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與通行權、袋地解套:土地開發中通行權的實際案例分享
土地開發自救再出擊! 教你把「路」看清楚,增進專業話語權! 面對土地的投資新建、土地變更、農地工廠,甚至是家族傳承土地價值的認定, 幾乎皆是由是否有路、路可否指建築線開始著手。 從實際案例,看懂法規條文中,哪個是阻力、哪個是助力, 並學習土地開發時需要的基本概念。 待機會來臨,即能做出漂亮決定,擁有夢想土地。 一塊土地的生死,是否「有路可行」至關重要。若沒有通行權,這塊地即使在精華地段,也無法開發,就像一塊無法打磨的鑽石。 在當今土地、建築法規層層套疊,加上民事訴訟陷阱重重,如果你能在前期就注意到每個小細節、各個環環相扣的後續效應,必定會為自己或業主帶來更大的效益。 本書分享許多有關土地在開發、使用、買賣時,真實遇到的陷阱、法規和已經積非成是的概念,像是畸零地認定、退縮地尺寸、總樓高/總容積樓地板面積、特定建築的存在、土地變更使用時的態樣、可否購買國有地等。從是否要設置停車位、到產創專區的變更、路是否可以指建築線,以及透過指定建築線的過程等。看建築師與律師如何步步為營、攻城掠地;也能從中明白,什麼是自己必取之「經」,找到對的路,達成夢想。
國民法官怎麼選?怎麼做?律師透過真實庭審告訴你國民法庭實際運作的全貌
本書透過實際案例,詳細剖析了國民法官制度的運作及其影響,不僅讓讀者看到制度的潛力與挑戰,更能觸發對司法公正性的深刻思考。素人法官的多元視角固然珍貴,但如何平衡其與專業法官的意見,並確保審判過程的透明與公正,仍是值得持續探討的議題。國民法官制度設計的初衷是提升司法的民主參與與社會認同,然而在實務操作中,如何避免潛在的弊端、保障判決的正確性與公平性,將是未來發展的重要方向。全書理論與實例兼備,既適合法學專業人士,也能啟發一般讀者對法律制度的關注與理解,值得細細品味與深思。
政府採購法律解析與爭議解決
《政府採購法》是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於辦理工程定作、財物買受、定製、承租及勞務之委任或僱傭等等事項所必須遵循、參考的一部法規。所涉及的層面甚廣、程序繁雜,稍一不慎,即有被貼上浪費公帑、圖利廠商的標籤。本書內容涵蓋政府採購完整流程的相關法律解析及爭議解決之道,並附上圖表及流程圖,使讀者易於掌握與了解。期盼為有意參與政府採購的民間廠商或政府採購業務人員,提供有效率的入門之道;同時以簡單易懂且實用的內容,整理出政府採購各階段的爭議問題,輔以相關的行政函釋、司法實務見解,讓雙方能輕鬆掌握《政府採購法》,達到雙贏的局面。
圖解現行考銓制度(3版)
本書綜整國家考試重要考點及人事業務實際辦理項目集結而成,兼顧理論及實用性,除將不易理解的人事法規以淺白文字說明,更佐以歷史脈絡及實務運作圖表圖說,以一頁文、一頁圖的方式呈現,無論就準備人事行政類科考生、現職人事人員,甚或是現職公務人員,都能對我國文官制度及自身權益建立一個系統性的完整輪廓,是本一目瞭然且便於查找的實用參考書籍。
國家責任與保護義務:2019行政管制與行政爭訟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於2019年召開之「行政管制與行政爭訟──國家責任與保護義務」學術研討會,計有5個場次。前4場次由8位學者發表論文,4位評論人與談,共同探討國家賠償及國家保護義務上的重要課題。最後場次則安排「我國國家賠償法的修法及檢討」圓桌論壇。本書共收錄論文7篇,並附圓桌論壇實錄,以饗讀者。
行政程序法(3版)
多數情況下政府機關與人民間的行政法問題,在公法上往往是一種民法特別思考的模式;人民與公部門間成立的關係,有時也會使用到私法上的一些原則。由於行政本無法,不像歷史悠久的民事法與刑事法,政府為行政行為要受法律嚴密管制,在我國法制史上是一件新鮮事。 在我國的行政法是多部不同法律的總稱,其要者除了本法,還有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地方制度法、行政罰法與行政執行法,法制史上不僅很年輕,且都不在同一部法典內規範,這常使初學者十分頭痛。但以上規範行政各法中,最為重要的就是作為行政法總法的本法,是行政法的入門磚。 本書希望初學者不至於因行政法感到困難而放棄,以簡易白話的方式,逐條說明,並從一些基礎的案子,佐以立法理由與解釋,讓讀者快速理解,也嘗試用生活的例子,讓讀者瞭解進入行政法這個領域時,可能會發生的事情。除了建立基礎概念,本書不管是對於個人法律知識的充實,或是準備考試前的一些行政法觀念之釐清,皆有所助益。 與本書一版上市時相比,至2023年11月為止,行政程序法的本文並無多大變化,僅於2021年1月修正公布第128條條文。本次改版其他較大的改變是,增錄由原行政程序法第44條至第45條所衍生的政府資訊公開法全文,並增加若干近年國家考試相關條文的選擇題。主要集中在與人民日常生活最為相關的本法第一章總論與第二章行政處分,以增加讀者閱讀後即時練習,迅速掌握對相關條文的確實理解。 2017年法務部公告了本法篇幅不小的修正草案,大多在第一章第十一節送達、第二章行政處分涉及送達的條文、與本法施行前常見的職權命令。此份草案現在正在審議中,至本版截稿時仍無確切進度。囿於本書出版時程,請讀者注意掌握修法進度,自行補充。
2017行政管制與行政爭訟—行政程序法2.0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於2017年召開之「行政管制與行政爭訟──行政程序法2.0」學術研討會,探討當前行政程序面對的重要挑戰。會議論文主題包括行政命令是否包括職權命令、自動化作成行政處分的效力、行政處分之廢止、行政處分的送達、公眾參與重大開發計畫、對話型行政程序,以及行政合理性的內涵等。李建良特聘研究員亦針對行政程序法的革新,發表主題演說「行政處分2.0」,從理念溯源、概念思考、功能思考、法治思考,以行政處分為討論核心,直探法治行政的新思維。會後,研討報告中之5篇,經雙向匿名審查通過後收錄於本書,加上主題演說,共計6篇論文,收錄出版。此外,本書亦包含當初為了舉辦研討會,邀請行政機關代表來所參加座談會,和會議論文作者一起討論行政程序法的相關爭議。有鑑於該場座談會的內容洵實,並能凸顯行政部門運用行政程序法的日常實踐,特收入本書,以供讀者參考。
行政處分的構造?(2版)
台灣當代行政法體系,難脫德意志的身影。其中作為法學式方法論之顛峰,奧圖‧麥耶(Otto Mayer,1846-1924)的影響,無法被抹滅。麥耶得自法國行政法學上的靈感與啟示,在德意志行政法學上建構的概念、制度或體系,多少來自其有意的重新雕塑。其中,行政處分(Verwaltungsakt)的構造,充滿了他自己(參照司法裁判)的創意與想像。同時以行政處分作為一個嚴格的制度觸媒,用以啟動行政執行與行政救濟。戰後行政程序法的定義條款,便成為行政法總論的核心。對於繼受制度的台灣,影響更鉅。他自判決確定力得之的靈感,建構了一套以官權自我權威正當性作為前提之行政處分公定力或存續力的法體系。這樣的行政處分構造深入影響將其繼受之國度,但這些繼受國將之本國化調適的努力,卻見輕緩之別。在台灣,則跳過在地內化的嘗試,直接再次「篩選」汲取德國戰後的制度建構養分,轉而「看似」以信賴保護或法安定性理論進行行政處分存續力結構的鋪排。然而,行政程序法的實踐經驗顯示,這個華麗裝飾的概念法學產物,其實還是回到官權權威最原始粗糙的操作。台灣行政處分的構造,也應該開始思考與感受它的「對照領域(Referenzgebiet)」給予回饋的強烈力道,反思單純地進行法學式方法論之建構,可能出現的瓶頸。
稅捐法秩序:稅捐、稅法與基本原則?
本書為學術專門書籍,就我國稅捐法秩序當中幾個基本概念,作詳細而完整介紹,其內容包括:①稅捐與非稅公課之定義、實例與區別實益;②研究稅捐之不同學科,包括會計學、財政學與法律學,稅法與其關聯法科,例如與民刑法、社會法與環境法關係,稅捐法之法源與法律解釋法;③稅捐之憲法基礎,包括稅捐法規範之憲法解釋與憲法審查、稅捐法規範所涉及基本權,與稅捐法所應適用的基本原則,包括量能而平等課稅原則、依法課稅原則、比例原則與過當禁止、正當法律程序原則等。作者希望透過本書說明,有助於讀者得以瞭解,合於一體性之稅捐法秩序下稅捐法規範的應然狀態,及其與我國現實上實然狀態的差距。
投入都更,你準備好了嗎?(2023年新版)
「都市更新」被諸多老舊房屋屋主視為房屋再生的希望,也是政府視為都市整建的重要目標,但在都市更新施行過程中,發生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苑都更爭議」事件,嗣後《都市更新條例》因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09號解釋,認為有部分條文違憲,為此該條例修正草案送入立法院進行修正,終於完成立法三讀修正通過,並由總統於民國108年元月30日公布施行,故新修正的條文自民國108年2月1日起正式生效。經修正後,《都市更新條例》全部條文已多達八十八條條文,其中還增加第三章「政府主導都市更新」。 全新的《都市更新條例》,也為都市更新相關的政府單位、業者及屋主帶來全新的挑戰! 在政府以逐步降低實施門檻、提高獎勵作為誘因的驅動下,「都市更新」儼然成為都會區的全民話題;正當業者與市民摩拳擦掌、躍躍欲試之際,有人看好,卻也不乏有人唱衰。究竟投入都更的利益有多大?合作風險又在哪裡?一體兩面,端看您「準備好了沒」。本書從法律實務切入,自制度面,到自辦都市更新的方式、實施流程、注意事項、選屋分配、疑難解決……等問題,帶領您循序漸進,步上都更的「雙贏」之路! &
人生最重要的使用說明書:預立遺囑
預立遺囑是自己的人生回憶整理、 自己的身後安排、 更是未來給生者的一封體貼的情書。 & 每年台灣死亡的人中,有預立遺囑的不到5%, 當人生落幕時,留下一片空白── 後事怎麼辦?財產怎麼分配?有沒有想說而未說的話? 為了更從容、更安心地離開, 為了更妥善、更仔細的分配財產, 為了省去留下親人間的糾紛,你需要預立遺囑。 & ▌為什麼要立遺囑? 請想像,有一天你突然要出遠門,再也不能回來,那個地方沒有電話、沒有網路,你和家人親友沒有任何方法可以聯繫,那麼,現在你會如何做? & ▌我有沒有多少財產,何必立遺囑? 如上述情境,你去了一個再也無法和家人親友聯繫的地方,除了財產之外,你會不會有什麼事情想要交代清楚? & ▌我現在立遺囑會不會太早了? 你認為什麼時候才是最適合寫遺囑的時候呢?你能確定自己萬一發生意外的時候,有時間可以寫遺囑嗎?趁著自己身體健康、頭腦清醒時,及早寫下自己的心願,立好遺囑後定時檢視修改,才是最安心的作法。 & 人生的旅程沒有預定的時間表,許多突然發生的意外或疾病,可能就會讓人失去預立遺囑的能力,甚至來不及交代就離開了,趁自己健康、思緒清楚時立下遺會比較安心,囑若立好遺囑後,很久都沒派上用場,反而應該要很高興,但不論預立幾次遺囑,最後總有一次會派上用場,當無常來臨的那天,你會知道自己已做好準備,可以和這個世界好好告別,沒有遺憾。 & 遺囑是很私密的事情,不想找人代筆卻又不知道怎麼寫? 「777遺囑生產器」app創辦人劉韋德律師,專長遺產繼承糾紛處理、遺囑撰擬遺囑,教你寫出具法力效力、完善的預立遺囑。 & 【本書重點】 .預立遺囑的重要性 .遺囑的功能 .你一定要知道的法律知識 .遺囑可以寫那些內容 .如何選擇適合自己的遺囑方式 &
行政法:基礎理論與實務
行政法係具體化之憲法,主要處理國家與人民間之權利義務關係,由於其內容豐富複雜,一般分為行政法總論及行政法各論。本書係以行政法總論為核心,分成四大部分:行政法原理原則、行政組織法、行政作用法與行政救濟法。各部分有其不同法理及重點,但也相互關聯,共同構成完整之行政法總論體系。 & 本書除對行政法總論相關法律規定及學術理論加以介紹、解析外,由於行政法在我國已歷經一段時間之發展,行政與司法實務早已累積相當多的案例與資料,足供學習行政法所需。因此,本書以行政法本土化為目標,提供對學習行政法有興趣者,了解我國行政法總論之現狀與行政及司法實務,僅在必要時,才會引用外國法制之資料,希望能夠真實呈現行政法總論在我國法制上之面貌。
這是我的,別想碰!「所有權」潛規則如何控制我們的生活?
金石堂強力推薦書 ! & 你所擁有的一切,並不一定真正屬於你, 你不捍衛自己的權利,就會有人替你作決定! 甫出版即登上《富比世》圖書排行榜! 一場獻給覺醒公民的「所有權」思辨,揭穿你早已習以為常的社會控制! AMAZON讀者直逼★★★★★全面好評! 2022年7月金石堂強力推薦書 每個人的「所有權」都受法律保障? 事實上,你的財產、身分,甚至生命⋯⋯ 全都在「他們」的掌控之中。 為什麼我能販售自己的頭髮,卻不能出售其他器官? 企業常見的「競業條款」限制我找工作的自由是否合理? 進網站無意間按了「用戶隱私條款」,網路公司就能隨意使用我的個資嗎? 買票到迪士尼樂園玩,卻玩不到所有設施,這是理所當然的嗎? 前座的乘客放下椅背,壓縮到我的位置,少掉的空間可以退錢嗎? 從小到大,我們都對「這是我的,這不是我的」這樣的觀念習以為常,但卻很少人察覺這其中的模糊地帶,花更多錢「擁有」的人,就比花比較少錢購買的人,理當獲得更優先的權益嗎?有些看似你擁有的東西,實際控制權卻不在你手上,這還能算是你「擁有」的東西嗎? 美國法學權威教授邁可‧海勒以及詹姆斯‧薩爾茲曼,針對我們生活中最常見的「所有權」案例,提出重新的再思考。「所有權」並非天賦人權,而是社會的運行機制,它的概念隨時可能在你不知道的時候,隨著政府、企業、掌權者制訂的遊戲規則而改變,卻從未有人仔細思考,這些看似天經地義的「潛規則」中間所存在的邏輯問題與利益歸屬。 從買咖啡到買房子,「所有權」無所不在,卻不是人人都懂,我們或許無法擺脫社會的枷鎖,但卻可以了解自身權益、明辨是非、保護自己,做出最有利的人生選擇。唯有深入了解所有權背後的原理,才能避免自己權益損失,成為獨立思考的自由公民。
集體勞動法(1版增訂2刷)
本書是國內第一本體系完整且大量解析我國實務意見之集體勞動法教科書,除了可作為講師於講授相關課程之教學用書,亦能提供律師二試等國家考試考生準備考試之用。此外,因為本書兼顧了法理與重要實務意見,將成為律師、企業人資、工會幹部等實務工作者於處理集體勞動法案件時之重要參考。
訴願法
很多公法初學者,常一念書就昏了頭。因行政本無法,我國行政法不僅很年輕,也不在同部法典內規範。行政程序結束後,行政爭訟法是人民對抗國家侵害最後一道防線,入口就是本書現在要討論的訴願法。近年大法官解釋陸續破除過去的特別權力關係,學生、受刑人與公務員身上鐐銬一一脫落,可以提起行政爭訟救濟的行政行為類型愈來愈多。本書所收錄案例故事,也隨著行政爭訟大門不斷放寬,變得更多采多姿。只要對當事人權利有一定程度影響,或會令人感到痛苦的公權力行使,現在多半會被寬認解釋為行政處分,可提起訴願以救濟。故未來我國訴願案將會有增無減,使得原本聊備一格的訴願制度會日益重要。本書希望使初學者從若干基礎案例,佐以立法理由與解釋,嘗試用一些生活例子解釋進入訴願階段時,當事人可能會遇到的事。以期在有基礎觀念後,不管要充實個人法律知識的,或準備考試有一些基礎行政法觀念,都可使用本書減少撞牆後感到的沮喪。訴願法之旅,頂風前進吧!
行政程序法(2版)
多數情況下政府機關與人民間的行政法問題,在公法上往往是一種民法特別思考的模式。人民與公部門間成立的關係,有時也會使用到私法上的一些原則。由於行政本無法,我國的行政法不僅很年輕,也都不在同一部法典內規範,常使初學者十分頭痛。本書希望初學者不至於因行政法感到困難而放棄,以簡易白話的方式,逐條說明,並從一些基礎的案子佐以立法理由與解釋。也嘗試用生活的例子,讓讀者瞭解進入行政法這個領域時,可能會發生的事情。除了建立基礎概念以外,本書不管是對於個人法律知識的充實,或是準備考試前的一些行政法觀念之釐清,皆有所助益。與本書一版上市時相比,至2019年11月為止,行政程序法的本文並無多大變化。但2017年法務部公告了篇幅不小的修正條文,主要集中在第一章第十一節送達的部分、第二章行政處分涉及送達的條文、與本法施行前常見的職權命令。此份草案現在正在立法院審議中,隨時有可能突然通過。囿於本書出版時程,請讀者注意掌握修法進度,自行補充。
行政法總論(10版)
本書特色 法律學為社會科學,必須配合社會及法制狀況,再集學界及實務界無數人長期之共同努力,始能發展進步,絕非任何個人所能凌空蹈虛,獨創一家之言者。本書之著作,主要供作大學法律系學生研習參考,而非在闡發作者理念,妄圖建立個人行政法學理論體系,合先陳明。惟作者除據個人之所知、所信,詳細探討各項問題外,亦有下列若干特殊之觀點及處理方式,請讀者注意及理解: 1、一般行政法教科書體例,先說明行政組織而後行政作用。然人民接觸行政機關時,所關心者,為行政機關之決定及措施,而非其內部之組織。此外,先討論行政作用,對初學行政法者而言,亦較能啟發興趣。是以,本書先論述行政作用而後行政組織。 2、書內各詞語後多附相對應之德語,一則恐引進之概念,各家中文用語不一,所以避免誤會,二則方便讀者直接參閱德文文獻。 3、法條、判例及解釋等之號碼,皆以阿拉伯數字表示,引述法條之項次,亦依情形冠以加括弧之阿拉伯數字,期其醒目。 4、早期之判例及司法院解釋文,未使用標點符號,為求易於閱讀,經作者加註,讀者如懷疑不安,請自行查考原文更正。 5、中文索引,一般皆按詞語筆劃數編列,使用上不僅計算費時,且計算有誤,即查尋無著。本書採用作者自行發展之筆順號序檢索法,希能另闢蹊徑,解決此一惱人問題。 6、本書討論事項力求廣泛,說明內容則務期詳盡,故而篇幅鉅大,因不願割裂分冊,以致頗為厚重,但願內容之完整能彌補讀者閱讀之不便。 7、本書作者雖能閱讀英、日文著作,然對有關國家之整體法制未如德國熟稔,恐失於斷章取義,產生錯誤,故外文資料部分,原則上僅參考德國法學論著。
政府採購法之實用權益(2019年版)
《政府採購法》立法施行至今二十餘年,對於民眾的生活環境、產業結構乃至國家發展,均產生莫大影響。雖然如此,提起《政府採購法》,許多人,甚至企業廠商,對其一知半解者仍所在多有! 面對每年上兆元預算的利潤大餅,產業界如何分食均霑?政府機關又要如何招標、決標,才能使各項採購案順利進行且無違法之虞?萬一履約發生爭議,正確有效的解決之道又是什麼?本書給您最新、最通透的解析。
2015行政管制與行政爭訟:食品安全的法律對策與法治實踐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2015年度「行政管制與行政爭訟」學術研討會,選定以「食品安全的法律對策與法治實踐」為主題,共同探討食品安全的政策取向、管控模式、檢驗稽查、認證驗證、正當程序、執行機制、司法救濟等各項法律議題,並以「臺灣食安法律問題面面觀」圓桌論壇收尾。會後,研討報告中之5篇,經雙向匿名審查通過後收錄於本書,加上主編導論,共計6篇論文。觀其內容,或嘗試引入新治理觀念,或拓展新行政法理論,或開掘新政策工具,或檢討法治實踐得失,為臺灣食品法制建構與實務運作提供重要的學術觀點與參考資料。
行政訴訟權保障之現代意義【三】:日本與台灣行政法之比較研究
德國行政法學理多年來已由留德海歸公法學者介紹得淋漓盡至,文獻更是浩瀚無窮;而日本同受德國影響,但卻能獨樹一幟、充分本土化的日本行政法制及實務的演進,似是台灣值得借鏡的捷徑。
行政理論與行政法
本書是德國法學者史坦恩於1870年出版的著作,全書分成三個部分,首先是國家行政總論,分析行政作為國家行動力的完整機制;第二個部分為內務行政總論,內務行政的正當性在為生活圓滿創造基礎條件,它的權力界限在於個人人格的自主性,人格自主性的核心意義在於勞動;第三個部分為內務行政體系,因為是體系論,所以有別於單純羅列行政類型的各論,是一種介於總論與各論的中層學術架構,使讀者能夠循序漸進的掌握行政體系,真正進入內務行政領域。體系的建立在於生活圓滿,區分為個人生活、經濟生活、社會生活三大領域,各有其獨特的行政治理。我們可以將史坦恩的行政定義成「國家的行政」,行政有其積極主動性,明顯有別於「法律的行政」只要求行政機關的依法行政。 史坦恩在社會的分析上找到行政的著力點,行政權力必須與社會穩定與社會變動維持有機關係,所以隨著封建社會、市民社會、工業社會的歷史發展,必定出現更全面、更有效率的行政作用,這是國家勞動與文明提升,相反的就是文明停滯與沉淪。他的學說不只是批判與對立,也不是片面的概念與知識,而是完整的有機關係,行政治理能夠與社會歷史展現和諧,足以抗衡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的唯物史觀,以及資本主義的自由經濟,至今還是歐洲政府治理的典範之一。德國法學界1970年代之後流行以行政機制作為資源分配的主體,強調史坦恩行政理論對於給付行政的貢獻,也使得他的行政理論得以結合法治國原則,並且賦予法治該有的社會意義,成為「社會法治國」的最佳詮釋。
行政法-基礎理論與實務
行政法係具體化之憲法,主要處理國家與人民間之權利義務關係,由於其內容豐富複雜,一般分為行政法總論及行政法各論。本書係以行政法總論為核心,分成四大部分:行政法原理原則、行政組織法、行政作用法與行政救濟法。各部分有其不同法理及重點,但也相互關聯,共同構成完整之行政法總論體系。 本書除對行政法總論相關法律規定及學術理論加以介紹、解析外,由於行政法在我國已歷經一段時間之發展,行政與司法實務早已累積相當多的案例與資料,足供學習行政法所需。因此,本書以行政法本土化為目標,提供對學習行政法有興趣者,了解我國行政法總論之現狀與行政及司法實務,僅在必要時,才會引用外國法制之資料,希望能夠真實呈現行政法總論在我國法制上之面貌。
都是巨蛋惹的禍-台北小巨蛋接管內幕大公開
一通監聽電話,引發檢調單位展開台北小巨蛋圍標案的調查;一件尚在檢調手中的圍標案,導致台北小巨蛋從東森巨蛋公司手中被台北市政府強制接管;一場法庭開審,引起一位司法記者的興趣。圍標案法院判決無罪確定,台北小巨蛋依舊在,但人事已非,一切都回不去了,東森巨蛋公司賤價賣掉,捲入圍標案的人雖判決無罪,但起訴時大肆報導、感覺自己是落水狗,無罪卻無人聞問。而東森和台北市政府從行政訴訟,打到刑事、民事官司,事件還未落幕。我們不是法官,只是看倌,不能斷是非,但可以看看無罪確定的圍標案怎麼引發十幾年的多場官司,看看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工程承攬契約:政府採購與仲裁實務(2016年)
工程承攬極具專業性,但多數人在訂立工程承攬契約時,並未委請專家或律師為雙方談妥各自的權利義務,造成在之後的履約過程中爭議不斷、糾紛頻起。而政府機關或公營機構在外包公共工程時,尤須兼顧《民法》承攬契約與《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比起民間工程承攬之遊戲規則,其嚴苛程度只有過之而無不及。 一旦發生工程承攬糾紛,解決途徑固然不少,但由當事人雙方事先合意組成仲裁庭,作成仲裁判斷,卻是集專業、迅速、效益優勢於一身的極佳方案。 本書將「工程承攬契約」、「政府採購」與「仲裁」三者合而為一,指引讀者從擬約、簽約開始,就懂得防患於未然;繼而在爭議發生時,熟悉並善用仲裁途徑,讓糾紛及早落幕,獲取定作、承攬雙方最大的利益。
地方制度法釋義
「地方制度法」作為一種法律學門,無論學院研修、文官基礎紮根或高階公務人員訓練,其面向都應廣泛地包括基礎理論闡述,府際互動與府會運作剖析,並進行法制與行政實務的解說。惟學界相關著作,或偏重學術討論,或局限外國法制,多缺乏本土的全面關切。本書以地方自治理論、全球化趨勢與我國發展歷程及地方制度法逐章釋義三大部分為經,而以憲法、大法官解釋、現行法制與司法、行政實務的闡述為緯,兼具理論探討與實務需求價值,在國內堪稱唯一。其次,本書結合公共行政學的研究,把地制法背後有關地方治理的思維,從歷史演變、國際比較到制度選擇,都作了必要的說明,讓讀者在知其然以外更能知其所以然,此一視角上的跨域和方法上的匯流,毫無疑問也成了本書的一大特點。
著作財產權限制之研究-以新聞報導對著作之使用為中心
在新聞報導的過程中,很難不利用到他人之著作,但若因對著作權的保護,使新聞工作者動輒得咎,降低報導意願、限制新聞自由,恐非著作權之本意。在各國對於著作權的限制方式中,亦常見以新聞報導為理由而加以限制者,此即著作權與公益的調和。從新聞實務觀點而言,新聞強烈要求時效性,對於採訪現場所接觸之著作,更是難以等到一一取得授權時方才播送。本書藉由介紹國際著作權公約中,與新聞報導相關的著作財產權限制規定,以及美國、日本與中國大陸等國的相關制度,從中找尋可供我國借鏡之制度與方向,使立法更周全。並藉由實務案例的分析,進一步瞭解目前現行法在適用上,是否有存在任何問題,且在最後,對於現行法的修正方向,提出建議。
土地徵收導論
本書特色 土地徵收乃指國家因公共利益之需,依法定程序,以強制手段取得人民土地財產權,並予以相當補償之一種行政行為,其對土地財產權人無異是遭受「特別犧牲」,是其屬「侵益」行政處分,但對於需用土地人卻是「授益」行政處分,是於處理上須謹慎為之。尤其於實務上,倘與德、日兩國相較,我國無論是徵收之數量或面積,著實超出甚多。近日不當區段徵收業已引起社會不安與重挫政府威信,其背後所隱含問題之重點應在於:究竟徵收核准機關如何為審查?固然土地徵收條例第13條第2項臚列7項審查事項(基準),可資依據。但於實務操作上,仍顯問題重重。茲以其中「公益性及必要性」此一基準為例,則各基準(指標)間之「權重」為何?如何審查?相關法令對該「公益性及必要性」之權衡機制均付之闕如。從而乃予人有「恣意」徵收之虞,則被徵收人抗爭情事之層出不窮,實不為奇。 按於土地徵收完成後,亦將導致所謂「衍生性」徵收,其包括一併徵收、附帶徵收、保留徵收、撤銷徵收、廢止徵收以及徵收失效(區段徵收除外)等類型,嚴格而言,此非屬「典型」徵收,但於學理上,該等衍生性徵收亦屬於土地徵收整體之一部,是主管機關仍應基於「財產權保障」之意旨,妥予處理。 鑑於上述問題,本書體例之安排為:首先於第一編分析土地徵收之意義、要件與種類,並以德、日兩國為參考對象以建構其基礎理論。於第二編分述土地徵收之實施與補償制度,並於其後分析幾則案例。於第三編則分析「衍生性」土地徵收,並一併分析其相關司法判解,以求理論與實務之結合。最後,於第四編乃先分析區段徵收之法律基礎與制度演變,繼之則分析其實施制度,並採「基礎法規」與「實務操作」兩分列之撰寫模式,於其後簡述其相關問題與提出本書見解,俾利讀者參考與思考。
人事行政法規:11版
◎本版新增修法規係收錄至102年1月30日總統公布暨主管機關發布之最新法規。修正法規:公務人員任用法(102.1.23)、公務人員考試法(102.1.23)、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102.1.23)、行政訴訟法(102.1.9)、立法院組織法(101.11.14)、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101.9.26)、典試法施行細則(101.9.10)、訴願法(101.6.27)、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101.4.30)、法院組織法(100.11.23)、入出國移民法(100.11.23)、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100.9.1)、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100.7.25)、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00.5.25)、政府採購法(100.1.26)等。本書特色◎本書輯錄現行重要法規凡120種,共分憲法及關係法規、政府組織及關係法規、考選及關係法規、銓敘及關係法規、保訓及關係法規、政府資訊及關係法規、行政法及關係法規及附錄等8大類,是準備國家考試暨研習人事行政法規之最佳工具書。
行政學:海洋法系、大陸法系與中華法系國家行政之通觀
本書的架構係依照下列的主軸來衍伸:1.將世界上最主要的國家行政原型──海洋法系的英國與美國、大陸法系的德國與法國、以及中華法系的我國,做了精要而深刻的闡述與分析。2.以古、今、中、外的經緯,來架構論述的場域。從歷史的大敘事、歷史結構、到歷史辯證,鏈結到今日的公共行政,開展至深層的行政價值、以及超越的行政革新、終而宏觀的全球治理。3.條分縷析「管理型行政∕公共利益的行政」和「傳統型行政∕法治型行政」的世紀對話。接著,對照中華法系的行政,從而瞭解我國行政的主體性。
政府採購法規
一、本書輕巧耐用,攜帶便利;輯入法規,內容詳實;條文要旨,言簡意賅;參照法令,綱舉目張;字體版面,舒適易讀;項次分明,查閱迅速;法令異動,逐版更新。 二、本書全新改版,收錄99至100年新修法規,包括:政府採購法(100.1.26)、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99.11.30)、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99.11.29)、外國廠商參與非條約協定採購處理辦法(99.8.4)、機關委推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99.1.15)、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99.12.28)、採購契約要項(99.12.29)、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99.5.12)、行政執行法(99.2.3)、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99.6.15)、行政訴訟法(99.1.13)等重要法規。
圖解行政法
行政法是一門兼具理論與實用的學門,除各種學理之理論外,透過成文法源之法律、命令暨不成文法源之解釋、判例,讓行政法學之內涵更加豐富。國內闡明行政法學之相關理論之書籍,可謂汗牛充棟,惟多偏重於國外學理之引介;本書乃大量運用了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最高行政法院判例或裁判、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或裁判等司法實務見解,嘗試透過相關司法實務見解來論證行政法學理論。在編寫上,本書係以考選部公佈之命題大綱(行政法之基本概論及原則、行政組織法、行政作用法、行政救濟四大部分)作為編寫架構,並以圖解方式的整合式說明行政法理論與司法實務,有助於清楚理解行政法各面向。本書特色◎能夠輕易理解行政法的相關理論◎用簡潔的說明方式能快速的記憶重點◎ 以圖表方式來加深記憶
工程爭議與解決法律實務(98年版)
承攬政府公共工程,馬虎不得!投標前,面對未知的競爭對手,如何評估各項工程的單價、總價與風險,始有勝出希望?得標時,面對強勢的政府機關,承包商又該如何未雨綢繆,確保履約的順利?完工驗收後,萬一「貨」有瑕疵,「銀」不出庫,官民兩造又要如何拉鋸,締造雙贏?在在考驗相關當事人。想掌握更多政府採購爭議解決的實戰經驗嗎?本書分門別類,為您深入剖析!本書特色:1.針對政府公共工程爭議,提出有效的預防及解決之道。2.篇篇案例與解析編寫模式,簡明易懂。3.書首「導論」,概述工程承攬契約之訂定與承攬糾紛之處理,開宗明義予讀者鮮明印象。4.將問題統整歸類,易找易讀。
政府採購異議‧申訴‧調解實務(98年版)
政府採購法施行至今已逾10年,主管機關雖經數次修法以止紛爭,惟問題依舊層出不窮。無論公務員或廠商採購人員,對於政府採購或履約過程中伴隨而來的爭議,總難免忐忑不安,惟恐誤觸法網。本書便統整分析這10年來實務上處理的各種爭議案例、類型,予讀者一合法、合理、合情的解決方向——異議、申訴和調解,期締造採購雙方「雙贏」之局。本書特色:1.就政府採購糾紛解決之道——異議、申訴和調解三種途徑,按章分節.並以諸多實務案例,條分縷析,甚具參考價值。2.言簡意賅,必要之處搭配各項程序流程圖、採購錯誤行為態樣、法規
工程及採購法律實務Q&A(97年版)
舉凡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法人或團體接受以上機關補助辦理工程定作、財物買受、定製、承租、勞務之委任或僱傭,均應適用《政府採購法》;其中尤以「工程」之採購問題最為複雜,稍有不慎,皆可能造成金錢損失或有觸法之虞。本書從「招標」至「爭議處理」,分成八大篇,精挑60餘則實務問題,以問答形式詳解工程採購上的各種疑難雜症,是採購雙方不可或缺的法律工具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