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行政管制與行政爭訟—防疫與法治
【本書特色】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於2021年召開之「行政管制與行政爭訟──防疫與法治」學術研討會,計有4個場次,共8篇論文發表。在Covid-19疫情的威脅下,此次會議的籌辦雖充滿變數與挑戰,終能圓滿落幕。本書共收錄論文6篇,以饗讀者。
刑事訴訟法爭點地圖
【本書特色】.重點導覽程序法很抽象嗎?本書直接告訴你刑訴重點在哪裡!.快速複習從骨幹(爭點意識)到血肉(學說實務),考前複習更能言之有物。.清晰易懂用語淺白,並適時搭配體系圖表,複雜觀念不再混淆。.最新收錄113年增訂「特殊強制處分」專章、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323號判決、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大家都在討論的,更不容錯過! 【作者簡介】言頁政大法研所刑事法組應屆律師高考及格現為執業律師 【序】五版序 算一算,爭點地圖初版到現在已經8年有餘。8年了,我也從應屆上榜的小菜鳥律師aka言頁老師,變成年過30歲,熬夜一天累三天的大叔。時光毫不留情,初版的新法如今已成為舊法,唯一不變的是我還在補教業,還在努力寫書改版,慶幸有您們讀者的一路支持,我才能夠不被時間淘汰。 本書五版新收錄了113年修正的科技偵查相關條文,以及112年修正的聲請准許自訴制度、鑑定新法相關爭點,並補上前次改版後所新增的憲法法庭判決、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裁定,更新幅度頗大,若經濟狀況允許,還是建議入手一本作為考前爭點快速複習之用。 謝謝讀享編輯團隊在本書上的用心,除校對有無錯字外,也會確認法條是否更新、判決字號是否正確,甚至引註出處有無錯誤也會一一確認,筆者誠摯感謝,沒有您們的努力,本書無法順意完成。 用序寫日記好像變成一種不成文的習慣。2025沒有世界末日,以伊戰爭、烏俄戰爭還在持續,臺灣仍舊籠罩在中國的文功武嚇下。而我選擇在這一年寫下我人生新的篇章,決定與我妻子偕手白頭。願這世界能多一份體諒、尊重及溫柔,本書獻給所有我愛以及愛我的人。 言頁(許願律師)2025.07 【目錄】目錄CHAPTER 1 法院一、法院之管轄 1-2(一)事務管轄(刑訴§4) 1-3(二)土地管轄(刑訴§5) 1-4(三)競合管轄(刑訴§8) 1-4(四)牽連管轄(刑訴§6) 1-6二、迴避 1-13 CHAPTER 2 被告與犯罪嫌疑人一、基本概念 2-2二、被告之權利 2-4(一)不自證己罪原則 2-4(二)緘默權 2-7三、被告之訊問 2-9(一)訊問之類型 2-9(二)告知義務(刑訴§95) 2-11(三)全程連續錄音、錄影(刑訴§100-1) 2-19 CHAPTER 3 辯護人一、基本概念 3-2二、辯護之種類 3-3(一)選任辯護與指定辯護→以辯護人係經由被告抑或法院取得辯護地位為區別標準 3-3(二)任意辯護與強制辯護→以程序之進行是否應經辯護人到庭辯護為區別標準 3-3(三)多數辯護與共同辯護 3-13三、辯護人之權利與義務 3-17(一)閱卷權 3-17(二)交通權 3-24(三)在場權 3-28(四)聲請調查證據權(刑訴§163Ⅰ) 3-34四、實質有效辯護制度 3-35 CHAPTER 4 強制處分一、對人的強制處分 4-2(一)傳喚、通知、拘提、逮捕 4-2(二)羈押 4-11(三)身體檢查 4-20(四)限制出境、出海 4-33(五)暫行安置處分 4-41二、對物的強制處分(搜索、扣押) 4-44(一)搜索 4-44(二)扣押 4-66三、特殊偵查手段(含科技偵查) 4-73(一)臨檢、盤查 4-73(二)犯罪挑唆(誘捕偵查) 4-78(三)通訊監察 4-86(四)科技偵查 4-109(五)指認 4-121 CHAPTER 5 證據論一、自白法則與補強法則 5-2(一)自白法則 5-2(二)補強法則 5-15二、傳聞法則 5-27(一)基本概念 5-27(二)傳聞例外 5-33三、證據方法 5-61(一)被告 5-61(二)證人 5-62(三)鑑定 5-82(四)勘驗 5-93(五)文書 5-99四、私人不法取證 5-100五、數位證據 5-105 CHAPTER 6 偵查程序一、訴訟客體──案件 6-2(一)案件單一性(刑訴§267) 6-2(二)案件同一性 6-12二、偵查之開始──告訴 6-31(一)基本概念 6-31(二)代行告訴人(刑訴§236) 6-236(三)告訴期間(刑訴§237Ⅰ) 6-42(四)告訴之效力 6-43(五)告訴之補正 6-45(六)告訴權之喪失 6-51三、偵查之結束──起訴、不起訴、緩起訴 6-54(一)提起公訴(刑訴§251) 6-54(二)不起訴 6-63(三)緩起訴 6-66 四、不起訴與緩起訴之監督與救濟 6-76(一)內部監督機制──再議(刑訴§§256~258) 6-76(二)外部監督機制──轉軌準提自訴新制6-79 CHAPTER 7 自訴程序一、自訴權人 7-2二、自訴案件不可分原則 7-4(一)基本概念 7-4(二)公訴優先原則 7-6三、自訴之效力 7-9四、自訴之撤回與效力(刑訴§325) 7-10(一)限告訴乃論之罪或請求乃論之罪,且時間限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 7-10(二)不得再自訴、告訴或請求 7-10(三)僅撤回自訴之人受此限制,其他得為告訴之人依法告訴者,檢察官仍得偵查起訴 7-10(四)撤回自訴之人縱有刑事訴訟法第260條第1項之事由,亦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自訴,若違反,法院應諭知同法第334條不受理判決 7-10(五)自訴撤回之不可分效力 7-10 CHAPTER 8 第一審程序一、準備程序(刑訴§273) 8-2(一)基本概念 8-2(二)準備程序之調查證據 8-4二、審判程序 8-8三、簡易型程序 8-25(一)簡式審判程序(刑訴§273-1) 8-25(二)簡易程序(刑訴§449) 8-29(三)協商程序 8-34 CHAPTER 9 通常救濟途徑一、上訴通則 9-2(一)上訴權人 9-2(二)上訴之範圍(刑訴§348) 9-9二、第二審上訴 9-31(一)審級構造 9-31(二)原審法院之處理(刑訴§§362、363) 9-32(三)第二審法院之審理 9-41(四)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刑訴§370) 9-45(五)不利益變更禁止與罪刑相當原則 9-58(六)不利益之判斷 9-62三、第三審上訴 9-65(一)第三審上訴的限制 9-65(二)第三審法院之審理 9-87(三)第三審法院之判決類型 9-88 CHAPTER 10 特別救濟途徑一、再審 10-2(一)聲請再審的主體 10-2(二)為受判決人之利益聲請再審之原因(刑訴§420Ⅰ) 10-2(三)為受判決人不利益聲請再審之原因(刑訴§422) 10-20(四)再審之程序與管轄 10-23二、非常上訴 10-33(一)非常上訴之客體(對象) 10-33(二)非常上訴之原因 10-34(三)非常上訴必要性 10-38(四)非常上訴之判決 10-40 CHAPTER 11 沒收一、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 11-2(一)程序主體→財產可能沒收之第三人 11-2(二)開啟方式→第三人聲請、法院認為必要時依職權為裁定(刑訴§455-12Ⅰ、Ⅲ) 11-4(三)通知義務→課予檢察官、法院通知第三人之義務,保障其資訊請求權 11-8(四)訴訟經濟 11-9(五)法院之審理程序(刑訴§§455-19~455-24) 11-9(六)判決(刑訴§455-26) 11-10(七)肯認參與人獨立上訴之權利 11-13二、第三人撤銷沒收確定判決程序 11-19(一)概念 11-19(二)要件 11-19(三)效力(刑訴§455-30) 11-19(四)法院之審理 11-19三、單獨宣告沒收程序 11-21(一)管轄(刑訴§455-34) 11-21(二)法院之審理 11-21 CHAPTER 12 被害人保護與訴訟參與一、一般被害人保護之規定 12-2(一)偵查中陪同在場之人 12-2(二)移付調解及轉介修復機制 12-3二、被害人訴訟參與(新增第7編之3) 12-4(一)訴訟參與案件之範圍 12-4(二)聲請參與之程序 12-4(三)訴訟參與人之程序主體權 12-5
中華民國憲法與立國精神(第七版)
憲法規定治理國家的基本國策、國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以及國家機構的組織、職權和運作方式,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本書以緒論引導讀者認識憲法的意義、種類、特性、原則等,繼之綜觀從清末至今的憲政發展史。第三章起闡述我國憲法各章的內容。 書中亦就我國憲法所依據的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對我國的立國精神做一綜合陳述,以及其在憲法各相關部分中的具體呈現。 第七版,除對引用有關法律或法律條文有變更者逐一修改外,主要增改內容為在司法院組織中將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改為懲戒法院,除一般公務員外並納入法官的懲戒,並分設懲戒法庭與職務法庭。其次在選舉權中被選舉人消極資格的限制對象的大幅修改。 各章章末習題為問答題,須由讀者從該章內容整理歸納或自行申論,不提供解答。
犯罪心理學(第10版)
犯罪問題對社會與民眾造成巨大衝擊與傷害,有待深入瞭解犯罪者之認知與心理,據以研擬妥適之犯罪預防、偵查與矯正處遇對策因應。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特聘教授兼犯罪研究中心主任楊士隆博士根據其多年從事實證犯罪防治研究之心得,並參考國內外相關研究文獻,編寫成《犯罪心理學》一書,供關心犯罪防治之學術與實務工作者參考。本書共計五大部分二十六章,包括導論犯罪心理學之意涵、發展與貢獻、以及犯罪心理學相關理論、精神疾病與犯罪、各犯罪類型研究及犯罪心理學與刑事司法等議題之探討。本書之特色在於廣泛的蒐集各研究文獻並充分掌握犯罪者之人格、認知與行為模式,促使讀者有深層之認識與宏觀之瞭解。
立法院黨團協商制度(第1版)
立法院黨團協商制度就是立法院的ADR,提供立法院解決紛爭的另一種選擇機制。 本書詳細介紹立法院黨團協商之召集事由、會議之進行及黨團協商結論之效力等,盡可能呈現立法院黨團協商制度之完整面向,有助於讀者之了解。 透過解讀立法院黨團協商制度運作的方式,並分析及討論黨團協商所產生的問題,釐清相關爭議,讓讀者能兼容理論與實務的了解立法院黨團協商制度的全貌。 特別收錄立法院第4屆至第11屆第2會期,由立法院院長主持之黨團協商結論,約566個,配合立法院之運作模式,依主題分別詳列,俾利於快速查閱到所需要的類型,提供立法委員、助理及議事人員等實務工作者,隨時參考應用之工具書。
原住民自製獵槍魚槍法令解析與運用(第1版)
原住民族狩獵權所涉重要法令,除憲法、憲法增修條文之外,尚有《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2022年11月15日修正發布)、《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自衛槍枝管理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等;另《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於2025年3月15日發布施行。因此本書僅針對與原住民自製獵槍、自製魚槍相關之法令予以解析,提供入門與指引之參考。鑑於原住民自製獵槍與自製魚槍之管制政策多次更動,槍砲管制條例及相關法令亦隨而修正,包括定義、適用範圍、管理機制與罰則等,均有著重大變革,爰為讓讀者能建構完整清晰的脈絡體系與理論基礎,將從相關法令之歷史沿革開始介紹,再就法條解析、實務見解與個人拙見予以論述,俾窺得全貌有所助益。
實用非訟事件法(第15版)
非訟事件乃國家為保護人民私法之權益,干預私權關係之創設、變更、消滅而為必要之預防,以免日後發生危害者。非訟事件不限於非訟事件法所規定之範圍,因非訟事件涵蓋範圍甚廣,依據其涵蓋之事件而分,有廣義、狹義及最狹義之分。廣義之非訟事件,應包括行政機關處理有關私權之非訟事件。而狹義之非訟事件則指法院處理無爭訟性質之事件,其適用之法律,包括非訟事件法、民事訴訟法、家事事件法、強制執行法、破產法、提存法及公證法等。依據非訟事件法之分類,分為民事非訟事件及商事非訟事件。
醫療過失刑事判決選集(下)(第1版)
本書選錄之醫療過失刑事判決是來自第一審法院為被告無罪判決後,公訴人(檢察官)或自訴人不服,經上訴程序後已有罪判決確定或無罪判決確定之案例。相較於本書上冊收錄之一審判決後未上訴之案例,下冊所收錄案例因歷經上訴審法院為維持原審判決、駁回上訴,或撤銷原審判決,自為判決或發回更審之過程,導致同一案例有多個判決。下冊雖延續上冊介紹法院判決方式,但因訴訟當事人(檢察官、自訴人及被告)開啟上訴救濟程序導致存在多個歷審判決之特色而有所調整。
徐偉超的憲法選擇題
【本書特色】◆本書依據憲法之體系架構,一共分為4大篇: 第01篇──基礎理論 第02篇──基本權利 第03篇──政府組織 第04篇──基本國策◆在每一篇章中,分為兩大部分︰ 第一大部分──重點回顧 將每個單元之考試題型所考過重點,加以統合彙整分析 第二大部分──試題解析◆歸納與彙整各種考試題型,並逐一解析每個選項的觀念◆針對錯誤選項之敘述,以「畫線刪除」的方式加以訂正◆提供類似題型,加強演練,以達全面掌握各種變化題型 【作者簡介】徐偉超 執業律師 輔仁大學法學博士 高雄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序】作者序 記得在學生時代準備考試時,一直很希望有一本書,可以囊括所有考試題型,讓我可以用最快、最短的時間,精準掌握所有考試題型的書本。畢業之後,從事教學工作,常常看到同學們為考題而苦惱,面臨不知怎麼解析試題的窘境。於是乎在數年前,我便許下心願要撰寫分門別類而囊括所有考試題型之解題書籍,讓同學們在考試的路上,可以用最快、最短的時間精準地掌握各式題型,以減輕同學們在準備考試的負擔,早日金榜題名。儘管律師的工作再忙碌,這個心願一直沒有改變。終於,數年後的今天,憲法選擇題的解題書終於誕生。 當然,本書的誕生,首要感謝讀享出版社之全體同仁。如果沒有他們辛苦的日夜趕工,並給我十分專業的建議,這本書是沒有辦法誕生的。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希望這本書,可以陪伴著同學們,邁向金榜題名」。 徐偉超 2025年6月5日 【目錄】01基礎理論第一章 憲法之前言A3第二章 憲法之總綱A6 第一節 國體A7 第二節 主權A8 第三節 國籍A9 第四節 領土A11第三章 憲法之特性A14第四章 憲法之價值與原則A16 第一節 民主國原則A18 第二節 共和國原則A26 第三節 法治國原則A28 第四節 社會國原則A49第五章 憲法之變遷A57 第一節 憲法解釋A57 第二節 憲法修改A58 02基本權利第一章 基本權利總論B1 第一節 基本權利之歷史B1 第二節 基本權利之主體B2 第三節 基本權利之對象B10 第四節 基本權利之功能B14 第五節 基本權利之效力B19 第六節 綜合演練B21第二章 基本權利各論B23 第一節 人性尊嚴B23 第二節 平等權B27 第三節 人身自由B72 第四節 不受軍事審判B109 第五節 居住遷徙自由B115 第六節 言論自由B136 第七節 講學自由B174 第八節 出版自由B195 第九節 秘密通訊自由B198 第十節 宗教自由B208 第十一節 集會自由B227 第十二節 結社自由B238 第十三節 生存權B250 第十四節 工作權B256 第十五節 財產權B276 第十六節 營業自由B296 第十七節 訴訟權B301 第十八節 應考試權B319 第十九節 服公職權B323 第二十節 參政權B332 第二十一節 概括之基本權利B348 第二十二節 納稅義務B390 第二十三節 兵役義務B402 第二十四節 受教義務B407 03政府組織第一章 政府組織總論C1 第一節 權力分立原則C2 第二節 政治問題C7第二章 政府組織各論C9 第一節 總統C9 第二節 行政院C60 第三節 立法院C94 第四節 司法院C160 第五節 考試院C231 第六節 監察院C240 第七節 中央與地方之權限劃分C258 第八節 地方自治C269 04基本國策第一章 基本國策之內容D6 第一節 憲法本文之基本國策D6 第二節 憲法增修條文之基本國策D37第二章 基本國策之效力D51
爭點HERE 民事訴訟法
1.爭點齊全本書於各章節中完整呈現民事訴訟法之爭議問題,並以不同視角帶領同學一窺各大學說、實務之精要。 2.重要星等本書在各爭點皆標示星等,讓同學在考前衝刺階段,得參酌星等難易度及重要性,有效率地進行複習。 3.考題實戰與破解HERE本書在爭點最後以各大法研所、司律考題作為實戰演練,以解說之方式帶領同學破解爭點之包裝,並針對答題架構之編排給予建議。 4.最新實務見解本書蒐集最新的最高法院、高等法院見解,力求同學能掌握最新的實務脈動,以利回答各種考場上刁鑽且複雜的實務見解題型。
刑法案例演練:觀念與實作
【本書特色】 法律學習的主要目的,就在運用所學法律知識處理實際案例。本書的任務即在協助讀者具備掌握案例提問與事實,並在有限的答題時間,能夠妥善地交錯運用鑑定風格與判決風格,鋪陳應有的回答內容。此一能力的培養,不只是有助於考試,更有助於法律人的職業能力。 書中分為三大部分:第一單元是作為實際案例解析基礎的案例作答方法,傳達如何掌握事實、解釋事實、法律涵攝、處理意見爭議及運用犯罪結構等等解題技巧與通常觀念,而可作為法律適用方法的基礎教材。第二單元的30題初階案例與第三單元的20題進階案例,內容深淺不一,範圍涵蓋諸多刑法學習重點,可作為初學刑法至國考準備的觀摩與練習對象,尤其最後15道進階案例直接取自近年的司律考題,更可一探當前命題重點與風格。 【作者簡介】許澤天臺灣宜蘭人 現職: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學歷: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刑法組碩士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比較法學組學士 主要著作:刑法總則刑法分則(上下冊)刑法案例演練 個人Youtube頻道:Uncle許的刑法小教室 【序】推薦序 許澤天教授精研刑法,著有刑法總則與刑法分則教科書,並發表多篇學術論文,對我國刑法學的理論建構與實務發展,作出了開拓性的貢獻。最近出版的「刑法案例演練:觀念與實作」,結合法釋義學、法之適用及案例研習,對於更新刑法的教學研究,強化學習法律思維的論證能力,提升正確適用法律,具有深遠重大意義。 法學是實踐的科學,法之適用是法律人的任務。法釋義學不是始於文義,而是始於案例。案例研習或演練是法律教育的重心,各國皆然,我國亦不例外,課堂解說案例,雜誌刊登案例研習及實務案例評釋,國家司法考試亦以案例為試題。惟誠如本書序言所強調,我國刑法學的案例研習雖各有方法,但仍然缺少方法論的意識,尚未形成案例研習方法論的共識。許澤天教授撰寫本書的目的在於開展案例演練的基本觀念,提供案例實作的思維路徑,及應該遵守的基本思維方法。此項深值贊同肯定的方法論,體現於本書嚴謹的構造、豐富的內容及簡明清晰的寫作風格。 本書的特色除案例演練方法論外,在於其所精選設計的案例,分為二個單元,包含初級案例二十五題及進階案例十七題,其中十二題選自律師司法官考試試題。這四十二個案例是刑法的核心理論與實務的基本問題,具有重大的學習價值。案例在於演練,聽十個案例、讀十個案例,不如自行認真演練一個案例。每一個案例須先自行作答,再與本書的作答內容加以比較檢討,查閱資料,與同學討論補充,再寫成書面。若能如此,必能培養認事用法的能力,應付各種考試,開展未來的職業生涯。 法律的進步在於方法的反省、檢討與改革。案例是法律的生命、法律人的糧食。每一個法律部分,包括民法、刑法、憲法、行政法、訴訟法,都需要案例演練的內容或課程。每個學科都有其個別案例演練的方法,如民法的請求權基礎。但亦有共通的原則,如本書所倡導的鑑定體。 案例演練是一種技術,熟能生巧。案例演練也是一種科學,連結於法釋義學的體系建構。案例演練在某種意義上也是一種藝術,旨在個案中依法律實現正義。誠如許澤天教授在本書所強調,讓我們共同努力強化案例演練方法論的意識,形成案例演練方法論的共識,使所有的台灣法律人都能具備相同的法律思維方法,具有理性討論、正確適用法律的能力,落實於法律教育與國家司法考試,提升法律與司法的品質,貫徹平等保護人民權益的原則,鞏固法治社會發展的基礎。 王澤鑑2022年8月 武陵農場 三版序 這次改版,除了把鑑定風格的敘述寫得更為清楚些,就是在初級案例中增補2則、在進階案例增補2則過去兩年的國家考題。 實例解題能力的培養,最能考驗一個人從書本上學習的知識。可惜的是,坊間不少教科書,雖然臚列了許多學說與實務見解,卻未對如何在個案適用法律的邏輯關係給予說明,讓許多讀者不知道這些說法的意義在於協助實踐個案的法律價值。尤其是書本的知識,是要讓讀者培養解決問題的獨立思考能力,而非死記或追隨哪種說法。 誠然,鑑於國內學界對於諸多基本概念都還處於混沌不明狀態,筆者所寫的這些案例,不只是帶大家了解案例如何作答,更有觀念的澄清—如防衛過當也會成立誤想防衛。倘若讀者能再配合筆者在書中的註解指引,參酌筆者出版的總則與分則教材,相信更能掌握相關問題的來龍去脈。 行筆至此,要感謝新學林出版社的林靜妙小姐與許承先先生在改版過程的協助,還有康士坦茲大學Andreas Popp教授、杜賓根大學Bernd Heinrich教授、台北大學蔡聖偉教授與高雄大學謝開平教授給我在解題上的重要參考意見。 許澤天2025年5月 台南府前院 【目錄】第一單元 案例作答方法/1 卷頭語 3 第一節 提問與事實 6 第二節 鑑定報告 22 第三節 意見爭議 57 第四節 犯罪審查架構 69 第二單元 初級案例/103 一、胸口一刀 105 二、一同踹人 111 三、吸毒在廣州 115 四、兩克氰化鉀 123 五、防衛失手 135 六、抓小偷 139 七、水缸 145 八、同舟食人 151 九、「誤喝」可樂 157 十、病人的堅持 161 十一、小心飛鏢 165 十二、防衛過當也會是誤想防衛 169 十三、雅賊的代價 173 十四、酒燒恨血 177 十五、少年聯手扒竊 187 十六、爾虞我詐 191 十七、貞節牌坊 195 十八、逆轉證人 199 十九、辣妹的入罪誘惑 203 二十、山西布政司的五千兩在她房裡 207 二十一、林中誤語 213 二十二、誰能使用呼吸器 219 二十三、酒駕肇逃 229 二十四、麻醉猝死 235 二十五、刑求「致」死 239 二十六、醉翁的金錶 245 二十七、廟裡的東西不能亂拿 249 二十八、銀樓搶案 253 二十九、空手道教練的回擊 257 三十、錯殺網紅 261 第三單元 進階案例/269 一、相互解脫 271 二、砰、砰、砰 277 三、賊情萬急 283 四、選前惡夜 289 五、四張機 295 六、同謀同罪 305 七、終究得逞 311 八、「義氣」相助 317 九、奪命招牌 323 十、脫離不等於中止 329 十一、「假」綁票,真敲詐 337 十二、得罪大醫師的下場 343 十三、奪命的偽造求死信 351 十四、多事的大賣場 359 十五、居酒屋的猛烈反擊 365 十六、暴力討錯債 375 十七、火吞仇敵 385 十八、通緝犯的「拒捕」 395 十九、真實犯罪的「不實」報導與誣告 401 二十、良心未泯的同夥 405 附 錄/413 影片單元名稱/關鍵字/本書案例對照表 413
憲政轉型邁向國際人權
【本書特色】 本書討論憲法與國際人權法之互動,分析憲法為何及如何引入國際人權,探討憲法法院及最高法院適用國際人權條約之情形,析論其對人權保障之影響。 憲法與國際人權法本來是平行發展,但是兩者有越來越多之互動。國際人權建立個人申訴制度,國內憲法解釋機關曾經審查之案件,會再由國際人權監督機制審查之,甚至否定國內憲法解釋機關之意見。因而已有一些國家將國際人權條約之規範納入憲法條文中,已有相當多的例子。 【作者簡介】廖福特 現職: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長、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 學歷:牛津大學法學博士、臺北大學法學碩士、東海大學法學士 經歷:台灣國際法學會秘書長及常務理事、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臺灣民主基金會執行長、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委員、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委員、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諮詢顧問、法官評鑑委員會委員 研究領域:人權法、歐洲法、國際法、憲法 出版及編輯之書籍:1. Jau-Yuan Hwang, Fort Fu-Te Liao and Wen-Chen Chang, Development of Constitutional Law and Human Rights in Taiwan Facing the New Century (Institute of Developing Economies, Japan, March 2003).2. 廖福特,《歐洲人權法》,學林出版,2003年5月。3. 陳隆志、廖福特,《國際人權公約與國內法化之方法與策略》,行政院研考會,2003年6月。4. 廖福特,《國際人權法—議題分析與國內實踐》,元照出版,2005年4月。5. 廖福特,《人權法論叢》,元照出版,2007年3月。6. 湯德宗、廖福特(主編),《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第五輯》,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籌備處,2007年3月。7. 廖福特(主編),《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第六輯》,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籌備處,2009年7月。8. 廖福特,《國家人權委員會》,五南圖書,2011年1月。9. 廖福特,《國際人權法之國內衝擊》,新學林出版社,2012年9月。10. 廖福特,《聯合國與人權保障—監督機制、條約內涵、台灣實踐》,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台灣聯合國研究中心,2013年5月。11. 廖福特(主編),《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第八輯》,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2014年7月。12. 廖福特(執行主編),《聯合國人權兩公約》,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台灣聯合國研究中心,2014年8月。13. 翁逸泓、廖福特,《私生活之權利—探索歐洲,反思臺灣》,新學林出版社,2014年12月。14. 孫迺翊、廖福特(執行主編),《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台灣聯合國研究中心,2017年12月。15. 廖福特,《國家人權機構之國際比較分析》,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台灣聯合國研究中心,2018年12月。16. 陳隆志(Lung-Chu Chen)著,《當代國際法引論政策導向的闡述》(An Introduction to Contemporary International Law: A Policy-Oriented Perspective),翻譯群:廖福特(召集人)、黃昭元、姜皇池、張文貞、徐揮彥、宋承恩,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台灣聯合國研究中心,2022年7月。 【序】序言面對憲法與國際人權法的交錯 從法律發展而言,憲法與國際人權法是交錯互動的。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開啟第二波民主憲政浪潮,許多新興國家制訂新憲法,而1990年代之後開始第三波民主憲政浪潮,許多國家完成新憲法,邁向民主憲政之路。國際人權也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開啟新頁,從1948年通過世界人權宣言,之後陸續通過許多國際人權條約。同樣地區域國際人權條約也開始發展,形成區域國際人權網絡。國際人權也在1990年代之後逐漸成熟,形塑出比較完整之國際人權條約及監督制度。憲法與國際人權法本來是平行發展,但是兩者有越來越多之互動。國際人權建立個人申訴制度,國內憲法解釋機關曾經審查之案件,會再由國際人權監督機制審查之,甚至否定國內憲法解釋機關之意見。因而已有一些國家將國際人權條約之規範納入憲法條文中,已有相當多的例子。 對於我個人而言,憲法與國際人權法不停地在我的法律思索歷程交錯。在戒嚴時期思考民主憲政發展,在解嚴之後被國際人權法吸引,投入憲法與國際法交錯之領域,也是我多年來學術思考的重心。本書之出版,即是此思考主軸的一部分,希望能提供些許學術思索。 瞭解其他國家的脈動,其實也是思索台灣歷程的參考,或許台灣也需要面對憲法與國際人權法之交錯。解嚴之後開啟民主憲政之發展,政黨輪替之後開始將國際人權條約國內法化,但是終究仍須面對憲法基本權與國際人權之深層互動。而在憲法直接規範國際人權或許應該是我們未來必須思索之議題,亦是我們重要的抉擇。 廖福特 【目錄】總序 vii序言 xi作者簡介 xiii 第一章 導言壹、憲法導入國際人權條約 1貳、四種比較模式 3 一、憲法前言宣示遵守國際人權規範 二、憲法本文中規定國際人權條約之地位 三、憲法解釋應符合國際人權公約規定 四、賦予人民進行國際人權救濟之權利參、本書範疇 10 一、西班牙1978:走過威權獨裁、邁向國際人權 二、拉脫維亞1991:重拾主權獨立、面對國際人權 三、南非1993:走過種族隔離、邁向國際人權 四、波士尼亞1995:重建和平主權、引進國際人權 第二章 西班牙1978:走過威權獨裁、邁向國際人權壹、前言 15貳、憲政發展 16 一、早期憲法 二、1978年憲法參、人權規範 19 一、憲法人權規範 二、西班牙與國際人權條約肆、憲法法院 28 一、歷史 二、組成 三、職權伍、外國人之權利保障 30 一、區別權利本質 二、兒童身分之認定 三、小結陸、基本權利及自由保障 36 一、兒童權利 二、身心障礙者 三、生命權 四、性別議題 五、國家認同與權利行使 六、隱私權 七、表意自由權 八、法律救濟權 九、小結柒、結語 61 第三章 拉脫維亞1991:重拾主權獨立、面對國際人權壹、前言 65貳、主權與憲政發展 67一、艱辛主權路途 二、被佔領五十年 三、重拾主權獨立參、人權保障 71 一、憲法人權清單 二、加入國際人權條約肆、憲法法院 78 一、歷史 二、組成 三、職權伍、審理個案 80 一、公民與政治權利 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 三、條約是否違憲 四、小結陸、國際人權監督機制之挑戰 112 一、聯合國人權條約監督機制 二、歐洲人權法院 三、小結柒、結語 122 第四章 南非1993:走過種族隔離、邁向國際人權壹、前言 125貳、憲政發展脈絡 128 一、殖民地時期 二、主權國家參、人權規範 135 一、憲法人權清單 二、國際人權肆、憲法法院 142 一、歷史 二、組成 三、職權伍、憲法與國際法 145 一、國際規範之國內法地位 二、人權清單與國際法陸、在個案中適用國際法 148 一、民主轉型 二、平等權 三、生命權 四、兒童刑罰 五、公正審判 六、人身自由及安全 七、宗教自由 八、表意自由 九、選舉權 十、居住權 十一、健康權 十二、經濟活動 十三、公正行政行為 十四、小結柒、國際及國內衝擊 184 一、國際衝擊 二、國內衝擊捌、結語 186 第五章 波士尼亞1995:重建和平主權、引進國際人權壹、前言 189貳、波士尼亞憲法之發展歷史與特色 191 一、近代憲政發展歷史 二、大幅度導入國際人權條約參、波士尼亞憲法法院之特殊任命程序 207肆、憲法法院與聯合國人權條約之互動 209 一、適用聯合國人權條約 二、條約監督機制之審查伍、憲法法院與歐洲人權公約之互動 218 一、禁止酷刑 二、人身自由與安全 三、司法權利 四、私人及家庭生活 五、宗教自由 六、表意自由 七、財產權 八、選舉權及平等權 九、小結陸、結語 247
企業併購法
【本書特色】 經查日本於民國113年一整年之M&A案件數約為4,700件。此4,700件之M&A案件所涉及之總交易金額或價值約為US$1,313億元,(以1美金比新台幣30元之匯率計算)換算為新台幣則約為3兆9,390億元。反觀台灣於民國113年一整年之M&A案件數約為252件,此252件所涉及之總交易金額或價值約為新台幣326億9,400萬元。承作者於本書之二版序所述,許多跨國企業迄今仍是以「併購」滋潤及壯大自己,而相較之下屬較保守之日本這數十年來亦必須藉由「併購」以提升本身之國際競爭力。然保守之日本於民國113年所進行之M&A案件數居然是台灣的18.65倍,而日本於該年之M&A案件所涉及之總交易金額竟然是台灣的120.49倍。職是之故,若欲於短期間提升本身之國際競爭力,台灣企業勢必須更加積極運用M&A活動來強化迎接AI時代並開創台灣新道路。 我國「企業併購法」於91年2月公布施行,並分別於93年5月、104年7月修正公布全文五十四條並於105年1月8日施行。惟「企業併購法」最新修法已於111年完成並於12月15日施行,本次修法之契機源於司法院釋字第七七○號解釋理由書指明本法有未使股東及時獲取涉利害關係之資訊等未竟之業,進而一併針對「股東權益之保障」、「放寬非對稱併購適用範圍」及「擴大彈性租稅措施」進行檢討修正。因應此一修法,筆者除就105年1月8日之後與本書相關之法令予以更新外,並就「企業併購法」111年新修法之處予以分析整理第三版「企業併購法」書籍(共計33多萬字近600頁),本次出版沿續逐條釋義的方式,針對新修正條文及相關法令重編內容,期望本書對企業併購之實務工作者以及企業併購法之研習者有所助益,並共同促進企業併購法制之發展。 【作者簡介】黃偉峯 現職:台灣通商法律事務所 顧問中華民國商務仲裁協會仲裁人 學歷:美國杜蘭大學法學院法律博士(Jurist Doctor)美國杜蘭大學法學院比較法學碩士(M.C.L.)美國杜蘭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LL.M.)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律學系法學組 (現為國立台北大學)法學學士 專長:併購(國內、跨國)、合資、投資、技術移轉、國際工程、反傾銷(Anti-dumping)、反托拉斯(Anti-trust)、國際紛爭解決、國際訴訟、國際法務、國際法務人才培育、戰略法務、企業法務管理、一般公司法務 經歷: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台北)資深法律顧問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資深法律顧問日本國松下電工株式會社本社(現Panasonic株式會社)(日本大阪)社內辯護士司法院英譯大法官解釋編輯委員會(台北)委員外貿協會(具碩士資格人員之國際行銷人才培訓)(台北)講師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台北)兼任副教授 著作:併購實務的第一本書2002年6月商周出版企業併購法2007年10月元照出版企業併購法第二版2016年8月新學林經銷 資格:美國紐約州及路易斯安那州律師 【序】作者三版序 近來(民國114年)作者服務之台灣通商法律事務所常常接到日本/台灣企業來詢問其等與台灣/日本企業進行M&A活動之相關法律事宜,這情況有一點不尋常(指的是正面的思考),不知是否是因為受地緣政治、或美國川普總統於114年4月發動之世界關稅大戰之影響還是因為近年台積電於日本設廠所帶動之效果?經查日本於113年一整年之M&A案件數約為4,700件(參日本Recof公司依RECOFDATA公司之MARR Pro所做成之企業併購案件資料:https://www.recof.co.jp/crossborder/jp/market_information/),其中純粹為日本企業之間的M&A案件(日本稱其為In-In)數約為3,702件,而日本企業向外國企業發動之M&A案件(日本稱其為In-Out)數約為665件,惟外國企業向日本企業發動之M&A案件(日本稱其為Out-In)數約為333件。此4,700件之M&A案件所涉及之總交易金額或價值約為US$1,313億元(以1美金比新台幣30元之匯率計算)換算為新台幣則約為3兆9,390億元。反觀台灣於113年一整年之M&A案件數約為252件,此252件所涉及之總交易金額或價值約為新台幣326億9千4百萬元(參經濟部商業發展署所公布之企業併購案件統計資料:https://gcis.nat.gov.tw/mainNew/subclassNAction.do?method=getFile&pk=685)。承作者於本書之二版序所述,許多跨國企業迄今仍是以「併購」滋潤及壯大自己,而相較之下屬較保守之日本這數十年來亦必須藉由「併購」以提升本身之國際競爭力。然保守之日本於113年所進行之M&A案件數居然是台灣的18.65倍,而日本於該年之M&A案件所涉及之總交易金額竟然是台灣的120.49倍。職此之故,若欲於短期間提升本身之國際競爭力,台灣企業勢必須更加積極運用M&A活動來強化迎接AI時代並開創台灣新道路。 我國「企業併購法」於91年2月公布施行,並分別於93年5月、104年7月修正公布全文五十四條並於105年1月8日施行。惟「企業併購法」最新修法已於111年完成並於12月15日施行,本次修法之契機源於司法院釋字第七七○號解釋理由書指明本法有未使股東及時獲取涉利害關係之資訊等未竟之業,進而一併針對「股東權益之保障」、「放寬非對稱併購適用範圍」及「擴大彈性租稅措施」進行檢討修正。因應此一修法,筆者除就105年1月8日之後與本書相關之法令予以更新外並就「企業併購法」111年新修法之處予以分析整理第三版「企業併購法」書籍(共計33多萬字近600頁),本次出版沿續逐條釋義的方式,針對新修正條文及相關法令重編內容,期望本書對企業併購之實務工作者以及企業併購法之研習者有所助益,並共同促進企業併購法制之發展。 這本「企業併購法」第三版從行政院就本法修正草案出爐到出版共計花了作者及台灣通商法律事務所同事們近四年以上之時間。其中,非常感謝李昕律師細心及耐心地數次確認、查證暨校稿及吳彥儀數次排版及校稿。另外亦感謝於日本執業之黃峻毅日本弁護士之數度提供日本相關併購法令及資訊供作者參考。最後要謝謝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律專業副總編輯林靜妙小姐之協助。此本書沒有他們之協助是不可能完成的。 黃偉峯2025年5月吉日台灣通商法律事務所 【目錄】作者三版序作者二版序作者序 第一篇 企業併購法總說明第一章 前 言 3 第二章 企業併購法之立法壹、立法原則 4一、以單獨立法方式,建立企業併購之基礎法制 4二、簡化程序,便利企業併購 4三、提供多元之併購方式,排除現行法令障礙 4四、提供靈活之勞動法制 4五、提供適當租稅措施,鼓勵企業進行併購 5貳、法案要點 5 第三章 企業併購法九十三年部分條文修正案壹、修正目的 9貳、修正要點 9 第四章 企業併購法一○四年部分條文修正案壹、修正目的 10貳、修正要點 10一、簡化併購程序,增加併購彈性與效率 10二、健全法制,修正股東、債權人及員工權益之規定 11三、檢討租稅措施之規定 12 第五章 企業併購法一百一十一年部分條文修正案壹、修正目的 14貳、修正要點 14一、保障股東權益 14二、放寬非對稱併購適用範圍 14三、擴大彈性租稅措施 14 第二篇 企業併購法逐條釋義第一章 總 則 19第一條(立法目的) 19第二條(法律適用之順序與相關法源) 24第三條(主管機關) 33第四條(名詞定義) 34第五條(董事會之注意義務及忠實責任) 59第六條(特別委員會/審計委員會) 69第七條(發送股東之併購文件) 80第八條(排除員工及股東承購之發行新股) 83第九條(重整計畫之以債作股) 90第十條(股東表決權契約與信託) 96第十一條(股份轉讓合理限制之事項) 106第十二條(股份收買請求權) 126第十三條(公司買回股份之處理) 149第十四條(臨時管理人之選任) 154第十五條(勞工退休準備金之處理) 162第十六條(留用勞工之權利) 171第十七條(不留用勞工之權利) 183 第二章 合併、收購及分割 189第一節 合 併 189第十八條(一般合併及非對稱式合併) 189第十九條(簡易合併) 207第二十條(參與合併公司存續型態之限制) 219第二十一條(公司與外國公司合併條件) 222第二十二條(合併契約應載事項) 229第二十三條(債權人之保護規範) 239第二十四條(合併之效力) 242第二十五條(變更登記或合併登記) 245第二十六條(進行合併事項報告之時點) 253第二節 收 購 256第二十七條(概括承受或讓與方式之收購程序) 256第二十八條(子公司收購母公司) 279第二十九條(一般及非對稱式股份轉換) 287第三十條(簡易股份轉換) 301第三十一條(轉換契約及轉換決議之應載事項) 303第三十二條(股份收買之例外) 314第三十三條(股份轉換決議之通知及公告) 318第三十四條(上市(櫃)公司之股份轉換) 319第三節 分 割 324第三十五條(分割決議) 324第三十六條(非對稱式分割) 338第三十七條(簡易分割) 342第三十八條(分割計畫) 345 第三章 租稅措施 355第三十九條(併購之稅捐減免) 355第四十條(商譽之舉證與認定及平均攤銷年限) 369第四十條之一(無形資產之平均攤銷年限) 374第四十一條(費用之平均攤銷) 379第四十二條(租稅獎勵之繼受) 381第四十三條(併購前虧損之扣除) 387第四十四條(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條件) 394第四十四條之一(股利所得之延緩課徵) 401第四十五條(所得稅連結申報) 407第四十六條(跨國併購之準用) 420第四十七條(不當規避納稅義務) 423第四十八條(認列損失之年限) 427 第四章 金融措施 430第四十九條(授信額度之放寬) 430第五十條(股份替代原擔保) 439 第五章 公司重整之組織再造 444第五十一條(重整計畫) 444第五十二條(股份收買請求權之例外) 450 第六章 附 則 452第五十三條(租稅相關程序) 452第五十四條(施行日) 454 附錄 企業併購法修正新舊條文對照表 455附錄 企業併購法相關函釋 497◎收錄函釋一覽(依條次) 497◎收錄函釋一覽(依年度) 503
移民法規之理論與實務
適用對象 要準備移民特考的考生 & 使用功效 透過紮實的實務整理,了解移民法規考試重點。 & 本書特色 一、介紹移民實務工作之願景、業務內容及當前重大政策,可輔助讀者理解移民法規,內容淺顯易懂,有別於其他專書,適合做為教學或自習使用。 二、本書內容兼具理論與實務,有助於讀者探索移民法規全貌。 三、本書延伸閱讀部分可讓讀者更深入思考如何解決實務問題。 四、相關章節附錄移民行政人員特考試題,對於有志從事移民工作之初學者而言是一本不可或缺的入門書。
刑法分則(下):人格與公共法益篇
【本書特色】 本書的寫作內容,除了根據國家考試命題大綱選擇的罪名外,並加入一些具有重要意義,而為習法者應該知悉的罪名。寫作方法上,係以當代德國刑法理論為基礎,結合我國重要議題,對相關學說與實務見解進行深度的引用與討論,以求完整地闡釋每一罪名的保護法益、體系結構與基本內容。因此,不論是仍在學習與準備考試的讀者,抑或是已經從事刑事實務工作的人士,皆可透過本書的閱讀獲得知識上的滿足,並能反思既有知識,從更遼闊的視野觀察各罪問題。 【作者簡介】許澤天 臺灣宜蘭人 現職: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學歷: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刑法組碩士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比較法學組學士 主要著作:刑法總則刑法分則(上下冊)刑法案例演練 個人Youtube頻道:Uncle許的刑法小教室 【序】七版序 這次改版的主要部分,乃今年5月增訂的罪名:不到庭罪(11章/邊碼24-1~24-3)、影響證人罪(11章/邊碼79-1~79-4)、枉法裁判罪的行為主體(11章/邊碼122)、司法關說罪(11章/邊碼140-147)、自行脫逃(12章/邊碼59-1)。這些罪名固然反映了民意對司法的期待,但也產生不少疑問,如不法關說罪與枉法裁判罪的關係,受關說者配合關說所為是否枉法,受關說者是否也是不法關說罪處罰的對象。除了上述內容外,本版在內文的主要調整處:死亡的判定(1章/邊碼13);殺害直系尊親屬(1章/邊碼20-26);義憤殺人(1章/邊碼27、33);誹謗罪的真實調查(5章/邊碼52);強制性交的違反意願(7章/邊碼23、24);使公務員登載不實(9章/邊碼98);受賄的具體職務行為(10章/邊碼76)。 蔡聖偉教授與王士帆教授提供的實務裁判整理,董武全法官、潘韋丞法官、曾昭愷檢察官、簡美慧檢察官有關司法關說問題的意見,最高法院林勤純庭長的一再鼓勵,成大法律系的王意婷與田穎真同學的校對,新學林出版社林靜妙小姐與許承先先生的行政協助,都是本書改版的重要助力,在此一併致謝。 今年4月造訪大學時期帶領我進入刑法殿堂的黃常仁老師,蒙他應允,讓我將本書獻給他,盼望這本書能夠傳承他對我的教導。 許澤天2024年6月 台南府前院 盲人摸象 有一則盲人摸象的寓言,幾個盲人探索大象的不同部位後,摸到象鼻的說它像蟒蛇,摸到象耳的說它像畚箕,摸到尾巴的說它像繩索,摸到象腹的說它像甕缸,摸到象腿的說它像柱子。眾說紛紜,誰也不服誰。 法律問題的討論,也與盲人摸象非常類似。有些書提出摸到象鼻的某位權威見解,主張應採取蟒蛇說,卻不論自己是否真的摸過象鼻,也可能只是因為沒聽過或理解其他的說法。有些書整理了好幾個見解,卻沒表達要採取哪一個,這可能出自作者謙遜下的猶豫;亦可能只是粗糙的剪接,不知這些見解究竟從何而來。有些書甚至會投機地告訴讀者,即使摸到象鼻,也必須迎合可能出題者的甕缸說。當然,也有些書將別人摸綿羊得到的毛毯說套用到對大象的描述。 本書對於大象的描述也只能說是主觀上力求完美,部分說明甚至更像是河馬,這也是不斷更新的重要原因之一。然而,無論哪一版,即便認為大象是一條蟒蛇,也是忠於自己的體驗,而非人云亦云。特別在意見分歧時,希望能夠從更多的角度進行思考與整合。如在探究繩索、甕缸與柱子等說法後,得出更為接近的犀牛說;或是在參考蟒蛇與畚箕的觀點後,靜下來想出一頭昂鼻挺立的大象。當然,人類社會信奉的價值觀不斷變化,每個地方也有自己的政經條件與風俗文化,我們心中所見的大象,展現的面貌也會各不相同。但無論如何,我相信,只有這樣的學習,才能在處理法律問題時樂於表達與分享自己的想法,並在與人對話後繼續堅持或調整自己的觀點,這很可能會跟隨通說,也可能會跟隨少數說;但絕不是鸚鵡學舌,更不是別人向左,我偏要向右。 每日忙於案件的實務工作者,或為通過考試而日夜苦讀的學生,如果只是勉強彙整或剪接他人的見解,而不再用理智好好分析其中的道理,並轉化為自己的想法,很難把法律工作當作可以一生懸命的志業,最終只會變成一件耗費能量的苦差事。期盼本書的讀者,能夠透過刑法的學習,愛上法律的分析,為法律而努力。 許澤天2025年6月 台南府前院 【目錄】第一章 殺人與墮胎/1 第一節 普通殺人罪 4 第二節 受囑託或得承諾殺人罪 19 第三節 教唆或幫助自殺罪 42 第四節 過失致死罪 61 第五節 墮胎罪 66 第二章 遺棄與肇事逃逸/79 第一節 遺棄罪 81 第二節 肇事逃逸罪 103 第三章 傷害身體/123 第一節 普通傷害罪 125 第二節 傷害致死罪 147 第三節 重傷罪 152 第四節 聚眾鬥毆罪 164 第五節 妨害未成年人發育罪 173 第四章 妨害自由/179 第一節 強制罪 181 第二節 私行拘禁罪 205 第三節 恐嚇個人罪 219 第四節 侵入住居罪 226 第五節 非法搜索罪 237 第六節 誘拐未成年人罪 240 第五章 妨害名譽與信用/253 第一節 公然侮辱罪 255 第二節 誹謗罪 274 第三節 妨害信用罪 291 第六章 妨害秘密/295 第一節 妨害文件秘密罪 297 第二節 入侵電腦罪 304 第三節 窺視竊聽竊錄罪 310 第四節 洩漏業務上秘密罪 324 第七章 性犯罪/333 第一節 強制性交或猥褻罪 335 第二節 其他妨害性自主與性發展罪 352 第三節 促成性交易罪 362 第四節 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 369 第八章 公共危險/381 第一節 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有人所在處所罪 383 第二節 其他放火罪 393 第三節 不能安全駕駛罪 398 第四節 其他交通危險罪 414 第五節 污染空氣、土壤或水體罪 430 第九章 偽造犯罪/443 第一節 文書概念 445 第二節 偽造或變造文書罪 458 第三節 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480 第四節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485 第五節 行使經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文書罪 492 第六節 偽造或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罪 497 第七節 偽造貨幣罪 501 第十章 貪污/509 第一節 公務員犯罪概說 511 第二節 一般受賄罪 525 第三節 加重受賄罪 546 第四節 行賄罪 551 第五節 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 556 第六節 非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 565 第十一章 妨害司法/573 第一節 藏匿人犯罪與不到庭罪 575 第二節 妨害刑事證據罪 586 第三節 偽證罪與影響證人罪 593 第四節 誣告罪 611 第五節 未指定犯人誣告罪 623 第六節 枉法罪 627 第七節 司法關說罪 636 第十二章 妨害公權力與秩序/645 第一節 妨害公務罪 647 第二節 侵害公務上掌管物品罪 658 第三節 妨害封印或查封標示與違背扣押效力罪 662 第四節 僭行公務員職權 667 第五節 縱放或便利脫逃罪 670 第六節 妨害投票罪 676 第七節 聚眾騷亂罪 685 第八節 恐嚇公眾與煽惑罪 703 名詞索引/711
參與式預算的理論與實踐:資源配置中的公民參與(第1版)
21世紀至今,治理模式強調政府與公民、非營利組織和企業之間合作共同解決公共問題,參與式預算(participatory budgeting)、公民議會(citizen assemblies)等創新形式的公民參與,在全球各地廣泛被應用。參與式預算在1989年於巴西的阿雷格里港(Porto Alegre)發展出全球第一個實踐案例,並逐漸擴展到世界各國城市。臺灣自2015年起由臺北市長柯文哲以「重新參與你的生活」為口號,開始推動參與式預算的具體實踐,此項創新的公民參與資源配置模式在臺灣一時蔚為風潮。本書的特色及貢獻有二,一為透過系統性的梳理綜整國內外相關學術文獻,將各種面向論述之規範性理論及實證性研究,彙整出分析架構,提供有志於探索參與式預算相關議題之學術研究者,建構理論架構之參考及應用;另一為蒐集全球發展趨勢資料及國內外之實踐案例,描述各國在不同領域展開的各種多元參與式預算模式,發揮「他山之石可攻錯」之效,提供國內實務界參考、運用及反思。
公共人力資源管理:理論與實務(3版)
本書突破傳統教科書撰寫方式,結合人事行政學界與實務界專家,針對我國公共人力資源管理所涉及的理論,以及考銓法制應用上的實際案例進行分析與對話。各章內容基本上分為兩大部分:首先,第一節與第四節由學界作者主筆,主要介紹各章主題意涵、特性,以及未來可進一步探討或發展的議題;其次,第二節與第三節由實務界作者主筆,重點則側重於分析相關法令規定,以及實際的案例應用。藉由此協同合作方式,本書除了可更周延地探討今日公共人力資源管理重要課題,同時也有助於指引讀者瞭解相關概念在實際運作過程中,可以引用的法規制度及參考案例。
民事裁判之理論實踐與民事法學之發展:孫森焱大法官紀念論文集
為紀念並傳承孫大法官森焱教授對司法職務之忠誠廉明、對學術之熱忱及對真理探求之執著,形塑並深化實務與理論交流的典範,乃邀請孫大法官森焱教授之友人、同僚、晚輩及學生,撰寫紀念論文,由民法研究基金會集結編輯為本書,定名為「民事裁判之理論實踐與民事法學之發展」,對提昇我國民事法學之進步及發展,溝通實務與理論交流,促進民法之現代化,俾有所助益及貢獻。
國安說法:木馬、網攻、關鍵科技與經濟安全
本書由國科會研究計畫《科技國家之秩序與安全》成員共同撰寫,以深入淺出的論述,探討現今科技世代之下的國家安全衝擊與應對。國安法制議題既廣且深,為了讓一般大眾也能了解國安法制的相關研究內容,本書嘗試以淺顯的文字,說明現今國安法制所遭遇的困難及挑戰,包括國家木馬、關鍵基礎設施、網路攻擊、關鍵科技保護及資本管制等熱門國安議題。本書旨在突破法學研究晦澀難懂的限制,以更平易近人的論述推廣國安法制的研究內容。
校門裡的社會運動:台灣學生自治與學生權利
【本書特色】道阻且長 願伴同行 寫給和2018年的我一樣,初次擔任學生會核心幹部,卻對眼前的工作一無所知的學生自治實踐者。 台灣是全世界少有以法律規定各大學、專科學校、高中職都必須成立學生會的國家,早在2005年修正通過的大學法,就規定「全體學生均為學生會當然會員」,並賦予了學生會捍衛學生權利的職責。但是成立學生會之後,學生權利就受到保障了嗎?在學生會經營屢遭困難、學生群體對公共議題關注度下降的世代裡,我們該如何繼續努力?學生自治與台灣社會的民主發展之間,又能以什麼方式相互連結? 本書試圖解答以下問題:學生自治與學生權利的關係是什麼?學生自治如何延續學生運動的傳統?如何建構學生權利的理論體系?如何破除學生自治的制度困境?如何對學生權利議題提出論述、做出行動?台灣的大學教育和民主社會該往何處發展? 這是台灣第一本以學生權利為主題的專書,作者從他在跨校學生自治組織服務的經驗裡,擷取出豐富的實務案例,並用完整的論述脈絡貫穿所有案例,更從法律、社會學、政治學等多個角度,反覆辯證學生自治與學生權利的關係,是所有學生會幹部、學生自治參與者、關注公共事務的青年、關心校務治理的教育工作者,以及重視台灣民主的公民所必讀的著作。
中華民國憲法精義(第9版)
本書介紹我國憲法重要內容與精神,內含2005年6月第七次修憲內容。本書特色有三:1.架構清楚、條理分明、搭配相關說明圖表,有利初學者快速學習。2.在相關章節精選160則大法官解釋,以實際問題案例方式,引領讀者了解憲法內容。3.就重大憲法問題提出精闢分析,提供讀者進一步深思。本書乃三位年輕憲法學者的集體創作。三位作者的碩、博士論文皆以憲法重大議題為主題,為新一代的憲法學新秀,對憲法理論與實務了解深入。此外,三位作者均有豐富的憲法教學經驗,其以豐富教學經驗為底,提出一個非常清晰的分析架構,並搭配許多圖、表,方便讓讀者能徹底釐清相關概念與爭議。此外,凡就重要的憲法問題,都經共同作者集體思考後,方提出獨特精闢的分析,也有利於讀者進一步咀嚼體會。
集會遊行法逐條釋義(第2版)
集會遊行是多數人聚集於一定處所的表現活動,當其使用公共場所時,即有可能與公益或他人的自由權利產生競合、衝突或緊張關係,而集會遊行法即是以調節該等多元價值與權益為重要目的之法律規範。本書作者各依其研究專精領域,擇集會遊行法條文加以釋示,兼顧理論與實務,且就相關增修草案規定提出比較或意見。至於採用逐條釋義之體例,並不限定統一格式,期能發揮個別論述的特色。本書除可供執法實務及法律研習參考外,亦應有助於自由、民主、法治、人權的深化工作。
東方聖人之「天人合一」法律思想(第3版)
本書以儒釋道之法哲學思想為中心,從法理學觀點,分析探討我國諸子百家之法律思想,包括儒家、道家、法家、墨子及佛教等之法律思想。 諸子百家法律思想之共同特色,乃是具有「天人合一」之自然法思想觀念,並主張國家治理應秉持「德治為先,法治為輔」之原則,以維持社會秩序,為民興利及除害。其中良善法治之建設,仍應仰賴聖賢君子之集體參與,始能克盡其功。 本書為研究我國古代法律思想之典籍,體系化分析探討諸子百家經典之聖賢法律思想理論,可作為研究法學理論及法治實踐之參考。
科技合約教戰手冊:處理雲端運算協議、軟體授權以及其他IT合約的法務及業者實用方針
《科技合約教戰手冊》是由美國頂尖律訓專家David Tollen撰寫,匯集其數十年來為矽谷科技人士進行的培訓精華。作者將IT合約清楚劃分為四大類型:用戶端部署軟體(On-premise)、雲端服務(Cloud Service)、IT專業服務和IP轉讓,並詳細指導讀者如何撰寫工作說明書(SOW)、服務水準協議(SLA),同時探討如何修改最常引起爭議的條款,包括保密與資料保護、保證、補償與責任限制等,並從供應商和客戶的不同風險角度提供談判策略。 中文版特別提供中英對照條文,不僅方便實務工作者在國際商務場合中直接應用,對於想要了解軟體相關法律議題的讀者來說,也是一本結構完整、最適合入門的參考讀物。
分科六法–土地法規(24版)
我國規範人與地關係、土地事務之土地法規(法令)數量繁多,內容廣泛錯綜,交織公法與私法領域;且規定之適用往往涉及特別法與普通法關係,致體系複雜。於是,為對土地法規得以正確理解與適用,則須見樹且見林地掌握全般。有鑑於此,本書嚴謹地擇錄、歸類土地法規及其相關法規達234項,內容豐富、翔實,並具體系。其中,尤整理「土地法」、「平均地權條例」、「土地徵收條例」、「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國土計畫法」、「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都市更新條例」、「土地稅法」、「農業發展條例」及「土地登記規則」等主要法規各法條之相關條文(包括關連事項及法規條號),以串聯土地法規體系之關係與脈絡,藉此使讀者查閱法規時,得以掌握本法規各條文間及其與他法規條文間之關聯性,進而迅速且正確地適用法規,並理會法規範之全貌。此外,亦選錄與該等法規相關之司法解釋、憲法判決、大法庭裁定、原判例及原決議等實務見解,以利參考並輔助理解法條內容之意涵。從而,於研習土地法學或處理土地事務上,本書是為重要.優良之參考工具。
德國新行政法:兼論臺灣行政法學方法論(第2版)
本書主要分析德國行政法自1990年代初期以來,對其研究方法、管制理論及立法學上之反省檢討理論,此種行政法之研究取徑,被德國學者稱為「德國新行政法學」,德國新行政法學研究方法及重心之位移,同時也影響到德國行政法總論及各論之內容與體系,最後也影響到德國行政法之立法。 我國行政法總論及各論(含警察法、社會法、公務員法、國土計畫法、環境法、經濟法等)體系及內容深受德國法影響,形成行政組織法、行政作用法及行政救濟法三大主要體系,但卻未能深刻全面認識到德國行政法之新發展趨勢,本書乃作為「中間性報導」德國新行政法學的國內第一本專書,因為德國新行政法之改變,仍在不斷演變中,但仍可以給我國學術界及實務界帶來部分啟發。
國際私法實用-案例研析與裁判評析(第2版)
本書以「國際私法實用」為名,是要讓國際私法脫離艱難術語的雲端,精煉成為可驗證研析或評析的具體案例。作者萃取了涉外司法實務上的裁判菁華,或設計成案例並予以研析,或針對具體裁判的理由論點予以評析,或就待決的實務爭議提出法律適用的專家意見,再附上相關實務裁判的精選理由,成為這本學術與實務對話的活書(living textbook)。作者用言簡註少、淺顯易懂的體例,在法條為經、實務為緯的實用軸線上,對精雕細琢的案例研析與裁判評析,再予以適度剪裁改寫。本書包含83篇案例研析與裁判的深刻評析,每篇都蘊藏作者對涉外司法實務的建議與期許,作者在論述中刻劃新、舊法條適用比較的路徑,沿途描繪立法和實務演變的場景,讓讀者看清學術思想和實務見解交會的軌跡,以及未來實務及立法的趨勢。本書對於國際私法的學習研究和涉外司法實務工作的參與精進,都將大有裨益。
英文EPC契約實務:廠房建造、基礎建設及機器設備供應契約(第1版)
清楚解析、釐清難懂的英文EPC契約內容!★非法律系出身的初學者也能輕鬆理解★解析真實鉅額損失案例的發生原因、探討因應對策★透過3大觀點找出一定要在契約中仔細確認的項目本書可謂是集英文EPC契約實務之大成,詳細解說了契約書內應有的條文範例,且助於確認、談判交涉、交付日期展延以及追加費用等適當請求項之因應。所謂的英文EPC契約,指的是針對海外廠房建設、機器供應用之契約內容。一般來說,英文EPC契約的份量少則數十頁,多的話長達百頁,這樣的專業英文契約,究竟要如何有效率且精準解讀?就連英文好的人,也未必能正確解讀契約內容。再者,何謂「確認契約內容」?不僅是要像「讀書」般知道內容就好,還必須從「是否會成為對自己所處公司不利的内容?」的角度去檢視契約,遇到可能會對自己公司造成不利的部分就必須予以修正。本書提出超過120個EPC契約中經常出現的重要條文範例,並且詳細解釋這些條文為什麼重要、為什麼必須這樣訂定、問題點在哪裡,讓讀者們藉此學習如何應用。翻閱完本書後,讀者們應該會在數個月後深感對EPC契約的閱讀功力大增。
憲法學的新視野(二):憲法科際整合研究的理論與實踐(第2版)
本書為憲法學新視野系列論文集第二冊的修訂再版,收錄的論文前四篇屬於方法論的研究,後五篇則分別為社會理論、族群研究、歷史論述等不同取向的論文,各篇論文在研究議題與研究方向上雖有分歧,然而其背後有一個共同的關懷:為台灣憲法學研究找到一個活水源頭。「法的科際整合研究」(interdisciplinary studies in law),標示著學術界對於學科分殊化的反省與質疑,以及再度找回失落整體的努力,然而interdisciplinary studies只意味著「跨」學科研究,而非學科之間發生了任何意義的「整合」。傳統法學的自主性可能是一個幻覺,或至少是一個欠缺自我反思的明證,無論在理論基礎、社會事實的確定,或是採納其他專業領域知識等方面,作為台灣法學典範的法釋義學均有賴於其他學科的奧援。為法學提供更多元的視野,是突破傳統法學困境的有用方法,在學科分工已蔚為主流的學術環境裡,跨學科研究是辛苦與不討好的,但是如果本論文集的論述已經提出正確的問題,正確的答案就在不遠之處。
法律與生活:案例式(第8版)
法律規定權利義務之關係,為社會生活之規範,其可分公法及私法。公法係規定國家與人民間之關係或國家各機關間之法律。而私法則規定私人間之法律關係。法律種類繁複,其內容浩瀚,涵蓋範圍甚廣,故如何掌握法律規範之重點,正確解釋及適用法律,將法律理論應用於實際之具體事件,誠屬重要。作者從事審判職務與教育英才多年,基於實務經驗與學術研究,擇選日常生活有密切關係之實例,本諸學說見解、實務見解及審判經驗,將本書內容分為民法、商事法、智慧財產權法、刑法、行政法及程序法等6編,為總括及系統化之解說,並以例題之方式,說明及分析法律之原則,使實務與理論相互印證,將法律之學說理論轉化成實用之常識與經驗。民法內容有總則、債、物權、親屬及繼承。商事法則有公司法、票據法及保險法。智慧財產權包含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及營業秘密。刑法分為總則與分則。行政法擇其要者有勞動基準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消費者保護法、國家賠償法、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及信託法。程序法涵蓋民事訴訟法、非訟事件法、強制執行法、刑事訴訟法及行政訴訟法。本書計有例題210題,於介紹各章節理論之前,先提出例題,使讀者產生問題意識,繼而說明及分析原理,最後解析例題解答,俾於有志研習者除能全面瞭解法律之原理原則外,亦可應用於實際之具體個案,期能增進學習效果及實務運作。
法律論證理論:理性論辯理論作為法律論證理論(第1版)
法律工作的核心是說理論證。什麼是法律論證?理性的法律論證是否可能?什麼樣的理由與論證形式可以用來支持法律規範、法律解釋、司法判決與法律主張的正確性?這些問題是《法律論證理論》一書的研究對象。本書提出一個立基於普遍理性論辯理論的法律論證理論,主張法律論證是在制度性限制下進行的實踐論辯,並透過一系列論辯規則和論證形式來闡明何謂理性的法律論證。法學是否具有科學性、司法判決是否具有合理性與正當性,均取決於理性法律論證的可能性。理性的法律論證不僅是法律學者與法理學家關切的問題,對於從事實務工作的法律人也有高度重要性,更是每一位參與公共事務討論的公民必須關心的議題本書譯文並請王鵬翔研究員與程源中助理教授進行縝密校改,是目前值得信賴的繁體中文譯本。
法律倫理學(第5版)
本書詳述律師、法官與檢察官在執行其專業工作時,可能面臨之專業倫理問題,以及因應這些問題應遵守之倫理規範,其中包括相關理論、判解、函釋、懲戒個案、評議書等。另外,為協助讀者準備國考,本書收錄與「法律倫理學」考科有關之考試題目與參考答案,期能使讀者透過閱讀本書對從事律師、法官與檢察官工作應有之專業倫理有體系性的瞭解,同時亦有助於國家考試的準備。
新法學英文攻略–美國最高法院經典案例:商標法篇
【本書特色】 本書選定「美國商標法」作為收錄案例的軸心,挑選美國最高法院歷年來審理審理美國商標法相關爭議的重要判決,以幫助讀者在學習法學英文之同時,也能知悉美國商標法的重要法理、原則和標準。本書收錄案例的標準也涵蓋這幾年我國商標法相關重大議題,略作說明如下:第一,本書中美國最高法院重要判決範疇涵蓋商標保護、過期專利所涵蓋產品的商標保護範圍、二手商品的商標使用、商標間接侵權責任的認定、商標不可爭議性、商業外觀、顏色商標、未註冊商業外觀的保護、著作人不得對其進入公共領域的未署名作品主張反向仿冒、商標淡化、商標的合理使用、商標法與言論自由,以及聯邦商標註冊資格等議題,共計十五則案例。第二,本書為了幫助讀者學習,從每則案例精選出重要法學英文生字叢,讓讀者系統性學習,再以生字填空測驗和翻譯測驗加深印象,同時提供測驗解答讓讀者對照以便發現錯誤之處,進而適時改正。 本書每一篇皆從英文原文的案例出發,到最後的測驗複習,每一環節的精心設計都出自於作者自身教學經驗所得。經由這樣的導引,讀者可以逐步攻略法學英文當中的「閱讀技巧」、「搜尋技巧」、「分析技巧」以及「寫作技巧」。這些技巧可以幫助讀者眼明手快地找出法律爭議,自信滿滿地去適用解決爭議的法律或法則,並且能舉一反三地將法律或法則靈活運用在其他的具體事實情況。經過這樣長期的訓練累積,讀者便能有條理地分析與應用,進而躋身成為具有十足國際競爭力的法律人。
交通事故肇事重建與蒐證(第2版)
作者擔任司法機關鑑定人達28年,所出具之刑事個案鑑定報告書,均為終審法院所接受。作者將過去所肇事重建個案取來分析,發現:1.冤案近四成、懸案近一成、假案占3.4%;2.冤懸假案的形成皆導因於「蒐證錯漏」。本書為幫助讀者能了解跡證的涵義,以釐清「事故真相」,及避免造成蒐證錯漏,乃大量採用圖表33張、現場照片62幀,且於第二篇「冤懸假案例分析」使用四個專章,進行詳盡的跡證解析。本書所提供的解析與基本知識,如反應行為(PIJR)特性與蒐證、停車視距特性與蒐證、作用力VS.對應位點等,更是蒐證(檢警、當事人)、保險、鑑定、調解、司法(律師、法官)等人員應具備者。書末,更針對蒐證錯漏所形成的嚴重社會問題,呼籲政府及公共政策制定者應加以重視,並提出交通安全體質的改善對策與立法建議。
解讀立法院精選案例:了解立法院立法、修法的運作模式(第2版)
一般人也可以請願立法,你知道嗎?本書精選之案例,係以《立法院議事程序裁決案例彙編稿》及《立法院議事先例集》為基礎,再加入立法院目前重要或實用之案例,分別依其性質,予以歸類,方便讀者閱讀。本書之案例共分10個單元,即提案、連署、議事日程、開會、討論、表決、復議、黨團協商、委員會及其他,近百個案例,另外提供相關案例約200個。透過解讀立法院精選案例的方式,讓讀者從不同的角度了解立法院的運作模式。每一案例,均有解析作為導讀,並附上原案例當時適用之法令,及目前最新之法令,以便於實務之運用。最後再附上相關案例,有助於讀者進一步的了解。
消費者保護法(第7版)
本書作者曾經擔任消保官多年,並且在大學任教,任職期間,主持消費爭議協商案件,深切體會在各界的努力之下,正朝向建立一個友善的消費環境邁進,而消保法所欲建構的消費正義也已經灼然成形。本書內容淺顯易懂,主要是透過實際案例介紹消保法的學說理論,期使讀者能迅速瞭解消保法的基本內容之外,並引進學者見解、實務判決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的行政解釋,以俾提供讀者作為判斷的基準。本書內容分為緒論、消費關係、消費者權益、消保團體、行政監督、消費爭議之處理及罰則等七章。除了就消保法的規範體系作有系統地介紹之外,並且深入探討一般法律原則、消費者與第三人及企業經營者之三方關係、商品服務責任之層級化概念及瑕疵判斷理論、交易上可容許的吹噓或誇張之廣告等相關內容,是研究消保法值得推薦的參考書籍,也是關注消保議題必讀的一本好書。
警民互動之程序正義(第1版)
19世紀現代警察創制以來,警民關係的概念隨著警察的演進不斷擴展,從20世紀初強調警察服務態度,延伸至對外的公共關係,進而融入公共服務的精神以來,警民互動關係始終是警察工作的核心。長期以來警察實務工作存在打擊犯罪之戰士心態(warrior mindset)迷思,惟治安扎根工作有賴守護者(guardian mindset)的思維,其核心關鍵源自於警察踐行程序正義於警民互動所建立的信任基礎。本書並非艱澀難懂與深奧隱晦的學術論著,而係將警民互動的學理詮釋成淺顯之辭以親閱眾。全書共計十章,首先介紹警民關係概念的變遷與強化警民互動的新思維,其次分述警民關係的評估、程序正義內涵、執法正當性與程序正義、程序正義的實踐原則與案例分析,最後評述AI對警察程序正義的影響及程序正義滋養,以提供讀者對警民互動之程序正義有全面性與整體性的理解。
警察勤務與智慧警政(第1版)
警察勤務是推行警察業務,達成警察任務所採取的方法,特別在資通訊快速發展科技時代,公私領域紛紛朝智慧化發展,智慧警政是必然趨勢。本書《警察勤務與智慧警政》共分為二十章,內容聚焦在警察勤務理論、規劃、機構、方式、時間、教育訓練、指揮控管、督導、裝備、革新、發展趨勢、案例研析以及相關智慧科技發展與運用,俾使警察勤業務運作能更與時俱進,因應智慧科技發展,有效偵防犯罪維護治安。
正當法律程序在實務上的運用(第1版)
國內對於軍公教退休人員福利的限制立法、國會立法權、法律合憲的審查標準、法院採證的方法、交保的條件、行政處分的具體做法、憲法對於基本人權的保障如何落實、陪審參審的演變,以及死刑的存廢……等問題迭有議論,作為海洋法及大陸法代表的美國與日本,如何解決此等問題?一定會有人感到興趣,本書作者透過各國實務上對「正當法律」程序的詮釋,將其長久以來陸續蒐集的資料分門別類予以整理公開,希望有助於大家在浩瀚的書海中快速地掌握開門的鎖鑰,值得大家進門參考引用!
刑法分則(上):財產法益篇(7版)
本書的寫作內容,除了根據國家考試命題大綱選擇的罪名外,並加入一些具有重要意義,而為習法者應該知悉的罪名。寫作方法上,係以當代德國刑法理論為基礎,結合我國重要議題,對相關學說與實務見解進行深度的引用與討論,以求完整地闡釋每一罪名的保護法益、體系結構與基本內容。因此,不論是仍在學習與準備考試的讀者,抑或是已經從事刑事實務工作的人士,皆可透過本書的閱讀獲得知識上的滿足,並能反思既有知識,從更遼闊的視野觀察各罪問題。
法學方法論(5版)
法律問題,原則上乃邏輯學中「是非對錯判斷」的問題。 本書認為,要探討一個法律問題,須先有問題層次的概念,否則容易失去解決問題的邏輯性及客觀性,蓋不同層次的問題,有不同的重點及處理方式。所有法律問題,概可劃歸下列四個層次其中之一:(1)法本質論、(2)立法論、(3)法解釋論及(4)法適用論。 首先,所擬解決的問題,必須是「法律問題」,若屬「政治問題」,則無法透過法學方法解決。故縱使是高度「政治性的法律問題」,仍然可以透過法學方法論解決;但「法律性的政治問題」,則不適宜由法學方法解決。其次,既屬法律問題,則必須再探討其屬何一個層次的問題,才用那一個層次的方法尋求解決。本書選輯日常生活中的案例,以平易近人的說理,解明深奧的法律問題。
消費者保護法
★ 「P律師:漫畫法律人生」臉書版主-P律師專文推薦!生活離不開消費,消費關係應該可以說隨時隨地都在發生;伴隨物質文明的發展,交易方式的推陳出新,新型態的消費爭議正方興未艾。本書以行政機關的函釋與法院裁判為基礎,試圖由實務見解出發,瞭解消費者保護法在人民生活中的實踐,乃至於形塑消費關係中權利的請求與義務的擔負;而學者的看法並不僅止活躍於學術的門牆之內,一旦為實務見解引用,具體運用於個案的解釋,即會躍然紙上,發生實質的影響。本書係按條文順序編寫,並未窮盡蒐羅所有的實務見解,並非屬於一本查詢消費者保護法相關實務見解的工具書,而係揀選較具有代表性或較為精要的實務見解,同時輔以案例說明,必要處亦有繪製些許表格,方便讀者閱讀,以掌握消費者保護法的基礎概念。書末於錄,有收錄常見的相關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俾便有興趣的讀者搜尋參照。
法律概論:現代社會與法律(第三版)
本書是專為非政法科系的讀者所撰寫的法律通識課程教材,循序漸進為讀者建立法律的基本知識,引導學生一定的識讀法條與相關案例之通識能力。 全書共15章,第1到6章介紹法與法系、法律的分類、法律與其他社會現象,以及法律的淵源、制定、解釋,建立對法律的基本觀念,第7章到9章闡釋法律的權利義務關係、法律的制裁、司法獨立與法院,第10到13章分別講述民法、刑法及民事訴訟、刑事訴訟等實務知識,第14章探討有關詐欺、妨害名譽、隱私權、臨檢等現代社會的法律議題,第15章探討平等權與性別平等。 最近各種法律修正者甚多,第三版依近期各種法律修正校訂更新,介紹國民法官、大法庭、18 歲成年等在法治觀念上具有相當先進性的修法,引導讀者跟上時代的改變,並更新自己的觀念。