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與法治的經驗與見證:江義雄教授七秩晉五華誕祝壽論文集
江義雄教授執教以來,作育英才無數。回饋鄉里,不遺餘力。接受徵召,投身民意代表選舉,高票當選國民大會代表與立法委員,爾後再接任總統府國策顧問。一路走來,其服務熱忱,始終如一,備受讚揚。江教授為人和善低調,關懷學子,熱心公益。其正直熱忱的精神與風範,實為學界與政界之表率!適逢江義雄教授七秩晉五華誕,本書編輯委員會發起本書之企劃,邀集各位在中正大學法學院所系與江教授結緣的法學俊秀,以精湛的學術研究成果投稿,輯成本書,共同向江老師表達說不盡的感謝之意!
商業交易管理的法律實務操作-從商務契約的構思與起草談起
商業交易是企業活動的重要項目,相當複雜且繁瑣。商務契約則是對商業交易的約定規範,更是保障當事人權益的主要依據,故精確設計的商務契約,能使商業交易順暢進行,避免爭議,進而保障各當事人應有的權益。本書除探討商業契約擬定的要點等總論外,並列舉較為常見且不太複雜的五類商務交易,分為「商務合作交易」、「委託經營」、「商業租賃」、「公司併購」、「建案危機處理交易」。詳述此等交易中,所衍生訂約過程,及商業律師如何解決各項爭議與提供讓雙方接受的議案,並將所擬定的契約,加以分析其法律性質,與法律設計的思考,最後再將所草擬的契約內容,提供參考。
懲罰的三大思辨:懲罰是什麼?為何要懲罰?懲罰的是誰?(2019年法國紅十字會研究獎得主震撼世界之力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是危言聳聽還是真有其事? 懲罰是正義還是暴力? 懲罰是什麼?是折磨還是必要之惡?為何要懲罰?為了修正罪惡還是報復罪犯?懲罰的是誰?是罪犯還是應該被懲罰的人? 刑罰如何與罪行相符,從來不是簡單的事。懲罰背後的文化脈絡,值得我們深思。 & 2019年法國紅十字會研究獎得主迪迪耶‧法尚(Didier Fassin),在道德經濟方面的研究,以及針對國際人權分析、消弭貧窮對策,以及移民與安置對策等方面屢有創新觀點,本書是其震撼世界之最新力作。& & 自二十世紀末期以來,許多國家逐漸走向鎮壓主義,法令日趨嚴厲,法官也越來越缺乏彈性,而這和違法及犯罪行為並沒有直接相關。迪迪耶‧法尚同時採用系譜學和人類學方法,從懲處的基礎本身出發,試圖釐清在當前世界中,「懲處」這件事所要面臨的挑戰。 懲罰是什麼?為何要懲罰?懲罰的是誰?透過這三項問題,法尚以道德哲學與司法理論展開了批判式的對話。透過不同的歷史和國家背景窮盡說明,他特別證明了對犯罪的回應並不總是和施加痛苦有關,而且懲處不只是來自將其合理化的理性邏輯,刑罰的加重經常是社會分化的結果,因而也增加了不平等。 與洋洋自得的刑罰民粹主義相反,法尚的研究對滋養懲罰激情的先決條件提出有益的修正,並促使人們對現代世界裡的懲處狀態進行重新思考。
千萬別來念法律
如果你想進入法律這個圈子,那你一定要看這本書! 如果希望子女將來從事律師、法官的職業,那家長一定要看這本書! 因為,法律這個領域,跟你所想的,絕對不一樣! 誰說法律系不好念?其實最好念的科系就是法律系! 考上律師就是「神」,沒考上就「什麼都不是」! 法律人扭曲的性格,全都是國家考試害的?? 本書主要介紹律師考試影響下的台灣法學教育,批判律師考試對其所造成的嚴重扭曲,包括共筆文化、補習熱潮、學習態度等,並描述律師考試考甲說乙說與獨門暗器等各種不合理設計。此外,本書也討論律師考試對國家人力的浪費,並進而影響法律學術的發展。字裡行間洋溢著作者滿腔的正義感和對法律人的擔憂。此書新版,作者以親身經歷,說明律師考試限制並無必要,最後以法律系老師的身分,給所有想學法律的人一些中肯的建議。
近代日本法思想史入門
日本大學生指定教科書;內容包羅廣泛且引人入勝 既是日本近代法律思想史,亦可作為日本近代政治思想來閱讀 本書是東西方思想的歷史融合過程,從江戶末期受西方思想影響,歷經明治、大正、昭和不同時期的演變,兼論近代日本思想史發展及重要法學人士的流派解析,是重要的日本法學入門。 本書是定位為「近代法思想史」入門的教科書。整體內容的重點在於日本的法學,以及法思想、法制史、政治史的發展之上。 全書架構大致上依照時代發展順序而鋪陳,不過也會因為各個主題的設定,而出現在時間上前後交錯的情形。
法律人4.0
法律人4.0 是能夠運用換位思考來理解 人們如何因在意、欠缺、渴求和執著 而與他人產生爭執的專家 & 換位思考,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法門 只有換位思考,才能面對問題 只有換位思考,才能突破問題 只有換位思考,才能安置問題 & ✽✽✽ & 法律人4.0 是能夠讓法律成為解決問題的方法之專家 而不是只知道如何使用法律這項工具的工匠 & 在法律人4.0的眼中,法律不只是用來約束人的行為的一條條文字,更不是政府用來統治群眾的繁雜工具,而是解決人們爭執的一系列方法。 將法律視為是工具的政治人物,企圖用制定法律來實現其政治目的; 將法律視為是工具的官僚人員,則慣用法律來維繫自己在官僚體系中的權位; 將法律視為是工具的理想主義者,幻想透過法律來改造社會; 將法律視為是工具的一般社會大眾,則嘗試利用法律來打擊對手及保障自己的利益。 ✽✽✽ & 法律人4.0 重視自身的素養,而不只重視法律操作的技能 正是為了獲得當事者的真正信任 & 當事人對法律人真正的信任,絕非來自於法律人對於操弄法律程序或文字的純熟,而是法律人因自己之經驗豐富,而能設身處地且思慮周到地為當事人設想。 著重於技能的法律人,重視運用從自己的知識和經驗中學得的法律解釋與文字操作方法,來提出自己的主張並為自己的主張辯護,並希望從自己所提的巧妙見解和成功辯護中,獲取自己最大的利益。 而重視自身素養的法律人,則更重視自己所提出的一切見解與行動能否得到當事人和社會大眾的普遍信任。 能理解當事人所在意的,才能理解當事人為何憤憤不平; 能理解當事人所欠缺的,才能理解當事人所爭取的與所隱瞞的; 能理解當事人所渴求的,才能理解當事人在法律面前真正的弱點; 能理解當事人所執著的,才能理解當事人為何走到了爭執卻無助的境地。 & ✽✽✽ & 在產業界,人們已經提出了工業4.0的概念;在許許多多的領域中,也都有1.0、2.0、3.0的階段性進化。在法學領域中,西方法學思想家曾經提到法律進化的三階段理論,但是,真正賦予法律生命的法律人,卻更需要進化。 今天是一切4.0的時代,也就是因為網際網路、智慧手機、無線傳輸等資訊科技的運用日新月益,加上大資料的廣泛運用,使得你即使不願意進入一切4.0的時代,網際網路也會把你的生活和工作環境變成4.0版。 法律人經歷了人類文明史的幾個時代,法律人在不同的時代裡各有其不同的版本;不同版本的法律人,都會如穿越時空般地同時出現與存在。因為,不同版本的法律人,他們真正的差別,不在於他們的衣著,不在於他們所使用的文書或交通工具,而在於他們的心態和素養。 本書所提出的「法律人4.0」之概念,是一個讓法律人回歸其應有本質的概念,只是此番回歸,是因為科技、因為網路、因為社群媒體,以及大數據的廣泛運用;而法律人4.0所回歸的法律人之應有本質,就是協助他人防止糾紛、解決爭議。 無論你是不是法律系畢業的學生,無論你曾經因為什麼理由學習法律,甚至熱愛法律,你都可以成為法律人4.0。
論法的精神(上卷)
孟德斯鳩是法國啟蒙時期極為著名的一位思想家,迄今仍盛名不墜;其大作《論法的精神》對於爾後西方立憲主義的發展,更有深遠影響。 本書名為《論法的精神》,其要闡釋的核心內容就是「法應因地制宜」,要考慮每個國家或每個地區的特質,去制定相應的法律。除此之外,作者也提出一些制定法律的一般性原則,以及適合於特定政體的立法原則。今天的讀者可以從《論法的精神》中獲得啟示,懂得如何從黑格爾主義到馬克思主義的思想體系處於平衡,其方法就是通過合理的思考,既像馬克思主義那樣肯定物質、經濟和社會的決定作用,又不把歷史的進程視為機械的因果關係發展的結果,也不把物質、經濟和社會的決定作用僅僅歸結為人類所創造的最佳的上層建築。
論法的精神(下卷)
孟德斯鳩是法國啟蒙時期極為著名的一位思想家,迄今仍盛名不墜;其大作《論法的精神》對於爾後西方立憲主義的發展,更有深遠影響。 本書名為《論法的精神》,其要闡釋的核心內容就是「法應因地制宜」,要考慮每個國家或每個地區的特質,去制定相應的法律。除此之外,作者也提出一些制定法律的一般性原則,以及適合於特定政體的立法原則。今天的讀者可以從《論法的精神》中獲得啟示,懂得如何從黑格爾主義到馬克思主義的思想體系處於平衡,其方法就是通過合理的思考,既像馬克思主義那樣肯定物質、經濟和社會的決定作用,又不把歷史的進程視為機械的因果關係發展的結果,也不把物質、經濟和社會的決定作用僅僅歸結為人類所創造的最佳的上層建築。 &
土地法實用:地稅.徵收.地政士執業
深究不動產議題之中,最為根本即屬土地法,若想認識並進入房地產等相關行業,更不能不了解其各種規定,尤其土地法攸關一國之土地政策,其往往左右了國家的經濟發展,由此便可知曉土地法的重要性。本書以土地法為主軸,依照土地法脈絡,詳論土地法後二編即土地稅、土地徵收之規定及地政士執業應注意事項,再引用相關法規佐證。提供民眾與從事土地相關行業人士對土地法規定、運用的參考依據。
專利實務與制度:產業之創新與發明
智慧財產權?專利權?我是發明家?如何發明創造?專利制度運作與專利法如何寫專利說明書?如何取得專利?專利之救濟、侵權與訴訟專利戰爭下要如何創新思維新產品?
社會中的法
魯曼這位系統理論的超級建築師,在書中反覆讚揚其理論嘗試,認為可藉之「呈現出完全不同的視野」、「提供更複雜的分析工具」等等,人們可以看到,這些宣稱顯然有其堅實基礎。現代社會是一個依賴不同功能原則加以分化的社會。法律做為現代社會一個重要的功能系統自然有其不同於其他功能系統的組織原則。本書指出,法律是一個自我再製的系統,自己製造出其固有的諸元素與結構。這樣的系統在運作上具有封閉性,它是以「法/不法」這組二元符碼進行運作,並且採用條件式的綱要,這些綱要使得法律系統能夠清楚將自我指涉與異己指涉區分開來。這樣的條件綱要一方面為法律帶來了穩定性,另一方面也使法律保持著學習能力,能夠在面對新型態的爭議案件時,創造出新的規範。法律系統因而是一個不斷演化的系統,而且保持認知上的開放性,經由憲法、所有權與契約這些機制,而與政治系統、經濟系統進行「結構耦合」,相互激擾,共同演化。
法律的概念(增訂三版)
當代法理學經典,為法學理論注入哲學思維的生命力 & 全書如同一場精采論辯,回應各種法律哲學論述,締造法哲學史的蓬勃思潮 若將法哲學研究比喻成一場接力賽跑,哈特無疑是二十世紀後半葉最頂尖的接力者與傳承者。《法律的概念》則是哈特的代表作,開啟法哲學的新紀元。 & 本書是二十世紀法律哲學最重要的一本書,對法理學及法哲學領域的貢獻是無與倫比的。自一九六一年第一版問世以來,即以優美的文筆和清晰的論證,激發無數學子思考與法律相關的種種問題。對於志在道德、政治哲學或社會學之士,本書也有所助益,因為它關心的是法律思想的一般性框架,而非法律政策的評論。 此中譯本根據《法律的概念》第三版而來,除了哈特法實證主義理論的重要主張,加入了哈特針對著名學者德沃金(Ronald Dworkin)等人的評論回應,主題從司法裁量延伸到法理論、倫理學和政治哲學的問題;另由牛津大學法哲學教授萊斯里•格林(Leslie Green)寫就導論,摘要哈特的論述宏旨、補充參考論據,並嘗試破除對本書的一些誤解。
法律倫理(上)
本書由導論與十六個章節所組成。或許我國讀者在閱讀本書時可能疑惑,本書書名是法律倫理,但是為何本書作者討論的核心角色是律師,而未對檢察官倫理、法官倫理同等著墨。譯者認為由於美國法官、檢察官必然具備律師資格,一樣仍須遵守「專業行為模範規則」(The Model Rules of Professional Conduct)和「專業責任守則」(Model Code of 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y),律師是美國法律界的絕大組成份子,因此律師之養成與職業倫理價值觀之建立是美國法律界完善法律倫理的開端。本書作者認為法律與倫理分開討論,難有實益。從哲學處理倫理(ethics)與道德(moral)議題的思維觀點討論法律倫理難題,本書中摘錄大量重要美國司法判決、法律倫理專書章節與期刊文章,帶領讀者思考法律倫理問題,並在每個主題結尾提出實際案例衍生或假設性問題供讀者進一步思考。閱讀本書每一章節猶如經歷一趟哲學諮商之旅,也是與內心自己、本書作者的問答辯論。譯者希望本書能成為現在、未來的法界人士面對法律倫理難題的思考指引,也能作為社會大眾理解司法人員的倫理困境之起點。
法律倫理(下)
本書由導論與十六個章節所組成。或許我國讀者在閱讀本書時可能疑惑,本書書名是法律倫理,但是為何本書作者討論的核心角色是律師,而未對檢察官倫理、法官倫理同等著墨。譯者認為由於美國法官、檢察官必然具備律師資格,一樣仍須遵守「專業行為模範規則」(The Model Rules of Professional Conduct)和「專業責任守則」(Model Code of 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y),律師是美國法律界的絕大組成份子,因此律師之養成與職業倫理價值觀之建立是美國法律界完善法律倫理的開端。本書作者認為法律與倫理分開討論,難有實益。從哲學處理倫理(ethics)與道德(moral)議題的思維觀點討論法律倫理難題,本書中摘錄大量重要美國司法判決、法律倫理專書章節與期刊文章,帶領讀者思考法律倫理問題,並在每個主題結尾提出實際案例衍生或假設性問題供讀者進一步思考。閱讀本書每一章節猶如經歷一趟哲學諮商之旅,也是與內心自己、本書作者的問答辯論。譯者希望本書能成為現在、未來的法界人士面對法律倫理難題的思考指引,也能作為社會大眾理解司法人員的倫理困境之起點。
公平交易法:案例式
我國為維護交易秩序與消費者利益,確保公平競爭,促進經濟之安定與繁榮,特制定公平交易法,作為經濟憲法規範市場機制與競爭。因市場以競爭為常態,倘事業間不為競爭,造成進入市場之障礙甚高,致阻卻他事業進入市場,本諸自由經濟市場之立場,政府則有介入調整之必要性,以維持特定市場處以可競爭之狀態下,以促進競爭所帶來之銷率、公平及福祉。我國公平交易法保護競爭制度,其與多數國家所採之競爭體系並不相同,採限制競爭與不公平競爭合併立法之體制,不採分別立法之模式。故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行為所負責任,包涵民事、行政及刑事責任,並藉由民事損害賠償、行政處分與行事制裁,以體現公平交易法實現禁止限制競爭行為與不公平競爭行為之目的,使公平交易法之規範具有實效性。相對於其他國家對於限制競爭與不公平競爭行為之違法類型,分別由不同之法規及主管機關加以規範,有所不同。作者從事民事與智慧財產審判多年,參諸國內、外學說、實務見解及審判經驗,將本書內容分總論、獨占事業之規範、事業結合之規範、聯合行為、不公平競爭、法律責任及附則等主題,為總括及系統化之解說,並以例題之方式,說明及分析法律之原則,使實務與理論相互印證,將公平交易法之理論轉化成實用學科。 本書計有案例33題,先於介紹各章節理論之前,提出例題引導,使讀者產生問題意識,繼而說明及分析原理,最後解析例題解答,俾於有志研習者除能全面瞭解公平交易法之原理原則外,亦可應用於實際之具體個案,期能增進學習效果及實務運作。
價值標準的理論和應用:美國法院判例指引
Amazon 4.5顆星好評、商業金融類強力推薦 專為法官、律師、會計師、評價師等專業人士而寫 台灣第一本企業價值鑑定專書! & 每一個鑑價都是獨一無二! 無論是遺產稅、贈與稅,或有關股東、離婚的案件, 價值估算,深深影響著企業和個人。 & 「價值是什麼?」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得先定義價值。 定義「價值」一詞的同時,須先界定「價值標準」之類型為何? & ▎財經專業人士必讀的實用聖經 價值標準,奠基於估價的理論和實際應用,定義了評價師所追求的價值類型。 本書將說明價值標準在五個不同領域下的應用:遺產和贈與稅、股東異議和壓迫、合夥企業之退夥、離婚訴訟和財務報導。 希望這本書能夠促進價值標準的理論,並在司法和法規領域的運用上,提供一個評價理論的框架,使價值標準和其價值前提能共同應用在這五個領域,而得到更好的理解。 & ▎每一個鑑價都是獨一無二 進行司法案件的鑑價時,無論是對於聯邦法院的遺產稅、贈與稅案件,或州法院有關股東、訴請離婚中的配偶之案件,評價人員對手頭案件的事實和情況,都必須審慎。 從業人員必須認識到,以前使用在法院審理個案的價值標準的解釋,可能不適用在所有個案,企業評價具有個案獨特性,每一個鑑價都是獨一無二的存在。 本書的研究廣度,涉及價值標準相關的司法和監管事宜,運用了評價和法律領域內的各種資源,分析檢視了美國五十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對股東異議和壓迫,以及在離婚財產分配的州法註解。 & ▎價值估算,深深影響著企業和個人 你也許不懂,但不能不知道! 一家企業的價值,是其所有權未來收益在特定時間點的現值,同樣地,遺產稅和贈與稅的估價、股東異議和壓迫事件、離婚案件的財產分配,在在受到價值估算的牽動。 因此,當進行一件企業或無形資產價值評估的委任案,首先需要知道價值的定義,本書就是第一本能完整闡述此重要問題的專書,用來探討下列五種情境下的價值標準: & ‧ 贈與稅,遺產稅,和所得稅 ‧ 異議和受壓迫股東的權益 ‧ 合夥、有限合夥、有限責任公司的權益收購 ‧ 解除婚約的案件 ‧ 財務報導的公允價值 & 本書列出美國主要的聯邦法令與法規,和所有各州和地區的相關法規,使評估報告能具體說明所依據的法源,適合律師或估價師利於找到相關法令的全文,作進一步的了解。 & ★本書特色 *企業評價估算必備聖經 *一本專業人士寫給專業人士的鑑價書 *作者群榮獲美國評價師協會等專業認證 *商業評估委員會、認股權協會專業指定用書 *針對各司法管轄區各項議題,分析數百個法院判例 *闡釋離婚官司案件的估價,區分婚姻財產和個人財產的定義 *提供洞察各級法院對涉及價值標準的各種議題的解釋及觀點 *詳列每個主要的聯邦法令與法規,和所有各州和地區的相關法源 &
饕客:美食地景中的民主與區辨
來自美食愛好者的一本飲食研究書寫 一道道餐點背後的美學、生態與階級議題 就讓這本「食物社會學」來告訴你 「告訴我你吃什麼,我就知道你是怎麼樣的人。」──薩瓦蘭(美食家) 「什麼是食物?它不只是用來做統計學或營養學研究的一堆產品。它也是溝通的系統、成群的圖像,以及用途、情境與行為的規矩。」──羅蘭.巴特 「誠如《饕客》的描述,食物重要性的體認經常伴隨著對於食物正義的關切。對陌生飲食習慣的尊重,應該能確立對於社會差異的包容。對健康飲食的關切,也應該要激勵更多公平策略。對於當地產品與手工食物的喜愛,也必須從對於社會地位的崇拜,轉變為環境永續生產系統的基礎。」──雪倫.朱津(叢書主編、《裸城》作者) 談起饕客,你會想到什麼?是嫻熟米其林餐廳的上流社會人士,還是熱衷於挖掘特色小店的部落客?其實,饕客就是把食物視為自我認同的核心,而不只是維生所需的人。在饕客眼中,食物除了是熱量的來源,還像是文化作品,不斷受到眾人的鑑賞與評價。而個別飲食愛好者的口味抉擇,則不只流露出各人的舌尖偏好,也展現出不同飲食美學背後的族群、性別或階級品味。 正如台灣食安危機引發的消費者抵制運動所示,食物可以很政治,而饕客文化同樣反映出當代「倫理消費」的趨勢。吃在地、食當令,及各路永續農法的生態友善論述、對抗大型食品業者的手作食品,還有對異族料理的理解包容,種種價值觀的興起,都左右著饕客關於食物好壞的辨別。讓你我成為餐桌上的公民,從步入饕客的世界、瞭解食物背後的社會意涵做起! 本書特色 ◎暢談日常生活關於食物的各種意象。從家鄉菜到異國料理,引發人們諸多想像的一道道菜餚,其背後暗藏的人文地理學概念,盡收錄在本書之中。 ◎承接知名左派學者布迪厄(Pierre Bourdieu)的「品味研究」之作,並進一步探討了當代社會的最新趨勢:文化雜食性。對於食物究竟強化階級地位的展演與秀異,抑或促成不同群體之間的理解包容,本書有詳盡的討論。 ◎針對食物生產的倫理問題,本書觸及了包山包海的議題,舉凡食物里程或人道畜牧都有。對於後現代社會的「綠色消費」現象,同時身為「老饕」的作者們,更是進行了生活化卻又相當關鍵的反思!
法律的概念:「古典爭議」的終結
自不才第一篇法理學大塊文章發表至今已有十個年頭。從當年投稿的「新秀」到當前彙編法理學文集的「老者」,此時此刻,思想難免為之震撼,心中難免有些感慨。 奉獻給讀者的這些文字得力於教學與餐聚。 數年來,我在大學講授憲法學、行政法學課程的同時,也向本科生和碩士生傳授法理學知識。由於教非所學,故在授課之前,必須花費時間做些準備。而與其說是準備,還不如說就是閱讀。在閱讀中,時有發現新知之喜悅、獲得靈感之激動、引起深思之痛苦、形成己見之凝重。「深思」必然產生「己見」。古希臘修辭學的一條基本原理是:「真理與智慧齊頭並進。」言即,在追求真理、表達真理的同時,人會增長智慧。而「己見」是否為真理,我的智慧是論證。論證是修辭學的精髓。論證可以產生理性、邏輯、思辨、說服、感化、同化等各種力量。而對於聽眾的說服、感化、同化乃是論證的最高境界,亦是合理性判準的依據。對於聽眾的說服、感化、同化本身即具有高超的道德意義。從聽眾的立場觀察,他們所接受和認同者,乃具有自然法則之意義。1所以,論證將法律與道德連結起來,論證是實證法和自然法的彙集之處,論證是將知識和理論置於宇宙整體和人類自身合而為一的思想體系之中,使聽眾得以清晰地甄別所論證的知識與理論是否為真理。 論證使我獲得了大量成果: 1.與眾不同的課程體系 我將法理學課程內容確定為「法律規則」、「法律原則」和「法理」三個部分,它們也是法律的範圍;將哲學分析法學、社會學分析法學、經濟學分析法學確定為法學方法論的範疇;將憲法學課程內容確定為「憲法」、「國家」、「人民」和「選舉」四個概念;將行政法學課程內容確定為「民主」、「稅賦」和「比例性」三個概念。(參見論文〈論法理學的範圍〉、〈論憲法學的範圍〉、〈論行政法學的範圍〉,以及「法理學課程大綱及綱要」、「憲法學課程大綱及綱要」、「行政法學課程大綱及綱要」。) 2. 刷新了一百多年來的憲法分類理論和兩千多年來的法律概念理論,建構起我自己的憲法分類理論和法律概念理論。(參見「憲法新分類及其意義」、「法律的概念──『古典爭議』的終結」。) 3.與學術大家平等交流 數年來,我的閱讀範圍涉及到社會科學的各個領域,特別是古希臘哲學和德國古典哲學對我認識、研究和形成法律本體論和法學方法論產生了決定性的影響。而在法學領域,我從古今中外諸位學術前輩的理論和思想中獲得了各類知識和思想啟迪。也是由於論證,課堂上,文集中,他們中數位大家的理論也被我系統地剖析、批判和否定。在否定的同時,相應地建構起我自己的理論體系。(參見〈憲法新分類及其意義〉、〈論法律科學中的解釋與詮釋〉、〈論Geltung〉、〈法律的概念──『古典爭議』的終結〉、〈再論法律實證主義〉、〈論基本權的結構與功能〉、〈論基本權的效力〉等文。) 4.培育起尊重聽眾的習慣 著名俄國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說過:「教育成功的秘密在於尊重學生。」在課堂上論證就是尊重學生,將學生提升為與自己同在。所以,從我到大學任教的第一個學期至今,從每一個學期的第一次課到最後一次課,我的法理學(含法學方法)課堂、憲法學課堂、行政法學課堂總是滿員。當我的論證引起聽眾聚精會神時,當我的論證結果獲得聽眾會心認同時,當聽眾表示透過我的課程發現了法學的美時,總有一種成就感在我的心中蕩漾。相應地,課堂上那無數少男少女在接受知識、理論和思想的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人性、靈氣、聰穎、稚氣、善意、情誼、笑容、可愛、通達、理解、執著和正直,彷彿在我的肌體中注入了青春的血液,都是支撐我講好每一次課的精神力量。我的上述成果中當然地包含著他(她)們的因素。 5.努力成為優秀的人 優秀的人不僅是一個有知識和理智的人,而且是一個正義、公正之人,是一個力求使他人成為正義、公正之人的政治家和教育家,是一個不僅考察自己和他人以求靈魂的完善,而且喚起每一個人為追求自己的靈魂完善而努力奮鬥的哲學家。2論證使一個人秉持終極道德原則、主持正義、敢於負責、思維縝密並且富有理性。近幾年來,在建立多極世界的過程中,我從多位外國領導人的理念、人格、思想和行動中學到了很多做人和做事的方法,他們都是值得我永遠尊敬和學習的當今世界的偉大政治家!世界多極化的過程賦予我的整體思維加速了我的學術前沿化! 學術進步需要思想交流。我不常與會,但並不缺乏交流。除了透過書卷與多位思想大家、學術前輩進行「古典式」的交流外,餐聚則是一種經常的現代交流方式。我與法學界的多位良師益友不時地聚餐。觀點,隨著一道道美味佳餚,徐徐展開;思想,和著一次次杯盞聚碰,相互激盪。我們,時而茗茶挾煙細聲攀談,時而擲杯振臂激烈舌戰。每每切磋,均有收獲。餐聚式研討形成的「餐聚學派」是沒有學派的大陸法學界的唯一學派。 作為一名憲法學愛好者,我重視與法學家們交流。除餐聚外,我也透過電子郵箱和電話向法理學、憲法學和行政法學界及其他部門法學界的法學家們請教,與他們切磋。我保存著上千位老中青法學家的聯繫方式。近年來,我將我的法理學、憲法學、行政法學三個課程講義奉送給全國一百多個法學院的數百位法學家,供他們指教、參考和使用。在與他們的交流中,老當益壯的老年法學家促使我「不用揚鞭自奮踢」;血氣方剛的中年法學家引發我「心事浩茫連廣宇」;而底蘊深厚、內涵豐富、心懷良知的青年法學家則生起我內心世界的無限好感!
法庭口譯: 理論與實踐
本書為作者多年來從事法庭口譯研究、教學及自我實踐的結晶。理論部分涉及法律翻譯的核心──法律術語的翻譯及法律語言的模糊性,因而對於從事法律筆譯的讀者也有啟發,實務演練示範如何查詢專業術語及法學資料庫,模擬台灣警察局及法庭辦案的語境,提醒通譯翻譯時該有的技巧,同時對照美國法庭警察局的對話語料。整體上適合各語種的司法通譯進修,法官、檢察官可從中瞭解司法通譯的工作性質以便配合,會議口譯人士亦能有所應用。 台灣法官學院與高等法院近幾年來定期訓練司法通譯,顯示國家公部門對這個學術及工作領域的重視,然而目前台灣探討法律翻譯的書籍多以外文撰寫或偏法律筆譯,很少針對法庭口譯領域而作。本專書涵蓋了通譯史、語言研究、口筆譯理論及法庭口譯實踐技巧,宏觀與微觀兼具,整體上可與西方Mikkelson 之「法庭口譯」一書互為東西方的補充。
如何成功念好法律-法律人專業學習方法
本書為作者多年來學習法律之心得結晶,並蒐集參酌國外法學教育之方法撰寫而成,為我國第一本針對法律專業所撰寫的參考書。內容主要含括兩大部分:法律學術學習(第二篇校園篇)以及國家考試準備方式(第三篇國家考試篇),並針對法律新鮮人,以及國家考試新鮮人所應注意的各種學習上的方法、弱點防制、攻略對策、學術報告與論文準備方式等,做詳盡的說明與介紹。 法律學習者往往輕忽了學習方法的重要性,在面對複雜與困難的法律問題前顯得束手無策。而事實上,法律學習並不困難,只要找對方法、調整對策、循序漸進、持之以恆,人人都可以成功念好法律!
法律理念、自由與教育:法理學論文集3
為甚麼有法律?法律是為何存在? 法理學論文系列第三本,以法律的核心理念「正義」為基調,延伸出自由與平等的價值,點出法律最初的存在意義,進而研討臺灣司法為人詬病的根基─法學教育的缺失。 正義作為法律的理念是人類共同生活的重要概念,雖然每一文化區域有自己的法律觀與法律生活,但有著一共同目標:盡可能追求一理想的共同生活。同時,自由與平等為法治國家的核心思想,且呈現在各個不同的共同生活之中。 當制定法以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之名,剝奪人民的基本權利與自由,只是用來維護獨裁與極權統治,這種法律無論站在自然法的觀點,或反思人類組織國家的目的,都該視為無效。 反思台灣,在經過長期的抗爭,許多人失去自由,甚至生命,才逐漸在各方面得到自由與平等。而從歷史的痕跡,能意識到法學教育所造成的影響,台灣有部分的法律教授、法官欠缺法學方法論的知識,無法區分解釋與類推,在這樣的教育環境中,如何期待其學生能嚴謹的、正確的適用法律?
法學、理性與倫理:法理學論文集1
甚麼是法理學?是法律哲學,或是法律理論? 法理學論文集系列的第一本以法理學的定義作為開端,進而探討人性與理性、倫理與法律的層次關係。為與逐漸釐清的趨勢配合,作者將法理學作為上位概念,下分重實質的法律哲學與重形式的法學方法論。 法理學一詞出現的時間雖不算久,但其意義內涵的事物,就現存可徵歷史觀察,已經探討了二千年。若要提昇台灣法理學的研究,不可避免地須對國內及國際上的研究發展趨勢做一反思。簡述法理學學術知識的發展狀況,並回觀台灣法理學組織的發展過程及國際交流問題,同時提出台灣學術界當前法理學的主要議題與研究方向。 由此深入探討人性、理性以及立足於此的相互性原則,這些一直為法律背後的主導因素。倫理觀念的改變,雖與法律無直接的關聯,卻決定法律政策與執法態度,也會影響現行法的解釋、修改,甚至廢止。因此,縱使未來的社會有其世代的議題,法律材料有所不同,仍不會影響其作為法律思維出發點的重要性。
法治國家與法律效力:法理學論文集2
回顧台灣邁向法治國家,一路走來顛顛簸簸。 現代法治思想並不是為了要求人民遵守法律而產生,而是反過來,要求公權力保障人民而產生。法治國家的主要任務在於尊重人類尊嚴並保障由此而衍生的基本權利與自由,以此思想為出發點,進一步構想各種法治原則,設計國家組織與制度,防止與避免個人或一群人利用行政、司法與立法公權力侵害國民。 今天的法治國家概念,並不排除不成文法、超制定法的概念。思考合法性時,不侷限於形式合法性,也會考慮實質合法性;因而判斷法律是否有效時,不純以制定法為準據,而探討法律的正當性問題。 司法權與立法、行政分開而獨立,權力劃分為現代法治國原則之一。在法治國家內的各種衝突與爭議,由司法扮演最後裁判者的角色,其重要性不言可喻。然而,近年來在關於國家公權力機關的民意調查,對司法公信力持有許多懷疑。因此,司法改革期待由司法機關藉審判案件(作為中立第三人)與司法審查(制衡立法機關),達到建立法治國家與保障人民基本權利與自由的目的。 法理學論文集系列第二本,從法治國家與基本權利、法律之合法性、不法之法及其效力、司法與政治,有層次的論述何謂法治國家,從中連帶檢視臺灣司法的缺漏,提出解決改善的各種方向。
WTO法律與政策專題研究(3版)
本書是以WTO為主軸,從事系統性研究所累積之學術成果。作者選擇性針對WTO一些主流議題,加以深度分析,例如方法論、WTO原理與原則、組織架構、決策與談判、貿易救濟措施、農業、生物科技、環境、安全例外、區域整合、爭端解決、個案研究、台灣在WTO之實踐以及WTO之未來等項目。本書各章之間皆以WTO法律分析與政策研究相互串聯,對WTO而言,是部分也是整體,是微觀也是宏觀,是理論也是實務,是抽象也是具體,是本質也是表象的多重論證。本書特色在於作者採取綜合研究方法,包括法律與政治觀點分析、旁及個案研究、比較研究、WTO實地考察、出席會議及專家訪談等方法之運用。WTO議題已日趨複雜,對各國形成一大挑戰,相對也是一項改革創新的機會。本書研究方法及辯證解析,較能勾勒出一清晰有序的WTO學理光譜,並架構一套客觀紮實的公共論述,諒對WTO知識累積、實務參考、教學研究及國際合作,皆有綿薄貢獻。
華人與美國法律-歷史性的法院判決
資深留美律師陶龍生最新力作 真實的美國法庭記錄,華人必須面對的真相! & 早於非裔黑人平權運動50年,華人最先在美國挑戰種族帶來的不平等! 流血與抗爭,只為找回一個「人」該有的尊嚴。 & 1848年,第一艘由中國橫渡太平洋抵達美國西岸的輪船「美國老鷹號」,承載著最早抵達美國的華人。從此帶來了大量前往美國工作的華人。 & 呼應了美國對於移工的需求,華人也抱著淘金夢持續湧入。然而,愈多的華人來到美國,引發的後續問題愈多:種族歧視、排華法案……針對華人的暴力事件愈演愈烈,愈見刁鑽。 & ✽22歲的青年林興前往美國淘金,辛苦挖到的金礦被白人霍爾偷走,兩人的爭執引發肢體衝突,林興被磚石砸中,滿頭鮮血,卻無法將霍爾繩之以法…… & ✽於加州出生的盧定新,九歲時隨父母回國,十五歲再回返美國時,卻被以沒有身分證明為由,禁止入境…… & ✽曾以勞工身分入境美國的華人蔡昌平,一次回香港探親,拿著合法「回美准可證」,卻在舊金山碼頭前不得其門而入,被迫留在輪船上,不得入境…… & & 難道只因身為華人,就應該接受種種不平等的待遇……? & 本書擇錄歷史性的法院判例,呈現了華工於美國法律帶來的具體影響,展現了華人堅毅的民族性。
法學通識教育:理念與實踐
公民社會的健全,在於法治教育的厚實。其中,法學通識教育尤其重要。法學通識教育之核心目的,最主要是生活法律實務知識的推展,務使國家社會裡的公民都能具備生活法律常識,藉以理解自身的權利與義務。 著者從事法學通識教育已有二十年,參與教育部優質通識教育課程計畫,例如大學法學通識教育課程十八週授課內容規劃,又如社區法學通識教育的樂齡大學生活法律教學,以及公務人員在職訓練法律教學,並執行彰化地檢署辦理司法保護社區關懷受保護管束人及緩起訴被告法治教育講座。本書即為著者結合實務經驗與理論見解所完成的專著。 著者並未採行傳統深奧的純法學論述的方法,而是彙整多面向的通識法學教學活動,以淺顯易懂的方式,引導讀者更容易地親近法律,進而能融入日常生活之中。法治社會的建構,並非依賴少數的法學理論大師,而是以培養現代社會大多數成員均能普遍具有符合現代立憲主義國家正義(justice=法)的法感覺,藉以產生更具體而實質的知識能量。
法律探微今與明的新學思
生活法律問題實用參考手冊 考試、研究、論著最佳參考用書 ‧分析稅捐處罰的相關解釋 ‧土地徵收正當法律程序探討 ‧網路犯罪的審判權與管轄權 ‧從違反個資保護案件探索銀行個資法律風險管理 ‧高齡化社會長照居家服務員法律風險管理研究…… 《法律探微今與明的新學思》集結亞洲大學財經法律系專兼任教師的智慧,由前法務部長施茂林教授及蔡佩芬教授擔任主編,邀請司法優遇大法官蔡清遊教授,及公法學界重量級的前總統府國策顧問、前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朱武獻教授特別撰文。探討民眾時下關心的議題,與面臨的法律問題,提出未來修法趨勢,期許我國法規能與時俱進,符合現代人需求。內容橫跨美國、德國、日本文獻,具有國際觀,探討層面分為五類: 土地物權法規運作。土地紛爭一直是民事案件的大宗,第一篇針對民眾常面臨的問題詳加解說,例如:土地分割、土地徵收以及新修正的共有物分割等。 稅捐與金融法律。蔡清遊大法官執筆,分析稅捐處罰的相關解釋,解說民眾報稅會遇到的狀況,例如:逃漏稅捐的處罰與違反稅法作為義務的處罰,是否可以併罰?如果不知道要繳稅或要做甚麼稅務行為而沒繳稅,是否就違法,必須受到處罰?如何對自己提出有力的抗辯?另外,介紹與公司營運有關的稅務問題。就所得稅法第38條關於「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損失」的認定,提供最高行政法院99年9月份第2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給民眾參考,以及對本決議有關人民權益部分,民眾該如何抗辯之建議。 財經法律議題。探討銀行對個資法的保護與風險控管。社會上很多金融與商業行為往往因不知法律而觸法,例如,收受他人存款是否屬於犯罪行為?實務上判決多以洗錢罪論斷,然而,以洗錢罪苛責是真的正確而毫無爭議的嗎?就處分違犯銀行法第125條之犯罪所得是否應論以洗錢罪為標題來論述,藉案例探討其合法性。台灣大多為中小企業,對於商標法有註冊者能受到合法保障,但未註冊者,該如何保障呢?同時介紹中國大陸「商標搶註」問題。也探討兼論智慧財產權法和公平交易法的交錯適用問題。 國家主權與管轄。從公法議題切入,探討近年來大家耳熟能詳、並引起舉國憤慨的南海國際仲裁案,及釣魚臺列嶼主權爭議問題。再者,談論網路犯罪的審判權與管轄權。 國家法規對人民安全性的保障。科技日新月異,個人隱私及資料頻遭侵害,因此,關於個資的控管與資料庫的建立,刻不容緩。再者,居家服務員常見及可能的法律風險類型為何?如何建構教育訓練與法律風險管理整合的系統化創新模式?以及探討氣候變遷引發洪水風險的法律控管。 本書羅列上述主題,希望讀者能夠在《法律探微今與明的新學思》中,找到自己引頸已久而仍未能解決或釋疑的指引與方向。
歐美重要國家終審法院與社會變遷
本書特色 本書共分兩個主要部分:第一部分剖析美國最高法院、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及歐洲人權法院,對內線交易、罷工、性別自主、就業上年齡歧視及住家隱私權等社會變遷議題之判決。第二部分則闡敘美國最高法院在2007年至2009年庭期內,對墮胎、歧視理論、環境保護及職場性騷擾等爭議之判決。九篇論文均經嚴格審查程序通過,論述之內容可供我國處理相關問題時參考攻錯之處頗多,深具學理及實務之價值。
祭祀公業條例解析與土地清理實務
祭祀公業問題由來已久,涉及之法令錯綜複雜,祭祀公業條例之誕生,將可協助民眾解決長久無法處理之地籍問題。尤其專業人員對祭祀公業派下員居間協調斡旋始克竟其功,惟專業人員協調斡旋必須具備充足祭祀公業法令知識,才能得心應手、勝任愉快。本書之編著透過法令書表範例之提供,為讀者於申辦祭祀公業案件運用上不可或缺之工具用書。 本書共分十九章,以認識公業為起始,書表範例為完結,書中並將祭祀公業條例制定始末、立法目的、重點指引、條文要點分別解析。尤其祭祀公業條例相關函釋、最高法院判例,對於土地清理方法深具實務性。且為讀者辦理祭祀公業向民政機關申報及向地政機關申請產權登記不可或缺之指引。又書中配套法規及申請書應備表件及格式亦為重要實例之運用方法,二者不可偏廢。
框架秩序下的國家權力(二):公法學術論文集
本書特色 這本學術論文集收錄了作者過去三年以來陸續撰寫的8篇學術論文與2篇研究心得短文。8篇學術論文依其主題,分別歸類於「基礎理論」,「國際法/歐盟法之框架秩序」,與「基本權利在理論與實踐上的反思」等三個部分。2篇研究心得短文則為作者於2012與2015年榮獲國科會/科技部「傑出研究獎」之後應邀撰寫而成,列為本書附錄。承襲2013年論文集「框架秩序下的國家權力」所呈現的方法論特色,這本學術論文集的各篇論文,同樣嘗試將框架理論運用在各種具體公法爭議的分析上,期能有助於這些爭議的釐清與解決。
監獄學--犯罪矯正原理與實務
監獄主要工作內涵為刑罰之執行,具有應報、嚇阻、隔離與矯正犯罪人之多重功能,為刑事司法體系重要且不可或缺之一環。往昔,由於監獄之工作領域為一般民眾甚至法界視為囚禁人犯之粗糙作業,因此長期受到忽視與貶抑。今日之獄政,則在行為科學突飛猛進及大量專業及研究人員之投入下,逐漸脫離往昔黑獄形象,而邁入專業之里程。它尤其涉及各類專業人員如心理師、精神科醫師、教誨師、各類工作員、各階程管理人員等,運用現代行為科學技術與各類輔導、處遇技術,對犯罪人進行矯正。職是之故,監獄學之高度專業與學術性質不容置疑。 & 本書係作者多年從事獄政實務與學術研究之心得,不僅深入分析監禁之本質與內涵,同時彙整先進國之犯罪矯正制度與處遇技術,非常有助於犯罪防治人員達成工作目標,成功教化受刑人,並減少再犯。
藝術與法律
在「藝術與法律」跨領域的學術研究中,藝術家如何透過法律的學習獲得權利保障?文化人如何透過法律的看護找到資產保存與產業商機?法律人如何為藝術創造建構保護的制度與規範?法律人如何為文化發展解決可能遇見的爭議?都是在「藝術與法律」的思考中,我們希望解決的問題。 本書從一般民眾需要發想,從藝術創作立場深思,擬定幾種文化藝術學習必備的法律知識入門,讓讀者從容學習。如創作者不能不懂「著作權法」,文化人不能不知「文化資產保存法」,文化藝術團體一定要通「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一般民眾必定要會「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這些因為與你的生活息息相關,所以在知識的渴望中,透過好奇與追求,在本書中一次獲得「藝術與法律」的知識。
票據時效論:以日本法為中心
台灣在1986年已廢除空頭支票的刑事處罰規定,正式邁入票據係以信用為前題的票據交易制度。由於商業社會裡在票據使用上非常頻繁,經營公司或受僱行號、業務上簽發或個人收受票據,都會有票據接觸的機會。因此,瞭解票據的相關規定,不僅是商學院必學的基礎,更是現代國民的基本通識。 日本在金融秩序上的維護,有許多先進的觀念;在商業經營方面,更有完善的法律系統;而以日本法為中心的票據時效論分析,必然能擷取出許多可供台灣參考的先進經驗。著者留學日本,即以票據法為研究重心,任教期間對於相關的研究仍持續不懈,本書為其研究生涯的心得結晶。 本書以票據時效為探討中心,概因票據時效的規定常被持票人忽略或怠忽行使,以致於被票據債務人提出消滅時效的抗辯。著者因此舉其重點,從所謂的票據時效、票據時效中斷與中斷後之效果、票據付款請求權時效消滅對於追索權之效果、付款猶豫(延後)特約與消滅時效之起算日,做為本書的四大主要分析,大抵已涵蓋票據法的主要內涵。
所有人的正義-法務部廖正豪前部長近年法制論文集
本書是廖正豪前部長的近年法制論文集,分四編:法治建設與司法改革、刑法、刑事訴訟法、刑事政策,共十八篇論文,廖前部長希冀本論文集的發行,能夠引起更多人對於「所有人的正義」的注意與關懷,並推動更多的研究與討論,也希望政府實施更多有益社會民生的政策與方案。 恭逢廖前部長七秩華誕,特邀各界同道及後學晚輩為文祝壽,共分刑法、刑事訴訟法、犯罪學與刑事政策三卷,與廖前部長的近年法制論文集──《所有人的正義》一同出版,以此一祝壽論文集做為答謝廖前部長對國家社會的超凡貢獻於萬一。
Personal Data (Privacy) Law in Hong Kong—A Practical Guide on Comp
This publication has the dual aim of becoming a practitioner’s guide on the important subject of personal data privacy, containing, as it does, a detailed exposition of the principles and provisions in the Ordinance and a comprehensive source of reference materials, and of enabling the Privacy Commissioner to discharge his major duty to promote awareness and understanding of the Ordinance.
如何做個好法官
社會越來越多元,案件越來越複雜,而法官們正在落後!﹖ 美國當代最具影響力的法學巨擘波斯納法官,回顧三十一年司法生涯, 以自身經驗,建議法官們面對複雜的時代,如何提升審判品質與因應挑戰。 本書重點︰ ★技術爆炸的時代來臨,你做好準備了嗎? 這不是對大學新生的提問,而是針對充滿智慧、富有經驗的美國法官們。這也將是本書中波斯納法官的主要探討︰「複雜性」對法官的挑戰。 ★美國聯邦法院的發展與轉變 波斯納法官在本書中首度回顧他的法官生涯,道出此期間美國司法體系的轉變。在某種意義上,本書可視為波斯納法官的半自傳。 ★揭露法官工作的內涵 波斯納法官表示,法律吸引了一些非常聰明的人,但法律並不深刻,它應該是最簡單的行業之一。他針對法官助理的任用、新訓、撰寫司法意見書等議題,提出建議之道,同時鑲嵌著許多精彩的法律案件。 法官正在落後。問題不在案件量,而是案件內容的複雜性! 波斯納認為,一個好的法官,首先要收集和查明事實,然後仔細斟酌法條的背景脈絡,從而得出合理的結論。他所敬佩的那些偉大法官,諸如荷姆斯、布蘭德斯、卡多佐、勒尼德‧漢德、羅伯特‧傑克遜和亨利‧弗蘭德利等,都是這樣做的。沿著這條現實主義的道路前行,才是解決二十一世紀法律糾紛的最好方法。 通過回顧過去,波斯納意在探討司法體系當前面臨的一個核心問題:日益增長的複雜性為審判帶來的挑戰。波斯納認為,科技的發展、外部世界的發展,使得如今法官面對的案件越來越複雜,比以往任何時刻都更難以理解。但面對複雜性帶來的挑戰,美國司法體系不是更加現實主義地對待問題,反而走向了形式主義或者官僚主義的道路,在人為構建的堡壘裡迴避真實世界的需求。在波斯納看來,以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史卡利亞為首所宣導的原旨主義(Originalism),正是這條道路的代表,也是解決當前問題的頭號障礙。 正如一般人,法官面對一個日益令人困惑的世界。但與我們不同的是,法官們必須做出決定,必須將他們對複雜世界的理解或誤解,施於大眾。波斯納法官以普遍存在複雜性的問題,環環相扣地引出各種司法問題。但首先,波斯納區分了兩種不同的複雜性:外部的和內部的――影響律體系但非由法律創造的外部複雜性,如基因工程(專利相關案例);與此相反的,是由法律本身創造的內部複雜性,如複雜的法律解釋或缺乏說服力的法律意見書。而波斯納強調,司法機構對外部複雜性無能為力;對內部複雜性,他們能夠也必須要解決!
類推與「事物本質」—兼論類型理論
本書特色 作者在本書中發展出一種法律現實化的理論,他將法律現實化理解為一種生活事實與法律規範融合同化的過程。因此,法律既非只從規範演繹得出(「涵攝」的方式),亦非只從事實中歸納得出(「案例思維」的方式),而是從兩者的交互作用中得出,這便指出了類推的性格。因此,類推被放入法與法的認識的整體關聯中,同時也反映到「事物本質的思維與類型的思維」這種普遍性的觀點,特別使我們重新審視刑法上禁止類推的難題。又如同作者在第二版後記中所強調,他也有意將這本著作理解為哲學詮釋學在法學上繼受的產物。
從比喻故事領略孫文經濟學說
中華民國憲法前言揭示: 「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 此外,憲法第一章第一條明示: 「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做為民國的國民,你不該錯過這本書。 國父說:「民生主義譬如一人醫病,與其醫於已發,不如防於未然。」 試觀今日都市土地持續飆漲,主政者卻束手無策,君不見百年前國父已看出問題之端倪,他說:「以後工商發達,土地騰貴,勢所必至。上海今日之地價,與百年前相較,至少亦貴至萬倍。中國五十年後,應造成數十上海。」果然,今日臺北猶昔日之上海,嘆咱們空有民生主義,而任其問題惡化!能不扼腕? 本書的特色,係採用國父所舉的八十七則比喻故事來闡明其經濟學說的原意。這些比喻故事都來自國父與聽眾、讀者之間的共同經驗或耳熟能詳的常識,因此,很容易建立起彼此共識的橋樑和溝通的捷徑。
追尋臺灣法律的足跡:事件百選與法律史研究
在1990年代,伴隨著臺灣民主化與自由化的腳步, 一股為臺灣社會尋根的聲浪已勢不可擋。 全書共分兩部。第一部「法律事件百選」, 將法律事件與臺灣歷史做連結, 簡潔而清晰地描述各事件的由來、 發生經過,及其在法律史上的意義。 並就每則事件配以相關圖片,彌足珍貴。 所有的事件分置於三個時期。在此以「傳統法時期」 涵蓋原住民族自治時期至清朝統治時期所發生者, 即因以臺灣社會為觀察主軸的法律史, 「傳統法」一詞應包括原住民族和漢人移民的固有法律傳統, 不應僅以華人法律傳統(或稱「傳統中國法」)當作唯一。 亦在同樣的視角下,區分為「日治法時期」、「中華民國法時期」。 同時,我們也考慮到,閱讀上述百選後的讀者,對於這些過去在政治因素底下被埋沒的歷史,可能有進一步了解的渴望,或對於其如何被書寫出來的有所好奇。 因此第二部「法律史的研究方法」收錄了「土地、人民、法律與歷史」、「如何展開研究並搜尋參考資料」、「法律史在學術論述與法律實務上的運用」三篇專文。 本書循著臺灣法律發展的重要階段探源,為臺灣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方面留下最深刻的見證,展現臺灣法治的成熟與進步。
法治的傳承與永續(二)—德國聯邦憲法法院2010-2013年重要判決之研究
本書特色 臺大法律學院公法中心於2014年6月14日舉行「第二屆翁岳生教授公法學研討會」,以研究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判決為主題,邀集留學德國之學者,針對2010至2013年間的重要判決,撰寫個案判決評析,並輯成本書。議題涵蓋生存權與立法程序審查、基因科技風險、同性伴侶的平等保障、刑法明確性原則等不同的憲法問題,對於國內的比較法研究,具有參考價值。
法律概念與體系結構
法律概念是法學思維的起點,也是法學邏輯思維的最基本單位。建立法律概念,實與體系結構穩固有關。本書開篇,即從邏輯上的三大部份,概念、命題、推論談起,全書三大探討重點,分別為概念定義與類型的釐清,繼而談到法律體系與結構,最後更精論到法律語言。概成完整的總體論述。作者是國內知名的法理學領域的學者,德國法學博士的學術訓練,具備非常嚴謹和細膩的思想系統,本書更以清楚的邏輯,易讀的文字和非常有層次的論說,帶領讀者深入探究法理學的內涵。作者歷任台北大學法律系所主任,也擔任過台北大學副校長,是國內頂尖的刑法、法理學的學者。本書不同於一般的法學方法論集,是融合基礎與精研所需的重量級著作。本書與另一著作《法律推論與解釋》同時出版。
法律推論與解釋
本書從三大面向論述法律推論與解釋。先從法律上的命題與推論談起,繼之談法學的思維途徑,最後談到關於法律的解釋與適用。這三大面向,涵蓋了法理學的基礎認識,思維方法,以及從法理學如何實際應用。作者是國內知名的法理學領域的學者,德國法學博士的學術訓練,具備非常嚴謹和細膩的思想系統,本書更以清楚的邏輯,易讀的文字和非常有層次的論說,帶領讀者深入探究法理學的內涵。作者歷任台北大學法律系所主任,也擔任過台北大學副校長,是國內頂尖的刑法、法理學的學者。本書不同於一般的法學方法論集,是融合基礎與精研所需的重量級著作。本書與另一著作《法律概念與體系結構》同時出版。
法學發展新趨勢:司法、財經、科技新議題
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秉承本校創新、卓越精神,首創「財經法學程」、「科技法學程」、「法律實務學程」等專業學程學程,規劃符合社會發展趨勢,以培育專業、宏觀、全方位思維之財經法律人才。 & 本系向以跨領域科際整合學術發展、拓展教學研究國際視野為職志,有鑑於近年來司法改革訴求、不動產交易法制與策略、科技法律倫理、保險契約爭議、財稅人員專業教育、訓練等法學趨勢與市場需求,2015年再精選數篇教職員之研究,以《亞洲大學財經法學叢書(2):法學發展新趨勢──司法、財經、科技新議題》為題,輯成本書,至盼能為法學教育新趨勢略盡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