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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堂選書】本月推薦您這些好書👉 快來看看
內容簡介
迷路也是一種路。
願我們永遠在路上,不在意抵達的地方。
用光影寫作,以情感對焦
Instagram人氣創作者4Samantha首本攝影文集!
因為看見星宿
所以前往
因為真心喜歡
所以在場
#暗的在場
後來傷痕成了一種紀念,在夜裡最喧囂的墜落,都將隨著陽光一併抵達,不會永遠在夜裡的。
有些事是先相信才會存在的,時常跌倒的勇敢是,微微發光的愛也是。
#光的在場
我不想為了抵達時的美景,錯過現在剛好的驚喜。
我看見我現在在這裡,我可以前往任何境地。
只要一直在路上,一直願意奔跑,就可以一直成為光芒,一直為他人照亮。
#愛的在場
時序換了一回,我們走了一圈。這些那些,愛與不愛,印成日記。
所學所往,綿延成徑,疊成風景。在荒唐中打滾,在混亂中點燈。
不論往何處,要帶上自己。始終在前進,還不能放棄。有蜿蜒,才有風景。
4Samantha用鏡頭捕捉光影,留住漫漫時光每個迷離恍惚的瞬間,又用清澈的文字,檢視一路走來的斑斑行跡。愛過的人、讀過的書、難過的事、眷戀過的日子……是這些在場的點點滴滴,使我們在以自己為名的宇宙中定位。
這將是一場漫長的旅程,我們有時思考,有時質疑,偶爾難免迷路,然而正因為迷路,觸目所及的風景都變成了目的地。而這些文字與影像就是她最珍貴的在場證明,如同長夜裡的點點微光,陪伴我們等待每一個天亮。
目錄
Chapter1 光的在場
深淵
青春年華
麵包學徒
透明的人
我是恆星
興趣與工作
攝影只是媒介
理論狂熱者
沿途風景
與世界顛倒的想法
心之所往
一帆風順
大學重考
多邊形
本真死亡
時間有時行走如光
Chapter2 暗的在場
迷路也是一種路
在場證明
抵達
廣告本位
剛好的選擇
研究是旅行
與你們相遇
價值觀
愛情第三定律
你拿幸運做什麼
跨領域
讓知識經過你
變項
情感先決
如何學習攝影
特寫
價值取向
Chapter3 愛的在場
沒有發光的星星
由於這種還沒
兩個黑洞
The one
量化
火流星
寒帶的風
斷代史
插曲
出發
景深
錯置的時空
月光
保存期限
柔軟的刺蝟
故事的終點
Chapter4 不在場
我一點都不想
你願意嗎
星際旅行
冒險王
熬過天亮
過程
手動的光
才華
留下來
二十一世紀的神話
美好的解答
小羊
光害
清醒的人
偶然奇蹟
愛的成像
仙人掌
末日之後
後記 回到現在
序/導讀
後記 回到現在
一切都是從大學重考開始的。
因為重考開始使用Instagram記事,因為 Instagram 喜歡攝影,後來成為自由接案的攝影師。從 Instagram 裡觀察到許多有趣的現象,開始對學術研究產生興趣。在 Instagram 中被皇冠主編婷婷看到,才有機會出版這本攝影文集。一切都不是準備好的,好像都是先開始,過程中才慢慢「練習」變好的。
在 Instagram 上分享心情已經六年了,一直以來,攝影和寫作只是和自己對話的橋樑,從未想過能累積三萬多讀者,也從未想過把它們編成一本書。整理書稿剛好是我進入研究所,跨到人生下個階段的時候,對二十四歲的我來說,最重要的問題是「我是誰?」、「我要往哪裡去?」。
我的人生一直在迷路。
高中選填志願時只填了六所法律系,讀了半年後發現不適合自己,自修重考三個月轉到廣告系。讀了廣告系又因為喜歡攝影,輔修了圖文傳播系。畢業後進入傳播研究所,又花了一半以上的時間在社會系聽課,讀了社會學發現影響社會學家的好多都是哲學家,假日開始參加哲學講座,某天又誤闖了外校的神學工作坊……
以前我嚮往規劃好的穩定人生,途中卻常常遇到大霧、走了小路。誰會知道呢,因為迷路走過的小徑,在未來竟能串成意義。在那麼容易被摧毀的年少,幼稚的雜語正是一個個迷路的在場證明。
在這個年輕人畢業即失業的年代,選擇打工度假、唸文科研究所、做一份不賺錢但自己很喜歡的工作,統統會被列為不務正業的證明。這本書的出版,對我的學生身分不是「有用」的生產,它或許也是一個迷路的證明。
「少掉作這本書、少在社群媒體上遊蕩的時間,可以多看點書。」這樣的聲音是存在的。其實,我從未缺少看書的時間,只是透過閱讀所見的世界,需要留點空隙與過去的自己連結。空隙是開啟對話之地,也是催生創造的培養皿。
我從大二開始攝影接案,畢業時朋友都以為我會走全職攝影師的路。那時我只說,選了全職攝影,好像就沒辦法繼續讀書了。但是如果選了讀書,還可以在課餘接案,所以考了研究所。每天生活都有成本,花三四年拿一個沒什麼「實質效益」的學位其實很奢侈,但也從未想過要拿這個學位換到什麼工作,只是因為喜歡讀書,所以來了。
閱讀的過程中,尼采(F. W. Nietzsche)的書影響我很深。
一開始是因為我的好朋友,她喜歡的男生很喜歡尼采,我為了幫她理解,自己也迷上了尼采。
尼采的「永恆回歸」是個神秘概念,它闡述一個獨特的時間觀。若生命有千百次的一再重複,你遇到的事情都會再來一次,這個「重複」可以逼使人回到當下,面對生命的每一刻,接受命運並熱愛命運。
「Amor fati」在拉丁語裡是「熱愛命運」的意思,不再執著過去的回憶,也不活在未來的想像裡,而是回到現在,為現在的自己創造意義。讀到尼采剛好是我失戀的時候,我願意讓這段回憶千百次的一再重複嗎?我能夠不再執著過去,僅僅接受它,轉身面向此刻嗎?
我感謝那帶我來到此地的事件,感謝帶來幸福及傷痛的人們,那才是讓我走到這裡,讓我成為「我」的原因。過去已經發生了,現在所要做的不是改變過去,也不是等待未來,而是回到現在,用此刻的每一個選擇創作自己的生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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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走來的點點滴滴,現在都在這裡了。
《在場證明》收錄了攝影、散文和詩三種形式的作品。
我的攝影多在捕捉光影,或是荒涼的空景配上小小的人,像是創造一個安靜無人的烏托邦,當作自己的秘密基地。散文則是在烏托邦裡和自己對話的聲音。
最奇妙的是詩。以前我是不看詩的,直到遇見喜歡的人,他很喜歡詩。那陣子我開始寫詩。可是我既不學文學,沒有受過正規文字訓練,怎麼敢稱那些字是詩呢?那不是詩,那都是我出的謎語。
面對論述我可以努力練習,讓自己變得有邏輯有條理,但面對愛情,我時常不面對──我都躲進被子裡寫詩。詩乘載的是說不出口的秘密,一一包裝成謎語,等待那真誠的人,前來解題。
詩和攝影其實很像。攝影比起電影,就像詩對比小說。電影和小說需要一個故事的結構,包含情節的起承轉合。但攝影和詩不曾開始也沒有結束,它沒有時軸,如同攝影的定格,看似沒有時間,卻藏著無限的空間。
我希望自己可以像攝影或詩,朦朧的不必有形狀,真誠的可以大聲說話。他們像個語言不完全的小孩,時常在說夢話。若能仔細聆聽他們的夢話,也許也能找到迷途的方向。
《在場證明》從「暗的在場」出發,途中經過「光的在場」,進入「愛的在場」,最後抵達「不在場」。起初我望著畫好的未來,途中的迷惘卻帶來轉向,若抵達是為了停下,那我永遠不要抵達,我要一直在迷路的路上。迷路讓可能性浮現,生命因此有了改變的空間。
這些文字與影像都是過去的在場,不會影響往後的出發。
現在不是未來的「過場」,現在就僅僅是「現在」而已。現在就是過程,過程就是目的,迷路才找到青春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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