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法概要個案探討:公司法編/票據法編(2版)
本書特色 ●適合法律系初學者及非法律系學生研讀之商事法。 ●以案例式引導讀者進入商事法之領域。 ●以淺顯易懂之文字加以表達。 ●選取商事法中精華及常用部分。 ●有助於讀者認識商事法法規之結構及內涵。 ●本書寫作方式,乃先設計一個可以涵蓋一個主題的案例,針對案例列出問題,就每個問題先討論涉及之相關法規、理論及實務見解,並以之作為解決問題之依據。
租稅法規-理論與實務
本書第七版,共23章,含括所有相關稅法的法規。 作者以一貫精簡但條理分明的筆調撰寫,系統地介紹租稅法規相關的理論。每一章都是精華所在,不拖泥帶水,完全無多餘的贅字,非常適合初入門或是準備考試的讀者使用。 此外,本版尚有以下特色: 1.多種實務案例,幫助讀者更快了解稅法相關理論的應用。 2.將海內外相關時事,做成專欄,以利讀者了解國際上的稅法動態。 3.增加課文中例題的數量,讓讀者在每一章節,都可以立即運用所學,練習相關題型。 4.每章標註重點內容,讀者可輕易探知該章的重點所在。 5.完整的歷屆考題:蒐集各類考試的考題,並按照各考題的出題方向放置在該章之後,便利讀者可立即練習前面所習得的內容,事半功倍。
文章必考焦點民事訴訟法
本書特色 1.收錄新近重要文章,掌握考試最新的熱門爭點 2.關鍵字輕鬆瀏覽各主題內容,方便查找問題答案 3.附註相關考古題,幫助爭點掌握、方便實戰練習 4.各章末並附上重點整理,方便複習,節省寶貴時間
文章必考焦點刑事訴訟法
本書特色 1.收錄新近重要文章,掌握考試最新的熱門爭點。 2.關鍵字輕鬆瀏覽各主題內容,方便查找問題答案。 3.附註相關考古題,幫助爭點掌握、方便實戰練習。 4.脈絡化的理解協助對於概念的學習;輔以重點粗體標示節省寶貴時間。
台資銀行中國大陸債權確保實務:法院判例1-25
為協助台資銀行在開發中國大陸業務中降低風險,由台資銀行大陸從業人員交流協會、富蘭德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策畫、撰述的《台資銀行中國大陸債權確保實務:法院判例1-25》,特別挑選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和上海、江蘇、廣東、北京等地高院或中院,涉及外資銀行業務相關典型案例進行整理,讓台資銀行更全面、更具系統性地掌握大陸司法體系對銀行業務爭議的觀點。 受限於書籍字數限制,《台資銀行中國大陸債權確保實務:法院判例1-25》只針對「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等挑選出25個判例,如擔保(抵押、質押、保證)、借款合同(以企業借款為主)、儲蓄合同、跨境擔保等判例,並針對每個判例進行法律實務評析,期待讀者能透過淺顯易懂的描述,更精確地掌握每個判例背後的法律精髓,以便活用在日後銀行涉及大陸的放款業務中。感謝華東政法大學與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對本書的協助,並期待本書能真正達到降低台資銀行大陸授信風險的目的。
美國法律史
不只是美國法律史,也是美國社會生活史 & 一本影響美國法律史及社會史研究的劃時代巨著 榮獲「美國年度最優秀法學著作獎」及「崔尼爾書獎」 & 訴求人人平等的美國如何面對種族歧視的歷史? 作為民主大國為何採用繁複耗時的總統選舉制? 美國女性如何爭取曾經無緣的社會與政經權力? 為何即便犯罪頻仍槍枝管制依然受到層層阻礙? 想了解美國社會文化,必須先了解美國的法律 & 《美國法律史》是傅利曼於1973年出版的法律史巨著,多次增補、再版,本書是2005年最新版的中譯本。內容涵蓋美國殖民地時期、獨立革命至19世紀中葉、19世紀下半葉與20世紀四大部分,更擴及刑法、民法、商業法、海事法、離婚法等各類面向,並探討美國法律界組織文化的變遷。這是第一本,也是唯一一本美國學術界公認最為完整深入的美國法律史。本書出版以來,影響力不侷限於法學界,在歷史學、社會學與文化研究等領域都受到高度重視,讀者群不僅涵蓋學術界的多種學門,書中的典故、案例也因傅利曼引人入勝的生動文筆而突破學術閱讀的界線,引起社會上廣泛一般讀者的閱讀興趣。 傅利曼在本書中強調,「法律是人為的產物,也是社會需求下的產物」,因此法律的研究和討論都需放在社經文化與政治情勢的脈絡中考量。他認為法律是社會現實生活的一面鏡子,所以一部完整的美國法律史,其實就是一部美國社會生活的歷史。本書以豐富的史料和案例帶領讀者實際了解法律條文判決產生的時代背景及社會脈絡,進而認識美國兩百多年來的歷史變化、社會巨變,以及受美國法律制度影響的當代世界。閱讀這本書,讀者們所體驗到的不僅只是美國的法律,更多的是美國社會在不同時空環境下的政經發展脈動與社會文化氛圍,可說是了解美國歷史文化及觀察美國精神的最佳途徑。
票據時效論:以日本法為中心
台灣在1986年已廢除空頭支票的刑事處罰規定,正式邁入票據係以信用為前題的票據交易制度。由於商業社會裡在票據使用上非常頻繁,經營公司或受僱行號、業務上簽發或個人收受票據,都會有票據接觸的機會。因此,瞭解票據的相關規定,不僅是商學院必學的基礎,更是現代國民的基本通識。 日本在金融秩序上的維護,有許多先進的觀念;在商業經營方面,更有完善的法律系統;而以日本法為中心的票據時效論分析,必然能擷取出許多可供台灣參考的先進經驗。著者留學日本,即以票據法為研究重心,任教期間對於相關的研究仍持續不懈,本書為其研究生涯的心得結晶。 本書以票據時效為探討中心,概因票據時效的規定常被持票人忽略或怠忽行使,以致於被票據債務人提出消滅時效的抗辯。著者因此舉其重點,從所謂的票據時效、票據時效中斷與中斷後之效果、票據付款請求權時效消滅對於追索權之效果、付款猶豫(延後)特約與消滅時效之起算日,做為本書的四大主要分析,大抵已涵蓋票據法的主要內涵。
千年變局與民國律師:時窮節乃現
近年來,海峽兩岸皆對律師典範與制度發展分作宏觀的疏理。台灣代表作是2005年5月出版的《二十世紀台北律師公會會史》,此書指出台灣律師制度的兩 條軌跡,一為日治時期律師制度建立(葉清耀律師與蔡式穀律師為中心人物),二為國民政府播遷來台後,歷經長期戒嚴的萎縮與解嚴後(1987年起)的蓬勃發 展(林敏生律師與陳傳岳律師為中心人物)。 程騫博士撰寫的《時窮節乃現-千年變局與民國律師》,可謂是中國大陸有關律師制度發展 的力作之一。不衹在中國大陸勢將興起傳誦的熱潮,對台灣讀者也是一本可讀性頗高的好書。本書文筆流暢,敘事完整,對民國律師的介紹引經據典,深入淺出,是 一部有關律師風雲人物的傳記文學,也對律師自治等議題有所探討。 本書從華人律師鼻祖伍延芳與中華民國第1號律師曹汝霖開頭,中間 伴隨精彩的言論自由案件與政治爭議案件,娓娓道來林百架律師為《民國日報》、章士釗律師為《陳獨秀危害民國案》、張耀曾等律師為《七君子案》辯護的始末。 章士釗大律師以嚴格區分言論與行為,三民主義就是共產主義等理論為政治立場不同的好友陳獨秀辯護,被東吳大學法學系選入教材。上述案件對民國憲政的發展與 律師實踐公理正義,皆係一段驚天地泣鬼神的歷史。 本書亦介紹五四運動中,劉崇佑律師如何為學生周恩來等辯護,工運律師施洋為漢口 罷工案被捕而從容就義的事蹟;培養司法官聞名的朝陽大學創辦人江庸律師代理案件,興辦教育與領導律師界的經過;民國時期律師組織以上海律師公會為中心,其 領導人物陳霆銳律師推動撤銷領事裁判權,為會員伸冤、維護律師權利、促進司法公正與建立法律扶助制度,此在今日仍為海峽兩岸律師繼續追求公平正義的理想。 而陳律師除在律師界執牛耳外,其在中國大陸與台灣皆任教東吳大學法學院,春風教化,惠澤學子。另一綻放異彩的為吳經熊律師,吳律師學貫中西,任教各大法學 院,師友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德國法哲學家施塔姆勒與美國證據法學者魏格莫,著作等身,聲譽卓越,其擔任上海公共租界臨時法院推事時,表現司法獨 立,為時人所稱讚。吳氏後入政界,擔任立法委員,為南京國民政府《五五憲章》起草人,誠為法律人中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之表率。 另外,第一女律師鄭毓秀(魏道明之妻)、引發律師界集體抗爭的羅文幹律師,為政治案件辯護的吳凱聲律師、民盟中倡議立憲的沈鈞儒律師與為女權發聲的史良律師,皆有大書特書的一頁。 &除了對個別律師的行誼為翔實的介紹,本書末三章亦分對律師公會自治、律師收入及律師業務發展之道加以析述。就律師公會自治言,伍庭芳等人師法西方律師公 會自治傳統,建立民主原則的公會,排除國家管控,防止政黨滲透,並以在野法曹自我定位,維護法治與正義。就律師收入言,公會決定最高限額的公費,律師收入 較法官或一般公務員月入高。就律師業務發展言,則強調辦案口碑與人脈關係,亦有以報紙廣告宣傳者,但律師公會禁止掮客與包攬訴訟的作法。此就今日兩岸律師 制度等相關規章與倫理規範,亦是應加實踐的目標。 程騫博士在本書所介紹的律師風流人物嗣後在海峽兩岸紛在律師界、司法界與學術界各占鰲頭,相關制度亦不因其敘述舊事而失其新意。撫古思今,可謂其命維新。 &我們這個國家,至少在兩千多年前,就有法律,有訴訟,可以開庭打官司。但是,卻一直沒有,也不可以有律師。所謂的訴訟,無非是原被兩造,在官老爺面前, 在兩旁皂隸的虎視眈眈之下,各自陳訴自己的理由或者冤屈。然後聽從青天大老爺的發落。如果不服,屁股上先嚐嚐水火棍的滋味。至於現在電影電視上講得神乎其 神的訟師,其實根本就沒這種職業。被人稱為訟師的,頂多是兼職。而且不能公開露面,老實的,不過代寫訴狀,刁蠻的,則可以給想打官司的人背後出點餿主意。 這樣的人,一旦被官府鎖定,必遭嚴懲。因為,在那個時代,包攬訟詞,挑撥訴訟者,就是訟棍,這樣的訟棍,歷朝歷代,都是要嚴厲打擊的,輕則流放,重則殺 頭。在一個以非訟為道德的社會裡,所謂的訟師,不僅挑戰官府權威,道德上就不正確。 中國的土地上,第一次有律師,已經是民國了。 清末新政的司法改革,力度很大,但畢竟時間太短了。獨立的司法審判體系,對多數地方而言,僅僅在紙上。刑事和民事訴訟法的確立,也僅僅在發達地區做到了原 被兩造平等地應訴。鄉紳沒法像過去那樣,拿自己一個名刺,就把欠租的佃戶送官。律師制度,只能等到民國才問世。中國歷史上第一號的律師證,給了曾經在清末 做過外務部左侍郎的曹汝霖。這位在五四運動中,被罵成大漢奸的人,在日本學的是政治。但是,清末新政期間,他卻參與過憲政編查館的工作,翻譯過日本和德國 的法典,也參與制訂了好些中國的新法典。進入民國,一時間不想做官,當律師,也合乎身份。 清末的外務部,位列各部之首,一個副部長做了律師,很給律師長臉。以他在官場和司法界的人脈,沒有官司打不贏的。每次庭審,只要他出席,旁聽的法律學生烏泱烏泱的。出了北京,老百姓找他打官司的人跪了一地。用他的話說,人們是把他當八府巡按了。 &曹汝霖的律師生涯不長,很快就復出做官去了。真正領風騷的,是上海律師公會的律師們。做過民國司法總長和代總理的張耀曾,是這個公會的成員,同樣做過司 法總長的章士釗也是。而且,沈鈞儒、史良、沙千里、王造時、張志讓這些民國響噹噹的大名人,都是上海的大律師。其中沈鈞儒,清末中過進士。 &國民黨當家之後,中國的司法改革,有所倒退。以黨代政的立法院制訂的《暫行反革命治罪法》,以及稍後的《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開了民國以言治罪的先 河。大批的政治犯,就是在這兩個臨時法律之下,被定罪入獄。好多共產黨人,也就是依照這種法律,被定罪,甚至丟了性命。幸好,那時的上海,還有租界,租界 有中外合審的會審公廨。那時由於律師們的努力,好些革命者,就是在這裡,被無罪釋放了。 當然,1932年被捕的前中共的總書記陳 獨秀沒有這麼幸運。此時的他,已經被他的黨和共產國際所拋棄。但是,一根筋的他卻依然堅持以武力推翻國民黨政府的主張,憑藉他那個托派小組織,展開活動。 被捕之後,貧病交加的陳獨秀,當然沒有錢請律師。但是,他昔日的好友章士釗律師,卻自願免費為他辯護。當年章士釗在江蘇高等法院上,為陳獨秀所做的辯護 詞,已經載入史冊了,問世不久,就成了著名的東吳大學法學院的輔助教材。看當時報紙記錄的庭審狀況,法官們簡直被章大律師弄得張口結舌,狼狽不堪。儘管, 章士釗的辯論,陳獨秀並不買帳。 同樣難堪的法庭庭審,還有1936年的“七君子案”,法官在如此強勢的律師面前,簡直就是遭罪。 甚至,1946年,南京高等法院審理漢奸案,也遭遇這樣的尷尬。原本法官們覺得審判漢奸,民眾一定擁戴,所以,特別在朝天門廣場直播。沒想到,由於國民黨 抗戰勝利後,一系列倒行逆施,大失民心,同時,也由於律師們精彩的駁辯,旁聽席上,直播的廣場上,竟然出現了一邊倒——一邊倒向漢奸被告的現象。 &然而,不管怎樣尷尬,怎麼難堪。律師們沒有受到刁難,也沒有人想起會把他們驅逐出庭。包括此前的取證,閱卷,會見當事人,都沒有任何問題。儘管民國的立 法機構,炮製了若干完全有違《中華民國約法》精神的臨時法律,作為訓政時期限制個人權利的利器,但是,從清末傳下來的司法改革成果,卻也沒有被廢止。至 少,律師們能幹活,而且能把活兒幹得相當好。他們中的好多人,過得也相當滋潤,還成了這個國家一等一的大名人。 從清末司法改革算起,中國的司法改革,已經走了一個多世紀的路,讓我這個外行沒有想到的是,律師有的時候,居然還是妾身未明。影視劇視他們為訟師,他們自己有時也自稱“大狀”,民國律師的風光,也許不足以點醒人們,但至少會給我們提供一些耐人尋味的故事。 本書書成,作者和編輯,命我這個外行作序,盛情難卻,狗尾續貂。於是有了上述的文字。
民事訴訟之程序法理與確定判決之效力及救濟
本書特色 本書主要研究民事訴訟程序之基本法理與確定判決之效力及救濟。其探討民事訴訟重要之程序法理──處分權主義與法院闡明義務之關係,尤其關於聲明方面之法院闡明義務、訴訟標的理論相關之法院闡明義務與最低金額補充之法院闡明義務等問題。於書中尚研究修正辯論主義與協同主義,於德國與我國立法、實務與學說之爭論狀況,從保障當事人關於事實與證據提出之主導權、使當事人善盡自己責任、律師功能之發揮、法官非偏頗性要求之貫徹、訴訟促進之要求與聽審請求權保障等觀點,綜合比較、分析究以何項原則較適合作為民事財產訴訟事實與證據提出之重要原則。為使民事訴訟程序之進行更加充實化與集中化,本書尚就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充實與集中原則之意涵與具體內容為新的建構,詳盡探討法院訴訟促進義務與當事人訴訟促進義務之內容、失權規定之要件及其解釋與適用,並提示透過保障當事人之聽審請求權、公正程序請求權與完整地履行其闡明義務,以使當事人之程序權獲得更充分保障之必要性,以及此等程序權保障與法院駁回遲延提出攻擊與防禦方法之關聯性。再者,為貫徹第一審程序終局解決當事人紛爭之理念,本書尚就訴訟上和解程序從事詳盡之研究,就德國新民事訴訟法之必要性和解程序與我國民事訴訟法訴訟上和解程序從事綜合之比較與分析,尤其探討法院進行和解程序之適當時點、法院討論義務之內容與和解方案應如適當提出等重要爭議問題。此外,尚分析共同訴訟之要件、效力及共同訴訟之型態,尤其使區別共同訴訟型態之標準更加明確化,並就個別有爭議之共同訴訟型態從事分析。就民事訴訟上甚為重要之基本原則-當事人恆定原則,於書中亦作深入性之探討。尤其使該原則之目的更加明確化,說明在此原則之下,應如何立基於保障他造當事人利益之觀點解釋第三人之承當訴訟與主參加訴訟之要件。此外,尚探討既判力主觀效力範圍可擴張及於何等繼受人之重要爭議問題,尤其就權利繼受人、債權請求之訴訟系爭物之繼受人、物權請求之訴訟系爭物之惡意繼受人與物權請求之訴訟系爭物之善意繼受人是否受既判力擴張所及等問題為深入之分析。本書特別立基於既判力是否擴張及於第三人之觀點,使輔助參加與共同訴訟輔助參加之差異性更加明確化,分析於2003年我國民事訴訟法新增之第67條之1法院職權通知規定之目的、要件及其與同法第401條既判力主觀範圍擴張規定之因果推論關係,並從既判力、爭點效與參加效區辨之觀點,探討輔助參加、訴訟告知、法院職權通知之效力究係既判力、爭點效抑或參加效之重要爭議問題。另就訴訟參加方面聽審請求權侵害之確定判決後救濟方式而言,本書就我國2003年新增之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之立法目的、學說上之評價、其要件於學說上與實務上之解釋從事詳盡之研究,並從再審程序之法理、既判力與訴訟參加之效力與當事人恆定原則之法理等觀點,提出本書對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之淺見。本書尚就再審程序之目的、性質、類型與再審事由從事細緻化之分析,尤其探討聽審請求權、公正程序請求權等程序權受侵害於確定裁判後之適當救濟方式。
刑事實體法典(2016年9月版)
本書輯錄2016年刑法修正的相關條文與重要判決及決議(如林益世貪污案之二審判決),此外學說對於法條的評析(如沒收新規定的修正亦整理相關文章做概略的介紹),至於實務見解的評釋,擇要選輯摘錄附隨於相關法條及實務見解之下以便閱讀。如遇學說爭議或實務見解變更,則以專題討論方式呈現,並增列索引(含法學概要、爭議問題、判決評議),使讀者查閱更為方便。 本書所蒐羅的法規並非僅單一的刑法爾,尚包括與刑法相關的實體法規,除增刪原本舊版《刑事法典》的內容外,因應律師司法官第一試考科的安排,亦將法官法等法律倫理相關條文一併收於本書之中。 作者由衷希望,能夠跳脫傳統法典框架,讓法典不再是單純的法典,而是一部能夠幫助讀者在任何階段─讀書學習、國家考試、實務工作、學術研究-皆能便利探求所需資訊,掌握新的修法脈動,並且獲悉實務新趨向與學說發展新知的工具書。
房地合一課稅案例.快速圖解(2016最新版)
2015年6月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所得稅法》增修條文與《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不動產奢侈稅之停徵,不動產稅制改革的重大目標,已透過三階段修法正式完成。這項俗稱「房地合一實價課稅」的新制即將於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上路,除了預期改變短期投機充斥的房地市場生態外,對於其他因自住或長期投資的不動產所有人、地政業者、建商而言,究竟會產生哪些立即影響及應採取何種因應策略?亦不能不先睹為快。本書在課稅前夕,由不動產稅務專家以淺顯文字、多種案例與圖例,為您快速解析!
交通執法與交通事故論
治安與交通,是歷任警政首長揭櫫警政工作的兩大主要任務。在交通方面,則以交通執法與交通事故為核心,本書即以此做為主軸,共分兩大篇12章論述。 第一大篇,主要是以酒駕所衍生的各項問題為重心,包括:酒駕犯罪對刑事司法體系的影響、警察取締酒駕實務案例缺失的探討,以及酒駕肇事與防制策略探討。由於警察取締違規交通違規時往往產生諸多爭議,其中爭點大多與正當程序有關聯,著者因此特別闡述正當程序與各舉發案例之間的關聯缺漏,藉以讓讀者能更深入瞭解酒駕問題的全貌,並增加警察執法的效益,以符合法治國的原則與精神。 第二大篇,主要是探討交通事故相關的各項問題,近年來我國的車禍已超過50萬件,對各地交通(大)隊與派出所都是很沉重的工作,更是民眾所關心的,本篇因此包括:警察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項缺失、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之探討、事故當事人所關心的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原因探討,以及如何精進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品質,希能有助於民眾確實保障自身的權益。 交通工作是很繁重的警察任務,也是民眾極關切的要項,不論交通執法或交通事故,都攸關民眾在行政、民事、刑事上的權益。如何兼顧民眾權益與社會期待,為著者所關切的,除了希望協助執法者達成執法上的目的,同時也希望幫助民眾保護自身的權益。
支離破碎的團結:戰後台灣煉油廠與糖廠的勞工
台灣到底有沒有貨真價實的勞工運動?台灣的勞工是否存在階級意識? & 2016年6月24日,華航空服員為爭取合理的勞動條件發動罷工,結果資方徹底讓步;7月19日,因反對政府不願落實真正的週休二日,勞工團體發動絕食抗議,各大媒體工會史無前例發動串聯……接連兩起勞工抗爭事件引發社會關注,我們彷彿看到台灣勞工意識的覺醒,勞工們終於站出來,討回自己應有的權益。 & 然而,情況真的是如此嗎? & 2014年太陽花運動,反對的是未來可能衝擊六百多萬服務業勞工的服貿協定,但全國性工會卻在這場重大的抗爭中缺席了;占領立法院民眾的訴求有捍衛民主、堅持程序正義、反對中國併吞、反對自由貿易……為什麼鮮少聽到來自基層勞動者的聲音?為什麼太陽花運動不是一場勞工運動? & 或者,我們該問的是:台灣的勞工是否具有團結一致的「階級意識」?勞工的抵抗除了英雄般的勇武抗爭,是否還有其他的形式?的確,比起階級認同,台灣的勞工更加在意族群、黨派等其他身分,汲汲營營地追求與這些身分相關的利益。不過這不表示他們沒有意識到自己面對的壓迫情境。在漫長的歷史中,台灣的勞工只是通常選擇以較隱蔽的抵抗方式,設法改善自己的處境。 & 本書的主角是煉油廠與糖廠的勞工,書中記錄了他們超過半世紀的發展軌跡。中油跟台糖是兩個非常特殊的案例,在日治時期分別是帝國海軍與私人財閥所掌控,卻在國民政府接收台灣後一夕成為國營企業,也意外成為國民黨佈署黨工和情治人員的重點單位;在原本的勞資關係之外,工廠內部儼然呈現黨國體制縮影,以及複雜的族群政治關係,勞工們因而採取各式各樣的抵抗策略,從激進的革命起義,到「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行禮如儀、瑣碎協商。另一方面,工廠外在這段時期則經歷了反共、美援、經濟結構的變革、政治上的民主化、社會運動的興起與轉型,這些重要的歷史階段也對勞工的抵抗和日常生活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國營事業勞工就是在這些形形色色的抵抗方式中,展現出自身的能動性,進而創造自己的歷史。 & 一部關於國營事業勞工的歷史考察當然不能宣稱涵蓋其他類型的勞工,但透過他們的故事,一方面呈現台灣勞工抗爭史的縮影;另一方面,也藉由深入考察本土的經驗個案,提出更具包容性的「勞工階級形構」理論。 & 台灣勞工向來給人安份認命的印象,「愛拚才會贏」、「黑手變頭家」是傳統台灣勞工的典型,彷彿勞工們並沒有意識到、也不在乎自己的權利;甚至還因此間接縱容了統治者、資本家的剝削。本書以社會學角度,重新認識台灣國營事業勞工,以及他們是如何在一種被稱為「支離破碎的團結」情境下,形成自己的階級意識。
法律特有種-李永然律師不一樣的普法之路
這是名律師李永然盡述其三十年來法律志業、人生哲學與「普法」之路的傳記文本。書中呈現李永然律師不一樣的成長、學習歷程,律師事業開創的跌宕起伏,經營哲學的變與不變,關係企業成立的初衷,投入人權保障的堅持,人生信念等多元面向,是憧憬法律之路的年輕後輩或想一窺名律師生命情境的讀者,必不可缺的酣暢淋漓之作。 特有種,代表典型,也意味著與眾不同。 .他,以吊車尾的「劣勢」進入台大法律系;但畢業那年,善用時間管理與掌握輕重緩急原理的他,一舉通過了錄取率極低的台大法研所考試與律師高考。 .他,是律師,但又不只是律師;因為他將志業極大化,以「普及法律」為軸心,從事務所經營、演講、寫作,到創立出版社、研究中心、基金會,無不秉持初衷,繞軌而行。 .李永然身經百戰後淬煉出的人生智慧──沒有行動就沒有結果,期待「未來」最棒的方法就是去「創造」它! 血汗堆疊的經驗不藏私,法律「特有種」──李永然律師誠摯分享。
法律風險管理:理論與案例
◎透過450個事例認識法律風險與管理圖像。 ◎涵蓋個人、家庭、企業與政府機關法律風險意識及管理機制。 ◎全方位說明法律風險事件之民事、刑事及行政責任風險及連動效應。 ◎解析企業實作關鍵性議題:貪瀆防控、員工管理、契約履行、新科技及外國法律風險。 風險社會常有風險事件,人類所有活動都與法律分不開,有法律就會有法律責任風險。由於法學上有眾多不同學說,行政與司法機關適用上有其解讀,加上各國採用不同法系,因而產生各類法律風險,而且任何風險事件的發生,通常會伴隨法律責任,因此法律與風險間相生相隨,有密不可分的關係。 傳統法學研究以規範分析法學為基礎,較少著重系統性管理學之探索,而風險管理就是一門跨領域的融合性學科。本書基於科際整合之意旨,期盼讀者們能從書中解說與事例體會法律風險無所不在,須正面且正確防範管理,深刻辨識法律風險管理之精義。
案例式營業秘密法
本書特色 我國營業秘密法自1996年1月17日制定通過,1月19日生效施行至今,其中於2013年通過的修正案,增訂侵害營業秘密的刑責及針對域外使用的意圖犯情形,大幅加重刑事責任與民事賠償,隨著二十年來世界經濟局勢的變動,貿易型態的改變及智慧財產權保護觀念的提升,更使得營業秘密的保護與探討愈形重要。本書首先說明營業秘密的要件、立法目的與定義,再闡述權益歸屬與授權轉讓、保密規定與侵害態樣,營業秘密法相關法制,介紹違反競業禁止條款與懲罰性違約金賠償之相關案例,最後,評析我國和美國案例並論及營業秘密管理新思維。全書論理清晰,解說營業秘密搭配案例說明淺顯易懂,是了解營業秘密法的最佳入門書。 &
越界的法律人:十個真實故事
本書特色 本書詳述了十個在美國發生的真實案例:有為了一己之私而隱匿對被告有利證據的檢察官,有做出種種荒腔走板的行為而被免職的失控法官,甚至還有先後與六個當事人發生性關係的情聖律師等等,生動描繪出法律人如何可能在不自覺間,跨越了法律倫理規範的界限。每則案例最後提出的評論與問題,更點出相關爭議,可以激發法律人更進一步討論適當的倫理規範應如何制定及執行。而在司法改革如火如荼進行中的現今社會,非法律人更可以透過閱讀這本非虛構的法律「小說」,一窺法律人職業上的道德風險,而可以共同監督並守護法律人不應跨越的那條線。
所有人的正義-法務部廖正豪前部長近年法制論文集
本書是廖正豪前部長的近年法制論文集,分四編:法治建設與司法改革、刑法、刑事訴訟法、刑事政策,共十八篇論文,廖前部長希冀本論文集的發行,能夠引起更多人對於「所有人的正義」的注意與關懷,並推動更多的研究與討論,也希望政府實施更多有益社會民生的政策與方案。 恭逢廖前部長七秩華誕,特邀各界同道及後學晚輩為文祝壽,共分刑法、刑事訴訟法、犯罪學與刑事政策三卷,與廖前部長的近年法制論文集──《所有人的正義》一同出版,以此一祝壽論文集做為答謝廖前部長對國家社會的超凡貢獻於萬一。
法務部廖正豪前部長七秩華誕祝壽論文集-刑法卷
法務部廖前部長正豪為政剛正不屈,於擔任法務部長期間,檢討並修訂國家刑事政策,提倡兩極化刑事政策,奠定今日台灣刑法、刑事訴訟法與刑事政策之基礎;主張「公平正義」,尤以掃除黑金等工作受譽為「掃黑英雄」,最為全國民眾愛戴。 恭逢廖前部長七秩華誕,特邀各界同道及後學晚輩為文祝壽,共分刑法、刑事訴訟法、犯罪學與刑事政策三卷出版,以此一祝壽論文集做為答謝廖前部長對國家社會的超凡貢獻於萬一。
法務部廖正豪前部長七秩華誕祝壽論文集-犯罪學與刑事政策卷
法務部廖前部長正豪為政剛正不屈,於擔任法務部長期間,檢討並修訂國家刑事政策,提倡兩極化刑事政策,奠定今日台灣刑法、刑事訴訟法與刑事政策之基礎;主張「公平正義」,尤以掃除黑金等工作受譽為「掃黑英雄」,最為全國民眾愛戴。 恭逢廖前部長七秩華誕,特邀各界同道及後學晚輩為文祝壽,共分刑法、刑事訴訟法、犯罪學與刑事政策三卷出版,以此一祝壽論文集做為答謝廖前部長對國家社會的超凡貢獻於萬一。
法務部廖正豪前部長七秩華誕祝壽論文集-刑事訴訟法卷
法務部廖前部長正豪為政剛正不屈,於擔任法務部長期間,檢討並修訂國家刑事政策,提倡兩極化刑事政策,奠定今日台灣刑法、刑事訴訟法與刑事政策之基礎;主張「公平正義」,尤以掃除黑金等工作受譽為「掃黑英雄」,最為全國民眾愛戴。 恭逢廖前部長七秩華誕,特邀各界同道及後學晚輩為文祝壽,共分刑法、刑事訴訟法、犯罪學與刑事政策三卷出版,以此一祝壽論文集做為答謝廖前部長對國家社會的超凡貢獻於萬一。
全球化下之國境執法
面對各種跨境犯罪類型之日新月異,國境執法已成各國政府施政首要。以我國為例,在兩岸交流益發緊密與頻繁之際,各種跨境犯罪,特別是詐騙與網路犯罪更加猖獗,如何有效加強兩岸共同合作執法、打擊跨境,為我政府在發展對大陸關係時,必須思考之重點。我國現行國境人流管理機制是否能有效管控陸客來台,國境警察與移民之人流管理的日常業務,是否分配得宜等等問題都需進一步釐清與分析。 在全球化下之人員、技術、資本與商品跨界流動,更突顯國境執法之重要性。在歐盟、亞洲及美國面對大量難民、非法移民湧入之際,國境執法已經不再是各國該獨自面臨的議題,反而是國際執法需要共同合作之際。本書期望能在全球化下,為我國國境執法研究做出些許之貢獻。
交通法規(第三版)【含彩圖】
本書依據教育部最新「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校訂科目規劃原則編撰,可供職業學校汽車科及汽車修護科選修1學分或2學分教學使用。 全書共計六章,依據中華民國交通法規修訂條文隨時更新。法規條文內容較為艱澀或與生活密切部分,輔以案例及刑法做深入淺出說明,指導學生正確認識交通法規,同時培養學生遵守法律的觀念。書中也涵蓋了交通事故處理、肇事鑑定及汽車保險,除供教學使用並兼具實用性。 第三版主要依據最新中華民國交通法規修訂條文加以更新修訂,並將試題加以更新。
中國憲制之維新
本書結集憲法學專家童之偉幾年來於報紙、法學期刊、主流社科網站,以及以作者個人名義博客發表的關於中國憲制維新的大部分文章。作者既建立自己的觀點和主張,也回應法學界其他學者的相關言論,並與之切磋交流。書中再三闡明社憲派基本的憲政建設主張,社憲派、反憲派、泛憲派三者間的差異,以及推進法治維新關鍵的現實考量,並反覆申明應尊重中國現有的政治力量對比格局,努力在這個格局下通過明確黨權範圍和規範黨權行使程序的維新方略,爭取有效保障基本人權或公民基本權利的憲政。本書毫不避忌地結合當今中國實際的法律生活闡論,務求對推進中國憲制維新進程作出貢獻,實在值得參考。
政治憲法與未來憲制
本書是作者多年以來思考建構政治憲法學理論的成果。全書共十六章,分為「思想紛爭」、「基本觀念」、「制度因緣」和「道路統緒」四篇。作者從確立其政治憲法學的理論觀點開始,繼而闡釋憲法權威、公民資格、自由政治與國家構建等基本憲法觀念,進而分析及比較中西憲法制度,突出政治憲法學不同於規範憲法學與憲法釋義學的問題意識和理論視野,終而從歷史的角度為未來的中國憲制乃至世界憲制,提供理論規劃。& 作者認為,現代中國處於一個由非常政治到日常政治的憲制轉變時期。在這個時期,憲法起着終結革命、建構制度的作用,並可透過憲法完成建國進程,從非常政治轉變為日常政治,迎來司法憲政主義的時代。政治憲法學正是以歷史的視野,發現政治憲法結構中從現實主義到規範主義、從黨制國家到憲政國家、從人民主權到個人自由的歷史趨勢。
Personal Data (Privacy) Law in Hong Kong—A Practical Guide on Comp
This publication has the dual aim of becoming a practitioner’s guide on the important subject of personal data privacy, containing, as it does, a detailed exposition of the principles and provisions in the Ordinance and a comprehensive source of reference materials, and of enabling the Privacy Commissioner to discharge his major duty to promote awareness and understanding of the Ordinance.
一個律師的人文追尋(2版)
本書特色 本書是以律師實務經驗為出發點,探尋司法改革的根源,並探本溯源至人性與倫理,可說是介於學術與實務間的著作,也可說是介於人文與法律間的作品。本書紀錄了一位台灣律師執業多年及接觸歐、美等國司法實務後的感觸與反思,以及作者引入律師職業倫理的努力;本書也呈現了在台灣民主運動過程中,律師思索自我的社會定位與侷限,可作為律師參與建立「民間社會」的參考素材。
民意,誰說了算?人民知情的抉擇?
如果許多事情都可用民意來決定,這個國家還需要總統嗎? 都交給民意不就好了! 美國從小學二年級開始透過語文課,培養分辨事實與意見的能力,「事實」是可以透過觀察或感知覺證明其為真;在表達「意見」時,常會使用特殊的詞彙,帶有個人的主觀意識。台灣的媒體工作者,報導的不是事實,都是個人意見,因此新聞報導變成編故事,政論節目變成「名嘴爆料」。 &&& 當提供的資訊不完整,新聞報導不具備事實,意見新聞充斥所有版面時,一般大眾沒有分辨事實與意見的能力,就會隨之起舞,究竟是誰被誰洗腦? && && 當所有的決定都要交付民意,人民的知情決定就會非常重要;大巨蛋何去何從,交給非專業的人民來決定,是正確的嗎?兩岸簽訂服貿協議需要監督,那麼與美國簽訂美牛就不用監督?只有中國大陸是大野狼,其他國家就是小綿羊?同樣的事情卻不一樣的標準,從來沒有人去質疑,這就是缺少求真求實的能力。 && && 許多政治上的問題,如果人民能夠具備求真求實以及分辨事實與意見的能力,這個國家不會是立法委員挾帶著自以為是的民意,而是人民可以真正做主,主導國家走上正確的道路。否則,再多的政黨輪替,終究只是空歡喜一場。
2017年,起來中國:酷刑下的維權律師高智晟自述(平裝)
中共來去匆匆,而中國人民將永存! 沒有了共產黨的新中國,將成為人類文明的和諧力量! 中共酷刑下,中國維權律師高智晟如何堅守做為人的原則?這是什麼樣的囚禁?行刑者卻覺悟,作為絕對弱小的一方卻反而掌握著主動權,是完全主動權;合不合作,什麼時候開始合作,以什麼形式合作?這主動權都完全在弱者一方的手上,沒有一樣在強方手上。
2017年,起來中國:酷刑下的維權律師高智晟自述(精裝)
中共來去匆匆,而中國人民將永存! 沒有了共產黨的新中國,將成為人類文明的和諧力量! 中共酷刑下,中國維權律師高智晟如何堅守做為人的原則?這是什麼樣的囚禁?行刑者卻覺悟,作為絕對弱小的一方卻反而掌握著主動權,是完全主動權;合不合作,什麼時候開始合作,以什麼形式合作?這主動權都完全在弱者一方的手上,沒有一樣在強方手上。
環境習慣法現代價值研究
本書特色 環境習慣法議題看似冷門,但事實上絕非冷門。要走出環境習慣法研究的各種迷局,再現真實 的環境習慣法及其價值,需要引入制度演化理論,並在結構功能主義視角下,建立文化多元論和理性進化主義兩條方法論主線。藉著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兩條路徑, 環境習慣法在現代環境立法、環境管理和多元環境糾紛解決機制等方面的價值方可實現。
民事訴訟法論(上冊)
本書特色 一& 性質與動機 本書是為初學者、準備國家考試者或自修的社會人士而作,性質上屬教科書,是作者對民事訴訟法研究的一點心得記錄。哪些是當初學習所遇的障礙和問題,甚麼地方有荊棘、甚麼地方有甘泉,如何教讀者避開荊棘、暢飲甘泉,以免枉行遙路,轉輸實務與學界研究的成果,為通俗的文章敘述,介紹於一般讀者,稍微縮短兩者之間的落差,則是本書的寫作動機。 既然是教科書性質,主要的研讀對象又是初學者。敘述內容,首先要讓讀者看得下去;不至於開卷「觀止」。現今,坊間汗牛充棟的教科書,在書寫文字敘述上,充斥著「語言癌」現象情形嚴重;只注重法理的闡釋;忽略文字修辭的兼顧;內容雖然豐富但段落不分;裁章謀篇欠於雕琢;標點符號運用並不準確……等等。 二& 寫作方法 好的教科書就要像連環小說一樣,故事要有懸念,情節要有衝突。有懸念,有衝突,就好看。好看,就能吸引人,通宵達旦的看,也就能達到傳播知識的效果。所以,本書不採取一般教科書「平鋪直敘」的方式書寫,所敘述內容有「起落」與「詳略」及「表裏」三者之設計規劃。 所謂起落,係指讀者對內容反應的強弱感;另所謂詳略,則係指內容有詳有略、以簡馴繁、該簡的簡、該繁的繁,繁簡詳略;均有其道理。最後談表裏,所指的是,既分析法條表面文字的意義;更深入探討法條背後的道理。 在資料引用與整理方面,本書的處理重點是:繁者使之簡,虛者導之實,散漫者使之成系統,陳舊者予以更新。 三& 本書讀法 閱讀本書要從大處著手,再進入小處的細節鑽研。為使法律規定的內容有順序的表達,本書的每個章節之下都有非常詳細的大綱,每個大綱之下又有非常多的子大綱,以開車找路為比喻,先找大的方向,到達位置再覓目的地所在。 這些大綱的作用就如地圖,勾勒出地形地貌,使人大概知道當地的粗略狀態;又如路標,指引駕駛開往正確的道路。換句話說,讀大綱使您知道講甚麼,知道講甚麼,心裡就有粗略的第一印象,也就產生了方向感。這時候;您已經邁入法學殿堂的第一步了。 本書有非常詳細的大綱(詳看本書目錄及內容開頭加黑部分),都是了解內容的關鍵,研讀時一定要內容扣緊大綱,複習時讀大綱想內容,想不起再看內容,思緒往來於大綱與內容之間,大綱生內容,內容充實大綱,相得益彰,並用生輝。 四& 讀書速度 在校生(或補習班同學)配合老師上課進度,快速預習看一遍,待上課完後配合老師指定之教科書或本書,想老師上課的重點,再快速的看一遍,對內容有了大概的輪廓,這個階段不求懂、在求整體印象;常會遇有不懂難解之處,這是正常現象。蓋因書是一個有機的體系組合,這裡不懂常因他處之問題未解所致,一旦兩處腦中相遇,猶如隧道開通的瞬間,兩頭的光,爭相擁抱。 隨後,就是重讀,再重讀。我這裡蓄意用重「讀」而不用重「看」,強調的是,讀比看有心,速度放慢,「看」時所得的初步輪廓,將在重「讀」時瞬間凝固成形;忽然無數細節紛至沓來,把玩不盡。要理解而後背誦之,初能明其所以,繼能知其所以然,久之就能觸類旁通,胸中自然開悟。重讀一遍不得,再重讀第二遍、第三遍……。書讀萬遍其理自得,──除非是一本爛書或是一個懶人。 準備國家考試的自修考生,因為您們已經過「看」或重「讀」的階段,建議以章節為單元,循上述「本書讀法」,重讀已經讀過的教科書及本書。
警察職權行使法概論
警察職權行使法於民國92年6月25日總統公布,並於同年12月1日施行。由於警察職權之行使,涉及人民之權利,針對警察之臨檢,司法院大法官作成了釋字第535號之解釋,因此,也促成警察職權行使法早日的完成訂定。民國100年4月27日修正公布第15條條文,本條文之修正是因為檢肅流氓條例之廢止以及部分刑法之修正而修正,因此,本書的第二版修正乃因該條文修正而對內容重新予以修正。本書第三版係因有關資料蒐集部分,外國尤其德國立法與司法判決有些新的規定而加以介紹,以利我國未來修法之參考。 本書是由兩部分構成:前半段為專著,是本人針對當時所發生之具體問題所為之敘述;而後半段則為逐條釋義。本次修正仍保留原來架構,但對本書中不合時宜或修正過的法條也一併修正,以符目前警察法規之規定。逐條釋義部分則參考最近有關文章及外國文獻有關運用科技工具則略有增加及介紹。 警察職權行使法是一部分警察作用法,其內容包括總論、身分查證及資料蒐集、即時強制與救濟。有關身分查證部分,是警察直接與民眾面對面之接觸,本法不在採用臨檢這一概念,而直接以『查證身分』代之。資料蒐集是警察行使職權重要之手段,因此,也有資料取得、儲存與銷毀之規定。而有關即時強制部分,則與行政執行法為重複之規定,但本法仍有些不同之規定。至於救濟方面,則屬於本法相當進步之規定,其中有關訴願與行政訴訟的救濟,主要是參考釋字第535號而來。
專利法:案例式
二十一世紀為知識經濟時代,國家經濟實力或企業競爭力,係取決於無形之智慧財產權或知識產權。智慧財產於無形資產中占有舉足輕重之角色,其中之專利權,係以創作及發明為基礎所形成之心智結晶,在智慧財產權之制度設計上,專利權之排他與獨占之效力最為強大,誠為智慧財產權之重要一環。 專利法為典型之科技法律,兼具法律與科技之面向,涵蓋範圍跨越各產業,故如何掌握法律規範之重點,正確解釋及適用法律,將專利法理論應用於實際之具體事件,誠屬重要。作者從事智慧財產權審判多年,本於教學及實務之經驗,本諸國內、外學說、實務見解及審判經驗,將本書內容分為專利之授與、專利實施及專利保護三部分,為總括及系統化之解說,並以例題之方式,說明及分析法律之原則,使實務與理論相互印證,將專利法理論轉化成實用之學。本書計有案例89題,先於介紹各章節理論之前,先提出例題,使讀者產生問題意識,繼而說明及分析原理,最後解析例題解答,俾於有志研習者除能全面瞭解專利法原理原則外,亦可應用於實際之具體個案,期能增進學習效果及實務運作。
如何做個好法官
社會越來越多元,案件越來越複雜,而法官們正在落後!﹖ 美國當代最具影響力的法學巨擘波斯納法官,回顧三十一年司法生涯, 以自身經驗,建議法官們面對複雜的時代,如何提升審判品質與因應挑戰。 本書重點︰ ★技術爆炸的時代來臨,你做好準備了嗎? 這不是對大學新生的提問,而是針對充滿智慧、富有經驗的美國法官們。這也將是本書中波斯納法官的主要探討︰「複雜性」對法官的挑戰。 ★美國聯邦法院的發展與轉變 波斯納法官在本書中首度回顧他的法官生涯,道出此期間美國司法體系的轉變。在某種意義上,本書可視為波斯納法官的半自傳。 ★揭露法官工作的內涵 波斯納法官表示,法律吸引了一些非常聰明的人,但法律並不深刻,它應該是最簡單的行業之一。他針對法官助理的任用、新訓、撰寫司法意見書等議題,提出建議之道,同時鑲嵌著許多精彩的法律案件。 法官正在落後。問題不在案件量,而是案件內容的複雜性! 波斯納認為,一個好的法官,首先要收集和查明事實,然後仔細斟酌法條的背景脈絡,從而得出合理的結論。他所敬佩的那些偉大法官,諸如荷姆斯、布蘭德斯、卡多佐、勒尼德‧漢德、羅伯特‧傑克遜和亨利‧弗蘭德利等,都是這樣做的。沿著這條現實主義的道路前行,才是解決二十一世紀法律糾紛的最好方法。 通過回顧過去,波斯納意在探討司法體系當前面臨的一個核心問題:日益增長的複雜性為審判帶來的挑戰。波斯納認為,科技的發展、外部世界的發展,使得如今法官面對的案件越來越複雜,比以往任何時刻都更難以理解。但面對複雜性帶來的挑戰,美國司法體系不是更加現實主義地對待問題,反而走向了形式主義或者官僚主義的道路,在人為構建的堡壘裡迴避真實世界的需求。在波斯納看來,以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史卡利亞為首所宣導的原旨主義(Originalism),正是這條道路的代表,也是解決當前問題的頭號障礙。 正如一般人,法官面對一個日益令人困惑的世界。但與我們不同的是,法官們必須做出決定,必須將他們對複雜世界的理解或誤解,施於大眾。波斯納法官以普遍存在複雜性的問題,環環相扣地引出各種司法問題。但首先,波斯納區分了兩種不同的複雜性:外部的和內部的――影響律體系但非由法律創造的外部複雜性,如基因工程(專利相關案例);與此相反的,是由法律本身創造的內部複雜性,如複雜的法律解釋或缺乏說服力的法律意見書。而波斯納強調,司法機構對外部複雜性無能為力;對內部複雜性,他們能夠也必須要解決!
不動產問題,熟年知多少?
◎房地合一施行後需留意哪些事項? ◎贈與不動產給子女該如何節稅? ◎媳婦與女婿有沒有繼承權? ◎熟年第二春,是喜還是憂? ◎家有身障者,該如何保障其財產? ◎不肖子女,父母可剝奪繼承權! & 本書分為不動產/遺產稅/熟年家庭財務/繼承四大主題,並集結作者於《熟年誌》之理財專欄,加入時下與大眾最息息相關的法令。 內容為作者所經手的各種案例與請示法條的過程講解,讓繁複的稅法變得簡單易懂,並針對熟年人常會遇見的各種財產稅務問題做警惕與解釋,是不得不仔細了解一番的熟年理財書。 本書特色 ◎本書分為不動產/遺產稅/熟年家庭財務/繼承四大主題,並集結作者於《熟年誌》之理財專欄,加入與熟齡族群最息息相關的法令。 ◎本書整理編製相關案例解析與實務範例,是相當適合相關從業人員研讀援引的工具書。
土地法規與稅法(增訂版)
本書包括土地法、平均地權條例、土地徵收條例、土地稅法、房屋稅條例、契稅條例…等綜合論析。內容系統完整、觀念清晰、簡單易懂,提高學習興趣。並收錄近三年的不動產經紀人及地政士國家考試之考題,更有助於準備應試之用。
民事訴訟法論(下冊)
本書特色 ●適用對象 本書是為初學者、國考生及一般有興趣想自修的社會人士而作,是作者研讀民事訴訟法的心得報告,針對昔日研讀遭遇的困頓,提出解惑之論述。 ●一表解千文 針對近似的概念、龐雜的內容,嘗試以圖表的方式,歸納重點,使讀者得到暗示,加強記憶,建構整體的印象。 ●論述條理清晰 將浩瀚的民事訴訟法條文,參酌實務與學說之見解,體系化的整理,循序引導讀者一窺民事訴訟法之堂奧。 ●提出新見解 公(私)文書有形式與實質證據力,本書認為嚴重誤解法意;另對民事訴訟法第219條並非法定證據主義之規定,提出精闢之論證。 ●依最新公布法條撰寫 民國104年7月1日民事訴訟法關於支付命令之聲請,有重大修正變革,本書參考立法理由及最新學說,有完整之論述,針對新舊法之法律解釋與適用,有詳實之比較與分析。
奈米科技發展政策與風險治理
本書特色 作為科技產業重要國家之一,我國政府機關與各產業,對於奈米科技發展與運用的耕耘,可謂不遺餘力!然而,有關風險治理部分,則少見相關探討。本書嘗試從:奈米科技之特殊性與風險治理之必要性、管理模式與流程架構,借鑑國際風險治理委員會(IRGC)之規範,論證奈米科技發展所須的政策方向以及風險治理的重要性。對於我國奈米政策規劃與立法參考,或是對企業發展奈米科技經營之策略,具有參考價值!
最後的正義: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歷史
*紐約時報暢銷書 美國第一位女性大法官珊卓拉.歐康諾 為聯邦最高法院寫下了精彩、動人且具有權威性的歷史 在華盛頓豎立著的那座白色、莊嚴的希臘式建築物,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所在地。 遊人們看到挑高精緻的拱門與大理石階,很難不感到神聖與敬畏。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是所有法律和政治爭議的最終審理單位。聯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集結了法理上的諤諤之士,他們為具有爭議性的案件費盡苦心,希望能在正義、法理與現實之間,找尋出正道,不只為眼前,也為後世樹立出判決典範。 這樣一個重要機構,三權分力缺一不可的重要支柱,在美國建國初期,也曾走過艱辛而襤褸的路,不但曾寓居於行政單位之下;當時的大法官們尚須巡迴全國各地審理案件。有些法官們受不住旅途的艱辛,死上任上所在多有。然而,就是從這樣辛苦的開端,歷任大法官們還是克盡職責,盡力做好每次判決,為公平正義的價值做嚴密把關,不但彰顯了聯邦最高法院的存在意義,也驅使美國這個新生的國家,不斷朝著更民主,更自由也更尊重人權的方向前進。 代代大法官的守護與傳承,聯邦最高法院改變了美國,更改變了自己。這是由美國首任女性大法官為聯邦最高法院所寫的生動歷史,書中論及了聯邦最高法院開創之時的艱辛、聯邦黨人與共和黨人的爭議、羅斯福總統的新政、杜魯門總統的韓戰決策、法院中的辯論藝術、歷任大法官精彩的第一次等有趣的故事,不但是理解美國司法史與政治型態的重要入門,也是感受到國家建制與傳承重量的公民,所應該認真閱讀的一本書。 本書特色 @紐約時報暢銷書 @美國第一位女性大法官,身分具有特殊性,對於當時美國的司法深具指標性意義。 @作者經手包括美國各州權力以及種族平等法等極具爭議性的案件,是很好的史料參考資料。 @作者以其生動文筆以及本身的法理能力,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沿革與歷史變化,以及諸多判決的時代意義,做出了精彩敘述;更寫出了大法官們在法律之外人性的一面。
類推與「事物本質」—兼論類型理論
本書特色 作者在本書中發展出一種法律現實化的理論,他將法律現實化理解為一種生活事實與法律規範融合同化的過程。因此,法律既非只從規範演繹得出(「涵攝」的方式),亦非只從事實中歸納得出(「案例思維」的方式),而是從兩者的交互作用中得出,這便指出了類推的性格。因此,類推被放入法與法的認識的整體關聯中,同時也反映到「事物本質的思維與類型的思維」這種普遍性的觀點,特別使我們重新審視刑法上禁止類推的難題。又如同作者在第二版後記中所強調,他也有意將這本著作理解為哲學詮釋學在法學上繼受的產物。
大法官交錯任期制之憲政破窗
作者為台北地院法官,曾經為了捍衛法官人事權,首創法官提告司法院長賴浩敏之先例,這本書主要在闡述馬英九總統為了掌握大法官,破壞憲法規定的交錯任期,將大法官一任八年,故意竄改為一人八年,以利他卸任後,大法官會議還有他的人馬!但卻造成憲政破窗!
從比喻故事領略孫文經濟學說
中華民國憲法前言揭示: 「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 此外,憲法第一章第一條明示: 「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做為民國的國民,你不該錯過這本書。 國父說:「民生主義譬如一人醫病,與其醫於已發,不如防於未然。」 試觀今日都市土地持續飆漲,主政者卻束手無策,君不見百年前國父已看出問題之端倪,他說:「以後工商發達,土地騰貴,勢所必至。上海今日之地價,與百年前相較,至少亦貴至萬倍。中國五十年後,應造成數十上海。」果然,今日臺北猶昔日之上海,嘆咱們空有民生主義,而任其問題惡化!能不扼腕? 本書的特色,係採用國父所舉的八十七則比喻故事來闡明其經濟學說的原意。這些比喻故事都來自國父與聽眾、讀者之間的共同經驗或耳熟能詳的常識,因此,很容易建立起彼此共識的橋樑和溝通的捷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