怎麼可以卑微到那種樣子呢?
為他欺瞞不喜歡自己的事實,又不停尋找或許他還喜歡自己的蹤跡。
真是太累了,那時的我,為什麼這樣樂此不疲呢?

有人和我說,如果你愛一個人三分,他就會愛你七分,你愛他五分,他就會愛你五分,你若愛他十分,那麼抱歉,他不愛你。不得不承認這句話完全符合我和徐先生的情況,我不知道有一天他會不會想起那些我曾經瘋狂去找他的日子。但記不記得重要嗎? 不重要了。
好朋友後來安慰我說,如果一個人對你的方式和你對他的方式相差太大的話,那麼他一定不怎麼愛你。
以前我不信,但現在我信了。
喜歡一個人是很明顯的,看著他的時候眼睛裡會有光,腳步永遠追逐著他的腳步。不喜歡一個人也是很明顯的,不願意聽你講話,不願意和你見面,不願意公開與你的關係。但是人都是有僥倖心理的,就像曾經的我明明看得很清楚,還是甘願欺騙自己。
其實很多時候我都會覺得,現在的生活才是一場夢,我總是會在夢裡夢到這樣的場景:一覺醒來,我和他還坐在那堆滿厚厚的書的課桌前,我手裡拿著一張不及格的物理考卷,趴在桌子上看著那鮮紅的分數哭了起來,他在一旁說:「快點起來,我講解給你聽啦! 別哭了,哭有什麼用啊,這又不是大學考試。」
生活的很多瞬間都會讓我想起一些和他在一起的片段,就像看到大海的時候,我就會想起你曾經在那海水剛能沒過腳的地方抱著我說:「我們一定要去同一所大學,即便不在同一所大學也一定會在同一座城市裡上學生活。」
只是啊,很久很久以後,那些被風吹散了的承諾我也只能記得一點了。
《大話西遊》裡紫霞仙子對著青霞說:「我的意中人是一個蓋世英雄,他會腳踏七彩祥雲來娶我。」這不是神經病,這是理想。
後來至尊寶真的踩著七彩祥雲來了,卻是為了救唐僧,並且向她告別。
我們沒有一起看過那部電影,但我每次一個人重溫的時候,總會想起他,他也曾經是我的蓋世英雄,我也曾盼望他能照亮我的整個世界,那年我們真要好,好像有和這個世界對抗的勇氣和永不分離的決心。
那種勇氣和決心,我現在都記得。
所以當他決定離開的時候,我是真的頹廢了很長一段時間,我很難想像沒有他的生活,也從未想過我們曾經說好的承諾,有朝一日都會飄散在風裡。
像電影《匆匆那年》裡說的一樣,我相信他愛我的時候是真的愛我,也相信那些承諾說出口的時候他是真的相信自己可以做到,年輕的時候我們都愛說永遠,可是永遠太遠了,你做了逃兵,沒關係,我原諒你。

以後的眼淚我都自己擦了,我的世界也不用你來照亮了。
謝謝你來過,來過就夠了。

寫到這裡,天亮了,一切過往都隨著我在鍵盤前敲下的字翻篇了,至於幾個小時前在後海酒吧前遇見的那個人是不是他,都沒那麼重要了。
有人曾告訴過我,我們的人生就像是一條河流,人與人的交集就像是河流的交匯,你的河流和我的河流覆蓋在一起,我們便產生了交集,這個世界上與你擦肩而過的人,只是與你的河流相切,並未進入到你的河流裡,而那些進入你河流的人,你至少會遇見他兩次,因為兩個河流交匯,哪怕只是相交一瞬間,也有進去和出來,兩個交點。
所以,也許很多年之後,又或許是幾天之後,在這個偌大的城市中,會有人對我說那句,好久不見。
嗯,是啊,好久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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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文繁體
    • 裝訂
    • 紙本平裝
    • ISBN
    • 9786264199407
    • 分級
    • 普通級
    • 頁數
    • 320
    • 商品規格
    • 25開15*2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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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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