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國際:領土地位變遷與台灣(下)
如果台灣已經是個國家,就不應有紛紛擾擾的問題;若台灣還不是國家,它必然是塊領土、擁有某種地位以及接受至少一個管理國的治理。領土地位與變遷的模式十分多樣,但無論模式如何,領土地位的變遷都是在管理國與領土間的國內法與國際法架構下進行,單從國內法或國際法的面向觀察,都難以一窺領土地位變遷的全貌。本書企圖在國際社會與歷史中找到足以借鏡的案例,提醒國人趕緊備妥必要的視野與能力,在未來可能的巨變中做好準備。
與世界領袖對話
與世界領袖對話的訪談實錄 盱衡全世界局勢的最佳參考 研究國際政治的第一手資料 以中英對照編排的《與世界領袖對話》一書,搜集鳳凰衛視中文台的《風雲對話》節目專訪各國政要的訪談,內容選收了阮次山先生自2003至2005年專訪各國政治與權威人物的第一手訪談實錄,以及採訪手記、採訪回憶、及相關背景分析。 書中收錄的人物,個個舉足輕重,影響著國際政局的變化與發展。從俄羅斯總統普丁到巴解主席阿拉法特,從美國國務卿鮑威爾到英國首相布萊爾,從巴勒斯坦鐵娘子阿什拉維到以色列副總理、諾貝爾獎得主佩雷斯,以及世貿總幹事素帕猜、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印尼總統蘇西洛等等。該書還收入了阮次山先生的採訪手記、回憶,其中包括對世界局勢的時評、各國政要的品評,及相關國家的背景分析。
一堂課2000億
你知道台灣每年針對智慧財產權所付出的各項金額多達2000億嗎?前鴻海法務長、現任政大智慧財產研究所副教授周延鵬,以二十多年來在業界和學界的經驗,解析何謂「智慧財產權」!本書適合研發人員閱讀以發展完善的智財權,也是各企業法務人員在面對智財訴訟時的最佳指南,更是相關科系學生必讀之經典,讓周延鵬老師告訴你,什麼才叫「好的智慧財產權」! 你知道嗎? 台灣每年與美國公司進行100多件訴訟官司 每年花費150萬美金的律師費 申請專利需要100億的費用 付出的權利金為1500億 台灣各界在智慧財產的申請、維持、訴訟、合解、賠償及授權之各項費用成本 每年竟高達新台幣2000億元! 聯發科技董事長 蔡明介:「知識經濟時代企業課題之一是《智慧財產戰略與戰術》,很高興見到周教授以其在產業界多年之經驗,結合最近在學界之研究觀察,提出許多值得發人深思的問題與挑戰,是很值得一看,並再三思考的一本書。」 政治大學智慧財產研究所所長 劉江彬:「著者以他二十餘年產業界的經驗,現身說法,分析台灣在智慧財產創造、保護、管理與經驗的缺失,並提出因應戰略與戰術。目前台灣尚找不到類似的書籍,是一本產、官、學、研各界必讀的好書。」 工業技術研究院董事長 林信義:「深入研讀此書,可以發現其論述對我國政府、研究機構、大學及產業界,無論是產業策略的訂定、研究發展的規畫、技術策略的布局、產學合作的推動、新創事業的發展及智財的全球經營等,皆有深刻的啟發與長遠的影響。」 台灣智慧財產權的權威周延鵬又一新書力作,集結100篇發表於工商時報「智財管理」專欄的文章,深入剖析在全球化過程中,智財權對於台灣的重要性。本書分為兩部,共有十五個章節,第一部依序導正對智財權的觀念,本書配合實例,討論智慧財產權對於傳產、資訊業、連鎖業、跨國企業和研發機構的影響,教你如何經營智財、管理智財、投資智財、行銷智財,以及如何面對智慧財產權的訴訟,讓台灣企業不再只是其他國家的刀下殂肉。第二部則以三篇論文,探討台灣企業進入大陸所該俱備的智財概念,以及在全球化過程中,台灣對於智財的相關法制應該如何尋求轉換;最後則以工研院為例,提出智財的行銷與商業模式,可謂為本書精華。在台灣產業技術面臨各國覬覦之際,這堂高達2000億的智財課,你不可不上!
英美法
本書是關於英國法和美國法的概況書,全書分為「英美法總論」、「侵權行為法」、「契約法」三篇。 本書採用下述五個方法簡明扼要地說明英美法的基本要點。 & 一、敘述的重點置於私法。英美法是一種特徵顯著的「司法」之法,其法律制度的核心在於傳統的私法。 二、在私法中僅以侵權行為法和契約法作為敘述對象,首先說明英國法之有關內容,而隊於美國法僅敘述其與英國法有顯著不同的部分。 三、不僅總論部分,而且在侵權行為法與契約法的說明中,力圖就敘述的項目闡明其實質。 四、僅僅在必須舉例說明抽象的法律命題的情況下才引用判例,本書的此一敘述方法有助於初入門者理解法律基本構造。 五、盡可能減少引用文獻。
最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彙編
本書主要分為兩大部份,第一部份是中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分析,針對中國大陸法律的淵源、體系框架及其九大部門法律及其相關法規作一整體概略的說明,以期讀者對於中共建構的社會主義法律體制之全貌能夠有所瞭解。此部份亦將中國共產黨的組織架構、中國國家機關的權力組織、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組織、國務院下設的各個機構、行政區劃及批准機關權限以及立法體系,以圖表的形式呈現,以便讀者對於中國大陸複雜的黨政體制運行方式能夠一目了然。第二部份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新的法律、法規彙編,蒐集中國大陸現行重要的法律、法規,依其法律、法規之性質分門別類為八大編。最後,一併附上幾部重要的法典草案供讀者參考。
歐洲聯盟條約與歐洲共同體條約譯文及重要參考文件
本書內容將規範歐盟運作最重要的基礎條約-歐洲聯盟條約與歐洲共同體條約譯成中文版本。並以2003年尼斯條約對於前述兩部條約的修正內容為基礎,提供最新的條約內容。研究歐盟發展,除必備條約全文外,相關專有名詞對照與歷年來的大事紀年表,皆為重要的參考資料。期盼本書成為國內歐盟研究者,手邊重要的參考工具書。
美國刑事偵查法制與實務
此書是由中央警察大學的老師與博士生們共同翻譯,其目的在於引進美國刑事司法制度與相關法規,書中內容從美國司法制度的介紹,與民眾權益息息相關的搜索、扣押、逮捕,證據排除法則,電子監視,到警察不當行為產生的結果等,除詳細解說外,並輔以大量判例解釋,讓讀者能充分瞭解在法律規定和規定約束下,如何建構出英美海洋法系的法律制度。長久以來,刑事司法體系一直都在尋求人權保障與犯罪控制的平衡點,中外皆然,雖有所謂「鐘擺效應」,即過度強調人權保障或犯罪控制,最後都將回歸中庸的道路,此點與我國「執兩用中」道理不謀而合。回顧我國人權發展史,可由大法官釋字一六六號到五三五號有關警察執法權力的解釋的轉變看出端倪,其間對人權保障的重視,在釋字五三五號公怖後,進入另一個里程碑,該號解釋提到的比例原則、合理懷疑、相當理由等概念,在此書中均有說明。未來對嫌疑犯自白與法律諮詢權利的部分,我國都有可能追隨美國立法腳步,受到更多重視。此書之翻譯,即著眼於執法人員現在及未來可能面對的狀況加以分析,除讓執法人員儘量有豐富法學素養與明確執法標準,並希望減少執法人員陷於兩難的困境,同時也讓人權與隱私權受到更充分的保障。
民初立嗣問題的法律與裁判
中國自清末民初以來,一直臨西方近代法律與固有傳統文化的沖突及適應的問題.立嗣是中國傳統上相當獨特的身份繼承制度,本文藝工作者借立嗣制度在國家的實定法上由保存到廢除的演變過程,反映大理院時期(1912-1927)的社會、立法與司法互動關系。本書大量使用當時最高司法審羊機構大理院落的民事裁判檔案,並輔發《大理院解釋例全文》、《各省審判廳判牘》等,以“寡婦立嗣”及“異姓承嗣”為主要原因、主要爭點及大理院法官們的法律適用及推理等。最後,剖析大理院立嗣裁判上呈現的特色,並對大理院的表現予以適當評價,以及討論對于嗣後國民政府立法運動的影響。
中華民國憲法新論
憲法乃一國之根本大法,廣博精深,乃規定人民之權利及義務、國家基本組織、職權、相互間權力分立與制衡及基本國策,係構成國家制度的最高法則,其核心價值在於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故與國民生活息息相關,不可不慎。惟坊間憲法之教科書,或流於學理論辯,而失諸實際,未符合國家憲政文化及架構,或未切中問題核心,而未見客觀,不能反映台灣近年民主化發展趨勢,均有所闕如。 作者認為有一流的憲政教育才能培養一流的現代化國民,以建設一流的現代化國家社會,因此加強憲法教育,提昇國人守法精神,並建構能為國家與人民帶來長治久安的憲政體制,乃當前責無旁貸之要務。本書共分十三章,乃針對憲法的意涵、性質與分類、思潮的演進、中華民國憲法體系、基本國策、憲法的修改與兩岸人民關係.....等,做深入說明與分析。歷經數年編纂,實務見解旁徵博引,評論分析鞭辟入?,理論與實務兼具,法律與政治見解並陳,作為學術研究、大專院校(含研究所)教學、各種國家考試及實務引用,均具參考價值。 憲政主義是一套政治價值與願望 反映出人民希望透過內在和外在牽制來規範政府權力 以保護自由的欲求 具體言之 憲政主義就是法治政治 憲政主義就是民意政治 憲政主義就是保障、尊重少數人權利的政治 憲政主義的國家必須實行權力分立 透過權力分立、相互制衡 防止專制集權 最終目標在於保障人權
媒體人的法律保護
本書是針對所有從事媒體與傳播相關產業的從業人員,給予工作上有用的法律保護意見,不論是記者、編輯、廣告人員、廣播、攝影、公關等,本書以案例、圖示、問題指引的方式,提供實際幫助。哪些人需要這本書? 媒體從業人員(記者、編輯、企劃宣傳、廣告工作者) 媒體業經營者 (報社、雜誌社、出版社、電台、網站) 與媒體有關的人員 (作者、譯者、被報導者、讀者、使用者) 未來要從事媒體工作的人 (傳播科系的學生、想從事傳播工作的人)什麼時候需要這本書? 平時進補:了解媒體工作的法律風險以及自己的權益 戰時抱佛腳:挨告時了解相關法條案例以及公部門的看法內容分成七大篇 抄襲篇、誹謗篇、隱私權/名譽權/肖像權篇、廣告篇、版權篇、合理使用/轉載/引用篇、洩密篇 每篇內容中,都包含了該議題最新且最引人著名的實際案例,例如抄襲篇中有「廣告才子」范可欽公開指控「電視才子」王偉忠抄襲的案例、幾米控告歌手江蕙MTV抄襲《向左走,向右走》情節;誹謗篇中有劉泰英控告《亞洲週刊》、蔡兆陽控告《商業周刊》等喧騰一時的案件。然後針對個案例,列出法院最後判例以及專家提供的見解,給相關行為人參考。另外,全篇最後也會提出給從業人員的建議以及實用法條,供檢索與適用。
消費.買賣高手權益Q&A
商品製造人不得以商品業經檢驗合格,而主張對消費者因通常使用該產品所生之損害不負賠償責任產品經銷商於明知或可得而知該產品之廣告內容不實卻仍陳列販售時,對於消費者因使用該產品所生之損害,亦應負賠償之責。
歐陸法律發達史
本書乃編輯故哥倫比亞大學歐洲法律史教授孟羅?斯密(Munroe Smith)博士之各講稿修正而成。書中之修訂,亦僅限於博士生前所自為之訂正,或其筆記曾經提示者。 本書之研究範圍,以討論西歐大陸自西羅馬帝國滅亡迄乎近代之私法的發達為主旨。瞭解私法發達所憑藉之媒介方法,始能涉及公法之範疇。縱觀歐陸法律整個發展過程,所有歐陸各國之法律,由多數不同之地方習慣之不成文式所構成,近代法亦然。 敘論自基督紀元第一世紀,迄於十九世紀的歐陸法律演變史。著者並先於導論中,指明此歐陸法律全部發達過程中之簡明的主要路線,俾讀者諸君得藉此了解著者個人之觀點與立論之標準。
國際人權法文獻選集與解說(精)
本書廣蒐2004年前締結生效或正式公佈的當代國際人權條約、宣言及相關文獻,按其性質歸納整編,計收(1)一般性的基本國際人權條約或宣言,共23個;(2)針對特定對象(如原住民、少數民族、婦女、兒童、身心障礙者、難民、外國人、勞動者等)的人權條約與宣言,共37個;(3)針對特定事項(如人身自由、禁止歧視、刑事正義、環境權、社會發展權、人道待遇等)的人權條約與宣言,共33個;(4)區域性(如歐洲、非洲、美洲、亞洲等)的人權條約與宣言,共28個。除詳錄各條約或宣言之條文(已有多種中文版本者,則選其最適用者;若尚無中文版本者,則由編輯小組成員翻譯),每條條文均加要旨提示,並針對重要條約宣言附加解說。是為法律學界、政府機關、民間組織,尤其人權運動組織及工作者最實用的案頭工具書。
新世紀的法律課題
本書以「新世紀的法律議題」為軸,當代最具挑戰性的議題,內容範圍涵蓋民、刑、公、商法等法學領域,由知名教授提出深入與前瞻的專家觀點,以有別於法律專業學院式的教育模式,嘗識以更口語化的用詞,更寬廣的視野,更具教育關懷的意念,提供法律通識教育的觀點學習。本書作者與內容包括:台灣大學黃錦堂教授講授「我國中央政府體制的現況與展望」,警察大學鄧學仁教授講授「現代婚姻關係之課題」、「現代親子關係爭端之解決」、東吳大學黃朝義教授講授「新世紀經濟犯罪與追訴」,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輔仁大學陳榮隆教授講授「維護經濟秩序的憲法──公平交易法」,中央大學鍾國允教授講授「憲法理念與我國釋憲制度」,中央大學楊君仁教授講授「永續台灣與法律對策」、「新世紀的公司治理」、「法律的全球化與在地化」。
從人間世到幽冥界:唐代的法制.社會與國
本書從「人間世」的法律犯罪課題延伸到「幽冥界」的地獄審判,討論唐代法制的相關面向,包括:透過庶民犯罪,檢視唐代訴訟制度的實際運作概況;庶民犯罪個案所彰顯的社會治安概況與國家的因應措施;國家在建立法秩序的過程中,如何運用超越法律之外的其他宗教或信仰的力量,以降低犯罪率,達到有效社會控制的目的。 & 從宏觀的角度說,本書以長期以來被忽略的庶民犯罪問題為核心,並觸及法、社會與國家等議題,甚至旁及國家統治技術等主題,超越過去法制史的作法。將問題點置於庶民與國家的互動上,即國家與基層社會的關係上,配合新史料的解讀與文化史觀點的導入,期能為歷史學與法學理論的結合做出貢獻。
官職併立制度的理論與結構
這是新人事制度施行二十年來唯一一本完整深入析述該制度的書,由當年銓敘部政務次長徐有守應本館邀請寫就。作者是我國人事行政界知名法制與實務專家,也是新人事制度創建任務的實際主持人,從實務執筆草擬原始方案,主持擬訂全套法規草案,並且代表考試院赴立法院說明和溝通協調全案,以至最後使之完成立法程序,全程一貫置身其中。作者現根據親身主持其事所知實際經過及引用大量官方檔案,著成本書。所有事實敘述均確實可靠,可供引證之用,有關理論分析尤其精闢深入。
2004年台灣人權報告
本書為集結韓柳、三蘇及古典小說名篇賞析之作,共有十二篇:一、韓愈〈馬說〉賞析二、韓愈〈送董邵南序〉賞析三、韓愈〈柳子厚墓誌銘〉賞析四、柳宗元〈鈷鉧潭西小丘記〉賞析五、柳宗元〈至小丘西小石潭記〉賞析六、三蘇三篇同名作比較七、唐傳奇〈李娃傳〉賞析八、唐傳奇〈任氏〉探析九、箱沉、情斷、命絕的杜十娘十、細品《水滸傳.景陽岡武松打虎》 ──兼論與〈黑旋風沂嶺殺四虎〉之比較十一、《聊齋》牡丹花精名篇 ──〈香玉〉與〈葛巾〉之人物分析十二、蒲松齡〈地震〉賞析
員工股票選擇權之研究
人才是科技公司的重要資產,為了留住員工,「員工分紅入股」為過去獎勵員工的方式,惟容易引起批評,因此改採「員工股要選擇權」作為替代方式。關於員工股票選擇權,如今已有相當進展,例如證期會2000年8月21日修正公佈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令如第三十九條至五十二條正式納入員工認股權證,其實質則為員工股票選擇權。本書主要探討員工股票選擇權制度,從相關法律關係著眼,就其衍生的問題深入分析,並以實務運作案例作為介紹,進而探討現行法制,最後提出修法建議。其內容有諸多實務上的分析。
辯方證人
伯納多 皮加諾,一位羅馬天主教的神父,曾經被七位目擊證人宣誓指認,就是連續持械搶劫的凶手,但後來檢方撤回控訴,因為真凶克勞舍出面坦承犯罪。克勞舍說,他沒有早點出面,是因他原本以為皮加諾神父不會有事。 本書取材自羅芙托斯以專家證人身份參與審判的八個真實案例,藉由現實生活中的法庭劇,闡明心理學,尤其是有關記憶、心理學的研究心得。故事內容是根據實際個案的審判筆錄、警方報告、新聞報導等書面紀錄,並且與證人、被告、檢方、辯護律師、陪審員等訪談後所寫成。刑事審判,往往牽涉到被告的生與死、自由或監禁,被告有罪、無罪的關鍵則往往繫於證人,尤其是目擊證人的證詞。證人的證詞可信嗎? 這幾乎是許多刑事審判的核心問題。但是,在心理學深入研究以前,我們對於證人的認知與記憶程序,卻可以說是一無所知。在本書中,羅芙托斯充分流露出她悲天憫人的人道理想,筆鋒常帶感情,在每個案例中,讀者都可以感受到她對無辜者的關懷、對司法正義的失望、對沉冤待雪的焦躁、對於真相的懷疑,以及案情峰迴路轉的期待。這本書不只是專業的法庭科學報告,也是一本人道關懷的好書。
中國國際法與國際事務年報(十七)
《中國國際法與國際事務年報》出版目的在於促使國際社會了解每年我國在國際法上之學術研究成果。內容有1.特載2.論文3.學術活動報告4.最近發展5.書評、書摘6.官方文件與資料7.國內出版的國際法及國際事務書籍與論文選錄8.索引
兩性工作平等:法理與判決之研
男女各司其所,自古本有差別,「男主外,女主內」、「女子無才便是德」等等傳統束縛,限制了女性的發展。 & 近年來,隨著社會之日益多元化及教育之普及,女性 漸漸於職場上嶄露頭角,卻同時遭受許多挫折,且往往不知如何或無法獲得救濟。因此作者嘗試彙集歸納實務上所產生之諸多實例,由家務勞動之價值為出發,進而 探討女性工作之價值,並期藉由學理上之探討,解決工作職場上所發生之性別歧視諸多難題。
法律英語:中英雙語法律文書製
本書特別適合供廣大涉外法律工作者參考, 大專院校法律經貿學子、英文語言愛好者學習研究。 & 目前大多數的法律英語教材, 基本上是「英語法律的注釋」, 沒有從根本上論述中英文法律文書製作的原理。 而本書可以說填補了這方面的空白。
民法概要(修訂新版)
本書有系統地介紹民法法典,期使學生於日常生活中為法律生活之實踐,認知民法與經濟活動之實用性,啟發學生有分析、理解法律條文之能力,培養學生能有私法自治之能力,並對自己之行為負責。
法律的第一堂課(三版)
非法律人對於法律專書接觸的機會原本就不多,有心想接觸卻往往因為其內容太過艱澀拗口而放棄,進而產生法律冰冷、不容易親近的印象。本書以一般人為對象,用深入淺出的方式,將脈絡複雜的專門學科,簡化為易讀易懂的概念,並就與每個人生活息息有關的各種法律加以介紹,使讀者能了解法律的實用性與正面性,遭遇困難時也可以知道如何解決。認識法律,你就開啟了開啟知識的另一扇大門!
WTO與貿易法(二版)
我國申請加入WTO的努力,在2002年1月1日開花結果,得以正式成為此一「經貿聯合國」的會員。但成為WTO的會員國只是一個起點,未來如何整合我國經貿法令規章與國際協定同步,才更重要,以爭取我國入會的最大化利益。相信本書可成為國內研究「WTO法」的參考,未來更可逐步發展為「WTO學」。本書二位作者研究經貿法規多年,陳櫻琴任於中原大學期間,教授經濟法等課程,研究貿易與競爭議題,有了理論及實務印證的機會。作者邱政宗長期任職於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及立法院,熟悉WTO與貿易相關法案,並有機會考察美、歐、日、韓等國貿法制度,曾實地至WTO總部訪察,以瞭解其運作。
法律與生活(第二版)
主要適用於專科院校、大學等教科書,也適合社會一般大眾閱讀。 & 本書特色 & 當時代越進步,人與人之間的交集,便越會呈現出兩極化的「疏離與密接」,加上今日這個社會的法律多如牛毛,稍一不慎便可能有觸法之虞,因此該如何在生活中拿捏分寸、掌控分際,避免因不懂法律而讓自身意外地陷入難以脫身的困境之中,將是本書所盡力加以詮釋的精神所繫。 & 「或許書中沒有黃金屋尋求寶藏,但是書中卻有藏經閣捍衛權益」,因為唯有真正懂得法律根本價值的人,才能真正的在紅塵中而不染塵埃,輕鬆自在地享受生活中純然無憂的人生樂趣。
智慧財產權法導讀
提供讀者認識智慧財產權法的基本概念,由經濟活動的層次與台灣的角度、立場來思考及闡釋智慧財產權是此書之目的及特色。 & 本書先就財產、財產權與財產權體系的基本概念做一介紹,再談心智產物的經濟特性與類型,以利讀者了解智慧財權法的立法目的和智慧財產權法的體系,之後才容易認識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營業秘密法及積體電路布局保護法等智慧財產權法。 & 對於專利法的理論與規定,以請求項所界定的發明為基礎,說明或解釋相關法令。在闡釋著作權法的理論與實務,從著作之市場實務,即著作行銷之方式或管道解析著作權。 & 商標不同於發明或著作是人類的心智產物,商標專用權在保障企業之廣告投資,以及因品質維護與改良所建立的商譽;最後並對營業秘密法及積體電路布局保護法分章論述。全書言簡意賅,為修習智慧財產權法之入門利器。
把憲法踹出法院
台灣的學者常說大法官是憲法的守護神,認為司法審查是保障人權的必要機制,因而對於解嚴以來大法官會議的積極運作,總抱持著樂觀的態度。 & 諷刺的是,近年來,在司法審查發源地的美國,司法審查的正當性與必要性卻不斷受到質疑。其中,馬克˙圖什內特(Mark Tushnet)的《Taking the Constitution Away from the Courts》,正是這股質疑司法審查的潮流中的重要著作。 & 在本書中,作者有系統地透過對美國憲法、國會運作以及司法審柴個案的考察分析,有力地解構了司法審查的正當性與必要性,展示了一個沒有司法審查仍能順暢運作的憲政體系的可能性。 & 本書問世後的短短數年間,美國學界已經以本書為主題召開過幾次大型的學術研討會。不管是否支持司法審查,本書都是台灣研究司法審查者不能不讀的經典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