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兩岸學者合作的法學論著之一,2007年大陸物權法施行,台灣物權編也有重大修正,在此一時間點,兩岸法學者以簡介方式,提供大陸最新的法律規定, 另一方面並對物權法的基本原理、立法目的和施行後如何具體適用等,提出富有啟發性的問題,可供有法學基礎者觀察他山之石之法律,亦可對兩岸經貿往來的財產 權保障提供最新的實務見解。
本書之編撰,係以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立法要旨為主,並以司法院所頒行之該條例施行細則及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為輔,再參酌破產法之既有規定、學說、解釋、裁判,加以融會貫通後,依其章節、法條之順序,逐條予以解說,再將之與破產法之現有規定作一比較。 最後附錄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應行注意事項、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辦理消費金融案件無擔保債務協商機制、債務人向金融機構申請前置協商應備文件、債務人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常用例稿,及破產法修正草案總說明、本條例之裁判選集等,盼將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最完整、清晰之架構及內容,呈現於讀者面前,俾讀者在閱覽本書之餘,獲得心領神會、舉一反三之妙用。
本書全面系統地介紹了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公司法律制度。本書的特點是,簡明易懂,圖文並茂,附加實例,實用性強。是香港、澳門、臺灣等地中國營商人士、職業經理人、律師、會計師和大專院校學生必備之中國商業法律參考書。本書內容要點: CEPA 產業政策 代表處 外商獨資 股東會 董事會 監事會 中外合資 中外合作 總投資額 註冊資本 有限公司 註冊公司 法人代表 董事責任 限製出境 公司清算 進料加工 來料加工 加工廠轉型 外資上市公司 外資並購M&A
揭開刑事案件中不為人知的五分之四真相!「我對當事人的生活方式、不正常的個性、以及他們在社會生活中的地位,這些我都不感興趣。我只關心他們作為普通公民,應該享有律師為自己辯護和受到公正審判的權利。我竭力想保護這些當事人,這種感情與一個醫生對待身患絕症的病人十分相似。」——塞謬爾.雷波維茲塞謬爾.雷波維茲,1930~40年代美國最富盛名的頭號刑事辯護律師,曾創下連續139場一級謀殺案勝訴的紀錄。由於他擁有太多無罪裁決的驚人戰果,人們因此譽之為「法庭魔術師」。雷波維茲的信條是構成美國刑法基礎的「無罪推定原則」--任何人在被判有罪以前,都應該被認為是無罪的。而只有一名出色的刑事辯護律師,才能捍衛被告不可剝奪的權利。憑藉著孜孜不倦的調查、詳盡的案前準備、高超的盤詢技巧和史詩般的演講才能,雷波維茲像魔術師一般,將真相從隱蔽的角落揭露出來。偽證、歧視以及粗心大意,無法在「他的」法庭上立足。面對無能的法官、懶惰的檢察官、驕橫的警察以及狡猾的偽證者,雷波維茲是無敵的。人們對刑事法庭的概念,往往來自好萊塢的電影情節--充滿偽證、欺詐、買賣;而律師理所當然是卑劣狡猾的訟棍與掮客。然而,從本書所展現的數十個雷波維茲經典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到一個反好萊塢與人們想像中的錯誤印象--實際上,刑事訴訟為法律知識與辯論智慧的施展,提供了一方最潔淨也最具挑戰性的戰場。任何意欲探究刑事訴訟,對辯論藝術、推理及人性懷有濃厚興趣的人,都可以在本書中得到相當的滿足。
憲法乃是國家根本大法,其主要的內容包括了人民基本權利與義務,國家機關的組織、職權、基本國策等。從當代自由民主的憲政思潮來看,憲法的主要功能乃在於人民基本權利之維護;無論政府施政或對於人民行為規範,當以人權的維護與提升為其核心價值。
我國民法親屬繼承的條文於民國97年5月作了大幅度的修正,並且自98年11月23日開始實施新條文。本書透過以簡明的用語、清晰的觀念為讀者介紹艱澀難懂的法律條文,讓讀者在短時間內掌握親屬繼承的精神。◆民國八十七年:六月十七日修正法律目的,是在婚姻關係之下確立夫妻的權利義務是平等的,將歧視婦女的條文刪除及修正。◆民國八十八年:修正認領條文,期使非婚生子女得到更多的機會被認領。◆民國八十八年:全台發生九二一大地震,也震出許多人倫問題,原有法定監護人順序,可能反而對末成年人有害,因而先緊急修正民法第一千零九十四條,法定監護理順序及選定監護人之制度。◆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公布修正民法親屬編,將夫妻財產制作全面的修正,完全與舊制不同。◆民國九十六年:五月公布修正民法親屬編,改變結婚之形式要件。◆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公布修正民法親屬編,修改裁決離婚之原因。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公布修正民法親屬編,修改監護一節。
本書輯錄現行法規近200種與國家、人民最有關係且切合實用者,按其性質分為憲法、民法、商事法、民事訴訟法、非訟事件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及司 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文彙編等九大類。 並於各主要法規中逐條附註「條文要旨」、「立法理由」、「增訂理由」、「修正理由」、「參照法令」及「判解要旨」,以 期讓讀者確實了解條文真義,並作深入研究之參考。
明清時,中國沒有發生歐美「工業革命」那種以機器大規模生產的經濟變化,清末以前也並未出現「民主憲政」之類的法律與政治改革運動,但是仍然出現許多有意義的社會變遷。 & 本書有系統地描述並論證明清中國經濟與法律的發展歷程及其歷史意義,點出探究明?經濟史的重要意義,提出明清中國也有商業法律的主張。 & 本書為使讀者能容易理解當時中國經濟與法律互動的複雜性,先介紹十六至十九世紀之間的中國經濟變動趨勢,以下各章展開對明清中國商業法律的說明與分析。 作者將研究視角做了較大範圍的擴充,不僅討論處理市場交易、商事糾紛與商業契約的法律規範本身,也分析當時中國用以運作商業法律的制度變遷,更進一步將「非西方」地區的歷史更完整地納入,以說明一些重要的經濟與法律變遷究竟是如何逐漸由明清中國部分地區往外擴散至全國,進而改寫了既有的近代世界經濟史。
刑案偵查向為社會矚目的焦點,犯罪新聞時常躍登媒體頭條新聞,若是轟動全國的特殊案件,更成為媒體競相追逐的對象。 不僅攫取住民眾眼光,更化身為日常生活言談的一部分,社會民心亦隨著偵查節奏起伏不定。 然三大刑案偵辦過程中,警察機關欠缺系統化、組織化管理的弊病,完全曝露在國人眼前;從刑案現場所呈現的缺失,以及被害家屬的不信任,到偵查情資來源的匱乏,導致偵查作為頻頻露出窘況。 而長期僵持在偵查主導權紛爭的檢警關係,亦是影響偵查策略和勤務時機的重要因素;另外,我國媒體在激烈競爭下,甚至追蹤警方辦案活動等行徑,均對犯罪偵 查工作形成莫大干擾。遭逢上數諸多複雜問題,顯然執法機關需適度修正現有偵查管理模式,建構出一套更完整的管理機制,以因應組織所面臨的內外在挑戰。
基於公平程序原則(das faire Verfahren),「被告在刑事訴訟程序當中具有辯護權」,獲得一致地肯定。為了保障這個權利可以被有效地實行,我國刑事訴訟法採取了辯護制度的設計,並且為此設置了具有程序參與人地位的辯護人。本書在方法上,主要想從辯護人的功能做出發,深入探討在刑事訴訟法的意義底下辯護人權利的內涵,同時,透過辯護人與刑事訴追機關,以及與被告之間關係的描述,加上辯護人對於程序參與的進場和退場機制的討論;刻畫辯護人任務的剖面及辯護行為的內容,然後以此來確立辯護人在刑事訴訟程序當中的地位。有興趣針對辯護人這個主題進行體系性掌握者,或是因為從事實務工作,有心在有效辯護和有效率刑事訴追之間尋求利益衡量時的平衡點者,可以在本書裡獲得各自不同面向針對解決對策需求的切實滿足。
民事訴訟除了陳明當事人身分及起訴理由、事實外,最重要的部分過於「訴之聲明」。然而「訴之聲明」在方法論上,雖屢被學界探討.但一般民眾卻苦於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平時訴訟請求權益之保護,撰擬訴狀,師承相傳,相沿成習的秘笈辦法,鮮有人願將之公諸於世,便遑論從中窺得一二。 本書作者以其多年執業律師經驗編著此書,針對民事訴訟中「訴之聲明」部分,分章詳述,另對於民事訴訟之基本概念亦多所著墨,實為撰狀者之案頭良書。為使本書更加完整,增訂「強制執行程序」及「破產程序」之聲明方法,以期更能符合實用之需。
地盡其利,地力共享之「均富」理想由於土地存在了管理、分配與利用三大問題,為解決各該問題,有必要為土地立法:.管理問題:土地為立國的根本,因此有必要作適當的管理。.分配問題:若分配不均,會造成貧富懸殊的差距。.利用問題:土地的生產力,也就是土地的經濟力問題。土地法透過解決此三大互為因果的問題,進而實現其「均富」的理想。土地立法九原則,揭示了土地法體系的結構,立法的過程就是由混沌走向清明的歷史。民國89及90年等各次土地法修正公布,屬於局部性的修正而已,仍然維持前述體系與原則。其修正均以因應社會變遷及經濟繁榮的實際需要為修正重點。◆民國89年:修正刪除四條條文,並修正三條條文。為配合「精省」後的行政體制,共計修正七十六條條文。◆民國90年:修正增訂第三十四條之二條文,刪除四條條文,並修正九條條文。◆民國94年:修正第十四條條文。◆民國95年:修正第六十九條條文。
攤開中國律法歷史,你知道為什麼法律儒家化出現在魏晉南北朝的分裂時期?何以治亂世不用嚴刑,反倒是德主刑輔?明代如何基於稅賦與兵役考量,削弱女兒的繼承權?日治時期如何因殖民政府的愚民心態,對若干陋習不予導正?近代中國法治如何從「民刑渾沌」演化至「民刑分立」?追根溯源,這些都是法律的文化效應。到底什麼是「法律文化」?這是一種由法律各個部門所撞擊出的文化效應,包括法律知識、制度、思想、信仰、建築、心理、教育、考試、人群、習慣、儀式、行為等,中國傳統法律文化正是由立法者、司法者、守法者和犯法者所集體形成的,也造就出不同的律法更迭。本論文集特別邀請東、西方學者著眼「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形成與轉變」,透過九篇論文探析「法律文化的歷史發展」、「法律文化與精英文化的互動」、「法律文化與大眾文化的互動」三大面向,以歷史、政治與文化為經緯,窺破不同時代背景下的法律文化玄機。 引領讀者循著歷史軌跡,窺探殷周禮制為本的法律文化如何在先秦時代轉向法家,乃至晉唐發展崇尚儒家為本的法律文化,直到清末才被改變,同時也援引歷史點滴、例證或俗諺,引導讀者細究執法者的思想和行為如何影響司法和立法,以及百姓對法律的了解及其與當代成文法的異同,深入中國法律文化。
在台灣,初學者想了解美國法,除了看好萊塢電影裡面的法律電影,或者看一些好萊塢的法律電視劇,似乎沒有更好的接觸管道。畢竟市面上的美國法教科書、專書或譯著,對初學者來說,都有點太硬,不符合輕鬆學習的旨趣。所以,一本輕鬆述說美國法律經典名案,來介紹美國法律的書,但真的不太好找。美國這類的書其實很多,但是,即便找美國的書來翻譯,都怕翻譯出來的成品走味,太文謅謅,反而違背了最初的宗旨。美國之音中文網法律窗口專欄作家亞微女士的作品,「美國之音」這個媒體,是美國國會出錢贊助的國際廣播、電視及網際網路多媒體新聞網。其宗旨,是想促進全世界各個國家對美國、美國人民、文化和政策的了解。目前,美國之音以四十四種語言,每週向世界各地廣播一千三百多個小時的廣播和電視節目。美國國會願意砸大錢來做這個媒體,可想而知,就是想要向全球推銷他們的民主經驗、法律制度。因此,美國之音的中文網,就特別開設了「法律窗口」這個節目。該節目是一個以介紹美國法為主的專題節目,偶爾也涉及中國法的內容。節目的對象主要是針對大陸地區人士,想要拓展他們的民主法治觀念。
本書收錄作者近六年來與智慧財產權法研究之心得,以專利法的均等論探討為始,次為研發成果的保障,營業秘密權益歸屬、美國法有關離職後競業禁止條款、商標法修正註冊要件、商標損害賠償、消費者問卷調查與混淆誤認,最終以加拿大商標法實務一文為結。全書立論分明,除觀察我國現況暨實務,作者並參考美國經驗及應邀至英屬哥倫比亞大學(the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研究期間,加拿大法規與國際社會之最新動態。
我國民法債編的條文於民國88年作了大幅度的修正,並且自89年5月5日開始實施新條文。此次修正乃因民法中有些條文的規定已經因為時空的變遷而不合時宜,實行多年以來,社會結構、經濟民生都已經有重大變化。此次修正的最大特色就是將日常生活中大家經常遇到的「旅遊」、「合會」、「人事保證」加入條文內容:◆旅遊:例如「參加旅行團,導遊擅自更改行程」「行程說明說得天花亂墜,結果卻大幅縮水」「訂了旅行團,臨時有事能否讓給朋友」等,這些以前經常發生的狀況,現在都有了明確的規定。◆合會:又如「會首倒會跑了,會員能否向其他會員直接請求會款」「會單上到底要記載哪些事項」「公司能否擔任會首」等,現在均有明確規定。◆人事保證:再如「人事保證的期間到底是一輩子還是有期限」「如果被保證人還有錢,保證人還要不要負責」等相關問題,此次新法亦作規定。
近年,企業涉及掏空公司資產、財報不實,而殃及公司財會人員、簽證會計師捲入訴訟的案例頻傳,顯現財會人員一定要學會保護自身職業安全。專業的會計師、記帳士,甚至是政府機關之主計、審計人員,執行業務會涉及哪些民、刑、行政責任?哪些帳務處理容易出差錯?如何正確的閱讀、編製財務報表?不幸涉訟時,該如何站上法庭據理力爭或擔任鑑定人?本書結合六位專業會計師和律師,分10堂法律課程,教你熟知自身的法律責任、不出差錯的解讀財報、應對訴訟之法,以及參考真實案例,讓身為財會人員的你完全防身。
設計專利權係我國專利法所規定的三大專利對象之一,本書乃針對設計專利權之侵害與應用分別進行介紹。 在設計專利權的侵害部分:由設計專利權與侵害、聯合設計專利與近似概念、設計專利權範圍之解釋、設計專利權範圍之侵害判斷等重要議題分章論述,使讀者充份了解設計專利權的侵害意義與內容;在設計專利權的應用部分:乃是將專利權的應用,由消極防守提升至積極布局,讀者可經由本書的介紹,導入設計專利化程序並自行規劃設計專利地圖,藉此作為企業競爭的新利器。本書之末,特別介紹日本部分意匠與電子顯示意匠兩項重要議題,以因應未來設計專利權在侵害與應用上可能面臨的新局面。 本書除了可供產業界的專利工程師、產品設計師及智財部門決策者在實務上的參考之外,亦可提供設計相關科系的大學、研究所學生及對於專利議題有興趣之社會人士作為參考。
近年來我國積極拓展與歐洲各國的經貿關係,對歐洲各國經濟活動亦趨頻繁;且美國貿易保護主義不斷提高以及中國市場傾斜依賴度之壓力與日俱增,歐洲實為我國分散市場,引進科技與投資合作之理想目標。 因此對於1992年歐洲單一市場完成前後之歐洲公司企業法,如關於公司設立與無效,公司之資本、分公司、母子公司、一人公司、公司之合併與分割,企業集中管制,跨國併購,財務報表,經濟利益集團和歐洲公司、合作社規則與其員工參與企業經營管理等規定,有詳加研究之必要,俾便我國業界開設或營運歐洲企業,提供學界相關比較法學視野,裨益政府擬定對歐經貿政策與輔導企業進入歐洲市場,甚至於作為國內相關立法或修法之參考。 本書以經濟部商業司委託進行的「歐洲公司法之研究」為基礎,針對該法中各項相關條約、規則、指令與草案深入研究與探討,並比較我國法之相關規定,內容詳實,講解清晰,為研究相關領域學者必讀之參考書。
本書精選勞動基準法歷年來重要的解釋令,並且融合實務案例詳加分析,是職場上班族熟稔自身權益的實用工具書。細究本書特色有下列數項:一、每一條文標示制定要旨,便利讀者查詢與閱覽。 二、逐條詳細彙整主管機關發佈之重要解釋令,以使勞資雙方有所依循。三、輔以實務案例,藉以分析實務上勞資雙方經常探究的迷思。四、敘述簡要,條理清晰,是職場達人提昇競爭優勢必備的工具書。五、提供讀者人資管理、勞資關係與勞動法令的諮詢服務。
本書以民法總則、債、物權、親屬及繼承,五編共千餘測驗題型式加註詳細精解,佐以最高法院實務及學者通說理論編註,使讀者於閱讀後,可對我國民法之固有體系及最新修正公布之民法條文有了然於胸、豁然開朗之感受。
恭逢 皮特涅(Guenter Puenttner)教授七十歲生日,台灣弟子們決議撰寫祝壽論文集,並擴大邀請其他學者專家共襄盛舉。本書所彙集十八篇文章,環繞警察法者計十篇,與行政執行法及行政罰法有關者為三篇,其他部分共計五篇。
《人權教育的理論與實踐》是一本結合理論與實踐之書,對於初學者而言,本書提供相當簡明的人權教育理解梗概;其次,理論篇說明人權教育是其他相關議題與異同,其他議題包括法治教育、性別平等教育、環境教育、民主與公民教育、和平教育與生命教育,幫助讀者進一步了解人權理念與實踐與其他議題之重要關聯。本書第二部分為實踐篇,實踐篇是為人權教育工作者提供可實際運用於教學的參考,首先說明了人權教育可能遭遇的挑戰,並予以回應,有助於教師或家長釐清對實施人權教育的疑慮,同時,實踐篇也介紹人權教育的基本理念,例如適合的環境、人權教育素養內涵、設計人權教案原則、評量人權教學基本概念,最後,實踐篇提供九個獨立教案,可作為實務工作者直接運用於教學或自行編寫教案參考之用。
舉凡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法人或團體接受以上機關補助辦理工程定作、財物買受、定製、承租、勞務之委任或僱傭,均應適用《政府採購法》;其中尤以「工程」之採購問題最為複雜,稍有不慎,皆可能造成金錢損失或有觸法之虞。本書從「招標」至「爭議處理」,分成八大篇,精挑60餘則實務問題,以問答形式詳解工程採購上的各種疑難雜症,是採購雙方不可或缺的法律工具書。
非訟事件乃國家為保護人民私法上之權益,干預私權關係之創設、變更、消滅而為必要之預防,以免日後發生危害者。其與民事訴訟事件,均涉及私權之範疇,故兩者有相當之關聯性。因此,訴訟上之擔保、督促程序、保全程序及公示催告程序等事項,雖規定定我國民事訴訟法中,然其本質並無訟爭性,其處分均以裁定為之,其置於民事訴訟法內,僅屬立法之便宜措施。然而,非訟事件不限於非訟事件法所規定之範圍,蓋非訟事件涵蓋範圍甚廣,依據其涵蓋之事件而分,有廣義、狹義及最狹義之分。廣義之非訟事件,應包括行政機關處理有關私權之非訟事件。而狹義之非訟事件則指法院處理無爭訟性質之事件,其適用之法律,包括非訟事件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破產法、提存法及公證法等。依據非訟事件法之分類,則分為民事非訟事件及商事非訟事件。本書基於處理非訟事件之實證經驗,參諸法院非訟事件中心及民事庭審判事務所審理之非訟事件範圍,擇其與確保權利、實現債權、保全程序及家事有關之非訟事件,作為本書探討之內容。即以第一章作為非訟事件之緒論,探討非訟所適用之一般原則。自第二章至第七章,則屬與財產有關之非訟事件,內容包括支付命令、本票執行裁定、公示催告程序、除權判決、拍賣事件及供訴訟之擔保等六個主題。第八章至第十一章,係有關家事非訟事件之部分,分別論述財產管理事件、監護事件、收養事件及繼承事件。
車輛,帶來交通便捷之利;車禍,卻也相對造成被害人生命、財產的損失,甚至不可逆的人生變局。發生不幸的車禍事故,驚愕之餘,當事人或其家屬,該如何面對緊接而來的善後事宜,包括責任釐清、請求賠償、追究刑責……等等?本書作者從法律關懷出發,提供讀者最迫切、完整的因應對策!本書特色:1.暢銷15年,全新改版。2.作者融合實務個案、交通判例、判決、座談會意見,以淺顯文字寫成,並附相關民、刑事聲請狀、請求書、法規供讀者應用參考。
共分「少年法律事件簿」、「法律知識藏寶庫」、「教學別冊」和「附錄」四個部分。「少年法律事件簿」:包括五個單元,每個單元有五個案例,如影印著作權、同學間的玩笑尺度和校園破壞事件等,並以「法律講堂」分析案例和相關刑責。最後以有趣漫畫和闖關遊戲加強法律概念。「法律知識藏寶庫」:以問答方式說明憲法、民法、刑法等相關法律精神。「教學別冊」:專業老師提供五個教案讓學生在活動中學得正確法律常識。「附錄」:收錄國語日報少年法律專刊介紹、讀報教育大事記、認識世界從讀報開始。
本書特色 立法院於民國96年7月11日通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其立法宗旨為使負債務之消費者得依本條例所定程序清理其債務,以調整其與債權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利義務關係,保障債權人之公平受償,謀求消費者經濟生活之更生及社會經濟之健全發展。此法於97年4月正式施行,對於許多卡債族無疑是一大福音。 針對此社會現象,本書內容採用「白話淺顯」的字眼,設法透過條文詮釋及範例解說;希望對於目前身陷債務清償風暴中的幾十萬社會大眾,提供一些及時的參考及助益。
家庭暴力防治法10年過去了,家暴案件有增無減,法入家門,讓許許多多血淚斑斑的生命故事在陽光下。96年3月5日、12月12日,家暴法全面大翻修,不僅擴大受虐者的適用範圍,在申請保護令、被害人和子女的資訊保密、家暴服務網絡及補助項目的增置、對加害人之逕行拘提等規定,皆更趨嚴謹。
在台灣,初學者想了解美國法,除了看好萊塢電影裡面的法律電影,或者看一些好萊塢的法律電視劇,似乎沒有更好的接觸管道。畢竟市面上的美國法教科書、專書或譯著,對初學者來說,都有點太硬,不符合輕鬆學習的旨趣。所以,一本輕鬆述說美國法律經典名案,來介紹美國法律的書,但真的不太好找。美國這類的書其實很多,但是,即便找美國的書來翻譯,都怕翻譯出來的成品走味,太文謅謅,反而違背了最初的宗旨。美國之音中文網法律窗口專欄作家亞微女士的作品,「美國之音」這個媒體,是美國國會出錢贊助的國際廣播、電視及網際網路多媒體新聞網。其宗旨,是想促進全世界各個國家對美國、美國人民、文化和政策的了解。目前,美國之音以四十四種語言,每週向世界各地廣播一千三百多個小時的廣播和電視節目。美國國會願意砸大錢來做這個媒體,可想而知,就是想要向全球推銷他們的民主經驗、法律制度。因此,美國之音的中文網,就特別開設了「法律窗口」這個節目。該節目是一個以介紹美國法為主的專題節目,偶爾也涉及中國法的內容。節目的對象主要是針對大陸地區人士,想要拓展他們的民主法治觀念。
自從我國刑事訴訟制度朝向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修正後,我國的刑事證據法也相對應地出現了某種程度的改良。其中最重要地,應該是採行了英美式的傳聞法則與證據排除法則。為能正確理解傳聞法則與證據排除法則之意義與功能,本書除探討其在英美法域的沿革歷程外,更進一步自比較法的觀點分析探討傳聞法則與證據排除法則在我國法制中應有的意義。此外,由於刑事訴訟程序乃實現國家刑罰權的過程,關於刑罰權規定本身如何影響刑事訴訟程序的進行,也就是程序法與實體法如何交錯的領域,亦為刑事訴訟程序在調整變動時,首先應探究的議題。鑑於改良式的當事人進行主義有賴律師協助被告始得順利推動,且法庭活動之記錄為被告資訊取得權之重要基礎,當被告未指定辯護人時,法院究應如何履行其照護義務,法院應如何製作法庭記錄,亦與改良式的當事人進行主義成效之良窳,有著密切的關連。本書除探討源自證據法則如何取捨證據之議題外,針對與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相關的刑事訴訟制度,亦將一併予以探討。
適用:警察三、四等特考、升官等考、基層特考、高普特考、平時自修本書各章包含下列單元〈綱要架構〉:提綱契領引導讀者登堂瞭解本章重點之所在。〈要題專輯〉:因應讀者應考試需要,乃用問答題式編輯。題首標「※」記號者是重點要題,標「▲」記號者是資要題目。〈實例專輯〉:本單元所列實例題,大多是歷年警察特考、警大二技、警佐班入學考題及實務案例彙整而成。〈試題專輯〉:彙集警察特考、各類高、普、特考題目,列為每章最後一單元,以資瞭解命題趨向。
司法界暢銷二十餘年著作《實用六法全書》作者、歷任法官、檢察官、檢察長、法務部政務次長,現任法務部部長施茂林,從5大面向,包括生活法律、商業經營、權益保護與救濟、司法實務、公務政風,提供55則現代人必備的法律知識,教讀者輕鬆學會從一般法律書看不到的生活與經營智慧。你知道嗎?◎ 玩網拍,法網保護你◎ 六大秘技,買法拍品不吃虧◎ 與一人公司打交道要謹慎◎ 預防反覆犯罪,先下手為強◎ 欠稅欠債,小心踏不出國門◎ 創業個體戶要注意法律風險◎ 金融犯罪,走過必留痕跡◎ 善用資源,讓政府照顧你5大類別、55則現代人必備的法律知識,教你輕鬆依法辯理,聰明自保或制勝。【本書特色】提升全民法學教育必備:本書以實際個案說明一般人常遇到的法律問題與解決之道,內容淺顯易懂,並附有重要參考條文,是一般人培養法學常識最佳的入門讀本、法律科系師生提升法律知識的進修教材,司法人員精進執法技巧的絕佳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