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特色 本所於2006年發起並舉辦首屆「兩岸四地法律發展學術研討會」,其後每年一會,輪流在香港、大陸、澳門與臺灣舉辦,促進了兩岸四地的法學交流。2014年會議的主題是「法學研究」,子題為「兩岸四地法學發展回顧與展望」、「法經濟學」、「臺港澳法史學」、「法社會學」、「法學方法論」與「華文法學作為世界法學」。本次會議論文共有28篇,本論文集收錄11篇,其中多數已在其他學報發表。
本書為作者多年來從事法庭口譯研究、教學及自我實踐的結晶。理論部分涉及法律翻譯的核心──法律術語的翻譯及法律語言的模糊性,因而對於從事法律筆譯的讀者也有啟發,實務演練示範如何查詢專業術語及法學資料庫,模擬台灣警察局及法庭辦案的語境,提醒通譯翻譯時該有的技巧,同時對照美國法庭警察局的對話語料。整體上適合各語種的司法通譯進修,法官、檢察官可從中瞭解司法通譯的工作性質以便配合,會議口譯人士亦能有所應用。 台灣法官學院與高等法院近幾年來定期訓練司法通譯,顯示國家公部門對這個學術及工作領域的重視,然而目前台灣探討法律翻譯的書籍多以外文撰寫或偏法律筆譯,很少針對法庭口譯領域而作。本專書涵蓋了通譯史、語言研究、口筆譯理論及法庭口譯實踐技巧,宏觀與微觀兼具,整體上可與西方Mikkelson 之「法庭口譯」一書互為東西方的補充。
2018年協合國際法律事務所出版之「現代企業經營法律實務」,內容包括:「金融科技」、「企業經營」、「投資」、「公平競爭」與「智慧產權」五大主題的實務法律問題分析。 另外,2017年協合國際法律事務所出版有「金融科技發展與法律」,內容包括:「區塊鏈與虛擬貨幣」、「電子支付」、「網路借貸交易」、「股權群募及新型態籌資工具」與「機器人投顧」五大主題的金融科技法律問題分析。
自不才第一篇法理學大塊文章發表至今已有十個年頭。從當年投稿的「新秀」到當前彙編法理學文集的「老者」,此時此刻,思想難免為之震撼,心中難免有些感慨。 奉獻給讀者的這些文字得力於教學與餐聚。 數年來,我在大學講授憲法學、行政法學課程的同時,也向本科生和碩士生傳授法理學知識。由於教非所學,故在授課之前,必須花費時間做些準備。而與其說是準備,還不如說就是閱讀。在閱讀中,時有發現新知之喜悅、獲得靈感之激動、引起深思之痛苦、形成己見之凝重。「深思」必然產生「己見」。古希臘修辭學的一條基本原理是:「真理與智慧齊頭並進。」言即,在追求真理、表達真理的同時,人會增長智慧。而「己見」是否為真理,我的智慧是論證。論證是修辭學的精髓。論證可以產生理性、邏輯、思辨、說服、感化、同化等各種力量。而對於聽眾的說服、感化、同化乃是論證的最高境界,亦是合理性判準的依據。對於聽眾的說服、感化、同化本身即具有高超的道德意義。從聽眾的立場觀察,他們所接受和認同者,乃具有自然法則之意義。1所以,論證將法律與道德連結起來,論證是實證法和自然法的彙集之處,論證是將知識和理論置於宇宙整體和人類自身合而為一的思想體系之中,使聽眾得以清晰地甄別所論證的知識與理論是否為真理。 論證使我獲得了大量成果: 1.與眾不同的課程體系 我將法理學課程內容確定為「法律規則」、「法律原則」和「法理」三個部分,它們也是法律的範圍;將哲學分析法學、社會學分析法學、經濟學分析法學確定為法學方法論的範疇;將憲法學課程內容確定為「憲法」、「國家」、「人民」和「選舉」四個概念;將行政法學課程內容確定為「民主」、「稅賦」和「比例性」三個概念。(參見論文〈論法理學的範圍〉、〈論憲法學的範圍〉、〈論行政法學的範圍〉,以及「法理學課程大綱及綱要」、「憲法學課程大綱及綱要」、「行政法學課程大綱及綱要」。) 2. 刷新了一百多年來的憲法分類理論和兩千多年來的法律概念理論,建構起我自己的憲法分類理論和法律概念理論。(參見「憲法新分類及其意義」、「法律的概念──『古典爭議』的終結」。) 3.與學術大家平等交流 數年來,我的閱讀範圍涉及到社會科學的各個領域,特別是古希臘哲學和德國古典哲學對我認識、研究和形成法律本體論和法學方法論產生了決定性的影響。而在法學領域,我從古今中外諸位學術前輩的理論和思想中獲得了各類知識和思想啟迪。也是由於論證,課堂上,文集中,他們中數位大家的理論也被我系統地剖析、批判和否定。在否定的同時,相應地建構起我自己的理論體系。(參見〈憲法新分類及其意義〉、〈論法律科學中的解釋與詮釋〉、〈論Geltung〉、〈法律的概念──『古典爭議』的終結〉、〈再論法律實證主義〉、〈論基本權的結構與功能〉、〈論基本權的效力〉等文。) 4.培育起尊重聽眾的習慣 著名俄國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說過:「教育成功的秘密在於尊重學生。」在課堂上論證就是尊重學生,將學生提升為與自己同在。所以,從我到大學任教的第一個學期至今,從每一個學期的第一次課到最後一次課,我的法理學(含法學方法)課堂、憲法學課堂、行政法學課堂總是滿員。當我的論證引起聽眾聚精會神時,當我的論證結果獲得聽眾會心認同時,當聽眾表示透過我的課程發現了法學的美時,總有一種成就感在我的心中蕩漾。相應地,課堂上那無數少男少女在接受知識、理論和思想的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人性、靈氣、聰穎、稚氣、善意、情誼、笑容、可愛、通達、理解、執著和正直,彷彿在我的肌體中注入了青春的血液,都是支撐我講好每一次課的精神力量。我的上述成果中當然地包含著他(她)們的因素。 5.努力成為優秀的人 優秀的人不僅是一個有知識和理智的人,而且是一個正義、公正之人,是一個力求使他人成為正義、公正之人的政治家和教育家,是一個不僅考察自己和他人以求靈魂的完善,而且喚起每一個人為追求自己的靈魂完善而努力奮鬥的哲學家。2論證使一個人秉持終極道德原則、主持正義、敢於負責、思維縝密並且富有理性。近幾年來,在建立多極世界的過程中,我從多位外國領導人的理念、人格、思想和行動中學到了很多做人和做事的方法,他們都是值得我永遠尊敬和學習的當今世界的偉大政治家!世界多極化的過程賦予我的整體思維加速了我的學術前沿化! 學術進步需要思想交流。我不常與會,但並不缺乏交流。除了透過書卷與多位思想大家、學術前輩進行「古典式」的交流外,餐聚則是一種經常的現代交流方式。我與法學界的多位良師益友不時地聚餐。觀點,隨著一道道美味佳餚,徐徐展開;思想,和著一次次杯盞聚碰,相互激盪。我們,時而茗茶挾煙細聲攀談,時而擲杯振臂激烈舌戰。每每切磋,均有收獲。餐聚式研討形成的「餐聚學派」是沒有學派的大陸法學界的唯一學派。 作為一名憲法學愛好者,我重視與法學家們交流。除餐聚外,我也透過電子郵箱和電話向法理學、憲法學和行政法學界及其他部門法學界的法學家們請教,與他們切磋。我保存著上千位老中青法學家的聯繫方式。近年來,我將我的法理學、憲法學、行政法學三個課程講義奉送給全國一百多個法學院的數百位法學家,供他們指教、參考和使用。在與他們的交流中,老當益壯的老年法學家促使我「不用揚鞭自奮踢」;血氣方剛的中年法學家引發我「心事浩茫連廣宇」;而底蘊深厚、內涵豐富、心懷良知的青年法學家則生起我內心世界的無限好感!
不爽罵幹會被告?肉搜霸凌沒關係?抄襲上傳無所謂? 這本書讓你按圖索驥分析處境,找到適合的救濟方法! 網路罵人、肉搜、霸凌、抄襲,無法可管? 你按下Enter前,有些法律你一定要知道! *附錄提供完整相關書狀範例*
老派貓的預防詐騙秘訣 揭露詐騙集團手法血淋淋的真相, 描述刑事偵查、法庭攻防的實況, 當人性的脆弱或是貪念湧上心頭, 究竟是被騙還是騙人, 有時候連自己也搞不懂? 27個刑事偵查中最真實的詐欺暗黑真相, 預防詐騙秘訣,戳破詐騙集團的交涉心術。
從民生用品到會員合約 從國內消費到海外刷卡 消費關係萬花筒,遇到問題不用驚 老派貓給你擺平消費糾紛的21招 (附錄提供相關書狀、消費糾紛調解、訴訟祕訣)
本書主要是針對各大專校院畢業生欲報考警察特考者(外軌)所彙編的專業入門書。本書的特色係把握去蕪存菁、掌握竅門的原則,將繁瑣的警察法規系統化,把原理與法條歸納為關鍵詞,並附加類似語的辨異與案例,目的在讓考生用簡單方法理解,學習效果能達事半功倍。 警察法規概要的考試內容,包括警察法、警察職權行使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行政程序法、行政執行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等八大科目,範圍錯綜複雜,想於短時間內克服困難,確實不易。因此,化繁為簡的重點整合能力,已成為考生面對高度競爭的基本要領。本書不僅能適時解除學習障礙,協助建立良好基礎,而且有利於考試的準備。
★一本個資保護工作者必備的工具書 ★收錄有個資法及其他各政府部門常用的相關辦法 ★收錄有個資法相關法規之修正說明、函令解釋、實務見解
本書精選十個環境事件敘述台灣環境運動的歷程,每篇案例以人物故事及判決導讀帶出。案例故事帶領讀者認識事件的始末,娓娓道出參與者鮮為人知的心路歷程;判決導讀說明一則則歷審法院判決中實務見解的認定及影響,描述環境訴訟見解的演進。本書可為關心環境議題的法律人、社運人及學院師生提供實用之入門金鑰。
本書特色 《國際刑事法學之新脈動》一書,彙集德國、日本、中國大陸、韓國、臺灣等地刑事法學界重要代表學者最新之研究成果,主題涵蓋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犯罪學、刑事政策學等重要領域。本書作者以學術專業者敏銳之洞察力與國際化之視角,分別從理論、實務、比較法等不同視角展開論述,充分展現了國際刑事法學界最具前瞻性、思想性、創新性之深刻思考與最新動態。期待本書之出版,在帶給讀者們學術啟發之同時,亦能進一步推動刑事法學之國際交流。
《國際刑事法學之新脈動》一書,彙集德國、日本、中國大陸、韓國、臺灣等地刑事法學界重要代表學者最新之研究成果,主題涵蓋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犯罪學、刑事政策學等重要領域。本書作者以學術專業者敏銳之洞察力與國際化之視角,分別從理論、實務、比較法等不同視角展開論述,充分展現了國際刑事法學界最具前瞻性、思想性、創新性之深刻思考與最新動態。期待本書之出版,在帶給讀者們學術啟發之同時,亦能進一步推動刑事法學之國際交流。
本書對於民事程序中非負舉證責任一造當事人之協力義務有詳細之描述,就此一世紀性重大課題,除細究其在德、美、法、日等國家制度思維理路區辨之外,就我國法相關議題之進展亦提出評估意見,應可提供學界及實務界就此議題做更深入研究之參考。
公益揭發/揭弊係指將組織內部的不法資訊,透過內部通報機制、相關權責機關或其他訴諸管道來揭發其可疑之不法行為。本書內容包括法務部廉政署揭弊者保護法草案評析、組織與個人管理揭弊初探、日本公益通報者保護法制實務案例探討、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失靈與省思、違反勞動法令保護之內部告發與企業法遵義務、私部門揭發者保護實務運作、勞工揭弊保護的虛與實等議題,反思其於實然與應然間之落差。特別是提醒潛在的揭弊者,組織、制度並不全然值得信賴,要謀定而後動。
「同性婚姻」是近來耳熟能詳的熱門話題,引起社會大眾普遍的關注。特別是在2017年5月24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的釋憲文宣告同性婚姻合法的前後,隨著世界潮流的變遷,台灣社會由同性婚姻被排斥的傳統環境,直到釋憲文的宣告,而快速邁向同性婚姻合法的年代。 這段歷史性的進展,其間經歷了一些波瀾起伏,牽引著社會大眾的談論、情緒、辯論、抗拒、衝突、群眾運動等,甚至連街頭巷尾、鄉間小道,皆可聽聞關於這個話題被談論的訊息,可見其影響之深遠,實不容小覷。 關於「同性婚姻」的討論,在贊成與反對各據其理,感性與理性各抒其情的情況下,自然形成眾說紛紜、莫衷一是的現象。本書透過對於美國與台灣最高司法機構所做關於同性婚姻判例之裁決文與釋憲文的介紹,提供最權威性的論述,除了能夠一窺同性婚姻真實而清晰的面貌之外,也可親身體驗正反意見的激烈交鋒,此外,更可浸潤其中,而觸摸與感受時代潮流變遷的脈動。
夫妻離異、分配財產、取得未成年子女親權不可不知的身分法實務判例解析 ‧婚前有協議,婚後卻因長輩逼迫而有傳宗接代的壓力,可以以此訴請離婚嗎? ‧老公居然把共有的房產過戶給婆婆,影響婚後財產分配,能否要求婆婆歸還? ‧對方不務正業又出軌,依法卻能取得一半的婚後財產,難道什麼都不能主張嗎? ‧雙方協議共有監護權,但前夫長期在外地工作,如何爭取單獨行使親權? ‧養育子女是雙方義務,如何要求對方支付孩子的扶養費? ‧另一半有家暴傾向,但離婚手續還沒辦完,如何透過各種保護令保護自己與子女? 伴隨一段結束的關係而來的,不僅僅只是心傷,該如何爭取自己的權益,妥善處理夫妻婚後財產、孩子撫養權問題,更是關鍵。 本書蒐羅因離婚而可能引發的各式糾紛個案,並引用判例,由律師逐一點出判決重點,幫助讀者建立足夠的相關背景知識,在婚姻生變的黑暗期,不再無所適從、茫然無依,懂得法官判決心證,為自己爭取最大權益,不因為破碎的關係,貽誤自己與孩子,遺憾終生。 身陷離婚官司者必買:理解法官判決的思考路徑,找到於己有利的蒐證方向。 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者必備:洞悉親權歸屬判斷結果分析、掌握如何主張獨立行使親權的關鍵。 法律相關從業人員必參考:蒐羅各類判例,援引前例最佳參考指南。
欣逢劉教授春堂先生古稀之年,劉教授之同僚、故舊及門生,應大法官詹教授森林先生及林教授秀雄先生之邀約,特撰文結成本論文集。本論文集之出版,除為劉教授祝嘏,並傳其在教學及學術研究方面之熱忱與勤勉外,更期展現以新思維促使民事法學進步之努力及成果,提供學術研究及實務參考之用,對於法學之進步有所貢獻。因此本論文集,續劉教授春堂先生還曆祝嘏論文集之書名,定名為:「民事法學新思維之再開展」。本論文集之出版,從開始倡議及邀稿,至印製成書及發行,前後僅四個多月,誠屬非常不易,難能可貴。由於劉教授長期工作及研究範圍,主要在民法、消費者保護法、保險法三大領域,因此本論文集所收錄之文章,亦以民法、消費者保護法、保險法之重要課題為中心,以張顯劉教授對這三大領域之關注及努力。本論文集之作者,皆為學術及實務界之碩彥,所撰論文,論述條理,探討深入,立論新頴,見解精闢,內容豐富,故為值得一讀的作品。劉春堂教授簡介現職: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榮譽講座教授學歷: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博士主要經歷:財團法人民法研究基金會董事(迄今仍在任)輔仁大學法律學系講座教授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授輔仁大學學士後法律學系主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秘書長財政部保險司司長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教務組組長
本書為作者多年來學習法律之心得結晶,並蒐集參酌國外法學教育之方法撰寫而成,為我國第一本針對法律專業所撰寫的參考書。內容主要含括兩大部分:法律學術學習(第二篇校園篇)以及國家考試準備方式(第三篇國家考試篇),並針對法律新鮮人,以及國家考試新鮮人所應注意的各種學習上的方法、弱點防制、攻略對策、學術報告與論文準備方式等,做詳盡的說明與介紹。 法律學習者往往輕忽了學習方法的重要性,在面對複雜與困難的法律問題前顯得束手無策。而事實上,法律學習並不困難,只要找對方法、調整對策、循序漸進、持之以恆,人人都可以成功念好法律!
本書是德國法學者史坦恩於1870年出版的著作,全書分成三個部分,首先是國家行政總論,分析行政作為國家行動力的完整機制;第二個部分為內務行政總論,內務行政的正當性在為生活圓滿創造基礎條件,它的權力界限在於個人人格的自主性,人格自主性的核心意義在於勞動;第三個部分為內務行政體系,因為是體系論,所以有別於單純羅列行政類型的各論,是一種介於總論與各論的中層學術架構,使讀者能夠循序漸進的掌握行政體系,真正進入內務行政領域。體系的建立在於生活圓滿,區分為個人生活、經濟生活、社會生活三大領域,各有其獨特的行政治理。我們可以將史坦恩的行政定義成「國家的行政」,行政有其積極主動性,明顯有別於「法律的行政」只要求行政機關的依法行政。 史坦恩在社會的分析上找到行政的著力點,行政權力必須與社會穩定與社會變動維持有機關係,所以隨著封建社會、市民社會、工業社會的歷史發展,必定出現更全面、更有效率的行政作用,這是國家勞動與文明提升,相反的就是文明停滯與沉淪。他的學說不只是批判與對立,也不是片面的概念與知識,而是完整的有機關係,行政治理能夠與社會歷史展現和諧,足以抗衡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的唯物史觀,以及資本主義的自由經濟,至今還是歐洲政府治理的典範之一。德國法學界1970年代之後流行以行政機制作為資源分配的主體,強調史坦恩行政理論對於給付行政的貢獻,也使得他的行政理論得以結合法治國原則,並且賦予法治該有的社會意義,成為「社會法治國」的最佳詮釋。
一群台灣囡仔寫給大家看的法律冊,一場法律白話文的社會運動── 來自法學界的熱血青年,發動全民關心社會正義! &&&&&&&&&&&& ◎法律在大聲什麼啦!「說人話」的法律白話文小學堂,帶你讀懂法條,為自己發聲! 全書分為生活、社會、政治、國際、產經、話題六輯,從與日常習習相關的議題切入,用流暢易讀的語句,搭配簡明扼要的「白話文小學堂」,扭轉一般人對法條的恐懼,進而學會保障自己的權利! & 先知先贏,讀不懂的法條就交給法律白話文── .樓上鄰居到凌晨都還在蹦蹦跳,我要怎麼拒絕噪音入侵耳朵? .遇到警察臨檢,我才剛吃完薑母鴨,能不能等一下再酒測? .網路上每件衣服都好漂亮,可是不能試穿,購買後有保障嗎? .因為是工讀生所以沒有勞健保?其實老闆在唬弄你! .參加工會跟資方作對會不會被清算?《工會法》如何保護工會幹部? & ◎「又是恐龍法官!司法已死!」──讀懂判決的癥結點,自己的法律自己救 造成廢死爭議的「兩公約」在說什麼?法官量刑的標準在哪裡?判決書的用語好艱深,記者會上的說明也聽得一頭霧水,深入淺出的案例分析,讓你擁有讓人敬佩的法律知識! & 新聞訊息亂糟糟,讓法律白話文解釋給你聽── .為了保護家人失手打死竊賊,為什麼會被判刑? .不公平!為什麼重刑犯好像都關一下就被放出來? .案件分偵字號和他字號?真的有黑箱作業嗎? .台灣是如何參與國際組織的?國家和國家之間真的有法律嗎? .棒協權力有多大?為什麼明星球員召不回?
執業律師在接觸刑事上訴第三審時,都經歷過戰戰兢兢的心情,因為第三審代表其中的法律爭議已在檢察署與法院間千百迴轉,此時要撰寫一份好的「上訴理由書」,得費一番苦思與煎熬。本書先將刑事第三審上訴理由中所謂的違背法令,做一概要性的說明,同時摘引最高法院的相關判決、判例,以及該院對於判決有無違背法令審查原則等供為參考;同時摭拾實際案例數則,將該等案例的部分上訴理由書狀及最高法院的判決全文等予以援引,是最佳撰狀參考用書。
在現代世界,大都會人煙稠密,人際關係複雜,「侵權法」(Law of Torts) 遂成社會發展之必然產物;侵權法回應社會「以合理成本解決爭議」之需求,最終達致減少侵權事故之目標。中國大陸、香港及台灣三個華人地區,基於歷史原因採用不同之法律制度,隨著近年三地交往頻繁,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領域關係日益密切,三地法律詞彙有諸多相同相異之處,實值得深入研究討論。 本書以香港普通法為基礎,剖析13個侵權法重要詞彙在兩岸三地之法律意義,涵蓋三地譯詞、法例及應用實例,務求協助讀者全面理解中港台侵權法之核心概念;書末並收錄英漢詞彙共102條,以香港法律為基礎,再加入大陸與台灣詞彙,其中逐一羅列所根據之法條及詞典來源,方便讀者查閱。
1946年,國民大會在南京通過了中華民國憲法,這也是近代中國最後一部憲法性文件。不過,這部憲法在頒行不久即在中國大陸被全面廢除,後來在台灣亦經過動員戡亂臨時條款與增修條文的反覆修正。 & 本書主要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介紹這部憲法的由來與背景,以及其在台灣的變遷;第二部分析該憲法的政府組織與權力分立情況,如國民大會、立法院、監察院、考試院、司法院等的設立、功能與意義;第三部分闡述中華民國憲法下的基本權與社會權。 & 本書嘗試梳理歷史的脈絡,比較各國的制度,檢討其中的重大問題。此外,又力圖綜合憲法本文的制定時代、「動員戡亂臨時條款」時代、1990年代以來的七次增修的經過,以及近年來的最新理論發展與制度實踐,系統地分析這部憲法的「變與不變」。
本書專為應考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普考工業安全科及專技高考工業安全技師、工礦衛生技師之考生編寫,內容有:★精選經典考題,使考生熟稔基礎題型及應答模式。★精解105年最新考試之答案,俾考生瞭解最近出題趨勢。★蒐集中央主管機關最新資訊(公告及令),使考生知悉法令修正訊息。
回顧台灣邁向法治國家,一路走來顛顛簸簸。 現代法治思想並不是為了要求人民遵守法律而產生,而是反過來,要求公權力保障人民而產生。法治國家的主要任務在於尊重人類尊嚴並保障由此而衍生的基本權利與自由,以此思想為出發點,進一步構想各種法治原則,設計國家組織與制度,防止與避免個人或一群人利用行政、司法與立法公權力侵害國民。 今天的法治國家概念,並不排除不成文法、超制定法的概念。思考合法性時,不侷限於形式合法性,也會考慮實質合法性;因而判斷法律是否有效時,不純以制定法為準據,而探討法律的正當性問題。 司法權與立法、行政分開而獨立,權力劃分為現代法治國原則之一。在法治國家內的各種衝突與爭議,由司法扮演最後裁判者的角色,其重要性不言可喻。然而,近年來在關於國家公權力機關的民意調查,對司法公信力持有許多懷疑。因此,司法改革期待由司法機關藉審判案件(作為中立第三人)與司法審查(制衡立法機關),達到建立法治國家與保障人民基本權利與自由的目的。 法理學論文集系列第二本,從法治國家與基本權利、法律之合法性、不法之法及其效力、司法與政治,有層次的論述何謂法治國家,從中連帶檢視臺灣司法的缺漏,提出解決改善的各種方向。
為甚麼有法律?法律是為何存在? 法理學論文系列第三本,以法律的核心理念「正義」為基調,延伸出自由與平等的價值,點出法律最初的存在意義,進而研討臺灣司法為人詬病的根基─法學教育的缺失。 正義作為法律的理念是人類共同生活的重要概念,雖然每一文化區域有自己的法律觀與法律生活,但有著一共同目標:盡可能追求一理想的共同生活。同時,自由與平等為法治國家的核心思想,且呈現在各個不同的共同生活之中。 當制定法以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之名,剝奪人民的基本權利與自由,只是用來維護獨裁與極權統治,這種法律無論站在自然法的觀點,或反思人類組織國家的目的,都該視為無效。 反思台灣,在經過長期的抗爭,許多人失去自由,甚至生命,才逐漸在各方面得到自由與平等。而從歷史的痕跡,能意識到法學教育所造成的影響,台灣有部分的法律教授、法官欠缺法學方法論的知識,無法區分解釋與類推,在這樣的教育環境中,如何期待其學生能嚴謹的、正確的適用法律?
甚麼是法理學?是法律哲學,或是法律理論? 法理學論文集系列的第一本以法理學的定義作為開端,進而探討人性與理性、倫理與法律的層次關係。為與逐漸釐清的趨勢配合,作者將法理學作為上位概念,下分重實質的法律哲學與重形式的法學方法論。 法理學一詞出現的時間雖不算久,但其意義內涵的事物,就現存可徵歷史觀察,已經探討了二千年。若要提昇台灣法理學的研究,不可避免地須對國內及國際上的研究發展趨勢做一反思。簡述法理學學術知識的發展狀況,並回觀台灣法理學組織的發展過程及國際交流問題,同時提出台灣學術界當前法理學的主要議題與研究方向。 由此深入探討人性、理性以及立足於此的相互性原則,這些一直為法律背後的主導因素。倫理觀念的改變,雖與法律無直接的關聯,卻決定法律政策與執法態度,也會影響現行法的解釋、修改,甚至廢止。因此,縱使未來的社會有其世代的議題,法律材料有所不同,仍不會影響其作為法律思維出發點的重要性。
婚前協議怎麼約定?離婚事件如何處理? 繼承遺產也同時繼承債務的狀況已經解決? 只要有家事相關的問題,這本書通通告訴你! 謬論一同性伴侶在國外結婚後在台灣可成為合法配偶?& & A:錯,目前的法律還是不行! 謬論二先生與小三外遇,只告小三行不行? A:不行,得先連先生一起告之後,之後再撤告。 謬論三已婚的台商在大陸包二奶,不受限台灣的民法?&&&& & A:錯,會觸犯妨害家庭罪。 謬論四父母年老要子女扶養,但兄弟姊妹之間沒有扶養的義務? A:不一定,如果兄弟姊妹間有人無謀生能力不能維持生活,也是有扶養義務。 謬論五大陸配偶不能繼承配偶在台灣的遺產? A:錯,可以繼承,但要遵守相關程序才能繼承。 如果您有以上問題的疑惑,本書會成為您最好的諮詢對象。從訂婚、結婚開始,到離婚、財產分配及遺產繼承等等,都有詳細的案例解說以及圖示。熟讀本書,您也可以變成家事法律問題專家。
不放棄任何一樁可能的冤屈, 不鬆開任何一雙求助的手; 「不是因為看到希望才堅持,而是堅持才看到希望」。 律師,是為維護人性尊嚴而必須存在的反抗者⋯⋯ 高中時因電影中律師努力不懈為人洗刷冤屈,激起滿腔熱血,作者邱顯智於是將律師一職訂為人生目標。本書為邱律師記錄下自己,以及和一群一群熱情的律師及NGO夥伴,「鬥腳手」、不想讓遇到「代誌」的當事人孤孤單單,通力合作的大大小小案例,如關廠工人案、洪仲丘案、鄭性澤案、太陽花學運案⋯⋯,由涉及的勞工法、軍法、刑法、集會遊行法等法案,從嫌疑與羈押、案件審理、上訴、判決、再審到死刑執行等程序,揭示台灣司法機器的種種問題,提供讀者必要的「法普」,也一瞭司法改革的迫切性;而訴訟過程中,律師與當事人互動之間,流露的真誠、溫暖,尤其感人,更讓我們看到諸多充滿草根性、關懷弱勢的律師,關心訴訟,更關心人。 本書希望記錄下的,正是這些前仆後繼的身影。或許有些案件獲得一定的成果,但更多是失敗和挫折,重要的是,大家一起真真切切陪伴了當事人,在他們人生中最艱難的日子裡。或者,也許有一天,在台灣某個偏鄉的角落,某個小孩無意中看到這本書,因為一點點感動,興起日後在有人困難時想要「鬥腳手」,興起讓台灣人活在真正公平正義天空下的想望。
不放棄任何一樁可能的冤屈, 不鬆開任何一雙求助的手; 「不是因為看到希望才堅持,而是堅持才看到希望」。 律師,是為維護人性尊嚴而必須存在的反抗者⋯⋯ 高中時因電影中律師努力不懈為人洗刷冤屈,激起滿腔熱血,作者邱顯智於是將律師一職訂為人生目標。本書為邱律師記錄下自己,以及和一群一群熱情的律師及NGO夥伴,「鬥腳手」、不想讓遇到「代誌」的當事人孤孤單單,通力合作的大大小小案例,如關廠工人案、洪仲丘案、鄭性澤案、太陽花學運案⋯⋯,由涉及的勞工法、軍法、刑法、集會遊行法等法案,從嫌疑與羈押、案件審理、上訴、判決、再審到死刑執行等程序,揭示台灣司法機器的種種問題,提供讀者必要的「法普」,也一瞭司法改革的迫切性;而訴訟過程中,律師與當事人互動之間,流露的真誠、溫暖,尤其感人,更讓我們看到諸多充滿草根性、關懷弱勢的律師,關心訴訟,更關心人。 本書希望記錄下的,正是這些前仆後繼的身影。或許有些案件獲得一定的成果,但更多是失敗和挫折,重要的是,大家一起真真切切陪伴了當事人,在他們人生中最艱難的日子裡。或者,也許有一天,在台灣某個偏鄉的角落,某個小孩無意中看到這本書,因為一點點感動,興起日後在有人困難時想要「鬥腳手」,興起讓台灣人活在真正公平正義天空下的想望。
本書是以WTO為主軸,從事系統性研究所累積之學術成果。作者選擇性針對WTO一些主流議題,加以深度分析,例如方法論、WTO原理與原則、組織架構、決策與談判、貿易救濟措施、農業、生物科技、環境、安全例外、區域整合、爭端解決、個案研究、台灣在WTO之實踐以及WTO之未來等項目。本書各章之間皆以WTO法律分析與政策研究相互串聯,對WTO而言,是部分也是整體,是微觀也是宏觀,是理論也是實務,是抽象也是具體,是本質也是表象的多重論證。本書特色在於作者採取綜合研究方法,包括法律與政治觀點分析、旁及個案研究、比較研究、WTO實地考察、出席會議及專家訪談等方法之運用。WTO議題已日趨複雜,對各國形成一大挑戰,相對也是一項改革創新的機會。本書研究方法及辯證解析,較能勾勒出一清晰有序的WTO學理光譜,並架構一套客觀紮實的公共論述,諒對WTO知識累積、實務參考、教學研究及國際合作,皆有綿薄貢獻。
外遇、家暴、熟年離婚……, 當一段關係走不下去,強求絕不會幸福! 你得學著將傷害降到最低、更珍愛自己, 「好散」收場,才能真的重生! 該怎麼做? 沒有不受傷的分手, 但有期待未來更美好的具體實踐。 ◎先檢視一下,你是否曾這麼想: “先說分手的人,就要付給對方贍養費。” “還敢提離婚,那孩子怎麼辦?” “我不會放過小三,得狠狠敲她一筆。" “誰賺得比較多,子女親權就歸誰。” 小心,這些錯誤觀念讓你陷入歹戲拖棚的僵局了! 時間是治療傷痛的良藥,但絕對是處理離婚的毒藥, 只要碰到「錢與情」,過程就容易糾纏不清,愈演愈烈, 甚至會演變成: .惡意謠言滿天飛,影響人際關係。 .撕破臉、對簿公堂,讓孩子好為難。 .花在官司訴訟上的時間和費用,快要吃不消。 .愈拖愈久、招數用盡,最好只好接受對方開的條件。 .深陷離婚憂鬱,一輩子走不出來…… 只要做到好散收場,這些狀況都可以避免,請掌握一個大原則: 思考「怎麼做,對自己離婚後的生活最理想」! ◎牽手是兩個人的事,放手也是。破損關係中沒人能全身而退,但如果想圓滿離婚,九成得靠心態調整,一成仰賴法律協助。只要這樣想,一定能迎向更幸福的未來: .強調「我訊息」(I message),以自己為思考主軸 「他一點都不珍惜這個家」、「不知道他會給我多少錢」……,如果對另一半還有說不完的怨言,不斷地說著「你訊息」(You message),就代表對他還有很深的執著。請試著以自己為主語,才能思考離婚後真正想做的事。 》》同場加映:如何具體思考離婚後的生活?有小孩的情況下離婚該注意哪3件事? .「100%都是誰的錯!」沒有這回事 另一半離家出走、小三懷孕、拖欠扶養費……,現實中的荒腔走板,永遠比戲劇精彩。但嚴格說起來,一段關係總是互相羈絆,只有不認為原因100%出在對方身上,才能跳脫「受害者意識」,客觀做出判斷。 》》同場加映:慰撫金的「行情」是多少? .爭取慰撫金、財產分配不是為了懲罰對方 不要把婚姻的價值商品化了,與其怨嘆家庭被破壞了才值這些錢,不妨將離婚後爭取的金額,當作邁向下段新人生的「準備金」。如果抱持拿到「期望八成」的心態,反而容易得到好結果。 》》同場加映:哪些項目可以列入財產分配?精神上的家暴如何提出有力證據? .去驗傷,然後報警,發生家暴先逃出來就對了 當另一半對你拳腳相向時,千萬別掉入「都是我不好」的漩渦,家暴被害人的特徵,通常是離不開加害人,或擔心遭受報復而又回到家庭。家暴案件是否能離婚成功,關鍵就在於當事人能否斬斷這種「共依附關係」。 》》同場加映:安全逃離家暴該做好那些準備?因家暴而分居時如何確保自身安全? 本書特色 .獻給「認為這段婚姻已經無藥可救」的你。 .專業法條協助,瀟灑分手也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理性分析離婚後的花費和收入,讓後路不再提心吊膽。 .情境式剖析最常見的離婚窘境,每個深陷其中的人都能找到答案。
本書特色 本書內容涉及公司法的核心議題,例如: 簡單關鍵字的召集事由,卻成為撤銷股東會決議的爭訟重點,召集法制到底有何問題? 董事會召集股東會決議的瑕疵,能否質變成股東會決議瑕疵而得以撤銷? 常務董事會的獨特法制,真的是因董事會過於龐大且召集不易,是否有因應對策? 單純依賴薪酬委員會的組織設計,即能防制「董監肥貓」? 評析法院判決如何能更促進裁判品質? 公司法刪除最低資本額規定後就沒問題?企業社會責任應否明文法條化? 作者都本於比較法及法律社會學,提供法制可行,法理可通的批判性觀點。
本書首先論述應有部分之物權性,乃一方面賦予各分別共有人與所有權相同之處分並排除他人干涉之權能,使應有部分成為各分別共有人得加以自由支配之獨立的財產權之客體。同時,因每一應有部分皆抽象存在於共有物之全部上,所以應有部分另一方面又令分別共有人全體共同的擁有共有物之所有權,進而對共有物具有共同不可分割之支配力。其次,在此等共同不可分割支配力之基礎上,乃令分別共有人全體形成一共有關係之組織體,此等共有關係之組織體乃係一法定債之關係,惟此等法定債之關係之內容,尚有賴於分別共有人全體同意或管理契約或其多數決調整或補充之。
直銷商品形態正悄悄發生變化,這當中又潛藏著多少商機與危機? 面對潛力無窮的新型態直銷商品與國際直銷市場,如何掌握商機、遠離危機,本書有最新、最精闢的解析。 沒有艱澀難懂的法律條文,以最簡單易懂的實務案例說明,讓你跟直銷法規零距離。 & 專長於傳直銷產業之整合型法律服務,並有豐富的相關經驗,合作客戶有國內知名直銷企業及國際大型直銷公司,包括全美前100大直銷企業。 近年來,網際網路科技創新,吳筱涵律師亦擅長於結合生物科技、金融服務及新創與電子商務之新商業模式及傳直銷法律之實務經驗,為客戶提供可行的方案建議及精準法律與商業策略之整合服務。 & ˙介紹新興服務型商品 ˙從事網路直銷應注意事項 ˙經營國際市場停看聽 ˙傳銷市場新發展與政府的管制
本書寫作過程,特別注重說理之邏輯順序,尤其力求文字精簡明確,淺顯易懂之處,不過多著墨;較難理解之條文,均舉例說明或引判決例佐證,有所爭議之部分,則列述各家學說詳加辨正,提出作者見解;名詞用法前後一致,章節項目則大小粗黑分列,增強視覺印象,並注意其結構及先後。 本書係作者積十餘年講授民法修養所得,一字一句慢慢斟酌而成,仔細品讀即不難發現其執簡馭繁,一轡在握之優點。初學者易於融會貫通,增强信心;應試者可快速回復記憶,馳聘考場;實務家可收提綱挈領之效,胸有成竹;學界則可藉之掌握民法其本原理,授課時間充裕時自行擇要補充即成,是一本大小適中,效能加成,值得研讀的書。
資深留美律師陶龍生最新力作 真實的美國法庭記錄,華人必須面對的真相! & 早於非裔黑人平權運動50年,華人最先在美國挑戰種族帶來的不平等! 流血與抗爭,只為找回一個「人」該有的尊嚴。 & 1848年,第一艘由中國橫渡太平洋抵達美國西岸的輪船「美國老鷹號」,承載著最早抵達美國的華人。從此帶來了大量前往美國工作的華人。 & 呼應了美國對於移工的需求,華人也抱著淘金夢持續湧入。然而,愈多的華人來到美國,引發的後續問題愈多:種族歧視、排華法案……針對華人的暴力事件愈演愈烈,愈見刁鑽。 & ✽22歲的青年林興前往美國淘金,辛苦挖到的金礦被白人霍爾偷走,兩人的爭執引發肢體衝突,林興被磚石砸中,滿頭鮮血,卻無法將霍爾繩之以法…… & ✽於加州出生的盧定新,九歲時隨父母回國,十五歲再回返美國時,卻被以沒有身分證明為由,禁止入境…… & ✽曾以勞工身分入境美國的華人蔡昌平,一次回香港探親,拿著合法「回美准可證」,卻在舊金山碼頭前不得其門而入,被迫留在輪船上,不得入境…… & & 難道只因身為華人,就應該接受種種不平等的待遇……? & 本書擇錄歷史性的法院判例,呈現了華工於美國法律帶來的具體影響,展現了華人堅毅的民族性。
辯護人的義務,核心在於──積極誠實義務,為了落實這項義務,必須有高明的「技術」,而高明的「技術」也必須有相襯的高度「倫理」。亦即,「技術」與「倫理」本是一體的。倫理(心)和技術(技)是以身體(體)為基礎。為了鍛鍊「心」與「技」,也必須鍛鍊「體」。本書並非學術論著,而是作者藉由多年在實務上刑事辯護的經驗,依循偵查、審判、上訴、再審等刑事訴訟的程序來探討相關的問題,而正是這種植基於實務運作的論述,所以本書是可以直接用在實務上操作的理論,適合所有有志從事刑事辯護工作的讀者閱讀。
本書由台北律師公會15個專業領域委員會、70多位執業經驗豐富的律師們分工,共同執筆,彙整律師在執業上容易遇到的狀況與細節。將案件類型分門別類,在每篇章中更以表格呈現律師辦理特定案件類型時須留意檢查的事項。藉由專業律師執業經驗的分享與傳承,讓閱讀本書的律師能夠提綱挈領的有所依循,減少摸索的時間。當然,本書的內容無意也無法反映所有律師執業之類型與狀況,律師們仍宜視具體情形,於個案中對當事人盡其應有的研究與注意義務。
本版新增法規係收錄至106年8月6日總統公布暨主管機關發布之最新法規。 新增釋字:大法官釋字第720~749號解釋。 修正法規: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106.7.31)、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06.6.14)、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06.6.14)、檢察機關實施搜索扣押應行注意事項(106.5.24)、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106.4.28)、刑事訴訟法(106.4.26)、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06.4.19)、中華民國刑法(105.11.30)等重要法規。
本書所蒐羅的法規並非僅單一的刑法爾,尚包括與刑法相關的實體法規,除增刪原本舊版《刑事法典》的內容外,因應律師司法官第一試考科的安排,亦將法官法等法律倫理相關條文一併收於本書之中。全書以法典形式羅列條文,於各條文下補充相關修法理由、修法簡評、法學概念、實務見解、爭議問題、學者評釋等。 本書輯錄2017年最新刑事實體法修正的相關條文,含刑法、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陸海空軍刑法、醫師法、醫療法等,以及新近實務見解,如:「新法第三人沒收之情形」(106台上1599號判決)、「追徵過苛調節條款之適用」(105台上969號判決)等。此外學說對於法條的評析(如沒收新規定的修正亦整理相關文章做概略的介紹)、實務見解的評釋,擇要選輯摘錄附隨於相關法條及實務見解之下以便閱讀。如遇學說爭議或實務見解變更,則以專題討論方式呈現,並增列索引,使讀者查閱更為方便。 作者由衷希望,能夠跳脫傳統法典框架,讓法典不再是單純的法典,而是一部能夠幫助讀者在任何階段──讀書學習、國家考試、實務工作、學術研究,皆能便利探求所需資訊,掌握新的修法脈動,並且獲悉實務新趨向與學說發展新知的工具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