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書】由福利到人權: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深/申論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是二十一世紀第一個國際人權公約,影響全球身心障礙者的權利保障,是國際人權非常重要的發展。金亨植教授運用西方政治哲學與福利國家改革及發展的各種觀點,對公約內涵進行討論。另外,他曾代表韓國及亞洲區域參加聯合國CRPD 委員會,參與多次國家報告審查並提供意見。透過豐富的實務經驗結合理論基礎,深入探究公約各條次的意義,及國家的義務與責任,對CRPD提出周延的分析與解釋。 由福利到人權,不僅闡述障礙者的公民權利,更指出國際社會對障礙者基本權利觀點的演變。金亨植教授特別強調,除了認識到自身為權利的擁有者,障礙者更需要意識到對等義務的角色,善盡一個國家的公民義務及責任,這才是公約對身心障礙者平權最深的期待。
【電子書】從國際法看台灣人民的自決權
台灣人,你有權自決嗎? 在庫德族與加泰隆尼亞自決後,關心台灣前途者不可不慮之國際法課題 釐清現狀.認識國際法.想想自決 以公民自決的形式決定台灣前途與現代國際法的原則是否相符? 兩岸關係是國際法還是國內法上的問題? 公民自決的結果能否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承認? 本書以國際法的角度,探討台灣自決這一牽動亞太地區的重大課題。本書的作者-德國法學專業的劉滌宏博士,在本書中首先帶領讀者回顧台灣自決的歷史,釐清台灣在國際法脈絡中的國際人格,剖析歐美、蘇聯、中國等不同學派對國際法的詮釋,並透過外蒙、東帝汶等實務上透過自決變更領土的國際案例,進一步探討台灣自決在國際上所面臨的外部制約與挑戰,是了解台灣國際法律地位的重要參考著作。 【特別收錄】〈中國在西藏有主權嗎?〉〈老保釣的新觀點〉兩篇延伸思考 本書特色 ◎以公民自決的形式決定台灣前途與現代國際法的原則是否相符?兩岸關係是國際法還是國內法上的問題?公民自決的結果能否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承認?台灣人,你有權自決嗎? ◎在庫德族與加泰隆尼亞自決後,關心台灣前途者不可不慮之國際法課題!釐清現狀.認識國際法.想想自決
【電子書】台灣‧國家‧國際法
◆ 台灣國際法學會 ‧ 十周年論文集 ◆ 台灣的國際法律地位是已定或未定? 台灣參與國際組織所面臨的問題是什麼? 如何讓台灣成為正常化國家? 陳隆志 李鴻禧 尤清 許慶雄 蔡育岱 林佳和 施正鋒 廖福特 張文貞 陳耀祥 蕭仰歸 李文良 林廷輝 高銘志 趙國材 李明峻 王思為 鄭文中 陳文禹 謝若蘭 陳慈幸 ── 專業剖析 ▍二十一位國際法專家,層層剖析錯綜複雜的台灣國際關係! 本書以國際法的角度來探討台灣地位的現狀,並提出以「台灣」為名參與國際組織的可行策略。此外亦對人民自決與補償性分離、台灣主權獨立路線的分與合、聯合國糧農組織與糧食安全、金融監理之國際互助、碳補集與封存科技、國際人權保障、國際海上勞動公約對台灣勞動法制之衝擊、日本實踐聯合國兩人權公約之分析、國際核損賠償制度、日本少年法修法趨向與處分等重要國際議題作深刻探討,是了解台灣國際法律地位與全球趨勢的重要專書。 本書特色 台灣國際法學會十周年論文集,由陳隆志、許慶雄、李鴻禧、尤清、許慶雄等二十一位國際法權威學者,層層剖析錯綜複雜的台灣國際關係!
【電子書】聯合國人權兩公約與我國人權保障
2009年3月31日立法院審議通過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全部條款,同時通過《兩公約施行法》,使得兩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之規定,具有我國國內法之效力。自此,我國行政、司法機關於行政作為或偵查、審判上即可直接適用,人民亦可本於兩公約所揭示保障基本權的規定,據以抵抗國家不法權利之侵害,進而對不法侵害所造成的損害請求賠償。本書全面檢視我國通過兩公約後的執行概況,如:台灣刑事被告之人權保障、從法律觀點談我國對原住民族土地之保障、台灣勞工權益保障發展之探討、從人權觀點談校園輔導管教問題……等,值得關心我國人權發展的各界人士一探究竟。
【電子書】關於中國領土的國際法問題論集〈修訂本〉
本書在民國64年間出版,對於中國有關的領土問題,作一客觀的分析。領土的問題在十年間出現了許多資料,有些已解決(如香港問題),在修訂版中均一一列出,對我國領土台灣、澎湖及其相關的琉球群島、釣魚台列嶼、中蘇(現俄羅斯聯邦)、香港、南海諸島等權利規定及主權主張有詳細說明,並附有多幅地圖可供參考。
【電子書】量身打造契約系列:跟著律師定契約:大陸經商契約
台商赴大陸投資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時,應了解其設立程序,根據大陸「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程序為: 一、須由主辦企業選擇項目:編制「項目建議書」,並製作「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上報對外經濟貿易部或省、市、自治區對外經貿廳(委、局)主管部門批准。 二、「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報告」經主管部門批准後,中外雙方或多方代表應協商訂立合資經營的協議書。 三、將投資者雙方或多方所簽訂的合營協定、合同和章程,按合資企業合同投資額的大小,分別上報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各省、市、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冊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