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科技公司的重要資產,為了留住員工,「員工分紅入股」為過去獎勵員工的方式,惟容易引起批評,因此改採「員工股要選擇權」作為替代方式。關於員工股票選擇權,如今已有相當進展,例如證期會2000年8月21日修正公佈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令如第三十九條至五十二條正式納入員工認股權證,其實質則為員工股票選擇權。本書主要探討員工股票選擇權制度,從相關法律關係著眼,就其衍生的問題深入分析,並以實務運作案例作為介紹,進而探討現行法制,最後提出修法建議。其內容有諸多實務上的分析。
伯納多 皮加諾,一位羅馬天主教的神父,曾經被七位目擊證人宣誓指認,就是連續持械搶劫的凶手,但後來檢方撤回控訴,因為真凶克勞舍出面坦承犯罪。克勞舍說,他沒有早點出面,是因他原本以為皮加諾神父不會有事。 本書取材自羅芙托斯以專家證人身份參與審判的八個真實案例,藉由現實生活中的法庭劇,闡明心理學,尤其是有關記憶、心理學的研究心得。故事內容是根據實際個案的審判筆錄、警方報告、新聞報導等書面紀錄,並且與證人、被告、檢方、辯護律師、陪審員等訪談後所寫成。刑事審判,往往牽涉到被告的生與死、自由或監禁,被告有罪、無罪的關鍵則往往繫於證人,尤其是目擊證人的證詞。證人的證詞可信嗎? 這幾乎是許多刑事審判的核心問題。但是,在心理學深入研究以前,我們對於證人的認知與記憶程序,卻可以說是一無所知。在本書中,羅芙托斯充分流露出她悲天憫人的人道理想,筆鋒常帶感情,在每個案例中,讀者都可以感受到她對無辜者的關懷、對司法正義的失望、對沉冤待雪的焦躁、對於真相的懷疑,以及案情峰迴路轉的期待。這本書不只是專業的法庭科學報告,也是一本人道關懷的好書。
《中國國際法與國際事務年報》出版目的在於促使國際社會了解每年我國在國際法上之學術研究成果。內容有1.特載2.論文3.學術活動報告4.最近發展5.書評、書摘6.官方文件與資料7.國內出版的國際法及國際事務書籍與論文選錄8.索引
男女各司其所,自古本有差別,「男主外,女主內」、「女子無才便是德」等等傳統束縛,限制了女性的發展。 & 近年來,隨著社會之日益多元化及教育之普及,女性 漸漸於職場上嶄露頭角,卻同時遭受許多挫折,且往往不知如何或無法獲得救濟。因此作者嘗試彙集歸納實務上所產生之諸多實例,由家務勞動之價值為出發,進而 探討女性工作之價值,並期藉由學理上之探討,解決工作職場上所發生之性別歧視諸多難題。
本書特別適合供廣大涉外法律工作者參考, 大專院校法律經貿學子、英文語言愛好者學習研究。 & 目前大多數的法律英語教材, 基本上是「英語法律的注釋」, 沒有從根本上論述中英文法律文書製作的原理。 而本書可以說填補了這方面的空白。
本書有系統地介紹民法法典,期使學生於日常生活中為法律生活之實踐,認知民法與經濟活動之實用性,啟發學生有分析、理解法律條文之能力,培養學生能有私法自治之能力,並對自己之行為負責。
我國申請加入WTO的努力,在2002年1月1日開花結果,得以正式成為此一「經貿聯合國」的會員。但成為WTO的會員國只是一個起點,未來如何整合我國經貿法令規章與國際協定同步,才更重要,以爭取我國入會的最大化利益。相信本書可成為國內研究「WTO法」的參考,未來更可逐步發展為「WTO學」。本書二位作者研究經貿法規多年,陳櫻琴任於中原大學期間,教授經濟法等課程,研究貿易與競爭議題,有了理論及實務印證的機會。作者邱政宗長期任職於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及立法院,熟悉WTO與貿易相關法案,並有機會考察美、歐、日、韓等國貿法制度,曾實地至WTO總部訪察,以瞭解其運作。
非法律人對於法律專書接觸的機會原本就不多,有心想接觸卻往往因為其內容太過艱澀拗口而放棄,進而產生法律冰冷、不容易親近的印象。本書以一般人為對象,用深入淺出的方式,將脈絡複雜的專門學科,簡化為易讀易懂的概念,並就與每個人生活息息有關的各種法律加以介紹,使讀者能了解法律的實用性與正面性,遭遇困難時也可以知道如何解決。認識法律,你就開啟了開啟知識的另一扇大門!
主要適用於專科院校、大學等教科書,也適合社會一般大眾閱讀。 & 本書特色 & 當時代越進步,人與人之間的交集,便越會呈現出兩極化的「疏離與密接」,加上今日這個社會的法律多如牛毛,稍一不慎便可能有觸法之虞,因此該如何在生活中拿捏分寸、掌控分際,避免因不懂法律而讓自身意外地陷入難以脫身的困境之中,將是本書所盡力加以詮釋的精神所繫。 & 「或許書中沒有黃金屋尋求寶藏,但是書中卻有藏經閣捍衛權益」,因為唯有真正懂得法律根本價值的人,才能真正的在紅塵中而不染塵埃,輕鬆自在地享受生活中純然無憂的人生樂趣。
提供讀者認識智慧財產權法的基本概念,由經濟活動的層次與台灣的角度、立場來思考及闡釋智慧財產權是此書之目的及特色。 & 本書先就財產、財產權與財產權體系的基本概念做一介紹,再談心智產物的經濟特性與類型,以利讀者了解智慧財權法的立法目的和智慧財產權法的體系,之後才容易認識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營業秘密法及積體電路布局保護法等智慧財產權法。 & 對於專利法的理論與規定,以請求項所界定的發明為基礎,說明或解釋相關法令。在闡釋著作權法的理論與實務,從著作之市場實務,即著作行銷之方式或管道解析著作權。 & 商標不同於發明或著作是人類的心智產物,商標專用權在保障企業之廣告投資,以及因品質維護與改良所建立的商譽;最後並對營業秘密法及積體電路布局保護法分章論述。全書言簡意賅,為修習智慧財產權法之入門利器。
台灣的學者常說大法官是憲法的守護神,認為司法審查是保障人權的必要機制,因而對於解嚴以來大法官會議的積極運作,總抱持著樂觀的態度。 & 諷刺的是,近年來,在司法審查發源地的美國,司法審查的正當性與必要性卻不斷受到質疑。其中,馬克˙圖什內特(Mark Tushnet)的《Taking the Constitution Away from the Courts》,正是這股質疑司法審查的潮流中的重要著作。 & 在本書中,作者有系統地透過對美國憲法、國會運作以及司法審柴個案的考察分析,有力地解構了司法審查的正當性與必要性,展示了一個沒有司法審查仍能順暢運作的憲政體系的可能性。 & 本書問世後的短短數年間,美國學界已經以本書為主題召開過幾次大型的學術研討會。不管是否支持司法審查,本書都是台灣研究司法審查者不能不讀的經典之作。
「包青天日夜審案」的小說人物形象深入人心,然而南宋縣官處理獄訟時並非如此,儘管也有駭人聽聞的強盜之徒,不過,縣衙的權限只能處理「杖一百」的案件而已。本書從制度史的角度切入,在大大小小的案件中抽絲剝繭,詳細探討南宋縣衙的訴訟判決程序,重回八百年前的歷史情境。在紛雜的案件與程序背後,鮮明躍動一幕幕庶民生活的樣貌,以及一股堅持「據理」、「原情」的治理獄訟、「公心執法」的士大夫精神。
〈萬民法〉一文則是將「社會契約」理念擴展應用到萬民法,並進一步設計出某些一般性原則,不僅能夠也應該能夠被自由主義式的以及非自由主義式的社會接受為標準,以便規約它們彼此間的互動行為。尤其要注意的是,本文在基本人權和作為自由主義式立憲民主政治之公民的公民權之間,立下了非常重要的區分。它詳加探索,在什麼樣的情境下,一個社會可以發動戰爭抵抗一個「法外國家」(流氓國家),而無須有遭致譴責的顧慮;它還討論有哪些道德基礎,支持對一個非自由主義式的但卻受不幸的政治經濟條件所牽累的社會提供援助。 《萬民法》包含兩篇文章:曾於1997年首次刊行的〈再論公共理性之理念〉,以及與1993年曾經刊出過的一篇小論文同名的〈萬民法〉(本篇為該文的擴大完整版)。這兩篇文章綜合了羅爾斯五十年來對於自由主義以及對於當代某些最急迫性問題的最終反省,是羅爾斯晚年最重要的著作之一。
人的自我實現,既是法與教育的目的,也是基本權與人格開展的本質。如果法的目的,可透過法治教育及教育改革的實施,形塑教育憲法的實踐環境,經由法與教育的自然互動,成為人民的具體生活文化,以人的自我實現為核心的教育法才有可能。本專論由「人的自我實現」提供憲法與教育的對焦共同點(第一章);嘗試從以人的自我實現為核心的教育基本權出發,建構出我國教育憲法的體系(第二章);並由此體系型塑教育憲法的實踐環境,透過法治教育建構法治國的台灣教育環境(第三章);接著,從本專論所建構的教育憲法體系,檢討台灣教育改革的問題,尋找在現實上拉近兩者距離的可能性(第四章);此外,針對有些作者關懷的其他教育法問題,同時涉及到教育改革的領域,將另成專章探討(第五章);最後,在結論與建議中,整合與檢討台灣教育憲法與教育改革的問題,希冀能為21世紀的台灣教育法制,提供一個永續發展的建構(第六章)。
現實生活中,消費者為了滿足日常生活之需,企業經營者為了銷售其商品或服務,無時無刻不發生商業行為,而大部份的商業行為,都是透過契約形式來完成,以前農業社會一諾千金的美德,已經不符合現代社會之需求。雖然口頭承諾亦可發生法律效力,唯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在愈來愈重視自己權益的情況下,以書面的形式訂立契約,更可避免日後的爭議。憑空撰擬契約書,不僅耗時費事,或有疏漏之虞,或有設想不周之慮,科技契約範例全書中英對照,就經銷、合作授權、聘僱等三大部份詳為介紹。就商業租賃契約、股份轉讓協議書亦提供詳細範例。除了方便律師、公證人、仲裁人、不動產登記專業代理人、不動產仲介業者或其他法律實務工作者,能有一完整的契約範例可以參考使用,更希望提供消費者正確實用的契約知識,在訂立契約時可以自行略作增刪,撰擬所需契約。
壹、論文 阿瑪斯號貨輪油污染事件與臺灣所提損害賠償請求案 宋燕輝 & 貳、學術活動報告 參加「第七十屆國際法學會(ILA)二○○二年年會」 王冠雄、陳純一 參加「世界貿易法協會第一界中東區域會議」報告 陳純一 參加「國際法學會國際貨幣法委會第七十四次會議」 余雪明 「中國國際法學會二○○二年年會」實踐觀察報告 報告一:二○○二年我國國際貿易法實踐觀察 周旭華
你有沒有遺產繼承權?債務比遺產多,怎麼辦?繳不出遺產稅,怎麼辦?怎麼利用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節省遺產稅?腹中胎兒是繼承人,怎麼辦?讀完本書,讓你輕輕鬆鬆得到遺產。
◆ 加入WTO對兩岸電信法規有何衝擊?◆ 防治手機簡訊詐財與相關法律之檢討◆ 電信業者心中的痛─基地台抗爭◆ 可以用「圖鈴」作公司的商標嗎?◆ 網際網路衍生法律問題之淺析 本書以電信相關法律課題為骨幹,結合業界豐富的實務經驗,真正切合目前電信產業所面臨的問題,了解相關法制,穩健邁向行動通訊新紀元!
契約書,是人與人往來溝通的憑信,在現代法理社會中更是時時可見、處處存在。一旦在契約書上簽名、蓋章,權利義務的關係立即發生。本書有全面的資料蒐集和完整的體例架構,幫助你在簽約之前做好完全的準備! 國內12位法律專業人士權威審訂,整合兩岸契約範本的天王鉅作,讓你立足臺灣,放眼大陸,一次掌握重要契約的精髓。本書囊括5大領先優勢:‧內容解說體系分明、條理清晰‧各式契約書範本種類最齊全‧含行政院消保會定型化契約範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對比參照‧隨書範本索引方便您快速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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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與再審為刑事訴訟案件之救濟程序,與被告利益息息相關,我國刑事訴訟制度由職權進行主義修正為當事人進行主義,進入交互詰問時代,最高法院成為嚴格的法律審,上訴與再審理由書之撰寫面臨最嚴格的門檻標準,本書除將判決違背法令事由系統化,並選輯有關再審裁定與判決,依法條順序歸類評釋,完整呈現刑事上訴及再審實務之現狀,實為撰狀者之案頭良書。
警察職權係警察為達成任務之勤務運作行使干預作為之合理正當性授權,係警察實務運作之核心,亦與人民自由權益保障最密切相關,故警察職權行使法是警察維護治安與保障人權之職權作用的基本規範。本書邀集多位參與最初受託研究及擬具法律草案之學者,針對本法之每一條文,以立法緣由(含立法理由與目的、法理基礎、及其他相關法律條文)、條文解說(含名詞解釋、實體要件、程序要件、實務與學術見解)、問題探討(含實務問題、理論爭議、案例解析)、及其他相關論題作為體例,將法理與實務結合,以深入淺出方式逐條論述之,不僅適合警察實務界參考,亦可提供法律研習之用。
法律,是由立法機關制定,總統公布的所謂具有形式、具有文字的行為規範。無論它是民法、民法的特別法、,或者是刑法、刑法的特別法,以及具有刑罰規定的其他法律,身為國民的我們,都有義務遵守其規定,不得知法違法,侵害他人的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名譽、貞操等權益。法律與人生,關係密切,法律掌控人生的幸福、自由、前途、苦與樂、悲與喜……;而人生須仰賴法律的規範,帶動政治、經濟、教育、社會的制度化、秩序化與法治化,並保障私人的權益。 & 本書計分導論、憲法與人生、民法與人生、刑法與人生、訴訟與人生等五編,分別闡述其內容,體系完整,架構嚴謹,立論正確,文句流暢,若干法律規定及專用名詞,均舉例說明,詼諧有趣,深入淺出,是一本可讀性頗高的法律專著。
其次,控股公司是一種藉由持股關係,達成支配他公司事業之目的;惟現行股份轉換之設計乃是形成控股公司的一種機制,其雖符合財經法學對產業興利的要求——多元的企業併購管道與整合平台,但亦因股份轉換所創設的控股公司,在現有的法規範下,是否得以實現企業併購法的原有設計,並有效防杜支配企業的非分企圖?否則,恐因控股公司法制的不足,將嚴重影響我國企業法制的規範,這亦是吾人所關心的問題所在。基於此,本書亦從實體法的觀點,試圖就關係企業的內部監控與保護債權人之兩大理論部門,深入剖析控股公司與一人公司法制的議題。
一、本書架構完整,由創作靈感開始,到如何商品化成功及可尋求協助的機構聯絡資料做全程的實務介紹。二、本書主要以台灣本土的發明環境為主體撰寫而成,故甚具實務參考價值。三、導入最新專利法修正法令概念編彙書中內容。四、附錄中完整蒐集發明人所必備的重要相關參考資料。五、可做為喜愛發明創作者的工具書及在學學生的教材,對日後的創作之路有莫大的助益。
作者以豐富的實務經驗、跨國的學識涵養及多年實際教學資歷,針對商管學院學生學習「商事法」常遭遇的難題,諸如:立法沿革(為何改來改去)、概念不清(如 何比較異同)、如何應用(企業的實務運作),特別穿插四十七個示意流程圖及一百零三楨整理差異比較表。不但授課教授在教學引證上極為便利,且對學生在釐清 法學名詞及建立正確商事法律觀念方面亦頗有助益,並藉收教學相長之效。
本書在民國64年間出版,對於中國有關的領土問題,作一客觀的分析。領土的問題在十年間出現了許多資料,有些已解決(如香港問題),在修訂版中均一一列出,對我國領土台灣、澎湖及其相關的琉球群島、釣魚台列嶼、中蘇(現俄羅斯聯邦)、香港、南海諸島等權利規定及主權主張有詳細說明,並附有多幅地圖可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