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小說史略:魯迅經典文論再復刻,近代最重要的文學批評之一,讀中國古典小說必讀之作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魯迅最經典的小說文論,歷久彌新、風華再現】
★讀中國古典小說必讀之作★
神怪、詼諧、愛情、俠義、諷刺……
探尋中國小說史兩千年
▌開啟奇幻詭麗之門:先秦神話
《漢書.藝文志》云「小說家者流,蓋出於稗官」,然而魯迅並不同意這個說法,而認為其源於神話與傳說,如我們熟知的女媧煉石(《列子》)、盤古開天(《三五曆記》)、嫦娥奔月(《淮南子》)……
先秦神話如此唯美壯麗,為何卻不若西方的長篇累牘,而如此零星?魯迅認為,一是因為先民先「重實際而黜玄想」,二則是「孔子出,以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等實用為教」,怪力亂神之事由此不興,而這段話也成為了讀中國小說史離不開的重要論述。
▌光怪陸離的時代:六朝筆記小說
六朝志怪小說有多怪?魯迅替我們徵引了不少故事,如:《異苑》中曾提到南朝宋的劉邕,是一名喜歡吃瘡痂的怪人,認為其滋味與魚一樣鮮美;《續齊諧記》中記載一名「鵝籠書生」,能若無其事塞進籠子,還能從口中吐出銅盤、佳餚、美人……
這一則則篇秩短小的故事,不僅讀之趣味盎然,也能讓我們一窺這個任誕隨興、狂放不羈時代的縮影。
▌俠士、刺客、佳人:唐人傳奇
在長於志怪與志人的六朝筆記後,小說到了唐代又有所演進,與前朝皆較之更精,敘述更宛轉、文辭更華豔,但仍保留了搜奇記逸的取材習慣:
〈遊仙窟〉講述了一段仙境的奇幻豔遇;〈枕中記〉隱喻人生是一場大夢,也衍生出「黃粱一夢」的成語;〈虯髯客傳〉讀來令人豪氣干雲,〈霍小玉傳〉牽動世人情腸,而〈鶯鶯傳〉更成了後世才子佳人的名篇的標竿之作……名篇迭出、異彩紛呈,形塑出唐人傳奇的獨特風貌。
▌從此,登峰造極:明清章回小說
經過宋元話本跟擬話本的醞釀,章回體例於明清大抵成形,中國小說發展也由此臻於成熟、推向美學的巔峰。而對於距離自身時代最近的章回小說,魯迅也提出了一些極為重要的見解與有趣的素材:
◎在《西遊記》的續集中,孫行者竟然穿越時空遇見項羽、化身虞姬。
◎「雖間雜猥詞,而其他佳處自在」,《金瓶梅》究竟有什麼令人著迷的魔力?
◎《紅樓夢》後四十回的作者眾說紛紜,而除了最廣為人知的高鶚之外,其實還有袁枚說、納蘭成德說、董鄂妃說?
◎清代官場多黑暗?魯迅帶你直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
值得注意的是,魯迅亦觸及了較為小眾的作品,細緻爬梳了各種不同類型的章回小說,如世情小說《品花寶鑑》、《海上花列傳》,俠義小說《三遂平妖傳》、《三俠五義》等,讓我們得以綜觀明清小說更完整的面貌。
本書特色
本書由魯迅所著,是一部系統總結中國小說發展歷程的經典之作。書中深入分析各時期的小說作品及其特點,探討小說在中國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他以批判性的眼光評價了古代小說的缺點,並推崇和讚賞了一些優秀作品,從中發掘出小說的價值和意義。該書不僅對學術界產生了深遠影響,也為現代小說的發展和繁榮做出了重要貢獻。
目錄
題記
序言
第一篇 史家對於小說之著錄及論述
第二篇 神話與傳說
第三篇 《漢書·藝文志》所載小說
第四篇 今所見漢人小說
第五篇 六朝之鬼神志怪書(上)
第六篇 六朝之鬼神志怪書(下)
第七篇 《世說新語》與其前後
第八篇 唐之傳奇文(上)
第九篇 唐之傳奇文(下)
第十篇 唐之傳奇集及雜俎
第十一篇 宋之志怪及傳奇文
第十二篇 宋之話本
第十三篇 宋元之擬話本
第十四篇 元明傳來之講史(上)
第十五篇 元明傳來之講史(下)
第十六篇 明之神魔小說(上)
第十七篇 明之神魔小說(中)
第十八篇 明之神魔小說(下)
第十九篇 明之人情小說(上)
第二十篇 明之人情小說(下)
第二十一篇 明之擬宋市人小說及後來選本
第二十二篇 清之擬晉唐小說及其支流
第二十三篇 清之諷刺小說
第二十四篇 清之人情小說
第二十五篇 清之以小說見才學者
第二十六篇 清之狹邪小說
第二十七篇 清之俠義小說及公案
第二十八篇 清末之譴責小說
後記
序/導讀
序
中國之小說自來無史;有之,則先見於外國人所作之中國文學史中,而後中國人所作者中亦有之,然其量皆不及全書之什一,故於小說仍不詳。
此稿雖專史,亦粗略也。然而有作者,三年前,偶當講述此史,自慮不善言談,聽者或多不憭,則疏其大要,寫印以賦同人;又慮鈔者之勞也,乃復縮為文言,省其舉例以成要略,至今用之。
然而終付排印者,寫印已屢,任其事者實早勞矣,惟排字反較省,因以印也。
自編輯寫印以來,四五友人或假以書籍,或助為校勘,雅意勤勤,三年如一,嗚呼,於此謝之!
一九二三年十月七日夜,魯迅記於北京
配送方式
-
台灣
- 國內宅配:本島、離島
-
到店取貨:
不限金額免運費
-
海外
- 國際快遞:全球
-
港澳店取:
訂購/退換貨須知
退換貨須知:
**提醒您,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退回商品須為全新狀態**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以下商品購買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商品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