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尚無體系完整的資訊法教科書,本書為第一次嘗試統整台灣資訊相關法律議題的教科書。特色有三:1.包含大量圖表,清楚交代整個網路資訊法律議題的爭議與發展,幫助初學者快速入門。2.著重於台灣相關法律的介紹與分析,並掌握最新修法、立法趨勢,包含最新的通過的「政府資訊公開法」,以及預告未來修法方向。3.對於熱門資訊法律議題,作者也提出深入剖析,以供讀者進一步反省。本書盡量蒐集資訊相關法律議題,分為四大主題。第一篇為資訊時代的智慧財產權糾紛,討論網路上的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議題。其中,對於發展中的網路音樂盜版和資料庫保護等,有深入的剖析。第二篇為電腦程式保護與反省,包括電腦程式的著作權、專利保護,以及公平交易法的反撲,和刑法電腦程式相關保護等。第三篇為資訊內容討論,包括網路色情、廣告資訊、資訊隱私和資訊公開等。其中皆涵蓋台灣本土最新的法制發展。第四篇則為網路交易,包括電子簽章法、網路契約等相關議題。
沒有真相就不會有正義 回顧台灣司法史,幾可用血跡斑斑、疑點重重來形容,江國慶案就是很具代表性的例子。這樁白色恐怖之後,第一件政府公開承認的冤案,歷經了檢、軍、法層層關卡,只要其中有任何一人克盡本分,那麼江國慶就會是個即將邁入前中年期的男士,而非冤死在國家機器前面的年輕生命了! 美國密蘇里州律師田蒙潔,針對台灣司法上引人爭議的冤∕疑案,如江國慶案、蘇建和案等,順著起訴書與判決書的脈絡,深入剖析箇中的邏輯謬誤,以及在科學辦案、證據、鑑識科學上所犯下的錯誤,希望能帶領讀者,一同看見台灣司法的真正問題。 司法改革的重點,恐怕不在於法官擁有多少社會經驗,而是法學教育從根本上,就沒有給予法律人足夠的訓練,以至於不去分辨什麼是「事實」,什麼又是個人主觀的「意見」,推理往往也陷入邏輯謬誤之中。當這些基本判斷力都付之闕如,我們又怎能期待,法官們能夠根據證據發掘真相,做出合理而公正的判決?這不但會逐漸侵蝕了法治的基石,更會侵害我們生存與自由的基本權利! 於此同時,田律師也想以她在社區大學授課的經驗和讀者們分享,就算不是讀法律出身,就算沒背過法條、看不懂用字艱澀的法律用語,只要懂得分辨事實與意見,並不斷強化自身邏輯;一樣可以看得懂判決書、一樣可以透過公民的力量,共同監督不適任的法官,並且制衡拙劣的司法判決,讓台灣的法治有機會回歸公平、正義的根本價值。 本書特點 一、透過深入詳盡的文字,說明什麼是事實,而什麼又是意見;以及分辨這兩者在法律判決中的重要性。 二、清楚指出台灣司法改革的真正關鍵,在於法律人的訓練及檢調單位,缺乏邏輯推理、講求證據、科學辦案的觀念,並提出修改方向與建議。 三、透過台灣本土知名冤(疑)案的分析,指出鑑識人員在科學辦案上的錯誤,並介紹多種新興科學鑑識方式,為本土著作中少見。
「立法程序與技術」或「立法程序與法制作業」,數十年來均被列為國家高等考試或警察特考法制人員必考的科目。再者,其為達成立法目的所必須的總論性應用法學,故也是各級政府公務員,尤其是法制人員或議會幕僚為協助其機關首長或議會,實現政策合法化所不可或缺的工具,因此,本書之出版是適時提供了最新而簡明的資料與參考。 本書係摘要「立法程序與技術」、「國會與立法技術」及「行政機關法制作業實務」等書的重要精華,內容有簡明扼要、提綱挈領、去蕪存菁的優點,相信對準備國考的考生或入門學習者能產生鉤弦提要,一目瞭然之功效,且幫助讀者有系統地吸收,而避免繁瑣記憶之苦。 「立法程序與技術」或「立法程序與法制作業」,數十年來均被列為國家高等考試或警察特考法制人員必考的科目。再者,其為達成立法目的所必須的總論性應用法學,故也是各級政府公務員,尤其是法制人員或議會幕僚為協助其機關首長或議會,實現政策合法化所不可或缺的工具,因此,本書之出版是適時提供了最新而簡明的資料與參考。 本書係摘要「立法程序與技術」、「國會與立法技術」及「行政機關法制作業實務」等書的重要精華,內容有簡明扼要、提綱挈領、去蕪存菁的優點,相信對準備國考的考生或入門學習者能產生鉤弦提要,一目瞭然之功效,且幫助讀者有系統地吸收,而避免繁瑣記憶之苦。 &
2009年3月31日立法院審議通過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全部條款,同時通過《兩公約施行法》,使得兩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之規定,具有我國國內法之效力。自此,我國行政、司法機關於行政作為或偵查、審判上即可直接適用,人民亦可本於兩公約所揭示保障基本權的規定,據以抵抗國家不法權利之侵害,進而對不法侵害所造成的損害請求賠償。本書全面檢視我國通過兩公約後的執行概況,如:台灣刑事被告之人權保障、從法律觀點談我國對原住民族土地之保障、台灣勞工權益保障發展之探討、從人權觀點談校園輔導管教問題……等,值得關心我國人權發展的各界人士一探究竟。
本書特色這是一個描述司法黑暗的紀錄,也是闡述人性光明的故事;是一個被迫害的紀事,也是刻畫堅持的篇章;是小人物面對司法的悲喜交集,也是大時代轉型的荒謬錯亂。真對辦案人員筆錄不實記載、有罪推定的執法行止,作者在法庭上勘驗光碟,「逐分逐秒」給以解構、曝光和駁斥。本案,2008年月8日被裁定交保,2012年2月9日三審定讞,都在總統大選之後。本案一審無罪,二、三審均駁回。吳明敏,大學教授,卸任立法委員,都會遭受到偏頗的司法對待,無力的升斗小民在面對司法衙門的時候,肯定有更多無奈和心酸。四年,清譽終於得以歸還。這其間歷經的憂鬱與沮喪,如何向外人道?遲來的正義豈是正義,唯一救贖之道,企求司法正向轉化:吳教授把個人受苦經驗奉獻出來,給脆弱的台灣民主,給這塊土地的後人。
全民個資保衛時代來臨!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101年10月1日正式上路,有別其前身《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本法擴充了其保護範圍,不再限於電腦個人資料,適用對象也不僅止於原本的公務機關及八大行業的非公務機關;對於過去為人詬病的特種個人資料之保護、損害賠償機制之設計,亦有了大幅度的變革。針對想一探自身權益何在的民眾、組織內亟思推動個資安全保護措施卻不知從何入手的經理人、個資顧問、企業輔導專家……,眼前這本兼具法律解析與實務操作的最新教戰守則,將是您的不二之選!
如果法律是社會正義和道德的底線,我們是不是首先要想想,法律究竟是什麼!蒙田問:昨天還熱烈被提倡,到明天就完全改觀的善、與犯罪僅有一線之隔的善,到底是什麼?盧梭說:遵循慾望衝動而活是奴隸,遵循自己制訂的法律才是自由。康德說:頭上有燦爛星空,道德律在我心中。世上是否存在普遍正確、良善的行為準則?究竟「法」是什麼?道德又是什麼?何以讓千年以來的哲學家為此爭論不休?西元前三九九年,蘇格拉底因犯了「不信奉國家所承認的諸神,並且讓年輕人腐化」的罪,而被判死刑。 最後,蘇格拉底堅持遵從雅典國法,接受判決。蘇格拉底的死,成了西方法學家不斷討論的主題:人是否有遵守法律的義務?即使是惡法,我們也必須遵守嗎?又是誰賦予法律強制力?為了探討「法」的起源及概念,本書整理網羅千年來哲學家的論述。從霍布斯、洛克、盧梭到康德,這些形塑近代國家概念的思想家們,如何看待法律的源起與國家的存在?國家究竟為何存在?國家的權威與個人的界線又在哪裡?這些問題的答案,無非是在解答人與道德間不可分離的關係。到底什麼才是正確、良善行為的準則?本書共分三大部分:一、國家從何而來?二、國家和法律如何影響人的行為及判斷?三、何以民主是好的制度?從不同思想家的論述中,我們將能重新思考現代國家制度,以及由「法」衍生出來的種種哲學思辨。
本書有系統地從台籍個人在大陸最常遭遇的法律環節切入,引導台籍讀者從在大陸最常接觸的機構、出入境與居留、就業、投資或個人執業、求學、房屋買賣、買車、婚姻繼承、民事糾紛處理、行政處罰與刑事責任等逐步瞭解大陸法律,並尋求與台籍個人有關法律問題的因應之道。本書還以近四分之一篇幅的份量,逐一分析台籍個人在大陸所可能遭遇的各種稅務問題,因為納稅是實務中所有在大陸工作或投資的台籍個人,最在乎也最切身的議題。一直以來,熟悉大陸法律是每個台資企業在大陸經營都要面對的挑戰,因為大陸和台灣不同,無法用台灣法律思維去解讀大陸法律,所以企業必須重新適應,但其實台籍個人在大陸生活,也一樣得適應大陸法律環境。協助台籍個人從不同角度去理解大陸法律議題,讓法律變成助力而不是在大陸生活的壓力,如何讓台籍個人在大陸生活的既安全又放心,才是本書出版的主要目的。
將刑法條文解說、實務見解、案例故事作有系統的加以編排連成一 貫,並排除已不再援用之判例,深淺適中,適合各界查閱使用。融合重要的實務見解,進行有系統的論述,以簡明及實用的方式,收錄刑法法規、重要意義、立法目的、高院判例、更新法規等。學習刑法的入門書,修習刑法總則及刑法分則等相關課程適用,更能提供研究者及考試者參照。彙整最新刑法及相關刑事實體法修正條文,增加「歷屆考題」,摘錄近三年國家考試之試題,強化實用性及閱讀價值。適合大學生、初學者、實務工作者學習及參考。
不知者無罪?不知者有罪! ? 法律是要「早知道」,別再用「我以為…」解釋一切!別讓你的青春陷入法律地雷區!別再當冤大頭了,你需要法律保護你!現代人在尋找生活出口的同時不免疑惑,一時的方便、不在意,甚至只是一時興起,都很可能惹來一身意想不到的麻煩。當你碰到這樣情況,你能怎麼辦:熬夜大半年來的天幣不翼而飛,實在不甘心!孩子犯錯,家長也有連帶負任嗎?辛苦打工薪資竟然縮水,怎麼辦?吃虧不見得是佔便宜,法律零距離,才能SAFE度過每一天!本書是青少年、現代人、家長都需要的法律護身符,精闢分析法律問題,加強相關法律知識,真正讓你生活不吃虧。本書特色議題新穎且符合時代潮流,充分反映現代生活的煩惱及困境。專業而中肯的案例分析,增加對真實生活情境的判斷力。深入而精闢的分析,並納入相關議題,迅速解決讀者疑惑。超白話、超體貼、超實用,法律IQ直線破表。讓父母、師長及青少年都能有對策面對生活的誘惑與困境
唯有自由、不受桎梏之媒體,方能有效披露政府欺瞞人民之行為。--美國大法官雨果.布雷克 Hugo L. Black「蘇利文訴紐約時報案」是新聞自由最具代表性的案例,也是大眾不可不知道的歷史大事記一九六○年,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的警察局長蘇利文控告紐約時報誹謗罪,並訴請地方法院判決五十萬美元的賠償,因為報紙刊載蒙哥馬利市政府對於公民權抗議活動的粗暴處置。有關這個重要的歷史事件「蘇利文訴紐約時報案」,包括在此案之前的法制體系,以及最高法院歷史性的改判故事始末,透過普立茲獎得主安東尼.路易士娓娓道來,甚具可讀性。「蘇利文訴紐約時報案」是一場法治與政治的嚴重衝突,甚至對紐約時報的存續造成莫大威脅。它同時危及媒體對重大社會議題的報導自由,以及人民知的權利。這起案件自一九六○年起延燒四年,最後才因美國最高法院的決定性改判而出現轉機,所有的威脅也因而煙消雲散。在我國,關於言論自由與誹謗罪之間的爭論和裁判問題,始終是新聞媒體界的關心焦點。蘇利文案的判例曾在我國的誹謗訴訟案中直接被引用,是故更值得媒體去深入瞭解。在國人對於言論自由的思考裡,更是足以引為借鏡。
這不是嚴肅的法律書,而是一本小人物奮鬥的動人故事書;所有享受民主甜美果實的人,都該知道的故事。美國憲法是第一部成文憲法,一七九一年加入「權利法案」後,這部憲法原文至今未被變更一字。而在歷史的洪流裡,這部屹立不搖的憲法,雖文字不變,但它的適用卻是「活」的,兩百多年的歷史發展及眾多判例,使它面目更加清晰。當我們細細梳理它的發展過程將會發現,裡面飽含小人物們的吶喊與呻吟。一八五七年,黑奴史考特的爭訟引發南北戰爭;一八九六年之前,繼華人鐵路建工丁方越無身分證明被判遣返原國後,洗衣店老闆李益世挑戰種族主義者成功,但同一年,擁有黑人血統的鞋匠卜萊西挑戰黑白分隔「分而平等」卻未果,直至一九五四年,由幾位小學生的貧窮父母成功推翻「分而平等」;凡此等等,沒有這些關於平等權的判例,今日的美國,不會是我們所熟悉的「人生而平等」的國度。另外,尚有關於言論自由、信仰自由,以及緘默權、律師權、合法程序等,今人所熟悉的各項人民基本權利,也是經由各項判例砍掉重練、逐漸依骨填肉而成。陶龍生博士,以善於說故事的文筆,在憲法弘大架構中,傾聽美國小人物們的呼喊,這些故事上演的不是個人的榮辱利益,而是一個國家,本著憲法精神,逐漸走向真正民主的歷程,而這個歷程,不單單屬於美國,同時,也屬於所有參閱美國憲法立憲的國家們。
作者從事警察教育將近30年,講授「保安警察」課程長達15年。本書的前身「保安警察實務」,曾被列為中央警大及臺灣警專的教科書,本書則為作者全新面貌的大改寫。公務人員特考行政警察人員第三、四等特考,考生絕對人手一冊精讀翁萃芳老師的「保安警察」著作。原因是,坊間同類型考用書籍的其它作者並未在警察學校授課任教,難免隔靴搔癢。而翁萃芳老師的著作被當成特考聖經,原因之一,口耳相傳的流通消息均稱作者為命題者之一,當然,必須精讀翁萃芳老師的重要著作,況且翁萃芳老師在警大就是「保安警察」課程的主要授課者。翁萃芳老師將其著作,全面改寫交由翰蘆圖書出版,主要基於警察實務日新月異,內外環境變化劇烈,各項制度變革頗大,更由於警察人員特考難度提高、範圍變廣,而情境實務與法規測驗成為考試主流,致使考生無所適從,因此作者以與時俱進的精神全面改寫,使得本書更符合當前的社會現實與法規現實,對於有志參加特考的學生,本書絕對能幫助同學快速而有效率讀完本書,並且在國家特考拿到高分。本書內容概已涵括行政警察人員科目「警察勤務」及「警察法規」之社會秩序維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集會遊行、警械使用、警察職權行使等相關內容。
本書的架構係依照下列的主軸來衍伸:1.將世界上最主要的國家行政原型──海洋法系的英國與美國、大陸法系的德國與法國、以及中華法系的我國,做了精要而深刻的闡述與分析。2.以古、今、中、外的經緯,來架構論述的場域。從歷史的大敘事、歷史結構、到歷史辯證,鏈結到今日的公共行政,開展至深層的行政價值、以及超越的行政革新、終而宏觀的全球治理。3.條分縷析「管理型行政∕公共利益的行政」和「傳統型行政∕法治型行政」的世紀對話。接著,對照中華法系的行政,從而瞭解我國行政的主體性。
國內推拿師地位不明,傳統推拿是否屬醫療行為?非中醫師的推拿師能否執行推拿業務?這項整復行為如何定位?衍生的糾紛與醫療倫理的關係為何?以上都是社會所關注。本書探討醫學倫理,特別指出:醫療人性化的努力,是人類是非價值的應用,以促進醫療照顧具有道德性。作者特別探索原典,指出醫療倫理的發展,可追溯至2500年前醫學鼻祖希波克拉底的誓言,更可延伸至3800年前的漢摩拉比法典,本書有很深入的描述,可作為醫學倫理研究的教材。作者群分別具有法學、醫學、勞動的專業,本書做了跨領域的科技整合,從醫療倫理角度,敘述其發展歷史,以中醫推拿師為焦點,探討醫療法律的過去與未來,釐舉法制的發展方向,為相當深入的學術性教科書。
最佳的商事法入門書一般商事法書籍的編寫,大多著重於法律條文的堆砌,說明則省略!偶有法規內涵的簡要闡釋,卻多是使用艱深、晦澀難以直接理解的法律文字,以惑解惑!本書揚棄傳統法律書的寫作窠臼,全書以體系化的方式編寫,廣蒐學說及實務見解,案例豐富、解析淺顯易懂,難易適中,可協助讀者輕易的掌握公司法及票據法全貌,是最家的商事法入門書。
隨著台灣引以為傲的代工模式在全球產業分工的優勢逐漸朝微利化方向發展,未來可預期只有少數廠商能夠繼續維持代工的獲利模式,而由宏碁公司創辦人施振榮先生所提出之「微笑曲線」,由代工模式擺盪到微笑曲線的另一端經營品牌,以尋求更大的獲利空間,似乎已成為國內多數廠商轉型或新創事業發展的共識。然而,品牌經營之路迢迢,由華碩公司代工與品牌分家所引發之爭議、宏達電 (HTC) 主攻自有品牌以搶市占率為主之經營策略,導致股價連續幾日下跌,甚至是宏碁公司在轉型為 PC 品牌業者,看似即將觸碰到 PC 產業的龍頭時,面臨小筆電受到 Apple 公司 iPad 產品的衝擊遭到嚴重虧損,以及新創的國民服飾品牌 lativ 面臨產品 MIT 與產地標示處理所引發爭議的新聞,皆可見品牌經營之不易。當然,品牌並不等於商標,企業朝向品牌之路發展,絕不是註冊一個自己所擁有的商標那麼簡單,企業除行銷品牌之外,企業整體經營相關的法規遵循(產品製造人責任、消費者保護、勞工保護、證券交易、智慧財產權等)、社會公共議題參與(環保、人權、災害、重大社會事件等)、危機處理、產品品質或服務的提昇等,都需要企業長期的投入,才能真正朝品牌之路邁進。但無疑地,商標註冊乃是確確實實踏出品牌經營的第一步,而透過商標法制維護自己的品牌,也是品牌經營最重要的法律保障。然而,回到商標法的領域,非僅有志於發展全球品牌的大廠,才需要注意商標法的議題。營業規模小至夜市的香腸攤,大至稱霸實體通路的 7-ELEVEn ,產品小至螺絲釘,大至建築物,小至經營網拍市場的個體戶,大至年營收數以億計的大企業,商標在商業發展的過程中,皆可扮演一定的角色,端看吾人如何應對。本書主要目的在透過有系統的問答設計,以案例式的說明方式以及新聞時事的議題討論,帶領讀者輕鬆了解國內最新商標法制,儘量避免過分艱澀的法條用語,再輔以最新的商標法條文( 2011 年全面修正, 2012 年 7 月 1 日施行)或實務見解作為參考,可供有志於從事企業法務人員 (in-house) 或智慧財產權管理人員自行進修使用,每一則案例只需耗費讀者 5 至 10 分鐘零碎時間,即可打下未來參與商標管理、品牌經營決策輔助的法律基礎,輕鬆建立法務人員的專業形象。
內容涵蓋法學緒論與法學大意,可供高普特考、學術研究及一般民眾解決法律難題之參考。以簡易文字配合圖表說明,以便讀者從圖表輕易的解構複雜的法律關係。書後並附往年考題與2012年高普特考測驗題共一千餘題,供讀者作考試準備之參考。本書特色★就法律原理及最新規定而撰寫★用簡易文字配合圖表分析說明★收集高普特考測驗題一千餘題★適合大學生、初學者及考試用★增修三版除收錄往年考題,另附2012年高普特考測驗題法學緒論121題、法學大意143題延伸閱讀《行政學概要─歷屆試題題例》、《行政法概論》、《民法概論(增修二版)》、《中華民國憲法(增修版)》、《商事法概論》、《國際法概論》、《刑法概論I-刑法總則》、《刑法概論II-刑法分則》
本書是國內首創每一試題同時提供詳細完整解答及摘要精簡解答的申論試題考試用書。詳細完整解答,是為協助讀者建立完整觀念,養成實力;摘要精簡解答則是提供讀者在考場可以寫得完的答案篇幅。本書廣蒐歷屆國家考試重要試題,是目前收錄試題最豐富完整的考試用書。重要的是,命題來源能確定的,必清楚交代;有爭議的問題,必完整提供典試委員或司法實務的不同見解,俾供讀者作答時能兼顧各家學說已爭取最高分。本書是準備國家考試的應考人必備的最佳考試用書。
物權編,乃《民法中有關財產規範的重鎮,其中「不動產物權」尤為私人財產歸屬安全的核心領域。《民法》物權編中之「擔保、用益物權」,在現時社會之運用已愈發普遍,無論是政府與民間合作開發,在公有地上設定地上權,抑或個人為了確保債權,運用抵押權等皆是。此外,典權、農育權在實務上之運用,亦所在多有。近年《民法》物權編之三階段大幅更修,對此「擔保、用益物權」有何新說「法」?本書由專家帶您掌握精髓,不落人後!
本書從仲裁之相關概念、仲裁協議及仲裁之成立、仲裁人之資格及選任迴避、仲裁人之責任與倫理規範、仲裁管轄、仲裁程序、仲裁判斷及仲裁判斷之執行等,完整的論述及分析仲裁程序之要件及其進行之相關問題,可謂係一本完整及具實用之仲裁進行之論著。希望本書能對讀者,尤其初習仲裁法者,有所幫助。
本書主要在論述變革前的法制發展,希望能拋磚引玉,讓法制史研究的風氣更加蓬勃。 戰國秦漢以來到隋唐的法制發展,總的說來,對內實施律令法,對外實施「天下法」;律令法是用來約束每一個人的行為,天下法則是用來約束域外君長,但兩者終極目標均在德化百姓。兩者在漢以後逐漸建立以「禮」作為立法基礎,到隋唐而完備,可說是先秦以來儒教初次在禮律方面最具體的實踐。 這樣的歷史意義,在於以禮、律(法)作為建立秩序的兩大要素,而律(法)是禮的外在表現。「天下法」最能具體落實的地區,是歷史上所謂的「東亞世界」;其法制上的共通特質,或稱「中華法系」,或稱「東亞法文化圈」。 安史之亂是政治法制化成敗的分水嶺,令典重要性逐漸後退,律與令二大法制的運作系統成為形式化,宋以後政治逐漸獨裁化。律典雖至明清猶見遵行,令典至明初則罷廢。宋以後千年間的歷史發展,的確與唐以前的中古時期大不同了。 高明士 學歷 日本東京大學文學博士 現職 臺灣大學名譽教授 經歷 臺灣大學歷史學系教授、主任 著作 《東亞教育圈形成史論》(2003)、《東亞傳統教育與法文化》(2007)、《天下秩序與文化圈的探索》(2008)等書及論文多篇。 主編 《唐律與國家社會研究》(1999)、《唐代身分法制研究──以唐律名例律為中心》(2003)、《東亞傳統教育與法制研究》全二冊(2005)、《東亞傳統家禮、教育與國法研究》全二冊(2005)、《中國法制史叢書》全十冊(2005-2012)等。 序 自 序 導論──中古律令制度發展的特質及其歷史意義 前 言 第一節 法典體系的完成 一、國內法:律令格式 二、國外法(天下法) 三、中華法系(東亞「法文化圈」)的形成 四、立法原理:禮主刑輔、失禮入刑 第二節 律令制度發展的特質 一、律令法典的儒教化 二、政治運作的法制化 三、「令」成為制度法典 第三節 法制發展的歷史意義:聖君政治凌駕律令政治 一、以格破律 二、上請決斷 結 語 第一章 隋代的律令制度 前 言 第一節 律令格式的編纂 一、開皇律令格式 二、大業律令格式 第二節 律令格式的卷數、篇數 第三節 律令格式的篇名 一、律 二、令 第四節 隋代的律令政治 一、文帝時期的律令政治 二、煬帝時期的律令政治 結 語 第二章 唐代武德到貞觀律令的制度 前 言 第一節 武德律令格式的編纂 第二節 貞觀律令格式的編纂 結 語 第三章 從永徽到開元律令的制定 前 言 第一節 永徽律令格式 第二節 開元七年律令格式 第三節 開元二十五年律令格式 一、條數問題 二、奏上與頒行 三、修撰人員 四、編撰成果:律、令、格、式及律疏、格式律令事類 結 語 第四章 唐律中的「理」──斷罪的第三法源 前 言 第一節 唐律「理」字解析 一、唐律中常見的「理」 二、唐律特定意義的「理」 三、附述:唐令中的「理」 第二節 唐判依理據律 一、唐代的判集 二、判集依理據律舉隅 第三節 禮、理與情理法 結 語 第五章 唐代的律令政治 第一節 律令制度與立國政策的奠立 第二節 法案實例的再檢討──試評君臣守法與不守法 一、貞觀元年(627)長孫無忌不解佩刀案 二、垂拱三年(687)劉禕之被賜死案 三、開元、大曆年間竊盜、強盜案 第三節 律令政治的困境──隋唐繼承北朝法制系統的內在包袱 結 語 第六章 唐宋令與「唐宋變革」的下限──天聖令的發現及其歷史意義 前 言 第一節 《天聖令》殘卷的價值及其課題 一、關於「服紀」(服制)規定 二、關於「父在為母服齊衰三年」規定 三、關於宋「諸度地,五尺為步,三百六十步為里。」 第二節 《天聖令》在令典發展法史上的意義 一、政治的法制化 二、王化.教化的意義 三、「唐宋變革」說的下限 結 語──「天聖令學」的提出 第七章 天下秩序與「天下法」 ──以隋唐的東北亞關係為例── 前 言 第一節 導論:關於天下、天命、天下秩序、天下法 第二節 天下秩序三圈結構論 一、先秦天下秩序三圈結構論:從《禹貢》五服到《周禮》九服 二、秦漢隋唐天下秩序的三圈結構 第三節 天下法 一、漢唐天下法運作的基本要素及其運作原理 二、從隋唐史書〈東夷傳〉實例說明天下法 三、「天下法」的主要內容 結 語 第八章 中華法系 前 言 第一節 中華法系基本立法原理試析 一、禮之三義 二、成文法典與禮──中華法系的共相 三、中華法系共相舉隅──試釋律文「不應得為」條所謂「理」 第二節 中華法系的特質 一、晉唐律為藍本的成文法典 二、則天應時立法設刑 三、倫理化的法典 四、民族和諧的法理化 結 語 結 論 附錄一 《律令法與天下法》原刊論文目錄 附錄二 唐律研讀會 跋
法律倫理為專業法律人員所應遵守之倫理道德準則之總稱。由於各國之間對於專業法律人員的分類、業務職責以及組織管理體制等方面有不同的規範,兼之各國政府對於法制發展、倫理標準要求以及倫理規範法制化程度不一等因素,因此造成各國相關法律倫理規範呈現複雜且多樣化之面貌。也正由於各國對於各種法律專業人員的發展與其實際執行職務的行為規範要求有所不同,加以各國的歷史、國情以及法律執業環境的差異,所以,一個國家的法律倫理規範,並不當然適用於其他國家,更遑論要建立一套能稱為統一且貫通所有專業法律人員之倫理道德準則或規範架構。 儘管如此,台北律師公會仍嘗試做最大的努力,希望透過眾人的力量,建立一個屬於國內自己的法律倫理體系,引領所有的法律專業人員與有志於從事法律工作者共同體認法律倫理的重要性,徹底改善並提升我國的司法風氣。本書係由台北律師公會策劃主編,廣邀國內對法律倫理有專精研究的學者、法官、檢察官、律師、仲裁人、調解人及公證人等,以共同集體創作的方式,分別就各相關領域所應注意的法律倫理議題,以理論介紹與案例解說並陳之方式加以論述,內容深入淺出,論理簡明扼要,實有別於市面上那些偏重於律師倫理介紹的國外論著翻譯。
台灣需要第二次的寧靜革命!第一次寧靜革命─總統人民直選第二次寧靜革命─人民直接參審判決─決定著人民的幸福與權力它,應該掌握在人民手上不是少數法官自由心證的手上!為了因應政府今年即將試辦的「人民觀審制度」,特別推出本書。書中介紹了涵括英、美、法、德、俄等各國之參審陪審制,也加重敘述了最能讓我國司改作為借鏡的日本人民參審制(裁判員制度)。作者以簡明的筆法敘寫制度之創始,說明參審、陪審之異同,更詳加介紹了日本推廣其裁判員制度時,藉傳播媒體發揮的力量,如偶像劇《審理》、電玩《逆轉裁判》,甚至是小說、漫畫,都以新制度為題材,為日本的司法改革出了一份不容小覷的力量。在台灣之司法改革尚未被肯定、加上不久前江國慶冤案所引發民眾強烈疑慮的背景下,期使讀者藉由本書認識「參與審判」之精神,並瞭解人民參審之重要與必要──法官,應該由你我來當。
無論作為生財器具或代步工具,汽車的選購、使用與保養,都已成為現代人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本書從「購車」、「租車」、「修車」到「行車」,以數十則案例、解析的易讀模式,打造讀者完整的法律知識庫,是用車人保障自身權益不可或缺的隨身寶典!
法律,是所有遊戲規則的最大界線。 界線之後,一片詭雷。 我們知道,再美好的法律制度都免不了會傷害人。 尤其是…… 【一直在狀況外的善良人】 一部現代人絕對用得到的法律小百科 聽到存證信函,覺得很緊張、很恐怖嗎? 客戶跳票又被倒會了,怎麼辦? 不想上法庭,調解委員會何處尋呢? 車禍、租屋、討債、離婚……與人相處難免有牽扯不清的狀況, 這時候──不懂法律真吃虧! 法律的專業度一直深植人心,加上資訊的不對稱,凡事只要扯上法律,一般人難免會慌了手腳,上網找答案?找律師?還是請親友幫忙處理?網路資訊眾說紛紜,找律師要花大錢,找親友要欠人情,真是傷腦筋啊! 《法律保護誰?》要告訴你,如何面對法律不求人! 日常生活中,處理車禍、租賃糾紛和債權債務等問題無一不是跟法律息息相關。在法治的社會裡,不懂法律實在太吃虧了。《法律保護誰?》用淺顯易懂的方式,解釋生活中常遇到的法律問題,指導你如何按部就班的照法律程序將問題做好妥善的處理,並在各章節裡,提供與該主題相關能夠廣泛應用的法律文件範本,讓不是學法律的你也可以輕鬆應對法律問題,懂得法律,更懂得「用」法律! 更多精彩內容請看http://www.pressstore.com.tw/freereading/9789866047954.pdf
「我對父親的事情所知不多,其中一件就是:這是他生平第一次想去看處決。他天還沒亮就起床,前往本市另一頭的刑場,此時刑場周圍已擠滿人潮。他從不曾告訴別人,他那天早上看見了些什麼。我母親只說,父親飛奔回家時,神色慌亂、也不答話,就在床上躺了下來;不一會兒,就翻過身,嘔吐了起來。他剛發現了,在漂亮的說辭底下,被掩蓋的那關於死刑的真相。這時他還能想到的,已不是那些遇害的孩童,反而只剩那具剛被人扔上斷頭台斬斷脖子的、仍在抽慉的屍首……」卡繆是記者、作家、哲學家、諾貝爾獎得主...他更是一名鬥士,在其過短的一生中為理念而奮戰不懈,一個名副其實的公共知識分子。他於1957年發表的 « 思索斷頭台»已經是一篇經典:除了闡明死刑不是有效抑制犯罪的方法,並且比傳統社會的以牙還牙還要殘酷野蠻,尤有甚者,死刑還可能是讓國家、或者讓國家的掌權者將因其怠惰失職而養成的罪犯「毀屍滅跡」的手段。如果國家的暴力,託詞於一些理論與現實上都不能成立的理由,只是為了保護權位而殺戮,那麼民主,就必須是要對抗這樣的國家!回顧阿爾貝.卡繆的「思索斷頭台」這篇文章在法國的出版歷史,或許也就說明了應該在今日的台灣出版其中文譯本的理由。可以說,死刑之存廢在今日的台灣尚且是一個意見極度對立的爭議。在期待這個命題真正進入理性辯論之際,卡繆的這一篇文章,可以對於尚未形成意見的讀者提供一種思索的角度,甚至對於支持或反對廢除死刑的人,也可以做為檢視自己意見是否足夠深思熟慮的參照。本書並收錄日內瓦大學張寧教授的「考論死刑」。「考論死刑」的初版刊載於中國的《年度學術》2004年版。張教授具有深厚的史學訓練,在法國從學於哲學家Jacques Derrida時,受到Derrida 的啟發與鼓舞,近十餘年來致力於死刑的研究。張教授在百忙之際,為本書修訂出了新版的「考論死刑」。希望能幫助讀者對於死刑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畢竟認識死刑、思索死刑之後,我們才能真正地支持或反對死刑。
二十世紀晚期,「創新價值」成為工業上的信仰;創新價值不僅包含創造更好品質,亦包含利用廉價原料生產昂貴產品以及良好的行銷方法等。透過政府科專計畫推動生物科技產業政策,現代化的研發技術、生物製品管理及生產技術,就是創新價值的力量。然而生技產業之發達不僅須藉由製程專利之申請及產品獲准專利,以受到完整之保護,尚須遵守食品醫藥之相關規定。本書以美國FDA法規及案例為主,分就實戰個案、FDA法規及法院之見解,縝密剖析問題核心;綱舉目張、體系分明,遣詞用字力避艱澀。對於從事研究、實務工作者,刻正研習法律的在校學生,乃至實際參與研發之人,實為最佳參考用書。
本書特色:1.諸多實例,提綱切領,說明國貿人員所必須瞭解之商法概念2.就實際商戰之經驗,以淺顯文字,逐條揭露OEM/ODM契約常見的陷阱,人人能懂3.契約範例,中英對照,一目瞭然 ,使用者便於瞭解、修正及對外國溝通4.善用本書者,可節省大量法律諮詢及翻譯費用
本書是國內第一本針對國家考試編寫的公司法教科書。一般考試用書,欠缺完整體系,讀者無法建立全面的法體系觀念,而且容易掛一漏萬;一般的教科書,又多偏重學術性,不能協助讀者應付各類考試。本書廣蒐學說、實務見解,歷屆重要試題及解答,並配合國家考試增加測驗趨勢,於重要章節增加「觀念測驗」供讀者練習及自我評量,且全書以體系化的方式編寫,不但可以協助讀者輕易地掌握公司法全貌,更可以讓讀者從容地應付各類考試,是最好的公司法教科書,也是最佳的考試用書。
此書為作者多年來學術上努力收集之文章,皆為關於法律與政治,收有三十篇鴻文,以法政為主軸,特別論述公寓大廈管理方面的法律問題、同性戀之法學觀察、生與死之人文反省、如何與惡鄰相處—論住的權益等。
本書特色現行憲法對行政與立法關係規範不清,使得台灣時常出現政治僵局,公民投票雖然已經通過立法制度化,但是實質權利卻是遭到諸多限制。廢除國民大會之後,立法的獨大與難以節制念為政治亂源。以上種種難題,無法用修補憲法的方式來解決,只有透過制定新憲才能一併處理。在本書中,專家學者們提出有益的見解,為台灣如何邁向正常國家的做法,注入了新思維。
法律如何從原始與野蠻過渡到文明與理性?本書一頁頁掀開法律史,映照人類社會發展的縮影;在時間的長河中,引領我們探索現代法律的緣起。法律是人類文化歷史的縮影,本書是第一部完整闡述法律在西方文明中如何演進的故事,告訴我們人類如何從茹毛飲血的野蠻世界,一步一腳印地發展出高度精緻化的文明和複雜的社會結構。故事的焦點置於普通法系的起源與發展,並著重在公民之間的私法關係上,同時強調商業的發展是法律的故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本書作者相信現代社會的法律必須以法律史為基礎,就像人類不能孤立於自己的傳統一樣,而法律的發展必須與基本的社會事實有關,不能和人類的整體生活分離。作者以豐富的想像力和山間小溪一樣流暢的筆調,將這一題材闡述得扣人心弦。《法律的故事》從這樣宏觀的角度,將一幕幕偉大的史詩,呈現在我們面前。作者以他淵博的歷史知識,和卓越的哲學洞見,成就了這部西方法律史的經典。本書特色從人類社會發展瞭解法律的演進
集體勞工法是一個具有豐富的內涵,但卻又極具爭議性的法域。可以說,它是具有某種程度的「政治法」。集體勞工法的領域中擁有三個法規範者,分別是立法者、司法者及團體協約自治當事人,各司制定法律、形成個案見解及訂定團體協約之責任。相較於他國,我國的勞動三法形式上的完備並不遑多讓。但實質上並未具體落實所謂的國家中立原則、協商與爭議對等原則、禁止過度原則等重要的集體勞工法的原理原則。此實有待於修正中的勞動三法加以矯正過來。
經濟的活動必定帶有交易的行為。知識經濟的時代中因而必定有智慧財產交易的行為發生。廣義的智慧財產交易包括了智慧財產的授權行為。因此,如何從事智慧財產的授權乃是知識經濟活動中必備的技能。然而,囿於智慧財產內容的技術性、保護的法律性及無形資產管理的風險性,使得智慧財產的授權經常是一門結合科技、法律與管理的挑戰。本書從智慧財產的本質及特徵出發,以兼顧法律的觀點與商業經營的思維,深入淺出剖析智慧財產授權中,談判雙方應考慮之面向及策略擬定之理論,並由此歸納出智慧財產授權談判之基本原則,使理論的剛性與實務的彈性可以互為體用。此外,本書另以實務契約範本逐條解說之方式,闡明契約文字背後之法律意涵及商業思維,並配合大量的司法案例評析,以具體證呈前人之弊,供有志從事智財授權之士以為學習參考之用。
本書是為了幫助設計人瞭解在創作時所會遇到的法律難題,尤其是大專院校設計類的老師與學生在研發產、官、學之建教合作案與設計畢業專題時,對於智慧財產權有著正確的法律認知,以保障自己的智慧結晶,且不會侵犯到他人的智慧財產權,避免發生後續的法律糾紛。本書是由主編者陳運星老師構思與設計,邀請法官、律師、法律學者與設計師、設計學者等12位學者專家,針對不同主題來執筆,經過一年多的案例式與對話式的教學、討論、腦力激盪而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