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與人生
法律,是由立法機關制定,總統公布的所謂具有形式、具有文字的行為規範。無論它是民法、民法的特別法、,或者是刑法、刑法的特別法,以及具有刑罰規定的其他法律,身為國民的我們,都有義務遵守其規定,不得知法違法,侵害他人的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名譽、貞操等權益。法律與人生,關係密切,法律掌控人生的幸福、自由、前途、苦與樂、悲與喜……;而人生須仰賴法律的規範,帶動政治、經濟、教育、社會的制度化、秩序化與法治化,並保障私人的權益。本書計分導論、憲法與人生、民法與人生、刑法與人生、訴訟與人生等五編,分別闡述其內容,體系完整,架構嚴謹,立論正確,文句流暢,若干法律規定及專用名詞,均舉例說明,詼諧有趣,深入淺出,是一本可讀性頗高的法律專著。
審判的歷史
橫跨神話世紀、黑暗時代到理性現代的法庭劇場審判的歷史The Trial: A History from Socrates to O.J. Simpson 紅心皇后氣沖沖,堅持程序顛倒了,吼道:「先判刑,後裁決!」愛麗絲一聽這事不合邏輯,非常惱怒,結果引起紙牌王國一陣大亂,從仙境中醒來。刑事審判與人類歷史一樣古老。現今諸神的黃昏已逝,上帝只管最後的審判,復仇、迷信、刑求逼供、祕密審判為正義所不容,但審判的真實與虛妄仍舊困擾著我們……從原被告在公開場合彼此對峙,刑事審判便一直蓬勃發展。在這本驚人又幽默的書中,薩達卡特‧卡德里檢視了人類近四千年的法庭劇,包含了北歐神話、雅典的大理石法庭,到宗教裁判所的嚴刑拷問、女巫審判,再到一九三○年代的莫斯科審判秀、《愛麗絲夢遊仙境》以及二十一世紀的好萊塢。本書的解釋既談審判的價值,也談審判的暴力。中世紀歐洲曾有火和水的神裁及燒死女巫的迷信,也一度流行起訴動物、屍體與物品,但到了現代仍有類似的懲罰衝動。本書也告訴我們審判秀的故事:從英格蘭的都鐸王朝到蘇聯的史達林政權,並清楚地說明,為何在關塔那摩灣這些地方,沒有公開審判程序,就是與西方的司法傳統格格不入。誰有權審判?為什麼?過去的文明想透過代罪羔羊、犧牲品達到什麼目的?被告得承擔社會的罪惡到什麼程度?當權者為何想盡辦法避開審判或進行審判秀來剷除異己?審判當中正義與復仇、祕密審判與公開聽審、迷信與理性、真實與虛妄的張力又應如何看待?卡德里透過詳細的研究、新鮮的觀點解釋了這些主題。在這個以「無限反恐」及「民意」為名侵蝕法律保障的時代裡,他對審判的歷史解釋來得正是時候。
法理學(增訂二版)
對學習法律的人來說,研究法理學不僅有助於我們對當代法學思潮的瞭解,並能擴大本身的專業知識。 本書共分五編, 第一編導論,主要探討法理學的真義以及現代西方法理學的繼承與發展。 第二編新自然法學和價值論法學,共分六章,主要闡述拉德勃魯特、富勒、菲尼斯、馬里旦、羅爾斯、德沃金的法學思想。 第三編為分析實證主義法學,分別說明霍菲爾德、凱爾森、哈特、拉茲、麥考密克的實證主義法學思想,共計五章。 第四編為社會學法學,分別介紹狄驥、埃利希、龐德、盧埃林、弗蘭克、塞爾茲尼克、呂曼的法律社會學思想。 第五編為其他法理學,計有波斯納的經濟分析法學、批判法學、佩雷爾曼的新修辭學、鶴爾和博登海默的綜合法學、諾伊曼的法治論以及弗里特曼的法治論。
逃避人性
本書是探討法律、人性及社會的重量級著作,也是Nussbaum大師著作的首部中譯本。有關性與色情的法律,是否應該基於「何謂令人噁心」的社會風俗習慣?是否重罪犯應該被要求在汽車保險桿上貼上標籤或穿著T恤來昭示他們的罪行?美國最具影響力的哲學家瑪莎.克雷文.納思邦,在這本震撼人心又精闢的書中,以批判的角度去探討在個人與社會生活中,以及特別是在法律中,羞恥與噁心所扮演的角色。納思邦教授主張,我們必須提防這些情感,因為它們以麻煩的方式與我們想逃離自身人性的欲望交雜著;它們體現了一種使自己不受傷害的渴求,而這種渴求是不切實際,有時甚至是病態的。納思邦教授主張,噁心本身的思維內涵體現了巫術裡關於不淨的觀念,以及對純潔、不朽、擺脫動物性的無謂渴望,而與我們所知的人類生活不一致。」她主張噁心絕不能成為一個行為入罪化的判斷基礎,也不應該如目前這樣在法律中扮演加重或減輕刑罰的角色。她還主張,我們對她所稱的「原始羞恥」,亦即一種「針對人類不完美之事實」的羞恥,也應該同樣存疑;而她對某些懲罰活動中這種羞恥所扮演的角色,也持嚴厲批判的立場。納思邦教授採用了極度豐富的哲學、心理學和歷史資料,從亞里斯多德、佛洛伊德到納粹的淨化思想,並舉出各式各樣的法律案例,如奧斯卡?王爾德的審判以及瑪莎?史都華的內線交易案,使本書成為法律與道德哲學的重要著作。
但問旗民:清代的法律與社會
「但問旗民」,意思即為「不分滿漢,但問旗民」。清代統治者常刻意避諱滿、漢問題,故有「滿漢一家」、「不分滿漢」的用語;加上「漢化政策」的實施,在當時社會似乎看不到滿、漢的明顯差異。但實際上,清代統治旗人、漢人是不同的,因此本書討論清代統治下的旗人與漢人、法律對待族群與性別上的差異,可從滿漢的行政組織、族群與性別等三方面,來比較兩者之不同。本書分為上下篇。上篇:探討旗人皇族婦女的家庭地位、內務府旗婦的法律地位、旗人婦女的財產權、旗人的家庭糾紛、內務府官莊的情形等;下篇則從漢人的命案、婦女拐逃案件、犯姦案件等,來了解漢人社會在清代統治下的真實生活面貌。
法律電影院
我推薦法律系學生讀這本書,學著從電影瞭解法律,從法律瞭解人性,也從這本書感染對法律的熱情,作個真正入世的法律人。──蘇永欽(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 台灣的司法,在人們心中,還沒有成為正義的化身,不是終極的尺度所在。……在台灣觀賞西方法律電影,一定程度填補了東西方文化中社會正義追求途徑的差距。 ──李念祖律師 「法律電影院」那一篇篇精彩又真實荒唐的情節、隱藏黑暗角落的人性枷鎖,在蔡律師抽絲剝繭的思維理路中,情理法雖糾葛迷亂但正義終究有跡可尋。 ──楊順清導演美國沒有司法院,好萊塢已經承擔了司法院的功能。 從本書介紹的法庭電影的多樣性即知,電影工業對法律制度絕對不只是盲目的支持和歌頌,實際上觀眾看到更多的批判和質疑,審判者面對社會和政治壓力的脆弱、陪審團的可操縱性,律師唯利是圖、為魔鬼代言的刻板印象不斷被強化,和歐洲不同、完全被推到行政體系的美國檢察官,則似乎都有濃厚的政治動機。美國人民經過這些批判的洗禮,不但更了解法律是如何運作,而且有了更好的「加入」的心理準備,對於司法的產出建立了恰如其分的期待值。花再多力氣去改變制度,而不設法提高人民對司法的認知和認同,最後得到的終究還是不信任,而一旦沒有信任,司法的社會功能其實相當有限。~ ~ 蘇永欽
歐陸法律發達史
本書乃編輯故哥倫比亞大學歐洲法律史教授孟羅?斯密(Munroe Smith)博士之各講稿修正而成。書中之修訂,亦僅限於博士生前所自為之訂正,或其筆記曾經提示者。 本書之研究範圍,以討論西歐大陸自西羅馬帝國滅亡迄乎近代之私法的發達為主旨。瞭解私法發達所憑藉之媒介方法,始能涉及公法之範疇。縱觀歐陸法律整個發展過程,所有歐陸各國之法律,由多數不同之地方習慣之不成文式所構成,近代法亦然。 敘論自基督紀元第一世紀,迄於十九世紀的歐陸法律演變史。著者並先於導論中,指明此歐陸法律全部發達過程中之簡明的主要路線,俾讀者諸君得藉此了解著者個人之觀點與立論之標準。
新世紀的法律課題
本書以「新世紀的法律議題」為軸,當代最具挑戰性的議題,內容範圍涵蓋民、刑、公、商法等法學領域,由知名教授提出深入與前瞻的專家觀點,以有別於法律專業學院式的教育模式,嘗識以更口語化的用詞,更寬廣的視野,更具教育關懷的意念,提供法律通識教育的觀點學習。本書作者與內容包括:台灣大學黃錦堂教授講授「我國中央政府體制的現況與展望」,警察大學鄧學仁教授講授「現代婚姻關係之課題」、「現代親子關係爭端之解決」、東吳大學黃朝義教授講授「新世紀經濟犯罪與追訴」,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輔仁大學陳榮隆教授講授「維護經濟秩序的憲法──公平交易法」,中央大學鍾國允教授講授「憲法理念與我國釋憲制度」,中央大學楊君仁教授講授「永續台灣與法律對策」、「新世紀的公司治理」、「法律的全球化與在地化」。
從人間世到幽冥界:唐代的法制.社會與國
本書從「人間世」的法律犯罪課題延伸到「幽冥界」的地獄審判,討論唐代法制的相關面向,包括:透過庶民犯罪,檢視唐代訴訟制度的實際運作概況;庶民犯罪個案所彰顯的社會治安概況與國家的因應措施;國家在建立法秩序的過程中,如何運用超越法律之外的其他宗教或信仰的力量,以降低犯罪率,達到有效社會控制的目的。 & 從宏觀的角度說,本書以長期以來被忽略的庶民犯罪問題為核心,並觸及法、社會與國家等議題,甚至旁及國家統治技術等主題,超越過去法制史的作法。將問題點置於庶民與國家的互動上,即國家與基層社會的關係上,配合新史料的解讀與文化史觀點的導入,期能為歷史學與法學理論的結合做出貢獻。
官職併立制度的理論與結構
這是新人事制度施行二十年來唯一一本完整深入析述該制度的書,由當年銓敘部政務次長徐有守應本館邀請寫就。作者是我國人事行政界知名法制與實務專家,也是新人事制度創建任務的實際主持人,從實務執筆草擬原始方案,主持擬訂全套法規草案,並且代表考試院赴立法院說明和溝通協調全案,以至最後使之完成立法程序,全程一貫置身其中。作者現根據親身主持其事所知實際經過及引用大量官方檔案,著成本書。所有事實敘述均確實可靠,可供引證之用,有關理論分析尤其精闢深入。
法律英語:中英雙語法律文書製
本書特別適合供廣大涉外法律工作者參考, 大專院校法律經貿學子、英文語言愛好者學習研究。 & 目前大多數的法律英語教材, 基本上是「英語法律的注釋」, 沒有從根本上論述中英文法律文書製作的原理。 而本書可以說填補了這方面的空白。
法律與人生(五版)
法律,是由立法機關制定,總統公布的所謂具有形式、具有文字的行為規範。無論它是民法、民法的特別法、,或者是刑法、刑法的特別法,以及具有刑罰規定的其他法律,身為國民的我們,都有義務遵守其規定,不得知法違法,侵害他人的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名譽、貞操等權益。法律與人生,關係密切,法律掌控人生的幸福、自由、前途、苦與樂、悲與喜……;而人生須仰賴法律的規範,帶動政治、經濟、教育、社會的制度化、秩序化與法治化,並保障私人的權益。 & 本書計分導論、憲法與人生、民法與人生、刑法與人生、訴訟與人生等五編,分別闡述其內容,體系完整,架構嚴謹,立論正確,文句流暢,若干法律規定及專用名詞,均舉例說明,詼諧有趣,深入淺出,是一本可讀性頗高的法律專著。
法律社會學(第二版)
本書為華文國度第一本命名《法律社會》的專著。此書系統性介紹社會學古典大師馬克思、涂爾幹、偉伯、帕森斯對法律與社會之關係與互動的看法,尤其涉及舊蘇聯建國時代重要法理學專家帕舒卡尼斯,以及當代歐洲最著名思想大師哈伯瑪斯、盧曼、屠布涅的法哲學、法理學和法社會學。由於法國思想家艾德曼和福科學當代影像財產權與後現代主義法律思想的貢獻,故本書也各列專章加以討論。至於北美的法律形式主義、現實主義,乃至1980年代的法律判研究,以及女性主義、後現代主義之法律思想,都是把法律理論與實踐合成一體的法律之社會學運動,也在本書中詳細論述與評析。本書視野宏闊、文筆流暢、敘述清晰、論評精闢,尤其引用歐陸大堆資料(書籍、學誌、專文),集德、法、英、美、加、澳、日、俄等兩個世紀以來之文獻菁華,允為21世紀研究法政經社、文哲思想和關懷世局進展之人士的重要參考。 & 作者享譽海峽兩岸,為國際知名的馬克思主義論釋者,也是台、港、大陸、南洋倡導社會科學科際整合之著名教研者。
先秦法律思想與自然法
自然法是以理性為基礎,是人類求生存的大道。 本書作者從中國之春秋戰國時代,西洋之希臘、羅馬、神權時代之中世紀、文藝復興,直到近代與現代之自然法思想的內容、性質、條目及哲學基礎之不斷增益及發展情形;包括孔子、孟子、荀子、墨子、老莊,以及柏拉圖、亞里士多德、西塞羅、聖托馬斯‧阿奎那、葛老秀士、洛克、盧梭、康德,到現代的史丹穆勒等大思想家的有關自然法思想之精義,均有詳細之研究。 並將中國各家法律思想與西洋自然法思想,加以比較,逐一說明。作者以重振自然法為使命,抵抗「實證主義」、「唯物主義」等窒害人類之惡魔。
事實與格式
哈伯瑪斯在九○年代初出版的法哲學專著《事實與格式》,出版後立即引起國際學界的學術界高度重視,除了大量書評,並有幾次國際學術會議專門討論。 「這是一本非同尋常的著作。從某種意義上說它可能是哈伯瑪斯最好的著作。」 今天,在此書出版十多年之後,它仍然具有極大的現實意義。價值與文化的多元化是當代社會的主要特徵之一。 在整個社會沒有一種統一的宗教或道德信念來加以整合的情況下,社會秩序的維持越來越依賴於法律的可預見性和司法的公正。 《事實與價值》這部力作中,哈伯瑪斯運用他所創立和發展的「交往行動」理論來研究法律和民主制度,進一步來分析法律的事實性(facticity)和有效性(validity),並調和法律與正義、民主與權利。
荷蘭時代臺灣的經濟‧土地與稅務
約四百年前,荷蘭遠東印度公司在台灣38年間,結合中國移民與原住民,共同創造經濟的繁榮,堪稱台灣的第一次經濟奇蹟。作者潛心研究十七世紀台灣史多年,收集四萬餘頁有關台灣之古荷蘭文手稿,研究荷蘭當局、中國移民、以及原住民三方之頻繁互動,提出荷人治台時期「相互依賴合作」的經濟模式,文中舉證豐富,是研究台灣史的重要成果之一。
考試權的危機-考權制度的腐蝕與改進
中國之考試制度 考試取士之策略,為我中華民族所發明。考試之方式繁多,自始即不以筆試為限。遠自秦時即有低級官吏的「試」。例如「史記.高祖本紀」稱:高祖「及壯,試為(秦)吏。」西漢則有策試及射策制度,似均採口頭詣答對策方式以行,但所詢內容及適用對象則者有所不同。以後漸有筆試,科舉興,筆試並成為主要考試方式。我國現行「公務人考試法」則明定考試有筆試、口試、測驗、實地考試、審查著作或發明或佑能有關學歷經歷證明及論文等方式。 國民政府建都南京,在中央設置五個最高治權。七十年來,其中之一的考試權卻自始遭受挑戰,至今不僅毫無稍歇跡象,且時久彌甚,其權力或遭蠶食侵蝕,或企圖予以鯨吞;近年且有予以廢除消滅之議,構成嚴重危機。本書作者認為,肆應之方似不外防衛與自強兩途。本書歷舉事實說明挑戰經過,並舉述建議防衛及改進之道,以供參考。 作者簡介 徐有守,江西省吉水縣人。國立政治大學碩士,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研究。歷任國內各大學教授、台灣商務印書館總編輯、總經理、發行人。銓敘部及考選部常務次長及政務次長二十二年。現任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研究所、系教授。
房地產稅法有機書:不動產遺贈稅、夫妻財產
投資買賣房地產,最常遇到的麻煩問題,就是稅賦。有關房地產的稅賦既多且雜,例如:持有土地必須繳納地價稅、土地移轉要繳納土地增值稅、擁有房屋要繳納房屋稅、取得不動產所有權時要課徵契稅等。如何利用合法管道節稅?是許多人想知道的一門學問,本書作者將其多年來研習土地登記及財產稅務之經驗集結成書,為讀者解答疑惑。由於與房地產有關的稅賦相當多,因此分為三冊來加以說明。 第一本書專門介紹不動產增值稅、房屋稅、契稅問題及分割、交換、委建、合建等稅務案例解析。 第二本書介紹不動產營業稅及其所得稅問題、稅捐處罰、實務案例等。 第三本書介紹不動產交易與贈與稅、遺產稅問題及實務案例等。
終結的意義:虛構理論研究
現代主義的世紀末焦慮是永久性的,在這個二十世紀末的今天,這種焦慮愈來愈強烈。當我們真的生活在一個充滿由終結所支配的危機氣氛中時,一些對于終結的虛構模式變得顯而易見。 & 本書作者Frank Kermode被視為當今英國最杰出的批評家,在這部享有盛譽的《終結的意義》中,作者把文學虛構理論,與一般性的虛構理論聯系起來,從而深入探討人類在認識世界過程中所做的種種虛構,當然也包括文學虛構(包括小說,詩歌和戲劇)。 & 尼采說過,被能思考的東西必定是虛構的。作者在此從《啟示錄》著手,在檢閱自柏拉圖以來的眾多思想家的著述的同時,探討我們在不同的生存壓力之下如何構思出不同的世界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