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科技安全法制
本書運用科際整合方法,將汽車科技與影響汽車安全之各種因素,加以分析,以本土法制與生態環境為主軸,同時參較聯合國、歐聯、美國、德國、日本等相關法制。探討範圍及於汽車科技安全、汽車使用環境、汽車與加油站檢驗、非法加油設施的取締、駕駛身心狀態的自我檢點、乘客與貨載的要求、公共交通設施的設置、維修、監視、管制與通報系統、車上全國公路速限自動警示系統及公路路況報導系統的建立與接收系統、瑕疵車輛強制召回、汽車加裝或改裝配件的控制等法制,甚至從概念車、跑車技術車種之並存,研究當代汽車科技發展下,如何謀求不同之用路人,在人、車、路等運輸環境與條件之複雜互動關係下,同時獲得最佳照顧之法制設計。
從門外漢到法律人:初學法律應
本書的目的在於向讀者提供初學法律時應有的認知與態度,希望藉此協助讀者跨過初學法律的門檻。本書首先描述學習的對象-法律的一些特質,次在說明如何面對及研究此對象,其中包括案例解析以及論文寫作的方法。最後則大致描述基本法律領域,讓讀者有大致印象,到底法律所為何事。
國防法規
本書中收錄相關法規約300種,分為國防行政法及相關法規、軍事審判、檢察及相關法規、國防(軍事)事務相關大法官解釋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等篇,實用性佳,是不可或缺的一本專業法律工具書。 & 收錄最新國防法規,包括:個人資料保護法(99.5.26)、軍人保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發給作業要點(99.5.14)、災害防救法 (99.1.27)、國防部辦理冤獄賠償事件求償作業要點(99.1.21)、軍事法院檢察署辦理緩起訴案件作業要點(99.4.16)、軍事法院檢察署 對軍事法院辦理軍事檢察官聲請羈押案件被告深夜不訊問相關因應作為(99.2.11)、軍事法院檢察署實施通訊監察應行注意要點(99.3.26)等重要 法規及大法官解釋第651號。
勞動法案例研究(二)
本書集結了作者2002年之後關於勞動法實務問題的幾篇論文。 & 本書第一篇、第五篇關於「事實上契約關係」以及法學理論的篩選、第十三篇針對因果關係理論的部分,看似大費周章地探討純粹理論的問題,這無非是為了在較廣泛的基礎上,對於相關議題提供一個適當的解答。 又為了能夠反映出相關議題的進展與全貌,作者對於一部分的論文——尤其是針對近來最高法院的判決——作了修正以及增補。 特別是第一篇論文對於法律續造、第四篇就工作規則對雇主之自我拘束的效力、第五篇就引用孔恩(Thomas Samuel Kuhn)的想法到法學理論的篩選的問題、第十三篇增加了對通勤災害是否屬於勞基法上的職業災害、第十四篇增加了有關解僱最後手段姓、雇主有無義務優先解雇外勞的討論、以及最高法院有關解僱事由認定的判決。 至於第三篇則是作者原先所著「『控制性持股』關係對雇主概念及其責任的可能影響」、「雇主的概念及其權益的區分」所合組,並加入了派遣相關問題的討論。
景印大理院民事判例百選(精)
在長達兩千多年的傳統中國法制長廊裡,儘管王朝遞嬗,立法頻仍,但始終未曾出現過一部獨立的「民法典」。 & 民國初期的法律之所以不能及時制頒,也無法適用於全國,一方面,固與國權不能統一,政府權力基礎不穩固有關;他方面,也因為各省軍閥任意制訂「法規」,干涉司法所致。 北洋政府時期的大理院,在如此惡劣的大環境裡,針對當時成文法大量欠缺和諸多不完備的情勢下,能不畏其難,大膽採用判決先例補充方法,肩負起「司法兼營立法」的雙重任務,不僅維護了法制更迭的過渡,而且推動了近代中國法制的前進,誠屬不易;而「制定法」與「判例」如此巧妙的結合,亦屬民國法制的另類異彩。 當下觀察,在繼受外國法初期,大理院所扮演司法機制的角色,在法制史上的意義相當特殊。本書特精選大理院民事判例百則,除有劃時代之歷史意義外,亦為讀者研究的最佳書籍。
社會福利與所得稅法
作者為臺灣大學法律系學、碩士,律師高考及格,曾任會計事務所稅務及商務諮詢高級顧問。本書是作者取得北京大學博士論文改編,以美國所得稅法研究為主體,探討社會福利與所得稅法之關連。本書撰寫期間,時逢中國大陸經歷個人所得稅的修正過程,美國剛否決布希總統提出的稅改提案,台灣首次採納最低稅賦制度。出書之時,美國歐巴馬總統則已簽署「美國經濟復甦再投資法案」,因緣際會,本書重要性備增,與作者主張「人權保障以及社會福利思想能以個人所得稅的方式來實現」,頗有相呼應之妙。美國稅制,極為多元、繁複和周全,透過本書反思台灣當前稅制,值得參考處頗多,允為學術界和財稅官署必須重視和參考的著作,因本書立論觀點先進嶄新,對於國內財稅系所學生也有很多啟蒙作用。本書為納稅人基本權之十一。
納稅人權利保障之建構與評析 -從司法保障到立法保障
本書為作者參與財政部委託「納稅人權利保障法可行性之研究」計畫,擴充成書,其內容紮實,章節豐富,涉及資料亦為稅法研究之少見,是研究稅法必須詳讀的專著。作者從大法官釋字第565號解釋,論及所造成的影響,並觀察外國立法例對納稅人權利保障的情形,再從財產權、生存權、正當法律程序、稅捐處罰、稅捐救濟等五大部分,建構出納稅人權利保障所應具備的內容,並針對「納稅者全力保護法草案」個別條例進行分析,實為了解稅法不可缺少的著作。本書為納稅人基本權系列之十四。
證券期貨信託法規
一、本書輯錄現行重要法規凡一三○種,名為「證券期貨信託法規」。 & 二、本書列有法條及參照法令,將版本縮小方便攜帶、利於隨時查閱,為社會人士及修習法律者必備之工具書。 & 三、本書採聖經紙印刷,輕巧耐用;五十開本,攜帶便利;輯入法規,內容詳實;條文要旨,言簡意賅;參照法令,綱舉目張;字體版面,舒適易讀;項次分明,查閱迅速;法令異動,逐版更新。 & 四、本書全新改版,收錄97至98年新修法規,包括公司法(98.5.27)、證券交易法(98.6.10)、證券商設置標準(98.6.16)、證券商管理規則(98.6.16)、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98.5.14)、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98.5.27)、發行人申請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98.7.22)、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98.7.22)、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98.5.8)、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98.6.6)、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98.3.27)、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認購(售)權證上市審查準則(98.5.19)、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98.7.8)及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98.5.20)等重要法規。
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公司法律實務
本書全面系統地介紹了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公司法律制度。本書的特點是,簡明易懂,圖文並茂,附加實例,實用性強。是香港、澳門、臺灣等地中國營商人士、職業經理人、律師、會計師和大專院校學生必備之中國商業法律參考書。本書內容要點: CEPA 產業政策 代表處 外商獨資 股東會 董事會 監事會 中外合資 中外合作 總投資額 註冊資本 有限公司 註冊公司 法人代表 董事責任 限製出境 公司清算 進料加工 來料加工 加工廠轉型 外資上市公司 外資並購M&A
訴之聲明撰寫範例(精)
民事訴訟除了陳明當事人身分及起訴理由、事實外,最重要的部分過於「訴之聲明」。然而「訴之聲明」在方法論上,雖屢被學界探討.但一般民眾卻苦於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平時訴訟請求權益之保護,撰擬訴狀,師承相傳,相沿成習的秘笈辦法,鮮有人願將之公諸於世,便遑論從中窺得一二。 本書作者以其多年執業律師經驗編著此書,針對民事訴訟中「訴之聲明」部分,分章詳述,另對於民事訴訟之基本概念亦多所著墨,實為撰狀者之案頭良書。為使本書更加完整,增訂「強制執行程序」及「破產程序」之聲明方法,以期更能符合實用之需。
土地法
地盡其利,地力共享之「均富」理想由於土地存在了管理、分配與利用三大問題,為解決各該問題,有必要為土地立法:.管理問題:土地為立國的根本,因此有必要作適當的管理。.分配問題:若分配不均,會造成貧富懸殊的差距。.利用問題:土地的生產力,也就是土地的經濟力問題。土地法透過解決此三大互為因果的問題,進而實現其「均富」的理想。土地立法九原則,揭示了土地法體系的結構,立法的過程就是由混沌走向清明的歷史。民國89及90年等各次土地法修正公布,屬於局部性的修正而已,仍然維持前述體系與原則。其修正均以因應社會變遷及經濟繁榮的實際需要為修正重點。◆民國89年:修正刪除四條條文,並修正三條條文。為配合「精省」後的行政體制,共計修正七十六條條文。◆民國90年:修正增訂第三十四條之二條文,刪除四條條文,並修正九條條文。◆民國94年:修正第十四條條文。◆民國95年:修正第六十九條條文。
財會人員的法律10堂課
近年,企業涉及掏空公司資產、財報不實,而殃及公司財會人員、簽證會計師捲入訴訟的案例頻傳,顯現財會人員一定要學會保護自身職業安全。專業的會計師、記帳士,甚至是政府機關之主計、審計人員,執行業務會涉及哪些民、刑、行政責任?哪些帳務處理容易出差錯?如何正確的閱讀、編製財務報表?不幸涉訟時,該如何站上法庭據理力爭或擔任鑑定人?本書結合六位專業會計師和律師,分10堂法律課程,教你熟知自身的法律責任、不出差錯的解讀財報、應對訴訟之法,以及參考真實案例,讓身為財會人員的你完全防身。
變遷中的警察法與公法學:皮特涅教授七十
恭逢 皮特涅(Guenter Puenttner)教授七十歲生日,台灣弟子們決議撰寫祝壽論文集,並擴大邀請其他學者專家共襄盛舉。本書所彙集十八篇文章,環繞警察法者計十篇,與行政執行法及行政罰法有關者為三篇,其他部分共計五篇。
家庭暴力法律救援(革新版)
家庭暴力防治法10年過去了,家暴案件有增無減,法入家門,讓許許多多血淚斑斑的生命故事在陽光下。96年3月5日、12月12日,家暴法全面大翻修,不僅擴大受虐者的適用範圍,在申請保護令、被害人和子女的資訊保密、家暴服務網絡及補助項目的增置、對加害人之逕行拘提等規定,皆更趨嚴謹。
所得稅法之理論與實用(上)
我國各稅法中,所得稅法規定內容之複雜繁瑣,允稱第一;是以其實務上之行政解釋、司法解釋、司法判決(判例)等,數量亦居各稅法之冠。我國所得稅法係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二者之共同規範,其條次僅有126條(實際上現存有157條條文)。比較日本之個人所得稅法及法人(所得)稅法,二者合計有500餘條,可見我國所得稅法全體條文之簡略。由於所得稅法全體條文過於簡略,導致有關之行政解釋滋蔓,為數龐鉅,而稽徵實務上則極端仰賴行政解釋。黃茂榮教授即曾指出,我國稅法上之行政解釋方是目前稽徵機關與納稅義務人間所信賴之法律狀態。然而主管機關關於所得稅法之行政解釋,通常流於「個案具體判斷」,而非「建立概念以為判斷基準」,循致所得稅法之適用呈現極不安定之狀態;試稍加省視多少所得稅之訴願、行政訴訟案件,係因主管機關之變更行政解釋而引起,可思過半。因此,融合所得稅法之條文、行政解釋、司法解釋、司法判決(判例)等,為所得稅法建立規範體系,以使各條文相互間融貫一致,以及為所得稅法條文中之用語構建完整概念,以作實務問題之判斷基準之法學著作,極有必要。基於此一體認,著者吳金柱會計師耗時五年,爬羅剔抉龐鉅國內有關法令及文獻等,獨力完成本書。全書著重於概念與體系之學理建構,同時憑藉學理解析所得稅法及有關法規,探討重要實務問題,理論與實務兼修,是我國第一部研究所稅法之法學專著,誠屬不可多得之著作。
所得稅法之理論與實用(下)
我國各稅法中,所得稅法規定內容之複雜繁瑣,允稱第一;是以其實務上之行政解釋、司法解釋、司法判決(判例)等,數量亦居各稅法之冠。我國所得稅法係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二者之共同規範,其條次僅有126條(實際上現存有157條條文)。比較日本之個人所得稅法及法人(所得)稅法,二者合計有500餘條,可見我國所得稅法全體條文之簡略。由於所得稅法全體條文過於簡略,導致有關之行政解釋滋蔓,為數龐鉅,而稽徵實務上則極端仰賴行政解釋。黃茂榮教授即曾指出,我國稅法上之行政解釋方是目前稽徵機關與納稅義務人間所信賴之法律狀態。然而主管機關關於所得稅法之行政解釋,通常流於「個案具體判斷」,而非「建立概念以為判斷基準」,循致所得稅法之適用呈現極不安定之狀態;試稍加省視多少所得稅之訴願、行政訴訟案件,係因主管機關之變更行政解釋而引起,可思過半。因此,融合所得稅法之條文、行政解釋、司法解釋、司法判決(判例)等,為所得稅法建立規範體系,以使各條文相互間融貫一致,以及為所得稅法條文中之用語構建完整概念,以作實務問題之判斷基準之法學著作,極有必要。基於此一體認,著者吳金柱會計師耗時五年,爬羅剔抉龐鉅國內有關法令及文獻等,獨力完成本書。全書著重於概念與體系之學理建構,同時憑藉學理解析所得稅法及有關法規,探討重要實務問題,理論與實務兼修,是我國第一部研究所稅法之法學專著,誠屬不可多得之著作。
國際監察組織一九九四年研討會
國際監察組織的首要宗旨,在於促進全世界監察觀念的提升與監察制度的普及。其次是在於推動全世界監察使間相互觀摩學習與資訊經驗的交流。過去數十年以來,國際監察組織為達成此項宗旨,持續在世界各地召開會議進行研討,藉以分享各國國際監察制度實際運作的理念。本書乃集結十五個國家的報告人各項經驗。會議論文準備之用心與議題涉獵之廣泛,於本書中足以明證。
公平交易法(增訂2版)
本書以淺顯易懂文字,深入淺出、有系統介紹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書中除注重條文文義解釋外,亦完整蒐集實務上相關見解,並加以分析、歸納。本書亦將有關學說理論或實務上適用之爭點、疑義,加以整理介紹,並提出可能的解決方法。本書最大之特點,乃兼顧法律學之論理方法與經濟學理論,足始法律系入門學生,建立完整公平交易法體系理論。另讀者可以本書為基礎,深入探討書中所整理之公平交易法各相關爭點,作為論文研究之工具書。
平政院裁決錄存(精)
本書為政治大學法律系黃源盛教授所編纂,歷經十餘年的資料收集與精心校註,是一部內容豐富,目前海內外罕見的法制史料集,收錄北洋政府時期平政院審理案凡200件,其中,行政訴訟裁決案187件,糾彈案13件,並收錄該院歷任院長及評事35人的簡歷,及相關法規11種,約五十餘萬字。平政院(1914-1928)的成立,是中國正式採行行政訴訟制度的創舉,處在傳統與近代,固有與繼受的新舊法制更迭時期,在近代中國乃至台灣行政法制的發展史上均具有重大意義。歷來研究者多苦於資料難尋,相信本書的刊行可填補此一空白,對有志於此一領域的研究者將大有助益。
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專論
家庭暴力是一個自古存在的問題,卻一直被隱藏在陰暗的角落中,直到二十世紀末期才逐漸被人揭開神秘面紗,正視問題之本質,提出根本防治之道,而最令人矚目者,莫過於法律之制定與實務之改進。我國對於家庭暴力問題之關注,起步雖然有點晚,但進步卻十分神速。從婦女團體開始呼籲制定專法時起,在短短四、五年間,家庭暴力防治法即在國人的期盼下順利完成立法程序,使我國成為大陸法系國家中,第一個制定家庭暴力防治專家之國家,也使我國對於婦女人身安全之保護,向前跨進一大步,對於婦女人權之提昇,確實具有重大意義。
保全及樓管法律實務Q&A
從系統保全、駐衛保全、運鈔保全到人員保全,30年來保全業的發展日趨成熟,但在其執行業務過程中,也不時傳出爭議事件或負面消息。消費者如何善用保全業?自身權益何在?保全業本身的法律責任為何?以上內容盡在「保全篇」。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10多年來,已使得許多社區、公寓大樓的管理漸次步上軌道,後起的管委會如何見賢思齊,跟上腳步?「管理維護篇」為您掌握精華重點。
搞定銀行法律通
銀行威脅要管收我,該怎麼辦? 銀行威脅要告我詐欺,該怎麼辦? 我收到支付命令了,該怎麼辦? 銀行要來我家搬電視冰箱了,該怎麼辦? 銀行竟然要假扣押我的房子,該怎麼辦? 法院要我去開庭,該怎麼辦? 本書詳細分析銀行催收的招式以及後續的法律程序,讓你知己知彼,免於恐懼。 當你欠銀行卡債時,千萬不要在銀行有任何存款,最安全的方式就是現金持有,否則若讓銀行有機會使用抵銷權,會讓你欲哭無淚。 若您的戶籍地跟實際住址不一致,小心法院文件寄往戶籍地,如果漏接,將會有嚴重的後果。 支付命令是銀行最常使用的法律招式,但是只要你的一紙異議,就可以讓它瞬間破功。 如果有任何一家銀行強制扣薪,那麼其他的協商款項就不要繳了,應該通知各家銀行一起進來扣薪。
民初立嗣問題的法律與裁判
中國自清末民初以來,一直臨西方近代法律與固有傳統文化的沖突及適應的問題.立嗣是中國傳統上相當獨特的身份繼承制度,本文藝工作者借立嗣制度在國家的實定法上由保存到廢除的演變過程,反映大理院時期(1912-1927)的社會、立法與司法互動關系。本書大量使用當時最高司法審羊機構大理院落的民事裁判檔案,並輔發《大理院解釋例全文》、《各省審判廳判牘》等,以“寡婦立嗣”及“異姓承嗣”為主要原因、主要爭點及大理院法官們的法律適用及推理等。最後,剖析大理院立嗣裁判上呈現的特色,並對大理院的表現予以適當評價,以及討論對于嗣後國民政府立法運動的影響。
媒體人的法律保護
本書是針對所有從事媒體與傳播相關產業的從業人員,給予工作上有用的法律保護意見,不論是記者、編輯、廣告人員、廣播、攝影、公關等,本書以案例、圖示、問題指引的方式,提供實際幫助。哪些人需要這本書? 媒體從業人員(記者、編輯、企劃宣傳、廣告工作者) 媒體業經營者 (報社、雜誌社、出版社、電台、網站) 與媒體有關的人員 (作者、譯者、被報導者、讀者、使用者) 未來要從事媒體工作的人 (傳播科系的學生、想從事傳播工作的人)什麼時候需要這本書? 平時進補:了解媒體工作的法律風險以及自己的權益 戰時抱佛腳:挨告時了解相關法條案例以及公部門的看法內容分成七大篇 抄襲篇、誹謗篇、隱私權/名譽權/肖像權篇、廣告篇、版權篇、合理使用/轉載/引用篇、洩密篇 每篇內容中,都包含了該議題最新且最引人著名的實際案例,例如抄襲篇中有「廣告才子」范可欽公開指控「電視才子」王偉忠抄襲的案例、幾米控告歌手江蕙MTV抄襲《向左走,向右走》情節;誹謗篇中有劉泰英控告《亞洲週刊》、蔡兆陽控告《商業周刊》等喧騰一時的案件。然後針對個案例,列出法院最後判例以及專家提供的見解,給相關行為人參考。另外,全篇最後也會提出給從業人員的建議以及實用法條,供檢索與適用。
兩性工作平等:法理與判決之研
男女各司其所,自古本有差別,「男主外,女主內」、「女子無才便是德」等等傳統束縛,限制了女性的發展。 & 近年來,隨著社會之日益多元化及教育之普及,女性 漸漸於職場上嶄露頭角,卻同時遭受許多挫折,且往往不知如何或無法獲得救濟。因此作者嘗試彙集歸納實務上所產生之諸多實例,由家務勞動之價值為出發,進而 探討女性工作之價值,並期藉由學理上之探討,解決工作職場上所發生之性別歧視諸多難題。
WTO與貿易法(二版)
我國申請加入WTO的努力,在2002年1月1日開花結果,得以正式成為此一「經貿聯合國」的會員。但成為WTO的會員國只是一個起點,未來如何整合我國經貿法令規章與國際協定同步,才更重要,以爭取我國入會的最大化利益。相信本書可成為國內研究「WTO法」的參考,未來更可逐步發展為「WTO學」。本書二位作者研究經貿法規多年,陳櫻琴任於中原大學期間,教授經濟法等課程,研究貿易與競爭議題,有了理論及實務印證的機會。作者邱政宗長期任職於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及立法院,熟悉WTO與貿易相關法案,並有機會考察美、歐、日、韓等國貿法制度,曾實地至WTO總部訪察,以瞭解其運作。
行動之鑰:台灣電信法律實務與案例深度解
◆ 加入WTO對兩岸電信法規有何衝擊?◆ 防治手機簡訊詐財與相關法律之檢討◆ 電信業者心中的痛─基地台抗爭◆ 可以用「圖鈴」作公司的商標嗎?◆ 網際網路衍生法律問題之淺析 本書以電信相關法律課題為骨幹,結合業界豐富的實務經驗,真正切合目前電信產業所面臨的問題,了解相關法制,穩健邁向行動通訊新紀元!
警察職權行使法逐條釋論
警察職權係警察為達成任務之勤務運作行使干預作為之合理正當性授權,係警察實務運作之核心,亦與人民自由權益保障最密切相關,故警察職權行使法是警察維護治安與保障人權之職權作用的基本規範。本書邀集多位參與最初受託研究及擬具法律草案之學者,針對本法之每一條文,以立法緣由(含立法理由與目的、法理基礎、及其他相關法律條文)、條文解說(含名詞解釋、實體要件、程序要件、實務與學術見解)、問題探討(含實務問題、理論爭議、案例解析)、及其他相關論題作為體例,將法理與實務結合,以深入淺出方式逐條論述之,不僅適合警察實務界參考,亦可提供法律研習之用。
營業秘密法
智慧財產權是新興的法律權利,在經濟全球化的國際背景下,智慧財產權更是成為衡量一個企業組織甚至一個國家,財富和競爭能力的重要指標。 企業廠商熟悉專利 訴訟、授權實務及法律攻擊防禦,成為產品研發與市場行銷的重要關鍵因素,也只有依靠智慧財產權制度與規範市場經濟,鼓勵和保護正當的競爭,並反對不當的競 爭行為,才能有效地建立公平、合理的市場秩序。 本書嘗試從營業秘密之定義,就目前民法、刑法、公司法、憲法、公平交易法、勞動基準法……的規定、外國立法例、本國判決及本國「營業秘密法」 爭議較多條文之討論……數方面剖析上述問題,希望能協助僱傭雙方權利義務的平衡性,同時,也能更符合WTO對我國在智慧財產權的要求,俾使我國經貿組織在 邁入國際舞台的角色上,更加成熟自信。
警察法論-任務篇
本書試圖以警察法理為基礎,從我國整體警察法令規定中,析論警察任務。冀能探究警察在今日社會中之功能,釐清警察在國家機器運作中適切角色,以作為警察法學研究者,思考警察任務、功能、角色或職權等問題之參考,並期能架構合乎時宜且具前瞻性之警察任務法體系,以作為整體警察法學研究之基石。 民主國家中之法律應為公意的表現,是民意的條文化。因此,警察任務之獲得、擴張、縮減,應以法律為依據,以民意為依歸,準此,人民對警察任務之意見,若能共同直接由法律表現出來,毌寧最為理想。然而,立法工作日趨專精化,實不能如大型公共政策,得儘可能以公決方式決定,反之,必須由學術化、專業化客觀見解支持或制約,否則,民意極有可能受到操縱、誤導,甚至被濫用。在一種完全順應輿情,卻缺乏專業化考量下所制定之法律,是屬民粹式民主下的產物,品質不可能提高,其所付出之社會成本與代價則需由全民承擔,警察任務相關法令之制定,自不能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